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治理范文10篇
時間:2024-03-01 11:4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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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治理研究論文
「內容提要」在鄉村政權向服務型政權轉型的過程中,農村治理將更多地依賴于民間權威,即農戶之間的談判、協商與合作。農戶之間要達成長期合作,就必須保證農戶之間的博弈是重復博弈,這就要求村莊的結構是封閉式的,即農戶無法退出村莊,沒有更好的外部機會。農村的開放和農戶流動使得村莊不再是封閉的,部分農戶可以有更好的外部機會,農戶之間的合作更加困難。改革開放以來的宗族復興雖然表明農戶存在合作的意愿,但是這種合作不是長期的。另外,本文對產權安排與農村治理之間的關系進行了分析,文章認為,以農戶合作為基礎的農村治理依賴于明晰的產權。
「摘要題」鄉村治理
「關鍵詞」宗族/農村治理/合作博弈
一、引言
隨著1998年《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頒布以及“草根民主”觀念的普及,農村村民自治和農村治理成為近年來的研究熱點之一,尤其贏得了很多社會學家的智慧。農村治理,就是農村公共權威管理農村社區,增進農村社區公共利益的過程。值得注意的是,正如徐秀麗等人(2004)所指出的,治理不同于統治,它不僅僅依賴于政府權威,還依賴于民間權威,或者二者的結合。因此,農村治理不是運用政府的政治權威,自上而下發號施令、制定和實施政策,而是通過上下左右的互動、合作協商、確立認同等方式實施對公共事務的管理。
從近代直到現在,治理中國農村的公共權威結構主要由政府、政黨和民間三部分組成,其中,政府和政黨屬于官方的權威機構,他們在中國農村治理中起著決定性作用。新中國成立后,農村治理結構與以前相比還是有了很大變化,政府和政黨權威深入農村,國家對農村的控制明顯加強。民間治理權威,尤其是一直廣泛存在的“宗族治理”受到嚴厲打擊,在建國后的30年里銷聲匿跡。改革開放以后,這種情況才逐漸發生變化。20世紀80年代中國以村民自治為核心的農村治理改革,源于體制解體后農村社會廣泛出現的權力真空。1982年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規定了村民委員會的自治體制。1987年全國人大又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農戶委員會組織法(試行)》,1988年開始實施,標志著農戶委員會的建設進入了制度化、法律化的軌道。根本法和具體組織法確立了農戶委員會作為農戶自治組織的法律地位。《農戶委員會組織法》的正式頒布,確定了農戶委員會不是一級政權組織,而是農戶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并要求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于建嶸(2002)認為,在文本制度上,村民自治是以確認和保護農戶個人權利為前提的農村治理制度。目前中國鄉鎮村治體制是國家在市場經濟背景下對農戶個人權利承認和保護的制度性承諾,是一種基于市場、民主和法制理念的新的行政管理結構和農村治理方式,標志著國家行政化與鄉村自治權的相對分離。
協同治理下農村垃圾問題治理研究
摘要:解決農村垃圾治理問題是改善農村生態環境、推進美麗鄉村建設的重要內容。目前,農村垃圾治理中存在財政投入力度小、垃圾收運模式不完善、垃圾分類標準不統一、法制體系不健全以及尚未形成垃圾治理協同機制等問題。本文通過結合協同治理理論的框架,提出了改善農村垃圾治理問題的優化策略。
關鍵詞:協同理論;農村垃圾治理;垃圾收運模式;垃圾分類標準;垃圾分類;優化策略
2016年12月我國印發《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入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培育農業農村發展新動能的若干意見》的文件中明確指出,推進農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專項行動,為開展農村人居環境治理和美麗宜居鄉村建設添磚加瓦。2018年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提出,農村垃圾治理是實施農村人居環境三年整治行動計劃的主攻方向之一;同年6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再次強調打好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的重要性,并提出到2020年我國對于農村環境治理的目標,即農村人居環境明顯改善,村莊環境基本干凈整潔有序。由此可見,我國對于農村垃圾治理問題高度重視。協同治理理論作為一種新型治理策略,提出的多元主體治理模式可應用于當前的垃圾治理研究中。因此,從協同治理的角度出發,探討農村垃圾分類的協同治理路徑,對進一步推動美麗鄉村建設有重大意義。
1協同治理理論與農村垃圾治理之間的關系
1.1治理主體相同。協同治理作為公共管理領域的一個新興概念,是基于協同學和治理理論發展起來的,該理論提出,政府、居民、企業和社會組織等多元主體之間發揮協同作用,相互協調、相互合作,共同完成任務[1-2]。政府作為農村垃圾治理的參與主體,僅憑單一力量無法解決垃圾治理的問題。因此,需要當地居民、企業以及各種社會組織等力量加入其中。當地居民是生態環境改善的受益者,通過對垃圾進行分類回收不僅可以減少環境污染,還可以改善生活環境,提高生活質量。企業作為垃圾治理的主力軍,在政府政策的指引下,可以通過相關技術等自身優勢進行垃圾分類處理。社會組織作為政府與居民、企業之間的橋梁,對促進各主體之間的交流起到了重要作用。由此可見,二者的治理主體是相同的。1.2治理目標一致。協同治理理論主張子系統之間出于自愿原則進行平等協作[3],即各個參與主體之間盡最大限度地合理利用自身的優勢及資源進行合作,從而更好地完成社會公共管理事務,而不僅僅是依靠政府強制分配任務。鄉村振興戰略在黨的報告中被首次提出,該戰略對農村發展提出了20字(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總要求,其中生態宜居是關鍵,體現了我國對農村生態環境改善的高度關注,而造成農村生態環境惡化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垃圾處理問題。為了建設良好的生態環境,政府有必要對當地居民進行有關垃圾處理方面的教育工作,并加大宣傳力度,結合當地實際情況,與企業和社會組織采取多方面的可實施措施,從而減少由垃圾引起的生態污染問題。由此可見,二者的治理目標一致。綜上,協同治理理論與農村垃圾治理主體相同、目標一致。因此,將協同治理理論運用到垃圾治理研究中,對于改善農村環境污染具有重要意義。
2目前農村垃圾治理面臨的問題
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現狀與治理對策
摘要:近年來,隨著我國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人們的生活質量也在逐步提高,但用于環境治理的基礎配套設施并沒有得到完全改善,導致農村生活污水處理出現諸多問題。因此,本文簡要分析了農村生活污水的處理特征,指出其必須進行綜合治理的重要性,并深入探討了污水治理的現狀,重點提出了相應污水治理的措施對策,以期有效推動我國農村生態健康體系的建設。
關鍵詞: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現狀;對策
1我國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現狀
(1)我國對于農村地區污水綜合處理利用技術的深入研究比西方國家要晚一些,直到二十世紀七八十年代,才逐步開始研究農村污水的綜合處理利用技術。隨著國民經濟的快速發展,人們也逐步意識到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的重要性,所以,先進、合理的農村生活污水綜合處理工藝技術已開始逐漸得到廣泛應用,但一些經濟不夠發達的農村地區還是沒有得到普遍應用。(2)目前,我國農村地區污水處理的方式主要是集中污水處理系統,但這個處理系統很難在干旱地區、西北部地區得到廣泛應用和推廣。這是因為這類地區相對干燥,沒有潮濕的內部和外在生態環境,如果將集中污水處理系統投入使用,會導致維護經費過高,還有可能會與當地的生態環境保護發展趨勢相悖或違背,且治理效果也不明顯。此外,集中處理體系對于氨氮的綜合處理和利用效果并不明顯,從而導致農村的農田、糞便污水綜合處理和利用效果不能完全達到國家氨氮的排放標準,且污水處理技術應用實際效果也不大[1]。
2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存在的問題
2.1污水綜合處理和利用系統不完善
如何推進農村污染治理
摘要:以中部某縣為研究對象,通過全面梳理當地農村污染治理政策工具、重點舉措和獲得的實效,分析當地農村污染治理面臨主體分散、投入單一和技防不足等碎片化困境。從部門整合、資金整合、平臺整合入手,通過整體性治理,著力破除當地農村污染治理碎片化困境,為鄉村全面振興筑牢生態安全屏障并提供借鑒與參考。
關鍵詞:整體性治理;農村污染;碎片化困境;路徑
伴隨著工業化、城鎮化向農村地區全面推進,農村垃圾堆積、農村污水排放、養殖業規模擴大、種植業施用化肥和農藥,易導致黑臭水體增加,糞污污染大氣、水體以及破壞土壤系統,秸稈焚燒頻發,都是農村地區亟需解決的突出的生態環境問題[1-3]。為此,國家出臺了《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計劃》,地方政府運用政策工具,堅持問題導向,化解信訪訴求,調動市場的積極性,加大資金投入,使得農村人居環境明顯得到改善。專家也從污染原理著手,通過分析農村污染形態,強調農業生產、農民生活、外來輸入是造成農村污染的直接因素,為政府施策提供了理論依據,推進了農村污染治理工作[4]。
1當地農村污染治理的現狀
1.1當地農村污染治理的政策工具
本文研究的中部某縣,為農業大縣,位于長江北岸,丘陵眾多,山清水秀,面臨著農村污染問題(表1)。自2017年中央和省開展環保督察以來,共交辦該縣信訪件224件,其中農村地區170件,占比75.9%,整改完成率100%。鑒于農民環境信訪訴求量大且繁雜,該縣出臺了一系列的制度、規劃和方案,系統地推進農村污染治理工作。在制度方面,與侯馬市探索實施長效機制,出臺了《侯馬市各級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環境保護工作職責規定(試行)》類似,該縣梳理了職能部門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明確縣直部門職責和鄉鎮屬地責任,從根本上解決基層環境監管重點、難點的問題,破解職能不清、權屬不明的碎片化困境[5]。在規劃方面,為改善民生,打造美麗鄉村,該縣統籌制定了《縣域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專項規劃(2017—2030年)》,建設并運維鄉鎮政府駐地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方案方面,為落實規劃,該縣相繼出臺了鄉鎮政府駐地生活污水治理實施方案和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實施方案,采取具體措施以改善污水橫流的現狀,嚴禁將污水排入長江,嚴格保護長江水生態環境。
農村環保養殖及治理對策
隨著養殖業的蓬勃發展,對農村環境造成的污染也日趨嚴重,已經成為威脅農村飲水安全、影響農村環境質量的主要因素,因此,加強畜禽養殖業的污染防治工作緊迫而艱巨。
一、畜禽養殖業污染現狀
1.污染物產生量大。以汝南縣2009年污染源動態更新調查為例,汝南縣是農業大縣,畜禽養殖業發展迅速,據2009年污染源動態更新調查統計,全縣規模化養殖場118個,規模化養殖小區30個,生豬年出欄量約294338頭。COD年產生量約4543噸,氨氮年產生量約734噸。養殖業污染物排放量,已遠遠超過工業源和生活源污染物的排放量之和,已成為影響全縣環境質量的主要因素。
2.污染水體。由于畜禽養殖企業對糞便、污水治理落后,致使大量糞便直接排入周圍環境,嚴重污染了水體。《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596-2001)中要求養殖廢水中,COD最高日均排放濃度小于400mg/l。而我縣養殖場排放污水中COD濃度可達2640mg/l以上,氮磷含量也高,高濃度的污水直接外排,造成水質不斷惡化,水體嚴重富營養化,嚴重的還導致水體喪失使用功能。
3.污染空氣。畜禽養殖過程中會產生大量的惡臭氣體,其中含有大量的氨、硫化物、甲烷等有毒有害成分,污染養殖場地及周圍空氣,特別是夏、秋兩季,養殖場周圍惡臭沖天,蚊蠅孽生,不僅污染周圍環境,而且極易傳播疾病,嚴重影響周圍居民的生活質量。
4.危害農田生態。汝南縣進規模化養殖業每年產生糞便大約6.13萬噸,這些糞便未經無害化處理直接還田,高濃度污水用于灌溉,會使農作物陡長,造成減產,土壤透水性下降、板結,嚴重影響土壤質量。
農村低保專項治理方案
為深入貫徹黨的、中央紀委二次、三次全會精神,落實關于開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2019年全國農村低保專項治理工作要點》、《2019年全省農村低保專項治理實施方案》、《2019年市農村低保專項治理實施方案》和民政領域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要求,結合中央脫貧攻堅專項巡視問題整改,繼續在全縣范圍深入推進農村低保專項治理,現制定方案如下。
一、總體目標
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關于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策部署,堅持問題導向,集中治理“人情保”“關系保”“錯保”“漏保”,堅決查處農村低保工作中的腐敗和作風問題,堅決做好中央脫貧攻堅專項巡視問題整改,扎實推進農村低保工作領域涉黑涉惡線索排查和亂象整治,進一步提升農村低保規范管理水平,切實發揮好農村低保在打贏脫貧攻堅戰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二、治理重點
(一)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將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作為重要任務,檢查我縣各鄉鎮農村低保專項治理工作中是否存在搞形式、走過場的問題,檢查農村低保經辦中是否存在不擔當、不作為、臉難看、事難辦等問題,檢查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落實情況,嚴肅工作紀律和群眾紀律,嚴肅查處農村低保工作中“四個意識”不強、責任不落實、措施不精準和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等問題。
(二)查處“漏保”問題。將落實《關于在脫貧攻堅三年行動中切實做好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實施方案》奉民字〔2018〕170號)作為治理重點,嚴肅查處農村低保中的“漏保”問題。檢查各地落實未脫貧建檔立卡貧困戶中符合條件的重病、重殘對象及時納入低保情況,同步排查近一年來出現重大急難狀況、曾提交申請但因相關規定未審批通過的家庭,對其中新增符合條件人員集中辦理審核審批。
農村資源治理專題會講話
同志們
正確分析我縣當前草原、河道、林地、砂石資源管理工作呈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這次會議是縣委、縣政府決定召開的主要目的鞏固依法治理私開濫墾工作成果。安排安排我縣農村資源專項治理工作任務,有效維護我縣生態環境免遭破壞。剛才,亞江副縣長宣讀了縣農村資源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希望大家高度重視,真正負起責任,將農村資源專項治理工作抓實抓好,抓出成效。下面,就依法開展農村資源專項治理工作講三點意見。
一、查找問題,認清形勢。增強做好農村資源專項治理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縣開展了依法治理私開濫墾專項會戰,2009年。加大了打擊力度,收到較好效果,得到廣大干部群眾的理解和支持。共查處非法侵占林地案件3起,恢復林地30畝;查處非法開墾草原案件29起,獎勵違法當事人29人,其中判刑3人,恢復草原植被1684畝;查處違法開墾河道案件15起,恢復原狀900畝,處置越界開采砂石案件5起,并進行了處分,責令守界生產。
也要清醒地看到專項治理取得的效果還是初步的距離專項治理的目標要求和人民群眾的期待還有很大差距,肯定專項治理工作成果的同時。農村資源管護形勢仍不容樂觀。從"二調"情況看,私開濫墾屢禁不止,農村資源流失還很嚴重。從治理的效果看,私開濫墾的現象雖然得到一定水平的遏制,但是通過下鄉調查了解,有的鄉鎮私開濫墾草原、河道及侵占林地等違法行為仍有發生;已開墾的草原、河道,有的仍在繼續耕種。從社會穩定看,因非法侵占農村資源引發上訪事件不時,一些人把黑手伸向農村資源,牟取暴利,民怨極大,成為群眾上訪的焦點和難點問題。據信訪部門統計,縣每年涉及農村資源的上訪案件達30余起,小則寫上訪信,大則集體上訪,甚至出現群體性治安案件和非法集體上訪現象,處置難度較大,給縣委、縣政府造成了惡劣影響,有的案件影響了縣、鄉正常工作運轉。這些現象和問題的存在說明農村資源已經到非進行整治不可的地步。同時也看出,有的鄉鎮和部門領導對打擊私開濫墾行為重視不夠,存在"縣里抓時緊一陣兒,過后就放松"問題,還沒有真正擺上日程;有的鄉鎮和部門領導對此項工作存在畏難心理,不敢碰硬,回避矛盾;有的鄉鎮、村為了經濟利益,和縣里打埋伏,敷衍了事,只是外表上推一推,根本沒有實質性動作。這次全縣范圍的農村資源專項治理工作就是要通過全縣上下的整體行動,使非法侵占林地,私開濫墾河道、草原,違規開采砂石等行為得到有效遏制,為我縣經濟社會可繼續發展發明良好的生態環境。各個鄉鎮、各相關部門一定要站在維護生態環境、造福子孫后代,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的高度,切實將專項整治工作擺上位置。要按照方案的要求,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切實將該管理的管理到位,該規范的規范到位,該整頓的整頓到位,該依法打擊的依法打擊到位。特別是存在問題的鄉鎮要立即對號入座,立即開展自查,立即采取措施,立即開展整頓。
二、嚴厲打擊,突出重點。依法治理侵占農村資源的違法行為
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探討
[提要]農戶是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的主體,也是生態宜居美麗鄉村建設的直接受益者,農戶的參與頻率對污水治理起著關鍵作用。基于吉木薩爾縣示范村農戶調研數據,在闡述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基礎情況上,采用多元線性回歸模型分析影響農戶參與生活污水治理行為的影響因素,并提出建議。
關鍵詞:吉木薩爾;生活污水;影響因素;多元線性回歸;農戶參與行為
近年來,隨著政府對農村污水治理的日益重視,隨之頒布一些相關文件。《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三年行動方案》中提出將農戶納為主體,提高農村居民主動性、參與改善人居環境的意識和積極性。同時,《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接續提出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工作要堅持因地制宜原則,充分尊重農民主體地位,推行“政府引導、市場運營、農民參與”模式,以提升農民幸福感和獲得感為根本目的,以全面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現如今農村生活污水的治理引起了學術界的重視,相關研究主要集中三個方面:一是關于農村生活污水治理中存在的問題研究。如,趙霞(2016)對京冀地區進行農村人居環境考察指出我國農村存在水污染的問題,污水橫流的現象;鄭順顯(2021)提出大部分地區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基礎還比較薄弱,治理水平和管理能力有待提高,應強化科學規劃和統籌推進;徐蕾(2021)等認為在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推進中農戶的主體意識不明確,環保意識較弱,農戶的慣性思維忽視了污水工作。二是對農戶參與污水治理的重要性研究。王莽莽(2021)認為農戶作為農村社會的主體,農民主體在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中缺位,直接影響著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的推進。齊敏(2017)表明農戶參與環境治理,可以增強自身的責任感并在其中發揮主體作用。因此,農戶參與污水治理的作用不可替代。三是農戶參與污水治理影響因素研究。呂齊(2021)提出將農戶稟賦因素作為控制變量,責任主體意識和治理認同對農民參與農民面源污染治理的意愿有正向影響。唐洪松(2021)等研究表明集體認可和干群溝通均正向影響公眾水環境治理行為,且干群溝通通過影響集體認可對公眾水環境治理行為有進一步的正向促進作用。另外一部分學者從人口統計學變量的角度來分析個體參與行為的差異。唐林(2019)等學者提出受教育年限對農戶參與行為效果有顯著影響。劉云霞(2016)指出居民年齡、受教育程度對公眾環保參與有顯著影響。吉木薩爾縣隸屬新疆昌吉州,且水資源十分稀缺,2021年被評為投資潛力最大的100個縣市之一。投資潛力的研究指標包括生態環境系統。作為改善農村生態環境質量、改善農戶宜居宜業的重要措施之一,農戶參與的頻率直接決定著污水處理的效果。吉木薩爾縣在污水治理過程中存在農戶參與行為不積極的問題,故將吉木薩爾縣作為研究地區。因此,本文通過梳理已有的文獻,從農戶主體角度對研究區調查數據進行實證分析,促進農戶參與行為,改善農村生態環境,對創建美麗宜居鄉村具有一定的參考價值。
一、農戶參與行為決策路徑分析
在農村污水治理中農戶參與行為受到諸多因素影響,主要包括個體特征、生態認知、基礎設施建設認知、村莊主體意識認知和村莊活動組織認知。個體特征包括性別、年齡、在村內居住時間、是否擔當村干部、家庭收入及健康水平。生態認知包括環境責任認知、污水治理必要、水污染認知、居住環境滿意度;農民參與行為的差異體現在不同的認知情境中,對污水處理重要性的認知差異導致農民參與污水處理的行為不同,居住環境的舒適度與農戶有直接利益相關。對基礎設施建設的完善、評價、維護重要性和施工影響的認知會引起農戶環保行為的差異,且農戶對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及運營管理工作的理解并支持的態度決定治理成效的高低。村莊主體意識認知主要包括對村莊依賴、村內主體意識、村內事務關注度及對村內活動支持度;農戶對村莊主體意識認知越高越有利于促進參與行為的決策,并且村莊環境得到改善會帶給農戶自身參與的榮譽感。村莊活動組織認知主要包括基層執行力度、教育宣傳、村干部帶頭和村規民約制度。村集體所具體開展的生活污水治理措施直接影響農戶的生活習慣和環境保護意識,促進農戶參與生活污水治理的行為決策。具體行為決策路徑如圖1所示。
二、研究設計
農村土地專項治理情況報告
根據農業部等七部委聯合下發的《關于開展全國農村土地突出問題專項治理的通知》(農經發〔2012〕14號)文件,按照省農委等七廳局文件部署,我縣農村土地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扎實有序的開展,現將具體情況匯報如下:
一、成立組織,制定方案
為加強我縣農村土地突出問題的專項治理工作穩步推進,保證工作有組織、有計劃地進行,我縣成立縣農村土地突出問題專項治理領導小組,副縣長張華松任組長、政辦副主任孟凡臣任副組長,縣農經局、國土局、監察局、民政局、糾風辦、信訪局、新農辦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農經局。各鄉鎮(場)也分別成立了相應組織,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確保專項治理工作平穩開展、扎實推進,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同時,根據我縣工作實際,制定了工作實施方案,明確了工作目標、任務、時間要求,加強了督查、指導。
二、部門聯合,齊抓共管
為搞好專項治理工作,我縣加強了部門聯合、部門與鄉(鎮)的配合,在縣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協調下,按照分工,各司其職,工作平穩推進,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務。在實際工作中,縣農經局負責農村土地突出問題專項治理的牽頭和組織協調,并承擔農村土地承包突出問題治理的相關工作;縣國土局負責征占農村土地突出問題治理中糾正侵害被征地農民權益行為和查處土地違法違規案件等工作;縣監察局和糾風辦負責組織查處農村土地承包違法違紀行為和違法違規征占農村土地行為;縣民政局負責農村土地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中村務公開、民主管理的相關事務;縣新農村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研究新時期農村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縣信訪辦、糾風辦負責落實信訪工作責任制,加強督查督辦。各鄉鎮(場)在專項治理工作中負責本地工作的組織、協調、突出問題的排查;與縣有關部門合作解決所在轄區內農村突出問題,確保大局穩定。
三、認真排查,逐步治理
農村合作博弈治理論文
「內容提要」在鄉村政權向服務型政權轉型的過程中,農村治理將更多地依賴于民間權威,即農戶之間的談判、協商與合作。農戶之間要達成長期合作,就必須保證農戶之間的博弈是重復博弈,這就要求村莊的結構是封閉式的,即農戶無法退出村莊,沒有更好的外部機會。農村的開放和農戶流動使得村莊不再是封閉的,部分農戶可以有更好的外部機會,農戶之間的合作更加困難。改革開放以來的宗族復興雖然表明農戶存在合作的意愿,但是這種合作不是長期的。另外,本文對產權安排與農村治理之間的關系進行了分析,文章認為,以農戶合作為基礎的農村治理依賴于明晰的產權。
「摘要題」鄉村治理
「關鍵詞」宗族/農村治理/合作博弈
一、引言
隨著1998年《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頒布以及“草根民主”觀念的普及,農村村民自治和農村治理成為近年來的研究熱點之一,尤其贏得了很多社會學家的智慧。農村治理,就是農村公共權威管理農村社區,增進農村社區公共利益的過程。值得注意的是,正如徐秀麗等人(2004)所指出的,治理不同于統治,它不僅僅依賴于政府權威,還依賴于民間權威,或者二者的結合。因此,農村治理不是運用政府的政治權威,自上而下發號施令、制定和實施政策,而是通過上下左右的互動、合作協商、確立認同等方式實施對公共事務的管理。
從近代直到現在,治理中國農村的公共權威結構主要由政府、政黨和民間三部分組成,其中,政府和政黨屬于官方的權威機構,他們在中國農村治理中起著決定性作用。新中國成立后,農村治理結構與以前相比還是有了很大變化,政府和政黨權威深入農村,國家對農村的控制明顯加強。民間治理權威,尤其是一直廣泛存在的“宗族治理”受到嚴厲打擊,在建國后的30年里銷聲匿跡。改革開放以后,這種情況才逐漸發生變化。20世紀80年代中國以村民自治為核心的農村治理改革,源于體制解體后農村社會廣泛出現的權力真空。1982年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規定了村民委員會的自治體制。1987年全國人大又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農戶委員會組織法(試行)》,1988年開始實施,標志著農戶委員會的建設進入了制度化、法律化的軌道。根本法和具體組織法確立了農戶委員會作為農戶自治組織的法律地位。《農戶委員會組織法》的正式頒布,確定了農戶委員會不是一級政權組織,而是農戶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并要求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于建嶸(2002)認為,在文本制度上,村民自治是以確認和保護農戶個人權利為前提的農村治理制度。目前中國鄉鎮村治體制是國家在市場經濟背景下對農戶個人權利承認和保護的制度性承諾,是一種基于市場、民主和法制理念的新的行政管理結構和農村治理方式,標志著國家行政化與鄉村自治權的相對分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