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疫情突發應急處置預案

時間:2022-05-03 09: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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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疫情突發應急處置預案

為切實做好全區學校(幼兒園)開學后突發肺炎疫情事件(以下簡稱“突發疫情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堅決防止疫情在校園擴散和蔓延,現結合《區教育局預防與控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預案》和《區學校(幼兒園)“肺炎”聯防聯控工作方案》等相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關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講話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堅持預防為主、妥善處置的方針,建立健全快速反應機制,完善突發疫情事件應急管理體系,進一步提升應對和處置突發疫情事件的能力及水平,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和生活秩序。

二、總體目標

通過構建統一、規范、科學、高效的突發疫情事件應對和處置工作機制,妥善處置我區學校的突發疫情事件,最大限度地減少學校突發疫情事件發生及其造成的影響,保障全體師生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維護學校的安全和穩定,促進我區教育事業健康有序的發展。

三、工作原則

(一)統一指揮,分級負責。結合區學校(幼兒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工作方案,區教育局、衛健局聯合成立學校(幼兒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工作領導小組,在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統一指揮、分級負責的突發疫情事件應急管理體制,切實履行工作職責,做好突發疫情事件的應對與處置工作。

(二)以人為本,積極預防。把保障我區全體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首要任務,盡最大努力和可能減少突發疫情事件造成的損害。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切實做好應對和處置突發疫情事件的各項準備工作。

(三)規范處置,迅速恢復。依據相關規定,按照工作流程,妥善予以處置,維護全體師生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處置完畢后,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盡快恢復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和生活秩序。

四、應急處置流程和措施

(一)全面監測,及時報告。

1.學生。學校通過晨、午檢,因病缺勤缺課等排查形式全面精準掌握全校教師員工和學生健康情況,追蹤近期因病請假的教職員工和學生身體健康情況,對教職員工和學生的健康狀況進行全面監測。一旦發現有出現發熱、乏力、干咳、呼吸困難等異常癥狀,如果是學生,則由班主任立即向校醫和學校帶班領導報告。校醫在接到報告三分鐘之內向學校結對醫療衛生機構和區疾控中心報告;學校帶班領導立即向校長報告,同時向區教育局報告,區教育局立即向區衛健局通報,同時上報區“肺炎”防疫領導小組。

2.教職工。學校在晨午檢中發現教職員工有可疑癥狀,則由校醫在三分鐘之內向校長報告,同時向學校結對醫療衛生機構和區疾控中心報告。校長在接到報告后在向區教育局。區教育局立即向區衛健局通報,同時上報區“肺炎”防疫領導小組。

(二)先期處置,嚴防擴散。

1.學校啟動本校疫情突發應急預案。學校向區教育局、區衛健局(疾控人員、結對醫院醫務人員)報告后等待相關人員到達的同時,校醫著防護服將異常癥狀人員送往隔離室,學生由班主任通知學生家長,教職員工由帶班校領導通知家屬。

2.晨午檢人員及密切接觸人員原地不動,等待疾控人員、結對醫院醫務人員到達后的處理意見。暫停其所在班級和所在宿舍人員等與異常癥狀人員有密集接觸者參加學校聚集性活動,嚴防疫情擴散。同時學校對密切接觸人員開展相應的心理疏導工作。

(三)主動配合,分類治療。

1.區教育局、衛健局(疾控人員、結對醫院醫務人員)到達后,學校積極主動配合疾控人員的安排。配合疾控部門由120車接送可疑病例去發熱門診檢測。

2.根據檢測結果,確診是普通發熱人員,則由結對醫院進行治療,學校恢復正常教學秩序。如是疑似或確診病例,則由結對醫療機構及時將疑似或確診病例轉至專業醫院進行隔離、治療,同時向疑似或確診病例人員所在社區通報。

(四)精準排查,妥善處置。

1.學校密切配合疾控人員開展病例流行病學調查工作,嚴防疫情在校園擴散和蔓延。全面精準排查疑似或確診病例近14天內所接觸的人員,對于密切接觸者,嚴格落實醫學隔離觀察措施,并做好隔離期間的個人防護。

2.校醫要對隔離人員建立聯系方式,每天對其健康狀況進行跟蹤,做好記錄。對于一般接觸者,做好登記工作,并進行健康風險告知,囑咐其進行體溫檢測、佩戴口罩,一旦出現發熱、乏力、干咳、呼吸困難等癥狀,及時向學校報告,按規定程序予以處置。同時,加強疫點消毒工作,精準掌握疑似或確診病例近48小時內到過的教學樓、食堂、宿舍、圖書館、辦公室、會議室及樓梯、電梯間、衛生間、洗手池等公共場所,及時做好清潔、通風和消毒工作,確保正常使用。

(五)科學研判,嚴格防控。突發疫情事件發生后,由區疫情突發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聯合相關專家,對疫情形勢進行科學評估和研判,根據疫情嚴重程度,決定學校是否放假。

五、善后與恢復

(一)妥善做好善后處置工作。因疫情而被治療的學校教職員工和學生,必須在恢復健康、經有關部門出具有效的病愈證明并符合相關規定后,方可上班、復學。對隔離觀察人員,隔離期間有癥狀的,轉至專業醫院進行治療;隔離期滿無癥狀的,經疾控、醫療機構復查后,方可上班、復學。對因隔離或治療而造成課程延誤的學生,采取集中授課或專題輔導等方式,為其補授隔離或治療期間落下的課程。同時,采取網上教學方式,對正在接受隔離或治療的學生進行網上授課,保證其跟上正常教學進度。

(二)盡快恢復正常秩序。應急事件處置完成后,工作重點馬上轉向恢復工作,爭取在最短時間內恢復學校正常教育教學和生活秩序,維護學校和社會穩定。

(三)全面總結應急處置工作。學校和區“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分別對校園突發疫情事件進行全面總結,并形成書面總結報告,報區政府疫情防控領導小組以及上級教育行政部門。

六、保障措施

(一)強化責任落實、規范工作流程

各校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成員要依法依規認真履行防控職責,嚴格按照規章制度和程序要求,規范應急處置工作流程,加強對教職員工和學生的日常健康狀況監測,進一步完善突發疫情事件應急處置措施。

(二)強化宣傳教育以及紀律約束

制定宣傳教育工作方案。拓寬、加大科普宣傳力度,使廣大教職員工和學生充分了解防控知識、掌握防控要點、增強防控意識、支持配合防控工作。全面做好防控工作的宣傳報道和輿論引導工作。監測校內外輿情,及時澄清事實,有效管控有害信息,杜絕散布謠言惡意炒作等行為。

(三)強化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導。

學校做好教職員工和學生的思想工作,正確認識、理性對待疫情,堅定疫情防控信心。對全體教職員工和學生,特別是對正在接受隔離或治療的教職員工和學生,要開展多種形式的心理疏導和情緒化解工作,消除恐懼心理,解決實際困難,引導其保持積極樂觀的心態,并積極配合學校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四)強化資金和物資保障

各校把應急經費列入預算,保障應急處置運轉、物質設備購置和日常宣傳、培訓、演練等工作的需要。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保障制度,完善應急物資的購置、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機制,配齊配足應急處置工作所需的設施設備、防護用品、消毒液和相關藥品等物資。

(五)強化督導檢查

建立和完善疫情防控工作督導檢查制度,通過領導包保督查、巡回檢查、學校自查等方式,建立責任清單,形成問題清單,落實整改清單,推動疫情防控工作有效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