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內部審計論文

時間:2022-03-31 03: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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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內部審計論文

[摘要]企業內部審計擔負著對企業進行監督、促進、保護三大重任,在幫助企業領導決策、避免和減少管理失誤等方面起著重要作用。因此,應加強企業內部審計,以使企業管理更為科學和規范。

[關鍵詞]企業內部審計;審計方法;審計制度

內部審計擔負著對企業進行監督、促進、保護的三大重任。具體體現在監督本企業是否正確執行了國家的法律法規,保證經營方針決策的貫徹和經營目標的實現,防止資產流失,促使資產保值增值促進企業健全內控制度,加強內部管理,改進生產技術,挖掘內部潛力,降低生產成本,提高經濟效益;維護企業的自主權,保證企業合法權益不受侵犯;了解和掌握企業生產經營、財務收支、業務往來、經濟責任等經濟活動情況,為企業生產經營服務,給企業領導提供大量準確的信息,在幫助企業領導決策、避免和減少管理失誤方面起重要作用。因此,搞好企業內部審計對實現企業管理深層化、科學化和規范化,形成激勵和約束的經營機制至關重要。

然而在轉移經營機制過程中,企業有充分的機構設置權,相當一部分企業在機構調整時,撤并了內審機構,調走了內審人員,整個內部審計工作呈現滑坡態勢,削弱了企業管理的監督控制職能,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

1.觀念上的誤區。內部審計長期以來被理解為代表國家監督企業的經濟活動。在這樣一種觀念的影響下,內部審計也忽略了自己所處的地位、特點及所擔負的重任,照搬國家審計模式,致使單位把內部審計當外人,甚至將審計與企業自主經營對立起來。

2.自身的不足。由于對內審工作缺乏應有的重視,內審人員的地位和待遇較低,致使審計隊伍不穩定,結果是業務素質好的難以留住,留住的也不安心工作,內部審計部門甚至成為安置被照顧人員的機構,可有可無,審計工作自然就難以開展或開展不好,未發揮應有的內審作用,該部門也就難免遭受撤并。

3.法規、政策依據不足。改革開放二十年來,我國經濟法律和政策的制定,大都是重鼓勵輕約束。即使提及有關監督和內部約束的內容,也都是點到為止,可操作性差。國家專設經濟監督的部門由于法規、政策依據不足,往往處于監督無力的地位,作為內審機構就更是不言而喻了。由于不少內審機構是在審計機關“以審促建”和反復做工作后才建立的,企業缺乏自覺性和緊迫感。當前企業強調精簡機構,轉換經營機制,自然就把內審列入了“精簡”的行列;同時,審計機關轉變審計重點,也減少了對企業的直接審計,這樣企業感到外部壓力輕了,內部審計的存在也就覺得沒有太大必要了。加上我們有的審計機關忙于自身改革較多,抓社會審計多,卻忽視了內審工作的指導。

有些企業領導對內部審計工作的重要性缺乏工確的認識,缺乏搞好內部審計工作的自覺性、緊迫感。致使內審機構的建、撤、并僅憑領導的好惡而定。

削弱內審的后果是嚴重的。它使企業財務收支上漏洞百出,經濟領域的犯罪案件層出不窮;相當多的企業帳目混亂;人為造成企業財產的轉移和報損、報廢;貪污挪用;在企業實行改造中采取不公正手段通過讓利銷售轉移利潤,導致資產大量流失的事件屢見不鮮。嚴酷的事實告訴我們:一個企業如果離開了內控機制,就象脫韁的野馬任意奔馳,所給國家和企業帶來的損失將是無法估量的。

那么,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內審怎樣擔負起對企業進行監督、促進、保護的三大重任呢?筆者認為,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第一,在思想上要真正提高認識

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制度是現代企業依法經營的一項基礎工作,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對現代企業提出的一項法制要求,是企業法人必須履行的一頂法定義務,也是建立自我約束機制的需要。企業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約束,這四個方面是相輔相成的、缺一不可的有機整體。內部審計制度則是自我約束機制重要組成部分。因此,我們首先必須在思想上真正跟上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新形勢,高度認識當前建立健全現代企業內部審計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切實把建立健全現代企業內部審計制度的工作落到實處。

第二,在審計方法上要實現五個轉變

一是審計目的要從查錯防弊轉向改革管理,提高效益,促進發展;二是審計范圍要從財務收支審計轉變到包括財務收支在內的生產、技術、施工、經營各個方面;三是審計時效要從事后審計轉變為事前、事中與事后審計;四是審計內容從審計合規性為主轉變為以效益性為主要綜合審計。把提高經濟效益作為企業內部審計工作的重點。積極開展經濟效益審計和內部控制系統的評審,幫助各部門、單位改善內部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五是審計方式要從側重開展項目審計轉變到項目審計與審計調查并重。選擇企業領導集團和職工普遍關心的重點、難點、焦點問題進行審計調查,把項目審計與審計調查有機結合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