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設計范文10篇
時間:2024-04-16 04: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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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設計
本文梳理歸納的這些前在預設,實際上都是經驗命題(empiricalstatement),其旨歸不在于揭示制度的發生學意義(唯物史觀認為,制度是經濟關系的產物),而在于揭示制度需求——制度供給之間的矛盾,回應人類對于游戲規則的基本需求與基本價值追求以及如何來設定游戲規則等政治規則范疇的基本問題。這些預設從各個方面表明,制度化、法治化的選擇,或者說通過構筑完善的政治規則,以實現和推進規則政治,乃是人類秩序化的合理選擇,同時也是一種無法規避的命運。
“無賴原則”預設。在探討制度必要性和它的功能設計時,英國哲學家、歷史學家和經濟學家大衛·休謨(DavidHumc)提出了一條著名的原則“無賴原則”。這條原則認為,人們在考慮制度安排時,必須持定“人人應當被假定為無賴”這樣一種假設。人必須被看成是“理性”的謀利動物。而制度設計要達到的目的是:不論他多么利欲熏心,通過完善的制度機制的鉗制功能,使人“規規矩矩”地服務于公益。休謨說:
政治作家們已經確立了這樣一條準則,即在設計任何政府制度和確定幾種憲法的制約和控制時,應把每個人都視為無賴——在他的全部行動中,除了謀求一己的私利外,別無其他目的(注:[美]斯蒂芬·L·埃爾金等編:《新憲政論》,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97年版,第27~28頁。)。
制度設計必須達到以下效果:不僅要對“無賴”行徑實施有效的鉗制,而且要能防止和遏止人們萌發各種損公利己的“無賴”沖動。休謨認為,這一假設在作為描述性模式時是非真實的,而作為分析性模式時則又是真實的,可以得到事實的正當證明。這一預設表達了這樣一種自由主義的核心思想:既然所有的政治家和政治行動者在政治生活中,都可能成為“無賴”,那么必須有強大的制約機制在先,讓人們服從制度規則。這一點,詹姆斯·布坎南是這樣說的:
當人們的政治行為被認為一如他們其他方面行為一樣是追求私利之時,憲政上的挑戰就成為這樣一種挑戰:構造和設計出能夠最大限度地限制以剝削方式追求個人利益,并引導個人利益去促進整個社會利益制度和規章(注:[美]詹姆斯·M·布坎南著:《自由、市場與國家》,上海三聯書店1989年版,第39頁。)。
普遍“無賴”的假定,構成了國家方法論上必需的思想前提:基于“最壞情形”亦即每個政治家都可能是無賴這一最壞情形為基本出發點,而不是寄托于人性的自我完善。旅行中的安全檢查就是這樣。為保證飛機運行的安全,所有乘飛機的旅行者和行李都被要求必須通過一道X光機的安全門。美國"911"事件后,世界各國尤為加強了安檢的力度。事實上這意味著,每個人都已被假定為潛在的可能違禁物品攜帶者乃至恐怖分子,盡管事實上,只有極少數人會這樣做。然而為確保安全,人們必須概莫能外地接受一套技術實施的安全檢查。
防雷裝置設計審核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防雷裝置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工作,維護國家利益,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和公共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縣級以上地方氣象主管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防雷裝置的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工作。未設氣象主管機構的縣(市),由上一級氣象主管機構負責防雷裝置的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工作。
第三條防雷裝置的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工作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以及便民、高效和信賴保護的原則。
第四條下列建(構)筑物或者設施的防雷裝置應當經過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
(一)《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規定的一、二、三類防雷建(構)筑物;
統計設計制度改革計劃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統計制度方法改革方案
(一)根據國家統計局統計制度方法改革方案及統計報表制度的修訂情況,積極配合、協調、管理各專業科室、州級各有關部門以及大型企業統計制度方法改革工作。
(二)結合國家《服務業統計基本規范與職責分工》及改革要求,深入基層開展調查研究,及時了解、反映我州服務業統計制度方法改革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二、繼續加強統計調查項目的審批及其管理
(一)進一步做好州局地方統計調查項目向省統計局報批的相關工作,規范各專業科室的統計調查行為。
(二)強化和監督縣級地方統計調查項目的審批及執行情況,確保在完成國家、省調查任務的同時,積極為地方黨、政領導機關服務。
存款保險制度設計
一、貸款趨同現象成為銀行授信業務的一個顯著特點
從內蒙古自治區的情況看,金融機構授信大客戶主要集中在工、農、中、建4家國有商業銀行和國家開發銀行及交通銀行。貸款趨同的現象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大客戶主要集中在4家國有商業銀行。截至2004年9月末,上述6家銀行授信大客戶共有181戶,評估授信額度1115.87億元,實際貸款865.44億元,占其各項貸款總額的52.47%,其中:4家國有商業銀行支持的大客戶166家,占大客戶總數的91.71%;授信額度1109.27億元,占大客戶總授信額度的99.41%;貸款余額613.3億元,占大客戶貸款總余額的70.87%。二是貸款在客戶、行業和地區間的集中度較高。9月末,6家行前10位客戶貸款余額394.46億元,占其各項貸款總余額的23.92%,占大客戶貸款總余額的45.58%。國家開發銀行大客戶貸款占該行貸款余額之比達97.39%。從行業分布看,主要集中在電力、交通、煤炭、通訊等行業,9月末貸款余額為582.01億元,占其各項貸款總余額的35.29%,占大客戶總貸款余額的67.25%。從地區分布看,主要集中在呼和浩特、包頭、鄂爾多斯3個經濟較為發達的地區,9月末3個地區大客戶貸款余額578.56億元,占其各項貸款總余額的35.08%,占大客戶總貸款余額的66.85%,其中:呼和浩特市的大客戶最多,達40戶,貸款余額370.46億元,占大客戶總貸款余額的42.81%。三是大客戶多頭授信現象較為普遍。在181家大客戶中,有44戶在2家以上銀行有授信,有的甚至在5家銀行有授信,多頭授信的現象較為普遍。
二、解決銀行貸款趨同問題的對策
(一)轉變觀念,改革經營方式,走差異化發展的路子。商業銀行要適應改革和發展的要求,借鑒國際通行的規則和做法,把落實國家宏觀經濟政策與加強結構調整和提高業務創新能力結合起來,改變多年來重同質競爭、輕差異化發展的經營方式;大力發展中間業務,改進對客戶的服務,推進銀團貸款和俱樂部貸款,完善項目融資,學會風險定價;大力調整資產結構、產品結構、客戶結構和收入結構,提高規避風險和培育可持續發展的能力。
(二)培育和擴大優良信貸載體,改進金融服務,促進銀行信貸總量適度和結構平衡。商業銀行要進一步加強信貸營銷工作,深入調查研究,既要搞好對大客戶的金融服務,更要重視對中小企業等弱質產業和縣域經濟的信貸支持;要加強同企業的溝通,遵循市場法則,根據客戶的需求,研究開發量身定做的服務產品,培植和發展潛在客戶市場,積極主動地為有市場、有效益、有利于增加就業的企業提供正常的信貸支持,提高金融服務經濟、服務消費的水平和質量。
(三)建立科學的信貸獎懲制度,增強信貸人員營銷貸款的積極性。商業銀行要建立健全貸款風險約束機制與創造優質信貸資產激勵機制相統一的信貸管理獎懲制度,既要嚴格追究使信貸資產形成風險和損失責任人員的責任,又要注意對信貸資金營運好的人員的合理獎勵,最大限度調動和保護信貸人員營銷貸款的積極性。對信貸人員責任的認定要科學合理,凡因不可預測的市場、政策變化及自然災害等因素造成的不良貸款或資產風險,應減輕或免除信貸人員的責任。
會計制度設計研究論文
摘要:會計制度設計就是根據一定的理論、原則并結合實際,運用文字、圖表等形式對全部會計事務、會計處理手續、會計機構以及會計人員的職責進行系統規劃的工作,它是會計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根據會計學的基本理論、原則和科學的程序,對各項會計制度的具體規劃,就是會計制度設計的具體內容。本文探討了會計制度設計的性質、對象、任務與原則等問題。
會計制度設計就是根據一定的理論、原則并結合實際,運用文字、圖表等形式對全部會計事務、會計處理手續、會計機構以及會計人員的職責進行系統規劃的工作,它是會計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根據會計學的基本理論、原則和科學的程序,對各項會計制度的具體規劃,就是會計制度設計的具體內容。
會計制度設計是進行會計工作的前提。制度設計的優劣直接影響著今后的會計實務工作。過去由于實行高度的計劃經濟體制,使得我國不少會計人員經常把會計制度設計工作看成是財政部門或上級主管部門的事,認為在基層單位里,無需進行會計制度設計工作;在會計教學中,則往往滿足對財政部門所頒布的會計制度進行解釋,而對于建立這些制度的依據和會計制度設計的基本原則和方法則很少作理論上的探討,以致教材成了“制度加說明”。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和健全,迫切需要加強基層單位會計制度自行設計工作。
一、會計制度設計的性質
會計制度設計是會計范疇里一項實務性、方法性較強的工作,但設計過程必須考慮生產力發展水平、社會生產關系對會計制度的要求,設計的結果即會計制度本身則屬于上層建筑,因而這一工作又必然體現生產資料占有者的意志和要求。可見,會計制度設計作為一種管理活動,和一切經濟管理工作一樣,具有雙重性。
1.會計制度設計和生產力。生產是人類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前提,生產力是生產得以進行的決定性因素。一切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的發展,歸根到底是由生產力發展水平所決定的。會計制度設計的產生和發展,歸根到底也是社會生產力發展的水平所決定的。生產力的運動過程,是會計制度設計的物質內容;生產力運動的規律,決定著會計制度設計工作的主要方面。
醫療保障制度設計
一、醫療保障制度設計應當體現公平優先原則
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分配原則是效率優先、兼顧公平,這一分配原則已經得到社會公眾的普遍認同和接受。社會保障屬于社會再分配的范疇,因此,引入市場化機制,通過提高效率來緩解日益增大的社會保障壓力,成為推進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舉措,而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市場化取向力度更大,從各地正在推進的醫療保障改革方案來看,盡管改革的方式不盡相同,但有一點是共同的,與過去相比個人的醫療保障責任在擴大,政府責任在縮小,更多的社會資本進入醫療行業。醫療保障改革的市場化取向,雖然在一定程度上激勵了醫療衛生事業的發展,提高了醫療衛生機構的服務效率,但是其負面效應也是顯而易見的。
其一,醫療機構市場化運作,優勝劣汰,導致城市大醫院的技術水平、設備條件越來越好,而城市社區醫院,尤其是農村鄉鎮醫院維系艱難,逐步萎縮,甚至到了無法生存的地步。政府衛生投入也越來越向大醫院傾斜,加劇了這種分化的程度。目前,全國80%的醫療資源集中在大城市,其中30%又集中在大醫院。結果是城市人往大醫院跑,農村人往城市跑,大醫院人滿為患,小醫院門可羅雀。
其二,我國連年對醫療機構投入減少和藥品漲價的補償機制缺乏,迫使醫療機構出現較強烈的逐利傾向,追求利潤的最大化逐步成為其主要的功能。由于醫療市場是一個特殊市場,醫患信息不對稱,市場競爭往往使價格升高。例如醫療機構為了在競爭中取得有利地位,往往競相購買高精尖設備,使我國本來就不足的醫療資源重復配置而浪費,設備購入后為盡快收回成本并獲得利潤,往往過度提供醫療服務。醫療行業作為一種特殊行業,很容易形成市場壟斷的地位,市場壟斷條件下醫療費用持續上漲將不可避免。醫療保障費用與日俱增,政府、個人、企業都承受了巨大壓力,占我國人口70%以上沒有醫療保障的農村人口更是難以承受高昂的醫療費用。
因此,筆者認為,醫療事業改革的市場化取向,雖然有其積極作用的一面,但是卻背離了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的基本規律。與一般消費品不同,大部分的醫療衛生服務具有公共品或準公共品性質。具有公共品性質的服務是營利性市場主體干不了、干不好或不愿干的,也是個人力量所無法左右的。必須而且只能由政府來發揮主導作用,否則就一定要出問題。政府的責任應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在公平優先的理念下,全面干預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建設和發展。二是強化政府的籌資和分配功能,滿足所有人的基本醫療需求。從以上兩個方面的政府責任來看,中國的醫療保障所存在的問題,根源主要不在于缺少公共資金,而在于缺少公平優先的價值理念和有效的政府管理。
政府如何在醫療保障方面發揮主導作用,貫徹公平優先的價值理念,構建公共保障體系,為全體社會成員提供最基本的醫療保障呢?筆者認為,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綜合國力有了很大的增強,但人口多、人均經濟水平低、社會保障能力差的基本國情并沒有改變,中國還將長期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醫療衛生事業發展水平與中國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基本醫療保障水平與生活水平相適應[2].因此,在基本醫療保障方面,要以政府投入為主,針對絕大部分的常見病、多發病,為全民提供所需藥品和診療手段的基本醫療服務包,以滿足全體公民的基本健康需要。具體實施方式是,政府確定可以保障公眾基本健康的藥品和診療項目目錄,政府統一組織、采購,并以盡可能低的統一價格提供給所有疾病患者。其中所用的大部分成本由政府財政承擔。為控制浪費,個人需少量付費。對于一些特殊困難群體,自付部分可進行減免。
制度建設計劃專題報告
一、指導思想
堅持黨的十八大和系列講話精神為指導,以深入貫徹執行中央、省、市轉變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各項規定為準則,圍繞解決“四風”突出問題、損害群眾利益問題和服務群眾最后一公里問題,加強周密設計、系統規劃,堅持突出重點、整體推進,堅持繼承傳統、大膽創新,構建內容協調、程序嚴密、配套完善、有效管用的制度體系,以制度機制實現鞏固群教活動成果,達到反對“四風”改進作風制度化、規范化、常態化。
二、制定原則
一要切合工作實際,根據本單位干部的權、責、利平時開展的工作來制定制度,特別是要考慮到單位職工最容易發生的事情來進行制度約束。重點要注重干部作風、組織紀律、效能建設、權力監控、廉政建設、民生維護等方面的制度建設。
二要注重規范具體。建立的制度既要符合規范要求,又要符合工作實際,要著眼于明確、具體、可供操作,無論是管事還是管人都有實用效果。
三要強化監督執行。加強制度的公開監管檢查,確保各項制度落到實處,重點要發揮各級檢查、監督組織的作用,對干部作風、工作效率、廉潔勤政等進行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制度執行中的問題,督促整改落實,使工作運行更加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
行政制度設計研究論文
科學理論和科學研究當中,常常包含著一定的前在理論預設。它們常常成為某個系統理論的邏輯支撐或邏輯起點。在經濟學中,“理性人”、“資源稀缺”等假設,支撐著整個經濟學的理論大廈。在政治科學中,在制度領域,事實上也存在著關于人的特性、權力的特質、理性的限度、國家實質等等的各種前在預設,只是這些前在預設沒有被鮮明地、理論化地歸納提煉出來。本文試圖對制度設計中的這些前在預設作出嘗試性梳理和歸納。
本文梳理歸納的這些前在預設,實際上都是經驗命題(empiricalstatement),其旨歸不在于揭示制度的發生學意義(唯物史觀認為,制度是經濟關系的產物),而在于揭示制度需求——制度供給之間的矛盾,回應人類對于游戲規則的基本需求與基本價值追求以及如何來設定游戲規則等政治規則范疇的基本問題。這些預設從各個方面表明,制度化、法治化的選擇,或者說通過構筑完善的政治規則,以實現和推進規則政治,乃是人類秩序化的合理選擇,同時也是一種無法規避的命運。
“無賴原則”預設。在探討制度必要性和它的功能設計時,英國哲學家、歷史學家和經濟學家大衛·休謨(DavidHumc)提出了一條著名的原則“無賴原則”。這條原則認為,人們在考慮制度安排時,必須持定“人人應當被假定為無賴”這樣一種假設。人必須被看成是“理性”的謀利動物。而制度設計要達到的目的是:不論他多么利欲熏心,通過完善的制度機制的鉗制功能,使人“規規矩矩”地服務于公益。休謨說:
政治作家們已經確立了這樣一條準則,即在設計任何政府制度和確定幾種憲法的制約和控制時,應把每個人都視為無賴——在他的全部行動中,除了謀求一己的私利外,別無其他目的(注:[美]斯蒂芬·L·埃爾金等編:《新憲政論》,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97年版,第27~28頁。)。
制度設計必須達到以下效果:不僅要對“無賴”行徑實施有效的鉗制,而且要能防止和遏止人們萌發各種損公利己的“無賴”沖動。休謨認為,這一假設在作為描述性模式時是非真實的,而作為分析性模式時則又是真實的,可以得到事實的正當證明。這一預設表達了這樣一種自由主義的核心思想:既然所有的政治家和政治行動者在政治生活中,都可能成為“無賴”,那么必須有強大的制約機制在先,讓人們服從制度規則。這一點,詹姆斯·布坎南是這樣說的:
當人們的政治行為被認為一如他們其他方面行為一樣是追求私利之時,憲政上的挑戰就成為這樣一種挑戰:構造和設計出能夠最大限度地限制以剝削方式追求個人利益,并引導個人利益去促進整個社會利益制度和規章(注:[美]詹姆斯·M·布坎南著:《自由、市場與國家》,上海三聯書店1989年版,第39頁。)。
政治制度設計原則分析論文
在200多年前,美國立憲制度的奠基者之一漢密爾頓就提出了一個至今仍然值得人們深思的問題:“人類社會是否真正能夠通過深思熟慮和自由選擇來建立一個良好的政府,還是他們永遠注定要靠機遇和強力來決定他們的政治組織。”美國政治學家文森特·奧斯特羅姆正是在這一問題的激勵下,開始了他對復合共和制政治理論的思考,這一思考雖然以《聯邦黨人文集》為基礎,并著眼于美國立憲實驗的經驗,似乎并非有些喜歡獨創理論的人所喜歡的那樣是奧斯特羅姆教授自己所獨創的理論,但是其中所包含的“智慧的美玉”卻依然值得我們珍視。奧斯特羅姆教授認為,從歷史上來看,政治制度的抉擇,的確是強力和偶然性決定的,人類似乎還沒有能夠根據深思熟慮和自由選擇來設計良好的政府制度。但是,美國的立憲實踐,卻是破天荒第一次以深思熟慮和自由選擇為基礎的。雖然政府的建立出于機遇和強力是大多數人類社會普遍的現象。但是美國立憲實踐表明,人們能夠通過理性的行為和榜樣,并基于深思熟慮和自由選擇,來建立并維持立憲政府體制。復合共和制的政治理論,就是指導這一制度設計的藍圖。
奧斯特羅姆認為,要設計復合共和制,首先要假定,在政治制度設計中個人是最基本的考慮單位。政府的行為派生于個人的利益;如果要有效果,政府行為必須與個人的行為相聯系;這樣,政府的運作就能夠與具有特殊行為能力的個人行為相協調。其次,還要假定,個人是自利的,會努力強化自己的相對優勢。然后假定,人具有學習的能力,也有犯錯的可能性。最后,在此假設的基礎上,可以認為理性和正義的條件、社會組織條件取決于某種形式的政治秩序,這就是政治約束的原則。只有這樣,人們才可以在人與人之間建立持久的雙贏關系,而不是雙損關系。
政治制度的設計,本質上是一種立憲的選擇。立憲選擇與法律的選擇有根本的區別。法律是政府制定的、政府能夠更改的,而憲法卻是由人民制定、政府不能改革的。“如果政府可以自由地界定自己的權威,那么它們就不會有積極性來制約權威的運作。進而言之,掌握政府權力的人就有積極性去運用這些特權來牟取私利,并損害那些反對他們的人。憲法的目的是引入限制,制約尋求這種機會,使這些人遵守……‘限權憲法的一般原則’”。立憲選擇有著特別的程序,它始于非正式的建議的程序,然后再進入批準的程序,并且在批準程序中可以應要求而進行修改。這一程序不同于政府制定操作性法律的立法程序。要使憲法高于立法機關的制定法,確立司法獨立。而且憲法如果要成為操作性的法律工具,就要設計得非常精確、嚴密。憲法不應該是一種一般道德的陳述,自然也不應該只是一種宣傳品,或者是某些人意志的表現,而應該是政治制度的基本框架,真正起到促進雙贏關系、遏制雙損關系的作用。
奧斯特羅姆認為,政治制度設計是一項高度藝術性的工作。為操作性的政府體制設計一部憲法,不可能是任何單一價值最大化的結果,因為大多數價值邊際效用遞減。因此,更大的收益要求各項價值之間的均衡,在此各類價值并不維持恒定的比率。所以,綜合價值的最大化往往主要派生于某一特定價值的最大化。完備類型的概念如完備的民主、充分的自由、徹底的平等等,是一種有用的概念,但只能作為設計的出發點,而不能當作是終極的目標。這一分析,顯然符合現代經濟學中的均衡分析原理。
奧斯特羅姆從《聯邦黨人文集》中歸納出了如下政治制度設計的定理:
1.所有個人都是自己利益的最好判斷者;
工程設計審計制度思考
1建立工程設計審計制度的必要性
1.1設計階段是控制工程造價的關鍵階段。國內外相關資料研究表明,設計階段的費用只占工程全部費用不到1%,但在項目決策正確的前提下,它對工程造價影響程度高達75%以上。設計圖紙定了的內容,除了設計單位誰都不能改,招投標、土建、安裝、裝飾等費用都是根據設計圖算出來的,施工過程中的每一個環節所產生的費用都是以設計圖為基礎的。只有把好設計關,才能控制好工程造價。因此,建立工程設計審計制度對控制工程造價十分必要。1.2設計方案的經濟合理性決定建筑物的“性價比”。設計方案經濟合理性的影響因素包括建筑物的平面形狀、流通空間、層高層數、建筑結構等。設計師們可以通過綜合考慮這些因素,在建筑物實現功能實用、外型美觀、結構安全的最優組合的基礎上,把建設所需成本控制到最低。建筑物的功能與成本的比值,也可以用IT行業的說法稱為“性價比”,在造價領域叫做價值工程。而現在許多設計不同程度地存在華而不實,片面追求高大上,不求功能適用性和經濟合理性,過分講究地標性和奇異性以吸引人的眼球,引發的施工圖預算超設計概算、竣工結算超施工圖預算等現象屢見不鮮,忽視了建筑物的價值工程。1.3設計思路的先進性影響工程造價合理性。每一張設計圖紙都凝聚著設計者的匠心精神,都應當被尊重。但按照政治經濟學的觀點來講,設計者們追求的是設計收益最大化,在市場競爭不成熟的條件下,他們只求安全穩妥地完成,不計較施工成本,一味加粗加密鋼筋配置,加大結構承載能力設計,不考慮施工成本;設計思路過于保守,經常套用以前成熟的設計成果,不考慮建筑材料在當地是否稀缺;缺乏對建材市場的考察和調研,不計材料長距離運輸成本,以至于無限制擴大工程造價。因此,只有建立強制性的設計審計制度機制,對設計方案的經濟合理性進行強制性評價,才能使設計者全面樹立控制工程造價的觀念,在設計方案中廣泛開展限額設計,以最小的投入去獲取最大的經濟和使用效益,實現工程造價合理最大化。
2建立工程設計審計制度的可行性
2.1投資者對建筑物的經濟合理性有訴求。許多投資者并非是項目決策者,對建筑物的經濟合理性不滿意卻無法監管,特別是許多政府投資的市政項目,前期籌劃決策階段透明度不夠,往往是建成之后大家才知道建筑物的形狀和用途,可建筑物已經建成了,縱有百般不滿意又能如何?要是能在籌劃決策階段,將設計方案向投資者公開,投資者通過某種途徑對設計方案的經濟合理性加以控制,將大大提升建筑物的公眾滿意度,這種途徑就是建立設計審計制度,由審計為設計方案的經濟合理性把脈,確保納稅人的錢花在刀刃上。因此,投資者會對建立工程設計審計制度的需求度非常高。2.2審計部門具備工程設計審計職能。在我國,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已成為社會工程審計的主流,并且具備工程設計審計的職能。《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管理辦法》第二十條明確規定: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的咨詢業務包括配合設計方案比選、優化設計、限額設計等工作進行工程造價分析與控制。投資者完全可以委托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對項目的設計方案進行審計,對設計方案進行經濟合理性評價,并給出合理性建議。投資者可以要求設計單位采納該建議,實現設計方案的經濟合理最大化。2.3設計行業內部也需要審計監督。隨著設計行業市場化的發展,設計者往往會受經濟利益的驅使,不顧及設計造詣和推陳出新,設計師們往往把精力投入到跑項目上,過多遷就于業主的喜好,不嚴格執行國家設計規范,不顧及投資者的經濟利益,缺乏第三方的監督和制約,影響了我國建筑業的自主品牌整體實力,一些好的富有創造性的設計很難在設計市場競爭不規則的條件下脫穎而出,需要通過審計監督規范設計行為,提升設計規范化水平。
3建立工程設計審計制度的具體措施
工程設計審計制度不同于傳統意義上的工程造價審計,不僅對設計概算進行審計,而且要將設計方案、設計圖紙統統納入到審計范圍,應當屬于績效審計的范疇,就是要依照各類建筑設計規范,對設計方案、設計圖紙、設計概算進行全面審查和分析,找出不利于投資者對工程造價控制的因素加以評價,促進設計方案經濟合理性的提升。3.1設計方案審計。設計方案審計是指在初步設計階段進行的審計,是在施工圖設計之前,對初步設計方案的審查和分析,是設計審計的開端,俗話說,好的開始是成功的一半。只有初步設計方案實現了經濟合理化,才能為后期施工圖設計、設計概算編制的經濟性奠定基礎,也能避免方案反復和設計成果的浪費。3.1.1總平圖審計主要審查總圖運輸設計和總平面配置。包括現場地質、水文、地形、地貌等條件是否影響建設項目展開,在施工過程中能否避免大拆大建,減少建筑垃圾的產生;避免大挖大填,減少土石方量;建設用地是否確實需要很多,有無不必要占用的部分,是否節約用地;功能分區是否合理,各建筑物功能銜接是否融洽,是否綜合考慮了場區內建筑物的功能;場區內道路是否順暢,運輸方式的選擇是否經濟合理,在使用時會不會產生不必要的頻繁運輸和流量擁堵。3.1.2建筑設計主要審查建筑標準。一是建筑物平面形狀是否簡潔大方,有無不必要的刻意的不規則形狀,導致施工復雜化增加建設成本,如有的建筑物刻意使用不必要圓形,無疑會增加工程費用,能否在滿足建筑物美觀實用要求的基礎上盡可能降低建筑周長系數,即周長與建筑面積比,盡可能降低工程造價。二是流通空間是否過大,在滿足建筑物使用要求的前提下,應將流通空間減少到最小,門廳、走廊、過道、樓梯占用空間過多會增加工程造價,降低建筑物的實際利用率。三是層高是否過高,在建筑面積不變的情況下,增加建筑層高會增強墻體、樓梯、管道、裝飾等各項施工費用。四是層數設置是否合理,是否與基礎承載能力相適應,因為在基礎承載能力允許的情況下,層數越多,單位建筑面積造價越低。五是柱網布置是否合理。比如,對于單跨廠房,柱間距不變時,跨度越大單位面積造價越低,對于多跨廠房,中跨數目越多,柱子和基礎分攤在單位面積上的造價越少。3.1.3工藝設計主要審查工藝技術方案,是否嚴格按照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內容進行設計,確定具體的工藝流程和技術,包括建設規模標準、工藝設備選型是否合理,給排水、供暖、強弱電、空調、消防、通信等各類配套管線及設備是否并行不悖,各類井、溝、槽、孔等構筑物設置是否都合理,有無多余設置重復設置的現象,會不會在施工中出現不同工種重復施工的現象。3.2施工圖審計。在設計方案審計的基礎上,施工圖的審計主要側重于建筑結構、材料選用等細部設計審計,審查新材料、新技術是否能夠應用于設計中,并且有效降低工程造價。3.2.1建筑結構審計主要審查建筑結構選擇是否既滿足力學要求,又足夠經濟。選用的結構類型是否與當地物質條件相適應如五層以下普通建筑一般選用砌體結構,大跨度房屋選用鋼結構要優于鋼筋混凝土結構,高層建筑選用框架或剪力墻結構較為經濟。此外,還要關注鋼材型號、鋼筋型號以及混凝土中的含筋量是否過度放大,過于保守地滿足力學要求。3.2.2材料選用審計主要審查建筑材料選擇是否合理,施工時能否就地或就近取材減少運輸成本;選用材料類型在市場上是否貨源充足,是否具有三個以上品牌可供比選;在力學性能、物理性能、化學性能都滿足的基礎上是否有新型價廉優質的材料可以替代。建筑材料一般占直接費的70%,合理選擇建筑材料,可以降低材料價格,有效控制工程造價。3.2.3設備選用審計主要審查設施設備在滿足功能需求的前提下是否最適用,包括電梯、空調、通風、采暖等,各個系統的分布和占用空間是否合理,是否有新工藝、新技術出現,是否有占用空間小、安裝操作簡便、維護成本低、能源消耗少的新產品可以替代。根據工程造價資料分析,設備安裝工程造價占工程總投資的20%-50%,而且隨著科技的不斷進步,這個比例還會逐步提高。因此,降低設備購置費用對于投資者降低工程建設成本是十分有利的。3.3設計概算審計。設計概算是以初步設計文件為依據編制的,是投資者編制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確定和控制建設項目投資的依據,一經批準,將作為控制建設項目投資的最高限額。因此,設計概算審計也是建立設計審計制度的一項重要內容。3.3.1單位工程概算審計具有獨立的設計文件,能夠獨立組織施工,但不能獨立發揮使用功能的工程是單位工程,包括土建、裝飾、采暖、通風、給排水等專業,是最基本的計算單元。主要審查人材機費用計算是否合理,工程量計算是否與初步設計一致,企業管理費、利潤、規費及稅金的計取是否符合相關定額標準,設備及工器具購置費概算是否合理,有無技術條件類似的已完工程或在建工程概算指標可以對照。3.3.2單項工程概算審計具有獨立的設計文件,建成后獨立發揮使用功能的工程是單項工程,如辦公樓、食堂、招待所等。單項工程概算是在單位工程概算的基礎上匯總形成的。主要審查各單位工程概算條理是否清晰,有無重復疊加的現象,單位建筑工程概算與單位設備及安裝工程概算構成是否完整,分類是否明確。3.3.3建設項目總概算審計建設項目總概算由各單項工程綜合概算、工程建設其他費用概算、預備費、建設期利息和鋪底流動資金概算匯總而成。主要審查總概算組成是否全面,是否有漏算的部分,以防止建設實施過程中追加投資;審查工程建設其他費和預備費等計算基數、費率是否科學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