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三輪車范文10篇

時間:2024-03-08 07:5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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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力客運三輪車制度

第一條為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維護道路暢通,規范經營行為,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依據有關法規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人力客運三輪車實行租賃經營,屬地管理。區人力客運三輪車租賃經營公司(以下稱租賃公司)負責車輛租賃和經營活動,車輛所有權和經營權屬租賃公司,由從業人員承租經營。

從業人員必須與租賃公司簽訂租賃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條承租人必須本人經營,不得轉租、轉借他人經營。本人不愿經營的,可以申請與租賃公司解除租賃合同。車輛由租賃公司收回。

私自轉賣車輛租賃權的,轉賣行為無效,由租賃公司解除與其簽訂的租賃合同,收回車輛。

第四條從事人力客運三輪車營運,必須持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車輛行駛牌證、交通運管部門核發的道路運輸證、營運標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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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三輪車整頓工作方案

為緩解交通擁堵問題,預防和削減道路交通變亂,維護優越的道路交通次序和社會次序,迎接我市2012年全國文明城市測評工作,現就道路人力三輪車交通次序整治工作制訂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的

在市縣政府的一致指導下,充沛發揚各本能機能部分聯運效果,依照“縣政府主導,部分聯動,疏堵結合,分區整治”的準則,結合我市2012年創立全國文明城市交通次序整治舉動,經過標準道路人力三輪車行駛行為,整治轄區道路人力三輪車交通次序,營建平安、疏通、有序、調和的道路交通情況。

二、組織指導

成立道路人力三輪車交通次序整治工作指導小組,擔任本次交通次序整治總體工作的指導和批示,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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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運人力三輪車經營權管理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對全市客運人力三輪車的管理,規范經營行為,理順市場秩序,促進城市客運市場有序發展,制定本辦法。

一、全市客運人力三輪車經營權有償出讓由市城市客運交通管理處(以下簡稱市客運處)負責組織實施。

二、全市客運人力三輪車經營權有償出讓采取“協議”的方式進行。

三、全市客運人力三輪車經營權有償出讓的對象:從事人力三輪車經營,并且在市客運處取得合法證件(經營資格證、車輛營運證、從業人員資格證、防偽牌照)及有符合客運要求的車輛的車主。

四、全市客運人力三輪車經營權出讓的金額:經營權出讓金額每車每年240元,可按年度收取,一次性繳納,也可按月繳納。

五、全市客運人力三輪車資質審核:由城市客運管理部門對人力三輪車經營者進行資質審核,對審核合格者,繳納經營權有償出讓金后,填寫《人力三輪車經營審批表》,并辦理人力三輪車《營運證》等有關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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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人力三輪車非法營運整治工作的匯報

關于人力三輪車非法營運整治工作的匯報

禪城中心城區兩輪摩托車、殘疾人車、人力三輪車(下面簡稱“三車”)非法營運歷來比較猖獗,近年來雖經多次整治但均未能根治。根據市領導指示,由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牽頭組織,聯合交通局、市巡警支隊,開展以打擊人力三輪車為重點的“三車”整治,至今已告一段落。現將整治主要情況匯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5月份以來,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多次牽頭組織相關部門聯合執法,開展打擊“三車”非法搭客營運行動。根據市政府的要求和市領導指示,于8月11日成立了人力三輪車非法營運專項整治小組。由于領導重視、組織嚴密、措施得力、方法得當,執法人員信心堅定、行動迅速、奮力拼搏、靈活變通,整治行動取得了明顯成效。截至9月底,共出動執法人員420人次,沒收非法搭客三輪車近500輛,使中心城區的人力三輪車已基本絕跡,維護了中心城區的市容和交通的正常秩序,社會反響極好。

二、措施得力、效果顯著。

(一)領導重視,明確目標。城管辦和執法局領導深刻認識到整治人力三輪車非法營運問題,是市領導的殷切期望和市民的熱切期盼,是推動“創衛”、“創模”等工作,維護、提升我市城市形象的內在要求,更是執法機關整治城市“臟、亂、差”工作目標之一,而且情勢十分緊迫,務必要以“攻克碉堡”的決心,花大力氣,整治出成效。因此,這次整治行動開展以來,均受到領導的關心和大力支持。行動前,辦、局領導專門組織召開動員會,闡明整治行動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并明確表示:“一定要不惜一切代價,堅決地、徹底地肅清每個角落的非法營運人力三輪車,確保整治無死角、無盲區,不獲全勝,決不收兵”,進而使全體人員統一了思想,明確了目標,極大地鼓舞了士氣,堅定了決心。整治過程中,主要領導多次過問行動進展情況,并及時作出指示,指導整治工作的開展,對整治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想方設法予以解決,為整治工作提供人力、物力、財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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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項整治人力三輪車非法搭客營運實施方案

針對**區無牌無證人力三輪車非法搭客營運問題日趨嚴重,給市區道路交通、營運秩序和中心市區的市容市貌造成了不良的影響,各職能部門也進行日常管理,但力度不夠,為加強對人力三輪車非法搭客營運的打擊力度,根據市領導的指示精神,擬在7月下旬至8月上旬由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牽頭,組織市行政執法局、市公安交警支隊、巡警支隊、市交通局、**區公安分局、**區交通局、**區行政執法局等部門對**區人力三輪車非法搭客營運進行一次聯合整治,集中兵力,重拳出擊,務求見大效,以確保中心市區交通暢順、市容整潔優美、營運正常有序。現制定如下整治實施方案:

一、整治方法、時間和人員安排

這次整治采用專責小組和各參加單位聯合大行動的辦法。整治時間:從7月下旬至8月上旬,持續半個月時間,專責整治小組擬集中安排兩個白天、兩個晚上的整治行動;各單位聯合大行動整治擬一個白天和一個夜間。專責小組人員安排:市執法局和**區執法局10人、市交警支隊和巡警支隊各10人、市交通局和**區交通局15人,**區公安分局6人,具體分2個整治小組。執勤車輛安排:市執法局和**區執法局汽車1臺、摩托車5臺;市交警支隊和巡警支隊汽車各2臺;市交通局和**區交通局汽車2臺、摩托車5臺,并負責拖車。

二、整治的執法依據和重點

這次聯合整治的執法主要以《佛山市實施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暫行規定》、《中華民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道路運輸行政處罰規定》、《廣東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道路管理條例》為依據。

重點是對在中心城區幾大主要出入口、過境路、火車站、汽車站、各大賓館和醫院、娛樂場所、主要街道的繁華路段等上路營運的無牌無證人力三輪車為重點打擊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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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貨運輸業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方便群眾,維護首都社會秩序,保障人力三輪車客、貨運輸業的正當經營,根據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人力三輪車客、貨運輸業的管理。

第三條本市對人力三輪車客、貨運輸業實行限制規模、嚴格管理的方針。

第四條市運輸管理局是本市人力三輪車客、貨運輸業管理工作的主管機關,負責本辦法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各區、縣人民政府指定或者委托的人力三輪車管理機構(以下簡稱區、縣人力三輪車管理機構)負責本轄區內人力三輪車客、貨運輸業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接受市運輸管理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

市公安、公安交通、工商行政、稅務、物價等管理機關,按照各自的職責,依法對人力三輪車客、貨運輸業進行監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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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營運車輛安全整治方案

各負其責,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集中力量對重點區域、路段、站點的非法營運車輛進行打擊整治,確保治理工作取得實效。

依法整治各種非法、違規經營活動,為進一步加強城區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不時優化和提升道路交通環境,現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依照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疏堵結合、標本兼治、綜合治理、依法監管”原則,加大對非法營運行為和突出交通違法行為的整治力度,堅決依法整治非法營運車輛,發明公平、規范、有序的競爭環境,維護良好的城區道路交通秩序。

二、整治重點

(一)全面整治城區兩輪摩托車、機動三輪車、電動三輪車、人力三輪車、殘疾人機動三輪車等車輛的非法載人、載客等非法營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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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委加強交通秩序管理方案

為進一步加大對電瓶車、兩輪車、機動三輪車、人力三輪車等黑車非法營運和交通違法行為的打擊、查處力度,營造健康的運營秩序和良好的交通環境。根據市政府專題會議精神,經區政府研究決定,從現在起在全區范圍內再次深入開展交通秩序整頓行動,現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堅持“條塊結合、從嚴執法、疏導結合、標本兼治”的原則,加大對“黑車”非法營運和交通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改善出租汽車營運環境,規范交通秩序,建立健全長效工作機制,提升城市綜合管理與服務水平。

二、組織機構

區政府成立打擊“黑車”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

組長:*區委常委、區政府常務副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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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締市區客運三輪車工作方案

編者按:本文主要從指導思想;工作原則;取消及取締范圍;工作任務;實施步驟;組織領導;工作要求進行講述。其中,主要包括: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維護廣大市民的公共利益、依法行政的原則、綜合治理的原則、以人為本的原則、確保穩定的原則、凡是市運管處核發的客運三輪車道路運輸證全部依法有償撤回、禁行范圍內客運三輪車全部依法取締、市運管處下發的市區客運三輪車道路運輸證全部依法撤回、有效落實各種收購、補償、安置及救助政策,使有道路運輸證的客運三輪車業主、全面落實對殘疾人代步車、三輪自用車、人力倒騎三輪車、微型車和兩輪摩托車的規范管理、有效落實各項包保幫扶措施,確保社會和諧穩定、提高公交覆蓋率,完善社區物業職能,全面搭建便民服務平臺、強化綜合治理,建立長效監管機制,有效防止反彈、具體分四個階段組織實施、成立市依法取消、取締市區客運三輪車工作領導小組、強化領導,形成合力、狠抓落實,有效作為、密切防控,確保穩定、強化督導,落實責任、規范管理,健全機制等,具體材料請詳見:

為有效解決我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中的突出問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市政府決定在我市市區范圍內依法取消、取締客運三輪車。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維護廣大市民的公共利益,努力兼顧三輪車業主的切身利益,采取依法取消許可,取締非法,實施禁行,規范管理等綜合措施,徹底解決我市城市交通擁堵,存在安全隱患以及不良城市環境等諸多實際問題,全面提升城市整體形象和功能,努力構建暢通、安全、快捷、規范、有序的城市道路交通環境,進一步增強城市發展活力,打造現代文明城市,建設和諧*,實現我市經濟和社會的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發展。

二、工作原則

1、依法行政的原則。嚴格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等法律法規辦事,高度關注民生,充分體現執法的嚴肅性和政府的有效作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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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三輪車管理匯報

本通告自之日起施行。

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為維護我市道路交通秩序。整頓三輪車的生產、銷售、營運秩序,維護廣大消費者及合法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平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平安法>方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就進一步加強三輪車管理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稱“三輪車”指非機動三輪車和機動三輪車。非機動三輪車是指以人力驅動。

二、生產、銷售部門不得生產、銷售未列入國家機動車產品目錄的機動三輪車或者拼裝、擅自改裝的機動三輪車。

三、禁止任何單位或個人拼裝、改裝機動三輪車以及為非機動三輪車加裝動力裝置。違反規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平安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予以罰款、收繳、強制報廢等處罰。

四、凡未列入國家機動車產品目錄的機動三輪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不予登記核發牌證,不得上道路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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