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低保專項治理方案

時間:2022-04-22 04:4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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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低保專項治理方案

為深入貫徹黨的、中央紀委二次、三次全會精神,落實關于開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2019年全國農村低保專項治理工作要點》、《2019年全省農村低保專項治理實施方案》、《2019年市農村低保專項治理實施方案》和民政領域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要求,結合中央脫貧攻堅專項巡視問題整改,繼續(xù)在全縣范圍深入推進農村低保專項治理,現制定方案如下。

一、總體目標

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關于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zhàn)的決策部署,堅持問題導向,集中治理“人情保”“關系保”“錯保”“漏保”,堅決查處農村低保工作中的腐敗和作風問題,堅決做好中央脫貧攻堅專項巡視問題整改,扎實推進農村低保工作領域涉黑涉惡線索排查和亂象整治,進一步提升農村低保規(guī)范管理水平,切實發(fā)揮好農村低保在打贏脫貧攻堅戰(zhàn)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二、治理重點

(一)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將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作為重要任務,檢查我縣各鄉(xiāng)鎮(zhèn)農村低保專項治理工作中是否存在搞形式、走過場的問題,檢查農村低保經辦中是否存在不擔當、不作為、臉難看、事難辦等問題,檢查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落實情況,嚴肅工作紀律和群眾紀律,嚴肅查處農村低保工作中“四個意識”不強、責任不落實、措施不精準和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等問題。

(二)查處“漏保”問題。將落實《關于在脫貧攻堅三年行動中切實做好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實施方案》奉民字〔2018〕170號)作為治理重點,嚴肅查處農村低保中的“漏保”問題。檢查各地落實未脫貧建檔立卡貧困戶中符合條件的重病、重殘對象及時納入低保情況,同步排查近一年來出現重大急難狀況、曾提交申請但因相關規(guī)定未審批通過的家庭,對其中新增符合條件人員集中辦理審核審批。

(三)查處“錯保”問題。全面排查農村低保在保對象,對經濟狀況發(fā)生變化、不再符合條件的低保對象或低保家庭,及時退出低保。將申請低保家庭經濟狀況核對作為審核、審批程序的必經環(huán)節(jié),嚴禁為提高農村低保對象與建檔立卡貧困人口銜接率和農村低保整戶保比例,片面將不符合條件人員納入低保的行為。

(四)查處近親屬備案制度不落實問題。將近親屬備案制度建立落實情況作為治理重點,檢查各鄉(xiāng)鎮(zhèn)是否對基層干部、低保經辦人員和村(居)委會成員近親屬納入低保情況進行備案,是否做到檔案單獨存放,重點抽查復核,嚴肅查處農村低保中的“人情保”、“關系保”問題。

(五)查處資金監(jiān)管不力問題。將農村低保等社會救助資金監(jiān)管作為治理重點,檢查資金使用監(jiān)管工作開展情況,查找資金監(jiān)管的薄弱環(huán)節(jié)和風險點,重點核查2019年農村低保提標提補情況、資金發(fā)放情況,以及分配、審批、支付等環(huán)節(jié)把關不嚴、資金滯留結余等問題,嚴肅查處貪污侵占、虛報冒領、截留私分農村低保資金等問題。

(六)整治核對不規(guī)范問題。指導鄉(xiāng)鎮(zhèn)統(tǒng)一個人授權書法律文書的使用,依法做好家庭成員之間的委托聲明,重點查授權簽名是否存在筆跡一致、指模不全,對不能親筆授權的是否按有關法律規(guī)定做到合法授權。規(guī)范核對委托查詢,嚴格審查發(fā)起核對委托書是否有具體經辦人簽名并加蓋公章,嚴禁委托與被委托是同一個部門或單位的現象。開展核對信息安全管理檢查,對核對報告隨意堆放,核對平臺隨意登入、查看的現象重點檢查。加強“一刀切”機械使用核對結果進行救助審批問題的檢查,指導督促社會救助部門科學運用核對結果。

三、任務措施

(一)按時動態(tài)調整。全面落實低保對象動態(tài)管理制度,及時清退不符合條件人員,把新增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納入低保。堅持對農村低保常補對象家庭每年復核一次,對非常補對象至少半年復核一次,全面復核農村低保在保對象,根據其家庭經濟狀況的變化,及時按程序辦理維持、提高、降低或者停發(fā)低保資金手續(xù)。

(二)加強數據比對。一是加強農村低保對象與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數據比對。根據我縣農村低保動態(tài)變化情況,每季度開展一次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和農村低保對象臺賬比對,全面摸清農村低保對象與建檔立卡貧困人口重合情況,切實加強農村低保制度與扶貧開發(fā)政策有效銜接。二是加強農村低保業(yè)務統(tǒng)計報表、工作臺賬、財務數據與數字民政社會救助信息系統(tǒng)數據的銜接比對,嚴防出現多套數據,嚴防統(tǒng)計臺帳數據與系統(tǒng)平臺數據“兩張皮”現象。

(三)完善工作機制。一是建立治理工作臺賬。建立2019年全縣專項治理工作臺賬,指導各鄉(xiāng)鎮(zhèn)按照專項治理工作目標、任務措施,明確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層層壓實責任,跟蹤督促任務落實。二是建立工作交流機制。各鄉(xiāng)鎮(zhèn)要認真收集有關農村低保專項治理活動中好的做法和經驗,縣局將組織各鄉(xiāng)鎮(zhèn)學習交流,將好的典型做法推薦到市《民政工作通報》農村低保專項治理專刊,推動農村低保專項治理工作向縱深發(fā)展。三是建立快速響應機制。在縣、鄉(xiāng)鎮(zhèn)兩級明確專人負責專項治理工作,制定群眾投訴舉報值守人員通訊錄,對于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形成上下聯動的快速響應機制,切實提高群眾訴求的回應效率。

(四)強化督查督辦。一是加強調研指導。對于專項治理工作進展緩慢、成效不明顯、上報情況不及時的鄉(xiāng)鎮(zhèn),加強實地調研指導,分析問題,查找原因,督促整改,確保專項治理工作深入開展。二是加大問題線索督辦力度。通過信訪部門、門戶網站、媒體曝光、投訴舉報電話等渠道,收集農村低保經辦中的腐敗和作風問題線索,對于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和重點線索,加大問題線索查處力度。三是開展明察暗訪。協調縣扶貧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采取明察暗訪等方式,掌握基層農村低保經辦第一手情況,總結經驗,查找問題,提出整改建議。

(五)提升整改成效。一是落實整改措施。社會救助局及鄉(xiāng)鎮(zhèn)要深入分析專項治理工作中發(fā)現的問題,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建立問題和整改清單,明確整改時限、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邊查邊改、立行立改。將整改落實情況作為年度績效評價的重要內容。二是開展整改情況“回頭看”。對2018年專項治理工作發(fā)現問題整改情況進行“回頭看”,重點查看各項整改措施是否落實到位,列入整改的問題是否按期解決,整改效果群眾是否認可。對于整改措施落實不力、整改效果不明顯的鄉(xiāng)鎮(zhèn)進行重點督導。三是加大社會監(jiān)督力度。縣民政局在門戶網站及時全面向社會公開農村低保政策、標準和對象有關信息,公開投訴舉報電話。

(六)規(guī)范核對工作。實行工作抽查,依托“數字民政”系統(tǒng)對核對授權、委托、身份信息等資料進行抽查,對授權實質性審查把關不嚴的給予瀆職處理,對工作人員違法代簽造成侵權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開展核對信息安全巡檢,對沒按要求做好信息安全的問題現場下達整改通知,限期進行整改。定期對核對工作開展情況和存在問題進行通報,并結合巡檢工作“回頭看”整改落實情況,作為年終評估的重要依據,對出現責任事故或輿情影響的,取消優(yōu)秀評估資格。

四、有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農村低保專項治理是做好社會救助兜底保障脫貧攻堅的重要舉措。全縣民政系統(tǒng)要高度重視,把農村低保專項治理作為落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的具體行動,與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緊密結合,納入重點工作安排,及時制定工作方案。縣、鄉(xiāng)民政部門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部署安排,分管負責同志要靠前指揮,確保農村低保專項治理取得實效。

(二)堅持問題導向。縣、鄉(xiāng)民政部門要始終堅持問題導向,采取有力措施,認真排查農村低保工作、農村低保與扶貧開發(fā)兩項制度銜接工作中的問題短板。要突出工作重點,全面檢查、嚴肅查處群眾反映強烈的“人情保”“關系保”“錯保”“漏保”等違規(guī)違紀問題。要敢于較真碰硬,鍥而不舍抓好作風建設,加強規(guī)范管理,推動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

(三)定期報告進展。以鄉(xiāng)鎮(zhèn)為單位,分別于4月中旬、6月中旬、9月中旬、12月中旬,對轄區(qū)內農村低保專項治理進展情況進行匯總,上報農村低保專項治理工作報告和工作臺賬(含低保動態(tài)管理情況)。同時按季上報本地查處的違法違紀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