教育強化屬地管理健全意見

時間:2022-06-22 06: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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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強化屬地管理健全意見

近年來,我省民辦教育發展迅速,已經成為我省教育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為實施科教興魯和人才強省戰略做出了積極貢獻。為了進一步加強民辦教育屬地管理職責,健全規章規范,促進民辦教育事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和《*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民辦教育規范管理引導民辦教育健康發展的意見》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強化協調管理職能,健全工作機構

為突出政府行政部門的管理作用,省教育廳(省高校工委)經省編辦批準,已在廳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處加掛民辦教育管理辦公室牌子,增配專職人員,下發了《*省教育廳關于*省教育廳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處加掛民辦教育管理辦公室牌子的通知》[魯教人函(20*)25號]文件,確定了工作職責,負責全省民辦教育的宏觀管理、統籌協調和處理民辦教育辦學中涉及政策性的有關問題,協調廳機關有關處室管理民辦教育工作。同時,省教育廳(省高校工委)成立民辦高校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決定全省民辦高校黨建、思想政治工作和行政管理工作的重大問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分別由省教育廳(省高校工委)民辦教育管理辦公室和組織統戰處承擔具體工作。省教育廳(省高校工委)先后制訂了《*省民辦高校督導專員、黨建工作聯絡員選派和管理辦法》、《關于做好全省民辦高校黨建工作聯絡員、督導專員工作的實施辦法》,分別任命了首批督導專員和黨建工作聯絡員,并已派駐全省各民辦高等院校。

各市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省教育廳(省高校工委)的要求,在教育行政部門設立民辦教育管理機構或在相應科(處)室加掛民辦教育管理辦公室牌子,配備專職人員,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民辦教育的統籌管理與協調,做好民辦教育的管理、指導和服務工作。要積極支持、協助省教育廳(省高校工委)派駐到本市所屬民辦高校的督導專員、黨建工作聯絡員開展工作。要參照省教育廳(省高校工委)的做法,根據轄區民辦學校的規模,區別學校層次和類型,采取一人多校或包片包校等形式,向所屬民辦非學歷高等教育機構、民辦普通高中、民辦中等職業學校派出督導專員或督導巡查員、黨建工作聯絡員或指導員等,明確工作職責和任務,加強指導和監管。

二、明確審批權限程序,健全管理職能

我省民辦普通高等學校實行省市共同管理、以市為主的管理體制。要強化屬地管理的原則,民辦普通高等學校申報招生計劃須經所在市教育行政部門審核批準后報教育廳,新上專業須征求所在市教育行政部門意見后報省教育廳備案。其他民辦學校實行審批管理相一致的原則。民辦教育行政管理工作要做到籌建設學、批準成立、掛牌招生、辦學培養、違規停招、善后終止、撤消除名等,一律建立健全相關規范程序,限定工作時限、有效年度和相應公開公示制度,協調確定與地方民政部門的工作順序和機制。設立民辦本科及其以上層次高等學歷教育院校,由市人民政府報省人民政府審核,教育部審批;設立民辦專科層次高等職業學歷教育院校,由市人民政府審核,報省人民政府審批,教育部備案;設立民辦非學歷高等教育機構,由所在市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報省教育廳審批(濟南、青島市由市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報省教育廳備案);設立民辦普通高中,由所在市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報省教育廳備案;設立民辦中等職業學歷教育學校,由所在市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報省教育廳備案;義務教育階段的民辦學校、民辦幼兒園和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的審批管理權限,由市教育行政部門確定。民辦本專科院校的管理、民辦非學歷高等教育機構、民辦中等職業學校、民辦普通高中及其以下學校的管理,以所在市教育行政部門為主,省教育廳實施宏觀管理。各市應依據其職責權限,規范制定相關管理辦法,健全審核、審批、備案日常管理等環節的工作職能和程序,負責組織實施。

三、突出管理重點,強化工作措施

設學審批和撤消辦學是民辦學校管理的基本前提和重要環節。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在受理民辦學校辦學申請時,一定要嚴格遵循法律、法規和規定,嚴格審查舉辦者的辦學資質和辦學條件,嚴格履行審批程序。要把辦學風險評估和學校前景預測作為考察審批民辦學校的重要內容。已批準設立的民辦學校存續期間變更學校性質、法定代表人、辦學地址、學校名稱、辦學層次及辦學范圍等,必須經學校審批機關核準;變更主要負責人、財會人員;設立專業,設立、變更或增設電子信息門戶網站、網頁等對外宣傳窗口必須統一規范,并報審批機關備案。民辦學校終止辦學或違規懲處停止辦學,必須依照其審批權限和程序,及時依法辦理終止和注銷手續,并予以公示、公告和實時監管。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對民辦學校的常規監督和管理工作,特別要把民辦學校教學督導和年度檢審、學校電子門戶網站網頁監管、招生計劃管理、招生廣告與簡章備案、收費與財務管理、學校安全管理、教學質量監督、辦學風險防范等作為管理的重要內容。要認真執行省政府關于民辦學校辦學注冊資金監管的規定,每年定期組織對所屬民辦學校進行年檢,及時了解舉辦者資金投入及辦學資金安全情況,防止資金抽逃和挪用辦學經費,預防辦學風險。要規范管理各級各類民辦教育學校和培訓機構的電子門戶網站運行。民辦高等學歷教育學校必須嚴格執行統一下達的招生計劃,不得超計劃招生、搶拉生源;各級各類民辦學校在招生廣告和簡章前,必須遵照有關規定辦理審核備案手續;民辦學校資產使用、收費退費和財務管理,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要加強民辦學校的安全管理和學生安全教育工作,做好防火、防盜、防食物中毒、防踩踏事故、防侵犯學生人身安全等工作,依法維護學生合法權益。

教育督導、學校安全、財務審計、校產管理等教育行政職能部門,要將民辦學校納入工作范圍,與國辦學校統一加強管理。

各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學校實際,依法制定辦學風險防范預案,對所屬民辦學校的違法違規辦學行為,按照管理權限,依法及時查處和報告上級教育行政部門。

四、加強信息公開,提高服務質量

各市教育行政部門要建立健全民辦學校信息資源庫,將所屬各級各類民辦學校基本信息資源全部納入管理并建立電子檔案,在學校辦學期間和撤消后永久保存。信息內容主要有:一是基本信息,包括學校名稱、辦學地址、法人代表、辦學層次、聯系電話、電子門戶網站IP地址和主要名稱等。二是辦學條件,包括占地面積、建筑面積、教學設備、師資配備等。三是辦學情況,包括設置專業、學校管理、教學質量、獎懲情況等。信息資源庫要根據情況及時更新。

要依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要求,充分利用網絡進行民辦教育信息公開和管理。各市民辦教育管理辦公室要依托市教育行政部門網站,建立民辦教育專門網頁,并與省民辦教育管理辦公室網站鏈接,實現信息共享。網站要設有查詢轄區內民辦教育學校、培訓機構的網頁鏈接、政策法規、工作動態、招生廣告備案、民辦學校年檢等欄目,并設有公示欄、網上咨詢、網上投訴等社會互動欄目。民辦教育的政策法規、民辦學校信息、查處的非法辦學單位和不規范辦學行為、備案的招生廣告等都要在網上向社會公開。學校審批材料受理、廣告備案、社會投訴要在網上辦理,要不斷完善網絡平臺功能,建立健全全省民辦教育網上監督、管理系統和辦公系統。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切實加強對民辦教育工作的領導,充分發揮民辦教育管理辦公室職能,進一步規范民辦學校辦學行為,把民辦教育納入教育綜合督導內容,促進全省民辦教育事業健康發展。并訴度

各市貫徹執行本意見,應制定詳細工作方案,分步組織實施,并于2009年2月底前將工作方案書面報省教育廳民辦教育管理辦公室。對上述規范管理的制度性建設、規章規程和基本管理設施由省教育廳民辦教育管理辦公室適時組織檢查和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