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體制論文范文10篇

時間:2024-05-10 10:40:32

導語:這里是公務員之家根據多年的文秘經驗,為你推薦的十篇財政體制論文范文,還可以咨詢客服老師獲取更多原創文章,歡迎參考。

財政體制論文

民族地區財政體制改革趨勢透析論文

一、民族地區財政體制改革的歷程

(一)民族地區財政收入管理改革

自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發展,中國財政收入管理歷經三個階段的改革:(1)1978—1993年,構建以稅收為主的財政收入階段。通過兩步“利改稅”改革,民族地區建立起以流轉稅、所得稅為主體,其他稅種相配合的多稅種、多環節、多層次的符合經濟發展實際的復合稅制。民族地區初步形成了財政規范、收入穩定的格局,實現了財政收入的擴大及結構的合理化。(2)1994—2002年,構建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財政收入體系階段。1994年分稅制改革,在稅制改革的基礎上,中央和民族地區間逐步建立起稅法統一、稅負公平的財政收入管理體制。(3)2003年至今,完善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財政收入體系階段。①此階段,對民族地區財政收入進行全面改革,涉及民族地區出口退稅、企業稅收、資源稅率等多項改革,這些改革促進了財政收入總量的增長,財政收入結構的優化,財政收入分配的規范。

(二)民族地區財政支出管理改革

1994年分稅制改革后,民族地區推行了:(1)部門預算改革。實行較規范的部門預算,詳細規定預算編制程序,提高預算編制透明度,增強預算編制的真實性、準確性。(2)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如廣西、新疆、西藏、寧夏成立了“工資統一發放中心”,解決財政資金層層撥付、環節過多的問題,提高了財政資金使用的透明度和效率,杜絕了資金使用過程中存在的截留、擠占、挪用問題。(3)政府采購制度改革。設立“政府采購資金專戶”,采購資金由國庫部門向供應商直接撥付,規范了政府采購流程,提高了采購質量和效率,建立了政府采購監管制度。(4)“收支兩條線”改革。實現財政收支脫鉤、收繳分離,避免“坐收”、“坐支”現象,使財政收支透明化、制度化和規范化。(5)“鄉財縣管”改革。堅持財權和事權相統一,在預算管理權、資金使用權和財務審批權不變的前提下,以鄉鎮獨立核算為主體,實行“預算共編、賬戶統設、集中收付、票據統管”的財政管理方式,理順和規范了縣鄉財政分配關系。

(三)民族地區財政轉移支付改革

查看全文

分稅制財政體制處理中央地方關系論文

【論文摘要】地方稅管理體制是在中央和地方之間劃分地方稅立法權和稅收管理權的一種制度,它是稅收管理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地方稅的稅收立法權和稅收管理權在中央與地方間的不同劃分廈組合方式形成了地方稅管理體制的不同模式。在我國的分稅制改革中,地方稅管理體制的改革相對滯后,雖然確定了地方政府的固定收入.但稅權仍然高度集中于中央,不利于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地發展地區經濟,也不符合分稅制對于在中央與地方問合理劃分稅權的要求。

【論文關鍵詞】地方稅稅收立法權稅收管理權

一、我國地方稅管理體制的現狀

1.比較徹底的劃分稅種辦法.主要稅種歸中央,零星稅源歸地方

建立中央與地方兩大稅務體系。中央財政的固定收入包括關稅、增值稅、消費稅、中央企業所得稅、地方銀行和外資銀行及非銀行金融企業所得稅、鐵道部門、各銀行總行、各保險總公司等集中繳納的收入(包括營業稅、所得稅和城市維護建設稅)等。地方財政的固定收入包括:營業稅、地方企業所得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個人所得稅(不含居民儲蓄存款利息稅)、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印花稅、屠宰稅、農業稅、對農業特產收入征收的農業稅、耕地占用稅、契稅、遺產稅和贈予稅、土地增值稅、國有土地有償出讓收入等。

中央財政與地方財政共享收入包括增值稅、資源稅、證券交易稅。增值稅中央分享75%,地方分享25%,資源稅按不同的資源品種劃分,陸地資源稅作為地方收入,海洋石油資源稅作為中央收入。證券交易稅中央與地方各分享5O%。

查看全文

公共財政體制理論演變探究論文

關鍵詞:國家分配論;財政體制“原則論”;公共財政體制;理論綜述

提要:本文按時間順序對我國財政理論的變化進行綜述,突出我國財政體制理論形成的特殊性,重點歸納西方財政聯邦主義對我國“分稅制”體制理論產生的影響。

由于“國家分配論”研究的主要是關于財政本質這一財政學最基本的理論問題,缺乏系統的財政學理論體系,對財政的運行機制和管理方法關注的比較少,所以,作為財政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財政體制,在我國的財政理論中缺少比較系統的論述,更多則是體現在財政實踐中“原則論”指導下的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政策調整以及對運行狀況的評價。由于各種歷史因素和現實因素,新中國的建立和發展一直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并選擇了以國家為決策主體的計劃經濟體制,即國家掌握了幾乎全部的權力資源,也正是在這種經濟基礎之上,形成了與其相適應的中國特有的“國家分配論”,以及在這一理論影響下的財政體制“原則論”。改革開放后,經濟體制發生轉變,西方的公共財政理論對我國的財政理論產生了很大的影響,財政學者借鑒財政聯邦制對我國財政體制存在的問題也提出了相應的解決辦法,但實踐中,財政體制的“原則論”并沒有發生根本性的變化。

一、建國初到20世紀七十年代末的理論發展:大一統的財政體制

建國初期,我國財政理論尚處于摸索期,還沒有形成自有理論體系,在財政實踐中,與高度統一的計劃經濟體制相適應,財政體制也是高度統一的,強調的是國家財政活動的統一性和計劃性。在其后的數十年中,盡管針對地方財政缺乏積極性的問題,一直在探討如何克服財政體制的過分集中,但計劃經濟體制下的“統一領導”始終都是作為基本前提而存在的。

1951年出版的《新財政學教程》(丁方、羅毅,1951)設置專節介紹了中央與地方的支出和收入關系問題,但未做出理論上的概括。到五十年代后半期的財政理論基本出現在國家的政策決策以及領導人的論著當中,在“論十大關系”中就指出,“我們的國家這樣大,人口像這樣多,情況像這樣復雜,有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比只有一個積極性好得多”,實際上是規定了計劃經濟時期財政體制的基本原則,即在不否定計劃經濟的前提下財政管理體制的適度分權,而計劃經濟下的這種分權只是行政性分權(吳敬璉,2004)。1964年出版的《財政學》以及《中國財政管理體制問題》(許飛青、馮羨云,1964)對我國的財政體制問題開展了一定的研究。在這兩本專著中,分別論述了財政體制的概念、體制建立的原則、收支劃分的方法以及我國民族地區財政體制問題等,并對財政體制建立的“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原則取得了一致。許飛青還對中央與地方集分權的數量界限進行了分析,提出了“支出三七開”、“收入對半開”、“地方經濟建設支出不超過50%”等觀點,開創了我國財政體制從經驗數據上總結數量界限的研究思路。可以看出,計劃經濟下的行政性分權是在“放權讓利”和“調動積極性”的思想指導下進行的,自建國至1979年的財政體制,經歷了從集中到較為分散又到集中的過程,但其基本形式沒有多大的改變(楊之剛,1999)。

查看全文

財政體制緩解研究論文

隨著農村稅費改革的不斷推進和深化,取消農業稅,統一城鄉稅制,已是大勢所趨。總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指出:要繼續推進農村稅費改革。除煙葉外,取消農業特產稅,從今年起,逐步降低農業稅稅率,平均每年降低1個百分點以上,五年內取消農業稅。然而,農村稅費改革在減輕農民負擔的同時,必然導致基層縣鄉財力的減少,特別是作為其主要財政收入的農業稅的取消,將進一步加大基層財政的困難。筆者認為現行財政體制不完善是造成基層財力困境的重要原因,要成功推進農村稅費改革,從根本上減輕農民負擔,保證基層政權順利運轉,必須加快地方財政體制建設,緩解縣鄉財力困境。

一、現行財政體制不完善是造成基層財力困境的根源

1994年分稅制以來,中央與各省間的財政體制日趨完善,財力分配上的矛盾逐步轉移到省以下地方各級政府,尤其是縣鄉財政運行困難和財力困境逐步顯現出來,這既是造成農民負擔加重的重要原因,又是農村稅費改革面臨的最大難題。造成基層財力困境的財政體制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基層財政事權過大,財權過小,事權與財權不相適應,是導致基層財政陷入困境的根本原因。

我國現行的分稅制首先劃分了中央與地方的收入,但在各級政府之間的事權劃分上,管理體制仍然比較混亂,上級政府憑借體制制定權下放事權,但往往不予財力保證,造成下級政府尤其是基層縣鄉政府承擔事權過重,財權與事權不對稱,往往有事權而無財權,財政運行困難,從而不得不向農民和鄉鎮企業伸手,成為農民負擔加重的重要因素。比如:基礎教育、公共衛生等具有很大外部性的政府事權,過渡沉淀在基層政府,尤其是集中在農村地區的縣鄉政府。一方面城鄉間享受基礎教育、公共衛生等公共服務上有很大差異,另一方面也加重了農村基層財政的支出負擔,事權責任超過財力可能。

因此,只要財權與事權不統一,做不到有多少錢、辦多少事、養多少人,基層財政運行困難的局面無法改變,再加上與分稅制相聯系的財政收入的多種預算渠道,他們還是會尋求通過拓展制度外財政收入來“養人”和“建設”,農民負擔就難免會“按下了葫蘆浮起了瓢”,無法根治。

查看全文

國庫集中支付變革預算單位財政體制論文

編者按:本文主要從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的含義及基本運作流程;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的實施對單位財務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實施國庫集中支付的建議進行論述。其中,主要包括:國庫集中支付是黨的十五屆六中全會明確要在全國推行的、國庫集中支付就是改變現行財政性資金層層撥付程序、財務管理的重心向“預算”轉移、財務監督職能得到進一步加強、單位財務管理重心由資金管理向全面預算管理轉移、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后,財政撥款只通過經費指標、用款計劃和額度進行反映、對財政直接支付的支出,預算單位應作會計分錄、預算單位的領導應該高度重視、上級主管單位要加大力度做好宣傳和培訓工作、預算單位要重視預算工作,細化預算內容、預算單位財務管理人員要加強培訓學習等,具體請詳見。

摘要:首先闡述了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的深遠意義,介紹了國庫集中支付的含義和基本流程,并深入詳細分析了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對單位財務工作的新要求,最后提出有效的改進建議,為預算單位更好開展國庫集中支付工作提供了很好的參考。

關鍵詞:國庫集中支付;財務工作;改進

國庫集中支付是黨的十五屆六中全會明確要在全國推行的,是以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為基礎,以健全的財政支付信息系統和銀行間實時清算系統為依托的一種現代財政國庫管理制度,2001年開始已在部分地區試行。經過多年的實踐證明,實行國庫集中支付不但增強了政府的宏觀調控能力,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而且有利于加強財政監管,有效防止單位擠占、挪用和截留財政資金,從源頭上預防和遏制各種腐敗現象的滋生,對我國財政體制改革具有深遠的意義。

1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的含義及基本運作流程

國庫集中支付就是改變現行財政性資金層層撥付程序,由財政部門通過國庫單一賬戶體系,采用財政直接支付或財政授權支付方式,將財政性資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單位賬戶。其基本運作流程:財政部門在中央銀行設立一個統一的銀行賬戶(財政集中支付專戶),各預算單位在商業銀行設立專門對應的銀行賬戶(零余額賬戶),預算單位需要使用財政資金時,必須按照批準的用款計劃向財政支付部門提出申請,經財政支付部門審核同意后,采用財政直接支付方式或財政授權支付方式,直接向商品和勞務供應方支付款項,然后通過銀行清算系統由零余額帳戶與財政集中支付專戶進行清算,再由集中支付專戶與國庫單一帳戶進行清算。

查看全文

地方公共財政體制改革論文

黨的*屆三中全會對市場經濟體制下政府經濟管理職能進行了新的定位,用簡短的語言來概括就是“公共服務型”政府或“服務型政府”。總書記在*報告中更是強調社會建設與人民的幸福安康息息相關,提出“必須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更加注重社會建設,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進社會體制改革,擴大公共服務,完善社會管理,……推動建設和諧社會”。在新的歷史背景和任務下,政府應當扮演引導者角色,政府職能從經濟建設型相應轉變為公共服務型就顯得更為必要。服務型政府及其職能的建設,公共制度建立健全,特別是公共財政安排是否得當,直接關系和影響到社會的和諧安定。

一、從公共財政看服務性政府建設的現狀及欠缺

公共財政是指為滿足社會公共需要,以政府為主體進行的分配活動,是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財政制度安排,其基本職能是資源配置、收入分配、穩定經濟和監督管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時期的公共財政應具有公共性、公平性、公益性和法制性四個基本特征。逐步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公共財政,是全面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保障,是構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環節,是推動政府職能轉變的迫切需要,具有重要的政治、經濟和社會意義。

我國政府長期以來在區域范圍內的社會行政管理和經濟管理職能高度集中、具體控制,政府主導了大部分資源的配置。在政府的公共財政支出結構中,經濟建設的比例一直比較高。政府把大量的財政資源用于經濟建設,甚至是競爭性領域的經濟建設,而忽視了對諸如社會保障、醫療、教育和衛生等公共服務的提供。

縱向相比,從表1可以看出,中國在經濟建設方面的支出雖然這些年有所下降,但在2004年仍然高達總支出的27.85%;從橫向看,表2反映出中國在公共服務與經濟建設方面的比例關系與西方發達國家在這方面的比例關系之間的差距。這表明:僅從公共財政角度定位,政府在公共服務領域方面投入顯然不足,是一個典型的經濟建設型政府,離服務型政府的要求相去甚遠。在我國,由于地方財權與事權的不匹配,地方財政承擔了大部分的支出責任,特別是省級以下的地方財政擔負著相當沉重的支出責任。地方政府縣鄉兩級共同提供龐大而重要的公共服務,包括70%的預算內教育支出和55%~60%的醫療支出。地級市和縣級市負責所有的失業保險,養老保險和救濟。在其他國家社會保障和救濟幾乎總是由中央政府提供,而教育和醫療是中央和省級的責任。地方政府承擔大部分的支出責任但只能控制小部分的稅收收入,地方財政無法保證政府所承擔的很多事務,在公共服務領域的投入就更為窘迫,服務型政府的建設受到挑戰。

二、建設地方服務型政府的根本在于構建地方公共財政

查看全文

公共財政體制框架對策思考論文

摘要:公共財政是市場經濟條件下國家為市場提供公共服務而進行的分配活動,在這一分配活動中,公共支出是其完成環節,沒有公共支出就沒有公共服務。但我國目前正處在經濟體制轉軌時期,在構建公共財政體制過程中還存在一些問題。就這些問題進行深入分析,并提出對策與建議。

我國的財政改革己取得一定成就,財政支出結構己突破了傳統的注重經濟建設的供給模式,邁出了向以公共服務和宏觀調控為主要內容的轉化。財政支出模式己逐步轉向公共財政。己經具備了公共財政的某些特征。但是我國目前主要問題是經濟發展較快,社會發展滯后,經濟與社會發展不協調現象比較突出。因此,十六屆三中全會強調健全公共財政體制,進一步完善政府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筆者針對我國公共財政模式建立過程中公共支出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提出一些看法和建議。

一、我國公共支出存在的主要問題

公共財政是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財政類型,其理論基礎是公共產品和市場失靈,最終目的是滿足社會公共需要。財政支出的范圍和結構綜合反映一國政府的活動范圍和方向,因此財政支出改革是建立公共財政體制的關鍵環節。目前我國公共支出主要存在以下幾方面的問題:

(一)財政保證國家政權正常運轉的資金支出不合理

滿足政府運轉是公共財政的首要任務,如國防、行政、公安司法等國家政權建設方面的支出無法靠市場滿足,只能通過公共財政加以解決。但在這些基本支出項目上,公共支出的資金安排是不平衡的。如行政管理費急劇膨脹,據統計,行政管理費占財政支出的比重從“五五”時期的4.9%上升到“九五”時期11.94%,到2000年占17.4%,2002年占18.6%.雖然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這種支出的增加有其合理的一面,但我國行政管理費增長速度過快,超出了同期財政收入、財政支出和GDP的增長速度,而且這種支出增長結構是不合理的,主要是個人經費增長快于公用經費增長,財政支出供養人員膨脹。在行政管理費支出急劇上升的同時,我國的國防費支出卻是下降的。據統計國防費支出占財政支出的比重“五五”時期為16.4%,此后一直下降,“九五”時期為8.3%,2000年為7.6%,2002年為7.7%.2002年占GDP的比重為1.6%,低于世界3%的平均水平。我國的國防支出相當于美國國防費的5%,美國人均國防費達到2000美元左右,而我國只有6美元左右。從以上縱向和橫向比較之后,可以看出我國的國防費支出無論是絕對規模還是相對規模都是過低的。國防支出太低難以保證國防建設現代化的步伐,這是一個不容忽視的戰略性問題。國力增強了,而國防力量卻相對減弱了,不僅影響到一國政府的防御能力,也無法滿足社會成員對公共安全的消費需要,其后果是不堪設想的。

查看全文

公共財政體制監督管理論文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深入,財政監督圍繞著公共財政框架,在理論和和實踐探索上都取得了長足的進步;但是,由于財政監督法規制度建設滯后,財政監督體系不完備,各級財政部門還普遍存在著重財力分配,輕財政監督的傾向,使財政監督職能的發揮受到限制,其權威性、有效性、及時性未能充分發揮。

1.思想認識上存在偏差。目前,財政部門還普遍存在著“重資金分配、輕資金監管”,“重資金規模和數量、輕使用質量和效益”的現象。財政監督的工作重點主要放在財政資金的安全性、合法合規性的檢查上,而對財政支出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及功能作用等方面的監督缺乏足夠的重視。財政資金使用單位由于受部門利益的驅使,往往以各種方式爭取財政資金,造成一方面財政支出的壓力逐年加大,另一方面財政資金浪費現象嚴重,挪用專項資金、虛報項目規模和數量套取財政資金等違規行為時有發生。

2.財政監督方式滯后。從目前財政監督的狀況看,主要以突擊性、專項性的事后檢查為主,沒有建立起事前審核、事中監控、事后檢查相結合的監督檢查機制。這種單一、被動的事后檢查型監督方式,在工作上帶有極大的偶然性,極易造成監督盲點,并使財政監督與財政管理脫節,無法對各部門的資金運行實行全過程監控,使監督檢查缺乏及時性和有效性,不符合財政管理的根本要求。

3.財政部門內部缺乏監督機制,內部監督不到位。財政監督是對財政運行全過程的監督,包括外部監督和內部監督。由于長期以來形成的“重分配,輕監督”的傳統觀念,財政對內部監督不夠重視,財政部門沒有建立一套完整的內部監督制約的規章制度,如對轉移支付、預算追加、專項撥款、技改資金投放、周轉金使用等環節沒有完善的監督撥付、使用等方面的規定。內部監督不到位,或流于形式,不能從根本上防患于未然。

4.關系不順,職責不清。目前財政監督與審計監督的關系尚未完全理順,職責分工不甚明確,容易造成多頭檢查與監督盲點并存的現象。在檢查計劃上不能相互銜接,工作信息上不能相互共享,檢查結論上不能相互利用,使得監督成本提高,監督效能降低。

隨著我國公共財政框架的逐步建立,作為公共財政下的財政監督,其監督的內容、方法、手段等也必然要隨著財政體制改革的進展而不斷發展。對此,筆者就進一步加強公共財政體制下的財政監督工作談些想法:

查看全文

中國農村公共財政體制健全探究論文

摘要:農業基礎設施建設是新農村建設與現代農業經濟發展的物質基礎。從公共財政制度角度分析我國在公共財政制度下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存在的問題,認為完善公共財政體系是發展現代農業、加強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的有效途徑。

關鍵詞:公共財政;現代農業;農業基礎設施建設

農業基礎設施建設一般包括農田水利建設、農產品流通重點設施建設、商品糧棉生產基地、用材林生產基礎和防護林建設、農業教育、科研技術推廣和氣象基礎設施等。目前,我國農業依然是靠天吃飯,大多地區不得不主要依靠雨水灌溉,人工灌溉對于那些雨量稀少或者雨量變化無常的地區也是絕對必要的。經過多年努力,我國農業基礎設施狀況盡管有所改善,但是依然薄弱。因此,2004年以來的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一直將農業基礎設施建設作為發展現代農業的首要任務。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的公共財政,就是政府按社會公眾的集體意愿提供市場機制無法有效提供的公共品,以滿足社會公共需要的經濟活動或分配活動,它以追求公共利益為已任。由于農村區域人口居住密度小,農業基礎設施的市場化指數相對較低(見表1),農業基礎設施的提供主要由政府來完成。因此,承擔農業基礎設施建設是公共財政必不可少的投入。農業基礎設施建設最關鍵的問題是投融資方式的選擇,這不僅關系到農業基礎設施投資的效率,還決定著農業基礎設施的資金來源及其維護等問題。

根據我們的調查,近年來國家財政對農村基礎設施投入增加較快,1994-2006年,中央累計安排農業基本建設投資總量超過4000億元,主要投向農業和農業的基礎設施建設,加強農村“六小工程”建設。在國債及中央預算內投資和新增中央預算內投資當中用于大農業方面的投資比例也有所提高,目前財政資金正在成為我國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的主要資金來源(見表2)。但從整體上來看,我國農業基礎設施的投資總量仍然明顯不足,直接用于改善農業生產條件和農民生活條件的基礎設施的投資比重偏低。造成農業基礎設施供給不足的原因或制約農業基礎設施增加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向城市傾斜的公共財政體制是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資金供給不足的體制性因素。因此,必須構建城鄉協調平衡、公平合理的基礎設施財政供給新體制。

一、完善公共財政體系,深化財政管理體制改革

查看全文

公共財政體制監督研討論文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深入,財政監督圍繞著公共財政框架,在理論和和實踐探索上都取得了長足的進步;但是,由于財政監督法規制度建設滯后,財政監督體系不完備,各級財政部門還普遍存在著重財力分配,輕財政監督的傾向,使財政監督職能的發揮受到限制,其權威性、有效性、及時性未能充分發揮。

1.思想認識上存在偏差。目前,財政部門還普遍存在著“重資金分配、輕資金監管”,“重資金規模和數量、輕使用質量和效益”的現象。財政監督的工作重點主要放在財政資金的安全性、合法合規性的檢查上,而對財政支出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及功能作用等方面的監督缺乏足夠的重視。財政資金使用單位由于受部門利益的驅使,往往以各種方式爭取財政資金,造成一方面財政支出的壓力逐年加大,另一方面財政資金浪費現象嚴重,挪用專項資金、虛報項目規模和數量套取財政資金等違規行為時有發生。

2.財政監督方式滯后。從目前財政監督的狀況看,主要以突擊性、專項性的事后檢查為主,沒有建立起事前審核、事中監控、事后檢查相結合的監督檢查機制。這種單一、被動的事后檢查型監督方式,在工作上帶有極大的偶然性,極易造成監督盲點,并使財政監督與財政管理脫節,無法對各部門的資金運行實行全過程監控,使監督檢查缺乏及時性和有效性,不符合財政管理的根本要求。

3.財政部門內部缺乏監督機制,內部監督不到位。財政監督是對財政運行全過程的監督,包括外部監督和內部監督。由于長期以來形成的“重分配,輕監督”的傳統觀念,財政對內部監督不夠重視,財政部門沒有建立一套完整的內部監督制約的規章制度,如對轉移支付、預算追加、專項撥款、技改資金投放、周轉金使用等環節沒有完善的監督撥付、使用等方面的規定。內部監督不到位,或流于形式,不能從根本上防患于未然。

4.關系不順,職責不清。目前財政監督與審計監督的關系尚未完全理順,職責分工不甚明確,容易造成多頭檢查與監督盲點并存的現象。在檢查計劃上不能相互銜接,工作信息上不能相互共享,檢查結論上不能相互利用,使得監督成本提高,監督效能降低。

隨著我國公共財政框架的逐步建立,作為公共財政下的財政監督,其監督的內容、方法、手段等也必然要隨著財政體制改革的進展而不斷發展。對此,筆者就進一步加強公共財政體制下的財政監督工作談些想法: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