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生態范文10篇

時間:2024-01-07 22:34:24

導語:這里是公務員之家根據多年的文秘經驗,為你推薦的十篇保險生態范文,還可以咨詢客服老師獲取更多原創文章,歡迎參考。

保險生態

我國保險生態

一、保險生態概念概述

根據保險業固有的運行規律、組成成分及本質屬性,筆者將“保險生態”定義為:各種保險組織為了生存和發展,與其生存環境及內部其他組織之間在長期的密切聯系和相互作用過程中,通過分工、合作形成的具有一定結構特征,執行一定功能作用的復雜聯系、有序競爭、良性協作的動態平衡系統。

基于以上定義,可進一步解析保險生態的基本特征:首先,保險生態是經歷了從簡單到復雜、從低級到高級發展演進過程的動態系統;其二,保險生態的秩序結構是從競爭中形成的,競爭的最主要特征是優勝劣汰;其三,保險生態是在一定政治、經濟、文化、法制環境下形成的,具有鮮明的制度結構特征;其四,保險生態也是一個具有自我調節功能的體系;最后,保險生態的自我調節能力是有限的,外力影響超過限度就會破壞保險生態平衡。

通過以上分析,可以看到,一個有效的保險生態系統一定在保險環境、保險組織、調節機制這三方面具有顯著的生態特征,對我國保險生態問題的研究也應從這三方面展開。

二、我國保險生態存在的主要問題

當前,我國保險生態中最突出問題主要表現在:

查看全文

我國保險生態

一、保險生態概念概述

根據保險業固有的運行規律、組成成分及本質屬性,筆者將“保險生態”定義為:各種保險組織為了生存和發展,與其生存環境及內部其他組織之間在長期的密切聯系和相互作用過程中,通過分工、合作形成的具有一定結構特征,執行一定功能作用的復雜聯系、有序競爭、良性協作的動態平衡系統。

基于以上定義,可進一步解析保險生態的基本特征:首先,保險生態是經歷了從簡單到復雜、從低級到高級發展演進過程的動態系統;其二,保險生態的秩序結構是從競爭中形成的,競爭的最主要特征是優勝劣汰;其三,保險生態是在一定政治、經濟、文化、法制環境下形成的,具有鮮明的制度結構特征;其四,保險生態也是一個具有自我調節功能的體系;最后,保險生態的自我調節能力是有限的,外力影響超過限度就會破壞保險生態平衡。

通過以上分析,可以看到,一個有效的保險生態系統一定在保險環境、保險組織、調節機制這三方面具有顯著的生態特征,對我國保險生態問題的研究也應從這三方面展開。

二、我國保險生態存在的主要問題

當前,我國保險生態中最突出問題主要表現在:

查看全文

獨家原創:論生態保護中的保險缺位及對策

摘要:隨著科技的高速發展,大部分國家在經濟、文化、政治都趨向完善,然而,在發展的同時也帶來一些生態環境問題,為此從二十世紀80年代起,各發達國家試圖廣泛地利用經濟調節機制來激勵市場經濟中的自然保護活動。目前,世界在這一領域中有超過80多種各種各樣的經濟工具。由此,在自然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中,形成了國家行政和市場機制獨特的共生現象:尋找最佳的生態經濟調節器。為了經濟換進協調發展,“綠色稅收”發揮重大作用,在追求經濟利益最大化需求下,生態保險被提出,這是繼“綠色稅收”調節手段后產生的又一“污染者支付”的生態經濟調節手段。

關鍵詞:**省生態保護保險缺位與對策

引言:本文針對**生態保護中的保險缺位進行闡述,運用生態學的方法和成果研究**省保險業存在的問題,從生態主體、生態失調、生態環境等方面提出多項改進和完善措施,對**省生態保險達到動態平衡和良性循環狀態,實現保險業持續、穩定、健康發展具有積極的意義。繼而對**生態環境與經濟發展一些自己的看法,最后對文章做一個總結。

相關索引:

經濟與環境共同發展,既是國家實現宏觀調控理念,也是市場調節的目的,在工業革命爆發以來,科技高速發展,很多資本主義國家在經濟與科技上都出現狂飆式發展,但是隨著工業化發展,生態問題日趨嚴重,,二十世紀60-70年代,當全球生態問題急劇惡化時。大部分國家通過建立中央行政環保管理體系應對全球生態問題急劇惡化,強調制訂新的對環境保護的法律、國家標準化和監控、直至生態審批。“污染者支付”原則成為被采納的環保法的最重要的原則,使國家在自然保護活動中無需或少量支付補貼。但在這一時期,對自然保護采取的經濟調節和激勵機制較少被運用。在追求經濟利益最大化同時,生態保險成為了一種污染支付的生態經濟調節手段被提出。

在經濟市場上,生態保險到底是什么呢?俄國學者МоткинГ.А.對生態保險做以下定義:生態保險是針對具有超高生態危險性的企業和投保人的財產利益開展的一種責任保險,生態保險中的責任是由自然環境污染事故引發的,開展生態保險是為了對環境污染造成的部分損失進行賠付、并開辟一條新的對環境污染預防與恢復措施進行資金積累的渠道。生態保險的主要任務是:在保護參保雙方的利益的同時,對由環境污染給受害方造成損失進行賠付,并對保障生態安全的措施進行補充撥款。

查看全文

改善我國保險生態的建議論文

摘要:本文運用生態學的方法和成果研究我國保險業存在的問題,從生態主體、生態調節、生態環境等方面提出多項改進和完善措施,對我國保險生態達到動態平衡和良性循環狀態,實現保險業持續、穩定、健康發展具有積極的意義。

關鍵詞:保險生態;產權制度;調節機制;法制環境

一、保險生態概念概述

根據保險業固有的運行規律、組成成分及本質屬性,筆者將“保險生態”定義為:各種保險組織為了生存和發展,與其生存環境及內部其他組織之間在長期的密切聯系和相互作用過程中,通過分工、合作形成的具有一定結構特征,執行一定功能作用的復雜聯系、有序競爭、良性協作的動態平衡系統。

基于以上定義,可進一步解析保險生態的基本特征:首先,保險生態是經歷了從簡單到復雜、從低級到高級發展演進過程的動態系統;其二,保險生態的秩序結構是從競爭中形成的,競爭的最主要特征是優勝劣汰;其三,保險生態是在一定政治、經濟、文化、法制環境下形成的,具有鮮明的制度結構特征;其四,保險生態也是一個具有自我調節功能的體系;最后,保險生態的自我調節能力是有限的,外力影響超過限度就會破壞保險生態平衡。

通過以上分析,可以看到,一個有效的保險生態系統一定在保險環境、保險組織、調節機制這三方面具有顯著的生態特征,對我國保險生態問題的研究也應從這三方面展開。

查看全文

海洋生態環境責任保險制度研究

摘要:近些年來,由于惡性環境污染事故的頻發,環渤海區域的海洋環境污染已成為我國發展中不容忽視的現實問題,由環境污染而引起的環境損害賠償問題同時也變成我國法律所難以回避的難題。本文介紹了環境責任保險制度的概念、構成,分析這一制度在環渤海區域所存在的問題,進而從優化法律制度,使這一制度在平衡企業與受污染環境以及促進經濟的協調、穩定發展等方面都發揮出最大的優越性。

關鍵詞:環境責任保險制度;有效補償;制度完善

一、環境責任保險制度概述

(一)概念。首先,環境責任是指環境法主體因不履行環境保護義務而應依法承擔的消極性的法律后果[1]。本文中環境責任保險是指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組織因污染破壞環境而侵害他人所享有的環境民事權益,并依法所應承擔的民事法律后果。其次,責任保險是指以被保險人對第三人依法應負的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的保險,其又被稱之為第三人保險或第三方責任保險[2]。最后,環境責任保險是一種商業性質的保險,以排污企業發生事故時對第三者造成的損害依法應負的賠償責任為標的的保險制度。(二)構成。1.保險標的:“損害賠償責任”環境責任保險中的保險標的應當是污染環境所該承擔的民事責任中的損害賠償責任,就是說當被保險人的行為侵害了第三人的財產甚至人身安全造成損害時,保險人應向第三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除此之外的責任則均應由被保險人承擔。2.第三人:“企業主以外的任何受害方”長期以來從世界各國的實踐來看,理論上主要主張環境責任保險制度中的第三人的范圍應包括被保險人以外的所有第三人,即企業主以外的任何受害方。

二、我國環境責任保險制度的現存問題

(一)立法缺陷。從總體上看,我國環境責任保險制度的法制建設并不健全:第一,有關環境保護等相應的立法缺失。我國目前并沒有專門針對環境責任保險制度方面的相關法律法規來進行規制;第二,相關法律規定的內容貧瘠,甚至法律救濟措施等重要部分都沒有體現,讓我國的環境保險制度進行沒有具體法律可以遵循。根據專業測算,每年我國因環境污染而造成的經濟損失高達數千億,然而與此相對應的賠償卻少的可憐[3](二)相關理論落后。我國環境責任保險制度的建設還處于嬰兒期,理論研究成長的十分緩慢。然而責任保險市場想要發展的相對完善,恰恰需要深入的理論研究作為其成長的依托。(三)我國適行的環境責任保險制度具有現實缺陷。我國的環境責任保險保險費率很高,但是賠付率卻很低,這就很難激起投保者的積極性。目前我國對大多數企業鼓勵其進行環境投保的措施還不到位,所以很多企業都沒有積極主動的意識。

查看全文

農牧民新型養老保險調研報告

編者按:本文主要從成立新型農牧平易近社會養老保險軌制的需要性;新型農牧平易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進展情形;新型農牧平易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存在的問題;成立新型農牧平易近社會養老保險軌制的思緒;新型農牧平易近社會養老保險下一步工作放置進行講述。其中,主要包括:實施“轉移成長”計謀,促進城鄉協調成長的需要、呵護生態情形,守護祖國北部邊陲的需要、成立以科學成長不美觀為指導的責任政府的需要、軌制不統一不夠完美、養老保險基金抗風險能力衰、養老保險繳費水平偏低,基金堆集少、開展農牧平易近養老保險營業貧窶人力和營業經費、在查擺問題的同時,也看到我盟在周全奉行農牧平易近養老保險軌制方面具有精采的基本和可貴的機緣、參保規模、資金籌集、待遇支出、基金運行、打點及看管、開展調研,供給抉擇妄想依據、編制農牧平易近社會保障規劃、進一軌范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年夜公共財政對農牧平易近社會保障的投入力度、要嚴酷節制農牧業勞動力的增添,積極指導和扶持退牧還草農牧平易近和新生勞動力到企業或城鎮從事二、三財富,從而直接加入城鎮職工根基養老保險統籌、形成政府牽頭,勞動保障部門具體打點經辦營業,農牧、林業、財政、扶貧、平易近政等部門通力協作配合的農牧平易近社會保障打點系統、積極擴年夜農牧平易近養老保險籠蓋面、出臺農牧平易近養老保險向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考慮解決開展農牧平易近養老保險工作的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機構設置、人員編制、營業經費問題等,具體材料請詳見:

為了呵護懦弱的生態情形,切實改善農牧平易近出發糊口前提,我盟近年來以推進城鄉一體化總攬經濟社會成長全局,不竭加速農牧平易近搬遷轉移軌范,促進農牧平易近向城鎮和二、三財富集中。為了真正使搬遷農牧平易近搬得出、穩得住、能致富,提高他們的糊口水平,解決他們“老有所養”的問題,我盟在全區率先試探實施農牧平易近養老保險軌制。按照“低水平啟動、慢慢規范

”、“退耕退牧農牧平易近優先納入,其他農牧平易近慢慢納入”的原則,先行試點,并逐年加年夜公共財政投入,擴年夜籠蓋面和受益面。連系進修實踐科學成長不美觀勾當,就若何成立阿拉善盟新型農牧平易近社會養老保險軌制方面做了一些試探,提出了自己的不雅概念和工作思緒,供巨匠參考。

一、成立新型農牧平易近社會養老保險軌制的需要性

(一)實施“轉移成長”計謀,促進城鄉協調成長的需要

跟著“轉移成長”計謀的深切實施,阿拉善盟的生齒、工業、農牧業會進一步向城鎮、工業園區、綠洲集中,城鄉一體化軌范將會進一步加速。是以,孔殷需沖要破系統體例障礙,為實現城鄉一體化攤平道路。而加速農牧平易近社會保障軌制培植,慢慢與城鎮社會保障軌制相跟尾,促進城鄉協調成長。當前,阿盟正在步入以工帶農、以城帶鄉的成長階段。工業化和城鎮化是社會出產力進一步成長的必然要求,是解決“三農三牧”問題的一個主要載體。要以生齒較為集中的三旗政府地址地和重點工業園區為重點,集中培植,經由三五年的全力,把農牧區轉移生齒釀成城鎮從業人員和城鎮居平易近問題。而成立農牧平易近社會養老保險軌制,是打破城鄉二元結構、縮小城鄉勞動者益處分歧、實現農牧區勞動力自由流動的有師法子之一。

查看全文

牦牛生態養殖與產業發展工作措施

摘要:現階段,牦牛養殖戶們越來越重視生態養殖,而生態養殖技術也成為該產業發展過程中所必備的技術。為了能夠更好地實現牦牛的生態養殖,提高養殖質量,應進一步加強飼養質量,尤其是在牦牛生態養殖以及促進行業發展前最重要的便是構建生態養殖理念。

關鍵詞:牦牛;生態養殖;產業發展

牦牛養殖不僅經濟效益較高,同時牦牛本身環境適應性較強,耐粗飼。發展牦牛養殖產業不僅能保證經濟效益,還可以豐富高原區域的產業種群。隨著人們環保意識的增強,對綠色食品的需求越來越大,而牦牛肉則正好是綠色高營養肉類,所以牦牛產品成了當前綠色肉類食品的主要熱點。

1牦牛的生態養殖

1.1加強生態養殖理念。傳統的牦牛養殖方法一般為放養,認為放養的牦牛肉質更加綠色健康,同時成本投入也更低。不過放養的方式也存在一些問題,比如放養受自然因素的影響較大,特別是氣候變化導致草料供應能力下降,使得牦牛的生長受到嚴重影響等。而牦牛生態養殖模式可以減少自身因素的影響,促進養殖業與自然的和諧發展,從而提高牦牛養殖質量。養殖戶需要樹立生態養殖理念不斷探索生態養殖模式,總結實踐經驗,根據養殖區域的生態環境情況來設計合理的、可行的生態養殖模式,解決傳統養殖模式下存在的各種問題。1.2促進草業及飼料的發展。飼料的質量直接影響到了養殖動物的生長質量,因此,促進草業及飼料的發展是推動牦牛生態養殖產業發展的重要因素。需要不斷拓寬飼料的來源渠道,并了解牦牛養殖區域的草業及飼料具體狀況,并將新的草業和飼料來源與當地潛力進行結合,從而為牦牛生態養殖業提供強大的推助力。1.3利用純化復壯技術。部分牦牛養殖場采用放養模式,結果是過度放牧,使得大面積的草場退化,牲畜養殖承載力降低。同時,部分養殖戶對牦牛養殖技術重視不足,仍扶持傳統的理念及養殖技術,制約了牦牛生態養殖產業的進一步發展。基于此,通過純化復壯技術能夠有效保證牦牛養殖效率以及生產效率,推動牦牛生態養殖的快速發展。

2牦牛生態養殖產業的發展

查看全文

農村金融服務研究論文

摘要:農村金融作為為農村經濟發展服務的金融部門,直接影響農村經濟發展,而目前農村金融在為農村服務中存在著諸如服務功能弱化、信貸管理制度存在缺陷、服務環境差等問題,因此,為了使農村金融適應新農村建設多樣化、多層次金融需求,必須為農村金融構筑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制定法律法規,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完善風險分散和補償機制。

關鍵詞:農村;金融服務;新農村

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一項宏大的系統工程,需要各方面的力量和資源聚成合力。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資金及其服務是經濟發展的血液。而目前,由于農村金融的困境日益凸顯,農村金融服務落后,已經成為農村經濟發展的“瓶頸”,成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掣肘因素。因此,深化農村金融體制改革,強化“三農”金融服務,是構建和諧社會、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必須破解的難題。

一、農村金融服務體系中存在的問題

一個健康、完整的金融體系對于農村經濟的持續發展是不可缺少的。在新農村建設中金融投入是資金投入的主渠道。而現有金融體系在為農村服務中存在以下主要問題:

1.農村金融機構退位,服務功能弱化。由于農村經濟貨幣程度較低,農村金融賴以生存的微觀經濟基礎脆弱,正規金融因農村的比較弱勢而選擇“自我糾正”,國有商業銀行大量退出農村市場,導致農村金融服務覆蓋面下降,農村金融出現“空洞化”和邊緣化。首先是政策性金融缺位。對農業發展銀行實行“獨立核算、自主保本經營、企業化管理”與其承擔的農村政策性銀行的職能存在一定的矛盾。農發行為我國目前唯一的政策性農業金融機構,業務范圍太窄,主要負責糧棉油收購、儲運等環節的資金提供,農業發展急需的其他貸款業務基本沒有涉足,在糧食購銷體制改革基本完成后又將面臨業務嚴重萎縮的問題,沒有真正起到支持農業開發的作用。其次,農業銀行支農功能“邊緣化”。隨著農行商業化改革的深入,其“盈利性、流動性、安全性”的經營原則與農業生產的“高風險性、分散性、波動性、長期性”向背離,農業銀行將農業資金從以農業為主轉為以工商業并舉,競爭視角從農村轉向城市,使得貸款業務逐漸離“農”。再次,農村信用社支農有限。農村信用社在農村金融中占主導地位,雖然在一定程度上滿足了農村、農業、農民發展經濟的資金需要,較好地支持了農村經濟發展,但由于受自身經營規模和經營體制所限,其資金供給總量遠遠不能滿足農村經濟發展對資金的需求,存在“農信難為農”的嚴重問題。

查看全文

完善政策性森林保險的措施

1內蒙古發展政策性森林保險的必要性

1.1滿足林業大省的風險保障需求

內蒙古在我國西北部,廣袤的森林是內蒙古獨特的資源,它對于本地區的經濟發展具有非常積極的意義。林業作為一種長期發展的產業,在短期往往看不到太大的收益,并且在發展過程中往往還伴隨著許多的自然災害和人為的砍伐,所以林業發展必須受到更大的重視。內蒙古政府為了提高本地區的林業發展,從政策上進行保護,通過專門的林業保險制度來降低林業發展的風險,從而通過林業帶動本地區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

1.2建設美麗內蒙古的應有之義

隨著我國對可持續發展戰略深層次的認識,生態文明和經濟文明、政治文明一樣成為我們經濟發展、社會穩定的重要依據。我國從可持續發展的戰略出發,提出要建設美麗中國,促進經濟建設和生態建設的和諧統一。內蒙古地區也是從國家的相關政策出發,提出建設“美麗內蒙古”,這就需要內蒙古政府從自身的綠色生態經濟著手,要提高本地區綠色資源的使用效率,并且要保護好綠色環境。所以森林作為最重要的綠色自然環境,是生態建設的最核心所在,內蒙古政府從森林保險制度來提高森林的可持續發展,不斷完善相關政策來建設綠色生態內蒙古。

1.3改善內蒙古生態環境的前提條件

查看全文

森林保險任務通知

根據省林業廳、財政廳、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省分公司《關于做好年森林綜合保險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森林綜合保險已經省政府批準同意,繼續作為省委省政府為民辦實事項目,并提出森林綜合保險參保率要達到80%的目標。為做好此項工作,經縣政府研究,特通知如下:

一、要充分認識森林保險的重要性。森林保險是國務院支持林業改革發展的一項重要措施,是落實國家支林惠林政策和省委省政府為名辦實事項目的重要內容。實行森林綜合保險,有利于鞏固和發展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成果,改善林業發展環境;有利于保障林業生產經營者經濟利益,促進林業再生產能力的恢復。有利于促進信貸資金對林業的支持,保障林業生產長期穩定發展。因此,各鄉鎮領導要充分認識森林保險的重要性,提高認識,通力合作,共同做好森林綜合保險各項工作。

二、要積極宣傳森林綜合保險政策。我省作為全國推行森林保險試點工作的省份之一,各鄉鎮要強化宣傳森林保險的重要性,按照試點方案要求,在林業生產過程中發生的火災、蟲災、暴雨、暴風、洪水、泥石流、冰雹、霜凍、臺風、暴雪等自然災害納入保險責任范圍,每畝保險金額500元,保險費率2‰。為提高參保率,擴大收益面,要積極鼓勵和動員林業企業,造林大戶,聯合體承包戶等參加商品林保險,增強廣大林農的保險意識,風險防范意識,讓政策惠及百姓。

三、要積極協調配合做好森林綜合保險相關工作。根據《年省森林綜合保險試點方案》,我縣已將全縣生態公益林納入政府統一保險,根據商品林參保率要達到80%的要求,我縣把各鄉鎮集體所有的商品林(以各鄉鎮摸底上報數據為準)納入政府統一保險,由各鄉鎮生態公益林補償金中每畝扣繳0.40元(具體金額詳見附表),由中國人民財產保險有限公司支公司統一辦理,扣繳保費由縣下達的生態公益林補償金中各鄉鎮按附表款項匯至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

四、各鄉(鎮)要指派專人與保險公司聯系辦理森林綜合保險相關手續。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