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統籌就業意見
時間:2022-11-05 11:31:00
導語:城鄉統籌就業意見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為促進我市經濟社會快速、持續、協調發展,建立和完善城鄉統籌就業的管理服務體系,加快推進城鄉一體化進程,構建和諧社會,根據市委五屆七次全會精神,現就推進我市城鄉統籌就業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六大以及十六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根據“創新破難,加快發展”的要求,堅持以人為本,按照統籌城鄉發展要求,扎實推進城鄉統籌就業工作,逐步消除城鄉二元結構對勞動力合理流動的障礙,加快農村勞動力向非農產業轉移步伐,全面推進我市的工業化、城市化、現代化建設。
(二)工作目標。建立和完善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城鄉一體化勞動力市場,加快建立城鄉統一的勞動用工管理制度;進一步完善就業服務體系,延伸服務功能;加強農村勞動力職業技能培訓,健全培訓網絡,鞏固擴大培訓基地;建立健全城鄉就業信息網絡;加快農民非農化步伐,力爭五年內使全市農村勞動力在第一產業的從業人員比例低于20%的水平。
二、實行城鄉統一的就業政策
(一)完善市場導向就業機制,制訂促進城鄉就業規劃。各級政府要根據本地城鄉統籌就業發展的要求,取消地域、身份、戶籍、行業等政策限制,逐步消除城鄉二元結構對勞動力流動的各種障礙,把促進城鄉統籌就業和農村勞動力轉移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把城鄉統籌就業,控制社會失業率,實現城鄉勞動者充分就業作為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重要措施和各級政府工作的重要目標。要加強政府各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形成完善的城鄉統籌就業政策體系。同時,各地應根據實際,制訂促進農村勞動力就業的相關政策,特別要高度重視和大力推進被征地農民的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把促進城鄉統籌就業列入各級政府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的重要考核內容。
(二)大力拓展就業渠道,擴大就業空間。各級政府要根據城鄉統籌就業的要求,加快城市化、城鎮化進程,積極調整產業結構,大力發展第三產業,通過拓寬就業渠道,使農村勞動力以離土離鄉、離土不離鄉和從事效益農業、家庭來料加工等多種形式得到比較充分的就業。通過推進農村勞動力轉崗轉業,加快農村人口就業空間和職業的轉移力度。
(三)切實加強農民工的權益保障工作。各地要進一步改善農民工進城就業環境,加強農民工的管理和權益保障工作,所有用人單位應與農民工依法簽訂勞動合同,依法實行錄用備案和就業登記制度,依法為招用的農民工及時辦理參加社會保險的相關手續。進一步完善最低工資制度,建立健全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監控和預警制度,保證農民工工資按時足額發放。要妥善解決外地農民工子女的就學問題,保障農民工子女享受義務教育的權利。進一步完善勞動保障監察機制,加大勞動監察力度,及時受理農民工勞動保障違法案件,依法糾正和查處用人單位侵害農民工利益的事件,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
三、建立完善開放統一、競爭有序的城鄉一體化的勞動力市場,提供城鄉統一的就業服務
(一)制訂統一的勞動力市場規劃。各地要按照中心城區有市場、街道(鄉鎮)有網點、社區有窗口、行政村有服務點的標準,分步實施,力爭在**年底前在所有的街道(鄉鎮)都建立公共職業介紹機構網點,2007年底前在所有社區和有條件的行政村都建立服務窗口,從而形成一個覆蓋全市的完善的勞動力市場框架體系,為用人單位和城鄉勞動者提供就地就近的就業服務。同時,要積極發揮社會辦職業介紹機構在促進城鄉勞動力就業中的作用,加強監督檢查,合理引導其健康發展。
(二)建立城鄉統一的就業和失業統計登記制度。實行農村勞動力的就業、失業登記和統計制度。按照就業和失業的界定標準,將所有戶籍在本地的農村勞動力納入統計范圍。通過對農村勞動力就業、失業的界定,基本反映農村勞動力總體的就業及失業狀況,并結合城鄉勞動力的就業和失業統計掌握社會失業情況,為政府宏觀調控和制訂政策提供依據。
(三)提供統一的就業服務。按照勞動者自主擇業、市場調節就業、政府促進就業的方針,進一步完善市場導向就業機制。各級政府要充分發揮各級就業管理服務機構和公共職業介紹機構的作用,全面掌握城鄉勞動力資源的基本情況,并按照統一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為城鄉勞動者在求職登記、職業指導、職業介紹、推薦培訓、政策咨詢等方面提供統一的就業服務。各級就業管理服務機構,要按照就業服務制度化、專業化、社會化的要求,完善就業服務體系,提升就業服務水平,做好城鄉就業一體化工作。各級公安部門要不斷完善戶籍網上遷移制度,為農民進城務工提供便捷服務。基層勞動保障服務機構應做好社區就業崗位和社區公益性崗位的開發、組織和管理工作,為城鄉失業人員自謀職業、自主創業提供幫助,對轄區內的困難就業群體提供就業援助。
四、建立健全基層勞動保障服務機構,加強基層勞動保障工作
(一)推進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向社區(村)延伸。按照機構、人員、經費、場地、制度和工作“六到位”的要求,全面構建基層勞動保障工作平臺。**年底之前在各縣(區)的中心城區全面建立社區勞動保障服務機構,行政村要有人負責勞動保障工作。
(二)加快基層勞動保障服務的網絡建設。全市所有街道(鄉鎮)在**年底前、所有社區在2008年底前與當地的勞動和社會保障、公共職業介紹機構基本實現聯網,全面掌握轄區內勞動力資源的基本情況,運用計算機網絡,做好建立人員基本情況數據庫等基礎工作,實現前臺使用計算機、信息共享的目標,形成覆蓋城鄉的勞動保障服務網絡,有效引導勞動力有序流動。
五、全面實施農村勞動力素質培訓工程,提高轉移就業能力
完善農村勞動力素質培訓組織體系,健全培訓網絡,鞏固擴大培訓基地。
要按照統籌培訓的要求,制訂培訓規劃,明確工作目標,落實培訓經費,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市、縣(區)、街道(鄉鎮)三級培訓組織管理體系和覆蓋城鄉的培訓網絡。
各地要將農村勞動力素質培訓納入職業培訓體系,抓好統籌城鄉勞動力職業培訓工作,逐步構筑大培訓格局,近期重點抓好被征地農民等富余勞動力的轉崗、轉業技能培訓。在培訓方式上,要以促進就業為目的,突出培訓實效性,針對農村勞動力的實際,圍繞市場用工需要,積極采取靈活多樣的培訓形式,加大技能培訓比重,努力提高農村勞動力的職業技能水平和就業競爭能力。
六、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扎實做好城鄉統籌就業工作
城鄉統籌就業是推進城市化、實現現代化的需要,是關系到社會穩定、經濟持續快速發展的大事,事關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是各級政府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市政府成立由政府主要領導負責的城鄉統籌就業領導小組,各縣(區)也要成立相應的組織,負責本地區城鄉統籌就業工作。
市各有關部門要根據城鄉統籌就業的工作需要,切實承擔起相關職能,落實責任,扎實工作。市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要承擔推進城鄉統籌就業、規范勞動用工關系、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的職責;市發展改革部門應將城鄉統籌就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及年度計劃;市公安部門要不斷深化戶籍制度和常住人口管理的改革;市教育部門應積極主動地做好職業教育由職前向職后延伸工作,為各類人員提供職業技能培訓,為各類從業人員子女提供同等的教育條件;市財政部門應在經費上保證城鄉統籌就業工作開展,并建立與此相關的督查制度;其他相關部門應積極支持和參與城鄉統籌就業工作。
- 上一篇:加強區域合作交流意見
- 下一篇:加強鄉鎮政府性債務管理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