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扶殘助困通知
時間:2022-03-18 04: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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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心學校、各中小學校、各二級單位:
5月15日是第二十一次法定“全國助殘日”,5月19日我市教育系統“貧困學生救助日”。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在全面實施國家“十二五”規劃綱要的開局之年,組織開展好“扶殘助困”活動,對進一步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殘疾人事業發展的意見》(中發〔〕7號)和《中國殘疾人事業“十二五”發展綱要》,進一步營造文明進步的社會輿論環境,積極推進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建設,大力弘揚人道主義精神,倡導扶殘助殘的良好社會風尚,促進貧困學生的健康成長,營造文明進步的社會環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為了把“兩個活動日”落到實處,市教育工會、市教育局關工委決定近期在全市教育系統開展一次“扶殘助困”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本次“扶殘助困”活動的意義
根據國務院殘工委等16個部門《關于開展第二十一次全國助殘日活動的通知》(殘工委〔〕2號)等文件精神,年5月15日第二十一次法定“全國助殘日”,主題是“改善殘疾人民生保障殘疾人權益”。
近幾年來,我市教育系統對殘疾兒童幫扶的工作已經形成有效的機制,每年開展扶殘助殘活動,全市特殊教育事業也取得了顯著成績,但殘疾兒童學習生活保障仍須進一步提高。同時我市還有許多因各種原因造成的家庭特別貧困的中小學生。關心關注這些殘疾和貧困學生是我們每一個教育工作者的責任。“扶殘助困”活動是一項“愛心工程”。救助活動從眼前看雖然不能從根本上解決他們的生活困境,但能讓他們感受到社會大家庭的溫暖,增強他們戰勝困難的信心,激勵他們努力完成學業,促進他們健康成長,最終改變自身的命運。
二、活動形式
1、大力宣傳殘疾人事業。各中小學校、各單位要通過網絡等載體收集關于我國殘疾人事業、我市殘疾人事業(尤其是我市特殊教育的狀況)、身殘志堅先進人物事跡等方面的資料,并充分利用廣播、專欄、主題班團會等形式進行大力宣傳,營造關心、支持殘疾人和殘疾事業的良好氛圍,推動我市特殊教育和殘疾人事業的不斷發展。
2、開展“扶殘助困”募捐活動。各中小學校、各單位要發動師生員工開展一次“扶殘助困”募捐活動,用實際行動表達對殘疾人和貧困學生的關心和幫助。募捐活動要堅持自發、自愿原則。
三、活動具體安排
1、宣傳發動階段(5月10-5月13日)
市教育工會、市教育局關工委召開活動動員大會,各中小學校、各單位召開師生員工動員大會,組織學習“扶殘助困”活動的相關文件,布置相關工作。
2、組織實施階段(5月14日-5月15日)
各中小學校、各單位要通過廣播、辦專欄、召開主題班團會等形式,宣傳殘疾人事業,加深師生員工對殘疾人事業的了解,激發師生員工關心和支持殘疾人事業的熱情;以工會、共青團、少先隊、班主任為依托,積極組織開展“扶殘助困”募捐活動,做好捐款的收繳和統計工作,發現并抓好先進典型的宣傳工作,及時將捐款的情況在學校和單位進行張榜公布。
3、總結階段(5月22日-5月28日)
各中小學校、各單位將本次活動開展的情況進行小結,于5月28日前將書面小結(含捐款名冊)和一定比例的捐款上交局機關404室。
四、具體要求
1、加強對“扶殘助困”活動的領導。為確保該活動順利進行,市教育局成立活動領導小組,由局黨組書記、局長同志任組長,局黨組成員、工會主席同志任副組長,局關工委主任同志任辦公室主任,各鄉鎮中心學校工會主席(關工委主任)、市直各學校工會主席(關工委主任)、二級單位工會主席(關工委主任)任成員,領導全市的“扶殘助困”活動。各中心學校、各中小學校、各二級單位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按要求組織開展好各學校、各單位的“扶殘助困”活動。
2、組織好捐款活動,用好捐款。各中小學校、各單位要做好捐款的宣傳動員工作,師生員工捐款要以自愿為原則。在開展募捐活動中,不能作硬性要求,不能下募捐指標,確保募捐活動在堅持自愿原則的前提下健康開展。要及時張榜公布師生員工個人的捐款情況,建立捐款資金收取和使用帳目,并將捐款名冊與活動小結一并上交市教育工會(鄉鎮以中心學校為單位),捐款數額按一定比例上交市教育工會(鄉鎮以中心學校為單位),由教育工會在全市進行調劑使用,余下捐款則由各學校用于救助本學校、本鄉鎮貧困學生。要求做到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或挪用捐款,違者將嚴肅查處。
3、加大對活動的宣傳力度。各中小學校、各單位要積極上報活動中涌現出的先進典型,市教育工會、關工委將通過簡報、教育在線網站、教育通訊對“扶殘助困”活動情況進行通報。
4、各中小學校、各單位在此次“扶殘助困”活動中的表現情況,將作為今年教育工會、關工委工作年終表彰的重要參考條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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