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督室開展星級學校督導評估通知

時間:2022-03-16 03: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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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督室開展星級學校督導評估通知

各中心學校、各中小學:

為促進學校全面貫徹教育方針,全面提高教育質量,根據《市中小學星級學校督導評估方案》(政督[]4號)要求,經研究決定于年月對全市部分中小學開展星級學校督導評估。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估標準:按《市中小學星級學校督導評估方案》(政督[]4號文件)要求進行評估。

二、評估對象:

1、全市年督導評估在四星(含四星)及以下的學校計27所。

2、四星以上的學校實行申報制,申請報告于年月26日前報教育局督導辦公室。

三、評估人員:

組長:

副組長:

成員:部分專兼職督學

四、評估時間:月日-月27日

五、評估辦法:

1、本次評估采取聽匯報、看現場、查資料、訪問教師、學生和社會人士等方式進行,求真務實、實事求是。

2、本次評估著重“運行機制”、“隊伍建設”、“教學工作”、“財務后勤”、“教育質量”、“安全工作”、“辦學特色”七個方面、“德育”、“體衛藝科”、“裝備應用”將參照上半年專項檢查結果進行評估。

3、年已授星的項目也要重新評估認定。

六、評估要求:

1、各接受督導評估的學校必須于月日以前按《市中小學星級學校督導評估方案》要求完成自評工作,寫出自評報告。

2、資料準備:本次督導評估主要查年9月以來的檔案資料(不要求單獨立卷,在自評紀略后附資料目錄索引)。

七、評估結果的運用

根據本次評估結果和上半年專項檢查情況對學校授予星級學校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