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報業國有資產監管的對策
時間:2022-11-17 06: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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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國務院頒布了《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為適應新形勢的要求,報業應從清產核資、產權界定、嚴格評估、建立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考核指標、強化會計監督、實行國有資產經營責任審計制、集中采購與招投標管理、完善無形資產管理、加強誠信教育等幾方面加強對國有資產的監管,將報業做大做強!
2003年5月,國務院頒布了《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⑴該條例的公布,標志著國家對國有資產的監管已逐步納入法制化軌道。《條例》從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企業重大事項管理等幾個方面規范了對國有資產的管理。該條例也同樣適用于對報業的資產監管。
根據《條例》,“企業國有資產,是指國家對企業各種形式的投資和投資所形成的權益,以及依法認定為國家所有的其他權益”。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目的,是為了“推動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發展和壯大國有經濟,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而目前,報業國有資產監管的手段還不夠完善,存在一些漏洞,給少數別有用心的人造成了可趁之機,致使國有資產流失的現象時有發生,有些情況還較為嚴重:譬如筆者曾參加了對報社原辦公司的清理審計工作——報社曾在1992年—1994年全國興起大辦公司熱潮時,投資開辦了數十個下屬公司,但清理審計時卻發現,除僅一家公司盈利6萬元外,其余全部虧損,且訴訟纏身,凈虧損額加上法院扣劃損失共計348.28萬元;90年代斥資1000多萬元興建的九江新聞大廈被查明施工單位虛報造價,且至今閑置,不僅不能帶來任何效益,每年還要支出不菲的人員工資、管理費、養護費等;在審計中,還發現九江新聞培訓中心原主任侵吞公款,涉嫌經濟犯罪,已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從被審計期間看,在1990—2000年僅10年時間,國有資產流失金額便高達數百萬元之巨,而審計范圍還未全面鋪開。凡此種種,令人震驚。(注:引自江西日報社《審計報告》)由此可見,報業資產監管勢在必行。如何根據國務院頒布的《條例》,搞好國有資產的監管工作,堵住國有資產流失的黑洞?筆者認為,可以嘗試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
一、清產核資,搞好國有資產的登記工作
全面清查、核實國有資產。具體來說,就是對各類國有資產,包括固定資產、流動資產、無形資產、長期投資、遞延資產以及其他資產等進行全面清查和登記,查清國有資產價值總額;對單位占用的國家資本,包括所有者權益和未分配利潤,要進行全面核實,以明晰國有資本金確切數額。這是一項基礎性工作,是搞好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前提。只有把這項基礎工作做好,才能掌握第一手的準確數據,才能為下一步實行規范化管理創造條件。譬如報社每年都舉辦類似“記者節”、“讀者節”、“某某論壇”之類的活動,經常收到諸如照相機、攝像機、手提電腦之類的贊助品,價值不菲,而這些贊助品并沒有履行嚴格的登記手續,結果被一些干部當作私人物品使用,甚至離職后都未交回,國有資產化公為私,造成流失。因此必須加強國有資產的清查工作,嚴格將其登記備案,以摸清家底,做到心中有數。如果國有資產所有者弄不清基本情況,掌握不了資產的真實狀況,要想實行有效的監督和管理是不可能的。
二、進行產權界定
因工作需要,國家曾給報社提供了一些房產用于辦公、培訓與宣傳,但其產權并不明確。報社雖然迄今為止仍在使用這些房屋,但房屋產權權屬有的手續不齊全,有的甚至根本就沒有辦理任何手續。而且與房屋產權緊密相聯的土地權屬亦是模糊不清,沒有一個明確的說法,不知是屬于行政劃撥還是屬于出讓性質。這就給今后留下了隱患,也使得居心不良的人有空子可鉆。因此,當務之急是對其進行產權界定,明確劃分包括房產在內的產權歸屬,從法律上明確國有資產的產權歸屬方。如果手續不全,一定要將該辦的各項手續補齊,以杜絕覬覦者的非份之念。
三、嚴把“評估關”
對擬用于投資、合資、合作的國有資產,應多方考察后,選擇資信好的評估機構對其進行全面評估,在評估過程中應嚴格執行國有資產評估的有關法規,嚴把“評估關”,特別要注意防止“少評”、“漏評”和“私評”,并嚴格防范個別人員私自左右評估結果,將國家財產用于人情交易,造成國有資產流失。
四、建立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考核體系⑵
基本公式為: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率=(期末國有資產總額/期初國有資產總額)×100%
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率等于100%為保值,大于100%為增值。
通過建立指標考核體系,可以建立有效的激勵和約束機制,能夠促使經營者花大力氣改善經營管理,不斷提高效益,使國家寶貴的資源能夠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促使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發展和壯大國有經濟。此外,根據科學合理的業績考核體系,可以實行優勝劣汰機制,選拔出優秀的人才來進行報業資本化、市場化運作,真正將報業做大做強。
五、大力搞好報業內部控制建設,強化會計監督
必須高度重視報業內部會計控制建設問題,強化報社內部涉及會計工作的各項經濟業務及相關崗位的控制,嚴格約束報社內部涉及會計的所有人員,保證報社內部涉及會計的機構、崗位的合理設置及其職責權限的合理劃分,真正做到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相互制約、相互監督。同時嚴把“核銷關”,對在賬面上長期掛賬的大額廣告費欠款,應按照“少核銷,多掛賬,慎剝離”的原則慎重處置,按規定從嚴掌握呆壞賬核銷標準,符合標準的予以核銷,暫不符合標準但確屬不良資產的則實事求是地作掛賬處理,繼續催收,以避免國有資產流失。
六、加大審計監督力度,實行規范的國有資產經營責任審計制
為監督檢查報業國有資產的經營使用情況,審計部門應每年定期對國有資產經營者進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對離任者還要進行離任審計。審計側重點在于審查國有資產是否安全完整?國家投資是否達到保值增值?是否存在國有資產流失的現象?國家應分得的利潤是否及時、足額上交?如果發生虧損,應分析虧損的原因——經營者是否嚴格履行了其職責?是否存在揮霍浪費國家資財的現象?經營者應承擔哪些責任?審計結束后,提交正式審計報告,反映所存在的問題,敦促整改。如果是離任審計,必須貫徹“先審計,后離任”的原則,不審計清楚,不得離任就他職,以明晰責任。
七、規范采購體制,大力推行集中采購與招投標管理
物資、設備采購中“回扣”現象由來已久,采購環節中收受回扣和賄賂,損公肥私的現象相當嚴重,不僅造成國有資產的大量流失,而且敗壞了社會風氣,腐蝕了一些意志薄弱的干部,結果造成一些干部走上了違法犯罪的邪路。因此,要規范采購體制,就應大力推行報社集中采購,面向社會公開招標,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在提供同質產品的前提下,由價低者當場中標,這樣可使一些想搞歪門邪道的人無隙可趁,既為報社降低了采購成本,又保護了干部,使其不致滑向違法違紀的深淵。
八、嚴格挑選合作伙伴,精心呵護無形資產
報社有著良好的對外公眾形象,尤其是黨報,在公眾中享有很高的威信。這是一項極富價值的無形資產。有些人看中了報社這塊“金字招牌”,就利用這一點,以與報社的下屬公司合作經營的名義,騙取了報社的信任,然后帶著報社下屬公司的印章到處簽訂合同、大肆對外擔保,貸款,甚至行騙,然后逃之夭夭,結果報社與其合作不但沒有賺到分毫利潤,反而背上了沉重債務,惹上了一大堆莫名其妙的訴訟官司,最后還被法院判令強行劃撥款項還債,不但經濟上蒙受損失,且損害了報社的形象,。因此一定要嚴格考察意向合作者的資質與資信,對不誠信的企業,應堅決拒絕與之合作,以避免類似情況的發生。
九、加強誠信教育
國有資產流失問題,從根本上說是人們的道德問題,是人們道德觀念受到侵蝕的結果。在當今,由于人們觀念傾斜,加之社會約束不夠,使得某些人喪失了起碼的誠信原則,一度出現了“信用危機”,這是非常危險的。為此,我們必須下大力氣促進社會誠信制度的重建,可以嘗試為領導干部及普通群眾每個人都建立一份“誠信檔案”,將其一一記錄在案。以加強人們的道德自律和自我約束,提高人們的道德水平。作為報業傳媒,更應利用自身優勢,大力呼吁宣傳“誠信”二字的價值,倡導一種講誠信的社會風氣。
總之,只有多管齊下,全方位、多角度地對報業國有資產進行監管,才能真正堵住報業國有資產流失的“黑洞”,真正貫徹執行國務院頒布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做大做強報業經濟,使報業真正走向輝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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