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學術論文范文10篇

時間:2024-05-11 11:4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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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學術論文

法學論文寫作要求

寫出一篇好的論文,作者的知識當然是必不可少了,除了根本的對文章語言的操作水平之外,作者首要的條件就是有該范疇滿足的知識和才干。那么寫好一篇好的法學論文應具備哪些條件呢?

1.充分了解法學學術界在自己的論文標題所含內容方面已有的效果。法學學術界已研討和爭辯的問題許多,對自己來說,應清楚地了解到自己研討的論文在法學學術界是否有人研討過?假如有人研討過,還應了解已獲得哪些效果?假如對此有爭辯,應了解各種觀念的觀點及論據是哪些?如此等等,不一而足。只要在了解上述情況的條件下才干斷定自己挑選研討什么新問題(即選題),才干不再研討前人現已研討過的問題,不再作重復的勞作甚至是無效的勞作。

2.充分把握與自己論文有關的首要材料。把握必要的材料是寫好法學學術論文的根底。所謂必要的材料,是指寫作論文所必不可少的材料。欲把握這些材料,首先應搜集與論文有關的一切材料,通過挑選,擇取首要材料,在寫作論文時對它們妥貼地加以使用。這是一項艱苦、細致的備料作業,有必要做好。不然,寫出的論文就短少堅實的根基,質量天然不高。

3.有充足的寫作時刻。寫作法學學術論文,從選題、搜集材料、編寫提綱到行文寫作、修正定稿等,需求許多、很長的時刻。關于法學學術論文的寫作時刻,且不說寫博士、碩士論文需求一至兩年,即使是寫一篇一萬字左右的法學學術論文,也有必要花費幾個月甚至一年的時刻。既想寫出高水平的法學學術論文,又想在十天半月之內一舉成功,即使是寫出來了,質量也不會高,其結果,必然是欲速則不達。這是由于,寫法學學術論文是一項長時間的、艱苦的科研活動,在很短的時刻內是無法獲得高質量的科研效果的。

4.有充分的寫作精力。寫作法學學術論文,既是一項艱苦的腦力勞作,又是一種創造性的思想活動。一旦寫作提綱定型,從行文開端,就有必要會集一段時刻,廢寢忘食地將論文趁熱打鐵。假如自己沒有充分的精力,是難以完成此任的。由此可見,充分的精力也是寫出高質量法學論文的一個重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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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論文在法學教育的用途思索

法學本科教育在我國的整個法學教育體系中處于基礎性的地位,擔負著培養社會主義經濟建設與民主法制建設高層次法律人才的任務,對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建設也產生著重大的影響,是關乎法學教育成敗的關鍵。自從2001年以來,中國法學本科教育的規模得到了巨大的發展。2001年,我國設置本科專業的高等院校有229所,這一數字到2005年急劇增加到559個,這還不包括本科院校下設獨立學院開辦的法學本科專業。截至2006年8月,共有620所高校設置了法學本科專業。在讀法學本科學生人數已達20多萬人,每年畢業的法學本科畢業生大約有三、四萬人,[1]且這種發展勢頭仍在延續。法學教育的跨越式發展,促進了對法學教育目標定位的討論。在2001年9月召開的《21世紀中國法學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研究》重大課題研討會上大家似乎形成了“共識”:中國大學法學教育本科階段的基本目標是為培養各級法律人才提供毛坯,只能是一種素質教育,而非專才教育;是一種通才教育,而非職業教育。[2]

要實行法學的素質化教育,法學學位論文的寫作訓練是檢驗這種教育成功與否的最好的標志。以下筆者從法學本科教育的培養目標、法學論文寫作的重要性和意義、法學論文的作用,以及如何完善我國現有的法學學位論文制度等方面入手探討法學學位論文在法學本科教育中的作用和地位。

一、法學本科教育的培養目標

綜觀我國高等法學本科教育的發展歷程,走過了一條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從弱到強、從常規發展到跨越式大發展的道路。在艱辛曲折的發展歷程中,法學本科教育為我國的法制建設培養了大批的法律人才,為國家的現代化建設做出了積極的貢獻。但傳統法學本科教育的培養模式單一,培養口徑過窄,培養目標趨向“專才”,而且在人才服務方面僅僅定位于法律實務部門。當然,單一的專業性法律人才在特定的歷史時期曾起過不可替代的作用,但隨著21世紀世界經濟全球化的沖擊,這種人才培養目標已經很難適應法律全球化、技術化、信息化和法律服務市場的要求。因此,法學人才培養目標和模式的更新已迫在眉睫,單一專業性人才向通用復合型、應用性人才培養轉變已成為時展的現實需要,也是許多法學界學者和教育家的共同呼聲。[3]

對法學本科教育培養目標的認識,是進行法學高等教育的起點,也是開展法學學位論文寫作工作的前提。眾所周知,在我國現階段的教育模式中,法學本科教育的對象主要是沒有社會工作經驗的青年學生,這些學生剛剛結束高中階段的教育來到大學校園,初次接觸專門化的法律知識的教育,面對這樣的青年學生群體,我們該如何樹立本科法學教育的培養目標呢?進一步說,我們該如何定位在新的歷史時期中法學本科教育的培養目標呢?法學本科教育是法學研究生教育和法學職業繼續教育的基礎,法學本科畢業生也是組成未來我國立法、司法、執法以及法律服務等各個法律職業部門的基本力量。因此,對于法學本科教育階段培養目標的定位不僅關系到法學專業的畢業生在受到四年的法學本科教育以后對實際法律問題的處理能力,而且也關系到改革目前法學本科教育中出現的一些弊端、完善法學本科教育制度的成敗。從法學教育的整體方面來看,我國的法學本科教育的目標定位在滿足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和滿足我國高等教育的既定方針政策的要求。進入21世紀,我國的法學教育肩負著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和實踐“依法治國”方略的雙重歷史使命,這就對法學本科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吨腥A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第4條明確規定我國的高等教育方針是“必須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與生產勞動相結合,使受教育者成為德、智、體等方面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狈▽W本科教育作為我國高等教育體系的一個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必須貫徹落實我國的高等教育方針政策。“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宏觀大背景以及國家既定的教育方針都要求我們的法學本科畢業生需要具備扎實的基礎、全面的專業知識、良好的法律人素質等等各方面的綜合素質。據此,筆者認為我國目前的法學本科教育的培養目標應該定位在培養具有綜合性、高素質的專門法律人才上。

我國正處于并將長期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這是在經濟文化相對落后的中國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不可逾越的歷史階段。在本世紀一段相當長的時期內,我國社會的整體目標仍然是建設和完善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經濟建設依然是我們整個工作的重心,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那么,法學教育就要為經濟建設服務,要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而服務。隨著學校招生規模的持續擴大,本科法學專業人數也不斷增加。面對目前的發展形勢,在對我國法學本科教育人才培養目標的定位上應該充分考慮我國目前的國情和法學教育的實際狀況,而不能盲目照抄照搬外國的模式。在我國法學教育資源還比較缺乏的情況下,我們應當將素質教育、專業教育和職業教育等各種教育的優點有機地結合起來,培養出既掌握全面的法律理論知識,又熟練掌握法律的實踐技能及操作技巧,能處理各種錯綜復雜的法律問題的綜合性法律人才。法學本科教育要使法學專業的學生不但具有扎實的法學理論功底,了解中外法律思想家的各種法律理論,還要熟悉中外法律制度的概況,精通各種法律實用技術,更要培養學生的政治覺悟和忠于法律、剛正不阿的高尚品格。因此,法學本科教育應當把學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始終放在首位,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以綜合素質為基礎,專業素質為重點,在此基礎上培養學生的創新意識和創新能力,加強對法學本科學位論文寫作的訓練,使學生的創新意識和創新能力在論文寫作的過程中得到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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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時期法學課堂模式和教學法分析

一、法學教育目的和Seminar教學模式的契合

傳統的法學教育模式為“以課堂教學為中心,以教師為講授為中心,以教科書正本內容為中心”的“三中心模式”。在這種講授式教學中,學生學習了學科的專門知識,但是卻無法將學到的理論知識系統化,也無法運用所學到的知識來分析問題,更無法用所學到的理論知識來解決問題、拓寬知識面、深化自己的知識結構和拓展自己的學術研究能力。這種情況的發生的主要原因在于大學法學教育模式和能力培養要求脫節:大學生入校后,僅僅憑聽教師講授課堂知識,畢業時卻要寫出畢業論文;走上工作崗位后,需要參加會議,與同事或者領導討論問題,與同行進行學術交流;更有可能需要主持會議。而這些科研能力、學術交流能力卻并沒有在大學學習中系統地得到傳授,只能是靠自己摸索或者模仿。從每年的本科畢業生的畢業論文中可以發現,很多學習了四年的法學本科生甚至連最合適的畢業論文選題都無法確定。如前所言,高等法學教育目標僅靠“三中心模式”是無法完成的?,F有的“三中心模式”可以傳承法學理論基礎知識,而對能力培養方面略顯不足。為了培養合格的法學高等專業人才,就需要尋找其他的教學模式。能力的習得需要受教育者在教練者正確指導下,自身做專門有針對性的練習,并反復練習,不斷鞏固,才能獲得該種能力。這種能力培養的教育模式的最佳選擇就是Seminar教學模式。Seminar源于拉丁語“seminare”,是“播下種子”的意思,最早可追溯到蘇格拉底的討論式教學,后經德國唯心主義哲學家導入課堂,但是這時的Seminar課堂以終極真理的存在:上帝的教義成為討論的基礎和歸宿。德國哥廷根大學率先將Seminar課堂模式引入大學,最終將其全面發展的德國教育家洪堡,在德國洪堡柏林大學開設Seminar課堂。[1]但是Seminar一詞,在歐洲和美國的含義并不統一。在歐洲有將知名學者或者思想家所開設的大型講學課堂稱為Seminar,在商業領域也開始用Seminar一詞來泛指企業或者商業組織的商品或者高科技推介會。而在教學領域,亦有不同的Seminar課堂模式,一般可以分為初級Seminar課堂模式,中級Seminar課堂模式和高級Seminar課堂模式:初級Seminar課堂模式,針對大學低年級學生;中級seminar課堂針對高年級或者碩士、博士研究生;而高級seminar主要針對專家學者類型的。[2]由于本文僅討論法學碩士研究生的課堂模式建設問題,故本文僅以中級Seminar課堂模式(以下簡稱Seminar課堂模式)來進行研討。

二、法學Seminar課堂模式建構

所謂Seminar課堂模式,是指一定數量的學生在教師指導下,選取某個學術專題獨立從事科學研究,撰寫研討課論文,在研討課上宣講自己的學術研究內容,并與參與者進行觀點討論或辯論等學術交流的一種開放式教學課堂模式。[3]筆者認為,法學碩士研究生教育采用Seminar課堂模式具有適當性:1.Seminar課堂模式能培養學生的獨立學習能力。作為法學碩士研究生,都已經具備了法學基礎知識,所欠缺的就是利用所學習的專業知識來解決理論上或者實踐中存在的問題。而Seminar課堂模式就是在指定的范圍內,由學生挑選研究的主題,尋找文獻資料,向指導老師或者其他同行請教,最終自己動手完成關于該專題研究的學術論文和學術交流。2.Seminar模式能培養學生學術寫作和交流能力。法學碩士研究生必須能夠從事專業論文的寫作,并具有學術交流能力,而這些通過傳統課堂講授模式是無法得到訓練的。通過Seminar課堂模式可以對學生進行這個方面的針對性訓練。在Seminar]課堂模式中,參與的學生需要獨立完成一篇由教師指定范圍的學術論文,并宣講自己的觀點,與質疑者進行辯論或者討論,交流學術觀點。3.Seminar課堂模式能深化學生的知識。作為法學本科和碩士課堂上所接受的理論,畢竟是有限的:一方面是因為教學時間的限制,另一方面也是因為教學安排的需要。但是如果要獨立完成Seminar論文,僅從課堂上或教科書上的理論知識是遠遠不能滿足需要,需要學生自己通過閱讀文獻資料,梳理該理論的形成歷史、思想基礎,研究現狀和未來展望等多層次知識面,并學會評判贊同該觀點或者否定該觀點的學說并從中選擇立場。同時,作為自己所支持學術觀點的捍衛者,不僅僅需要了解贊同本觀點的論證,還需要了解否定自己觀點的學者們的論點和論證方法。為了能“征服”其他參與者,觀點的捍衛者不僅僅需要通曉法學理論,還應該了解和掌握與法學有密切關系的社會學、人類學、經濟學等學科的相關知識。而Seminar課堂模式具體流程如下:第一階段:前期準備階段。在開設Seminar課程的之前的學期末,開設課堂的教師公布擬開設的課堂,公布Seminar選題供參與者選擇;限定參加Seminar的學生人數(5-20人)以利于深入討論;提供學生報名選修的教師聯系方式;設置大致的Seminar課堂時間安排以便于學生安排自己的學習計劃;通告第一次集體談話的時間等以利于進一步組織Seminar課堂。在滿足了報名的最低限額的條件下,按照預先安排的時間,教師應該對全體參加Seminar課堂的學生進行公開談話。談話內容至少應該包括:seminar論文寫作的要求,提交Seminar的最后期限;進行Seminar研討的具體方法,例如,由學生自己利用圖書館、電子數據庫、網絡查找資料;自行撰寫學術論文;撰寫論文過程中有問題可以與教師討論或者請教等。第二階段:獨立研究階段。學生可以選擇教師擬定的選題,也可以自行申報選題;如果學生自擬題目,應該及時和教師取得聯系,并征得指導教師的同意;學生選報選題后應該積極搜集相關文獻資料,廣泛閱讀,形成宣講提綱;并隨時與教師請教、探討論文提綱和觀點過程中形成的問題。學生在Seminar宣講之前一個星期,將論文交給教師,打印宣講提綱;教師在此期間安排Seminar課堂地點、時間、宣講順序、注意事項等。Seminar課堂可以在學校舉辦,也可以到學校以外的地點舉辦。第三階段:研討階段。在此階段最主要的內容就是學生進行Seminar宣講。一般程序為主持人介紹選題、宣講人的學術經歷;宣講人宣講選題內容;主持人主持討論,參與者提問;宣講人回答提問,當然其他參與人也可以回答問題;教師作為旁聽者之一可以參與seminar,與其他參加者平等討論問題。第四階段:總結提高階段。宣講結束后,指導教師對Seminar進行點評,點評內容為宣講內容、結構、宣講方式等各個方面進行點評;點評結束后教師對所有參與者發放調查和反饋表,學生匿名回答對Seminar的評價、意見和建議。第五階段:結束階段。指導教師給出分數,將學生成績上交教學管理部門。

三、法學Seminar教學法研討

Seminar課堂設置的目的就是讓學生能夠獨立使用網絡電子期刊數據庫來尋找科學研究的文獻資料;通過與教師交流,能夠單獨就某個學術專題進行深入研究,并撰寫學術論文;學會進行學術交流的能力;學會主持學術交流會議的能力;簡言之,就是獨立科研能力、熟練的口頭學術交流能力。具體來說,學生應該通過Seminar課堂訓練以下科學研究和學術交流能力。1.文獻綜述的能力。所謂文獻綜述是指對所研究的課題的國內外研究現狀進行歸納總結。無論是項目的論證還是學術問題的研究、碩士和博士論文的寫作都要求寫作者能對所研究課題的文獻綜述。而文獻綜述的前提搜集與研究項目相關的文獻資料。首先,學生必須學會搜集文獻資料。傳統文獻資料的搜集需要讀者先找到一篇專業文章,然后讀者運用滾雪球的方法來尋找更多的相關文獻。詳言之,從第一篇文章所引用的參考資料中尋找所需要的文獻,再從所能找到的文獻資料,尋找自己所學要的文獻?;蛘咝枰綀D書館中通過檢索,查找自己所需要的文獻資料?,F代文獻資料的查找沒有以前那么復雜,完全可以通過電子數據庫的方式來尋找文獻資料,即運用信息技術來查找文獻資料。而數據庫以及通過信息技術來查找文獻資料的方法,需要讀者了解數據庫的使用方法,而這些數據庫的使用方法可以向圖書館專業人員請教。甚至可以向圖書館專業人員求助,讓他們通過專門的檢索系統來協助查找文獻資料。但是無論如何,讀者自己都需要學會最基本的數據庫使用方法,方便自己隨時查找文獻資料。其次,文獻資料閱讀能力。搜集到浩瀚如煙的文獻資料之后,還需要科學、高效地閱讀文獻資料。初學者閱讀學術文章時,很容易被作者說服,贊同該文作者的觀點;但閱讀其他文獻時,又轉而發現其他學者的觀點也是正確的。所以,教師應該指導學生如何閱讀文獻,如何評判文章的質量。最后,學生應該學會進行文獻綜述。教師應該指導學生在閱讀所搜集的文獻的基礎上,對文獻資料的觀點進行概括和歸納,通過自己所需要研究的主題將文獻資料的觀點組織起來,對上述觀點進行評判,并最終找到所需研究主題的新的研究方向。[4]2.學術論文寫作能力。法科本科生、碩士生、博士生都要撰寫畢業論文。沒有系統學習論文寫作者寫作時總是存在問題,例如文章標題界定、段落轉承、論文結構安排、觀點論證、注釋格式等方面都需要得到教師的指導。最主要的是文章觀點的改寫問題?,F代法學研究非常深入全面,基本上很少存在研究空白。初學者很容易出現“眼前有景道不得,崔顥有詩在上頭”的尷尬局面,如果完全摘錄其他學者的觀點,則容易導致直接引用他人文字過多的局面,容易被判定為抄襲他人文章。其實,這種困境可以通過文章改寫的方式來避免這種情況。文章改寫的方法需要通過教師的專業指導、學生的不斷練習的方式習得。3.學術交流能力。法科畢業生無疑就法律問題與同行們交流。交流的方式包括書面的方式和語言的方式,在日常工作中主要通過語言交流。而學術口頭交流的能力主要是交流的方式,即質疑、答疑等交流的方式和模式。這個方面主要是提供范例讓學生模仿;提供交流的平臺,讓學生施展自己的才能。教師的角色從講授者變為組織者和引導者,教師不再專注于本專業知識的傳授,而是教會學生運用專業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從事科學研究和學術交流的能力。因此Seminar課堂教學模式中教師作為指導者所承當的任務是相當繁重的:教師需要擬定Seminar課堂討論的主題。這種主題的選擇通常是本學科近段時間以來所關注的熱點問題或者是該學科理論前沿問題。過于陳舊的選題喪失了作為訓練學生獨立思考能力的意義。而且該選題的難易程序需要控制:太困難或者太復雜的選題不可能能在一篇Seminar論文中闡述清楚;太簡單的選題無法達到教學的效果。同時在Seminar課堂模式中,教師需要精心組織整個Seminar課堂教學工作。例如,及時公布選題和擬進行研討的大致日期。在學生進行了預報名后,需要及時確定正式報名學生名單并進行分組(確定每個小組中擔任主持人、宣講人、點評人的順序,即每組中第一名成員為第二名成員的支持人,第二名成員擔任宣講人,第三名成員擔任點評人,依次循環,直至完成本組所有成員的宣講工作)。在所有成員宣講結束后,還需要進行教師點評,對每個參與者提出改進完善建議,并要求每個參與者對教師所組織的整個Seminar課堂反饋意見,對整個組織情況提出修改或完善建議及意見。Seminar課堂的主體和中心都應該是學生參與者。因此,教師應該準確把握自己的定位。對于學生在Seminar論文寫作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教師也應該是給予積極指導或耐心引導,而不能越俎代庖。因此,Seminar課堂的核心就是讓學生通過自己動手得到鍛煉,能力得到提高。對于一些學生難以直接解決的問題,教師可以提供解決思路。例如,學生無法掌握學術文獻資料的搜集工作的,可以讓學生向其他同學學習,也可以讓學生去找圖書館工作人員咨詢。對學生Seminar論文辯論過程中,出現了冷場的情況,教師應該協助支持人引導辯論話題;對于學生在辯論過程中出現的錯誤觀點,教師也不宜輕易發表批評意見,而應該靜候其他參與者去發現錯誤并修正錯誤。如果沒有學生意識到該觀點的錯誤時,教師可以在該場辯論結束時或者等到教師點評時再提出該問題。在以學生為中心,學生獨立完成Seminar論文并進行學術交流的平等開放式的Seminar課堂中,學生的專業知識得到了鞏固和系統化,運用專業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得到了訓練。但Seminar課堂模式并不能完全取代講授模式,而只能是對講授模式的一種有力補充。Seminar課堂模式將會在法學碩士研究生課堂教學中受到老師和學生的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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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學士論文的構造格式

摘要:學術論文的寫作必須嚴格遵循學術規范。法學學士論文的結構格式的要求,主要包括題目、摘要、關鍵詞、正文、注釋、參考文獻和致謝七個部分。其中注釋部分應引起高度重視,因為它反映了論文的起點、深度及廣度,構成了論文的“皮囊”。

關鍵詞:摘要;關鍵詞;注釋;參考文獻

與一般文章的寫作不同,學士論文的寫作除了要符合學術論文的基本屬性要求,以及遵循一般的寫作步驟外,還要嚴格遵守學術規范。[1]學術規范是在學術研究過程中,無數學者通過不斷試錯,總結經驗和教訓逐漸形成,約定俗成并獲得大家認可的寫作傳統或稱規矩。沒有規矩,不成方圓。這種規矩使學術研究與一般的問題探討區別開來,從而也使專家、學者與一般大眾區別開來,有利于促進學術的專業化,形成專業圈子或稱專業槽?,F在學術規范的基本要求往往通過學術團體或國家統一制定的標準的方式出現,但它并不是純粹人為設計的東西,而主要是學術研究本身內在的客觀要求,反映了學術研究的基本規律。學術規范無論對于論文本身的價值,還是對于學術訓練來講都具有重要意義。從某種意義上講,學術規范就是學術的生命線,同時也是學者的生命線。也正因為如此,論文是否合乎學術規范的要求就成了論文評定的一個基本指標。

這里主要談論學術規范中的形式規范,即論文的結構格式問題,并且限定在法學學士論文的范圍。論文的結構格式包括很多方面,這里談的是論文一般應必備幾個部分,以及各部分的寫法,屬于論文內在格式的一個方面,區別于論文排版的規定格式等其它外在格式要求。

一篇完整的學士論文包括前部、中部和后部三個部分。[2]前部主要包括題目、摘要和關鍵詞,是論文的前置部分。中部主要包括正文和注釋,是文章的主體。后部主要包括參考文獻和致謝,是文章的附屬部分。

一、題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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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華大學學報》出版啟事

《西華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是四川省教育廳主管、西華大學主辦的哲學社會科學綜合性學術理論刊物。本刊辟有EMDR與心理創傷、蜀學研究、地方文化與文化遺產、澳大利亞研究、中國文化、文學研究、語言文字、歷史研究、外語研究、法學研究、社會與政治、經濟與管理、教育與心理等欄目。熱忱歡迎哲學社會科學界同仁不吝賜稿。根據國家有關部門對期刊管理和編輯規范化、標準化、現代化的規定,本刊對作者稿件的結構、格式及有關問題作如下說明。

(一)題名。題名應概括文章的要旨,簡明、具體、確切,一般不超過20個字。

(二)作者。題名下標作者姓名、工作單位、所在省市自治區名稱和郵政編碼。每篇文章都應有作者簡介。作者簡介包括:姓名(出生年—)、性別、民族(漢族可省略)、職稱、學位、研究方向。

(三)摘要。1.中文摘要:摘要應提供文章主要內容和基本觀點,應具有獨立性和自含性,字數為200字左右;2.英文摘要:凡理論與應用研究類學術論文都應有與中文摘要相對應的英文摘要(含文章題名、作者姓名、作者單位)。

(四)關鍵詞。每篇文章應選3~8個能反映文章最主要內容的名詞性術語作關鍵詞。中、英文關鍵詞應一一對應。(五)正文。正文要求觀點明確、立論新穎、論據可靠、語言規范通順,未在國內外公開發表過,字數以10000字以內為宜。

(六)基金項目。若文章的產出有資助背景,應標明基金項目名稱(含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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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畢業提綱

編制法學論文提綱應當做好兩方面的預備:1.斷定根本觀點,就是斷定全文的表達中心。在此之后,再斷定下位觀點,即分析根本觀點的若干個小的觀點。下位觀點最好寫出觀點語句,使其固定下來。斷定下位觀點時,應根據證明根本觀點(上位觀點)的需求選用與上位觀點邏輯關系最密切、說服力最強的論據。2.選定資料。選定資料,就是選定將要寫入論文中的資料。此項工作應從收集到的很多資料中選出最能證明觀點(上位觀點、下位觀點)的資料,并將它們作為立論的依據。這些資料,應當少而精。挑選和收拾資料應當辨明主次。在選定資料的過程中,可采納如下幾種辦法:把選好的資料按問題分隔;將證明每個問題的資料劃分為一組;每一組的資料按使用的先后次序擺放好。經過對資料作上述收拾,又使其與觀點連在一起,就便于下一步編制提綱。

編制提綱。要編制一份好的一萬字左右的法學學術論文提綱,應當留意三個問題:

1.有合理的項目

一般在法學論文標題之下,編制出兩個或三個層次的小項目。例如,寫明:第一,標題(中心觀點);第二,三至四個分觀點(下位觀點);第三,一至四個論據。第二和第三項的寫法,既可用標題寫法,即用扼要言語,以標題的形式把該部分內容歸納出來;又可用語句的寫法,即用一個比較能表達完好意思的句式把該部分的內容歸納出來。兩者各有所長,各人可視自己的需求擇一。

2.選用有效地編制論文提綱的辦法

其辦法主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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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權益保護十佳人物先進事跡

現任**大學法學院教授、副院長兼系主任,福建省重點學科民商法學學科帶頭人,學術兼職中國民法學經濟法學研究會理事,福建省法學會民法研究會會長。社會兼職有福建省**市思明區人大代表,福建省南強律師事務所律師、所長,曾當選取為福建省消費者委員會委員。

**同志1985年研究生畢業后,在導師**教授(第6、7、8屆全國人大代表,生前為中國消費者協會理事,1983年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上呼吁制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指導下,積極從事消費者保護法的理論研究,是我國最早從事該領域理論研究的青年學者。先后與*教授合作或獨立完成、發表了"論消費者權利"、"我國保護消費者權益立法芻議"(主要觀點被人民日報海外版摘要轉載)、"消費者保護法的調整對象"、"論消費合同"、"民法通則與消費者保護"、"市場經濟呼吁消費大法"、"保護消費者權益是工商管理機關的重要任務"等學術論文。在上述研究論文的基礎上,1992年出版了研究專著《中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江西人民出版社)。

**同志的上述研究涉及消費者保護法的調整對象、立法體制、消費者權利、消費合同、政府在消費者保護中的地位、消費者受害的社會經濟原因等消費者保護的基本理論問題,在我國理論界具有開創性意義。他的研究成果獲得中國消費者協會以及理論界的充分肯定。

**同志還積極參與我國消費者保護立法的討論。1992年,消協系統征求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草案)》的意見,**同志應**市消費者委員會的邀請,就消法草案提出了十多條建議,其中不少富有建設性的立法意見。例如,他主張在消法中加進"國家在消費者保護中的地位",強化國家在消費者保護問題上的責任,以推動我國消費者保護運動的發展。

在消費者保護法的宣傳和教學方面,**同志早在1987年即開設面向**大學全體學生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概論"選修課,這是我國高校最早開設的消費者保護法課程?,F在,"消費者保護法"課程已成為**大學法律系本科生的主要選修課之一。1998年**主編了《消費與權益》一書(老百姓法律顧問叢書,**大學出版社),該書采取問答式,結合實例,介紹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的有關法律知識,為廣大消費者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提供幫助。1999年,他應中國消費者協會邀請,參與消費者協會工作人員培訓教材《消費者權益保護的理論與實務》一書的編寫,擔任統稿。這也是我國第一本關于消費者權益保護實務的理論教材。

近年來,**同志還利用業余時間,積極為社會各界開設法律講座或提供咨詢,積極參與**市消費者委員會的活動,介紹和宣傳消費者保護法,為消費者提供法律咨詢服務。1998年曾為**工商行政管理局處以上干部開設"消費者保護理論問題"的講座,*年又為**市"12315"投訴站的人員開設"消費者保護法"知識講座;為宣傳中國消費者保護法以及相關法律作出了積極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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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踐教學中的法學本科論文

一、傳統法學本科教學模式的積極作用與消極影響

相對于法治較為完善的西方發達國家,教學模式落后、師資整體素質不高、師資管理水平低、教學管理滯后,是我國傳統法學本科教學模式產生消極影響的主要原因。所以,在充分認識法學實踐教學重要作用的基礎上,探尋法學實踐教學得以強化的有效措施,以期消除這些消極影響。

1.積極作用

(1)法學理論創新和實踐能力必須以熟練掌握法學理論和法學知識為基礎。我國傳統法學本科教學模式無疑有助于法學理論和法學知識的傳承,處于法學理論創新人才和實用型人才培養的基礎性地位。

(2)適應傳統法學本科教學模式的許多教師都擅長理論研究,其中一些教師具有較高的學術創新能力,有助于理論創新型法律人才的培養。

2.消極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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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傳播學術研究論文

一、我國新聞傳播學研究四個層次的失范

當然,不能僅僅因為在國際上發表的成果少就貶低我國的新聞傳播研究。應該說,我國新聞傳播學雖然是一門新興的社會科學學科,但經過幾代人的努力,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的快速發展,在量的方面有著很多累積,在質的方面也有一定的提高。但由于學術規范問題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新聞傳播學科的發展與我國龐大的學術資源(主要是人才資源)相比,只能說是差強人意。我國新聞傳播學研究失范的問題,或者說不規范的問題,是比較嚴重的,由淺層到深層可以歸納為以下幾個層次:

其一為具體操作的層面,表現為缺乏規范的注釋、引文等。一項研究表明,2000~2004年CSSCI期刊中新聞傳播研究論文篇平均引文數為2.01篇,大大低于人文社會科學論文的平均引文量(6.06);新聞傳播學論文中有引文的文章和無引文的文章之比為(50.5:49.5),這意味著只有一半論文含有引文,這個比例同樣大大低于人文社會科學論文的引文比例(66.4:33.6)[3]。學術規范中技術層次的規范,包括各種符號的使用、成果的署名、引文的注釋等,雖然是外在的,但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研究的內容、道德水平,是基礎性、核心性的要求[4]。學術論文規范的注釋、引用,一方面體現對于他人成果的尊重,同時也促使研究者將自己的研究置于既有成果之上,延展研究脈絡,實現知識增量。在國外的許多論文中,有引文注釋四五十條是很常見的。

其二為內容問題,許多論題大而無當,實際上是在做重復研究;從小問題入手進行原創性研究的很少。因而知識增量很有限。

有不少論文都是整合性“研究”。整合研究也能創新,像拉斯韋爾整合出“五個W”的理論,像羅杰斯整合出創新擴散理論,那是大師級的整合,因為這些整合性研究發現了其他人多項研究的共同的本質性聯系、規律性特征。而我們這里有些人不同,是把別人的研究結果進行一般性的歸納(還不一定都標出是別人得出的結論),稍加一些個人看法,就成了一篇論文。其論點隨意、論證松散,完全不能體現學術研究的延續與繼承。最近一個時期,“時評式論文”更是見諸學術期刊,實際上是一些隨筆或政論型的作品,針對某一問題、事件表達個人的觀點,論文并沒有經過嚴密邏輯的論證過程,追求在很短篇幅內對于事物性質作出判斷,有些觀點初看令人新目,但細品之下難以信服。

其三為學術倫理上的失范,包括學術品質、學術責任等方面。前文講到我國新聞傳播學術論文引文、注釋少的狀況,實際上其中包含一種現象,就是作為論文重要論點出現的觀點,明知是別人的研究成果,卻不作引用、注明,只是用自己的話說出來,給人造成一種錯覺:該觀點就是這位作者的創新觀點。這種不尊重別人知識產權的做法,嚴格說起來有剽竊之嫌,卻成了司空見慣的現象。還有人,并無真知灼見,卻搬來一些國外的或外學科的連自己也沒搞清的詞匯裝點文章,結果是繞來繞去,不知所云。另有人在不成熟的論文中拉名家署名以利發表,也有人在不該署名的著述上署名,出了問題卻一推了之。如此等等,都擾亂了正常的學術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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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問題意識缺失及合理導向

對某對象的研究,通常是受到特定問題的引導,或者圍繞與研究對象有關的問題而進行的。而問題的深度和廣度,則會影響研究成果。所以,在法學研究中,問題意識是非常重要的,其決定著法學理論研究的實用性和實踐性。

一、原因分析

(一)受法學學科的影響。法學學科具有很強的應用性,但在“蘭德爾模式”提出后,研究者認為法學的研究可以自給自足。也就是說,法學學科本身的理論體系就已經比較完備,思維方式比較固定,研究者只要根據這些條件,就可完成對法學的學術研究。而在具體的研究過程中,主要是對現有的法學理論、原理和相關知識進行佐證,從而得到自己的研究成果。所以,一些研究者對法學的研究只建立在理論基礎上,完全脫離法學的實際應用,其研究的論題基本只是對法學這門學科的理解。比如,在對民事訴訟、刑事訴訟的研究中,研究者重視咬文嚼字,對相關法律中的某一個詞語都能進行大篇幅的闡述和說明,但對于具體的民事訴訟和刑事訴訟程序和運作卻不太清楚。(二)受研究者知識結構的影響。研究者的知識結構決定著其問題意識的強弱,在法學研究中,當研究的內容屬于傳統知識體系的范疇時,研究者基本能夠駕馭。但是,如果法學研究內容涉及到比較多的法治實踐,研究者僅憑自己所掌握的法學理論知識,無法應對實踐問題,也難以提出有效的解決方案。并且,隨著社會的發展,社會關系變得越來越復雜,社會矛盾也越來越突出,在對法學問題進行研究時,需要將多個法學學科綜合起來,才能解決實質性的問題。比如,在研究商事問題時,不僅會涉及到商法、民法,還可能涉及到刑法,如果不能將各法學學科結合起來研究,問題就無法得到透徹的解決。(三)受研究者法治態度的影響。我國的法治現實并不那么理想化,這是因為理想化的法治模式是在傳統法治理論基礎上構建的,這種模式在世界任何一個國家都不層真正完整的出現過,所以我國的法治現實與這種模式是不可能相符的。同時,在中國法治現實中,有些現象并不理性,導致某些嚴重的法治問題出現。比如,在薄某主持重慶的政務工作時,就出現公然踐踏法治的情況,這是中國法治現實中的嚴重漏洞,不是光憑法治理論研究就能解決的問題。

二、途徑分析

(一)了解中國法治運作情況。在法學研究中,研究者之所以缺乏問題意識,主要是因為研究者對我國法治實踐情況的了解不足,沒有將法學理論與法治實踐結合起來,導致理論與實踐之間形成錯位。比如,在對我國的司法改革進行研究時,許多研究者對于“法官”的認識是公正無私,是不會在工作中帶有絲毫情感因素的,這是對“法官”的道德和能力的一種預設,而這種預設會對法院內部的權利配置結論產生影響。實際上,“法官”在審判過程中,不止是完全依據法學理論,還會參考各個方面的因素。如在對撫養權進行判別時,要綜合考慮對孩子成長對有利的條件,考慮孩子與父母之間的情感等因素。(二)問題意識培養導向要合理。法學研究具有隨意性,研究者可選擇自己喜歡的課題進行研究。但是,在研究主題的實際選擇過程中,卻不可避免的會受到不同程度的引導。比如,各級組織會課題,由研究者從中選擇一個課題進行研究,而課題的提出是者根據某個問題意識確定的,不一定能夠真實的反映法治現實的具體需求,而是課題者自己對某個問題的認知。同時,某些期刊的選題取向,也會對研究者的選題產生影響。所以,在對法學研究者進行問題意識的培養時,要確保導向的合理性,才能提高課題設置的質量,使研究者能夠將法學理論與我國的法治實踐聯系起來,提高問題研究的深度,確保研究成果的質量。(三)注重對問題的轉化結果。法學研究中都蘊含著一定的問題意識,而法學研究者在對問題進行研究時,卻不一定能其認知下的問題轉化成研究主題,所以其研究還達不到理論研究的水平。比如,在對某些微觀法學問題進行研究時,對經驗的依賴性比較強,很難對理論闡釋進行延展,無法在學術方面獲得廣闊的發揮余地,因此不太可能形成學術論文的研究題材,或者與期刊發表要求差距比較大。所以,在法學研究中,研究者要善于對所研究問題進行轉化,使其能夠成為真正的研究主題。這就要求研究者要隨時關注法治現實,在法治現實中去尋找自己的法學研究主題,結合現實的需求對相關問題進行研究。同時,要能夠在理論與現實之間進行靈活的轉換,使兩者能夠相互的融合,從而提升法學研究的深度。

三、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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