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規范范文10篇

時間:2024-03-11 17:25:40

導語:這里是公務員之家根據多年的文秘經驗,為你推薦的十篇社會規范范文,還可以咨詢客服老師獲取更多原創文章,歡迎參考。

社會規范

訴訟的社會規范

一、社會規范的種類

從實際情況來看,與訴訟參與人的訴訟活動有比較緊密聯系的社會規范主要包括:法律規范、道德規范和其他社會規范。

(一)法律規范。法律規范,是指由具有法律、法規制定權、解釋權的機關或者組織,按照一定的程序所制定并在一定區域內公開實施的規范。法律規范是與訴訟參與人的訴訟活動關系最為密切的社會規范,既是訴訟參與人判斷自己所從事的訴訟活動的性質和效力度量衡,也是從事具體訴訟活動的行為準則,同時還是訴訟活動的工具,無論是什么人,只要參與訴訟,都必須嚴格遵守法律和法規等法律規范的規定,堅持做到行律于法。

與訴訟活動有聯系的法律規范具有以下三個方面的特征:

1.從它的性質來說,主要有:一是制定的限定性,只能夠由具有立法權、立法解釋權和司法解釋權的機關或者組織制定;二是程序性,其設定、修改、補充、廢止等都要按照比較嚴格的程序進行;三是公開性,法律規范必須公開實施;四是廣泛性,法律規范的內容和精神應當反映社會各界及廣大民眾的意愿,調整的對象不能夠只是適用于特定的事或者特定的人,適用的區域一般也比較寬;五是貫徹的強制性,法律規范的貫徹需要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自覺,但這絕對不能夠否定法律所具有的、可以強制加以貫徹的屬性。

2.從它的作用來看,主要有:一是需要性,包括政府需要、社會需要和民眾需要;二是合理性,即法律規范的內容應當具有人性和理性,應當符合人文要求;三是實用性,即法律規范應當是有用、可用、能用、管用和好用的。

查看全文

社會規范缺失與主觀文化研究

摘要:基于社會規范理論,本文探討了彌補社會規范短板之策,指出加強主觀建設是根本出路,提出了一攬子建議:第一,主觀文化建設必須有一個靈魂;第二,主觀文化建設必須遵循以“繼承”為主,以“借鑒”為輔的原則;第三,主觀文化建設要遵循客觀規律;第四,文化建設是一個系統工程,需要多方面共同努力;第五,我們擬建設的文化應該富含“理性”;第六,教育與嚴懲并舉。

關鍵詞:社會規范;缺失;主觀文化建設

中華民族有著五千年的輝煌歷史,文化底蘊非常深厚,我們有充分的理由保持文化自信。但是,毋庸諱言,一段時期以來,我們的社會生活出現了社會規范缺失問題,社會規范缺失會搞亂正常社會秩序,搞亂黨風,搞亂社會風氣;社會規范缺失還會影響我國的國際形象,削弱我國的文化軟實力。文化是民族的靈魂。荷蘭文化大師吉爾特•霍夫斯塔德(GeertHofstede)教授把文化定義為“心靈的程序”和“心靈的軟件”[1]4,美國人類學家克萊德•克拉克洪(ClydeKluckhohn)把文化定義為人們行為的潛在指南[2]35。文化建設是以習為核心的黨中央治國理政的一個重大方略。早在2013年12月23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就印發了《關于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意見》[3]。2014年“五•四”青年節,在視察北京大學時,又提出了“扣子理論”[4]。本文基于社會規范理論,探討如何通過加強主觀文化(隱型文化)建設,彌補社會規范缺失短板。

一、社會規范的核心概念

社會規范(socialnorms)術語中的“規范”一詞源自拉丁文“norma”,原義指木匠手中的“規尺”,后來哲學家和行為科學用它來研究人的行為,并作為行為標準,它便作為一個特定的概念——社會規范(socialnorms)固定下來。然而,社會規范的研究范圍很廣泛,是哲學、倫理學、文化學、社會學、心理學等多學科共同研究的對象。不同學科的研究側面也有所不同,定義也因此有所不同,關于社會規范概念的定義眾說紛紜[5]246。社會學[6]把它定義如下:社會規范是指人們社會行為的規矩﹐社會活動的準則。它是人類為了社會共同生活的需要﹐在社會互動過程中衍生出來﹐相習成風﹐約定俗成﹐或者由人們共同制定并明確施行的。其本質是對社會關系的反映﹐也是社會關系的具體化。社會規范的這種制約作用正是維持一個社會組織穩定、發展的前提。風俗習慣﹑部分道德規范及部分法律規范﹑宗教規范是不成文的﹔法令﹑條例﹑規章和大部分法律﹑重要的教規是成文的。社會規范正是評價和矯正個體社會行為的工具。從約束力的強弱角度不同,社會規范可分為常規、原則、慣例和律令。

二、社會規范缺失的種種表現

查看全文

社會規范與憲法解釋研究論文

前言

在臺灣的社會變遷與民主化的歷程之中,司法院大法官(以下稱大法官)對于民主憲政制度的建立以及人權的保障的角色漸漸扮演重要角色。學者對于大法官對于人權保障有關的解釋的體系、方法、原則等有相當多的探討。不過,關于社會與憲法解釋的關系,尤其是社會文化背景與社會規范變遷之于大法官解釋作成的影響似乎較少受到學者的討論。本文認為,大法官解釋與其所處的社會環境、條件,與社會關心的議題都息息相關。大法官解釋與社會的互動關系絕非是一條單行道,如同大法官解釋的結果對社會有著一定的影響,當時的社會對于大法官解釋的作成也有相當的影響或限制。為了解臺灣社會之中大法官與社會變遷的互動,本文嘗試觀察分析社會規范對大法官解釋的影響。

社會規范對于憲法解釋的影響可以有主觀與客觀兩部分。在主觀方面,大法官個人作為社會的一員,本來就無法自外或獨立于所處時空社會的思潮與社會規范的影響。也就是說,大法官所處的環境與當時的社會規范或多或少會影響大法官個人主觀上對于某一議題的態度或主張。不過,社會規范對個別大法官個人意見主觀面向的影響并非本文討論的重點,本文的主旨在于討論社會規范作為一個客觀因素對法官解釋憲法的影響。本文主張由于社會規范對于憲法解釋的影響之一在于牽動著釋憲者對其權責以及所作成憲法解釋之正當性之確保,而可能影響到釋憲者所作決定的內容,方法與構成。

憲法解釋的正當性問題

在未將司法違憲審查的依據明文化的國家之中,司法機關釋憲功能的正當性受到相當的注目與討論。例如在美國,雖然其為第一個采行司法違憲審查制度的國家,關于司法違憲審查的正當性問題一直是學界反復討論的議題。由A.Bickel教授所提出司法機關本身的反多數決(countermajority)性格以及其與立法機關之間吊詭的互動關系一直以來是學者討論的焦點:為何一個未經人民直接選出也無法監督的司法機關可以審查由定期改選代表人民的立法機關所訂定出來的法律?在此種困境之下,司法所應扮演的角色如何?在臺灣,憲法上明定司法院有權解釋憲法并且明定憲法的最高性,因此司法違憲審查的合憲性已經過明白的確立。不過,大法官解釋的影響層面大,結果動見觀瞻,又加上我國司法審查具有抽象效力的審查,大法官釋憲的正當性也日漸受到學者間的重視與討論。此議題豐富的論述之中,學者多針對Bickel所提出的司法者本身制度上的限制所造成的困境加以討論,并提出解決的方法。有以為在實體上憲法有高于法律的位階,因此司法者有正當性來維持憲法的實體價值。有認為民主過程所產生的代表事實上有所瑕疵,因此,得以由司法加以監督補強,也有認為司法違憲審查得以促進民主,我國學者也有強調釋憲者對話作為正當性基礎。

關于正當性的概念,根據MaxWeber的理論,乃是對于程序或制度的信賴與尊重。對于法律制度而言,其正當性不在于某一法律或判決的實體內容,而在于其制度或程序本身。也就是說,當社會對于法律制度整體,并非個案的內容或結果,有著信賴與尊重時,則認為該法律制度及具有正當性。對憲法解釋而言,其正當性的有無系諸于社會對司法機關作為一個釋憲者以及其所作成的決定整體而言有無信賴與尊重。因此,正當性的歸屬事實上是一種社會態度,會因為不同社會或不同時代的社會規范與文化而有所不同。此種對于法律制度的社會態度之所以重要,因為此態度常會影響社會大眾是否會自愿的遵從法律,遵從司法者所作成的決定。因之,法律制度的正當性如何將會影響到法律制度的實效性(effectiveness)。換句話說,假若社會上認為司法者進行違憲審查的正當性愈高,則司法者所作成的決定就能夠獲得愈高的尊重,其效能及事實上的影響力也就愈大。

查看全文

十二五階段經濟社會規范措施

實施“項民生工程,統籌抓好改善民生與經濟規劃發展。重點解決住房、就業、上學等熱點難點問題,健全生育安全、失業安全、工傷安全、被征地農民養老平安等制度。同時,年陶廠試點的基礎上,適時全面推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安全。加大財政對村級轉移支付力度,逐步提高村干部保證水平。加快社會事業發展,深入推進教育均衡發展,鞏固完善基層醫藥衛生體制綜合改革,探索建立醫患糾紛調處機制。廣泛開展群眾文化活動,精心組織建黨年等各項節慶活動,豐富城鄉居民文化生活。強化落實平安生產責任制,深入排查和消除事故隱患,重點抓好交通平安、非煤礦山、消防等領域平安監管,遏制重特大平安事故,預防和減少一般事故。深入開展平安創建活動,強化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加大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力度,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置群體性事件,維護群眾合法權益。

縣堅持拉高標桿、爭先進位,未來五年是加快縣域經濟發展的黃金時期。面對新形勢、新機遇、新任務。確定了四大戰略、四大工程、六個翻番”戰略目標,即堅持工業強縣、生態立縣、轉型發展、城鄉統籌四大戰略,全力實施鄉村美麗花園、投資興業樂園、休閑度假游園、農民幸福家園四大工程。2011年縣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預期目標是地區生產總值增長16%財政一般預算收入增長25%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增長30%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增長28%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長22%進出口總額增長16%農民人均純收入增長15%節能減排完成省市下達的任務。

重點抓好以下幾個方面工作:

一、全力打造銜接平臺

搶抓鄉村帶銜接產業轉移示范區和經濟圈建設機遇,以園區建設為載體。主動作為,搶占先機。圍繞“一核雙翼一帶”空間布局,縣鎮財政投入1億元資金,專項用于重點園區土地征用及基礎設施建設。分類推進重點園區建設,依照“以市代縣、市縣共建”模式,積極支持市經濟開發區向東擴容,完成清溪工業園2.5平方公里征地拆遷等工作,努力形成“雙贏、示范”效應。依照“縣鎮共建、以縣為主”模式,理順縣經濟開發區管理體制;發揮開發區投資公司融資平臺作用,多渠道籌措建設資金,全面完成“九通一平”基礎設施建設。依照“縣鎮共建、以鎮為主”導向,加快工業園以及陶廠、銅閘工業園擴容,提升園區重大項目承載能力。加強與工業園、陶瓷協會、外商投資協會等對接合作,大力發展“飛地經濟”

二、全力開展招商引資

查看全文

社會問題新聞寫作論文

摘要:當前我國社會正處于從傳統社會向現代社會的轉型時期,各種社會問題紛繁復雜,新情況、新問題層出不窮。多變、復雜的社會問題現實給我們的社會問題新聞寫作提出了新的課題。本文在詳細介紹了社會問題新聞特性之后,從三個方面詳細探討了新形勢下社會問題新聞寫作的宏觀把握。

關鍵字:社會問題社會問題新聞寫作宏觀把握

一、引言

社會問題是社會學上的一個特定稱謂。社會問題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社會問題,泛指一切與社會生活有關的問題,狹義的社會問題特指社會的病態或失調現象。社會學意義上的社會問題一般取其狹義所指。

二、社會問題新聞的特性

社會問題新聞的特性是和社會問題的特征和新聞特性的有機疊加。社會問題具有普遍性和變異性,復合性和周期性以及破壞性和集群性等特征,而社會問題信息一旦通過大眾傳媒傳播開去,新聞的表征便會顯現出來,使社會問題新聞呈現出自己獨特的個性。

查看全文

社會問題新聞寫作探討

一、

社會問題是社會學上的一個特定稱謂。社會問題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社會問題,泛指一切與社會生活有關的問題,狹義的社會問題特指社會的病態或失調現象。社會學意義上的社會問題一般取其狹義所指。

二、社會問題新聞的特性

社會問題新聞的特性是和社會問題的特征和新聞特性的有機疊加。社會問題具有普遍性和變異性,復合性和周期性以及破壞性和集群性等特征,而社會問題信息一旦通過大眾傳媒傳播開去,新聞的表征便會顯現出來,使社會問題新聞呈現出自己獨特的個性。

(1)社會性

新聞是社會生活的記錄,所有的新聞信息傳播一定程度上都帶有社會的印記,無論這種社會性是強還是弱,是顯在的或是隱藏的。但社會問題新聞與一般的新聞相比,其顯示的社會性無疑更加強烈、明顯和昭然若是。

查看全文

和諧社會四點內涵感悟

“和諧社會”是社會資源兼容共生的社會。民族、宗教、黨派、階層是國家重要的社會資源。這些社會資源之間固然有這樣那樣的差異,但是它們都是共存、共生于一個社會之中。它們各有各的生命力。從歷史上看,什么時候多教并存,什么時候社會和諧;什么時候多黨合作,什么時候社會和諧。“治國之道,必先富民”,“富民”不是富少數人。和諧社會應當給各類人謀取一定的物質利益,提供生存與發展的條件,從而把各類社會資源聯合起來,形成合力。合力是吸引力與排斥力的平衡方程。和諧社會應當是各類社會資源互相促進而又互相制衡的經緯交織的公民社會。

“和諧社會”是社會結構合理的社會。所謂“合理”,是說社會的各個組成部分,也就是子系統之間有一個比較勻稱、比較均衡、比較穩定的關系。這些子系統通常指的是人口結構、階級結構、民族結構、職業結構、地區結構、家庭結構。社會結構是社會的框架。社會結構合理是社會和諧的前提。社會結構不合理,必然會把社會距離和社會矛盾拉大,與此相應地是社會張力也大。社會張力一大,社會沖突一觸即發;反之,社會結構合理,社會距離適當,社會矛盾也會比較小,在這種情況下進行社會管理、社會整合、社會控制的難度比較小,成本比較低,和諧社會容易建成。

“和諧社會”是行為規范的社會。中國有句話,叫做“不以規矩無以成方園”。社會的規矩是社會行為的準則。人生在世,無不需要制衡。“有條”則“不紊”。有軌才會減少越軌。磁懸浮也不是懸在天上的,那里有能夠讓列車浮起來的軌道。天上的飛機,海里的船,都有航道。有了交通規則,故意闖紅燈的人便會大幅度減少。大家都按規矩辦事,社會就會井然有序。規范的內容很廣泛,風俗、道德、法律、紀律、宗教都屬于社會規范。社會規范分成文與不成文兩大類:法令、條例、規章、紀律以及一部分道德,為成文的;風俗習慣以及一部分道德為不成文的。法是強制性,雖有彈性,總體上是剛性。道德水準雖然也分層次,但是總體上是高層次的,比法律水準高。一個人只做到守法是當不了先進的。成文的、強制性的規范固然有效,不成文的、非強制性的,靠褒貶來規范的,能內化到心靈深處,更具有長效的功能。即使是超自然,超人間的宗教,也具有約束作用,有助于增強人的自控性。社會規范是社會控制的防火墻,是社會發展的支撐點。社會在前進,社會規范會更新。更新后的社會規范依然是推動整體前進的推進器。

“和諧社會”是社會運籌得當的社會。所謂“社會運籌”,就是書本上常用的“社會整合”。意思是說在調節社會中不同群體的利益時,運調自如,運籌決勝。手段不僅多樣,而且高明、靈活,互相銜接,互相配合,互相依存,相得益彰,而不是互相抵消,彼此扯皮。有了合理的社會結構和社會規范,如果沒有高明的社會運籌,社會仍然難以和諧,說不定會浪費社會資源,甚至于會糟蹋了合理的社會結構,把本來合理的社會結構變得不合理。社會結構是人搭起的架子,社會規范也是人制訂的,一句話都是人運籌起來的。運籌得當,兼顧各方,兼容并包,各得其所,皆大歡喜;運籌得當,方能用盡可能低的社會成本,最大限度地發揮社會資源的作用。

查看全文

廣播電視大學建設論文

【摘要】社會化是個體成為合格社會成員的必經途徑,社會化主要包括傳承人類知識與形成價值觀兩個方面。在知識爆炸的時代,社會化逐步邁向終身化。廣播電視大學由于其網絡化的教學特征,成為終身社會化的重要方式。廣播電視大學在對個體社會化的過程中,存在著對社會規范教育重視的不足、辦學機制不盡合理以及學習型組織建設不到位的問題。因此,廣播電視大學應該設定更加合理規范的制度體系,推進人才培養標準化建設。

【關鍵詞】社會化;廣播電視大學;終身化

1社會化理論的基本內涵

人的本質屬性在于其社會性,自然人通過訓練、教育、培養等社會化過程成為符合社會要求的社會成員。個體通過與其他社會成員的學習互動,將社會規范內化為自身人格的一部分,這一過程稱為社會化。國外學者普遍認為社會化是將外在文化內化的過程。他們認為“社會化即是學習社會與文化的信仰、價值、規范與社會角色的過程。”[1]社會化是個體對社會規范的內化過程。我國學者對社會化的研究則更為具體,風笑天早在20世紀90年代就從性格與行為特征、生活技能、社會規范、角色認同、社會交往、生活目標、自我意識等方面對個體社會化進行了考察。[2]學者鄭杭生則從社會的傳承與可持續發展等方面對社會化進行了探討。隨后,有諸多學者對社會化進行了研究。綜合前人的研究,筆者認為就社會化的內容而言,社會化可以分為傳承人類知識與內化社會規范兩個部分。1.1傳承人類知識。具有一定的知識技能是個體立足于社會的前提。人類的知識是不斷積累更新的,尤其在知識爆炸的現代社會,知識的更新周期更短。因此,傳承人類知識在當今個體社會化的過程中具有重要意義。擁有一定的人類知識是社會成員在現代社會安身立命的前提。知識的傳承是社會化的重要內容。一定的知識技能是個體立足于社會的基本謀生手段,人類只有掌握了衣食住行等方面的基本知識才能自理生活。并且在此基礎上要掌握一門或幾門職業技能,這樣才能自謀生活。特別是在科學技術日新月異的今天,對基本社會知識與專業知識的學習顯得尤為重要。不能較好地掌握社會知識與技能的人,往往不能被社會接納,只有較好掌握知識與技能的人才能在社會中有較大發展。我國作為一個發展中的大國,目前在技術方面仍處于追趕狀態,距離發達國家還有不小的差距,面臨著急迫的產業升級的需求,而社會大眾掌握一定的知識與技能是進行產業升級的基礎。因此,傳承知識在社會化的過程中也就顯得尤為重要。1.2內化社會規范。每個社會都有一套自身的價值觀念與行為規范體系,任何一個社會成員都應接受這套行為模式。社會化的過程就是個體接受與內化社會價值、社會規范體系的過程。價值體系對個人的行為起著穩定和導向性的作用。社會規范以一定的社會強制力為基礎,但是如果社會成員不能將規范內化為自身的價值,那么社會規范的實行將是十分困難的或者是不可持續的。這點對于當前我國社會來說尤為重要。市場化改革三十多年來,我們把經濟建設作為中心,因此,社會教育也主要是圍繞經濟建設的需要去做,將人文精神、道德性的關懷不斷虛化以至邊緣化。[3]隨著市場觀念的推廣,崇尚經濟,貶抑道德,努力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成為一些人的信條。人們不擇手段地掠奪財富,與此同時卻迷失了自身,陷入了精神的深淵。[4]因此,改革開放以來,在社會化過程中存在著忽視社會規范培養的傾向。現階段我國已步入全面建設小康的新時代,其標準不僅僅是高水平的物質文明,更需要高水平的精神文明。而一些社會成員價值觀的扭曲已經成為我國社會進一步發展的障礙。所以,在當前社會背景下,應更加重視內化社會規范的功能。

2廣播電視大學是社會化的重要場所

進入現代社會后,社會化的終身化成為現代社會的主要特征。社會化的終身化主要是指在現代社會知識爆炸的條件下,社會成員必須通過不斷地通過學習互動等方式將社會知識與規范內化于自身,這一過程已經超出了正規學習的年限,貫穿于個體的一生之中。廣播電視大學依托自身特點成為社會化的重要場所。2.1社會化的終身化。二次世界大戰后,社會化不再僅僅局限于一定時段的學校教育之內,終身社會化成為社會共識。鄭杭生認為人的社會化就是指個體通過各種方式,逐漸從生物人轉變成社會人。其間社會文化內化于個體自身,形成符合社會角色要求的規范。在這一過程中,個人成為獨立的社會人,具有了可持續發展的能力。人類社會不斷發展,永無止境。因此,社會化是一個貫穿人生始終的長期過程。[5]社會化的終身化可以從以下三個方面來理解:2.1.1時展的需要社會成員要想在知識爆炸的時代中有效生存并取得成功,就需要不斷學習新的知識、適應新的社會環境,接受新觀念、新知識、新技術和新工藝,只有全面的終身社會化才能夠培養適合社會需要的人。知識爆炸呼喚新的學習方式,在一個知識爆炸的世界里,只有采用新的學習方式,才能學會駕馭知識爆炸的浪潮。2.1.2新技術革命的需要知識經濟的到來,新技術革命的突破,特別是網絡的快速發展帶來的是知識的快速更新,無論是個人或是組織要想保持競爭性并獲得成功,就需要不斷接受教育和培訓。因此,進行終身學習成為適應新的社會形勢的手段。終身學習成為知識經濟時代最根本的教育理念,傳統的一次性學校教育已經不能適應當前科技高速發展的需要。終身學習強調始終如一,學習貫穿人的整個一生;認為教育應立足于人的全面發展。只有不斷地學習、堅持終生教育的理念,才能適應社會的發展與需要。2.1.3豐富多彩的個人需求隨著社會生產力水平的提升,人們的休閑時間越來越多。生產的高度自動化,帶給了社會成員大量的閑暇時間,如何有效地利用閑暇時間,使人們更富有活力和創造力,更能適應快速變化的新時代。因此,提高文化修養,追求智力、能力的發展,成為人們的追求。現代人充分利用閑暇時光,不斷地學習、提高,豐富自身,使其過得愉快幸福。馬丁特羅教授認為,高等教育進入到大眾化階段授課方式更加靈活、多變。相比精英教育,學生的學習和生活之間的界限日益模糊。授課方式更多地依賴于以網絡技術為支撐的函授方式進行教學。我國的高等教育已步入大眾化階段,社會對于教育的需求更加的多樣化,終身化學習成為現實。在一定意義上高等教育的發展成為經濟社會進一步發展的前提,廣播電視大學網絡教學的特點恰好契合了終身學習的需要,成為社會化方式的重要補充。2.2廣播電視大學是其他社會化方式的重要補充。學校是社會化的主要場所之一。學校對社會新成員進行系統化的訓練,正因為有了學校,社會化才成為一種人類有意識的自覺行為。[6]杜威認為學校即社會,學校應引導學員參與到實踐中,在活動中自覺養成品德,獲得知識,實現生活、生長和經驗的改造。社會文明越進化,學校教育就越普及。一定時段內的學校教育,無法滿足日新月異且多樣化的教育需求。廣播電視大學利用自身優勢與普通高校相結合成為其他社會化方式的重要補充。廣播電視大學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以現代信息技術為基礎形成現代遠程教育網絡,推動各級各類教育的改革和發展,提高教育質量,構建開放的學習體系和終身教育體系。進入二十一世紀以來,高等教育進一步開放,成為實現終身教育的重要途徑。廣播電視大學的遠程開放教育應為個人的教育選擇培訓提供更加廣闊的空間。現代遠程開放教育系統在現代教育體系之內有著諸如打破空間性、時間性、距離性等自身獨特的優勢,與其他社會化形式的結合,資源共享和優勢互補,成為其他社會化方式的重要補充。廣播電視大學面對廣泛的社會個體,彌補了普通高校教育的不足。其一,廣播電視大學已經在全國范圍內建立起了教學與管理的網絡系統。發揮廣播電視大學面向全國廣播電視大學的網絡信息中心的作用,實現實時交互式辦學的“直播課堂”和VBI數據廣播系統。其二,普通高校等教育機構可以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大學的教育網絡實現普通高校和廣播電視大學系統教學資源共享。廣播電視大學的網絡教育系統,在一定時間和范圍內將提高教育教學的先進程度,突破時空限制,為全社會所共享。近年來,廣播電視大學的在校人數年年攀升,社會影響與日俱增,這都是社會對廣播電視大學的認可與肯定。

查看全文

公務員考試行測常識判斷—法學基礎知識判斷

公務員行政職業能力考試

一、法的概念和本質

概念:法是由國家制定、認可并保證實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質生活條件所決定的統治階段意志,以權利和義務為內容,以確認、保護和發展統治階級所期望的社會關系和社會秩序為目的行為規范體系。

共同本質:法是統治階級意志的表現。基本特征:(1)法是調整人的行為或社會關系的規范;(2)法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并具有普遍約束力的社會規范;(3)法是以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社會規范;(4)法是規定權利和義務的社會規范。

作用:規范作用:作為由國家制定的社會規范,法具有指引、評價、預測、教育和強制等規范作用。

社會作用:維護統治階級的階級統治;執行社會公共事務。

查看全文

公務員考試行測常識判斷—信息技術知識判斷

公務員行政職業能力考試

一、法的概念和本質

概念:法是由國家制定、認可并保證實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質生活條件所決定的統治階段意志,以權利和義務為內容,以確認、保護和發展統治階級所期望的社會關系和社會秩序為目的行為規范體系。

共同本質:法是統治階級意志的表現。基本特征:(1)法是調整人的行為或社會關系的規范;(2)法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并具有普遍約束力的社會規范;(3)法是以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社會規范;(4)法是規定權利和義務的社會規范。

作用:規范作用:作為由國家制定的社會規范,法具有指引、評價、預測、教育和強制等規范作用。

社會作用:維護統治階級的階級統治;執行社會公共事務。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