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稅收管理范文10篇

時間:2024-05-13 17:2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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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稅收管理

大企業稅收管理調查報告

近年來,市國稅局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和省局關于加強大企業稅務管理工作的總體要求、省局朱俊福局長對全省大企業稅收工作的重要批示和“狠抓大企業稅收基礎建設工作,圍繞加強納稅服務和探索建立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體系兩項重點開展工作,推進大企業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的全省大企業稅收管理工作的總體目標,提高認識,加強領導,以創新理念為先導,合理設置管理機構,按照“抓大、控中、促小”的稅源管理原則,建立并不斷完善專業化管理、重點監控、個性化服務的大企業稅收管理工作機制,全方位加強大企業稅收管理工作,并取得了顯著成效。

一、明確思想認識,樹立管理理念,理清工作思路

近年來,市國稅系統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和省局大企業稅收管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積極安排落實大企業管理的有關制度和措施,開展總局定點聯系企業自查和專項檢查工作,并結合我市的實際工作情況,通過多次下戶調研,開展稅收分析、納稅評估,幫助和輔導企業規范各項涉稅事項的辦理,不斷降低稅收內控風險,樹立為大企業提供優質服務的理念,針對企業不同的生產經營情況和訴求,開展“個性化”納稅服務,融洽了稅企關系,提高了納稅人對稅收法律的遵從度,在一定程度上實現了國稅機關對大企業管理與服務并舉的目標。

同時,根據省局近期“調查研究,學習培訓,完善制度,定點聯系,專業管理,差別服務,風險控制,提高遵從”的大企業稅收管理工作思路,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在統籌兼顧正確處理優化服務與加強管理、專業化管理與屬地管理、大企業管理部門組織協調與其他職能部門分工協作三個關系的基礎上,積極做好總局、省局定點聯系企業設在地區的成員企業和市局定點聯系企業的稅收管理與服務工作,明確了對大企業稅收工作的思想認識,切實樹立起大企業稅收工作理念,理清了開展大企業稅收工作的思路。

二、制定具體措施,不斷完善工作,強化管理服務

一是以機構改革為契機,組建大企業稅源管理分局。按照2010年市國稅系統機構改革方案,進一步整合資源,規范職能,合理設置重點稅源管理崗位、職責和人員配備,在總局、省局定點聯系企業數量較多的城關區局成立了四個行業加規模管理的大企業稅源管理分局,在七里河區國家稅務局成立了屬地加行業管理的重點企業管理分局,在紅古區國家稅務局也成立了重點稅源管理分局,從組織機構上保證了大企業稅收管理工作的有效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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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企業稅收管理策略論文

論文關鍵詞:福利企業設立日常管理退稅審批

論文摘要:加強社會福利企業枕收管理,充分發揮稅收政策在促進殘疾人就業和社會福利事業發展中的積極作用,稅務機關必須明確稅收管理的范圍和重點,著重加強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征收、發票管理、枕務檢查等環節的日常管理與監督,認真把好稅款退還的審批關。

1994年稅制改革以來,對社會福利企業實行增值稅的“即征即退”、“服務業”(廣告業除外)營業稅的免稅以及企業所得稅的減征或免征等優惠政策。這項稅收優惠政策在實踐中執行得如何,直接關系到殘疾人就業保障和社會福利企業的發展。筆者就如何進一步加強社會福利企業的稅收管理,結合實踐中一些同志存在的不同認識或做法,作如下思考:

思考之一:社會福利企業設立的審批,稅務機關有無必要介人?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民政福利企業征收流轉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4]155號)規定,“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以后舉辦的民政福利企業,必須經過省級民政部門和主管稅務機關的嚴格審查批準”,這就是說,凡申辦社會福利企業的,除了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社會福利企業應具備的條件、按要求提供有關證明文件及資料外,還必須經過省級民政部門和主管稅務機關(一般認為是縣級稅務機關)的審批,才能設立。這項規定明確了“主管稅務機關”應直接參與社會福利企業設立的審批。我們知道,一般企業的設立是由工商機關審批登記,特殊企業除了工商機關審批登記外,還必須經過行政主管部門的審批。比如設立米粉生產企業,必須經過當地衛生行政管理部門的審批,取得“經營衛生許可證”;設立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必須經過公安機關的審批,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同樣,設立社會福利企業也需要經過民政部門的審批,取得“社會福利企業資格證書”后方可從事生產經營。但是否需要經過稅務機關的審批,的確是個值得商榷的問題。眾所周知,稅務機關是稅收執法機關,它代表國家行使征稅權力。稅務機關管理的內容是企業設立之后的涉稅事務,對企業設立程序本身的管理,嚴格說來不屬于稅務機關的職責。換句話說,企業辦理稅務登記手續之前的企業設立審批事項,稅務機關一般不應介人。稅務機關的職責是對與稅收有關的企業事務進行管理;米粉生產企業、煙花爆竹生產企業都涉及稅收政策的執行,這些企業的設立審批均不需要稅務機關介人,為什么社會福利企業的設立審批就非要稅務機關介人呢?況且,即使稅務機關參與社會福利企業設立的審批,并不等于稅務機關就可以或一定要根據“設立審批”的決定給予退稅;社會福利企業的退稅條件是動態的,不是固定不變的,究竟是否符合退稅的條件,需主管稅務機關根據日常稅收管理情況進行判定。“設立審批”不能代替日常稅收管理,更不能代替退稅審批。因此,筆者認為,稅務機關沒有必要介人社會福利企業設立的審批事項。從社會福利企業設立并辦理稅務登記起,稅務機關才開始行使稅務管理的職能。

至于是由縣級民政部門審批還是由市(州)級或省級民政部門審批,主要看管理的需要。在《行政許可法》實施的今天,在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社會氛圍里,社會福利企業的審批最好也放在縣級民政部門,不要集中到省級審批,以減少審批環節,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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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福利企業稅收管理綜述

摘要:加強社會福利企業枕收管理,充分發揮稅收政策在促進殘疾人就業和社會福利事業發展中的積極作用,稅務機關必須明確稅收管理的范圍和重點,著重加強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征收、發票管理、枕務檢查等環節的日常管理與監督,認真把好稅款退還的審批關。

關鍵詞:福利企業設立日常管理退稅審批

1994年稅制改革以來,對社會福利企業實行增值稅的“即征即退”、“服務業”(廣告業除外)營業稅的免稅以及企業所得稅的減征或免征等優惠政策。這項稅收優惠政策在實踐中執行得如何,直接關系到殘疾人就業保障和社會福利企業的發展。筆者就如何進一步加強社會福利企業的稅收管理,結合實踐中一些同志存在的不同認識或做法,作如下思考:

思考之一:社會福利企業設立的審批,稅務機關有無必要介人?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民政福利企業征收流轉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4]155號)規定,“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以后舉辦的民政福利企業,必須經過省級民政部門和主管稅務機關的嚴格審查批準”,這就是說,凡申辦社會福利企業的,除了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社會福利企業應具備的條件、按要求提供有關證明文件及資料外,還必須經過省級民政部門和主管稅務機關(一般認為是縣級稅務機關)的審批,才能設立。這項規定明確了“主管稅務機關”應直接參與社會福利企業設立的審批。我們知道,一般企業的設立是由工商機關審批登記,特殊企業除了工商機關審批登記外,還必須經過行政主管部門的審批。比如設立米粉生產企業,必須經過當地衛生行政管理部門的審批,取得“經營衛生許可證”;設立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必須經過公安機關的審批,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同樣,設立社會福利企業也需要經過民政部門的審批,取得“社會福利企業資格證書”后方可從事生產經營。但是否需要經過稅務機關的審批,的確是個值得商榷的問題。眾所周知,稅務機關是稅收執法機關,它代表國家行使征稅權力。稅務機關管理的內容是企業設立之后的涉稅事務,對企業設立程序本身的管理,嚴格說來不屬于稅務機關的職責。換句話說,企業辦理稅務登記手續之前的企業設立審批事項,稅務機關一般不應介人。稅務機關的職責是對與稅收有關的企業事務進行管理;米粉生產企業、煙花爆竹生產企業都涉及稅收政策的執行,這些企業的設立審批均不需要稅務機關介人,為什么社會福利企業的設立審批就非要稅務機關介人呢?況且,即使稅務機關參與社會福利企業設立的審批,并不等于稅務機關就可以或一定要根據“設立審批”的決定給予退稅;社會福利企業的退稅條件是動態的,不是固定不變的,究竟是否符合退稅的條件,需主管稅務機關根據日常稅收管理情況進行判定。“設立審批”不能代替日常稅收管理,更不能代替退稅審批。因此,筆者認為,稅務機關沒有必要介人社會福利企業設立的審批事項。從社會福利企業設立并辦理稅務登記起,稅務機關才開始行使稅務管理的職能。

至于是由縣級民政部門審批還是由市(州)級或省級民政部門審批,主要看管理的需要。在《行政許可法》實施的今天,在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社會氛圍里,社會福利企業的審批最好也放在縣級民政部門,不要集中到省級審批,以減少審批環節,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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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析福利企業稅收管理指導性原則

摘要:加強社會福利企業枕收管理,充分發揮稅收政策在促進殘疾人就業和社會福利事業發展中的積極作用,稅務機關必須明確稅收管理的范圍和重點,著重加強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征收、發票管理、枕務檢查等環節的日常管理與監督,認真把好稅款退還的審批關。

關鍵詞:福利企業設立日常管理退稅審批

1994年稅制改革以來,對社會福利企業實行增值稅的“即征即退”、“服務業”(廣告業除外)營業稅的免稅以及企業所得稅的減征或免征等優惠政策。這項稅收優惠政策在實踐中執行得如何,直接關系到殘疾人就業保障和社會福利企業的發展。筆者就如何進一步加強社會福利企業的稅收管理,結合實踐中一些同志存在的不同認識或做法,作如下思考:

思考之一:社會福利企業設立的審批,稅務機關有無必要介人?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民政福利企業征收流轉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4]155號)規定,“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以后舉辦的民政福利企業,必須經過省級民政部門和主管稅務機關的嚴格審查批準”,這就是說,凡申辦社會福利企業的,除了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社會福利企業應具備的條件、按要求提供有關證明文件及資料外,還必須經過省級民政部門和主管稅務機關(一般認為是縣級稅務機關)的審批,才能設立。這項規定明確了“主管稅務機關”應直接參與社會福利企業設立的審批。我們知道,一般企業的設立是由工商機關審批登記,特殊企業除了工商機關審批登記外,還必須經過行政主管部門的審批。比如設立米粉生產企業,必須經過當地衛生行政管理部門的審批,取得“經營衛生許可證”;設立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必須經過公安機關的審批,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同樣,設立社會福利企業也需要經過民政部門的審批,取得“社會福利企業資格證書”后方可從事生產經營。但是否需要經過稅務機關的審批,的確是個值得商榷的問題。眾所周知,稅務機關是稅收執法機關,它代表國家行使征稅權力。稅務機關管理的內容是企業設立之后的涉稅事務,對企業設立程序本身的管理,嚴格說來不屬于稅務機關的職責。換句話說,企業辦理稅務登記手續之前的企業設立審批事項,稅務機關一般不應介人。稅務機關的職責是對與稅收有關的企業事務進行管理;米粉生產企業、煙花爆竹生產企業都涉及稅收政策的執行,這些企業的設立審批均不需要稅務機關介人,為什么社會福利企業的設立審批就非要稅務機關介人呢?況且,即使稅務機關參與社會福利企業設立的審批,并不等于稅務機關就可以或一定要根據“設立審批”的決定給予退稅;社會福利企業的退稅條件是動態的,不是固定不變的,究竟是否符合退稅的條件,需主管稅務機關根據日常稅收管理情況進行判定。“設立審批”不能代替日常稅收管理,更不能代替退稅審批。因此,筆者認為,稅務機關沒有必要介人社會福利企業設立的審批事項。從社會福利企業設立并辦理稅務登記起,稅務機關才開始行使稅務管理的職能。

至于是由縣級民政部門審批還是由市(州)級或省級民政部門審批,主要看管理的需要。在《行政許可法》實施的今天,在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社會氛圍里,社會福利企業的審批最好也放在縣級民政部門,不要集中到省級審批,以減少審批環節,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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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運企業稅收管理調查報告

素有“煤海糧倉”金之稱,近年來,隨著我市電力需求不斷增長,對煤炭的需求量日益增大,再加上全國整頓安全生產秩序,關停小煤礦,導致煤炭資源的供應量相對不足,使得煤炭價格持續上漲,許多煤炭銷售企業應勢而生。目前我市有煤炭銷運企業45家,大多為一般納稅人。2008年繳納地方稅收393.11萬元,2009年繳納地方稅收343.21萬元,2010年繳納地方稅收362.45萬元。通過比對,發現煤價上漲,地方稅收卻下降。因此市地稅局稽查局對煤炭銷運企業開展了一次專項檢查。筆者從檢查中發現的一些共性問題入手,對如何加強煤炭銷運企業稅收征管,談談個人的一些看法,供大家探討。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1、現金交易。主要表現在煤炭銷運企業與小煤窯與之間存在大量現金交易、購貨不開發票的現象。如果索要發票,煤礦就會加價。作為購貨方,其所得稅的繳納如果采用核定方式征收,要不要發票不會影響其交納所得稅數額;購貨方繳納所得稅如不是采用核定方式征收,購進貨物取不上發票的就去稅務部門代開發票記賬,代開發票所交增值稅又能通過進項抵扣彌補回來,不會使其多交增值稅款。有的購進時沒取得進項發票,在與個人、磚瓦窯、學校賓館等單位交易時干脆不開銷售發票,資金體外循環,隱瞞利潤,同時少繳增值稅。在檢查中發現多數煤炭銷運企業賬面微利不見股東分紅,主要采取這種體外循環方式賬外經營所致。

2、兩票結算。煤炭銷運企業大部分通過“兩票”(運輸發票和專用發票)結算,煤炭價格通過增值稅專用發票大都以微利開出,差價再以代開運輸發票的方式直接轉給購貨方,既不需要入賬,也不需要納稅,這是許多煤炭購銷企業虧損大、稅負低的主要原因。對于購買方而言,貨物購買地點在己方,憑什么支付運費?所以,得出的結論是“兩票結算”僅存在于“發貨制”的銷售方式中,對于實行“送貨制”的銷售行為只能實行“一票結算”,即憑貨物銷售發票結算。如在檢查一企業時,進項票單價為546元/噸,銷項票單價為550元/噸。其利潤則通過代墊運費取得,運輸發票在對方單位做賬,不僅少繳了所得稅而且少繳了增值稅。

3、虛開發票。煤炭銷運企業需要汽車運輸煤炭,因此需要柴油是正常的,但是被查企業的進項稅額中油品進項稅占到50%以上,就明顯屬于不正常了。如企業利用油販子購買柴油不要發票經中間人聯系,通過網上銀行將資金打入煤炭銷運企業的賬戶。煤炭銷運企業記賬:借:銀行存款,貸:其他應付款——個人。后來通過網上銀行將款項支付給石油公司。并取得專用發票;記賬:借:柴油、進項稅,貸:銀行存款。即:油販子將油品拉走,而煤炭銷運企業將發票取走。即所謂:票貨分離。因此賬面上“其他應付款—個人”金額越累越多。大量其他應付款借款多年不還成為接受虛開發票企業的重要特征。當煤炭銷運企業增值稅負大時,購煤虛開進項發票的方式也是如此。這樣一來,不僅少繳了增值稅,同樣也少繳了企業所得稅。

4、關聯交易。有的煤炭生產企業與運銷企業、煤炭銷運企業與用煤企業間存在一定的關聯關系,為了調節各自的利益,存在非正常轉讓價格調整稅負,有的甚至出現購銷價格倒掛的業務,進而出現增值稅低稅負或零稅額申報問題,從而少繳城建稅及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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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稅收管理現狀調查

黨的*屆四中全會提出,“堅持‘引進來’和‘走出去’相結合,利用好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兩種資源,注重發揮我國的比較優勢”。*作為一個經濟繁榮的外向型開放城市,近年來對外投資的步伐逐步加快,企業“走出去”開拓國際市場呈現出方興未艾的蓬勃之勢,越來越多的企業開始著眼于國際市場的拓展,實行跨國經營,尋求新的發展機遇。隨著“走出去”企業的增多,由此帶來的跨國納稅事務問題也日益突出。為了使*“走出去”企業能夠維護其在稅收協定締約對方國的合法稅收權益,為了維護我國稅收管轄主權,*市國稅局切實加強了對“走出去”企業的日常稅收管理和納稅服務工作。

一、*市企業境外投資基本情況

截止*年12月底,全市累計批準境外投資項目209個(子公司155個,辦事處53個,分公司1個),項目投資總額25833.95萬美元,其中我市企業投資總額18320.42萬美元。從我市境外投資母體企業性質看,囊括了國有、集體、外資、民營企業,其中民營企業投資所占比重最大,達95%;從投資地區看,共涉及馬來西亞、阿聯酋、澳大利亞、泰國等43個國家和港澳地區,以上地區均與我國簽訂了稅收協定(安排);從投資行業類別看,涉足紡織、陶瓷、貿易等36個行業,其中以*傳統行業紡織、陶瓷為主。

根據調查分析,*企業赴境外投資創辦企業主要基于以下原因:一是占領國際市場,參與國際競爭,將企業做大做強,如宜興市丁蜀水利農機實業公司、*小天鵝股份有限公司等;二是規避貿易堡壘,突破配額許可限制,規避高額關稅,提高產品競爭力等;如江蘇新世紀機車科技有限公司在菲律賓投資摩托車生產企業,注冊自己商標“SINSKI”在當地銷售,直接避開了菲律賓政府對進口摩托車成車的高關稅限制;三是避開反傾銷限制,擴大產品出口,如“后配額時代中美紡織品反傾銷第一案”最大涉案方和第一被控方的*鳳凰畫材有限公司在其產品油畫布出口美國受到反傾銷調查后,及時調整戰略,迅速在越南創辦鳳凰畫材越南責任有限公司,實施生產國際化,突破了美國的貿易圍堵;四是充分利用國內、國際資源優勢,降低產品成本,提高企業經營收益,如*光明(集團)有限公司在柬埔寨創辦了三家服裝企業,既充分利用了當地充裕的廉價勞動力,又繞開了出口歐美配額問題。五是股權、市場置換,強強聯手,組建跨國企業,如*市興達尼龍有限公司在其刷絲產品占領國內市場95%以上后,世界500強企業美國杜邦公司主動與其合作,共同在美國、荷蘭、中國組建三家合資企業,在全球形成三家單絲生產中心。

*市境外企業經營狀況差異較大,呈現二極分化趨勢。部分企業經營效益良好,市場份額占領較大,樹立了良好的企業形象,創立了國際品牌,如宜興市丁蜀水利農機實業公司先后在馬來西亞創辦了四家境外加工貿易企業,企業生產的陶瓷產品占馬來西亞市場的70%—80%,實現利稅500萬元。但是,也有部份企業已名存實亡,如*某股份有限公司在印度尼西亞投資的公司已在1998年印尼騷亂中被燒毀,但投資者基于各項原因未申請投資損失。

二、境外投資企業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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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稅收管理的調研報告(市)

殘疾人群體是社會大家庭的重要組成部分,國家為支持安置殘疾人企業的發展,先后出臺了一系列的福利企業稅收優惠政策。20*年國家又對殘疾人就業稅收優惠政策進行了調整完善,對進一步擴大殘疾人就業,更好地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促進廣大殘疾人工作和生活條件的改善,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但從這些政策的執行情況看,仍存在企業對政策理解不透、鉆優惠政策的空子、騙取減免稅等問題。本文結合轄區福利企業實際,對福利企業稅收征管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作一些探討和分析。

一、福利企業稅收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殘疾人證件的真偽無法及時核實。殘疾證是確定納稅人是否安置了殘疾人的唯一合法證件,但是現在的殘疾人證、殘疾軍人證分別由殘疾人聯合會、民政部門審核,并且上述兩證均由手工填制,在沒有其他檔案資料證實的情況下,稅務機關無法確認其真偽,這也給一些使用偽造殘疾人證件的納稅人提供了可趁之機。

(二)殘疾人比例的界定難存在弄虛作假現象。由于殘疾人比例是決定享受福利企業稅收返還政策的一項重要指標,按安置殘疾人比例來確定優惠界線,凡殘疾人比例有差距的企業,就想方設法或弄虛作假,以獲取稅收優惠,給稅收征管工作帶來了很大難度,難以操作。

1、存在虛養殘疾人問題。20*年調整后的新政策沒有規定殘疾人必須在生產崗位就職,那么在行政管理、門衛、食堂、保安、及其他崗位上班也應認可,這樣可能導致納稅人為套取稅收優惠政策而“虛養殘疾人”,納稅人享受稅收優惠所得遠遠超過“虛養殘疾人”的費用支出。以威海為例,威海規定殘疾人最低工資標準為760元/月,加上四項社會保險350元,全年支付一名殘疾人大約13000元左右,而其享受的優惠有:退增值稅35000元,所得稅加計扣除13000元,可少繳企業所得稅近3250元左右,全年可享受稅收優惠38250元左右,遠遠高于養一名殘疾人的費用支出。

2、存在殘疾人安置條件不符問題。如一些殘疾人員已達到退休年齡或根本無勞動能力而仍在崗位就業;為達到“月平均實際安置的殘疾人占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比例應高于25%(含25%),并且實際安置的殘疾人人數多于10人(含10人)”的稅收政策規定標準,一些企業在殘疾人人數一定的前提下,便在在職職工總數上大做文章,部分民政福利企業“賬外有賬”、“人外有人”。如企業賬面工資表中只反映部分正常職工和全部殘疾人職工人數,達到提高減免稅所需的殘疾人安置比例,另外一部分正常職工不做工資表,其工資支出不在賬面列支,通過其他形式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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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草企業稅收管理探討

一、“營改增”實施成效

“營改增”的實施是構建我國現代稅制體系,全面提升國家治理能力的重大制度變革。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在減少營業稅的重復征稅和加強納稅約束等方面取得了社會的一致認可。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數據顯示,從2016年5月1日“營改增”全面推開后的一年時間內,全國減稅近7000億,新納入試點的建筑業、房地產業、金融業和生活服務業四大行業均實現稅負下降,四大行業減稅2419億元,98.7%的試點納稅人稅負下降或持平,減稅效果顯著。同時,企業在經濟業務中一方面更加注重向上游企業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加進項稅抵扣;另一方面更加注重增強自身的增值稅管理,以期在市場競爭中增加稅收信用優勢,良性的增值稅鏈條約束機制逐漸形成。對煙草行業來說營業稅并非主要稅種,為適應稅制轉換,煙草企業主動理解和掌握相關稅收政策,堅持凡涉稅業務必優先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原則,既站在集團層級統籌規劃關聯企業相關業務計稅方式,又自我審視企業內部報銷流程和發票報銷規范,順利在購建不動產、不動產租賃、接受銀行保險、物業管理等服務,及差旅費、會議費報銷等方面增加了可抵扣進項稅金,在一定程度上享受到稅制改革帶來的紅利。

二、后“營改增”時代的挑戰

隨著“營改增”的后續推進,有關部門陸續了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做好增值稅發票使用宣傳輔導、簡并增值稅稅率等相關文件,在實際推進過程中,增值稅的要求與原有核算管理發生碰撞,為煙草企業在實際操作中增添了新的挑戰:1.稅收優惠范圍的擴大和驗票管理成本加大的矛盾一是“營改增”后銀行手續費、差旅費等小額、高頻次業務可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但煙草行業整體經濟往來頻繁,結算量大,接收到大量小額專用發票,增加了發票驗證量。雖然稅務局推出了選擇確認的驗證專用發票方式,但該方式需要人工輸入發票號碼、日期后,人工核對金額、對方單位信息,基于對工作量和準確率的考量,多數企業還是采取掃描為主的驗證方式。二是水費、電費、電信費、銀行手續費等被動扣款與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之間有時間差,如不紀錄費用發生及對應專用發票開具情況,會造成進項稅額不能足額抵扣。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業的管理成本。2.增值稅會計處理調整與企業報表增值稅列報的矛盾根據《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煙草行業增值稅相關會計科目和專欄設置、賬務處理及財務報表相關項目列示均做了相應調整,一是新增了銷項稅額抵減、預交增值稅、待抵扣進項稅額、待認證進項稅額、待轉銷項稅額等科目,增值稅科目設置更為明細,相關科目在資產負債表分別在“其他流動資產、其他非流動負債、應交稅費”項目列示。二是更改了科目反映的內容,“營改增”實施前,主營業務收入反映含營業稅的銷售收入,“營改增”實施后,主營業務收入反映的是不含增值稅的銷售收入,即使實際稅負變化不大,凈收益絕對額不受影響,企業的利潤率也會上升。三是增值稅不反映在損益表中,在賬務處理上也區別于現行營業稅,這些會影響企業財務報表的數據結構。以上變化對抵扣額統計、應納稅額計算、報表系統對應等環節操作帶來新的問題,企業在進行核算分析、經營決策時,需重新審視其毛利率、凈利潤率等指標,增加了企業的核算難度。3.增值稅率簡并與企業原有業務流程的矛盾“營改增”政策實施后,企業不再繳納營業稅,而要按照相應的增值稅稅率或征收率計算銷項稅或進項稅,按照銷項稅減進項稅的方法計算應繳增值稅。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稅稅率由四檔減至三檔、取消了13%這一檔的稅率,煙草工業企業采購原煙的稅率也從13%調整至11%。根據財稅【2017】37號文件及相關解釋,在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期間,納稅人購進農產品用于生產銷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稅率貨物的農產品維持抵扣力度不變,煙草工業企業在購進農產品原煙時要先按發票稅率11%抵扣進項稅,待原煙按工藝流程委托加工出庫復烤為稅率為17%的片煙時再抵扣2%進項稅。而在實務中,一來工業企業在原煙采購入庫時一般尚未取得采購發票只能采用暫估入庫,造成原煙委托加工出庫時無法計算加計扣除項;二來原煙復烤工藝復雜,如先挑選再復烤,經過加工仍然屬于初級農產品,或者多種原煙復烤打片成多種片煙等,其加計扣除農產品進項稅額的統計和核算的難度較大。4.稅種改變與企業核算原則和方法的矛盾由于“營改增”政策實施,加之增值稅和營業稅兩個稅種的性質不同,因此,企業對收入、成本和稅金的核算原則和方法在“營改增”后都會發生變化。“營改增”之前,營業稅應繳稅額按照全部價款來計算,而“營改增”之后,對于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來說,均按不含稅價來計算增值稅的計稅基數,企業的相關稅費也就應當按照不包含增值稅的價款進行計量,煙草企業因此需重新建立應繳稅金核算賬目,計算應繳稅金,并填制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申報納稅。同時,這對會計從業人員提出了更高要求,不僅需要會計人員熟悉增值稅抵扣政策以及抵扣稅率,防范涉稅風險,還需要注意價款分離及會計科目的變化。5.稅收政策變更與企業涉稅業務的矛盾我國2016年5月1日全面實施“營改增”政策,企業在5月1日前已開具發票的原有項目與5月1日后才開始的項目存在稅務處理差異。“營改增”實施后,已有的涉稅業務需要根據政策變化進行調整。對于“營改增”全面推行前沒有進項抵扣的原有項目,企業一是可選擇按照新的增值稅稅率,二是可以采用簡易征收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同時,這就要求企業及時清理存量合同及發票,避免多抵扣進項稅,產生納稅風險。

三、煙草企業后“營改增”時代應對建議

1.加強宣傳培訓,提高員工稅收意識和辦稅能力引導涉稅的財務和業務人員全面、充分認識“營改增”的意義和作用,并加強相關增值稅稅收知識培訓。“營改增”不僅是納稅稅種及會計核算方法的簡單改變,更是國家宏觀調控的大政方針,企業應通過后續教育培訓、加強內部宣傳等途徑,增強相關涉稅人員的稅收風險意識,提高整體稅收管理素質,相關人員也應順應稅制改革發展趨勢,及時深入學習新的增值稅相關政策,不斷提高相關財稅業務水平。2.明確涉稅業務職責,加強內部控制和稅收風險管理明確相關涉稅業務的職責,在保證企業利益同時推動業務流程的優化,加強企業的內部控制并提升稅收風險管理水平。首先,明確相關業務部門有及時取得發票的責任,督促相關業務部門在公用事業等費用被動扣款后、在購進原煙等生產經營活動中及時取得相關增值稅專用發票。其次,加強增值稅發票管理。煙草企業應從增值稅發票的開立、領用、核銷和使用等方面建立相應的管理制度。一方面,對取得的增值稅發票,要準確識別哪些可以抵扣,哪些不能抵扣,對于能抵扣的,要在規定時間內及時進行認證抵扣;另一方面,要嚴格執行增值稅發票管理相關制度,杜絕虛開增值稅發票等違法行為。不僅財務部門要對增值稅發票的使用和管理加以重視,參與增值稅發票開具和傳遞等環節的相關人員也應引起足夠的重視。最后,充分發揮財務監督職能,利用電子化手段統計可抵扣進項稅發票和扣款憑證,通過臺賬或在往來科目紀錄可抵扣稅金,以保證企業可抵扣進項稅的完整抵扣。3.及時梳理核算內容,更新和完善增值稅科目的核算規則“營改增”后,企業會計核算體系有所變化,對會計核算水平的要求大大提高。這就要求煙草企業進一步健全會計核算制度,加強增值稅核算管理,為企業減稅降負,避免涉稅風險的發生。首先,要準確核算收入和費用,正確劃分銷項稅、進項稅;其次要準確應用增值稅抵扣政策,弄清楚哪些可以抵扣,哪些不能抵扣,同時,關注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及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和技術維護費用抵減增值稅額等特殊事項的財務處理,規范稅制改革過程中涉及的相關處理。應對新的稅收政策,煙草工業企業要根據簡并增值稅率調整要求,調整相關核算規則,使涉稅業務處理既滿足稅務要求又符合企業實際核算需要。在增值稅簡并后原煙抵扣核算中,增加原煙農產品待抵扣稅額和加計扣除農產品進項稅額兩個明細科目,分別統計2%待抵扣稅金的采集轉入和抵扣轉出;同時根據企業原有存貨核算制度及煙葉季節性生產的特點,做好農產品存貨的出入庫跟蹤。在收到原煙采購發票時抵扣11%進項稅,同時計2%待抵扣進項稅額,再根據原煙復烤委托加工時為片煙的整體出庫進度,核算2%加計扣除農產品進項稅。4.加強信息溝通,反饋企業涉稅需求增強稅企互動,及時向稅務部門反饋涉稅需求:如建議改善小額增值稅抵扣驗證方法,認定同一個月內提供的小額同類服務的增值稅納稅義務時發生時間可合并開具專用發票并附明細清單,或小額增值稅參照公路通行費做法,開具定額發票再由企業按稅率自行計算;建議繼續優化增值稅認證方式減少不必要的工作量,在增值稅選擇確認平臺增加掃描輸入的方式錄入發票號、金額,或在掃描驗證時不再要求核對密碼區;建議加快推進增值稅專用電子發票出臺,利用現代化信息手段提高驗證效率,增加辦稅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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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企業財務管理與稅收管理

[摘要]現階段,我國市場經濟得到進一步發展,企業面臨著各種嚴峻的挑戰。企業需要市場經濟的各種挑戰,因此為了自己的生存,企業需要重視管理工作,而稅收管理和財務管理是企業管理的重要內容,它影響企業的經營是否盈利,所以文章主要從財務管理和稅收管理的內容出發,然后分析兩者之間相互影響、相互作用的關系;最后,闡述了企業財務管理和稅收管理的現實意義。

[關鍵詞]財務管理;稅收管理;規避風險;對策

在現代的企業管理中,財務管理占有重要地位,企業需要保證自己的財務管理制度科學化合理化,為了實現企業的發展目標,企業的財務管理人員的責任非常重大,要能夠把科學的理論知識運用到企業實際的財務管理中,稅收在當今的企業財務管理中具有非常重要的現實意義,它是企業重要經濟和實施財務決定的重要的參考和依據,顧名思義,為了企業更好地發展和進步,一定要不斷地完善和加強財務管理和稅收管理。

1企業財務管理和稅收管理的關系分析

首先,要清楚地了解企業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和目標,歸納和計算出企業內部所要繳納的各項稅種的稅額,然后制訂方案,按照步驟和重點進行企業財務管理工作,保證企業財務工作按照相關的制度進行。其次,企業要依法納稅,保證稅收,一切按照法律,要合法合理地進行稅務籌劃,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減少納稅金額,同時要時刻了解國家的有關稅法和稅收政策。再次,財務部門要做好財務管理工作的控制和整體的把握,對于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收入、支出、購買等的各項業務都要記錄過程,以便出現問題能夠及時糾正,企業的日常融資和銷售業務都要進行稅收管理,以此來計算出企業的虧損和收益情況,進而對企業的稅收義務和應納稅業務產生影響。最后,企業在進行財務管理工作的過程中,要能夠及時發現企業在發展中出現的弊端和不足,企業的管理者要及時地查看和掌握財務部門提交的財務報表,從中了解企業近期的發展狀況和經濟狀況,及時地調整方向和做出發展決策,企業利用稅收管理,實現企業內部管理和外部管理的結合,不斷地加強稅收管理的力度,進而實現稅收管理的科學化管理。

2企業重視稅收管理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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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析納稅遵照當前企業稅收管理的意見

論文關鍵詞:納稅遵從觀稅收管理建

論文摘要:近年來查處大部分稅收大案要案呈現出由其他違規引發稅務違規或知情人舉報的現,為了適應這種新形勢,企業應樹立納稅遵從意識,在納稅遵從觀下,重視企業日常稅務管理工,有效防范企業涉灘吃風險象作

一、納稅遵從觀的含義及特點

納稅遵從,來源于TaxCompliance的翻譯,是指納稅義務人遵照稅收法令及稅收政策,向國家正確計算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稅收,并服從稅務部門及稅務執法人員符合法律規范的管理的行為。它是納稅人基于對國家稅法價值的認同或自身利益的權衡而表現出的主動服從稅法的程度。關于納稅遵從的研究20世紀80年代始于美國,我國在《2002年一2006年中國稅收征飯管理戰略規劃綱要》中首次正式提出了“納稅遵從”的概念,提出了“如何建立稅務機關和納稅人之間的誠信關系”這一重要命題,研究如何才能在稅務機關“依法征稅”的同時,納稅人也能“誠信納稅”,建立起符合“和諧社會”要義的稅收征納關系和社會主義稅收新秩序。

實現較高的納稅遵從必須基于三個條件:一是納稅人對國家稅法有一個全面準確的了解,對自己的生產經營所得以及應承擔的納稅義務做到心中有數;二是納稅人對稅法的合法性與合理性有正確的認識,納稅人的價值追求與稅法的價值目標相一致;三是能夠意識到采取違法、非法等手段偷逃稅款會給自己帶來很大的納稅風險。納稅遵從觀下企業稅收管理目標是防范企業稅務風險,具體由發票管理、涉稅會計處理、報表納稅評估、納稅申報等環節組成。

二、樹立納稅遵從觀,防范企業涉稅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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