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政策范文10篇
時間:2024-01-08 01: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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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政策對保險政策的影響分析
財政政策對保險政策的影響分析財政政策的有效實施,可實現國民經濟的良性發展,這為保險發展創造了良好的社會經濟環境。同時財政政策中的稅收政策,轉移支付政策又對保險政策產生直接的影響。
一、稅收政策對保險政策的影響。
稅收政策是國家財政為實現財政收入,調節經濟而制定的稅收行為規范。稅收政策對保險政策的影響體現在國家對保險業的稅收政策上。國家對保險業的稅收政策是指國家對保險的稅率、稅種以及稅收分配等設定行為規范,以實現稅收征收和合理的分配。國家對保險業的稅收政策是否合理和完善,關系著保險政策的實現以及保險業的發展。
我國長期以來對保險實行的是嚴格的稅收政策,并且稅收制度不盡合理和完善。
1.長期的高稅率和不合理的保險調節稅的設置(1994年以后取消調節稅),削弱了保險公司的積累能力。保險公積金是按稅后利潤的一定比例計提的,稅率的高低、稅種的多寡對稅后利潤的影響是顯而易見的。較高的稅率和不合理的調節稅的設置必然減少保險公司的稅后利潤,保險公積金的積累也就自然減少。由于保險公積金是保險償付能力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長此以往必然會影響到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這有礙培育保險市場主體,穩定保險市場的保險政策目標的實現。
2.不公平的所得稅率政策,破壞了保險市場秩序的重要基礎——公平競爭。1997年以前,原中保集團公司的所得稅率高于國內其他股份保險公司。外資保險公司的所得稅率一直低于內資保險公司。這種不公平的所得稅率政策導致保險市場各競爭主體競爭起點的懸殊。競爭的不公平影響了建立規范有序的保險市場的保險政策目標的實現。
保險政策影響分析論文
財政政策的有效實施,可實現國民經濟的良性發展,這為保險發展創造了良好的社會經濟環境。同時財政政策中的稅收政策,轉移支付政策又對保險政策產生直接的影響。
一、稅收政策對保險政策的影響。
稅收政策是國家財政為實現財政收入,調節經濟而制定的稅收行為規范。稅收政策對保險政策的影響體現在國家對保險業的稅收政策上。國家對保險業的稅收政策是指國家對保險的稅率、稅種以及稅收分配等設定行為規范,以實現稅收征收和合理的分配。國家對保險業的稅收政策是否合理和完善,關系著保險政策的實現以及保險業的發展。
我國長期以來對保險實行的是嚴格的稅收政策,并且稅收制度不盡合理和完善。
1.長期的高稅率和不合理的保險調節稅的設置(1994年以后取消調節稅),削弱了保險公司的積累能力。保險公積金是按稅后利潤的一定比例計提的,稅率的高低、稅種的多寡對稅后利潤的影響是顯而易見的。較高的稅率和不合理的調節稅的設置必然減少保險公司的稅后利潤,保險公積金的積累也就自然減少。由于保險公積金是保險償付能力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長此以往必然會影響到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這有礙培育保險市場主體,穩定保險市場的保險政策目標的實現。
2.不公平的所得稅率政策,破壞了保險市場秩序的重要基礎——公平競爭。1997年以前,原中保集團公司的所得稅率高于國內其他股份保險公司。外資保險公司的所得稅率一直低于內資保險公司。這種不公平的所得稅率政策導致保險市場各競爭主體競爭起點的懸殊。競爭的不公平影響了建立規范有序的保險市場的保險政策目標的實現。
政策性農業保險探索
摘要:自古以來,在我國國民經濟中,農業都扮演著重要的角色。而我國作為自然災害最為嚴重頻繁的國家之一,充分發揮政府職能,發展政策性農業保險就成了規避農業風險、緩解農民負擔的重要手段。成都市作為全國統籌城鄉發展改革試驗區,在政策性農業保險運行模式上的探索和創新,對全國都具有一定的示范作用。本文通過分析政策性農業保險的發展,總結成都市政策性農業保險的現狀和問題,并對此提出相應的對策。
關鍵詞:農業保險;財政政策;成都市
一、成都市政策性農業保險的發展現狀
1.農業保險走向多元化。近10年來,成都市保險覆蓋范圍不斷擴大,特色農業保險不斷增多,呈現保費規模大幅增長、險種體系多層次發展的現象。2011年,成都市公告,完成政策性農業保險保費指導規劃區(市)縣給予100%的補貼,并完成了三層地區(市)縣傳統農業保險獎勵補助為80%,兩層區(市)縣為50%。2014年,成都已經有23種地方特色農業保險品種,在未來三年,計劃特色農業財政補貼面積每年增加20%,根據總面積3000萬畝來計算,覆蓋面積從10%到2017年的70%,基本上做到重點覆蓋和應保盡量保。2.農業保險費率趨于合理化。2018年1月,四川省財政廳下調部分補貼品種農業保險費率的公告,馬鈴薯、森林、小麥三種保險標的物保險費率均實施新的保險費率,此次費率下調是目的是:不是為了減少財政補貼,是為了降低政策性農業保險的整體費率,使得保險費率更合理化,減輕農戶以及各級財政部的財政負擔,通過科學合理以及積極穩妥的動態調整來有序實施政策性農業保險。3.制度不斷完善賠償制度不斷完善,科學合理確定保險費和補貼比例和金額。成都市保險經辦機構在遵循政策補償的基礎上,按照規定設置合理的補貼險種以及賠付條件,政府建立賠償制度,維護投保人的合法權益,增強農業保險制度在經辦保險機構以及農戶的信心。
二、成都市政策性農業保險存在問題
1.巨災風險制度以及再保險制度不完善。2006年,《國務院關于保險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提出了再保險和巨災風險分散體系,要求各級政府去嘗試和探索建立,2013年3月1日,《農業保險條例》就再保險制度的運行提供指導。巨災補償體系雖然在成都市開始建立,但還處于萌芽發展階段,仍需要各級政府不斷實踐、探索和完善。現在實行的生豬與蔬菜價格保險試點,是以農產品價格為賠付依據的新型農業保險,主要針對因價格大幅下滑,低于既定或者約定價格,給農戶造成的損失,政府給予賠償。水稻價格指數保險已經準備開展,但是并沒有運行,導致覆蓋面不足。2.道德風險。投保人存在道德風險。有些投保人認為買了保險沒有用到就是損失,有些地方并未發生災害,投保人就故意損害自己農作物以獲得賠償;還有就是因收成不好,但賠償較少,投保人就擴大受損面積,保險公司難以判斷事故原因只得賠償。同時,保險人存在道德風險,一是夸大受災情況或者偽造受災以獲得政府更多補貼,二是少給投保人補貼,以此賺取中間差價,獲得利潤。成都市現階段雖然應用“農貸通”讓保險公司公平競爭,但是網上信息并不能證明投保人選擇的保險公司是不會有道德風險的。3.資金到位滯后。中國農業保險一直存在補貼資金獲得時間長的問題,成都市也不例外,雖然流程簡化,并實現線上流程,但投保人在申請后需要等較長時間,比如等斟查人員到現場勘察、等政府審批通過、等資金到位。此外,在農業政策性農業保險保費補貼資金中還存在補貼滯后的情況,一些試點作物已收獲,形成不能進行承保保險的情況。
農業保險補貼政策研究
一、我國農業保險補貼政策現狀分析
1、農業保險補貼的內容單一。目前,我國并沒有建立起系統的農業財政補貼體系,該體系包括三種補貼形式,分別為保費補貼、保險責任分攤與財政兜底。而在全國范圍內開設的只有保費補貼,致使我國目前大部分地區都只擁有這一種農業保險補貼政策。單一化的補貼方案無法滿足新農村多樣化建設的要求,也無法發揮其實際效益,進而形成一種財政浪費,嚴重的影響到農業保險事業的發展。2、農業保險補貼政策與支農政策。沒有緊密結合國外的農業保險大都與農業生產有著直接的關系,且農業各補貼政策的結合也能夠形成對農業保險的有效覆蓋,進而構成系統化的農業保險補貼體系。我國的農業保險發展較晚,且保險補貼與糧食直補等政策間并沒有直接的聯系,致使農業保險與補貼間產生斷帶,十分不利于農業經濟的發展。3、補貼品種有限。我國主要的農作物有水稻、小麥、玉米與果蔬等,不同地域間的果蔬分布不均勻,除此之外,其他的經濟作物也較少,致使農業保險的供需都產生嚴重的不足,影響到農業保險的覆蓋面積。4、農民參保方式不科學。由于大部分農民都是通過廣播宣傳來獲知農業保險的相關內容,因此,對于其中具體的操作流程與理賠情況等都不甚了解,進而影響到了農民的購買決策。此外,部分農村將保險理賠的款項進行平均分配,這種做法十分不利于農業保險的發展。農民即便在遇到自然災害后,也無法得到足夠的理賠用于生產,致使保險失去實際的效益,這些做法都有悖于農業保險的作用機制,使農民對保險產生消極的看法。
二、農業保險補貼政策及其對農戶購買保險的影響分析
1、農戶的文化程度。農戶的文化程度高,對于農業保險的了解就更加細致,并能按照正確的操作步驟辦理保險。此外,經濟條件與農戶的文化程度也存在一定的關系。文化程度越高,農戶的經濟水平就相對要高,對于農業保險的需求也就越大。2、自然災害的影響。自然災害或多或少的會對農民的居所、耕地資源等造成影響,當受到自然災害的侵襲時,農民更容易想到農業保險,且災害程度越大,農民對保險的需求就越大。3、保費補貼的預期。當農戶對于保險保費補貼的預期越高時,在現階段購買保險的可能性就越小;相反,保險保費補貼的預期越低,購買保險的可能性就會越大。4、地區虛擬變量。筆者通過調查了解到,不同地區的保險政策存在一定的差異。傳統的農村保險業務由村委會的人員負責,并通過廣播的形式進行宣傳,因此農民購買保險的意愿與宣傳者間有著密切的聯系,一旦村委會不重視,就會為農戶辦保險帶來不便。進入信息化時代后,農村的信息化普及程度越來越高,農民可以通過網絡了解到辦理保險業務的詳細流程,或者通過網絡咨詢相關的業務人員,進而提升了農村保險業務的工作效率,由此可見,地區虛擬變量對于農戶購買保險的重要影響。
三、完善農業保險補貼政策的有效措施
1、擴大中央財政農業保險保費補。貼地區為了能夠有效的發揮農業保險的作用,加大對農業生產的投入,我國應將所有的農業產量大縣都納入中央財政補貼范圍內,以提升中央財政農業保險的補貼比例。結合各地區的經濟發展狀況與農民的承擔能力,制定區別性的保費補貼政策,例如,在西部的經濟欠發達地區,中央財政的保費補貼比例應不低于70%。2、開設特色農業保費補貼。除了要擴大農業補貼的面積外,還要增設補貼的品種,為了謀求區域特色農業經濟的發展,中央財政部門應當加強對地方特色農業補貼的支持,在此基礎上,減少地方財政補貼的配套要求,開辦經得起長時間考驗的,有長遠計劃的,具有一定保費補貼規模的保險品種,進而推動我國農業的現代化發展。3、優化財政補貼資金的撥付流程。為了有效的規范對財政補貼資金的管理,有關部門應當從制度上進行創新,豐富財政補貼資金撥付流程。農業保險是一種財政政策與保險辦理機構相結合的試點模式,因此,農業保險的支付不同于其他農業補貼政策。有關部門應當避免轉移支付的現象發生,并保證第四季度的補貼資金能夠提前下撥,以縮短劃撥周期,提高資金的安全。4、設立災害風險基金。農業的發展受到自然環境的影響,我們無法準確的預判自然災害的發生,因此需要加強對自然災害的預防工作。設立農業風險基金,可以提升農業抵御災害風險的能力,構建以國家為主,地方為輔的籌資方式建立起的補貼機制,可以有效的規范對風險基金的管理。有關部門需要從防災、減災與救災等方面出發,制定專項的扶持計劃,每年從國家其他風險基金中抽出一部分,可為農業財政補貼帶來一定的保障,最大限度的減輕自然災害為農業經濟帶來的損失。
政策性農業保險
一、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開展情況
2004~2007年,連續4年的中央“一號文件”都對政策性農業保險的發展提出了具體要求,特別是2007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按照政府引導、政策支持、市場運作、農民自愿的原則,建立完善農業保險體系。通過擴大農業政策性保險試點范圍,各級財政對農戶參加農業保險給予保費補貼,完善農業巨災風險轉移分攤機制,探索建立中央、地方財政支持的農業再保險體系。2007年3月在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政府工作報告中,總理提到“積極發展農業保險,增加政策性農業險試點”。財政部在《中央財政農業保險保費補貼試點管理辦法》(財金[2007]25號)中對關系國計民生、對增加農民收入、促進經濟發展具有重大意義的農作物品種實行由中央財政提供保費補貼,當年中央財政安排10億元資金,用于支持開展吉林等6省區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工作,對農險發展產生了重要推動作用,6省區主要農作物承保面積1.4億畝,占試點地區播種面積的70%.與此同時,中央財政2007年還對全國的能繁母豬保險給予11.5億元的預算額度,生豬和能繁母豬保險取得明顯成效,2007年全國共承保能繁母豬2888萬頭,超過全國存欄總量的60%,2008年對能繁母豬還將做到“應保盡保”。
據初步統計,截至2007年底,中國人保在政策性農業保險方面承保農作物面積已突破7600萬畝,是2006年全國主要農作物承保面積的17倍;承保生豬突破4100萬頭,保額達514億元,其中承保能繁母豬2443萬頭,承保面超過50%;在臺風頻發的省,區開展政策性農房保險,承保農房近2500萬戶,承擔風險責任3300億元;在9個縣區參與經辦新農合業務,共覆蓋農村人口230萬人,管理的基金規模近9500萬元。2007年,中國人保共實現農險保費收入28億元,累計承擔種養業風險責任近1300億元,保費規模是2006年全年的12.5倍,是2006年全行業的3.3倍。
2007年底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中央農村工作會議都明確要求,要積極擴大農業保險范圍,做好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工作。2008年,財政部還將繼續擴大農業保險保費補貼試點地區,保監會也將統籌研究種植業和養殖業的保險保費補貼辦法,探索建立農業保險再保險制度及巨災風險保險體系。中國保監會主席吳定富2008年全國保險工作會議上表示,將全面總結試點經驗,完善政策性農業保險發展模式、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簡化理賠程序,切實提高服務水平,穩步推進政策性農業保險發展。這一系列指導方針和政策的出臺,為我國現代農業保險的發展指出了明確方向。
二、試點險種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保險責任范圍與農民要求有一定差距。如水稻種植保險只保因寒害、洪澇、暴雨、冰雹、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災害造成的死亡、滅失或絕收損失,農民希望能將旱災和病蟲害損失也列入保險責任范圍。水稻孕穗期寒災造成空殼率90%以上,或成熟期受害達80%及以上才能理賠,出險起賠點過高;每畝200元的保額偏低,不足以彌補投入的物化成本,化解保障水稻種植風險。漁船責任險僅開展60匹馬力以上“三證齊全”的漁船的全損險,漁民要求擴大為一切險,并將漁業輔助船也列入保險范圍。
貨幣政策與保險政策研究論文
貨幣政策是指中央銀行為達到一定的經濟目標而運用一系列控制手段的方針和措施的總稱,是國家調控宏觀經濟的手段之一。國家通過對利率和貨幣供應量的調節來實現穩定貨幣、經濟增長的目標。貨幣政策的主要內容包括信貸政策、利率政策、匯率政策和外匯收支政策等。保險政策是國家保險監管部門為了實現保險市場供需平衡,促進保險市場健康發展,對保險活動所采取的各種管理、調節手段和辦法措施。貨幣政策與保險政策關系密切,二者相互影響,相互制約。
一、貨幣政策對保險政策的影響和制約作用
貨幣政策對保險政策的影響是通過其對保險市場的影響反映出來的。貨幣政策一般分為擴張性貨幣政策、緊縮性貨幣政策以及中性貨幣政策。運用不同的貨幣政策對保險市場的影響不同。
(一)不當的貨幣政策會影響保險市場的正常發展
1.在市場貨幣供求均衡或貨幣供應量小于需求量時,如果運用減少貨幣供應量,提高利率的緊縮性貨幣政策,會打破市場供求的平衡,加劇市場的不平衡,導致貨幣供應緊張,市場有效需求不足,生產能力相對過剩,經濟結構不合理,物價跌落,經濟停滯,即通貨緊縮現象。這對保險市場非常不利表現為:首先,影響保險市場的有效需求。從個人投保需求來看,通貨緊縮、失業增加、收入減少、個人對保險的有效需求相應減少。從企業投保需求來看,通貨緊縮、市場需求不足,使市場競爭激烈,許多企業被淘汰出局,生產經營規模縮小;另一方面,市場需求不足,導致產品價格下降,企業(特別是傳統企業)利潤下滑,許多企業因此發生不同程度的支付困難和償付困難。為了節約費用開支、降低成本,企業一般會選擇自保或其他轉移風險的方式,盡可能擴大自擔風險的限額,減少對商業保險的需求。因此通貨緊縮使保險投保人的投保愿望、投保能力、投保需求降低。其次,緊縮性貨幣政策使保險企業的盈利能力和償付能力降低。一方面由于保險市場有效需求減少,市場規模的偏小,保險市場的競爭顯得尤為激烈,為了拓展市場,開拓新業務,在競爭中占據有利地位,降低費率,加大業務投入,提高服務質量將是許多保險公司的必然選擇,這將影響他們的承保利潤;另一方面,通貨緊縮,資本市場萎縮,減少了保險資金投資運用的機會,增大投資風險,影響保險公司的投資收益。保險公司承保利潤和投資收益是其利潤的主要來源,二者的減少必然降低保險公司的盈利能力,從而削弱其償付能力。
2.在市場貨幣供求平衡或貨幣供應量大于需求量時,如果運用增加貨幣供應量,降低利率的擴張性貨幣政策,會使貨幣供應超過市場對其需要的量,過多的貨幣投入將引起物價上漲,貨幣貶值,通貨膨脹。這對保險市場發展仍然不利。由于物價上漲,貨幣貶值,保單保值和增值能力下降,保險的預期保障程度降低,使人們投保的積極性大受影響,表現為退保的大量增加,保單繼續率下降和新業務發展困難。同時,在費率缺乏彈性的條件下,由于保單實際賠付率(或給付率)小于名義賠付率(或給付率),而投保人所交的費率卻是按名義賠付率(或給付率)來確定的。這樣實際上是減輕了保險人的實際經濟責任,損害了投保人的經濟權益,保險人處于有利地位。這種狀態會使保險公司獲利豐厚,并誘使更多的資本、機構和其它稀缺資源擠進保險供給行列,導致保險市場供過于求,引起市場的失衡。
政策性農業保險理賠水平政策研究
【摘要】政策性農業保險對于防范和化解農業風險具有重要意義。文章介紹了近年來農業保險承保理賠總體情況和承保理賠相關情況,分析了廣西農業保險賠付水平與全國平均賠付水平的差距,并結合實際從多個角度提出相關建議,以促進廣西政策性農業保險的發展。
【關鍵詞】廣西;農業;政策性農業保險
2019年10月,財政部和農業農村部等四部門印發經中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的《關于加快農業保險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農業保險得到黨中央的高度重視。廣西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精神,2020年4月,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區財政廳、農業農村廳等五部門聯合印發了《廣西農業保險高質量發展工作方案》,提出到2022年乃至2030年的任務目標、發展重點、政策措施、工作要求等,為今后廣西農業保險發展提供了方向。由此可以看出,從中央到地方都特別強調,農業保險要讓農民得實惠。可見,農民從農業保險中獲得賠償已上升到政策高度。廣西農業保險近年來的發展成效顯著,保險金額、保費規模、保險深度、保險密度明顯提升,在全國的排名進入中上水平。農業保險是要讓農戶受益,要讓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得到彰顯。目前,廣西農業保險在理賠方面還存在需要改進和提升的地方,農戶獲得感還需要進一步增強[1]。
1農業保險理賠追求的目標
從相關數據來看,農業保險賠付率應該達到這樣一種水平:農業保險承辦機構在保本微利、可持續經營的前提下,農業保險的財政保費補貼資金基本應當賠付給農戶。在廣西目前的農業保險保費中,財政保費補貼資金約占總保費的75%,即保險公司收取的保費中有75%的資金賠付給農戶,簡單賠付率達到75%應當是農業保險賠付率追求的目標。但是,這并不意味著每年的賠付率要達到75%。實際情況是,農業生產面臨的風險在年度間的差異較大,簡單賠付率75%是從長期來看應當達到的一個水平,不應當是短期內的目標。
2近年來農業保險承保理賠總體情況
農業保險的政策需求論文
摘要:我國是農業大國,需要農業保險為我國農業保駕護航,又由于農業保險有其特殊性,所以,需要國家政策扶持。國家應在立法方面、財政補貼方面和其他相關配套制度方面對農業保險進行政策扶持。
關鍵詞:農業保險國家政策扶持
農業生產在國民經濟中處于基礎地位,同時農業生產過程中面臨的風險又具有特殊性,所以,許多國家政府都將農業保險作為政府的經濟政策來推行,把農業保險納入社會福利政策之中,通過支持農業保險的發展,間接實施對農業、農戶的政策扶持與利益保護。我國是農業大國,我國農業的基礎性和高風險性表現更突出一些,也就更需要農業保險對其進行保障和支持,而中國的農業保險相對于人身險來說比較薄弱。要想盡快建立起比較健全的農業保險體系,還需要國家政策的扶持。
一、國家政策扶持農業保險的必要性
(一)我國農業保險的現狀決定農業保險需要國家政策扶持
我國農業保險一直是我國保險業的薄弱環節。1982年,我國恢復農業保險以來相當長的時間里,農業保險實行純商業化運作方式,其效果并不理想。到了20世紀90年代末期,農業保險出現了萎縮現象。2003年,保監會開始著手研究現代農業保險并進行理論創新,于當年年底制訂了《建立農業保險制度的初步方案》。在理論創新的基礎上,2004年,保監會在上海、吉林、黑龍江分別批設了3家不同經營模式的專業性農業保險公司;在江蘇、四川、遼寧等地開展了農業保險試點工作。但是,最近國務院組織有關部委組成了聯合調查組,對保險業服務“三農”的情況進行了調研。調研結果表明,農業保險還存在著一些問題,而這些問題能否得以解決,取決于國家對農業保險的扶持力度,主要表現為:
政策性森林保險發展探析
森林保險是國家從宏觀經濟利益出發,為森林產業實施保護政策而開辦的保險,其所具有的準公共物品、外部性和信息不對稱等特點,決定了只能實行政策性森林保險。政策性森林保險是政府提供保費補貼,保險公司不以營利為目的,對森林和林木及其產品進行的保險[1],投保的可以是國有林業生產單位、集體所有制合作林場、林業股份制企業以及林業專業戶、重點戶等。政策性森林保險是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一項重要舉措,是降低林業生產者的風險,增強林業生產者抵御風險能力的一項措施。貴州省政策性森林保險的推行時間較晚,通過這幾年的發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也存在許多問題。本文擬對相關問題進行探討,以拋磚引玉。
一、貴州省政策性森林保險的必要性
貴州省有較為豐富的森林資源,截至2016年底,全省林地面積達到880萬公頃(1.32億畝),全省森林面積達到863.22萬公頃(1.29億畝),森林覆蓋率達到52%,森林蓄積為4.01億立方米。貴州省的森林面積雖占地較廣,易進行林業生產,但是在林業生產過程中會面臨干旱、冰雹、暴雨洪澇等自然災害,并且生態承載力低、生態環境脆弱[2],急切需要保險作為規避風險的方式。通過分散自然災害對林業生產的風險,森林保險已成為提高林業生產抵御風險能力的有效措施。森林保險可以保護林農的利益,使林農通過森林保險獲得一定的經濟補償,從而彌補自然災害帶來的損失,使之迅速恢復生產,貴州省政策性森林保險業務的開展為促進林農民增收提供支持。例如,2015年黔西南州的保險機構結合評估給林農造成的損失進行理賠,已理賠資金1432萬元,貴州省2016年保險公司向林農賠償1730萬元。林農獲得的賠償可以用于其他農業生產活動,從而為其增加收入。
二、貴州省政策性森林保險發展的現狀
第一,貴州省政策性森林保險發展的情況簡介。從2013年開始,貴州省全面推行政策性森林保險,主要險種是火災保險,以承保公益林、商品林為主,其后逐步擴大到經果林。貴州省政策性森林保險每畝保額為500~1000元,林木火災險保險費率不超過2‰,綜合險保險費率不超過3‰。公益林保費全部由各級財政補貼;商品林保費各級財政補貼80%,投保人承擔20%。國家和省級自然保護區及省屬林場統一實施林木綜合保險。林農購買綜合險,商品林一畝每年最多只需交0.6元保費,在保險期內,因自然災害導致被保險林木受損的,根據受損程度可獲承保單位500~1000元的賠償[3]。2013年貴州省政策性森林保險投保面積7173萬畝,保費達1.7億元;2016年全省森林投保面積5500萬畝,保費達1.6億元。第二,貴州省政策性森林保險的運行。貴州省政策性森林保險政策性較強,利益主體之間的關聯性強,需要政府與其他利益主體的配合,因此需要按照政府引導為主、林業生產者自愿參保、保險承辦機構負責的原則,采用兼顧林農繳費能力、財政補貼能力、承保主體風險承受能力和低保額、低保費、保成本的運行模式。縣財政部門負責本級財政負擔的保費補貼資金的收繳、分配、結算等管理工作;林業部門組織對災害防控,協助保險公司做好事前的保險風險評估及災后查勘定損和宣傳引導工作,協同組織相關生產經營者投保;保險公司對承保、理賠服務和普及保險知識等需要加大投入力度[4]。如黔西南州2017—2018年度政策性森林保險工作由州林業局牽頭負責,州財政局、州政府金融辦配合,州平安保險、州人壽財險、州人保財險、州太平洋財險、國元農險5家公司具體組織實施,共同做好政策性森林保險業務工作。第三,貴州省政策性森林保險的賠付情況。2014年1月31日,畢節市七星關區陰底鄉箐口村野雞林場發生重大森林火災,人保財險貴州畢節分公司支付賠款80萬元;2014年,安順市森林保險賠償金額為291.29634萬元;2015年1月27日,桐梓縣林業局和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為桐梓縣柏箐自然保護區支付森林保險理賠金6.9萬元;2016年貴州省森林保險的保險賠償金額為1730萬元。以上數據雖不能完整反映全省政策性森林保險的賠付情況,但說明了森林保險的賠付處于穩步發展階段,體現了各保險公司對森林保險賠付的較高積極性。
三、貴州省政策性森林保險發展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農村養老保險政策工具選擇研究
摘要:目的:為研究政府在農村養老保險方面政策工具選擇情況,本文對1991-2018年的68份中央級農村養老保險政策文本進行了定量分析。方法:通過NVivo強大的質性分析功能對政策文本進行聚類分析。結論:從政策工具的選擇來看,政府逐漸減少使用強制型工具,服務型政策工具越來越成為政府應對農村養老保險問題的常用工具;在政策執行方面,多以中央政府政策引導為主,各地方還處于被動接受狀態,政策工具的應用和政策執行度有待提高。
關鍵詞:政策工具選擇;農村養老保險;政策文本計量
根據2018年中國統計年鑒數據資料顯示,我國農村老年人口數約為8557萬,占全國老年人口數的65.82%,農村人口老齡化高于城市1.24%,而農村養老保險覆蓋率只有70%,約有860萬貧困老年群體缺乏基本的養老保障①。黨的以來,農村居民養老一直是國家重點關注的問題之一。在推行農村改革發展和扶貧的工作中,政府明確提出要提高農村養老保障水平,滿足農村居民養老基本生活需求。但是現階段,隨著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物價上漲、原有養老金難以滿足當前農村居民基本生活需求。同時,大部分農村老年群體養老意識低,大部分還停留在養兒防老時代,但由于家庭規模小型化、年輕人的經濟能力低和面臨的生活壓力大難以對老人照顧周全,導致大部分老年人在高齡階段依舊自食其力,一旦失去勞動力,基本生活很難得到保障,這也加劇了當前農村養老問題。因此,需要在對國家以往農村養老保險政策進行研究的基礎上,發現政府政策工具選擇的規律和趨勢,挖掘和開發新的政策工具,根據時代的發展,為政府在解決農村養老問題政策工具的選擇上提供參考依據。
一、農村養老保險政策文本來源與研究方法
(一)政策文本來源。北大法寶數據庫是目前我國內容、功能最全面的政策和法規類數據庫。本文以“農村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為關鍵詞,在數據庫搜索1991-2018年間的政策文本內容,共搜索到中央層面的政策文本160篇,地方層面的政策文本4701篇。由于地方養老保險政策法規均以中央為藍本,本文僅對中央層面的農村養老保險政策文本進行計量分析,在剔除重復和無用的政策文本后,共得到農村養老保險中央層面政策文本68篇。
(二)政策文本編碼。為了對農村養老保險政策文本進行更深入細致的研究,本文將1991-2018年間的68篇政策文本導入NVivo11軟件,通過其強大的查詢、編碼、分類功能,對內容涉及到“農村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條目進行搜索和初步編碼。初步編碼顯示,在獲得的53三個編碼點中,“公共服務”所占比例最高,“養老保險制度”和“法律法規”緊隨其后,如圖1所示。本文對初步編碼點進一步聚類。首先,由NVivo根據Pearson相關系數對編碼點詞義的相似性進行衡量,并進行自動聚類,以便于下文進行政策工具分析,結果如圖2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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