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檢查報告
時間:2022-10-23 10: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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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檢查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我局立即召開專門會議,成立專項檢查小組,各業務股室根據自身業務對照核查范圍,進行了認真的自查、自評和完善工作,現將自查工作開展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我縣總人口73.6萬人,其中農業人口61.3萬人,應參保對象34萬人(含待遇領取人員)。自2011年被列為全國首批城鎮居民和第三批農村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縣以來,我縣高度重視,多措并舉,扎實推進了城鄉居保各項工作的開展,取得了一定成效。目前,全縣參保人數達310162人(其中待遇領取人員61399人),而截止5月31日,2013年續保繳費人數達241667人,待遇領取人員61399人,參保覆蓋率達86%,收取保費3145余萬元;領取養老金人數達61399人,其中2147名領取人員因未參加資格生存認證而處于暫停發放狀態,待確認后恢復或終止發放;發放養老金1735.67萬元(其中基礎養老金1725.8萬元,個人賬戶9.87萬元),做到了按月盡發,有效地保障了城鄉居民老有所養。
二、基金管理情況
(一)基金及個人賬戶管理情況
1、基金籌集與管理:
我縣嚴格按照社保基金“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在縣農信社開設了城鄉居保基金收入戶和支出戶,財政局開設了基金財政專戶。收繳的保費每月月底及時由收入戶劃入財政專戶。按月編制養老金發放申請計劃送達財政部門,財政部門按期將申請金額從基金專戶劃入基金支出戶,中央下撥的基礎養老金,省級配套的個人繳費補助資金,縣財政配套的補助資金皆直接劃入財政專戶。截止5月31日,2013年中央配套資金2203萬元(其中新農保2200萬元,城居保3萬元),省級配套資金18.3萬元,個人繳費收入3145萬元。利息收入38.2萬元,合計收入5404.5萬元。基礎養老金支出1725.8萬元,個人賬戶養老金支出9.87萬元,合計支出1735.67萬元。本期結余3668.83萬元,上年結余9874.4萬元,基金結余13543.23萬元,其中定期存款8150萬元,六月份在保證發放的基礎上將增加3000萬元定期存款。
對養老金的發放,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所與縣信用合作聯社簽訂委托協議,做到了按月按時社會化發放。截止4月底已累計發放養老金7935萬元(其中2011年1908萬元,2012年4292萬元)。
2、個人賬戶管理
(1)個人賬戶的建立。根據《縣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實施辦法(試行)》(信府發〔2011〕13號)文件規定,縣農保局為每個參保人員建立終身記錄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為此,我縣要求各鄉(鎮)勞動保障事務所將參保人員的基礎信息和參保材料統一報縣農保局。縣農保局安排專人對所有參保人員的信息及參保材料進行了認真核對,并按繳費憑證的繳費時間及金額,準確無誤地為每位參保人員建立了個人賬戶。個人賬戶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號碼、縣農信社開戶賬號、個人繳費金額、縣財政代繳金額、省財政參保繳補貼、縣財政參保繳費補貼,家庭住址等。截止2013年5月底,已為全縣310162參保人員建立了個人賬戶,有效保障了參保群眾的權益。
(2)個人賬戶的管理。
一是建立個人賬戶對賬制度。為確保我縣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的增值安全高效,我縣實施了縣農保局與縣財政、縣農信社定期對賬制度。每月月初,由縣農保局根據縣財政提供的對賬憑據,與縣農信社對城鄉居保的計息、收入、支出等項目進行逐項核對。個人賬戶由我局專業工作人員專管,不經規定程序審批任何人不得隨意更改個人賬戶金額;個人賬戶對賬單經稽核人員核對后,需要修改有關信息的,在履行相關手續后進行復核調整。
二是建立個人賬戶的實賬管理制度。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納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單獨記賬和核算,按有關規定實現保值增值、定期結息。同時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擅自改變其性質和用途。因此,我縣嚴格按照政策規定要求,對所有參保人員繳納的保費均按到賬的次月開始計息。同時,縣財政每年將參保繳費補貼所需資金全部納入預算,并及時記入個人賬戶,同步計息。
(三)信息化與數據安全管理情況
自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啟動以來,在各級領導重視和支持下,縣鄉(鎮)兩級經辦機構都統一配置了計算機、打印機等設備,以及都接入了業務專網,建立了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信息系統、能夠做到安全管理、權限分配合理、口令控制并且建立了相應的管理制度,實現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業務的現代化和規范化,極大地提升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的經辦效果,有效地保障了統籌基金的安全,并為城鄉廣大居民提供了更加方便快捷的養老保險服務。
(四)待遇領取人員生存認證工作開展情況
為加強城鄉居保基金管理,杜絕冒領養老金情況發生,促進養老金社會化發放的健康發展,我局在借鑒了寧都縣的生存狀況認證做法下,開展了由經辦機構統一照相進行的待遇領取人員生存狀況認證工作。主要對全縣首次領取城鄉居保人員的電子文檔相片進行了一一對應的編碼,并以村(居)委會為單位制成了年度生存認證照相登記表下發到鄉鎮勞保所,委托鄉鎮勞保所為轄區內的待遇領取人員提供生存狀況認證照相服務,對于年齡偏大、行動不便的特殊老年人,要求基層工作人員主動開展上門服務。2012年12月31日完成生存認證工作后,共發現2100名死亡領取人員并終止發放該部分人員養老金,截止目前仍有2147余名領取人員未參加資格生存認證。
三存在的主要問題
1、保費收取方式單一,目前仍主要采取村協辦員上門收取保費后存入銀行的方式,存在著基金安全隱患。
2、部分參保人員信息,如外出務工、轉入或轉出本地戶口,身份證號碼被其他縣市占用者和預繳保費無法錄入城鄉居保信息系統,致使部分人員個人賬戶無法建立。
3、轉移接續工作業務無法開展。地域之間發生的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和險種之種的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沒有相關的政策規定,在實際工作中,只有采取暫時封存個人賬戶“拖”的辦法。建議盡快制定出臺相關的銜接和配套政策,為深入開展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提供政策依據。
4、少數群體參加新農保積極性不高。特別是30歲以下的青年人群認為,城鄉居民社會養老繳費低,保障待遇也低,參保繳費時間過長,與當前的直接利益沒有多少聯系,參保積極性不高,影響著進一步擴面。
5、經辦平臺能力弱。經辦業務的規范化、標準化、信息化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鄉鎮、村級經辦平臺力量十分薄弱,尤其是村級基本上無專職工作人員,無辦公場所,無辦公經費。城鄉居民養老制度建設任務重、要求高,需有一支專業素質過硬的經辦隊伍。建議上級出臺相關配套政策和撥付專項經費,強化基層經辦力量,解決鄉村級城鄉居保專干、獨立辦公場所和設備的難題,增加投入完善軟硬件設施,加強業務培訓,不斷提高工作質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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