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小額人保推廣措施

時間:2022-01-12 0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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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村小額人保推廣措施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保險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和《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快全省保險業改革發展的意見》發揮保險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和推進社會主義新鄉村建設中的作用。進一步關注民生、改善民生、服務民生,進一步建立健全我市鄉村保障體系。

二、工作內容

(一)保險的目的

解決參加保險人員因自然災害和意外傷害事故造成的保險責任內的相應補償,市推廣的鄉村小額人身保險險種為國壽鄉村小額團體意外傷害保險。幫助鄉村參保人員恢復生產,重建家園,構建和諧家庭和社會。

(二)承保機構。

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市支公司。

(三)參保對象。

全市鄉村人口。

(四)保險期限。

一年。期續保。

(五)繳費標準。

由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市支公司委托村級組織代收代繳。鄉村小額人身保險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10元。

(六)保險原則。

政府引導、部門協調推進、農民個人自主自愿參保。

(七)保險責任。

1參保人遭受意外傷害身故。承擔的意外責任包括因自然災害、醫療、治安糾紛、交通、勞作等事故引發的傷害致身故、殘疾、燒傷等。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市支公司對每一參保人給付的保險金以1萬元為限。

保險公司按1萬元給付身故保險金。

2參保人遭受意外傷害致身體殘疾。1萬元內給付殘疾保險金。

3參保人遭受意外傷害導致III度燒傷。1萬元內給付燒傷保險金。保險公司根據保險條款規定的燒傷面積對應的給付比例,

三、工作步驟

(一)宣傳發動

由各村協助發放到全市所有農戶;同時,中國人壽保險市支公司印制致全市農民朋友的宣傳冊和參保協議書。通過廣播電視、宣傳橫幅、宣傳車等形式大力宣傳鄉村小額保險政策,安排專人到各村、組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培養農民的購買意愿,為鄉村小額人身保險的推廣營造良好的氛圍。召開全市新農合與鄉村小額人身保險工作會議;各鄉鎮(辦、場)召開相應會議,對鄉村小額人身保險工作進行安排部署和宣傳動員。

(二)保費收繳

由中國人壽保險市支公司確定各村民委員會代收人員,以戶為單位。并做好參保人員的登記造冊和保單填發工作,統一收費后,各鄉鎮按參保人數將保費劃賬到中國人壽市支公司。

(三)啟動實施

保險公司發放承保單證并啟動售后服務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全市鄉村小額人身保險推廣工作領導小組(名單附后)負責全市鄉村小額人身保險工作推廣實施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工作督辦。各鄉鎮(辦、場)成立相應的推廣工作領導小組。

(二)明確職責任務。市衛生、民政、農業、公安、工商、扶貧開發辦、殘聯等部門各司其職。增強自身防范能力。市廣播電視局和中國人壽保險市支公司等部門加強輿論宣傳,引導全市廣大農民積極參加鄉村小額人身保險。各鄉鎮(辦、場)將鄉村小額人身保險的推廣工作納入議事日程,指定專人,將具體工作落實到各村、組,普及到農戶,力爭農民參加鄉村小額人身保險投保率達到80%以上。

(三)完善服務網絡。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市支公司負責建立完善的客戶服務體系。方便客戶就地報案、理賠和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