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資源概念范文
時間:2023-11-14 17:53:40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文化資源概念,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容卻是旅游資源文化。
關鍵詞:旅游文化;旅游資源文化;界定
馮乃康指出“普遍認為,在關于旅游文化的解說中,旅游文化主要是指旅游資源中的人文資源,即旅游的客體。”趙飛等2004年的《國內旅游文化開發研究綜述》中,作者在摘要中開門見山的說道,旅游文化是一種重要的旅游,這里談的其實就是人文旅游資源開發。王會昌等的《中國旅游文化》也是以旅游資源為主體來構架的。胡幸福指出,有的研究者認為旅游文化研究的對象主要是“旅游資源的文化內涵和價值。”馬波在研究中也發現了許多將旅游資源文化研究等同于旅游文化研究的錯誤。例如,在許多以旅游文化為題的著作,論文中。其實只是研究人文旅游資源的形式和特性。徐菊鳳發現許多名為《中國旅游文化》的書籍,完全就是對園林、宗教、飲食、建筑、民俗等人文旅游資源的文化內涵的介紹與闡述。由此可見,國內旅游界往往把旅游對象物的文化內涵完全等同于“旅游文化”。
人們在把握“旅游文化”與“旅游資源文化”這兩個概念時的確有很大的難度,除了它們本身的交錯復雜,而且在旅游實踐中,旅游活動離不開旅游資源,更加大了難度。我們再將旅游文化用于實踐指導和開發時,肯定離不開對旅游資源文化的深入研究,而且在認識旅游文化時,也不可避免的要遇到旅游資源文化。從另一方面來說,深入研究旅游資源文化的發掘,會極大地豐富和提升旅游文化,從而加速旅游的文化底蘊,擴大旅游的影響力。如果把握不好他們的內涵和外延,就會把旅游文化的研究引向旅游資源文化的研究。所以,避免混淆兩種文化的關鍵就是認識和把握旅游文化與旅游資源文化的關系,區別它們的實質特征。
一 、旅游文化的界定
關于旅游文化的界定目前尚未得到統一,國內對于“旅游文化”的概念主要有以下幾種觀點:
旅游文化是旅游接待的社會文化和旅游客源的社會文化借助旅游者這個媒介相互碰撞作用的過程和結果,是旅游經營者和旅游者在旅游經營服務和旅游消費中所反映創造出來的外在表現和觀念形態的總和。
旅游文化是旅游主體旅游者借助旅游媒介的外部條件,對旅游客體的能動的活動,所產生的各種旅游文化現象的總和,是一種文明所形成的生活方式系統。
旅游文化是以旅游消費與旅游服務行為文化。旅游資源文化和旅游產品文化、旅游環境文化共同組成的以旅游行為為核心,旅游產品為依托,旅游環境為背景的系統性的場景文化體系。
旅游文化從狹義上說,是一門研究商品經濟運行環境下如何合理開發利用過去時代所創造的旅游文化遺產。怎樣立足本地創造有地域特色和時代精神的旅游文化的學問;從廣義上說,旅游文化學是一門研究人類旅游活動發展規律的學問。
以旅游活動為核心而形成的文化現象和文化關系的總和叫旅游文化。
從旅游文化的概念眾說紛紜中,我們可以看出兩點:第一,旅游文化是各種文化現象的總和,是學者們幾乎都提到的;第二,旅游文化不可能離開旅游資源文化而存在,兩者之間存在這必然的關聯,無論它的主體要素是以旅游客體,或是旅游主體還是旅游活動本身來界定。通常筆者認為旅游文化是由旅游活動而產生,是旅游活動所整合的文化,從他自身的結構來說可以劃分為旅游主體文化,旅游客體文化和旅游介體文化。
二、旅游資源文化的界定
旅游資源是旅游資源文化必備的基本條件,而且更重要的是,它具有持久的生命力和吸引力,它具有文化內涵。旅游資源是吸引旅游者的最基本的條件,由于其特有的物質組成,體現出美學價值,這種類學價值就是旅游資源的文化內涵。
姜紅瑩認為旅游資源的文化內涵指的是旅游資源所包括的時代特征、民族性格、審美情趣、宗教情緒、思維方式、歷史背景等無形的精神文化和各種文物古跡、生產工具、風俗習慣、名族服飾、建筑、飲食、節慶活動等有形的物質文化。王德剛認為無論是人文的還是自然的資源,它們之所以成為人們旅游的對象,成為旅游資源,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它們能夠給人以美的享受,能夠使游人獲得知識和美感,從而在精神上得到享受與愉悅。馬銳認為一切的旅游活動如果是以人文動態和物質資源為基礎的都可以納入旅游資源文化的范疇,它是人類在通過旅游活動培育自身,改造自然的過程中所形成的行為模式,價值觀念,物質成果和社會關系的總和。
由此可以看出,旅游資源文化在學術界并沒有一個明確的概念。筆者認為旅游資源文化是旅游資源的文化載體,是旅游資源的文化內涵。
因為旅游資源賦予了豐富的文化特質,產生旅游吸引功能,因此呈現了不同的審美狀態,引起人們的審美享受。
參考文獻:
[1]馮乃康.關于旅游文化概念的探討[J].旅游研究與實踐,1991,(2):2-5.
[2]趙飛,等.國內旅游文化開發研究綜述[J].云南地理環境研究,2004,(2):48-52.
[3]胡幸福.論旅游文化與歷史文化的區別[J].山西師大學報(社會科學版),2005,(3):8-12.
[4]馬波.我國旅游文化研究的回顧與前瞻[J].桂林旅游高等專科學校學報,1999,(2):8-10.
[5]徐菊鳳.旅游文化與文化旅游:理論與實踐的若干問題[J].旅游學刊,
2005,(4):67-72.
篇2
關鍵詞:鄉土資源;中小學美術;教育研究
一、鄉土資源的定義及其相關概念
縱觀這些年的研究文獻,鄉土資源的相關概念主要出現在各級學校的課題研究界定中。
(一)鄉土資源的定義
根據文獻可知,“鄉土資源”中的“鄉土”是一個地域概念,指人們出生或少年時代生活的地方。“鄉土”的概念范圍通常會隨環境、情況的變化而變化,但是,一般意義上鄉土的范圍最小可具體到鄉鎮,最大不超出省的范圍。朱慕菊在《走進新課程》中指出:鄉土資源主要指學校所在村鎮的自然生態和文化生態方面的資源,包括鄉土地理、民風習俗、傳統文化、生產和生活經驗等。
(二)與之相關的概念
農村資源,即指農村特有的資源,與鄉土資源概念相近,只是地域范圍主要針對農村而言。民間美術,常有人將民間藝術中的民間美術資源混同或等同于鄉土資源。其實,民間美術指由平民、常民或勞動人民在日常生活中創作的,用以美化環境、豐富民間風俗活動和在日常生活中應用及流行的美術。筆者認為民間美術屬于鄉土資源,但只是其中的一部分。
二、中小學美術教育中鄉土資源開發利用的意義
通過文獻研究發現鄉土資源開發利用的意義在美術教育的指導性綱領和各類理論文章、實踐研究經驗中均有所闡述,綜合如下:
(一)有利于更加貼近生活,尊重未成年人認知發展的需要
從生理學角度考慮,兒童處在身心發展的特殊時期,他們的思維是感性的、形象的,對他們來說,以切身生活為基礎的、全面綜合的視覺審美文化教育是真實而生動的教育,這樣的美術教育才能激發其學習美術的興趣和創新熱情。
(二)有利于陶冶高尚情操,弘揚和傳承優秀的民族文化,培養鄉土情懷與民族認同感
筆者認為在當前視覺文化泛濫的現實環境中,學生對以娛樂性、刺激性和商業性為特征的流行文化趨之若鶩,相反,對民族的優秀文化卻采取輕視或鄙薄的態度,導致了學生對民族和國家感情的漸弱。尹少淳教授在《國家美術課程標準解讀》中指出,當前世界美術教育呈現的一個重要趨勢,就是關注美術教育的文化屬性,主張通過美術教育引導學生關注世界多元文化和本土文化。培養他們對鄉土文化的認同和喜愛,進而增強他們的鄉土情懷和愛國主義情操。
(三)有利于降低教育成本,增加美術教育效益,促進教學目標的完成
鄉土資源是可以重生的資源,是最省錢的資源,同時也是最自然、最原始的資源。
三、中小學美術教育中鄉土資源的種類
文獻中有關青少年美術教育可用鄉土資源的種類相當廣泛,也比較龐雜,綜合起來主要可從以下兩方面分類:
(一)從資源的內容上分
1.自然資源
包括自然景觀,有城市、村社、校園等;自然材料,有沙土石木、瓜果作物、田地花草、家禽魚蟲等。
2.文化資源
包括傳統美術文化,有民俗風情、古建筑、民間藝術;現代美術文化,有當代藝術家美術作品、現代視覺影像藝術(時尚)、現行建筑及裝飾等。
3.社會生活資源
包括各種活動,有節日、慶典祭祀活動、文化藝術主題活動;社會機構,有圖書館、展覽館、青少年藝術活動中心等。
(二)從資源的動態角度分
謝在《論鄉土美術教育資源的開發利用》一文中,將鄉土資源分為:
1.原生鄉土美術教育資源
原生資源是指原本存在但要經過開發才能生成的資源,主要是由當地的自然資源以及相關的傳承性的鄉土文化資源所構成,如人、物、風、俗、史等。
2.延生鄉土美術教育資源
延生資源是指隨著某種資源的利用、消耗,其作用影響仍然存在的資源,它集中表現為由物質教育資源派生出來的文化教育功能。如被有幸保存下來的祠堂、神廟、牌樓等等,這些都會以一定的人文內涵與文化形態產生教育的作用。
四、中小學美術教育中鄉土資源的開發和利用現狀
(一)自然資源的開發和利用
以美術課程領域而言,使用最多的是手工制作,如利用蔬菜、水果進行雕刻、拼插,以此來發展孩子的動手操作能力、想象力、創造力、表現力等。其次是欣賞,如利用四季變化、豐收季節等,帶領學生外出,引導學生欣賞大自然的美。
(二)地區文化資源的開發和利用
民間美術的開發和利用在地區文化資源開發中具有絕對優勢。根據本地特有的民間藝術品種開展研究,如剪紙、陶藝、布藝、印染、皮影、編織、刺繡等,在引導學生參與的過程中促進其各方面的發展,完成民族優秀文化的傳承和民族情感的培養。
參考文獻:
篇3
Abstract: Assessing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famous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towns and villages (FHCTV)by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index is beneficial for the temporal and spatial comparisons as to provide decision-making basis for the effective protection, conservation, presentation and transmission to future generations. The framework of DPSIR (driving force- pressure-state-impact-response) is helpful for the comprehensive analysis of driving force, pressure, state, impact and response and for understanding the function processes and cause-effect relations of these factors. 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DPSIR conceptual framework and presents a revised DPSIR framework for assessing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FHCTV based on the major principles of selecting indicators. In addition, the paper proposes the method for integrating indicators assessing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FHCTV. The authors believe that DPSIR is a valid tool for guiding the efficient protection and sustainable management of FHCTV.
關鍵詞:歷史文化名鎮名村;DPSIR概念框架;可持續發展;指標體系
Key words: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towns and villages, DPSIR framework,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indicator system
中圖分類號:TU-02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4144(2009)01-41(5)
作者簡介:韋 杰 重慶師范大學旅游學院博士
羅有賢 重慶師范大學旅游學院教授
1引言
自2003年以來,國家評選出三批歷史文化名鎮名村(85個名鎮、72個名村),第四批也即將公布,有些省份如江蘇、四川、廣東也評定了省級歷史文化名鎮名村。這些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在認定、保護、保存、展示和遺傳后代過程中,延續了其傳統格局與歷史風貌,維護了其真實性與完整性,繼承和弘揚了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在保護歷史文化遺產的同時促進了當地社區的進步和經濟發展。2008年7月1日起施行的《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對有效保護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奠定了法律基礎。歷史文化名鎮名村不是永久的桂冠,一旦其真實性和完整性被破壞時就會被列入瀕危名單。因此,采取有利、有力、有效的措施保護和管理好歷史文化名鎮名村不僅僅是地方行政部門的職責和義務,更是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可持續發展得以實現的基礎。歷史文化名鎮名村的發展是否可持續需要進行定量的評價,而評價的基礎需要一套合適的指標。
2004年建設部、國家文物局聯合制定了《中國歷史文化名鎮(村)評價指標體系》(試行)。《指標體系》分價值特色和保護措施兩部分。價值特色部分包括歷史久遠度,文物價值(稀缺性),歷史事件名人影響度,歷史建筑規模,歷史傳統建筑(群落)典型性,歷史街巷規模,核心區風貌完整性、空間格局特色及功能,核心區歷史真實性,核心區生活延續性,非物質文化遺產等10項評價指標。保護措施部分包括規劃編制、保護修復措施、保障機制等3項評價指標。朱光亞(1998)①以蘇州和紹興為例探索了歷史文化名城建筑遺產的評估方法。董艷芳(2006)②就我國歷史文化名鎮名村的評選與保護進行了研究。趙勇(2005 & 2006)③從物質文化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兩個方面遴選了15項指標構建歷史文化村鎮保護評價指標體系,研究認為環境風貌、建筑古跡、民俗文化、街巷空間和價值影響是決定歷史文化村鎮保護狀況的主要因素。汪清蓉(2006)基于模糊綜合評判方法評價了我國歷史文化名鎮名村綜合價值研究。這些研究大多利用了《指標體系》,可見該指標體系在規范歷史文化名鎮名村申報和推動其保護工作的開展發揮了重要作用。
在區域環境評價和資源可持續利用等研究中,科學家設計了許多研究框架,如OECD④(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提出的PSR(pressure-state-response)框架、UNCSD⑤(United Nations Commission on Sustainable Development)發展的DSR (driving force-state-response)框架和EEA⑥(European Environment Agency)采用的DPSIR框架(driving force-pressure-state-impact-response)等。這些概念框架一般都提供了明確的思路、原則、方法和框架,有助于選擇相關要素和指標,組織數據或信息,能夠保證重要的要素和信息不被忽略,以全面分析、解決環境或可持續發展問題(Wei et al., 2005 & 2007)⑦。DPSIR概念框架能揭示環境與人類活動的因果關系,在資源、人口、環境與可持續發展研究中得到了廣泛的應用。筆者嘗試提出歷史文化名鎮名村評價的DPSIR概念框架,為綜合評價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可持續發展狀況和調控管理提供思路。
2資料與方法
圖1 指標體系研究的概念框架
2.1 DPSIR概念框架
DPSIR是歐洲環境局EEA在PSR和DSR模型基礎上發展的概念框架(圖1)。在DPSIR框架中,“驅動力”(driving force)是指造成環境變化的潛在原因;“壓力”(pressure)是指人類活動對其緊鄰的環境以及自然環境的影響,是環境的直接作用因子,例如廢物排放等;“狀態”(state)是指環境在上述壓力下所處的狀況,如污染水平等;“影響”(impact)是指系統所處的狀態對人類健康和社會經濟結構的影響;“響應”(response)是人類在促進可持續發展進程中所采取的對策和制定的積極政策,如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減少污染、增加投資等措施。已有的研究表明,DPSIR模型強調經濟運作及其對環境影響之間的聯系,具有綜合性、系統性、整體性、靈活性等特點,能揭示環境與人類活動的因果關系并有效整合資源、發展、環境與人類健康(左偉,2003⑧;于伯華,2004⑨)。
2.2 指標體系構建的主導原則
指標篩選及指標體系的建立要達到兩個目的,一是使指標體系能全面充分地反映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可持續性和發展狀態;二是指標概念明確,度量方便易行,指標總數盡可能小,使度量經濟可行(OECD 2002,Erhard et al. 2002⑩)。筆者認為歷史文化名鎮名村的可持續發展評價應遵循的主導原則如表1。
表1 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可持續發展評價的指標選擇的主導原則
3結果與討論
3.1 總體思路
采用加權線性綜合指數法計算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可持續發展水平綜合質量指數。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可持續發展評價指標體系的構建參照現代系統論的方法,采用多指標、多層次的遞階結構 ,如圖2所示。
圖2 評價總體思路
首先在基礎數據分析的基礎上,結合現有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可持續發展的評價指標、專家們的建議和不同歷史文化名鎮名村的實際情況,確定可持續發展評價指標體系制定的原則和方法以及指標體系的基本構成。同時,根據決策的需要確定目標層和準則層指標。其次,借鑒EEA提出的DPSIR概念框架應用方法草擬出指標層指標。然后,根據不同歷史文化名鎮名村的特點、指標構建的原則對指標進行具體化和量化,對所有的指標都要明確其名稱、定義和度量。
獲得可定量的不同量綱的指標后,根據數理統計分析方法(AHP、PCA或FA等)或人工神經網絡的技術手段進行指標的合成,得出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可持續發展水平指數。指標合成方法很多,可以采用加法合成(加權線性求和法)、乘法合成、加乘混合法和代換法,這4種方法各有優缺點,推薦綜合指數表達常用的加權線性求和法。
3.2 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可持續發展評價的DPSIR模型
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可持續發展評價涉及資源利用、環境保護、社區進步、經濟發展等方面,把資源科學、環境科學、社會科學等相關學科有效地綜合在一起需要一個能夠把復雜問題分解、簡化,又能夠把分解的各個部分有效綜合的指導方法。借助于DPSIR概念模型有助于簡化這一過程,通過全面分析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可持續發展的“驅動力”、“壓力”、“狀態”、“影響”和“響應”,有助于理解影響社會、生態、經濟等各因素的作用過程以及彼此之間的因果關系,從而為建立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可持續發展的指標體系奠定基礎。建立的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可持續發展評價的DPSIR概念模型見圖3。
圖3 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可持續發展評價的DPSIR概念框架
3.3 基于DPSIR模型的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可持續管理與調控
DPSIR概念框架是一個簡捷、方便、有效的管理模型。它不但能使我們明確在目前的情況下,可持續發展水平到底處于什么樣的狀態,從而指導我們的響應行動,還能檢驗調控的局部和整體效果。用DPSIR來調控歷史文化名鎮名村的可持續管理思路如圖3,即先找出驅動力、壓力、狀態和影響等各因子的主要指標,然后對影響中各指標進行評估,明確各因子中所占比重較大的指標。根據影響因子中確定的優勢指標,因循模型的因果關系,找出相應的驅動力、壓力和狀態各因子的優勢指標,設定調控目標,根據程度和難度采取相應的響應措施和調控辦法。將該模型的思路引入用以評價和指導的深度開發和保護,有利于歷史文化名鎮名村的保護、保存、展示和遺傳后代。
4 結論
DPSIR概念框架,有利于分析復雜系統的因果關系,能有效整合資源開發、環境保護和經濟發展,是分析評估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可持續發展評價和調控管理的有效工具。本文提出的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可持續發展評價的DPSIR框架是初步的嘗試,在實踐應用中還需進一步確認,具體的指標應因名鎮名村個體差異進行適當取舍和補充細化。借助DPSIR概念框架對構建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可持續發展評價指標體系與管理調控提供了新的思路。
① 朱光亞,方遵,雷曉鴻.建筑遺產評估的一次探索[J].新建筑,1998,2:22-24.
② 董艷芳,杜白操,薛玉峰.我國歷史文化名鎮名村評選與保護[J].建筑學報,2006,5:12-14.
③ 趙勇.中國歷史文化名鎮(村)保護評價及預警研究[D].南京:南京大學,2005.
趙勇,張捷,李娜等.歷史文化村鎮保護評價體系及方法研究――以中國首批歷史文化名鎮(村)為例[D].地理科學,2006, 26(4):497-505.
④ Organization of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1993. OECD Core set of Indicators for Environmental Performance Review. Environmental Monograph No. 83, OECD, Paris.
⑤ UNCSD. 1996. Indicators of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Framework and Methodologies, New York, United Nations.
⑥ European Environment Agency. 1998. Europe’s Environment: The Second Assessment. Elsevier Science Ltd., Oxford.
⑦ Wei Jie, Tian Junliang and He Xiubin. 2005. Decoupling Indicators of Soil Erosion for Agro-ecosystem Assessment. Agrifood Research Reports 68, 32-42.
Wei Jie, Zhao Yongtao, Xu Houqin, Yu Hui. 2007. A framework for selecting indicators to assess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the natural heritage site. Journal of Mountain Sciences, 4(4): 321-330.
⑧ 左偉,周慧珍,王 橋.區域生態安全評價指標體系選取的概念框架研究[J].土壤,2003,35(1):2-7.
篇4
關鍵詞:濕地公園;濕地文化;生態旅游;長遠利益;可持續發展
Abstract:Ecotourismissignificantforwetlandpark.Thepaperdiscussestheconceptsofwetlandparkandecotourism,andexpatiatesonthesustainabledevelopmentofecotourisminwetlandparkandsummarizesfivefeaturesofecotourisminwetlandpark,whichareprotection,participation,profession,educationandresponsibility.Besides,thepaperputsforwardsevengeneralprinciplesofecotourismdevelopmentinwetlandpark.
Keywords:wetlandpark;wetlandculture;ecotourism;longtermbenefit;sustainabledevelopment
生態旅游是以可持續發展思想為指導的非傳統旅游模式,生態旅游把生態保護置于旅游開發的首要位置,強調旅游資源的永續利用,因此,在濕地公園中開展生態旅游是濕地保護和利用實現雙贏的最佳途徑之一。
一、濕地公園與生態旅游的概念界定
(一)濕地與濕地公園
“濕地系指不論其為天然或人工、長久或暫時之沼澤地、泥炭地或水域地帶,帶有或靜止或流動、或為淡水、半咸水或咸水水體者,包括低潮時水深不超過6m的水域。”[1]這是一個已被國內外學者廣泛接收的濕地定義。目前對于濕地公園的定義還沒有定論。在我國,有眾多學者及相關行業部門對濕地公園的概念加以了界定。筆者綜觀各類濕地公園定義,認為濕地公園概念的界定應滿足如下三個標準:
(1)濕地景觀在公園中發揮主體性生態作用。濕地公園最根本的屬性在于它的濕地特征,不論這種濕地是天然形成或是人工形成的。濕地公園首先是自然的公園,其中的濕地應具有一定規模和范圍,其濕地特征典型、自然風景優美、美學價值較高、生物多樣性豐富、生態系統功能和生態效益良好。
(2)以濕地保護為前提。濕地資源的保存與保護是濕地公園設立的首要宗旨,其內容主要為通過物種及其棲息地保護以達到維護生態平衡、生態系統功能完整的目的。
(3)具有觀賞游憩、科普教育、科學研究等功能。旅游觀光是濕地公園作為公園所具有的最基本的功能,濕地公園的旅游更強調其生態旅游的特色。濕地公園也是作為以環境保護為主要科普教育內容的重要基地,游人通過對濕地的了解,加深了保護自然的意識。另外,濕地公園也是科研人員研究濕地自然過程、探索濕地奧秘的重要場所。
(二)生態旅游
生態旅游的定義提出至今已有二十余年,但其內涵界定依然模糊,眾說紛紜。有的學者統計,國際上與生態旅游相關的概念有140多種,國內學者提出的概念也有近100種,但至今還沒有令大多數人信服的統一的定義。[2]盧小麗通過對中外當代近10~15年內40個有影響力的生態旅游概念的分析,提煉出生態旅游概念架構所遵循的8個標準規則。筆者認為這8個標準規則對生態旅游概念的描述較為全面,它們是:以自然為基礎、對保護的貢獻、當地社區受益、環境教育、道德規范與責任、可持續性、旅游享受體驗和文化。[3]二、濕地公園生態旅游的可持續發展內涵濕地公園的生態旅游是以濕地為資源基礎,對濕地自然景觀和歷史文化等進行了解、觀察、欣賞和學習的旅游活動,是具有強烈濕地生態保護意識的一種旅游類型,這種旅游活動不改變原有的濕地生態系統,而且還可以促進濕地公園當地社區的經濟發展,使當地社區民眾受益。濕地公園生態旅游的宗旨是:在保護濕地的自然、文化資源的前提下,提供給生態旅游者高質量的旅游經歷,并帶動濕地公園所在社區的可持續發展。
濕地公園生態旅游體現的是人類與濕地自然環境的伙伴關系,兩者應協調發展。濕地公園生態旅游既要尋求適宜的經濟效益,更要在保護濕地資源環境的基礎上實現其生態、社會和美學價值。濕地公園生態旅游可持續發展是建立在生態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基礎上的,其目標是既要使當代生態旅游者的旅游需求得到滿足,又要對濕地資源環境進行保護,使后代游客享有同等的旅游機會和權利。濕地公園生態旅游特別關注的是旅游活動的生態合理性。旅游經濟收入并不是衡量其發展的唯一指標,而是從社會、經濟、文化、環境等多項指標綜合評價,從而能夠較好地把生態旅游業的當前效益與長遠利益、局部利益與全局利益有機地統一起來,使濕地公園生態旅游沿著可持續性的軌道上發展。
三、濕地公園生態旅游的特點
(1)保護性。以保護為前提是濕地公園建立的基本標準之一,濕地公園生態旅游的保護性包括自然與文化兩個方面。濕地公園生態旅游的對象是以濕地為主體的自然環境,這里指的自然環境有時并非一定指純自然環境。實際上,完全未被侵擾的濕地純自然環境可能很少存在,多數的濕地自然環境多多少少總會留有人工的痕跡,從而形成獨特的濕地文化。生態旅游強調對濕地自然和人文資源的保護,要求生態旅游者在旅游過程中應保護自然、保護資源、保護文化。
(2)參與性。參與性可以表現兩個方面:一方面濕地公園生態旅游可以讓旅游者從工業化的城市環境中解脫出來,親自參與到濕地自然與文化生態系統中,在實際中享受和體驗濕地自然美與文化美;另一方面,濕地公園生態旅游也是一種旅游者、旅游地居民、旅游經營者和政府、社團組織及研究人員廣泛參與的旅游活動。[4]
(3)專業性。和一般旅游相比濕地公園生態旅游,具有較高的專業性。這種專業性首先表現在技術層面上,比如要求濕地公園旅游設施、旅游項目、旅游路線、旅游服務的設計和管理均要體現出生態保護技術策略,以保護濕地旅游資源和環境;同時,專業性還體現在游客的旅游心理上,濕地公園生態旅游者是具有欣賞、探索和認識大自然和當地文化的明確要求的較高層次的游客,具有比較高的科學文化素養。
(4)教育性。環境教育既是濕地公園的重要功能,又是生態旅游概念的標準規則之一。生態旅游者通過對大自然的了解,能獲得對自然界生態和諧、萬物相依相生的深刻體驗,并進而培養環境保護的意識和行為習慣。濕地公園生態旅游讓人們在旅游活動中接受環境教育,提高濕地環境保護意識,將豐富的濕地自然科學知識、環境保護知識與生動的觀賞娛樂活動相結合,增強旅游者的環保道德責任感。
(5)負責任性。生態旅游是一種負責任的旅游,旅游者認識并考慮自身行為對當地文化和環境的影響。如國際生態旅游學會在對生態旅游定義時強調:生態旅游是一種對環境負責的旅游和觀光行為。國內有學者認為:生態旅游是在自然環境中,對生態和文化有著特別的感受并負有責任感的一種旅游活動。濕地公園生態旅游是一種對濕地自然環境負責的旅游形式,它有助于旅游區域濕地資源的保護。[5]
四、開展濕地公園生態旅游的一般性原則
(1)規模控制。濕地公園的游客數量不宜太大,旅行團隊也應是小規模、較分散的。當游客數量過大而超過公園生態系統的忍耐程度,其所帶來的對環境的破壞和污染靠自然力本身不能恢復時,就會造成環境質量下降,生態平衡失調。因此,要解決生態旅游與環境保護之間的矛盾,必須正確評估濕地公園的環境容量,并以此來嚴格控制游客數量。確定旅游容量是闡述旅游者數量與環境之間適度的量的關系,控制旅游容量是確保濕地公園的資源和環境不受破壞或降低破壞程度的重要措施之一。
(2)限制性開放。濕地公園應做到局部開放與管制。根據濕地公園不同地段生態保護狀況的要求,結合人為活動的需求一般可分為核心區、緩沖區、地帶三個區,主要的布局模式以同心圓形態居多。人類的活動強度和頻率依地帶、緩沖區、核心區而遞減。大部分的旅游及其他開發活動都在生態較不敏感的地帶開展;緩沖區作為地帶和核心區的過渡,其人為活動受到很大程度的限制;核心區一般處于絕對保護狀態,禁止游人進入。
(3)注重濕地生態環境的科學監測。濕地公園生態環境監測工作相當重要,應在濕地公園各個水域結點處建立水質監測點并派專業人員定時監測公園水文生態環境的動態變化,定期報告水質情況,以隨時根據新發生的情況調整濕地的保護措施,達到生態保護的目的。
(4)保護當地的文化與環境。早期的定義將生態旅游的對象界定為相對未被侵擾的自然區域,隨著在實踐中認識的深入,生態旅游的定義當中也包含了文化的因素。濕地公園一般蘊涵了較高的文化和自然資源,濕地公園生態旅游活動既是一種濕地自然旅游,同時又是一種濕地文化旅游。當地的民俗風情及文化對旅游者有著相當大的吸引力,濕地公園生態旅游要注重對這些人文資源進行維護,并在其基礎上開發出相應的文化活動。
(5)旅游行為及管理準則的制定。要特別加強對濕地生態環境的保護管理,并應制定相應的旅游管理規則,明確對游客的活動行為進行規范,明白告知哪些活動是禁止的,哪些活動是準許的,讓公園中的每一個人,包括游客、旅游從業人員都能了解公園生態環境所能接受的程度。
(6)“雙贏”策略。濕地公園生態旅游開發應同當地社區發展結合起來,堅持與社區共建(管)的原則。如果得不到當地社區居民的參與和支持并脫離當地社區的發展而孤立地發展生態旅游,其持續發展的前景就十分有限。因此,生態旅游的發展,必須同社區利益需求聯系起來,其旅游產品的開發項目必須和社區居民的根本需求相一致。要吸引社區群眾參與濕地公園規劃、建設和管理、旅游活動的組織、旅游服務等方面等一系列的生態旅游活動事務。生態旅游要顧及社區居民的利益,使其真正從旅游中受益。通過生態旅游來增加社區就業機會,改善社區基礎設施,提高社區居民生活質量,從而使其成為開展生態旅游最有力的支持者,以最終實現生態旅游與社區發展的雙贏。[6]
(7)利益的長期性。濕地公園的生態旅游應為旅游資源、公園所在社區提供長期利益,短視且只追求眼前利益的做法是不可取的,過于強調商業性,其結果也和傳統旅游沒有什么兩樣了。[7]生態旅游是實現旅游可持續發展的一種方式、手段,生態旅游不僅僅局限于對自然資源的保護,還能促進經濟和社會文化的可持續發展。將自然旅游導向可持續發展,這是生態旅游發展的基本理念。
五、結語
相對于傳統旅游,生態旅游的產生是巨大的進步,是當前人類重視環境、保護自然的觀念在旅游行業上的反映。生態旅游的對象是以自然為基礎的,濕地公園作為自然的濕地景觀,符合生態旅游“以自然為基礎”的對象標準。濕地生態保護是濕地公園的建設和管理首要目標,這個目標與生態旅游強調“對保護的貢獻”這一標準是一致的。濕地公園的生態旅游符合和“科學合理地利用濕地資源,充分發揮濕地的生態、經濟和社會效益,為人們提供游憩的場所,享受優美的自然景觀”的濕地公園建設宗旨。[7]因此,開展生態旅游是濕地公園必然的、也是唯一正確的旅游開發方式。在濕地公園中,生態保護與旅游開發既相互矛盾又相互依存,缺一不可。只有從長遠利益和可持續發展的角度,把握兩者的平衡的關系,才能真正建設好濕地公園,營造出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社區與旅游環境。
參考文獻:
[1]李祿康.濕地與濕地公約[J].世界林業研究,2001(1):1-7.
[2]吳楚材,吳章文,鄭群明,等.生態旅游概念的研究[J].旅游學刊,2007(1):67-71.
[3]盧小麗,武春友,HOLLYDONOHO.生態旅游概念識別及其比較研究:對中外40個生態旅游概念的定量分析[J].旅游學刊,2006(2):56-61.
[4]汪輝.需求:設計的原動力:以泰安天平湖公園為例[J].南京林業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06(6):95-99.
[5]盧云亭,王建軍.生態旅游學[M].北京:旅游教育出版社,2001.
[6]方躬勇.自然保護區旅游規劃初步研究[D].長沙:中南林學院,2003.
[7]張建萍.生態旅游理論與實踐[M].北京:中國旅游出版社,2001.
篇5
一、引言
作為旅游者開展旅游活動的前提條件和旅游產業賴以發展的核心要素,旅游資源也是構建旅游學科理論體系的根基,對“旅游資源”這一概念的定義是否正確,將直接影響到旅游學科理論體系的完整性和穩固性,以及對旅游資源的開發、利用和保護。然而,在當今的旅游學界中,對旅游資源這一概念的認知還存在著很大分歧。因此,對旅游資源進行科學地界定,是當前旅游學術界以及旅游實踐者們面臨的一個重要而緊迫的課題。本文回顧了過去40年中對旅游資源概念的界定,已及對旅游資源概念研究的相關文獻,以期發現旅游資源概念研究的進展,歸納和總結前人研究中的共識以及存在的分歧,并在此基礎上提出自己的見解。
二、文獻回顧
在我國旅游基礎理論的研究和實踐歷史中,對于“旅游資源”這一概念的界定是長期以來持續爭論的焦點。不同學科、不同行業、不同利益背景的主體分別從不同的角度對“旅游資源”給予了界定,可以說眾說紛紜。筆者收集了47種來自不同書籍、論文以及文件中對“旅游資源”概念的定義,目前社會及學術領域主要的定義已經基本涵蓋在了其中。從本文所收集的定義中可見,在對“旅游資源”概念的界定上,不同主體各有各的立場,各有各的理由,也各自存在合理性。所以,至今仍是各持己見,爭執不下。
在旅游學術界,也已有大批學者對此問題進行過探討,張凌云(1999)列舉了當時代表性的16種“旅游資源”的定義,并將所有定義劃分為三大類觀點,認為“旅游資源等于旅游吸引物與旅游產品的交集”的觀點,是最符合旅游業發展實際的,最后結合自身認識對其給出了解釋;宋子千和黃遠水(2000)在分析不同的旅游資源概念和相關論述后,提出了旅游資源概念應堅持的四點共識;張力生(2003)分析了已有的旅游資源概念及其屬性,并從廣義和俠義兩個角度給出了旅游資源的概念;宋瑞(2005)也對我國現有旅游資源的概念進行了分類,并提出了現有旅游資源概念中的分歧與爭論,最后以此為基礎,提出了自己對旅游資源的定義及其劃分標準;俞金國和王麗華(2010)在歸納總結現有關于旅游資源概念的基礎上提出了旅游資源的幾個本質特征并基于此提出了對旅游資源分類的方法;崔瑩(2014)針對目前的4種對旅游資源有代表性的概念,對旅游資源的概念進行了辨析與探討,認為在旅游資源的界定中“旅游業利用觀”是更為科學的,并倡導以國標為標準,不應再對“旅游資源”繼續爭議。遺憾的是,雖然各個學者提出的見解都各有其長處,對于這一旅游核心概念的界定,我國的旅游理論研究至今并沒有達成一個令人信服的、一致認可的解釋。
三、研究發現
通過分析本文所收集的所有旅游資源概念及前人的研究觀點,發現“吸引力”是“旅游資源”的基礎這一共識已經達成。
吸引游客的功能和價值是旅游資源必須具有的前提條件。即不管是吸引旅游者產生旅游動機還是實際的旅游行為,某一資源之所以能夠稱作旅游資源,前提一定是它的吸引力。正如李天元和王連義(1991)在所述“吸引力因素是旅游資源的理論核心”。在本文所收集和回顧的47種旅游資源概念中,就有26種明確的將“對旅游者具有/產生/構成吸引力”或者“吸引旅游者”“吸引力”等直接納入了對“旅游資源”定義的語言中,另外還有10種用到“激發旅游者旅游動機”及類似短語。可見“吸引力”作為“旅游資源”的核心和基礎,在社會和學術領域已經基本達成共識,無可爭議。
但是,在旅游資源這一概念上,更多的是存在爭論性的問題。以下便是作者在研究現有旅游資源概念及相關文獻的基礎上,總結的最主要的幾類分歧。
第一,旅游資源到底是為旅游者所用還是旅游業所用。在本文所收集的旅游資源概念中,宋瑞(2005)、孫尚清等(1990)、孫文昌(1986)、刑道隆(1990)、楊貴華(2010)、張凌云(1988)都明確表示旅游資源應該“為旅游業所利用”,崔瑩(2014)也認為在旅游資源的界定中“旅游業利用觀”更科學。然而,陳傳康和劉振禮(1990)、甘枝茂和馬耀峰等(2000)、蘇文才(1998)、楊貴華(2010)、鄭本法(1994)則將“旅游資源”定義為能夠“為旅游者(產生/進行/實施)旅游活動”的。這兩種觀點的不同,首先源于對“旅游資源”這個詞語中“旅游”二字的理解不同。如果將其理解為“旅游者的旅游”那么就會贊成旅游資源應該為旅游者所利用的觀點,倘若將其理解為“旅游業”,則會贊成“旅游資源”是為旅游業所利用的觀點。作者認為,旅游資源必須“為旅游業所利用”的定義,似乎將“旅游資源”與“旅游業資源”等同了。因此,作者認為旅游資源應該“為旅游者所利用”的觀點更加適合,即旅游資源應是可以用于旅游者開展旅游活動的資源。因為在旅游業存在前,旅游活動就已經存在,只是并未像當今社會這樣規模化和商業化,若只有用于旅游業的資源才屬于旅游資源,那么就等于說沒有旅游業便沒有旅游資源了。而且,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很多確實被旅游者用以開展旅游活動的資源,比如某些未被開發的海域、沙灘、森林以及一些不需要開發可以直接利用的博物館、民俗村落等。這些資源沒有旅游業的介入,或未被旅游業所利用,但對于旅游者來說,就是他們開展旅游活動的資源。所以說,將旅游資源視為被旅游業所用,這樣的理解顯然與事實是不相符的。但是,上訴兩種觀點并不是絕對對立的。其實,被旅游者所用的旅游資源通常都是可以被旅游業所利用的,即便現在并未被旅游業所開發利用,也存在以后被旅游業所介入的可能。因為,某一資源既然能夠供旅游者開展旅游活動,那么就擁有被旅游業所利用的價值和潛力。
第二,旅游資源是否是已經被開發的。一類觀點認為,旅游資源是必須經過開發的資源。如保繼剛和楚義芳等(1993)以及楊東升(2005)都將旅游資源定義為“人工創造物”。既是人工創造物,必然是經過開發的。朱玉槐等(1993)也認為旅游資源是經過人們開發,并在特定時空范圍內被利用的。而另一類觀點則認為,旅游資源是未經開發的資源,如黃回實等(1985)、朱玉槐等(1993)認為旅游資源必須經過開發才能成為旅游吸引物;楊時進(1998)則認為旅游資源是有可能被用來規劃、開發的諸多要素。謝彥君(2001)定義旅游資源是可供旅游產業加以開發的潛在財富形態;楊桂華和陶梨(1999)認為旅游資源是可以為旅游開發和利用的資源。這一系列對旅游資源的表訴都說明旅游資源是處于目前尚未被開發狀態的資源。但是旅游資源是否一定要經過開發,作者認為,旅游資源是未被開發或者不需要被開發的。首先,如本文在上一個段落的討論中所說,某些自然存在的事物,并未被旅游業所開發,但確實已經成為了被旅游者用于旅游活動的旅游資源。還有一些資源是并不需要被開發而直接可以供我們使用的,如擁有秀麗風光的景區有些是天然存在而并不需要開發或加工就可以直接使用的。正如陳傳康,劉振禮(1990)所說,在現實條件下,能夠吸引人們產生旅游動機并進行旅游活動的各種因素都是旅游資源。
其次,在對旅游資源的界定中,對“資源”本質的認識至關重要,“資源”一詞,在《辭海》中的解釋是“資財的來源,一般指天然的財源。”“天然的”,即“未經開發的”。如某些礦產、石油資源,開發前,我們稱其為資源,開發后就成了所謂的鋼鐵、石油、天然氣等等,我們不再將其稱為資源。而作為旅游資源,開發前我們將其稱作“旅游資源,開發后,我們則為“旅游產品”。因此,作者的觀點是,旅游資源是未被開發或并不需要被開發的可供人們進行旅游活動的資源,重點在于該旅游資源是否用于進行旅游活動。
第三,勞務或者人力資源是否屬于旅游資源。一些學者,如郭來喜(1982)及唐學斌(1982)都將“勞務”納入了旅游資源定義中。王大悟和魏小安(1998)、楊開忠和吳必虎(1998)也認為旅游資源包括人力資源;朱孔山(1998)將旅游資源劃分為四個部分,包括了“旅游業人力資源”。然而,另一部分學者則持反對態度。認為人力資源或者勞務不屬于旅游資源,只是在旅游活動中起到媒介作用(楊東升,2005)。將人力資源或者勞務納入旅游資源的這種看法脫離了旅游資源最本質的屬性――對旅游者的吸引力(宋子千,黃遠水,2000)。作者贊成第二種觀點,理由在于勞務或者人力資源并不構成對旅游者的吸引力,并未刺激旅游者產生旅游的需求或實際旅游行為。雖然我們在某些景區能夠看到的演員的各類表演,甚至吸引旅游者前去旅游,但這很容易造成誤導,使我們將這些人力資源及其提供的勞務,作為旅游資源。然而,實際吸引旅游者的并非這些勞動(表演)。如在迪斯尼樂園中,穿成各式迪斯尼卡通形象的勞動者,并不是旅游資源,真正的旅游資源在于通過他們而呈現出來的迪斯尼卡通文化。人力資源只是作為載體,將藝術、文化、非物質文化遺產等無形的旅游資源呈現了出來。所以真正吸引旅游者旅游的并非是這些人,勞務和人力資源自然也就不應稱作旅游資源了。
第四,服務、基礎設施等是否屬于旅游資源。一類觀點如楊振之(1997)認為“旅游資源是旅游地資源、服務及其設施、旅游客源市場三大要素相互吸引、相互制約的有機系統。”王大悟和魏小安(1998)定義廣義旅游資源涉及旅游活動的商品、設施、服務;朱孔山(1998)將旅游資源劃分的四個部分中,“旅游設施資源”也是其中之一。然而,宋子千和黃遠水(2000)及宋瑞(2005)都認為,雖然交通條件、基礎設施、旅游服務對旅游者旅游活動具有重要意義,但不是旅游者前往一地旅游的主要目的,并不直接構成旅游吸引因素。作者的觀點是,服務、基礎設施等不屬于旅游資源。排除旅游活動,這些服務、基礎設施等在旅游客源地就存在。即便某些景區是人造的,也不能代表這些事物屬于旅游資源,因為真正的旅游資源是通過這些人造設施設備所體現出來的對旅游者構成吸引力的文化、非物質文化遺產等等。而服務及設施只是其載體或媒介。另一方面,某些服務和基礎設施,如交通、通訊等,雖然不構成旅游資源,卻影響到旅游者的旅游活動或某一旅游資源對游客的吸引力。如交通條件就可能影響到旅游者對于旅游吸引物(旅游資源)的可到達性,旅游服務條件太差會減弱旅游資源對游客的吸引力。
四、結語
篇6
關鍵詞:城市文化軟實力; 評價指標體系
中圖分類號:G12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3315(2013)10-172-002
自1990年美國哈佛大學教授約瑟夫·奈在美國著名雜志《外交政策》上發表了《軟實力》一文,并提出軟實力概念以來,“軟實力”研究得到各界學者的廣泛關注。在我國,軟實力理論研究已擴展到諸如管理學、經濟學等領域,并形成以國家、區域、省份、城市、企業、文化等為核心的軟實力理論研究及量化研究。目前,在各層面的軟實力研究中,檢索中國學術期刊網絡出版總庫結果發現,關于“文化軟實力”的文章探討數量居首位,這與我國政府大力推行文化發展戰略密不可分,尤其在十七屆六中全會上確定了“文化興國”戰略目標以及“十二五”規劃中提出的文化創新以及大力發展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為貫徹國家文化發展戰略,自2003年,陜西、河南、山東等省先后提出建設“文化強省”的戰略目標,而青島、武漢、無錫、清遠、梅州、合肥、天津、禹城等多個城市也先后提出建設“文化強市”的戰略目標,文化發展戰略已成為牽動我國未來發展的重大戰略。目前,學術界對于文化軟實力的概念、構成要素、指標體系和評價方案等核心問題的研究多為質的分析,少有完整的指標體系和評價方案,有鑒于此,本文以河北省11個城市文化軟實力研究為例,從指標體系構建到應用,說明秦皇島市文化軟實力發展在河北省各城市中所處現狀,從中發現問題并提出相應對策。
一、城市文化軟實力界定
約瑟夫·奈提出“軟實力”概念后,相繼推出軟實力的構成要素,并對文化力加以界定,他認為,“文化力本身就是軟實力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是指在經濟活動中所產生和蘊含的、推動經濟文化緊密結合和協調發展的、以人為主體、通過人的活動所體現出來的精神和物質力的綜合結合力。”
國內學者對文化軟實力亦有不同闡述,如:胡建認為:“文化力包括文化競爭力、文化投射力和文化信力。”
魏恩政認為:“文化軟實力是指該國的傳統文化、價值觀念、意識形態等文化因素對內發揮的凝聚力、動員力、精神動力和對外產生的滲透力、吸引力和說服力。”
方志認為:“文化軟實力由內在核心與外在形式構成。內在核心是指精神文化,如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外在形式主要表現為物態文化,如文化產業等。”
綜合上述觀點可以認為,文化軟實力屬于軟實力的一部分,文化構成軟實力發展的核心。基于概念的本源,結合約瑟夫·奈以及國內學者的觀點,“文化軟實力”的概念是由“國家軟實力”衍生的概念,借鑒馬慶國等學者的“國家軟實力到區域軟實力投射模型”,描述“文化軟實力概念投射模型”。本文將城市文化軟實力定義為:城市文化軟實力是指城市建立在文化精神、文化素質、文化設施、文化資源和文化宣傳等非物質要素基礎上,體現城市文化精神的凝聚力、人力素質的發展力、文化設施的服務力、文化資源的吸引力、城市形象的傳播力等文化力量的總和,這些非物質力量對城市內部居民產生認同感,對城市外部區域產生影響力和感召力,這些力量相互促進,相互影響,提升城市的社會、經濟、文化的發展品位,引領并帶動提高城市競爭力。
二、城市文化軟實力構成要素
由文化軟實力概念投射模型圖可以看出,城市文化軟實力是由若干子系統構成的有機整體。城市文化軟實力的資源層由文化凝聚力、文化發展力、文化服務力、文化吸引力、文化傳播力五個子系統構成。
1.文化凝聚力
文化凝聚力體現在城市文化精神和城市文化意識兩個方面。城市文化精神是城市人文歷史遺留和精神傳承的集中體現,是特定地域環境里生產生活的人們,通過千百年的文化積淀和強化所形成的地域特有的文化特質,它們傳承至今已融匯到當地城市居民的血脈中,維系著居民對城市強烈的認同感和民族凝聚力。
2.文化發展力
文化發展力體現在教育投入、人力素質和科技創新三個方面。城市教育投入決定著城市教育的普及程度和人力發展的規模與素質,而人力素質決定著城市發展的文明程度、政策的推行、社會和諧的創建,是提高城市競爭力的強大智力支撐和動力源泉。科技創新決定著城市的競爭優勢。三者決定一個城市整體文化素質的高低以及對城市社會的貢獻力。
3.文化服務力
文化服務力體現在文化設施及文化從業者數量。文化服務為城市內部市民提供最基本的文化需求供給,決定著市民的文化層次、修養和文化生活品質。文化從業者創造大量的文化產品,展示著一個城市文化水準的高度,它們決定著城市文化產業的走向,并在一定程度上為城市吸引著大量的人才、資金等的流入,決定著城市在發展中的競爭優勢。
4.文化吸引力
文化吸引力體現在歷史文化、文化資源及旅游收入三個方面。城市的歷史文化與文化資源作為同屬歷史遺留系統的不同存在形式,對城市內部市民影響深遠,他們以此為榮耀,并對城市產生強烈的認同感;對外部區域而言,這些資源有著強大的吸引力,有著不同地域文化及地域景觀,又決定著城市旅游業的發展,旅游者數量及旅游收入是衡量一個地區旅游資源豐富程度的標志。
5.文化傳播力
文化傳播力體現在城市定位、城市宣傳及城市知名度三個方面。城市定位是城市文化品位在城市建筑景觀、城市資源開發等方面的集中呈現,決定著外部城市居民對該城市的感受度及環境舒適度的認可。
三、城市文化軟實力評價指標體系
根據上文提出的文化軟實力概念和構成要素,本文構建了一個由5個一級指標、13個二級指標和31個三級指標的城市文化軟實力指標體系,如表1所示。
本文上述指標體系構建中,指標選取遵循如下原則:(1)全面性。選取指標時,本文盡量考慮到指標能全面覆蓋各評價要素,盡可能不出現遺漏,才能保證評價結果不出現偏差。(2)明確性。從評價各要素出發,選取指標應具有代表性,能充分反映各要素本質特征。(3)客觀性。各項指標數據的選取,以公開發表的客觀信息為依據,能保證評價結果的準確性。
四、實證分析
1.樣本數據來源
本文針對河北省11個城市文化軟實力基礎數據為例進行綜合評價,各指標數據來源于《中國統計年鑒2011》《河北省統計年鑒》和《中國城市競爭力年鑒2011》等。
2.評價方法
本文采用的評價方法為功效系數法和變異系數法。首先,將三級指標的原始數據進行標準化處理;然后利用功效系數法得出每個評價指標的功效得分,運用變異系數法得出每個評價指標的權重;最后,將每個評價指標的功效得分與每個指標的權重加權算數平均,計算出每個城市的文化軟實力分項得分及總分并排名,因篇幅有限,數據從略,如表2所示得分。
從表2的分項得分及文化軟實力總得分及排名可以看出:
(1)秦皇島市文化凝聚力排名第五位,前四位分別是邢臺、滄州、保定、石家莊。文化凝聚力體現在文化精神的傳承及城市市民的意識,市政府應以秦皇島市歷史文化及獨特的地域文化為切入點,挖掘秦皇島市人文精神,加強人文精神的建設及推廣,增強秦皇島市市民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2)秦皇島市文化發展力排名第四位,居前三位的是石家莊、保定、廊坊。文化發展力體現了城市人力素質、教育投入及科技創新,秦皇島市雖擁有較多的旅游資源和舒適的氣候條件,然而在大學規模及學生數量方面較石家莊、保定、廊坊相差甚遠,致使文化發展力相對薄弱,人口素質的提升需要教育人力和設施的大力投入,需要漫長的時間積累。
(3)秦皇島市文化服務力排名第二位,僅次于廊坊。文化服務力體現在文化設施及文化行業從業者數量,從得分及排名看,文化服務力仍有提升空間。秦皇島市應根據現階段行業產業的轉型期,抓住機遇,大力發展文化產業,優化傳統文化事業機構。
(4)秦皇島市文化吸引力排名第一位。文化吸引力體現著城市的歷史文化、文化資源及旅游收入三個方面,因秦皇島市得天獨厚的資源條件及歷史古跡,吸引大量的國內外旅游者前來避暑及觀光,致使其在吸引力方面,擁有著較好的競爭優勢。
(5)秦皇島市文化傳播力排名第三位,僅次于石家莊和唐山。秦皇島市應加強文化的宣傳與推廣工作,轉變傳播理念,改良傳播渠道,圍繞秦皇島市城市定位、城市特色、城市景觀,制作符合國際品位的傳播內容,通過整合營銷傳播方式,整合秦皇島市內外部資源,有計劃、有步驟的將秦皇島人文、歷史、自然景觀、民俗風情等代表著城市文化的優秀軟資源呈現出來,提高城市的知名度。
從秦皇島市文化軟實力總體情況看,在河北省11個城市中,秦皇島市文化軟實力總得分排名第二位,僅次于石家莊。文化軟實力建設是一個系統且復雜的漫長建設過程,并需要不斷的文化積淀,秦皇島市實現“文化立市”的進程中,需要保持文化吸引力的競爭優勢,積極挖掘城市文化內涵,建設特色的文化精神,大力發展文化產業和文化事業,轉變傳統的傳播理念,打造屬于秦皇島市特有的整合營銷傳播方式,將秦皇島市建設成一道真正亮麗的風景線展現給世人。
參考文獻:
[1]Nye J.Think Again:Soft Power.Foreign Policy,2006(2)
篇7
關鍵詞:社會轉型;企業管理;創新;概念模型;研究
所謂社會轉型期,主要是指由傳統的計劃經濟模式轉變成現代的市場經濟發展模式,社會經濟轉型的不斷深化促使了企業管理的不斷改革與轉變,在這一時期管理創新成為企業在市場經濟競爭中占據有利位置的基礎,這主要是源于企業發展戰略目標、管理機制以及人力資源管理等因素的需要。在當前的形勢下,加強對企業管理創新及其管理模型研究,具有非常重大的現實意義。
1、企業管理創新及其理念
企業管理創新與傳統管理模式和方法具有本質上的區別,它主要是指企業以自身經濟發展條件和實際生產經營需求為基礎,在當前企業管理制度背景下創建的一種科學化、規范化管理模式,實質上它是一種理念上的創新。一般而言,企業管理創新主要分為三大類內容,即文化創新、制度創新以及機制創新,進而又可以細化為理念創新、管理模式創新、組織結構創新、運作過程創新以及相關制度方式方法上的創新等。對于企業管理創新而言,它主要融合了決策層、操作層和執行層的共同創新,其核心在于制度上的創新。
自上世紀七十年代開始,國外企業管理創新理論的相關代表人士就提出了雙重核心的管理創新理念,將管理創新與技術創新作為企業整體創新的重要方式和內容。同時,還提出了企業管理創新模式,將管理人員的組織學習能力作為企業最重要的市場競爭優勢和企業發展的基礎。國內最早提出管理創新概念的是芮明杰,他在《超越一流的智慧——現代企業管理的創新》一文中提出,企業管理創新實質上就是一種科學有效的資源管理和利用模式,不僅是對資源整合及利用的全方位管理,而且也是具體資源利用和目標整合的細節管理。實踐中,為了能夠有效地建立一種全新的、科學的企業管理創新模型,首先應當清楚地認識到影響企業管理創新的重要要素。管理組織人員是企業管理創新機制改革的本體;企業發展的客觀需求及其內外環境的不斷變化成為企業管理創新的主要動機來源;企業管理創新是企業發展的基本目標;資源整合及其利用是企業管理創新機制改革的間接目的;企業管理創新是企業管理長期堅持的活動。基于此我們可以看到,所謂企業管理創新實質上就是企業管理人員對全部參與者的影響能力,同時還包括調動企業工作人員積極性與執行力,從而更好的實現其管理目標。
2、社會轉型背景下的企業管理創新可能性
第一,加強企業管理中的人性認識,并對其進行不斷的創新。從實踐來看,不管是管理人員還是被管理人員,都是廣大社會群體中的一員,因此企業管理人員在實際管理過程中通常會以人性論為基礎,對如何使管理工作有效地滿足人性之需求。在企業管理過程中,若該種人性化管理模式能夠有效地實現理想目標,則管理人員就應當在這一基礎之上對其進行強化與完善。若是不能滿足以上需求,則管理人員應當對人性關系進行全面的探索,從中找到不合理的因素和不利影響,在此基礎上再探究新的、人性化的企業管理模式。在人性與管理相協調的過程中,將會促進管理實效與人際關系更加的和諧,對推動企業管理模式創新具有非常重大作用。一般而言,人性化管理創新理論關注的是人性之需求,對當前社會轉型背景條件下的人性發展及其變化也是一種客觀的反映,因此,基于人性化的思考,管理模式創新將成為順應管理理念和管理邏輯要求的有效管理模式。
第二,將把轉型背景條件下的現代社會文化應用于管理實踐中去。一般而言,社會文化既包括存在于當前社會經濟發展各個方面的文化內容,又將管理納入到了社會文化的范疇。在企業管理過程中,社會文化的注入實際上就是管理與社會文化的相互制約與相互融合。根據西方管理模式之特點,企業管理人員應當很早就對企業管理和社會文化之間的關系加強注意,而且多數企業管理中通常都會有本企業的精神文化始終貫穿在企業管理過程之中。企業精神文化,實質上就是企業發展的內在精神動力源泉,實踐中只有對企業進而全面的資源調整與生產勞動關系改善,才能使企業獲得更多的經濟效益。因此,可以將其作為企業管理內涵的重要組成部分,并對當前的資本市場文化進行統一,以此為契機來加強企業管理與企業文化之間的關系。作為價值觀與制度的融合,管理創新成為社會文化發展過程中的主要因素影響因素。在企業管理過程中,管理人員自身的價值觀念認可及其自治是企業可持續發展的關鍵,同時也是企業管理工作的基礎。
第三,社會經濟與企業管理轉型實際上是同一的。當社會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時,社會形態就會隨著而改變,即社會來使發展轉型。企業管理轉型,實際上就是管理過程中的主體、客體、行為、組織以及具體的管理方式改變與完善。一般而言,社會形態主要是由社會生產力、生產關系和經濟發展水平共同決定的,生產關系又決定著當前我國社會經濟發展的基礎形式與特征,對上層建筑會有非常大的影響。企業管理創新,實際上就是管理精神和文化的一種創新,管理文化滯后必然對管理創新造成消極的影響;相反,社會轉型會對精神文化帶來新的發展契機,為企業管理創新創造新的條件。企業管理創新,通常是建立在企業管理思想創新基礎之上的,社會形態的轉變通常會帶動思想認識的進步,使企業管理人員的管理思想變得多元化、合理化和規范化。
3、企業管理創新概念模型
在加強企業管理創新的同時,提出了企業管理創新的概念,這一概念最早出現的意義在于對現有資源進行科學合理的分配,對當前生產經營模式進行優勝劣汰式的選擇與應用。對于企業管理創新問題進行研究,實際上是一項非常科學的管理研究課題,對管理創新概念模型做出正確的選擇與建立成為該項研究工作的基礎與核心。從實踐來看,當前企業管理創新概念研究主要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即概念模型的提出與管理情景的發掘。隨著社會經濟的飛速發展,企業的生存發展離不開交易費用的降低與經濟效應的創新。雖然看上去企業的生存發展與企業的管理創新沒有必然的聯系,但是企業管理模式是在不斷的轉變過程中改進的,它是一個動態完善的過程。近年來,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 企業管理工作變得非常復雜,企業管理也隨之變成了一種職業。在該種模式條件下,一定要實現技術與管理上的不斷創新,將管理理念有效地運用到企業制度和文化機制之中。在當前的新社會背景條件下,企業管理創新通常會涉及到諸多方面的內容,但只有根據市場發展之需要進行管理創新,才能實現管理創新效益的最大化。
從本質上來講,企業管理創新實質上就是對當前企業現有的各種資源進行優化與整合,從而提高其利用效率,尤其是企業目標與管理過程的不斷優化。一般而言,管理創新主要由以下情況構成:新管理理念的產生與應用;管理機構的創新與新管理理念的適應;新型管理模式的配套適用以及企業內部各項機制的改變與完善。所謂管理創新,就是通過人為的油畫布置使企業管理系統中各項工作更加的協調,提高其積極性,以促進企業管理目標的有效實現。通常情況下,管理創新主要是指手段、任務以及目標上的創新,一個合理的可供選擇的管理創新概念模型應當包括創新基礎、手段的創新、任務的創新以及管理目創新等內容,其中創新基礎又可以分為管理基本形式分析、思想出發點分析以及人性論分析等幾個方面的內容。
首先,這種管理創新概念模型應當遵循傳統理性。所謂理性,主要是指人的各種行為所蘊含的能力及其所遵循的準則,而傳統理性則是利用傳統作為詮釋各種事物及其發展模式的道理或者根據。根據傳統理性的要求,以人治人的管理;理念與人性本善的人性論及其內在的邏輯關系,促使管理創新概念模型的形成。這一概念模型的提出,無論是普通的管理普適性要求、社會轉型背景條件下的管理特色性確立,還是將該種要求歸結于四個要求,其本身均帶有非常強的經驗論特色。
其次,根據經驗方法獲得的管理創新概念模型。從形式上看,雖然該種模型源于傳統理性,但是應當清醒地認識到,只有讓這種傳統理性與當前的實用性理性要求有機地結合在一起,才能使企業獲得真正的理性認同。在當前社會轉型背景條件下,企業管理創新概念模型實際上就是在對管理時空的連續性承認基礎上形成的,它是根據管理活動的普適性、特色性要求確定下來的,而這兩種要求都是根據經驗分析所得,同時也是對傳統理性的一種客觀反映。社會轉型背景下,傳統理性似乎逐漸失去了其原本合理的原始屬性,企業管理創新概念模型的實際應用也將成為實用理性的有效支撐,管理創新概念模型在實際使用過程中應當被不斷地證明實用理性的科學性,才能認為該種模型確實具有實用價值的真理性與規范性。以上僅是對概念模型的理論分析,實踐中仍需通過對企業管理創新的實際應用對其進行驗證。社會轉型時代,企業管理創新概念模型的發掘,實際上就是傳統理性和實用理性共融的方法論選擇問題。
再次,將企業管理創新概念模型應用于企業管理創新實踐之中,若企業管理創新實踐與創新模型內容相一致,則應當認為企業管理創新概念模型的實用性。針對這一問題,通常我們可以認為管理創新概念模型已經對企業具備了建構管理創新模式的真理性與實用性;同時,也可以按照管理創新概念模型的四個基本維度對企業管理創新屬性進行深挖掘。從而找到企業建立在管理創新概念模型基礎之上的有效模式。實踐中我們可以看到,若企業管理創新與概念模型的內容不相符,則企業概念模型及其管理之間也是不相貼合的,那么再繼續使用這一概念模型將難以確立企業管理創模式。在這種條件下,管理創新概念模型對企業管理創新模式的發掘已不再具有實用性,此時最重要的就是要改進或選擇其他的管理概念模型,并對其進行驗證。
結語:總而言之,社會轉型背景條件下管理創新是企業生存發展的基礎與前提,企業只有在管理創新的基礎上才能實現自身的整體創新。因此,應當不斷地加強對管理創新概念模型的研究,并將其科學合理地運用到企業管理創新實踐之中,才能增強企業的核心競爭力,才能促進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1]杜洪林.基于社會轉型背景下的企業管理創新概念模型研究[J].中國經貿,2012(18).
[2]孟胡勛.社會轉型背景下企業管理創新概念模型研究[J].管理觀察,2012(27).
[3]陸園園 薛鐳 .社會轉型背景下企業管理創新概念模型研究[J].科技進步與對策,2009(19).
[4]盧國源.社會轉型背景下企業管理創新概念模型分析[J].大觀周刊,2012(12).
篇8
關鍵詞:文化遺產;自然遺產;文化財產;《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國際法
中圖分類號:D92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3-291X(2010)01-0117-02
1972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通過的《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在國際法律文件中首次確立了文化遺產這一概念。以后有關的文化遺產保護的國際法律文件又擴展了文化遺產概念的內涵。本文旨在通過對于文化遺產國際法保護文件的分析,辨明文化遺產的內涵及其與相關概念之間的關系,這將有助于我們對于文化遺產國際法保護的理解和認識。
一、文化遺產概念的確立與發展
《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在國際法律文件中首次確立了文化遺產這一概念,它將文化遺產定義為:“文物:從歷史、藝術或科學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價值的建筑物、碑雕和碑畫、具有考古性質成分或結構、銘文、窟洞以及聯合體;建筑群:從歷史、藝術或科學角度看在建筑式樣、分布均勻或與環境景色結合方面具有突出的普遍價值的單立或連接的建筑群;遺址:從歷史、審美、人種學或人類學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價值的人類工程或自然與人聯合工程以及考古地址等地方。”可見,《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所確立的文化遺產概念的內涵包括文物、建筑群、遺址等有形的物質文化遺產。
隨著國際社會對于文化遺產認識的加深,文化遺產的概念不斷發展。其中《實施世界遺產公約的操作指南》、《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等國際法律文件大大地發展了文化遺產概念,擴大了文化遺產的內涵。
(一)《實施世界遺產公約的操作指南》與文化遺產概念的發展
《實施世界遺產公約的操作指南》是《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的補充性文件,它規定了世界文化遺產入選標準。1975年,世界遺產委員會首次頒布了《實施世界遺產公約的操作指南》,規定了收錄《世界遺產名目》中的世界文化遺產的六條標準;1994年,世界遺產委員會又頒布了新的《實施世界遺產公約的操作指南》,對于原來的世界文化遺產入選標準進行修改,制定了六條新的世界文化遺產入選標準。在1975年操作指南的六條標準中,第1條強調藝術成就,第2條強調重大影響,第3條強調的是文明或傳統的見證,第4條注重的是建筑上的范例,第5條的中心是關于人類的居住文明,第六條是強調與具有普遍重要意義的事件、生活傳統、信仰、文學藝術作品有著直接或明顯的聯系。1994年操作指南的新的六條標準對于1975年的六條標準做了較大的修改,擴大了文化遺產概念的內涵。1994年操作指南的新的六條標準的主要變化如下:
1.1994年操作指南的標準中新增 “技術類”遺產。1975年標準沒有規定“技術類”遺產,1994年第4條標準中新增加了“技術類”遺產,規定文化遺產“可作為一種建筑或建筑群或技術或景觀的最具代表性的實例”。“技術類”遺產的增加,目的在于反映工業革命以來特別是20世紀科技革命的人類歷史,同時表明了文化遺產逐步脫離了“藝術性文化遺產”觀念,反映了人們對人類非藝術性創作活動的重視。可見,1975年標準沒有規定“技術類”遺產,忽視了對于對非藝術性人類活動成果的關注。1994年標準關于“技術類”遺產的規定,正好彌補了這一缺陷,擴大了文化遺產的范圍[1]。
2.1994年操作指南的標準中新增“現存文化”的保護要求。1975年的各條標準都指向某個過去的歷史階段和文明,體現出一種紀念性的文化遺產觀念。1994標準第3條中加入了“現存文化”二字,入選的文化遺產應“能對現存的或是已經消逝的某個文明或文化傳統提供一種獨特或至少是特殊的見證”。 1994年標準中“現存文化”的加入明確地表明:文化遺產不僅包括紀念性文化殘留物,而且也包括活生生的文化物證。
綜上所述,文化遺產入選標準的變化,反映了文化遺產概念的不斷擴展。
(二)《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與文化遺產概念的發展
《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通過之前的文化遺產指的是有形的物質文化遺產,不包括無形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因此被稱之為狹義的文化遺產。2003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通過了《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確立了非物質文化遺產這一概念。根據公約第2條的規定。非物質文化遺產即無形文化載體,“是指被各群體、團體、有時為個人視為其文化遺產的各種實踐、表演、表現形式、知識和技能及其有關的工具、實物、工藝品和文化場所。”一般而言,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范圍包括:(1)口頭傳說和表述。(2)表演藝術。(3)社會風俗、禮儀、節慶。(4)傳統的手工藝技能和文化創造形式。(5)與上述表現形式相關的文化空間。可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確立,使得文化遺產的內涵大大擴展,標志著文化遺產概念的重大發展。
二、文化遺產與自然遺產的關系
與文化遺產相似的概念是自然遺產。1972年《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第2條將自然遺產定義為:“從審美或科學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價值的由物質和生物結構或這類結構群組成的自然面貌;從科學或保護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價值的地質和自然地理結構以及明確劃為受威脅的動物和植物生境區;從科學、保護或自然美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價值的天然名勝或明確劃分的自然區域。”
從定義上看,自然遺產與文化遺產的差異比較大。首先,自然遺產由自然界的長期演變形成,而文化遺產則是由于人類活動所形成的。其次,自然遺產包括自然面貌、自然區域、動物和植物生境區等自然地域,而文化遺產包括文物、建筑群、遺址等,只有遺址與地域相關。
其實,自然遺產與文化遺產的聯系也是比較緊密的[2]。其一,從理論上講,自然和人文環境之間的界線往往是模糊的。如果不考慮文化因素,圣神的自然遺址、文化景觀就不能被理解,因為文化在過去形成了它們并在今天繼續形成它們。這促使國際知名的環境法學者在更廣泛的意義上將“環境”重新定義為某些事物,這些事物包括:人類生活、健康、社會幸福;動物群、植物群以及生態系統的其他組成部分;景觀和文化遺產;自然資源。其二,從實踐上講,自然遺產與文化遺產及其保護往往是結合的。在歐洲,人們已經在許多風景區密集居住好幾百年了,這導致了很多風景在很大程度上是人造的。人與自然相互作用的密切關系已導致了整個歐洲自然風光與豐富的人文資源重疊區域的出現。在歐洲,保護自然其實經常與保護文化遺產交織在一起。實際上,許多國家已開始建立一種新的保護區,被稱為生物圈保護區。教科文組織創造了生物圈保護區這一概念作為保護陸地和海洋生物圈的一種方式。“生物圈保護區”這一術語是指盡可能使自然資源保護和可持續利用相結合的一個甚至更多的被保護區域及其周圍區域。根據教科文組織的標準,“生物圈保護區”必須具有文化和生態意義。因此,在理論和實踐上,將人文與自然環境截然分開的傳統觀念已經為反映二者協調的、相互依賴的觀念所代替。
豐富的自然和文化遺產地區大量存在。在現有的文化遺產和環境保護文獻中,它們通常被稱為“風景”區或“文化景觀”區。美國哈佛學院將“文化景觀”定義為人們已創造、使用、改良或保護的區域,它包括歷史園林、城市公園、保護區、或鄰近農場和森林。文化景觀這一概念體現了人們努力保護它們創造或影響的地理區域。文化景觀這一概念對于理解人類怎樣形成周圍的環境以及人類改良的環境進而怎樣影響人類文化、感情、智力、精神的發展具有至關重要意義。
三、文化遺產與文化財產的關系
與文化遺產相似的另一重要概念是文化財產。從有關文化財產保護的國際法律文件看,文化財產通常是指藝術品。1954年《武裝沖突情況下保護文化財產公約》在國際法律文件中正式確立了文化財產這一概念,1970年《關于禁止和防止非法進出口文化財產和非法轉讓其所有權的方法的公約》進一步明確了文化財產這一概念,加強了對于文化財產的保護。
文化財產與文化遺產既相聯系又相區別。這兩個概念的聯系表現為:其一,二者的含義相似。基本含義都是指具有重要歷史、文學、藝術或科學價值的財產。其二,文化遺產由文化財產發展而來。其三,文化財產屬于文化遺產的組成部分。1954年《武裝沖突情況下保護文化財產公約》將文化財產定義為“對于文化遺產具有重要價值的可移動或不可移動的財產”。可見,文化財產是文化遺產的一部分。文化財產與文化遺產這兩概念的區別表現為:其一,二者是否體現社會共享性不同。文化財產這一概念沒有體現社會共享性。而文化遺產這一概念體現了文化遺產的社會共享性。其二,二者的屬性不同。文化財產具有財產權屬性,而文化遺產這則具有文化權、財產權、知識產權等多種屬性。其三,二者的范圍不同。文化遺產不僅包括有形的物質文化遺產,還包括無形的非物質文化遺產。而文化財產僅僅是指有形的物質文化遺產[3]。
總之,把握文化遺產的內涵和特性,對于理解和認識文化遺產國際法保護的發展和特性具有重要意義。文化遺產的鮮明特性,表現了文化遺產國際法保護的必要性;文化遺產概念內涵的擴展,表明了文化遺產國際法保護范圍不斷擴大,力度不斷加強。
參考文獻:
[1]廖菲. “文化遺產” 概念發展研究[D].上海:上海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5:26.
篇9
當代藝術和觀念藝術的概念和起源
一、當代藝術的概念和起源
關于當代藝術通常有兩種說法,一是指目前這個時代正在實踐中的藝術風格,另外一個是指從1960年后期開始到現在21世紀的藝術。當代藝術伴隨我們現在生活的種種藝術活動,如電影、音樂會、油畫、國畫展覽等,更有圍繞我們日常作息的設計活動。“當代藝術”所體現的不僅有“現代性”,還有藝術家基于今日社會生活感受的“當代性”,面對今天的文化環境、當今現實,其作品就必然反映出今天的時代特征。
二、當代觀念藝術的概念和起源
關于觀念藝術的起源和概念根據藝術史書記載,最早起源于1961年由美國音樂家弗林特首先提出。后來有不少藝術家都描述了觀念藝術,認為真正的藝術作品并不是由藝術家創造成的物質形態,而是作者的概念或觀念的組合。因此,照片、教科書、地圖、圖表、錄音帶、錄相乃至藝術家的身體都被用作觀念藝術的傳達媒介,主要在表現觀念形成、發展及變異的過程。
觀念藝術在當代藝術中的價值
一、沖破當代藝術的瓶頸
從當代藝術和現實嚴重脫節的角度來看觀念藝術的價值,可以看到90年代以來,當代藝術支離破碎的形式極力表現出逃避的姿態,對社會和人類存在問題的麻木不仁成為當代藝術的通病。觀念藝術正是在這種背景下建立起自己思考的模式。對藝術思維功能的重建,使一系列關于當代社會問題的思想主題呈現出來,同時也包括藝術本身的思考。
二、觀念藝術擴充了藝術表現的空間
觀念藝術將藝術從傳統枷鎖中解放出來,強調觀眾的參與、打破了藝術和非藝術之間的界限,從而拓展了藝術表現的空間。觀念藝術家認為藝術作品觀念只有傳達到觀眾的心靈才是成功的藝術;只有經過觀眾參與之后所形成的觀念才是完整的觀念。創作者從某種意義上說是觀眾參與活動的組織者。?三、觀念藝術成為中國與世界當代藝術溝通的橋梁觀念藝術已經成為中國先鋒藝術的當代化和國際化轉換的重要催化劑。觀念藝術正是通過藝術裝飾或者行為模式來表達理念和思想,也符合了國際藝術的口味,成為中國當代藝術和世界藝術的溝通的橋梁。
當代觀念藝術的表達方式
一、當代觀念藝術的表達方式的種類
當代觀念藝術的表達方式主要有三種:挪用方式、篡改置換式、轉化再造式。挪用方式是觀念藝術最早、最簡單、最直接的表達觀念的藝術方式。杜尚的《噴泉》開啟了此方法并被藝術家們沿用至今。被挪用的物質在這里往往具有某種象征或比喻的功能,如同符號工具來傳達文化、政治、時間上的對立關系的觀念。篡改置換指通過剪貼、變體、涂抹、組合等手段對選用的形式資源在外形、材料上進行改變和調換,使新形式既保留原資源的某些特征又與原資源保持一定的變異性。轉化再造式是指將傳統資源熟練掌握并融入新的創作之中,在新作品中不再出現照搬或修改原材料的情況,而是真正在形式語言的角度創新。并且把這些資源作為一種形式表現方式,形成個人風格。在運用轉化再造方式的作品中,傳統資源是一種文化與經驗的積淀和暗藏的推動力,是潛藏的意識而不單是表象的圖式。如的《析世鑒——天書》、《新中英文書法入門》,谷文達的《聯合國》等。
篇10
[關鍵詞]農業文化遺產;旅游資源;資源特征
[中圖分類號]F5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2-5006(2010)10-0057-07
農業文化遺產(Agricultliral Heritage systems)是一種新的遺產類型,其概念源自聯合國糧農組織2002年啟動的“全球重要農業文化遺產(Globally Important Agricultural Heritage systems)”項目。按照糧農組織的定義,全球重要農業文化遺產是“農村與其所處環境長期協同進化和動態適應下所形成的獨特的土地利用系統和農業景觀,這種系統與景觀具有豐富的生物多樣性,而且可以滿足當地社會經濟與文化發展的需要,有利于促進區域可持續發展”。目前,關于農業文化遺產的概念還存在一些爭議。關于概念問題爭論的主要焦點在于對“Agricultural Heritage Systems”和“GlobaUy Important Indigenous Agricultural Heritage System”的譯法,集中在是否要將“文化”一詞加入概念中和是否要將“系統”一詞去掉的問題上。在現階段的研究中,筆者暫且仍然將其稱為“農業文化遺產”和“全球重要農業文化遺產”。
國內外在鄉村旅游、農業旅游、休閑農業、觀光農業等方面已經取得了豐碩的研究成果,這些研究為農業文化遺產旅游研究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從概念和特點來看,農業文化遺產旅游不同于鄉村旅游、農業旅游等旅游形式,更不同于目前盛行的農家樂旅游。農業文化遺產旅游的核心是“遺產”,是旅游者前往農業文化遺產地進行體驗、學習和了解農業文化遺產的旅游活動,屬于文化旅游的范疇,其重要功能是確立遺產地的文化身份。而鄉村旅游、農業旅游等本質上來講還是大眾旅游,主要目的是休閑娛樂,二者存在本質區別。按照農業文化遺產保護的要求,有效管理的旅游發展應該成為農業文化遺產保護的有效手段,從而充分發揮旅游在遺產保護、教育、文化、科研以及經濟方面的功能。對于農業文化遺產旅游來講,農業生產、知識、經驗、技藝和農業生物多樣性等都是必不可少的旅游元素,農民不僅是旅游活動的主體,同時也是珍貴的旅游資源。學習、了解和尊重傳統的農業生產和生活是農業文化遺產旅游者所追求的核心體驗。了解農業文化遺產所具有的旅游資源特征對于識別和區分農業文化遺產旅游以及合理進行資源開發和目的地管理具有重要意義。根據研究,農業文化遺產作為一種旅游資源具有遺產類型特色明顯、脆弱性高和敏感性強、分布范圍廣、可參與性強和復合性強等特征。
1 遺產類型特色明顯
1.1 一種活態遺產
農業文化遺產最大的特點在于它是一種活態遺產。整個農業系統中必須有農民的參與才能構成農業文化遺產,而同時農業系統又是社會經濟生活的一部分,隨歷史的發展而不斷變化。農民是農業文化遺產的重要組成部分,他們不僅是農業文化遺產重要的保護者,同時也是農業文化遺產保護的主體之一”…。農民生活在農業文化遺產系統中,并不意味著他們的生活方式就要保持原始狀態,不能隨時展。農業文化遺產保護傳統農業系統的精華,同時也保護這些系統的演化過程。因此,農業文化遺產體現出一種動態變化性。
由于農業文化遺產是一種活態遺產,是農業社區與其所處環境協調進化和適應的結果,因此,不能像保護城市建筑遺產那樣將其進行封閉保護,否則只能造成農業文化遺產的破壞和農業文化遺產地的持續貧窮。農業文化遺產要采用一種動態保護和適應性管理的方式,也就是說,要“在發展中進行保護”,因地制宜地保護和管理農業文化遺產。農業文化遺產地的保護要保證遺產地的農民能夠不斷從農業文化遺產保護中獲得經濟、生態和社會效益,這樣他們才能愿意參與到農業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中。也就是說,多方參與,尤其是社區參與機制的建立,在農業文化遺產的保護中占有重要地位。
1.2 區別于一般的農業遺產
農業文化遺產和一般的農業遺產存在一定區別。國際上關于農業遺產的論述最早出現于普林特斯(Prentice)對遺產的分類,將農業遺產界定為農場、農業博物館、葡萄園以及捕魚、采礦等農事活動。其實,我國從20世紀四五十年代就成立了中國農業遺產研究室,研究內容側重于中國農業史的綜合研究、傳統農業發展的動力機制與制約因素研究、近現代農業史研究,以及農業歷史文獻研究與整理等方面。石聲漢先生認為,我國的農業遺產概念比較寬泛,包括具體實物和技術方法兩大部門,古農具、古農書、古農諺等都屬于農業遺產的范疇。
目前,很多學者都認為“農業文化遺產”只是“農業遺產”的一部分,而且更強調對生物多樣性保護(全球重要農業文化遺產項目屬于全球環境基金中生物多樣性框架下的項目)具有重要意義的農業系統(system)或景觀(landscape),除一般意義上的農業文化和技術知識以外,還包括歷史悠久、結構合理的傳統農業景觀和農業生產系統。農業文化遺產突出強調農業景觀與農業系統這些至今仍在使用、也更有現實意義的農業文化遺產形式。
徐旺生等認為,從內容上講,農業文化遺產有狹義和廣義的區別,也可以將其分為物質的與非物質的、有形的和無形的農業文化遺產。廣義的農業文化遺產等同于一般的農業遺產,而狹義的農業文化遺產則更加強調農業生物多樣性和農業景觀,強調遺產的系統性。苑利同樣認為,農業文化遺產至少應該包括廣義和狹義兩個概念,但他認為狹義的農業文化遺產是指人類在歷史上創造并傳承保存至今的農耕生產經驗,如開荒的經驗、育種的經驗、播種的經驗、防止病蟲害的經驗、收割儲藏的經驗;而廣義的農業文化遺產則是人類在歷史上創造并傳承、保存至今的各種農業生產經驗和農業生活經驗。
1.3 區別于現有的世界遺產類型
1972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通過了《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確定了文化遺產、自然遺產和文化與自然雙遺產3種類型。隨著對遺產認識的不斷深入,1992年世界遺產委員會又提出了文化景觀的概念,它是“自然與人類的共同作品”,是“保證和維持生物多樣性的特定土地利用技術”。文化 景觀以其獨特的視角和選區范圍,不同于文化遺產,也不同于自然遺產,而是體現人類長期的生產、生活與大自然所達成的一種和諧與平衡。
從聯合國糧農組織提出的定義來看,全球重要農業文化遺產與世界遺產類型中的文化景觀十分相似,二者都強調對生物多樣性的保護,自然與人類生活的協同進化以及人類對自然環境的適應。事實上,很多已經被列為文化景觀的遺產地同時也是全球重要農業文化遺產的試點,如菲律賓的伊富高梯田系統。農業文化遺產對于保存具有全球重要意義的農業生物多樣性、維持可恢復生態系統和傳承高價值傳統知識與文化活動具有重要作用,它更強調人與環境共榮共存、可持續發展。從這個意義上來講,農業文化遺產更像是文化景觀的一部分,是關注農業的文化景觀。但同時,農業文化遺產和文化景觀又存在本質上的區別。文化景觀強調遺產的地域性,而農業文化遺產則更強調對某種傳統農業知識和農業技術的保護,對這些知識和技術的地域要求并不十分嚴格。
2 脆弱性高和敏感性強
生態脆弱性是指生態環境對外界干擾抵抗力弱,在擾后恢復能力低,容易由一種狀態轉變為另一種狀態,而且一經改變很難恢復到初始狀態的性質。而文化的敏感性則是指文化易受外來因素干擾。作為一種特殊的活態遺產和旅游資源類型,農業文化遺產既有脆弱性高、也有敏感性強的特點。
2.1 生態脆弱性
農業文化遺產本身具有豐富的生物多樣性,很多物種處于瀕臨滅絕的危險境地。同時,農業文化遺產大多分布在人口密度高的偏遠落后地區,這些地區的生態脆弱性一般都比較高”“。研究發現,農業文化遺產地浙田縣的人均生物承載力僅為全國平均水平的86.2%,同時也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目前僅能勉強維持生態平衡。生態脆弱性除了與生態環境的組成、結構、功能相關外,還與生態環境的處境密不可分,因為生態環境本身的結構特征只是導致生態脆弱的潛在條件,而將這些潛在條件激化為現實的則是人類活動的干擾。旅游對于農業文化遺產來講就是一種很強烈的人為干擾活動,如果管理不善,農業文化遺產地的旅游發展將非常容易破壞農業文化遺產以及農業文化遺產地的其他資源,大大增加本地的生態足跡,不僅無法成為農業文化遺產動態保護的手段,而且會產生嚴重的負面影響。
2.2 文化敏感性
很多農業文化遺產位于少數民族地區,如貴州的稻魚共生系統位于黔東南侗族自治州,云南的哈尼梯田位于紅河哈尼族和彝族自治州,而國外很多農業文化遺產也是由少數民族甚至處于殖民狀態下的農民所創造的,如非洲的很多農業文化遺產。這些地區具有很強的文化和政治的敏感性,這些地區旅游業開發不當很有可能就會引發社會文化沖突。因此,農業文化遺產地旅游的發展必須充分尊重當地的文化,盡量減少旅游對當地的文化涵化,減少對民族文化的沖擊。作為農業文化遺產動態保護的重要方式之一,旅游發展必須以農業文化遺產的保護為前提,對于農業文化遺產地自然和文化旅游資源的利用必須進行嚴格的管理,確保農業文化遺產地的可持續發展。
3 分布范圍廣
農業文化遺產分布廣泛,主要集中于發展中國家和相對較為落后的地區。目前,聯合國糧農組織已經評選出首批全球重要農業文化遺產試點,同時也開始考慮將更多的候選點納入保護范圍。從目前試點和候選點的分布情況來看,農業文化遺產資源的分布主要具有如下特點:
3.1 一般分布在人口密度較高的區域(地區)
從全球范圍來看,農業文化遺產大多分布在人口密度較高的地區。這些地區的基本特點是人多地少,人地關系相對緊張。以“稻魚共生系統”全球重要農業文化遺產所處的中國浙江省青田縣為例,全縣海拔50米以下的河谷僅占4.64%,山間盆地占0.05%,丘陵和山地占95.31%。在長期的歷史過程中,當地農民逐漸發展出一種充分利用當地農業生物多樣性、適應當地特定環境的農業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多年的傳承和發展證明了這種方式具有可持續性,而人地關系緊張則是這種生產方式產生的主要動因之一。
3.2 一般位于經濟發展相對欠發達或自然資源/氣候條件較為惡劣的地區
農業文化遺產一般位于經濟發展較為落后的地區,從全球范圍來看集中在非洲、南美洲和東南亞等地區。農業文化遺產地大多位置偏僻、生態系統脆弱、自然資源有限或氣候條件惡劣。為了生存,當地農民發展了復雜而具有創新性的土地利用和管理技術,由于這些地區人口密度較高,農民適應環境所發展出的可持續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就顯得彌足珍貴;由于經濟發展水平較低,這些地區還沒有受到大規模現代技術的影響,也沒有對資源進行過度利用。但現代化進程和全球的環境變遷也正迅速威脅著這些具有豐富的生物多樣性、農業多樣性和文化多樣性的傳統農業地區。
3.3 一般處于歷史較為悠久、土著居民定居歷史較為久遠的地區
農業文化遺產是人類長期適應環境的產物,是人類優秀傳統農業的杰出代表,其形成需要悠久的歷史。漫長的歷史發展過程中積淀的農業生產和生活經驗對人類未來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這也是全球重要農業文化遺產評選的重要標準。菲律賓的伊富高梯田農業系統擁有超過2000年的悠久歷史,中國的稻魚共生系統也同樣擁有2000多年的歷史。歷史悠久證明了當地居民對其所創造的農業系統的依賴,以及該農業系統與當地社會系統的有機結合。歷史孕育了農業文化遺產地燦爛的農業文化,同時也產生了與農業有關的生產和生活文明。
4 可參與性強
參與是一個社會學的概念。《社會進步與發展宣言》指出,公民參與是社會發展進程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參與程度的高低可以衡量人們對某一活動的積極和認可程度,廣泛的參與對旅游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墨菲(Murphy)在《旅游――一種社區的方法》(Tourim:A Community Approach)一書中認為,社區參與正是協調發展與保護矛盾的途徑。農業文化遺產的保護和旅游發展都離不開社區居民和廣大旅游者的積極參與。
4.1 當地社區參與
農業文化遺產是一種活態遺產,作為一種旅游資源具有很強的可參與性,最重要的一點就是當地社區的參與。作為農業文化遺產保護的主體,同時也是保護的對象,當地農業社區的居民掌握著農業文化遺產旅游資源開發和利用的主導權,離開了當地社區的參與,農業文化遺產就不復存在,更無法成為愉悅旅游者的資源。農村居民從事農事活動本身就是參與農業文化遺產旅游的重要形式,也是農業文化遺產旅游發展的根本。另外,他們也可以參與其他資源的利用,如參與食宿接待、制作旅游紀念品等。研究表明,農業文化遺產的居民參與對于農業文化遺產的旅游資源轉化利用具有重要意義。
4.2 旅游者參與
農業文化遺產作為一種旅游 資源可參與性強的另外一點表現在游客的活動上。傳統農業系統作為觀光資源的潛力并不太大,因為調查發現很少有游客對農業文化遺產本身的景觀感興趣,而往往對參與農事活動以及與此相關的旅游項目產生吸引。如在浙田,超過50%的游客對下田抓魚、了解稻魚共生系統農業生產的相關知識、參與與稻魚共生相關的民俗活動等感興趣。因此,農業文化遺產作為一種旅游資源進行開發時必須結合游客的需要,在不破壞農業文化遺產的基礎上設計參與性旅游活動,讓游客通過旅游活動的參與切實了解傳統農業的價值,同時避免了游客僅作為旅游地的觀眾而無法獲得真實的遺產旅游體驗。
5 復合性強
農業文化遺產是一類典型的社會一經濟一自然復合生態系統,更能體現出自然與文化的綜合作用,也更能協調保護與發展的關系。它集自然遺產、文化遺產與文化景觀的特點為一身,本身就是一類復合性遺產。而從旅游資源的角度來看,它集中了農業文化遺產資源與其他資源,結合了有形(物質)資源與無形(非物質)資源,通過資源整合充分發揮了農業文化遺產地的旅游吸引力。
5.1 農業文化遺產資源與其他旅游資源的復合
農業文化遺產地除了擁有豐富的農業文化遺產資源,同時還有很多其他類型的旅游資源,如山水風光、地方特色建筑、民俗節事、美食等自然和文化旅游資源,這些資源與農業文化遺產資源的有機結合可以大大增強農業文化遺產地的旅游吸引力。按照農業文化遺產旅游資源的主體一輔助資源分類體系,主體資源為農業文化遺產系統本身,如稻魚共生系統農業文化遺產地的主體資源為稻魚共生系統,而輔助資源則包括農業文化遺產地的各類自然和文化旅游資源,以青田縣為例,如奇云山、魚燈舞等。真正的農業文化遺產旅游中主體資源發揮主要的吸引作用,而其他資源則起到增強吸引和擴大旅游規模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