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國公司在華并購分析論文

時間:2022-01-14 11: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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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國公司在華并購分析論文

一、跨國公司在華惡意并購的方式

(一)采取先合作后排擠的方式。跨國公司先與我國一些企業特別是一些具有競爭力的企業合資建廠,跨國公司提供管理,技術以及資金方面的支持,而中方往往出讓自己的優良資產。建立合資企業以后,跨國公司利用各種手段阻撓合資企業的發展,致使合資企業長期處于虧損的狀態。跨國公司相比于國內企業的一大優勢就是其資本的國際化帶來的資金充足。中方資金來源單一,在跨國公司的這種策略下往往被拖垮,最終不得不退出合資企業。跨國公司通過增資控股等方式控制整個合資企業之后,利用其強大的資本以及豐富的管理經驗使整個企業在短期內扭虧為盈。相反,中方企業在退出合資企業喪失企業的控制權的同時還丟掉了本方企業以往有競爭力的產品的市場。比較典型的例子就是西北軸承廠。在與德國公司合資時,拿出了鐵路軸承這一自己的優質資產,結果以后幾年逐漸被德方拖垮丟掉了合資企業的控制權。德方控制合資企業的經營權后迅速實現盈利,不但控制了整個合資企業還搶占了鐵路軸承的市場占有率。

(二)利用一些地方政府將招商引資作為政績考核的指標急于吸引外資的心態廉價并購當地的一些企業或提出各種有利于自己搶占市場占有率的條件,擠壓當地企業的生存空間。一些地方政府特別是經濟不發達的地區制定了各種優惠政策來吸引跨國公司投資,對外資不區分善意還是惡意,甚至不惜代價地吸引外資,為惡意并購提供了難得的機遇。這種盲目吸引外資導致的結果是地方企業的發展受到了極大地限制,一些國企趁機被外資以廉價收購,導致國有資產嚴重流失。而一些中小企業和民營企業在外資的拼命打壓下難逃破產倒閉的命運。杭州齒輪廠在與外資整體合資時雙方由于控股權的爭奪使得談判一度陷入僵局,此時,外資威脅稱“如果不控股,就不來杭州投資”,最終,在地方政府以及其它各方面的壓力下,外資如愿以償,成功控股。合資后,杭州齒輪廠的商標被外資禁止使用,其優勢產品和研發力量以及大量技術成果也盡歸外資所有。

(三)跨國公司利用其技術優勢與中方合資后排斥合資企業的自主創新,大舉扼殺中國品牌,使中國企業變成單一的加工廠,成為跨國公司全球生產鏈上的一環,既沒有知識產權又沒有核心技術。大多數中方企業與跨國公司合資的初衷是利用跨國公司資金優勢的同時,學習和消化他們的管理與技術。然而,跨國公司卻并不會向中方轉移核心技術,其轉移的僅僅是操作技術。當中方試圖自主創新改造民族品牌時也會遭到外資的阻礙。我國的汽車工業在這方面就是相當典型的例子。上海汽車曾試圖利用大眾公司的技術改造民族品牌,但遭到了大眾公司的斷然拒絕,并且嚴格規定不允許將大眾技術用于任何中國品牌上。

(四)少數一些跨國公司利用其雄厚的資金對同行業的國內中上游企業進行掠奪式的收購,從而取得整個行業的話語權,繼而搶先制定行業標準,給其它弱勢企業制造障礙,防止其它跨國公司進入。我國在實行長期的外資單向開放后,目前在一些行業內已出現了外資企業限制競爭的現象。柯達公司1998年對中國感光行業進行了大規模并購,并購了除樂凱公司以外的幾乎所有同行企業,一舉奠定了其中國感光行業的壟斷地位,其對中國感光行業的控制不僅限制了其它國內企業的競爭而且還使得其它跨國公司難以涉足中國市場。

(五)一些跨國公司在并購圖企的同時,利用國企改革之際成功繞過我國現有法規,打入部分限制外資進入的重要行業。2002年4月,新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頒布,電信,燃氣,熱力,給排水等行業被允許外資進入,同年8月,《外商投資民用航空業規定》正式實施,民用航空業也被允許外資進入。現今,外資已經進入到中國絕大多數行業和領域。而在此之前,個別原先禁止外資進入的行業已有被外資滲透的現象時有發生。

(六)隨著A股市場全流通改革的逐步完成,跨國公司通過股票二級市場對中國上市公司進行惡意收購的比例將會逐漸增加。由于目前沒有外資公司在中國A股上市,跨國公司往往以受讓股權或戰略投資人絕對控股的方式與中國企業合作,從而間接進入中國股市。股權分置改革的推進以及一批關于外資進入資本市場的相關法規和辦法的實施也將為跨國公司收購我國上市公司股權甚至取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權提供了機遇。

二、跨國公司在華惡意并購的特點

(一)跨國公司大舉并購我國重點和關鍵產業的龍頭企業和骨干企業。龍頭企業和骨干企業往往在全行業中起著技術支撐和產業轉型,的引導作用,容易受到行業內其它企業的追隨。近年來,發生在工程機械業,裝備制造業,電器業等重點和關鍵領域的并購案層出不窮:凱雷-徐工并購案,西北軸承廠外資并購案,杭州齒輪廠外資并購案,大連電機廠外資并購案,無錫威孚外資并購案,錦西化機外資并購案等。這一系列并購案的最終結果是中方一再痛失品牌,市場和產業平臺。工程機械業和重大裝備制造業是整個工業的基礎,它涉及國家長遠的發展能力等方面的問題。作為這些領域的龍頭企業和骨干企業如果被外資掌握控制權,勢必造成整個行業的過度集中和壟斷,國內企業也因此失去自主創新能力,甚至危害國家經濟安全。

(二)隨著國企改革和股權分置改革的推進,國有大中型企業和具有一定實力和發展潛力的上市公司成為跨國公司覬覦的目標。國有大中型企業往往基礎好,市場知名度及信譽高,具有較大的發展潛力,并購后可取得短期投資,長期見效及改造一步到位的最佳經濟效益。并購方還可以以三資企業的身份享有國家的各種相關優惠政策。國有企業改制和地方推進國有產權改革都為跨國公司并購國有大中型企業提供了機遇。另外,上市公司或者上市公司大股東的股權在外資并購中具有明顯的吸引力。未來資本市場股權分置改革結束后上市公司股權的全流通對我國資本市場帶來巨大好處的同時也給惡意并購開啟了機會之窗,上市公司所面臨的惡意并購威脅更加現實化。

(三)在并購過程中,由于我國資產評估制度不合理,評估方法不科學,產權交易不規范,同時由于中介機構不成熟,我國企業在并購過程中往往處于被動地位,致使國有資產流失嚴重。跨國公司并購中國企業時,有部分企業對國有資產評估不實甚至未對國有資產進行有效評估,在股權轉讓過程中價格往往偏低,而且對企業所用有的商標,專利,品牌,信譽等一些無形資產未給予充分的重視,沒有計入企業總資產價值中,從而導致國有資產嚴重流失,損害國家利益。企業并購是一項十分復雜的市場行為,技巧性和操作性很強。在并購過程中,并購雙方的信息對稱,價格協商,法律保證等都應該由中介機構承擔。然而由于并購剛剛在中國起步,中介機構尚處在發育階段,這方面的專業人才有限,導致企業并購過程在非客觀公平的條件下進行,致使我國企業在并購中處于劣勢,并購成本過高,資源難以優化,資產難以有效重組。

(四)跨國公司并購中國企業的成功與否取決于政府,而非市場的選擇。由于我國正處在經濟體制的轉軌期,傳統體制的慣性使政府在企業并購過程中的行為在某種程度上缺乏規范性。一些地方政府官員為了突出業績,盲目追求GDP,違背市場經濟規律,強制性地對企業并購決策進行干預,對外資由利用變成了仰仗。為了吸引跨國公司的投資,不惜以市場換技術,以地皮換資金,以國企的資金換資金,以環境的污染換資金。其后果是妨礙了資源的優化配置,抑制了產業組織結構的合理化,對國家經濟安全造成了不利影響。

(五)中國企業自身的落后為跨國公司的并購在產業層面上產生壟斷提供了可能,而惡意的跨國并購又會鎖定中國企業的落后。我國企業落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我國企業普遍規模偏小,競爭力弱,有的企業在整合多家企業迅速壯大自己的規模的同時也因為整合的企業良莠不齊而背上了沉重的債務包袱,這為跨國公司的惡意并購埋下了伏筆。其次,我國企業技術研發能力弱,即使一些大企業的研發投入都還不到2%,而跨國公司一般的研發投入一般都在5%-15%之間。這正是我們企業普遍落后跨國公司的主要原因之一。再次,一些企業目光短淺,崇洋媚外,把與跨國公司合作看作是一種時尚和光榮,殊不知與跨國公司合作容易,但要達到雙贏最終還是要靠自身實力,而不是寄希望于討好跨國公司。

(六)少數一些跨國公司惡意并購中國企業僅僅是出于投機的目的。在企業并購中,并購雙方的股票往往都會上漲,收購方可以在目標企業的股票上漲之后將其擁有的股份溢價轉讓獲取溢價收益。也有一些專門從事收購投機的企業長期致力于研究各個上市公司的財務報表和股權結構,尋找那些股權分散或有潛在價值的企業,通過發行垃圾債券或者抵押貸款取得融資來收購這些企業,然后經過短期的包裝重組后出售,從中牟取暴利。

三、防止跨國公司惡意并購的對策研究

惡意并購的危害在于會形成壟斷,抑制自由競爭。古典經濟學認為,自由競爭的經濟是最有效的經濟,壟斷會破壞良好的經濟秩序,阻礙經濟的健康發展。因此,防止跨國公司的惡意并購對我國國家經濟安全具有重要意義。對于那些試圖壟斷中國市場的惡意并購要從宏觀和微觀層面上同時采取措施制止和防范。

從宏觀層面上來說,政府在跨國公司并購問題上的主要職能是根據國家經濟結構調整的總體目標制定宏觀調控政策和行規法規,通過制定外資并購的交易規則,保護國家經濟安全。具體有:

(一)政府應進一步明確戰略性產業,對于戰略性產業外資進入的方式和深度要有明確的界定。對于涉及到戰略性產業的外資并購應當加大審查力度,防范潛在風險。市場準入要管的同時更要加大準入后的監管。

(二)加快制定和完善現有法律法規,規范外資并購活動。隨著我國市場開放程度的不斷提高,跨國并購活動將會越來越頻繁,而我國的相關法規卻不盡完善,一些法規制定之后沒有根據形勢及時做出修改,導致法規與市場不配套,對國家經濟的安全運行產生威脅。與之相對應的是,以美國為代表的成熟市場和一些發達國家的法規相對完善。因此,我國有必要借鑒發達國家的經驗,完善法規建設,包括完善(《反不正當競爭法》和近日剛出臺的《反壟斷法》,規范和強化證券市場的監管,建立規范化的資產評估機制,大力發展社會中介結構等。

(三)完善對地方政府招商引資政績的考核。跨國公司并購的步伐在加快,一些掌有企業控股權的地方政府出于引進世界500強的政績考慮,對外資收購行為往往不去認真分析其背后真正的意圖,盲目地將國有企業與跨國公司合資,導致國有資產的流失。因此,對地方政府招商引資政績的考核不能單單停留在數量上,而應更看重其質量。

(四)培養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本土企業是國家確保產業安全最有力的措施。國家可以通過有效整合產權及其資源,對一些關系國家戰略利益和產業安全的國有大中型企業做大做強。同時,加大政策以及資金等方面的扶持力度,全力支持有市場競爭力和自主創新能力的企業,對民營企業和外資企業要一視同仁,鼓勵民營企業的發展,保持市場競爭的秩序和法規環境的公正透明。

從微觀層面上來說,企業是并購的主體,任何一個企業都無法回避并購。我國企業要想不被跨國公司惡意并購,必須從自身發展角度尋求突破。具體有:

(一)我國企業應加強自主創新能力,努力提高企業的核心競爭力。我國企業與跨國公司最大的差距就是企業的核心競爭力不足,而自主創新的實質就是通過各種手段提升企業的核心競爭力。我國企業應當抓住現今國家鼓勵自主創新的歷史契機,通過自主創新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和自身企業價值,增強應對外資并購的能力和實力。

(二)我國企業特別是各行業的龍頭企業和上市公司要借鑒國外公司應對惡意并購的經驗,構建完善的反惡意并購機制。反惡意并購機制有利于推進上市公司治理結構建設,切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有利于確定和維護并購秩序,提高并購效率;有利于國家對戰略性行業的控制,有效維護國家經濟安全。具體做法有:確保公司的股權不過于分散;修改公司章程,樹立反惡意并購的意識和緊迫感,及早制定防范惡意并購的方案和條款;密切關注本公司的股價走勢,防止突如其來的惡意并購等。

(三)我國企業在與外資并購或合資中必須始終堅持以我為主的意識,摒棄崇洋媚外的思想。在建立合資企業時必須堅持控股權,企業一旦失去控股權,自主創新只能聽命于人,生存發展也要受制于人。在企業并購時要理性選擇適于企業實際的合作伙伴和合作形式,避免盲目的資本化運作,努力實現與跨國公司的雙贏即讓跨國公司在中國市場盈利的同時我國企業也能從跨國公司身上吸收并消化他從管理,技術等方面的優勢,提高自身實力。

摘要:近年來,跨國并購浪潮席卷全球,隨著我國加入WTO,越來越多的跨國公司以并購的方式進入我國。不可否認的是,跨國公司的并購給我國承接國際產業轉移和創新利用外資方式帶來了新機遇,但是由于跨國公司的并購在中國剛剛起步,我國現今的政策和法律措施存在很多漏洞,亟待完善,這給跨國公司的惡意并購帶來可乘之機。惡意并購將會損害東道國市場的公平競爭秩序,小則損害消費者的利益,大則直接危害國家經濟安全。因此,我們必須加大跨國并購的監管力度,制定和完善相關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規,提高警惕,防范惡意并購。

關鍵詞:跨國并購惡意并購防范對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