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金支持保障措施范文

時間:2023-11-16 17:2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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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支持保障措施

篇1

現各灌區大部分末級渠道為土渠,部分已配套的田間工程由于缺乏必要的資金維修養護,工程設施老化失修,浪費水的現象嚴重,直接影響了項目區的灌溉效益和經濟效益。加之末級襯砌渠道大多凍脹或老化失修破損嚴重,土渠渠坡滑塌、淤積嚴重,輸水滲漏損失較大,引水困難,渠道建筑物配套不全。

農民群眾對工程管護意識不強,在思想上不重視。一方面不愿意投資對田間工程進行日常的維修養護;另一方面由于村級管理落后,致使渠道破損嚴重,部分已無法正常使用。

鑒于干谷縣小型農田水利建設工程存在的以上問題,在縣委、縣政府的大力支持和縣水務局的共同努力下,爭取到了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項目,本次農田水利重點縣建設方案主要是通過三年的時間實施在渭河、散渡河、藉河流域的灌區的工程建設,山丘區以雨水集蓄利用為主,高級階地以提灌為主,河谷區以自流灌區節水改造為主,進行現有小型農田水利工程的更新改造和萬畝以上灌區末級渠系的配套,因地制宜建設高效節水灌溉工程,適度新建小型水源工程。并制定了詳細的保障措施

開展小型農田水利建設的保障措施

1.組織保障措施計劃成立小型農田水利建設項目領導小組。主要負責工程建設資金管理、建設用地、協調等工作,為工程建設提供組織保障。

2.質量保障措施。積極推進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建設監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驗收制,建立健全質量監督體系,認真貫徹“三檢制”和質量終生責任制,切實保障工程建設的質量安全。

3.技術保障措施。制定施工工藝及操作程序,以嚴格的技術規程保證工序質量,進而保證工程質量。

4.進度保障措施。甘谷縣將制定周密的施工計劃和合理的施工組織,并在施工中不斷地得到優化,以保證年度建設任務按期完成。

5.資金投入與整合保障措施。積極爭取農田水利資金項目,整合農田水利項目資金,加大農田水利工程資金的地方配套投入,保障農田水利建設的資金需求。

6.宣傳保障措施。充分利用電視、廣播、標語、墻報大力宣傳建設小型農田水利工程的重要性,最大限度調動農民群眾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加強對在建工程建設的監管力度

1.建立管理機制,完善建設程序,提高科學管理水平。前期規劃及工程設計須由具有乙級資質水利水電勘測設計院完成,項目建設嚴格按項目法人責任制、施工招投標制和施工監理制。工程建設所需物資、材料由項目法人組織招標采購。

2.建立農田水利建設規劃審批制度。規劃是水利工程建設的前提,是搞好工程建設、合理利用資源,使工程發揮更大效益的基礎依據。項目首先要申報,對工程地點、規模、投工、投資計劃等,報上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實施。

3.建立施工準入證制度和實行工程監理制度。取得水利施工準入的企業,必須具備一定的技術人員、生產設備和有一定實踐經驗的施工人員為標準確定,施工準入證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門發放并檢審。

4.建立竣工驗收備案制度和實行嚴格獎懲制度。在工程竣工后,建設單位要以竣工報告形式報請上級水行政主管部門進行驗收。同時施工單位也要報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蓋章的施工保證資料和必備資料,匯總的真實完整資料一套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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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則

(一)目的

為了保證在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我市財政部門能及時提供政策和資金保障,保障各項處置工作順利開展,維護經濟社會穩定,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

(二)工作原則

1、集中領導,統一指揮。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針對突發公共事件的發生,成立財政應急保障工作指揮機構,統一指揮財政應急保障工作。

2、各負其責,協調配合。財政部門應按照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統一部署和財政管理體制規定,落實應急保障責任,并與相關部門相互支持,協調聯動,切實保障應急保障工作的正常運行。

3、反應及時,保障有力。堅持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加強預警監測和前瞻性研究。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財政部門應按統一部署,立即啟動應急保障預案,確保各項處置工作及時,有序開展。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市內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啟動后的財政應急保障事項。

二、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1、市財政局作為全市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綜合協調主管部門,負責及時了解突發公共事件進展情況,加強與市直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研究提出財政應急保障政策措施建議并組織落實。

2、市財政局成立突發公共事件財政資金應急保障協調小組。負責市級財政應急保障工作,由局長任組長,其他局領導任副組長。成員包括人秘股、預算股、國庫股、國庫集中支付中心、鄉財局、會計委派管理中心、綜合股、行政政法股、教科文股、經建股、農業外經股、財政監察室、政府采購辦、培訓中心。局外聯系單位包括市人大財經辦、市政府辦公室、市發展改革委員會、人民銀行*市支行、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及其他相關部門。

3、市財政局應急保障協調小組的日常工作由預算股承擔(電話:*)。突發事件發生后,應急保障協調小組各成員迅速行動,在職責范圍內具體執行規定的任務。

三、預警監測和報告

(一)預警監測

市財政局要實現與市級各部門應急監測和指揮調度系統的有效銜接,綜合分析、科學判斷監測數據和動態信息,加強應急保障措施和決策機制的超前研究,提高處置效率。

(二)報告

1、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需要市財政給予應急保障的,相關市直部門或鄉(鎮)政府應及時向市政府和市財政局報告。

2、報告內容應包括:事件的基本情況,包括發生時間、地點、原因、影響程度和損失程度;已采取的主要措施、事態發展預測及控制程度;相關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啟動情況,需要財政解決的突出問題等。

3、報告一般應為紙質文件。緊急情況下也可先電話報告,隨后報送紙質報告。

4、局內處理程序:報告由人秘股承接,人秘股接到報告后,立即向局長匯報,并按局內職責分工,通知到相關股室(單位)負責人或財政應急保障政策協調小組成員。如相關業務股室首先接到報告,可以先行處理,再通知人秘股。(市財政局人秘股聯系電話:*)

四、應急響應

(一)響應程序

1、發生突發公共事件,市政府啟動相關市級應急預案后,市級財政應急保障預案隨之啟動。

2、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措施,包括財政收入政策、財政支出政策、資金快速撥付方法等方面。

3、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突發公共事件分為全局性和局部性兩類。

4、對造成全局性影響的突發公共事件,可同時采取財政收入政策、財政支出政策、資金快速撥付等應急保障措施;對造成局部性影響的突發公共事件,可只采取部分財政支出政策或資金快速撥付等應急保障措施。

(二)財政收入政策

1、對受突發公共事件影響較大的行業、企業和個人,市財政局會同市級稅務部門,及時研究提出稅收優惠政策建議,并按規定權限和程序報批。

2、對受突發公共事件影響較大的行業和企業,市財政局應及時會同有關部門擬定臨時性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減免政策建議,并按規定權限和程序報批。其中:屬于中央或省批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政府性基金,由市財政部門會同有關市直部門報告中央或省有關部門,提出減免政策建議。

3、因執行稅收、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優惠(減免)政策而減少的財政收入,原則上按照現行財政體制由同級財政負擔。

(三)財政支出政策

1、財政支出政策包括:對受突發公共事件影響較大的行業、企業、單位、個人的損失,由相關責任人給予補償,沒有直接責任人或責任人無力承擔的,政府可根據情況給予適當救助和支持;在一定時期內對受突發公共事件影響較大的行為、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給予貼息;對處置突發公共事件工作給予經費支持;其他財政支出政策。

2、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所需財政負擔的經費,已在年度預算中專項安排且項目確定的,財政部門應及時撥付資金;需要由部門預算進行調劑的,財政部門在保證人員工資和必要支出外,可要求各預算單位調整部門預算的支出結構。部門預算調劑工作應按照規定程序辦理。

3、年度預算安排和調劑不能滿足處置突發公共事件工作需要時,財政部門可提出動支預備費、超收使用安排等方案,報市政府批準后,及時追加相關部門的預算和對困難地區的補助。緊急情況下,財政部門可根據市政府的指示,先安排資金,再按程序補辦相關手續。

4、軍隊、武警應地方政府請求,支援地方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所需經費,由市級財政負擔。

(四)預算調整

突發公共事件對財政經濟影響特別嚴重、年度預算難以平衡時,市財政部門可提出壓縮財政支出,以及調整財政預算的方案,并按規定程序報批。

(五)資金撥付

1、市財政安排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資金,按照“特事特辦、急事急辦”原則撥款。

2、對同級主管部門的撥款,應在接到撥款申請后一個工作日內辦理完審核和撥款手續。

3、對鄉鎮的資金撥付和調度,原則上應在一個工作日內辦理完審核、撥款和調度手續。

五、后期處置

(一)監督檢查

1、市財政部門應加強對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資金的管理和監督,保證專款專用,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

2、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應接受審計、紀檢部門監督、檢查。

3、對于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資金管理和使用中的違法、違紀行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處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總結評估

突發公共事件處置結束后,市財政部門應及時對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資金進行清算,對資金使用進行績效評價。

(三)信息

1、突發公共事件財政資金應急保障措施及實施情況等信息的,堅持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的原則,具體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2、市級財政部門和相關主管部門應及時將本地區支持突發公共事件的財政收入政策、財政支出政策、資金撥付情況及應急響應過程、應急措施和應急效果的綜合評估情況報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財政部門及相關主管部門。

六、附則

(一)預案管理與修訂

1、本預案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和實際工作需要,對相關內容進行動態管理。市財政局可根據實際情況發展變化,適時對本預案進行修改和完善,并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實施。

2、市財政部門將本預案報市財政局備案。

(二)制定與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市財政局制定并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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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編制目的

為有效預防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保證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及時提供財政政策和資金支持,保障公民的生命和財政安全,維護經濟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市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市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預案》,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1.3.1本預案適用于我區行政區劃內突發公共事件的預防和處置,以及發生在區外或境外對我區可能造成影響的突發公共事件的預防和處置的財政應急保障。

1.3.2本預案所稱突發公共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包括自然災害、事故災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突發社會安全事件等各類涉及公共安全的事件。

1.3.3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性質和影響程度,突發公共事件一般分為四級(具體分類標準按《市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相關專項預案的分級標準執行),財政保障響應等級也對應分為四級,即一般、較大、重大、特別重大突發事件財政保障響應。

1.4工作原則

1.4.1預防為主,以人為本,常備不懈,遵循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協調配合、反應及時、措施果斷、保障有力的原則。

1.4.2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措施,包括財政收入政策、財政支出政策、資金快速撥付辦法等方面。根據突發公共事件造成的影響程度,確定采取相應的財政應急保障措施。對造成全局性影響的突發公共事件,可同時采取財政收入政策、財政支出政策、資金快速撥付辦法;對造成局部性影響的突發公共事件,可采取財政收支政策或資金快速撥付辦法。

1.4.3加強應急保障措施和決策機制的超前研究,提高處置效率。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應急機構及職責

2.1.1領導機構

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負責領導、組織、安排全區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區財政局局長擔任,成員由區人大財經工委、區政府辦公室、區發改局、區國稅分局、地稅局、人民銀行支行和突發公共事件相應主管部門的主要領導組成。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是: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應急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隨著區級突發公共事件專項應急預案的啟動,決定啟動區級財政保障預案,并組織開展財政應急保障工作。

2.1.2日常工作機構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辦公室),負責綜合協調財政應急保障工作,辦公室設在區財政局,辦公室主任由區財政局局長兼任,成員由區財政局、區發改局、區國稅分局、地稅局、人民銀行支行和突發公共事件相應主管部門的有關負責人組成。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根據領導小組的要求,認真研究應急資金保障措施和相關財政政策,并組織實施;及時安排、撥付財政應急資金,確保落實到位;做好相關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應急資金使用安全、高效。

2.2組織體系與應急聯動機制

2.2.1領導小組決定啟動本級財政應急保障預案后,各成員單位立即按照各自的職責,快速反應,溝通信息,密切配合,按以下分工及時開展工作。

(1)資金保障組

由區財政局、區發改局、人民銀行支行、突發公共事件相應的主管部門組成,負責安全和籌措應急保障資金;緊急調撥資金并落實到位;安排對征用的設備、物資和場地等進行補償的資金;向上級財政提出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資金補助申請。

(2)政策擬定組

由區財政局、區發改局、區國稅分局、地稅局、人民銀行支行、突發公共事件相應的主管部門組成,負責根據突發公共事件造成的影響,對受其影響較大的行業、企業、單位和個人以及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機構,在財權范圍內研究地方財政收入和支出政策的調整,并組織落實;對影響較大的突發公共事件,報請區政府或市政府作相應的政策調整。

(3)監督檢查組

由區財政局、突發公共事件相應的主管部門組成,負責對財政應急保障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保證專款專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2.2.2各成員單位處理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工作的內部運作流程由各單位另行制定。

3應急準備

3.1為了維護經濟社會穩定,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保證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及時提供財政政策和資金支持,區財政保障應急領導小組在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啟動后,及時協調各相關部門,籌集與應急工作相適宜的應急資金,提供相關的政策支持。

3.2應急資金的來源

3.2.1建立應急保障專項資金。由區財政建立應急保障專項資金,保證一定的額度,用于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財政應急保障。

3.2.2動用年度預備費。按照《預算法》的規定,在當年的預算編制中,按本級政府預算支出額的一定比例設置預備費,優先用于處置當年預算執行中的突發公共事件。

3.2.3年度預算調整。在必要時,財政部門在保證人員工資和必要支出的前提下,協調預算單位調整優化預算支出結構,優先保證應急支出。

3.2.4申請上級補助。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發生時,財政部門和相關部門要積極向上級財政部門和對口管理部門申請,獲得資金支持。

3.2.5社會捐助資金。社會各界對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捐助資金應該用于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捐助者有捐助意愿的,嚴格按捐助者意愿安排;捐助者無捐助意愿的,由接收捐助的同級民政、財政部門提出初步意見,報政府批準后統一安排。

3.2.6其他資金來源。必要時,突發事件相關單位和主管部門要優先動用責任人和保險公司賠款、歷年結余、臨時貸款和其他單位自有資金參與突發公共事件的處置。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程序

4.1.1發生一般(IV級)突發公共事件,啟動本預案。領導小組率工作組趕赴現場確定保障方案,開展相應的保障工作。并根據工作需要對鄉鎮(街道)處理突發公共事件財政保障工作進行指導和幫助。

4.1.2發生較大(III級)突發公共事件,啟動本預案。在規定時間內向市政府匯報,并提出啟動市級財政應急保障預案的建議,領導小組率工作組趕赴現場確定保障方案,開展相應的保障工作。同時,請求市財政給予支持、幫助。

4.1.3發生重大(II級)突發公共事件,啟動本預案。在規定時間內向市政府匯報,并提出啟動市級和省級財政應急保障預案的建議,領導小組率工作組趕赴現場確定保障方案,開展相應的保障工作。同時請求市財政、省財政給予支持、幫助。

4.1.4發生特別重大(I級)突發公共事件,啟動本預案。在規定時間內向市政府匯報,并提出啟動市級以上財政應急保障預案的建議,領導小組率工作組趕赴現場確定保障方案,開展相應的保障工作。同時請求市財政、省財政和中央財政給與支持、幫助。

4.1.5如果上級財政應急保障預案在我區財政應急保障預案啟動之前已經啟動,那么我區財政應急保障預案隨之立即響應。

4.2財政收入政策

4.2.1對受突發公共事件影響較大的行業、企業和公民,領導小組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及上級財政部門的有關規定,及時研究提出稅收優惠政策建議,按審批權限逐級上報。

4.2.2對受突發公共事件影響較大的行業和企業,領導小組及時擬定臨時性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減免政策建議,按相關審批權限報批后執行。

4.2.3稅收、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優惠(減免)政策到期后,突發公共事件對相關行業、企業和個人的影響仍然較大的,按原審批程序報經批準后,可適當延長優惠(減免政策)期限。

4.2.4因執行稅收、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優惠(減免)政策而減少的財政收入,原則上按照現行鄉鎮財政管理體制負擔。對減收影響重大而地方財政特別困難的,按程序積極向上級反映,爭取上級財政給予適當補助。

4.3財政支出政策

4.3.1對突發公共事件影響較大的行業、企業、單位、公民以及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機構,由領導小組及時提出財政支出政策,報區政府批準執行。

4.3.2財政支出政策包括:對受突發公共事件影響較大的公民個人、行業、企業、單位的損失,由相關責任人和保險公司給予補償,沒有直接責任人或責任人無力承擔的,政府可根據情況給予適當救助和支持;在一定時期內對受突發公共事件影響較大的行業、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給予貼息;對處置突發公共事件工作給予經費支持;其他財政支出政策。

4.3.3處置突發公共事件需財政負擔的經費,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屬于中央政府事權的,按程序積極向中央反映,爭取經費由中央財政負擔;屬于省政府事權的,按程序積極向省政府反映,爭取經費由省財政負擔;屬于市政府事權的,按程序積極向市政府反映,爭取經費由市財政負擔;屬區政府事權的,經費由區財政負擔;屬鄉鎮、街道政府事權的,經費由鄉鎮、街道財政負擔。對受突發公共事件影響較大和財政困難的鄉鎮、街道,區財政從財力和資金調度上適當給予幫助、支持。

4.3.4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所需財政負擔的經費,已在年度預算中專項安排的,財政部門應及時撥付資金。需要由部門預算進行調劑的,財政部門在保證人員工資和必要支出外,應及時協調各預算單位調整預算支出結構。預算調整工作按照規定程序辦理。

4.3.5年度預算安排和調整不能滿足處置突發公共事件工作需要時,財政部門可提出動支預備費、超收使用安排等方案。特殊情況下,經領導小組批準,可先安排資金,再按程序補辦相關手續。

4.4資金撥付

4.4.1財政部門對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資金撥付實行“特事特辦、急事急辦”,建立緊急預案撥款和用款的“綠色通道”。

4.4.2對區本級部門或預算單位突發公共事件的撥款,由區級財政部門以文件形式下達應急資金預算后,用款單位接到有效通知,即可從本單位現有賬戶中支用資金;財政部門應在當日或次日上午10點前辦妥相關撥款手續,確保應急資金及時撥付用款單位。

4.4.3對鄉鎮、街道財政部門突發公共事件的撥款,由區級財政部門將應急資金預算及時下達相關鄉鎮、街道。鄉鎮、街道財政部門在接到有關預算執行依據后于當日或次日上午10點前辦妥相關撥款手續,確保應急資金及時撥付。

4.4.4鄉鎮、街道財政部門收到區級財政部門應急資金預算后,如財政存款不足以支付的,要確保應急資金到位,并及時向區級財政部門申請增加資金調度額度,區級財政部門及時辦妥下級財政的專項資金調度工作,保障應急資金的預算執行。

4.4.5人民銀行和商業銀行要積極支持和配合財政部門、用款單位做好應急資金調度和款項撥付工作,建立健全特別是節假日的應急資金調撥保障機制,保障用款單位對應急資金的支付,提現等工作。

4.5應急采購

4.5.1因嚴重自然災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突發公共事件的緊急采購,可以不適用《政府采購法》的有關程序和規定。

4.5.2除嚴重自然災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以外的其他突發公共事件的緊急采購,經政府采購管理部門批準,可采取競爭性談判方式和單一來源方式進行采購。

4.6應急結束

4.6.1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理結束,財政應急保障預案相應結束。由領導小組宣布解除應急措施,恢復正常工作。

4.6.2財政部門應及時將本地區支持突發公共事件的財政收入政策、財政支出政策、資金撥付情況等報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財政部門。

5應急資金的管理和監督

5.1財政部門應加強對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資金的管理和監督,保證專款專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5.2財政部門和突發事件主管部門要根據突發事件的處置特點及應急資金管理的特點,制定相應的應急資金管理辦法,規范資金管理。

5.3應急資金的管理、使用,實行專人、專賬管理,保障資金的安全、有效。

5.4區級各有關部門要定期向區財政部門報送應急資金使用情況報告;區級各相關部門要定期向上級對口部門報送應急資金使用情況報告。上級各相關部門對下級對口部門應急資金使用進度和執行情況進行定期不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5.5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結束后,財政部門應及時對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資金進行清算,對資金使用進行績效評價。

5.6對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資金管理和使用中的違法、違紀行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并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附則

6.1根據實際情況發展變化,由區財政局適時對本預案進行修改和完善,并報區政府批準實施。

篇4

一、充分認識推進船型標準化在長江黃金水道建設中的重要作用。推進船型標準化工作有利于充分發揮交通基礎設施利用率,改善內河通航秩序,加快船舶運力結構調整,優化運輸組織,改進內河船舶技術條件,保障水上交通安全,加強保護環境,推進節能減排,是提高內河航運整體競爭力的重要手段,是長江黃金水道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同時,推進長江干線船型標準化還有助于推進沿江船舶建造、船用設備等相關產業的發展,進而帶動沿江地區經濟發展。

二、加快長江干線船型標準化推進工作力度。按照《推進長江干線船型標準化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確定的工作目標和工作任務,通過部省(市)合作,進一步加大推進工作力度,加強組織協調,完善工作機制,建立目標責任制,落實保障措施,加強宣傳發動,合力推進長江干線船型標準化工作。部省(市)將進一步深化研究新時期船型標準化工作任務和保障措施。

三、合力加快推進長江干線船型標準化的措施。

(一)落實經濟鼓勵政策。

交通運輸部負責協調落實《實施方案》明確的中央財政補貼資金,并及時撥付到位。各省、直轄市人民政府負責落實《實施方案》明確地方財政承擔的補貼資金。有條件的省市可在《實施方案》確定的經濟鼓勵政策之外,進一步出臺加快推進長江干線船型標準化的相關優惠政策。

(二)強化行政措施。

交通運輸部所屬航務、海事、航道、船閘和船舶檢驗部門,及沿江省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制定和完善相關規定,保障《實施方案》明確的各項工作任務落實,確保統一政策全線聯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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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國國有外貿企業應適應WIO新規則,利用有效的法律機制對其合法權益進行保護

根據WTO協議,其成員國可以利用四大自我保護法律武器:即必要的保障措施;反傾銷;反補貼;反配額。而我國還缺乏相應的法律法規與之相配套。我國的國有外貿企業一方面在某些不應該受到特殊保護的地方,受到了過多的法律保護,而另一方面在其應受到一定保護的地方卻又得不到應有的法律保障。

首先,我們應積極利用世貿規則中的“保障條款”和《保障措施協議》,制定相應的法律法規使其具有可實施性,保護我國國內產業的發展。我國已有法律明顯不能適應這方面的要求。現行《對外貿易法》僅在第24條和第29條簡單地涉及到保障措施,前者為服務貿易,后者為貨物貿易,但操作性差,與WTO的保障措施有較大差距。建議借鑒世貿組織保障措施的規定,盡快制定這方面的實施條例,其應包括貨物、服務兩方面。實施保障措施的規定要盡可能多樣化,如維護國際收支平衡,減少國內產業遭受的損害或損害威脅,維護國家安全等。另外,應進一步完善我國現有的反傾銷、反補貼法規,提升其立法層次,與WTO規則接軌,并增強其可操作性,以便取得更好的實施效果。

其次,我們要抓緊制定《反壟斷法》,而中國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一部系統的《反壟斷法》。如不盡快填補我國法律在這方面的空白,跨國公司在我國市場的壟斷勢力便會難以遏制。

最后,我們還需加強對WTO規則下的國際貿易爭端解決機制的研究。1995年1月到2000年5月,各成員國向WTO貿易爭端解決機構(DSB)提起的貿易審訴案件多達194件,貿易摩擦主要表現在:(1)使用技術貿易壁壘,以保護人類健康和消費者安全為由設置障礙,(2)反傾銷。針對這種情況,建議成立半官方的法律咨詢與援助機構,建立反傾銷機制,以有效解決各類國際貿易爭端,利用WTO規則,維護我國企業合法權益。

二、在加入WTO后,我國政府應加強服務市場的職能,為國有外貿企業的發展創造條件

(一)、加大力度整頓市場經濟秩序。根據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和加人WTO談判的承諾,我國將進一步改革對外經濟貿易體制,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近期的工作重點,一是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打擊外經貿領域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的行為。二是繼續嚴厲扣?擊走私、逃匯騙匯利騙取出口退稅違法犯罪活動。三是整頓市場競爭秩序,制止對外低價競銷等不正當競爭行為。

(二)、加快對外開放步伐。適應擴大對外開放的需要,我國于2000年1月1日起再次下調關稅稅率,使關稅總水平降低至15.3%,取消了21種機電產品的配額,許可證及特定進口管理措施同時應進一步放寬企業獲得進口經營權的資格和條件,形成多元化的經貿格局。

(三)、建立全新的扶持服務機制。一是通過運用適當的補貼手段(這里的補貼不僅包括資金支持,還包括稅收減免、低息融資等)支持中國的產業技術開發,達到出口結構優化的目的。二是創造企業開拓和進入國際市場的服務機制,包括利用國有資金為中小企業提供運營資金和資金融通、風險分擔、信息傳輸、技術培訓、項目評估等內容。使政府的扶持從單純為企業山口貿易服務轉向為加速企業國際化進程服務,激勵企業的國際市場創新能力,提供降低風險的支持措施。要建立起以企業為核心,以提高競爭力為目標的市場開拓、技術創新和出口擔保配套服務機制。

(四)、我國的外貿宏觀調控體制須與WTO規則相協調。政府對經濟干預的范圍應比較明確,從而限制公開的或隱含的成本,政策、法規框架中被證明不利于生產的許多方面應被逐一放棄。要建立和健全以經濟、法律手段為主,必要的行政手段為輔的外貿宏觀調控體系,按照WTO的規則增加外貿立法的透明度,以促進國內重點產業和加工業的發展,保護國內自然生態環境,保護國內稀缺資源,實現進出口資源的優化配置和進出口商品結構優化,建立良好的進出口經營秩序,保持進出口平衡發展。另外,我們在充分發揮政府作用的同時也應改進政府機構。建設一個能對有競爭力的市場起支持作用的商業外貿環境是國家對外貿領域進行宏觀調控的重要一環。

三、在加入WTO后,國有外貿企業的經營機制應盡快轉變

長期以來,外貿經營領域國有資產配置帶有明顯的計劃和行政色彩,表現為現有外貿企業大都不是根據市場經營需要和競爭優勢,而是按照條條塊塊和不同的商品建立的。因此,從中央到地方,從沿海到內地,外貿企業的結構、名稱和經營的商品幾乎是一樣的,在充分競爭的市場環境下,注定沒有多大的生存和發展能力,這種同構、同質性,使企業經營很難上規模,做大做強。筆者認為,應在以下幾個方面人手,對國有外貿企業經營機制予以改變:

(一)、加快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實現外貿企業制度創新,為外貿企業轉制創造適當的條件。從產權制度改革人手,積極推動國有大中型外貿企業的股份制改造,通過規范上市、與外商合資、相互參股和股權置換等多種形式,實現產權多元化。對中小外貿企業,可以嘗試通過放寬職工持股比例、鼓勵其他經濟成分參股、購買、兼并及股份合作等形式實行公司制改造。要減少國有經濟成分比重,使更多的投資者對企業承擔責任。

篇6

關鍵詞:中小河道;治理;存在問題;對策

中圖分類號:TV143文獻標識碼: A

一、中小河道治理的內容及意義 

1、中小河道治理的主要內容 

中小河道治理是指為提高中小河道的防洪減災能力,保障區域防洪安全,兼顧河流水生態環境而展開的以堤防加固和新建、河道清淤疏浚、護岸護坡建設等為主要內容的綜合性治理項目。 

2、中小河道治理的意義

隨著經濟社會持續、快速、健康穩定的發展,人們對水環境保護方面的意識逐漸加強,建設人水和諧的水環境已經成為增強城鎮競爭力、提升城鎮品位、推動經濟發展的一項重要舉措。崇明中小河道眾多,通過對中小河道的治理,能夠有效改善引、排水條件,提高區域防汛除澇能力,減輕因水害造成的經濟損失;可以減少岸坡水土流失的發生,從而減輕河道的淤積程度,在一定意義上可以達到節約河道維護費用的效果;還可以改善河道水質,提升區域周邊水環境質量,提高農業生產和人民生活高質量的用水保障,為實現兩高一優精細農業打下良好基礎;同時,也能夠進一步提高地區生態形象,有力地推動地區及整個崇明生態島建設的步伐和力度,對社會、經濟和環境等產生明顯的綜合效益。

二、中小河道治理存在的問題 

1、中小河道治理工作缺乏全面及系統的規劃

根據《上海市骨干河湖布局規劃》及崇明島實際情況,崇明島規劃河網分為骨干河道和其他支河,骨干河道是指崇明島內環島運河及南北向的縱河,其他支河是骨干河道的細化及補充。目前《崇明島域水利規劃修編》對島內骨干河道進行了全面系統的規劃,而中小河道屬于其他河道范疇,由于中小河道量大面廣,導致相關部門對其管理的權限較為分散,所以中小河道的治理目前缺乏全面而又系統的規劃,這就導致對中小河道進行治理時沒有統一的依據,各相關部門的具體執行標準不能夠統一,存在的一些問題只是在表面上得以解決,但是問題的根源還是存在,這個問題是中小河道治理中比較突出的問題。

2、防洪標準難達標

承擔河道兩岸及周邊日常排水是中小河道的主要功能之一,目前,大部分中小河道現狀堤頂高程沒有達到《堤防工程設計規范》的要求,若要達標,一般需要加高堤頂高程,但隨之而來的問題是,堤頂高程加高后,阻礙了兩岸及周邊的地表徑流自流入河,需補充采取徑流入河措施,相應地會增加工程的投資,同時,加高堤防需要大量的土方來源,而島內土方較為缺乏,若外購土方,同樣需要增加工程投資,此外,中小河道治理又缺乏明確的規劃標準,因此,在目前的中小河道治理工程中,堤頂高程難以達標,一般是維持現狀,局部十分低洼的地方適當加以培高。

3、河道配套設施不完善 

在很多鎮、村級中小河道中,由于沒有完善的垃圾收集處理設施和系統,部分生活、建筑垃圾無序堆放在河邊,有的甚至直接傾倒入河;再次,受到市政設施和地理因素的制約,截污不徹底,一些生活污水和工農業污水未經處理直接排放入河,使水質急速下降,造成河水溶解氧過低,缺少水生動植物的生存環境,破壞了河道生態系統的平衡。

4、工程前期工作較復雜

近年來,崇明縣中小河道治理工作正在有條不紊、循序漸進的展開,其中,前期工作是較為復雜而關鍵的。前期工作涉及到工程范圍內影響工程建設的建筑物、樹木等的動拆遷,岸后土地的臨時占用,堆土區域的確定等一系列問題,做好前期工作是工程建設能夠順利進行的保障。但是前期工作需要與周邊老百姓及各相關部門做好全面妥善的協調,需要經過多次反復地溝通,才能落實解決問題,因此,前期工作是比較復雜的。

5、資金投入不足 

由于崇明中小河道量大面廣,其治理管養對資金的需求很大,部分河道治理由于資金籌措難度大而擱淺,部分河道治理后由于管理資金配套不足,存在管理缺陷,使河道治理效果大打折扣,資金問題已成為阻礙中小河道治理工作推進的主要因素之一。 

三、中小河道治理存在問題的解決對策 

1、加強對中小河道治理的全局規劃 

 對中小河道的治理工作做一個全面系統的規劃,是治理中小河道的基礎。在對中小河道治理中存在的多種問題進行解決時,要把全局規劃作為指導的基礎,并按照綜合治理、統籌兼顧及標本兼治的方針對中小河道進行逐步的防洪減災、防治水污染及利用水資源方面的治理。在規劃時,對治理目標、標準、內容及措施等要明確,使中小河道治理工作有據可依,有據可循。上文中提到的防洪標準難以達標,也應通過全局規劃,根據規范及地區河道實際運行情況,明確區域防洪標準,在河道治理時,若難以一步到位,也應逐步加強,最終貫徹落實,使河道治理的效果不打折扣。

2、通過工程保障及加強管理等措施提高河道水質

加快推進截污納管工程,同時,采取雨污分流措施,嚴禁各類污水隨意入河,雨水則可排入自然水體中;拆除沿河違章建筑,合理布置垃圾處理站點,以減少污染物的來源和垃圾的隨意丟棄;相關部門落實責任,加強管理,重視大眾教育,提高大眾保護水資源的意識,呼吁公眾參與河道管理,體現公眾的主人翁地位,眾人齊心協力治水保水。

3、政府保障措施

中小河道治理項目涉及周邊居民及多個相關部門,單靠水利部門是無法解決問題的,因此,需要政府部門的強力支持,各級各部門之間的相互協作,有了政府的保障,許多措施才能得以實施,才能確保工程順利進行。

4、資金保障措施 

地方政府要切實保障中小河道治理資金投入,加大資金籌措力度,加強年度計劃管理,區分輕重緩急,分期分段逐步實施。中小河道治理和管理權主要在地方,除中央資金重點支持外,各級地方政府也要盡快建立健全資金投入機制,加大公共財政投入,明確市、縣配套資金比例和資金籌措責任,確保項目資金足額、及時到位,同時要合理利用各類專項資金 ,多渠道籌集地方配套資金,提供足夠的資金保障。

結束語

隨著崇明現代化生態島建設的不斷推進,建立人水和諧的生態環境的重要性日益凸顯,崇明縣中小河道數量眾多,分布較廣,加快推進中小河道治理,提高水系防汛除澇能力,提高農業生產條件,改善崇明島水環境質量,從而提升居民的生活質量,對促進崇明島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參考文獻

[1]崇明島域水利規劃修編崇明縣水務局上海市水務規劃設計研究院 2011.08.

篇7

土木工程和房建工程相對于其他的一些建筑工程來說具備著其自身獨特的特點,首先,其工程規模一般來說比起其他的一些工程都大,工程的時間也長,整個工程掌控起來就比較的麻煩,另外,土木工程和房建工程對于具體的技術操作要求更為嚴格,容不得一絲的馬虎,因此,對于整個工程的質量控制就比較的困難,但是因為土木工程和房建工程的特殊性,其后期使用過程中的安全性必須得到嚴格的保障,所以,做好土木工程和房建工程的質量保障工作是極為關鍵的。但是,從另一方面看,要想做好土木工程和房建工程的質量保障工作卻并不容易,基于其規模大、耗時長的特點,能夠影響到土木工程和房建工程質量的因素也是多方面的,所以我們進行控制的話就極不容易,很容易因為自身的一點疏忽造成整個土木工程和房建工程的失敗,所以,我們更應該重視土木工程和房建工程的質量保障工作,努力把質量保障工作做好。

二、土木工程和房建工程的質量保障措施

做好土木工程和房建工程的質量保障工作并不容易,需要我們考慮的問題是多方面的,因此,我們也必須從各方面入手綜合把握土木工程和房建工程的質量保障工作,只有如此才能切實做好質量保障工作,具體來說,我們可以從管理到合同,再到經濟措施等三方面針對土木工程和房建工程進行必要的質量管理。

(1)做好相應的管理工作。

管理在任何一個工程項目施工中都必不可少,土木工程和房建工程因為其規模大的特點更是應該加強管理工作,為質量保障工作打好基礎,具體來說,我們可以從以下幾個細節做好管理工作:

1、方案的制定。

任何一個工程在施工前都必須做好相應的方案制定工作,這是確保工程順利進行的前提,同樣也是確保工程質量的前提,在制定相應的工程方案時,我們需要考慮的內容有很多,施工人員、施工設備、環境因素、技術措施、成本價格等都需要我們事先進行考慮,然后綜合各個要素制定出最為合理的建設方案,進而指導后期工程的順利進行。

2、做好細化管理。

當前細化管理在各行各業中都有所涉及,同樣的,我們也可以把細化管理運用到土木工程和房建工程中來,正是因為土木工程和房建工程規模大,設計內容多,所以我們才難以進行整體的管理,而細化管理恰恰解決了這一問題,細化管理把整個的工程細分為很多小的項目,然后再針對這些細節進行管理就容易多了,當然在細化管理的過程中我們必須參考建設圖紙,嚴格按照圖紙規定的來進行管理和審核。

3、嚴格施工技術。

具體來說和施工質量聯系最為密切的還是施工技術,因此,我們就必須確保在施工中施工技術的準確性,再進一步就是說再選擇施工團隊時要確保該施工團隊具備施工的能力,能夠準確無誤的進行施工,避免素質低下的施工人員進行施工,另外,在具體的施工中我們也應該做好具體的監控工作。

4、保障施工設備。

設備也是施工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在施工中我們會用到各種各樣的施工設備,這些施工設備的狀態也決定了工程質量的優劣,因此,我們也需要確保這些施工設備一直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

5、確保施工人員素質。

施工人員的素質不僅僅包括其專業素質,其本身的素養對于整個工程來說也是意義重大的,一個高素質的施工人員能夠盡職盡責的完成本身的工作,而素質有待提高的施工人員則很可能因為松懈造成不必要的質量問題。

(2)做好相關合同的簽訂和保管。

合同在建筑工程施工中是至關重要的,在土木工程和房建工程施工中我們會和各種各樣的施工團隊和合作方產生各種各樣的問題,這些問題的出現很多情況下無法解決都是因為沒有相關合同作為依據,可見合同對于工程的重要性;除此之外,合同對于工程的質量保障工作也是極為重要的,在施工前簽訂必要的質量保障合同,一旦發現施工中存在和合同不相符的工程項目,就可以以合同為依據責令施工方進行整改,確保工程的質量,另外,在一些材料的選購和器械的租賃上也應該簽訂必要的合同來進行管理,這樣不僅方便我們對于整個工程的掌控,還能夠確保材料的質量和器械的正常工作。

(3)經濟手段的合理利用。

一個工程項目的順利進行離不開資金的支持,對于土木工程和房建工程這樣的大型工程來說更是離不開資金,并且還需要充足的資金來支持整個工程項目的運行,比如我們在材料的購買時如果沒有資金的話就難以買到合格的材料,甚至可能存在以次充好的現象,最終影響到工程的質量;此外,對于工程施工現場中的工人來說更是需要我們確保具備足夠的資金來發放工資,一旦沒有工資的話也就無法確保施工人員的順利施工。

三、結語

篇8

【文章摘要】

本文通過對重慶市微型企業融資現狀的分析,提出重慶市微型企業融資發展戰略,并提出融資發展戰略的保障措施,本文為小微企業融資提供參考依據,以便促進重慶經濟發展。

【關鍵詞】

原因分析;融資發展戰略;保障措施

1 重慶市微型企業融資狀況

據統計,截至2012年2月,重慶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各項貸款余額13609.54億元,較年初新增416.45億元,增長3.16%。其中重慶市小型微型企業貸款余額合計1962.5億元,較年初增加185.03億元,增長10.41%;個人經營性貸款余額549.48億元,較年初增加43.93億元,增長8.69%。綜合小型微型企業貸款與個人經營性貸款來看,2月末,合計余額達到2511.98億元,占全部貸款余額的18.47%;2012年合計新增228.96億元,占全部貸款新增額的54.96%,貸款增速高于全部貸款平均增速6.87個百分點。2013年上半年,全國新增小微企業貸款1.03萬億元,占全部新增企業貸款的42.6%,較去年同期提高9.9個百分點。截至2013年7月末,全國小微企業貸款余額16.5萬億元,占全部貸款余額的22.5%,較年初增加1.6萬億元,比去年同期多增3533.3億元,比各項貸款增速高6.3個百分點。

2 重慶市微型企業融資難原因分析

2.1 微型企業信用等級普遍較低

由于我市微型企業成立時間短,經營規模小,抵御風險能力弱,流動資金不足,財務信用問題明顯等特征,重慶市微型企業信用等級普遍較低,這直接影響了微型企業的貸款評估報告,使得許多微型企業不在金融機構融資名單范圍內,再加上一些貸款成功的微型企業信用意識淡薄,還款不及時,資金使用不規范等情況時有出現,這給金融機構帶來了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問題,嚴重影響了金融機構支持微型企業貸款的積極性,進而堵塞了微型企業的各種融資渠道。

2.2 微型企業主總體文化素質相對較低

據調研數據顯示,我市微型企業主文化程度主要集中在初中、高中(含中專、技校)及大學專科文化水平,在這三個學歷層次中所占比例分別為21.1%、33.7%和27.4%,大學本科以上文化水平僅占13.3%,表明微型企業主受教育程度低,企業人員素質不高。重慶市微型企業的企業主,大部分是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和大學生,他們的自律能力差,管理粗放無序,誠信意識淡薄,貸款的道德風險增大,再加上銀行信貸追責制度,銀行發放貸款給微型企業的可能性降低。

2.3 微型企業融資渠道及方式狹窄

重慶市微型企業資金主要來源于自有資金、親友借貸、銀行借貸、民間借貸等等。從表2.1可以看出,微型企業發展資金來源主要依賴于自有資金,約占66.5%;其次是親友間借貸,約占32.3%;通過銀行(信用社)貸款的比例僅16%,說明獲得銀行貸款比較難,民間借貸的比例更小,僅占4.6%,“融資難”矛盾突出。

數據來源:重慶市發展微型企業促進就業的支持研究報告。2011年

3 重慶市微型企業融資發展戰略模型構建

本文將政府、銀行和保險三方合作,共同參與分擔風險,構建了微型企業融資發展戰略——“小額貸款保險融資”。該戰略又包括三種類型,即:小額貸款保證保險戰略;小額貸款信用戰略;小額貸款責任保險。

3.1 小額貸款保證保險戰略

從當事人角度看,保證保險的投保人是債務人,被保險人則是債權人。小額貸款保證保險是由貸款企業向保險公司購買保險,憑借保單向銀行申請貸款,銀行審核后向企業發放貸款。出現風險時,保險公司根據責任比例和償還順序向銀行代償欠款。主要有兩種形式,一種是免擔保、免抵押的貸款保證保險,由保險公司承擔一定的貸款風險; 另外一種是抵押貸款保證保險,通過提高企業抵押物評估價值的方式,增加小微型企業信貸額度。

3.2 小額貸款信用保險

信用保險是指債權人向保險人投保債務人的信用風險,即債權人作為權利人要求保險人承擔由于債務人的信用風險而使自身遭受利益損失的風險。小額貸款信用保險是由銀行向保險公司投保小微企業的信用風險,保險公司承擔由于債務人的信用風險而使銀行遭受利益損失的風險。

3.3 小額貸款責任保險

責任保險是以被保險人對第三者依法應負的賠償責任作為保險標的的保險。小企業貸款擔保責任險是由企業先向擔保公司申請擔保,擔保公司向保險公司投保責任保險,三方共同審核后,銀行向企業發放貸款。一旦出現信貸風險,擔保公司先負責償還銀行貸款,共同處置反擔保抵押物后,再向保險公司索賠不足部分。

4 重慶市微型企業融資發展戰略的保障措施

4.1 微型企業要提高自身的信用等級

微型企業必須誠信經營,樹立良好企業形象,才能贏得市場,提高企業的獲貸能力,進而擴大生產經營規模。作為微型企業的企業主,他是企業信用文化的倡導者、示范者,必須立足企業長遠利益,在企業具體的生產運營過程中切實宣傳企業的信用文化,將信用觀念滲透到企業的各個層面,用實際行動樹立信用觀,使整個企業形成良好的信用氛圍。另外,信用理念制度化,建立企業與員工、員工與領導、員工與員工之間的信任機制,將一部分或者全部權利授權給下屬員工,給予他們充分的信任,支持他們的工作,從而有效提高企業全體員工參與信用文化建設的積極性和自覺性,不斷提升企業的信譽度,幫助微型企業最終贏得外部融資支持。

4.2 注重人才引進和培養

在企業的不同發展階段,積極引進企業所需的專業管理人才,采取有效的激勵措施,調動各部門管理人員積極參與企業融資管理,幫助企業順利獲得資金。同時,還要對引進的人才進行培養,輔導他們進行職業生涯規劃,為他們提供良好的晉升渠道、廣闊的成長空間,最大限度的發揮每位人才的潛能,更好的為微型企業服務。

4.3 拓寬微型企業的融資渠道

銀行組織體系需要進一步的完善,以拓寬微型企業的融資渠道。一是國有商業銀行要重視微型企業的貸款服務,建立健全其“微貸”服務部門,有針對性的為微型企業提供服務。二是擴大政策性銀行的服務范圍,將一部分高科技微型企業列入重點項目單獨資金支持,落實股份制商業銀行“微貸”服務,增大地方商業銀行的貸款規模。

【參考文獻】

鞏委偉.重慶市小型微型服務企業亟待加大扶持力度[J].決策導刊,2012, (06):29-31

篇9

論文摘要:服務型政府的任務是著重于為社會提供優質的公共服務,其目標是發展社會事業和保障并改善民生,全力維護社會穩定。農村社會保障是民生問題的重要內容,只有完善農村社會保璋體系,才能提高整個社會保障水平。

1服務型政府的概念及其理論基礎

1.1服務型政府的概念

    在國外是沒有服務型政府的說法,而是國內學者在研究新公共服務理論時,逐漸演化出來的有中國特色的新型執政理念。所以,關于服務型政府的概念,學術界并無統一的定義。

    張康之教授在其所發表的((限制政府規模的理念》一文中首次提出“服務型政府”的概念,即“服務型的政府也就是為人民服務的政府,用政治的語言表述就是社會服務,用專業的行政學語言表述就是為公眾服務,服務是一種基本理念和價值追求,政府定位于服務者的角色上,把為社會、為公眾服務作為政府存在、運行和發展的基本宗旨”。劉熙瑞教授認為,服務型政府就是在“在公民本位、社會本位理念指導下,在整個社會民主秩序的框架下,通過法定程序,按照公民意志組建起來的以為公民服務宗旨并承擔著服務責任的政府”。

    文章經過綜合理解,概括以下三個方面來分析服務型政府涵義:從經濟層面來說,政府要糾正市場失靈,為社會提供市場不能有效提供的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制訂公平的規則和加強市場監督,確保市場競爭的有效性。從政治層面來說,政府權力是人民賦予的。政府要確保為市場各階層提供一個安全、平等和民主的制度環境,實現有效的治理而不是統治。從社會層面來說,政府要從社會長遠發展出發,提供穩定的就業、義務教育和社會保障,調節貧富差距,打擊違法犯罪,確保社會健康發展。

1.2服務型政府的理論基礎

    美國學者羅伯特·b.登哈特和珍妮特·v·登哈特在所發表的《新公共服務:服務而不是掌舵》一文中提出公共行政是以服務為宗旨的,以公民為服務對象,滿足社會公共需求,從而達到整個社會協調運作和有序發展。這一理論為我國現階段“服務型政府”的建立提供了理論基礎。新公共服務理論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基本觀點:一是政府的職能是服務公民,而不是服務于顧客。政府逐漸轉變職能,即幫助公民表達和滿足他們的共同利益需求,同時集中精力與公民之間建立信任與合作的關系。二是政府的目標是追求公共利益。公共行政人必須促進建立集體的、共享的公共利益觀念,也即要創立共同的利益和共同的責任。三是重視公民權和公共服務。富有社會責任心的公務員和公民能卑奸地促進公共利益和公共服務,并為社會做出有益的貢獻。四是在思想上要具有戰略性,在行動上要具有民主性。滿足公共需要的政策和項目可以通過集體的努力與合作過程得到最有效并且最負責任的實施。五是承認責任。公務員不僅應該關注市場,還應關注憲法、法律、政治規范、職業標準、社區價值觀和公民利益。由于這些都是政府行政過程中所涉及的內容,所以政府就得為其行政后果承擔相應的責任。六是服務而不是掌舵。對于公務員而言,利用基于價值的共同領導來幫助公民明確表達和滿足他們的共同利益顯得越來越重要,而不是試圖控制或掌控社會新的發展方向。七是重視人而不只是重視效率。如果公共組織及其所參與的網絡基于對所有人的尊重通過合作和分享領導權的過程來運作的話,那么它們就更有可能獲得成功。

2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現狀及其問題

2.1我國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現狀

    農村社會保障是以法律為依據,以國家、集體、農民投人為主體,對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或因意外事故而在生活上發生困難的農戶給予物質幫助的制度,其目的是穩定和提高農民物質文化生活水平。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農村經濟有了很大發展,農村經濟和社會結構有了很大變化。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農村工業化的發展,人口老齡化與家庭小型化,現行的農村保障體系難以為繼,必須建立和完善適合現代農村狀況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根據我國目前農村需要的社會保障,其農村社會保障體系主要包括農村社會救濟、社會優撫、社會福利、社會互助和社會保險五個方面的內容。關于“進一步完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的問題,至少有兩方面的含義:第一,目前政府已經重視農村社會保障問題,并已建立了一些初級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第二,政府雖然已經開始重視農村社會保障問題,但與城市社會保障體系相比較,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缺乏整體的制度設計,甚至有些地方已經終止農村社會保障的實行。

2.2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存在的問題

    ①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尚不健全,城鄉社會保障差距大。就目前看,農村的醫療、養老、低保這三項最基本的保障形式,僅處在試點或探討階段。此外,農村社會保障相關的研究硬件設施也很差,而且在醫保、社保信息化建設的硬件設施也巫待更新完善。②農村社會保障體制的法律缺失或有待完善。諸如農民工保障問題、農村非農業人口保障問題、失地農民保障問題以及農村殘疾人保障問題等特殊群體的社會保障問題更需要政府關注。由于這些社會群體的社會保障具有很強的特殊性,目前都沒有系統的社會保障措施,尤其相關的法律保障措施,多數問題尚在探索階段。③社保資金的籌集困難和籌資方式單一。農村社會保障的資金短缺問題在歷史上就一直特別嚴重。國家雖然加大投人力度,但遠不及農民對社保資金的需要。“個人繳納為主,集體補助為輔,國家給予政策扶持”的籌資方式,致使大多數集體無力或不愿承擔,國家政策很難落實到位,導致農村社會保障資金缺乏穩定性與持久性。④農民參保意識薄弱。受傳統觀念的深刻影響,農民養老一直是以土地為基礎,以家庭為核心,靠子女贍養作為自身保障;部分農民收入較低,也交不起參保費用;而且農民的社會保障意識也比較淡薄,并不了解社會保障政策。⑤農村人口老齡化問題給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發展帶來巨大的壓力。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和人口的遷移流動,改善了城市的人口結構,但同時也迅速地加快了農村人口老齡化的發展趨勢,農村出現了大量的“留守老人”。農村老年人,特別是老年婦女在喪失了勞動能力以后,極易陷于貧困,而針對他們的社會保障制度基本缺失。

3進一步完善農村社會保障體制的措施

    ①加強農村社會保障相關政策制度建設。優先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建立靈活彈性式的養老保險制度:包括基本養老保險、補充養老保險、商業養老保險等。一般地區普遍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經濟發達地區,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之外,鼓勵農民個人按照自愿原則,繳納補充養老保險費和購買商業養老保險;加快推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政策;大力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并在條件成熟和經濟允許的情況下,逐步向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制度過渡。

    ②加強農村社會保障法制建設,以法律的形式來保障農民的基本權利,使農村社會保障有法可依。目前,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在整個農村社會保障體系中還處在試點探索階段;失地農民及其他農民的社會保障也在摸索中。所以,抓緊制定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措施,逐步建立被征地農民生活保障的長效機制。抓緊制定農民尤其是農民工社會保險關系轉移續接有關法律,解決他們在流動就業中的關系轉移問題。通過系列立法來監管農村社會保障的實施,保障農民的基本權利。

    ③建立政府、集體和農戶共同負擔的多元籌資機制,創建穩定的農村社會保障籌資機制。財政投人能否足額并及時到位是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建設的關鍵所在。一方面,中央財政、地方財政都要要明確各自責任和投資分配比例,適當調整財政支出結構,提高社保資金支出比例,加大對農村社保資金的投人。同時出于社會公平起見,農民作為農村社會保障的受益主體也理應負擔其中的一部分費用。另一方面,鑒于中西部地區財力較弱,中央財政應對中西部省份的農村社會保障工作予以重點支持;對東部省份的貧困縣、經濟發展較慢的革命老區、少數民族地區等也應加大支持力度。

    ④加強社會保障政策的宣傳,提高農民參保的意識。農民參保的意識普遍不高,對國家及地方政府的社會保障制度的政策落實形成一個很大的障礙。所以,中央及地方政府應當加大這方面的宣傳力度,通過各種媒體報道、宣傳工作小組實地宣傳、鄉級政府宣傳等形式來擴大政策的影響,以轉變農民的“以兒養老”等傳統思想,提高農民對農村社會保障政策的認知度。

    ⑤積極探索和建立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統籌銜接。城鄉差別客觀存在,尤其是城鄉二元經濟結構的顯著特點,決定了在相當長的時期內農村和城鎮要分別實行適合各自特點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經濟條件較好的地方,嘗試城鄉統籌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立養老服務補貼制度,有條件的地方建立困難老人、高齡老人津貼制度,推動老年福利由救助型向普惠型發展。

    ⑥建立有效的農村社會保障的績效評估機制。“無論采取何種標準,在傳統的行政模式中,績效管理都是欠缺的”。而服務型政府的建設,必然要求建立一套長久有效的政府績效評估機制。所以農村社會保障政策的實施,也必須用有效的績效評估機制來檢驗其落實的效果。這就包括對農村社會保障的基金管理、社保基金分級運營的核算管理機制和農村社會保障的隊伍建設等方面的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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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2021年度工作計劃(提綱)

一、本地區2020年清潔生產工作的開展情況

(一)政策制定和實施情況:清潔生產相關配套政策、措施、實施方案的制定和實施情況;2020年推行清潔生產工作典型做法、成效及響應《關于深入推進重點行業清潔生產審核工作的通知》(環辦科財〔2020〕27號)情況。

(二)信息公開情況:強制性清潔生產企業名單的公布情況;強制性清潔生產企業按要求公布其主要污染物排放情況。

(三)評估、驗收工作情況:2020年度轄區內已開展清潔生產審核的企業數量及其完成清潔生產審核評估、驗收情況,包括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企業及自愿開展審核的企業。進一步按照能源、冶金、建材、有色、化工、電鍍、造紙、印染、農副食品加工等重點行業類別,總結企業數量及其完成清潔生產審核評估、驗收情況。

(四)實施清潔生產方案及績效情況:2020年度轄區內產生和實施的無/低費、中/高費方案數量,投入資金,以及中/高費方案實施后取得的環境效益和經濟效益等情況。進一步按照能源、冶金、建材、有色、化工、電鍍、造紙、印染、農副食品加工等重點行業類別,總結企業實施清潔生產方案及績效情況。

(五)獎懲情況: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企業監督和執法工作情況;清潔生產審核的獎勵和懲罰措施,包括對相關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個人和單位做出的獎勵措施,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企業和審核咨詢機構做出的處罰措施。

二、2021年主要工作計劃

各市2021年主要工作計劃可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一)本地區貫徹落實《關于深入推進重點行業清潔生產審核工作的通知》(環辦科財〔2020〕27號)的工作計劃;

(二)制定清潔生產審核實施方案,結合國家和地方節能要求和環境質量改善需求,以能源、冶金、建材、有色、化工、電鍍、造紙、印染、農副食品加工等行業作為當前實施清潔生產審核的重點(也可根據本地行業實際情況進行補充),制定本地區清潔生產審核實施方案(2021-2023年),明確擬開展清潔生產審核的行業范圍、階段性目標、主要任務、保障措施及年度實施計劃等。審核對象應包括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企業及自愿開展審核的企業。

(三)推進清潔生產審核模式創新計劃,實施差別化清潔生產審核制度、在行業集中推廣清潔生產先進共性技術和設備等。

(四)本地區技術支撐體系建設,清潔生產審核企業、評估驗收專家、審核機構和人員信息化管理建設,以及開展市級重點企業清潔生產審核培訓計劃。

(五)資金保障與政策支持計劃,包括清潔生產技術改造項目支持、地方清潔生產專項資金等。

三、問題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