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困地區農村信用社出路探求論文

時間:2022-12-08 04: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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貧困地區農村信用社出路探求論文

摘要:落后地區農村信用社的發展:1.明晰產權關系,完善法人治理結構;2.強化內部控制,防范經營風險;3.國家對經濟落后地區農村信用社應實行扶持政策,逐步消化歷史包袱,為信用社的經營發展創造寬松的環境;4.努力降低不良貸款,提高農村信用社抗風險能力;5.改革用工制度,提高員工綜合素質。

關鍵詞:農村信用社;農業產業結構;法人治理結構;內控制度;資本充足率

我國農村信用社較之發達國家的信用社有著特殊的歷史背景和自身的運作規律,而且全國各地信用社所處經濟、地理環境差異很大,因此,盲目效仿國外模式不可取,全國統一模式也缺乏可行性,而必須按經濟區域對農村信用社管理體制進行不同模式的規范。因而,針對落后地區農村信用社現狀,對農村信用社今后的發展提出幾點建議。

一、明晰產權關系,完善法人治理結構

幾年來,農村信用社深入細致地開展了改革規范的管理工作,但沒有從根本上徹底明確產權問題,而產權關系不明,法人治理結構也就無從談起。產權明晰的具體思路是:

1.正確認清農村信用社產權的實質

根據《民法通則》規定,產權最基本的內容是指財產所有權,即財產的所有者依法對自己的財產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置的權利。在社會經濟運行中,為適應更多地獲取經濟利益的需要,會產生財產所有權與法律上的所有者相分離的狀況,即在財產法律意義上的所有權的基礎上衍生出經濟意義上的所有權或稱“法人財產權”,也就是非財產所有者由于實際經營屬于財產所有者的財產,而對這些財產享有的占有、使用及在一定限度內依法享有的收益、處置和排他性的權利。所有者的權利稱為原始產權,經營者的權利稱為派生產權。因此,現代意義上的產權是指財產所有者的原始產權和建立在其基礎上的派生產權。

基于產權的上述法律內涵及市場經濟中“誰投資,誰所有,誰收益”的原則,農村信用社的產權涵蓋兩個方面:一是不僅包括人股社員初始人股形成資產的所有權,還應包括人股社員憑借收益權能夠取走收益的所有權,以及人股社員未能取走的但歸人社員集體所有的歷年積累形成的集體所有權,這部分產權稱為原始產權。二是農村信用社作為經營主體擁有法律所規定的對人股社員資產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和排他性的派生權利。

2.在明晰產權關系的基礎上,農村信用社必須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科學合理地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具體來講,就是要實行民主管理,建立起決策、執行、監督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對獨立,相互配合,相互監督,相互制約的運行機制。首先是要依據我國信用社的特點和實際,盡快制定《合作金融法》,以法律形式將法人治理結構固定下來,使信用社的各項業務依法運轉。其次是改革社員代表大會制度,讓其真正行使職權。我國農村信用社的社員代表大會制度是從1984年起就開始建立起來的,但l7年過去了,這一制度仍流于形式,社員參與信用社經營管理的積極性仍然未能調動起來,信用社經營者侵犯所有者權益的問題普遍存在。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必須還權于社員,行使真正意義上的社員民主管理,確保社員代表大會依法獨立行使職能。社員代表大會應該有審議理事會工作報告,選舉理、監事會成員,任命理、監事會主任、副主任,接受和處理社員代表議案,審批年度決算分配,修改章程等實質性權力。第三是嚴格規定理事長和信用社主任不得由一人擔任,嚴格理事會領導下的主任負責制。第四是要切實發揮理事會的職權,理事會要在社員代表大會閉會期,認真行使其權力,履行其職責,真正對社員代表大會負責,不僅要負責業務發展的年度規劃,業務經營的決策,而且要負責員工的行為規范管理和制定財務操作規范及制度等。第五是要建立名副其實的監事會,要充分履行《社章》賦予的監督職能,及時聽取和收集來自全體社員的意見和要求,使監事會真正承擔起制約的權力和責任,主要包括對信用社業務和財務的審計權,對理事會成員的彈劾權,對理事會、主任重大決策的否決權等。只有通過充分發揮決策、經營、監督三套班子的智慧和才能,確保農村信用社的經營管理水平得到較大提高,業務經營狀況和經營成果才能得到徹底改觀。

二、強化內部控制,防范經營風險

金融業作為經營貨幣的特殊企業,防范和控制風險始終是最重要的工作,而內部控制又是控制風險的關鍵。遠從巴林銀行倒閉、Et本大和銀行l0億美元的巨額損失,近到系統內發生的經濟案件,無一不是金融機構內部人員違規操作、內部控制不嚴所致。因此,建立合理、有效的內控機制具有現實意義。

1.決策體系建設

農村信用社要按決策系統、執行系統、監督反饋系統相互制衡的原則進行內部控制組織結構的設置。無論理事長還是班子成員,都不能違反或超越決策程序,經營班子要在其職責和權限內行使職權,內部監督系統要建立各項業務風險評價、內部控制狀況的檢查評價與對違規違章行為的處罰制度。同時要注重理事、監事、主任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能力、品行及資歷的考察和了解,建立高層人員信息檔案,并進行動態監控。通過考察個人歷史背景資料,確定其從業經驗、行為規律及能力;通過考核目前業績狀況,判定其業務創造及控制能力;根據綜合考察結果,決定其職位的去留及崗位的調整,從決策系統上確保決策指令的合規合法性,并做到分工明細,相互制衡。

2.建立健全業務風險防范機制

為有效控制信貸風險,農村信用社應按照《農村信用社章程》、《農村信用社聯合社章程》和《擔保法》、《貸款通則》,建立授權分責的信貸管理體制。信貸審查機構負責貸款審查,貸款審查委員會負責貸款審批,嚴格實行“審貸分離”、“分級審批”制度,將貸款調查管理、審查認定、檢查監督職責分解,互相制約,確保信貸決策的科學性。同時建立貸款保障制度,提足呆賬準備金,對歷史遺留下來的呆賬,人民銀行、財政部門要給予傾斜政策,促其“消化、吸收”,增強農村信用社的再生能力,提高資本充足率。

嚴格執行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有關規定,調整信貸結構,使資產多元化。在全面實行資產負債比例管理基礎上,嚴格控制單戶貸款比例等指標,對包括本、外幣在內的資金交易、證券交易等項表內表外業務,建立完善的內部監督與風險防范制度。尤其在主營業務即信貸業務上,要建立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優化信貸資產結構,預防、降低信貸風險,提高信貸資產質量。

按照授權分責、監督制約、賬務核對、安全謹慎原則建立嚴密的會計控制制度。會計記錄、賬務處理、成果核算等完全獨立,會計部門只接受其主管領導,會計主管不參與具體經營業務,保障財務、會計信息的完整性、準確性、客觀性與有效性。

建立統一法人管理和法人授權授信為主要特征的內部授權、授信管理制度。信用社對其分社以及信貸人員的授權授信要定期檢查,確保授權、授信適當,權限及額度不突破,各種授權均以書面形式確認并逐級下達,各項業務均按業務授權進行審核批準,特別授權業務要經過特別審核批準。

農村信用社經營管理活動是否符合國家法規、特別是經濟金融方面的法律法規,是否能有效地防范來自內部及外部的欺詐活動,關系到農村信用社的安全與穩定。違規、違法及欺詐所導致的風險,不僅產生于農村信用社內部,而且產生于一些外部監管部門,因此,農村信用社要通過教育、示范、監督與技術控制,防止農村信用社與違法犯罪活動的聯系,避免內部欺詐、犯罪和卷入外部欺詐陷阱。

建立科學的計算機系統風險控制制度。對計算機系統的項目立項、設計、開發、測試、運行、維修等全部過程嚴格管理,明確業務主管部門與稽核監督部門的職責,嚴格進行業務主管、軟件設計人員、業務操作及技術維修人員權限劃分,嚴禁系統設計、軟件開發等技術人員介入實際業務操作,將風險控制制度、指標及規程等項內容進行計算機程序化處理,形成一個完整的系統,然后將其用于風險管理之中。

三、國家對經濟落后地區農村信用社應實行扶持政策,逐步消化歷史包袱,為信用社的經營發展創造寬松的環境

首先,中央銀行應加大對農村信用社支持力度。農村信用社由于體制原因,每個信用社都是獨立的法人,這種信用社之間的相對獨立性,就單個信用社而言,在激烈的同業競爭中就顯得勢單力薄,相對于大銀行其存款穩定性較差,當出現支付風險時應變能力弱,對外部救助的依賴性較強。信用社的這種比較劣勢,出現支付危機不可避免,因此,中央銀行需要加大再貸款支持力度。中央銀行用于支農的再貸款,應合理確定使用期限。信用社拿再貸款支農,回收貸款受農業生產周期和自然災害的影響,其不確定因素很多,一遇自然災害,貸款不能按期收回,而中央銀行又限期必須收回再貸款,這就使農村信用社一時難以應付,所以,中央銀行的再貸款應結合當地農村經濟發展狀況適當延長,并以一年以上為宜,且當農村遭受自然災害時,允許延期歸還。從實質上真正體現中央銀行對農村信用社的扶持。

其次,對農村信用社實行優惠利率,即適當提高農村信用存款準備金利率,農村信用社組織資金成本比商業銀行高,而且落后的農業地區農村信用社貸款發放受季節影響較大,多數是春放秋收,一年中資金閑置的時間較長。由于規模小,不具備參加全國性資金市場的條件,資金找不到出路,只得長期轉存人民銀行,形成利率倒掛。建議比照郵政儲蓄轉存款利率計付農村信用社轉存款利息,人民銀行連續七次下調利率,金融機構在人民銀行的準備金月利率已降到1.725%o,而郵政儲蓄在人民銀行的轉存款月利率,仍為3.83%o,比金融機構在人行存款的月利率還高2.105個千分點,較高的郵政轉存款月利率不僅提高了人民銀行的宏觀調控成本,而且為郵政儲蓄的增長起了推動作用,而郵政儲蓄在零風險情況下享受高支付,顯然不符合風險和收益對稱的基本常識,從有利于農村經濟發展角度來看,經濟落后地區縣級以下郵政儲蓄機構早該全部撤銷。

第三,應取消在開戶管理上對農村信用社的歧視性規定。客戶根據自己的經營或服務性質,比較哪家金融機構的服務功能、服務態度、服務質量后做出自主選擇,各級政府和中央銀行不能自上而下的指定某種款項存放哪家銀行、某部門必須在某銀行開戶,這樣就在政策上用行政手段形成了大銀行的壟斷經營,造成了對農村信用社的歧視。應允許客戶在合法合規前提下自主選擇開戶銀行,禁止壟斷經營,給農村信用社創造一個公平競爭的政策環境。

第四,央行要為農村信用社提供結算服務。一個銀行的發展史,就是一部結算發展史,結算服務是商業銀行、信用社金融服務的一個重要方面。行社脫鉤以來韻經營實踐表明:結算渠道不暢、資(現)金流通梗塞是制約農村信用社經營和發展的一大瓶頸。在農村信用聯社建立獨立的結算體系之前,基層央行要結合實際,高效率地承擔對農村信用社的結算服務,借以提高農村信用社服務農村、服務農業、服務農民的融資水平,增強農村信用社的凝聚力。

四、努力降低不良貸款,提高農村信用社抗風險能力

要實現不良貸款占比、不良貸款總額“雙降”目標,需要從市場定位、機制轉換、政策、監管等各個方面人手,才能實現農村信用社“雙降”目標和企業經營出效益、社會經濟穩步增長的“雙贏”局面。

1.正確定位,把握投向

落后地區農村信用社要對自己的生存發展空間要有正確的認識,其信貸投向應充分“小額、流動、分散”特點,服務對象以支持“三農”及廣大個體、私營等中小企業為主,避免與國有商業銀行比貸款大戶、比貸款規模,前些年貸款“壘大戶”產生了大量不良貸款已是個明證。因此,農村信用社應及時調整信貸投向,對產權不明晰和不能實施有效抵押擔保的企業貸款應逐步實施市場退出機制,新增貸款要適應農業產業結構調整的需要,加大對農戶和個體私營企業的信貸支持,并辦理有效的抵押擔保。

2.完善機制,強化管理

首先要成立信貸資產風險管理部門,來行使信貸風險監測、風險評估、風險預警和風險管理的職能。第二要加強對信貸管理制度建立和執行力度,健全信貸決策制度,貸審分離制度,貸款“三查”制度,授權授信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及實際操作中的嚴格執行。第三要進一步健全貸款經營管理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建立責、權、利相配套的考核制度,確立“誰發放貸款、誰負責收回,誰造成風險、誰承擔責任”的貸款基本原則,對離職信貸人員實行離職審計制度,違規造成的風險要追究責任。

3.加強監管,發揮有效制約作用

人民銀行加強對農村信用社資產質量的監管是降低不良貸款的有效手段。一是要加強對新增貸款和大戶貸款的監管,對造成新增貸款風險的信用社進行分類監管,按新增貸款不良占比高低分別實行約見談話、專項業務考試、新增貸款事后報送稽核、開展新增貸款質量檢查等分類監管措施。對大戶貸款要關注以轉制名義實行企業分立、以企業法人名義的貸款和以社團貸款形式變相“壘大戶”以逃避人民銀行監管的現象。二要加大對違規現象的查處力度,有查不究或處理不力是造成有章不循的主要原因之一,要從根本上消滅有章不循貸款行為的隨意性和盲目性。三要加強對人的管理,農村信用社高級管理人員是“抓降”工作的關鍵因素,要通過對降低不良占比和不良貸款總額與任期考核掛鉤,建立起資產質量改善的績效考核機制,形成獎懲分明,以經營業績來決定任職資格的管理辦法。

4.營造良好的“抓降”環境

一是打擊逃廢金融債行為,營造良好的信用環境,“抓降”工作在良好的信用環境這個外部條件下,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最終使信用社與企業之間的資金流動走向良性循環,但創建良好信用環境離不開政府、人行和工商、司法等部門的有機配合。二是政府部門主動承擔起防化農村信用社風險的職責,農村信用社作為地方性金融機構,為支持農村經濟發展作出了應有的貢獻,在清理整頓城市信用社和基金會過程中,也為地方政府排憂解難,有效緩解了地方政府清理整頓壓力,同樣,對防范化解農村信用社金融風險,地方政府也應主動承擔起職責,把有效改善農村信用社經營狀況、降低信用社風險當作促進地方金融與經濟發展良性互動的有力措施,在保全農村信用社資產、抵債資產處理、解決農民貸款抵押難等方面給予政策支持。三是上級管理部門要為農村信用社發展解決后顧之憂,上級管理部門特別是市(地)聯社一級主要承擔對基層聯社的行業服務與管理職能,而不要干預基層社的經營或直接開展經營業務,在抓降問題上,以引導農村信用社端正經營方向、督促聯社建立和執行信貸管理內控制度、經營管理責任追究制度為主,組織開展對信貸資產質量及管理狀況的檢查、信貸人員培訓,協調同地方政府和各部門的關系也是市(地)聯社義不容辭的職責。

五、改革用工制度,提高員工綜合素質

落后地區農村信用社現有人員素質問題成了制約農村信用社發展的重要因素,必須采取有效措施盡快改變這一被動局面。一是建立能上能下的用人機制,盤活人才存量,市、縣聯社要像建立資產臺賬一樣建好“人才庫”,充分掌握人才家底,并進行合理使用,在倡導引進人才的同時,更要向內挖掘潛力,對有真才實學、有發展后勁和潛質的青年員工,要有目的地進行鍛煉、壓擔子,給他4fTg’l造機會,爭取條件,促其快速成長。大力提倡人才的上下交流和異地交流,將市、縣聯社管理層中那些年輕的高學歷人才下派基層擔任領導工作,既能讓他們在一線得到鍛煉,又能快速緩解基層專業人才缺乏的矛盾。在用人制度上,必須堅持“能者上、平者讓、庸者下”的原則,在人才的選拔上,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在動態競爭中選拔人才,做到唯才是舉,量才錄用,對一些不會干事、干不了事、不想干事的人員要毫不手軟地端掉他們的交椅乃至飯碗,對工作中卓有成效、貢獻較大的業務骨干、技術尖子,要給予職稱評聘、住房分配、工資晉級等方面的優先或獎勵,給人才以充分的價值體現。公務員之家

二是建立能進能出的用工機制,優化人才增量,從“進”的方面來說,在保持系統編制不增加的前提下,利用員工的自然減員、退休、退養指標,由省、市聯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高學歷專門人才,分配到縣以下基層社工作;從“出”的方面來說,抓住全面實行人事勞資制度改革的契機,對那些難以勝任本職工作的人員可采取買斷工齡、解除勞動合同等有效辦法進行清退。

三是建立尊知重才的激勵機制,調優人才結構,并創造條件培養人才,一方面注重全員素質的提高,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多層次、多形式的職業培訓,特別是新知識、新業務、新技能的培訓,增加員工的業務知識,提高農村信用社員工的多元業務技能,促進全員整體素質由低層次向中、高層次轉變;另一方面注重管理人才的培養,尤其是對基層主任的選拔可考慮經過基層一線鍛煉具有一定工作經驗的大中專生和在各個崗位貢獻大、成績突出的崗位標兵、技術能手和先進工作者。

總之,落后地區農村信用社面對各種困難,一是要樹立信心,二是要堅持實事求是的態度,充分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和復雜性,認清自身的差距,徹底解決歷史包袱,根本改變經營狀況,顯著增強競爭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