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分類范文10篇
時間:2024-04-03 14:37:42
導語:這里是公務員之家根據多年的文秘經驗,為你推薦的十篇信用分類范文,還可以咨詢客服老師獲取更多原創文章,歡迎參考。
市場信用分類監管報告
日前,國家工商總局在京召開了規范市場秩序,推進信用建設經驗交流會議。會上,吳儀副總理和王眾孚局長在會上分別就實施市場主體信用分類監管問題作了重要講話。根據他們的講話精神,我們對市場主體信用分類監管的概念、作用、基本內容及步驟等作了一些研究,現陳幾點粗淺看法。
一、市場主體信用分類監管的概念和作用
所謂市場主體信用分類監管,是指工商行政管理部口約實現職能到位和達到有效監管得目的,利用市場主體得信用資料,區分各類市場主體信用類別,進而對其分別因“信”施“管”的科學管理方法。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參與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是通過建設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內部“市場主體信用監管系統”實現的。“市場主體信用監管系統”的基本作用:一是對內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監管執法提供依據和有效手段,二是對外為社會提供市場主體基本信用信息。實行分類監管是建立“市場主體信用監管系統”的主要內容之一。其實質是:采用科學規范的制度和運作程序,對在“市場主體信用監管系統”的“收集”、“分類整理”、“存儲傳輸”環節取得的信用資料,按誠信、基本守信、失信和嚴重失信的統一標準,劃分為綠牌、藍牌、黃牌、黑牌市場主體;對綠牌市場主體,在不違背法律法規和公平原則的前提下,給予褒獎和重點扶持,對藍牌市場主體進行教育和引導;對黃牌市場主體進行經常性巡查監督;對黑牌市場主體實行重點監控。通過把握重點,把有生力量主要投入監管信用不良市場主體中去,達到實現長效監管,維護市場健康有序發展的目的。
分類監管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貫徹和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與時俱進,更新觀念,進行管理機制,管理方法創新的具體體現。
市場監管任務不斷增加和人員不足、手段不強的矛盾,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在現階段面臨的基本矛盾之一。一方面市場主體群體日益擴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監管市場的領域不斷拓展,工作量增加;另一方面,由于眾所周知的原因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人員編制縮減,經費不到位,執法裝備〈如辦公設備、工具等〉不足和落后。在這種環境和執法條件下,如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不改變監管思路,在監管對象中找出主攻方位,在監管方法和機制中找出長治久安之策,就會處于十分被動的窘境。
企業信用分類監管思考
未來世界經濟走勢表明,世界經濟的競爭必將由價格、質量、服務的競爭,發展為信用競爭為主要手段的全方位競爭,競爭戰略必然包含信用制勝的內容。由于我國市場經濟發展的特殊性,市場理性發展相對欠缺,有相當一部分的市場行為承諾與實踐不符,使得市場信任感匱乏,導致信用鏈條的薄弱,最終影響市場的良性發展。為此,黨的**提出了要“健全現代市場經濟的社會信用體系”,十六屆三中全會《決定》進一步提出:“形成以道德為支撐、產權為基礎、法律為保障的社會信用制度,是建設現代市場體系的必要條件。”國家工商總局把20**年定位為“誠信建設推進年”,大力推進企業信用分類監管,加強企業信用管理體系建設。
建立在經濟戶口基礎上的企業信用管理體系的核心目的就是要尋找一條以治本為主的維護市場經濟秩序的長效機制。要制止住不講誠信肆意違法的勢頭,單靠加重處罰是有限度的,只有使其在市場經濟活動中付出二次成本,甚至是長期的成本,丟掉部分或全部市場份額,才能讓各類經營者視誠信為生命。
一、企業信用監管是構建社會誠信體系的基礎,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是企業信用監管的主力軍
現代市場經濟環境下,政府主要發揮宏觀調控和市場監管作用、行使廣泛的監督職權。通過支持引導守信行為,及時懲戒失信行為,保障基礎信用的健康發展。1998年6月國務院批準的國家工商局“三定方案”中明確規定監督管理市場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基本職責。長期以來,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負責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從而掌握了企業以及個體工商戶的大量原始材料和數據,形成了完整準確的市場主體身份信息記錄;通過各種專項管理、巡查、年檢等措施和辦法,對企業的市場交易行為和競爭行為進行了全過程的監控,對市場主體的商標使用、合同履行、廣告、消費者權益保護等予以全面監管,積累了豐富的監管信息;由于逐年建立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規章制度,工商隊伍的文化素質、執法素質、業務能力均有所提高。特別是“管辦脫鉤”、省以下垂直管理和機構改革以來,整個系統的機動性和權威性得到了進一步加強。與其他政府機關相比,企業經營行為與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監管職能緊密相連,在建設社會信用體系方面,有著明顯的優勢。
多年的執法實踐使我們深刻認識到,企業是參與市場交易的最基本因素,因而企業信用是社會信用體系的一個主要方面,建立和完善企業信用監管是構建社會信用體系的基礎。同時,入世、深化改革和健全現代市場體系,也對創新監管模式提出了迫切的要求。實踐證明,企業信用監管是行之有效的監管措施,已經得到了全社會的認可。可以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在信用體系建設上有著義不容辭的責任,也有著獨特的、難以替代的地位。
二、企業信用分類監管的實施
企業信用分類監管問題對策
國家工商總局提出“大力推進企業信用分類監管,促進管理制度創新”的重要思路,正應了深化市場監管制度改革,實現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制度化的需要。實施企業信用分類監管,是工商部門監管理念和方式的一次重大變革,是一項全新的挑戰,需要在觀念、手段、制度等方面做好充分的準備和保障。由于沒有現成的做法可以借鑒,以及政府管理方式方法的重新定位,難免遇到挫折甚至陷于困境。我們認為,對當前的企業信用分類監管工作應該進行冷靜思考,澄清一些模糊認識和糾正一些不恰當的做法,避免工作走入誤區。
一、推進企業信用分類監管的出發點是什么?著力要解決的問題何在?
什么是企業信用?可以這樣認為企業信用就是關于企業外部經營活動過程中所發生的各種行為狀況的信息集合。企業信用分類就是對企業信用狀況評估后作出不同的評價和歸類,以便于實施企業監管的一種行為。我們認為,推進企業信用分類監管的出發點在于當前經濟活動秩序中信用缺位、誠信缺失的狀況比較嚴重。從工商行政管理的領域表現出來的現象有虛假登記、消費欺詐、制假售劣、虛假廣告、合同欺詐、走私販私及種種不正當競爭行為等。著力要解決的是如何從工商行政管理的職能出發,利用工商行政管理的手段來棄惡揚善,形成守信經營的市場秩序。由此我們認為,要保證推進企業信用分類監管有一個正確的走向,取得良好的效果,必須把握以下幾點:
1、企業信用分類監管只是一種監管方式上的變革,而不是一項新的職能或者任務。
市場經濟活動所表現出來的特征以及現實生活中的一些經濟倫理現象,需要我們對企業的“信用行為”給予更多的關注,并根據“信用程度”的不同分門別類采取相應的監管措施。對企業進行信用分類既不是行政命令、行政許可,也不是行政裁定和行政處罰,更不是商業信用評級,所采取的監管措施都是現有的手段和方法。認清這一點,才不至于在實踐中無所適從,避免走入忙于“認定”、“評估”的工作誤區,把握不準企業信用分類監管的精神實質。
2、企業信用行為具有兩重特征和一種衡量尺度。
企業信用分類監管調研報告
加強企業信用監管是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對企業的信用情況進行科學分類,建立一種重點突出、責任明確、機制靈活、方法有效、保障有力的監管制度體系是加強企業信用監管的有效途徑。20年底以來,濟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在繼承市場巡查成功經驗的基礎上,探索推行了區域經濟監管責任制,這項制度以經濟戶口管理為基礎,以工商所為屬地監管責任主體,以登記管理與屬地管理有機結合,以日常性、綜合性動態監管為基本職能,以巡查制為主要方式,將加強企業信用監管擺到核心位置,科學劃分企業信用類別,根據信用類別劃分情況,對企業實施異距離監管。該局落實區域經濟監管責任制的實踐表明,它不僅為強化企業信用監管創造了有利條件,而且使企業信用監管的途徑和方法更加豐富完善,有效促進了監管職能到位。
一、企業信用類別的認定原則
科學認定企業信用類別是加強企業信用分類監管的前提和基礎,直接關系到企業信用監管的效果,為保證企業信用類別認定和監管的科學性,認定企業信用類別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內部認定的原則。企業信用監管是一項系統工程,在整個信用監管工作中,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是承擔企業信用監管工作的職能部門之一。在社會法制建設進程不斷加快,各級政府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問責追究更加嚴肅的新形勢下,對認定企業信用類別這項工作的定位,必須慎之又慎。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企業實施信用分類監管,不能囊括“天下”,必須從職能實際出發。企業信用類別的認定和應用是為監管工作服務的,企業信用類別認定情況,僅限于內部掌握,不能向社會公布。濟南市工商局通過落實區域經濟監管責任制,將工商行政管理職責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加以細化,分清獨立職責、為主職責和配合職責,將企業信用監管的定位嚴格限定在工商行政管理職責范圍之內,然后根據業務實際,設定信用分類監管指標,確保不越位、不缺位,使企業信用監管的外延范圍更加明晰,有效把握了加強企業信用監管的總體方向。
(二)依法認定的原則。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作為市場監管執法部門,加強企業信用分類監管必須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同時,認定企業信用類別,必須在企業發展的現實階段為分界點,充分考慮企業在現實階段以前的守法經營情況,以及在現實階段以后的守法經營表現,這樣才能夠更加科學全面地對企業在一定階段內的信用情況進行綜合分析把握,避免主觀臆斷。濟南市工商局在對企業信用狀況進行分類的過程中,把企業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立案處罰的情況,全部納入企業的信用檔案作為失信信息,并按照《行政許可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罰種的輕重程度,確定企業的信用程度,為企業信用分類提供了比較有說服力的事實依據。
(三)統一認定的原則。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實施企業信用監管,是一項長期性、綜合性的工作,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內部的具體職能部門很多,如果各個具體的職能部門都對企業信用類別進行認定顯然是不科學、不現實的,因此,對企業信用類別的認定,必須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統一指定的內部職能部門,根據統一的標準具體實施,承擔企業信用類別認定的部門,不但要對企業的基本情況比較熟悉,而且要具備綜合職能,便于對企業的信用情況進行及時把握。濟南市工商局根據推行區域經濟監管責任制、企業按照工商所管轄區域,統一建立經濟戶口,實行經濟戶口屬地監管的實際,明確規定工商所是認定企業信用類別的部門,對企業信用類別的認定實行歸口管理,有效保證了認定企業信用類別的統一性。
企業信用分類監管過程思考
黨的**指出“要增強社會的信用意識,形成以道德為支撐、產權為基礎、法律為保障的社會信用制度”,這是促進我國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的重要舉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作為政府專司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的職能部門,在社會信用體系建立方面具有較強的法律、職能、地位和信息優勢,尤其在企業信用體系建設中的基礎及主導作用不可替代。
近年來,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為貫徹藩實**精神,積極推動我國社會信用體系的建立健全,切實履行好監管市場的職能做了大量的工作。國家工商總局專門于20**年10月下發了《國家工商總局關于對企業實行信用分類監管的意見》(工商企字[20**]第131號)(以下簡稱《意見》),對企業信用分類監管的技術指標、評價標準、監管方式、保障措施等方面都作出了較為明確的規定;又把20**年定位為誠信建設推進年,將大力推進企業信用分類監管作為加強企業信用建設的具體措施。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圍繞國家總局的文件精神和工作安排,相繼出臺了一系列制度措施,企業信用分類監管工作也穩步實施并己產生了良好的社會效果。但我們在工作中也發現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這些問題影響制約了企業信用分類監管工作的有效開展和深入進行,值得我們去認真思考并采取相應的對策來解決。
一、存在問題:
(一)企業信用分類監管的法律依據不足,缺少“基本法”。
目前,我國尚無專門的企業信用分類監管方面的法律法規,也沒有一套完善的與企業信用相關的法律法規體系,無法依據法律法規對企業信用分類監管工作進行科學的、規范化的運作。這使得企業信用分類監管制度的權威性受到質疑,甚至有違法行政、侵犯企業合法權益之嫌。主要有以下具體體現:
1、企業信用信息公開無法定依據。
企業信用分類監管狀況綜述
20*年9月8日~10日,國務院研究室課題組與國家工商總局研究中心在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聯合召開了“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重大問題及對策——企業信用分類監管”課題研討會。此次會議得到了內蒙古自治區工商局和赤峰市工商局的大力支持。內蒙古自治區工商局副局長吳錦鳳、國家工商總局企業注冊局副處長付宏偉等全國工商系統的39名代表出席了會議,總局研究中心主任譚小英做工作報告,研究中心副主任陳燁主持了會議。
譚小英主任在報告中指出,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提出了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健全現代市場經濟社會信用體系的新的要求;國家工商總局于20*年8月提出了“兩項改革”的工作要求,下發了《關于對企業實行信用分類監管的意見》,并將20*年確定為“誠信建設推進年”。國務院研究室與總局聯合開展“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重大問題及對策”課題研究已歷4年,此次研討會的中心議題是企業信用分類監管研究。譚主任強調,實施企業信用分類監管是建立社會信用體系的重要舉措,是工商行政管理市場監管方式的重要創新,是建立市場監督管理長效機制的有效途徑,因此開好這次研討會、將這項課題研究推向深入,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在會議過程中,與會的北京、內蒙古、江蘇、浙江、貴州、河南、廣東、福建、成都、沈陽、深圳、濟南等省(區)、市工商管理部門的代表,聯系本單位開展企業信用分類監管工作的實際情況,緊緊圍繞會議中心議題展開研討,暢所欲言,全面、深入地反映了本系統在探索和實踐分類監管工作中的基本認識、主要做法和所遇到的問題及障礙,探討了做好這項工作的新的思路,為課題研究提供了寶貴的經驗材料。
本次會議共收到論文14篇,規范性文件(草稿)7件,為下一階段推進該項課題研究打下了基礎。現將會議有關情況綜述如下:
一、完善制度、繼續全面推進企業信用分類監管方式方法改革
《國家工商總局關于對企業實行信用分類監管的意見》下發以后,北京、江蘇、浙江等條件較好、起步較早的省市工商部門按照文件精神認真部署,系統推進,收效顯著。它們分別從經濟戶口管理、企業合同信用工程、市場巡查制等不同的環節切入和強化企業信用分類監管工作,為全面推進信用建設提供了寶貴的經驗。
企業信用分類監管的思考
對企業實施信用分類監管,是適應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發展的客觀需要,也是工商行政管理制度在市場監管方式上的進一步深化和創新。去年底,總局下發了《關于對企業實行信用分類監管的意見》的指導性文件,明確了企業信用監管體系建設的指導思想,制定了企業信用監管指標體系、企業信用分類標準、企業分類管理措施以及相應的企業信用信息記錄和披露等制度,加快了監管方式的改革步伐,為基層開展企業信用分類監管提供了依據,推動企業信用分類監管工作上了一個新臺階。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深入發展,企業信用分類監管在方式、形式和內容等方面也出現了一些新的情況,為深入開展信用監管提出了新的課題,如何科學合理地設置企業信用指標,量化分類標準,健全長效監管機制,成為深化企業信用分類監管必須面對的一個新熱點,這里結合我分局抓分類監管工作的實踐,談一點粗淺看法,不當之處,請各位領導和專家批評指正。
一、關于守信企業、警示企業、失信企業、嚴重失信企業指標的設置問題
第一,企業信用指標的設置應使于基層理解和操作。眾所周知,信用監管指標的設置是確定企業守信、警示、失信和嚴重失信的前提條件,是能否對企業實施分類監管的關鍵。國家總局在《關于對企業實行信用分類監管的意見》中對監管指標和分類標準作了明確的闡述,但我們在實踐中發現,《關于對企業實行信用分類監管的意見》中第一部分“企業信用監管指標體系”與第二部分“企業信用分類標準”在項目設置上聯系還不夠緊密,有些脫節,既設“指標項”又設“標準項”,容易造成概念上的混淆,同時,具體項目也過于原則。如市場準入指標中的“年檢申報材料”、經營行為指標中的“對外投資情況及廣告行為”等表述不便于基層理解和運用,另外,“參考指標”在分類中的參考程度也難以把握,因此,可以考慮把一、二兩個部分的內容進行合并。在表述上,通過簡捷易懂的格式化語言,將法規中有關市場準入、經營、退出的必要條款予以提煉和概括,統一并入企業信用分類標準中,易于基層理解和掌握,同時為編制計算機分類監管軟件提供便利。
第二,企業信用指標設置應堅持以工商職能監管到位為目的。實行企業信用分類監管的最終目的,是使守信企業得到激勵,失信企業受到警示、懲戒或淘汰。因此,企業信用分類指標的設置應充分考慮和研究監管指標涵蓋的自身行政職能,對市場主體的評價主要看它的守法程度,避免把企業的全部經營信用狀況作為信用指標設置的條件,如果把企業的經營效益及風險程度等也作為信用指標設置的內容,就超出了工商職能范圍。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工商部門對企業實行信用評價,目的是對企業實施信用分類監管,它與企業間的信譽評價以及社會公共評價是有區別的,行政評價是法律范疇,其他評價則屬于經濟和道德范疇。信用指標設置無限制的擴大化,就容易在企業分類監管中發生行政職能嬗變,由搞行政評比到干擾企業經營,限制企業自由發展。
第三,企業信用指標設置應增加企業負責人的信譽狀況。人格信譽是社會經濟活動中最寶貴的無形資產。作為一個企業而言,企業主要負責人的信譽行為在一定程度上不但決定著企業的經營活動和信用狀況,而且還會給整個社會的信用建設帶來不利影響。因此,在設置企業信用指標時,要從長遠考慮,借鑒發達國家建立個人信譽中心、設立個人社會安全號的做法,增加對企業信用行為起重要作用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經理乃至股東的信用記錄,在對企業征信的同時,將其個人信用行為和在經濟活動中的歷史信用狀況,如投資企業、納稅、守法、消費信用等一并作為企業信用分類監管的參考指標,使信用指標設置更加完善。
第四,企業信用指標設置中守信企業分類應進一步細化。守信企業的基本條件是誠信準入、誠信經營、誠信退出,且在整個過程中無違章違法行為,這一基本要求在市場運行中,絕大部分企業均能做到,如果將占相當比例的企業都列入激勵機制行列,勢必削弱誠信度高的企業的積極性,使分類監管失去意義。以我分局轄區企業為例,如果按A、B、C、D四個等級進行劃分,具備法人資格、年內無違法記錄并通過年度檢驗的企業將占到全局企業總數的94.2%,這些企業均符合總局《關于對企業實行信用分類監管的意見》中明確的守信標準,對轄區如此龐大數量的A級企業均實行激勵機制,享受年檢免審、免于日常巡查、開辟“綠色通道”等待遇,就違背了建立激勵機制的初衷。因此,對A級企業分類標準進一步細化,更加符合當前工商監管實際。我們在監管實踐中,將A級進一步擴展為AAA、AA、A三個檔次,并重點對AAA、AA企業實施激勵措,給予重點扶持,體現了一般與重點的區別,比較客觀一些。
食品安全信用分類監管經驗磁材料
××縣工商局××工商所堅持先行先試,通過創新工作機制,運用現代化信息技術手段,作為縣工商局的試點單位,率先推行食品安全信用分類監管工作,努力強化流通領域食品安全監管,取得了初步成效,實現“三個初步轉變”:一是初步實現食品安全監管由常態監管向分類監管轉變。將a類食品經營主體納入一般巡查對象,其他類則納入監管重點,其中重點監管對象占__%,既減輕了工作量,又節省了行政成本。二是初步實現食品安全監管由常態監管向科學監管轉變。工商執法人員依托互聯網掌握食品經營主體的食品質量、電子臺帳等信息;進行食品信用信息的采集、錄入、流轉、分析,使電子檔案信息為工商機關開展食品安全執法監管服務,著力實現遠程實時監管,力促食品安全監管邁上新臺階。三是初步實現食品安全監管由常態監管向精確監管轉變。建立了重點地域、失信食品經營主體、風險度高的經營戶信用信息檔案庫,實現了監管方式由粗放向精細轉變,確保工商機關在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或應對市場突發事件中,做到打擊得力,防控到位,精確監管,提升了監管效能。
一、出臺試行辦法,明確工作內容
××工商所為縣工商局推行流通領域食品安全信用分類監管辦法試點單位,先行啟動此項工作。按照縣工商局《××縣工商系統流通領域食品安全信用分類監管辦法(試行)》,逐項細化各項制度,明確了食品安全信用分類監管的工作流程和具體內容:一是信用評級。根據《流通領域食品安全信用評估計分標準》,對轄區內的食品經營主體進行信用評價,按照評出的不同分值由高到低依次分為a、b、c、d四個類別,將重點區域重點行業等風險度較高的經營主體劃分為t類風險監管對象,分別計為a(t)、b(t)、c(t)、d(t)類。二是匯總備案。工商所把信用評價情況摘要錄入電腦,建立《流通領域食品經營主體信用分類監管臺帳》,由縣局市場合同股匯總備案,建立全縣食品安全監管信息庫。三是日常巡查。××工商所根據不同的信用類別確定食品經營主體的監管頻率,擬定巡查計劃,對不同類的食品經營主體按不同頻率開展巡查監管。四是分類監管。對a類經營主體實行信用激勵,予以重點扶持;對b類經營主體實行信用預警,予以引導規范;對c類經營主體實行信用懲誡,予以重點跟蹤;對d類經營主體實行信用淘汰,予以嚴格責令整改或取消經營資格。
二、著力建章立制,明確工作規范。
××工商所全面實施縣工商局《流通領域食品安全信用分類監管辦法》和《流通領域食品經營主體信用分類評估計分標準》,落實《流通領域食品經營主體信用分類評估計分表》、《流通領域食品安全信用分類審核表》、《流通領域食品安全信用類別調整審核表》、《流通領域食品經營主體信用分類監管匯總表》、《流通領域食品經營主體信用分類監管臺賬》、《食品安全信用監管巡查評估記錄》等各項配套措施,確保監管工作流程規范,各項工作順利有效實施。
三、實行試點先行,推動工作開展
食品安全信用分類監管經驗材料
××縣工商局××工商所堅持先行先試,通過創新工作機制,運用現代化信息技術手段,作為縣工商局的試點單位,率先推行食品安全信用分類監管工作,努力強化流通領域食品安全監管,取得了初步成效,實現“三個初步轉變”:一是初步實現食品安全監管由常態監管向分類監管轉變。將a類食品經營主體納入一般巡查對象,其他類則納入監管重點,其中重點監管對象占__%,既減輕了工作量,又節省了行政成本。二是初步實現食品安全監管由常態監管向科學監管轉變。工商執法人員依托互聯網掌握食品經營主體的食品質量、電子臺帳等信息;進行食品信用信息的采集、錄入、流轉、分析,使電子檔案信息為工商機關開展食品安全執法監管服務,著力實現遠程實時監管,力促食品安全監管邁上新臺階。三是初步實現食品安全監管由常態監管向精確監管轉變。建立了重點地域、失信食品經營主體、風險度高的經營戶信用信息檔案庫,實現了監管方式由粗放向精細轉變,確保工商機關在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或應對市場突發事件中,做到打擊得力,防控到位,精確監管,提升了監管效能。
一、出臺試行辦法,明確工作內容
××工商所為縣工商局推行流通領域食品安全信用分類監管辦法試點單位,先行啟動此項工作。按照縣工商局《××縣工商系統流通領域食品安全信用分類監管辦法(試行)》,逐項細化各項制度,明確了食品安全信用分類監管的工作流程和具體內容:一是信用評級。根據《流通領域食品安全信用評估計分標準》,對轄區內的食品經營主體進行信用評價,按照評出的不同分值由高到低依次分為a、b、c、d四個類別,將重點區域重點行業等風險度較高的經營主體劃分為t類風險監管對象,分別計為a(t)、b(t)、c(t)、d(t)類。二是匯總備案。工商所把信用評價情況摘要錄入電腦,建立《流通領域食品經營主體信用分類監管臺帳》,由縣局市場合同股匯總備案,建立全縣食品安全監管信息庫。三是日常巡查。××工商所根據不同的信用類別確定食品經營主體的監管頻率,擬定巡查計劃,對不同類的食品經營主體按不同頻率開展巡查監管。四是分類監管。對a類經營主體實行信用激勵,予以重點扶持;對b類經營主體實行信用預警,予以引導規范;對c類經營主體實行信用懲誡,予以重點跟蹤;對d類經營主體實行信用淘汰,予以嚴格責令整改或取消經營資格。
二、著力建章立制,明確工作規范。
××工商所全面實施縣工商局《流通領域食品安全信用分類監管辦法》和《流通領域食品經營主體信用分類評估計分標準》,落實《流通領域食品經營主體信用分類評估計分表》、《流通領域食品安全信用分類審核表》、《流通領域食品安全信用類別調整審核表》、《流通領域食品經營主體信用分類監管匯總表》、《流通領域食品經營主體信用分類監管臺賬》、《食品安全信用監管巡查評估記錄》等各項配套措施,確保監管工作流程規范,各項工作順利有效實施。
三、實行試點先行,推動工作開展
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和《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的指導意見》以及《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暫行辦法》要求,現就推動我市利用社會信用綜合服務平臺開展公共信用綜合評價,推進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基本原則
信用分級分類監管遵循客觀、公平、公正、審慎的原則,堅持信用管理與行政監管結合、褒獎守信與懲戒失信并舉、主體自律與社會監督共建。
二、主要任務
(一)制定完善公共信用綜合評價基礎規范和行業公共信用評價具體規范。依托省社會信用綜合服務平臺公共信用綜合評價系統,通過大數據分析市場主體身份、資本構成、知識產權、商業行為、合規記錄等內容,從身份特征、行為偏好、創新資質、財務實力、守法守規五大維度進行綜合評價,形成我市文廣旅體行業公共信用綜合評價基礎規范。
(二)信用信息歸集共享。信用信息包括基礎信用信息和附加信用信息。基礎信用信息由省社會信用綜合服務平臺自動采集,其包括市場主體基本狀況、經營狀況、守法守規、創新資質、行為偏好、規模體量、財務實力等維度的信息,涉及行政相對人身份、資本構成、知識產權、商業行為、合規記錄等內容。附加信用信息由局屬各科室各基層按照各自職責,根據行業監管服務的具體需求,負責附加信用信息的采集與管理,通過省數據交換共享平臺實現信用信息歸集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