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參加醫療保險調研報告
時間:2022-07-03 06: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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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改革,自20*年1月正式啟動以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經過各有關部門的共同努力,新制度初建期的各項工作基本完成,政策體系初步建立,基金運行基本平穩,覆蓋范圍不斷擴大,參保人員的醫療需求得到基本保障,為維護社會穩定和廣大職工的基本權益發揮了重要作用。
隨著醫保改革工作的深入發展,我市困難企業參加醫療保險難的問題突出的表現出來。
我市是河北省老工業基地之一,在全省又是國家級貧困縣最多的市。全市13個縣中9個縣是國家級貧困縣。因經濟基礎較差,國有企業比重較大,包袱沉重,企業改制相對滯后,困難企業較多,困難職工比重較大。據統計,我市目前困難企業有487戶、職工13.6萬人,占全市應參加醫保人數的26.23%,其中:破產、關閉企業有252戶、職工2.3萬人。
截止今年5月底,我市已有122戶困難企業,3.28萬名職工參加了醫療保險,基本解決了這些職工醫療無保障的后顧之憂,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得到他們的熱烈擁護和由衷地支持。
困難企業是指那些連續虧損三年以上的、關停、半停產、停產半年以上和已納入破產程序的國有企業。由于經濟效益不佳,這些企業的職工,生活本來十分窘迫,而這些企業又缺乏參加醫保的繳費能力,使職工無法享受到基本醫療保障待遇。造成有病看不起、有病不敢看,導致退休人員剛剛解決拖欠退休生活費,生活剛剛好轉,又進入了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怪圈。
在深化企業改革中,這些企業亟需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給以支撐,廣大困難企業的職工更需要得到基本醫療保險的呵護和保障。因此,如何使困難企業職工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既是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維護廣大困難企業職工身體健康及深化企業改革的迫切需要,同時也是拓寬醫保覆蓋面,必須破解的一個重要課題。針對我市實際情況,建議從以下方面考慮。
一、根據困難企業和職工的繳費能力,適當降低繳費比例。采取不建立個人帳戶,醫保基金只負擔住院的統籌辦法,將困難企業職工納入基本醫療保險,這是我市當前解決困難企業參保,采取的唯一辦法。即使是這樣還是有很多困難企業因無繳費能力,不能參保.現已參保的困難企業中,有相當一部分企業也是由企業統一組織,醫療保險統籌金由參保職工個人替企業繳納應由企業繳納的醫療保險統籌金。如:第二毛紡廠、第一鞋廠等13個企業,醫療保險統籌金都是參保職工個人交納。
二、分層次確定多種繳費比例和額度,享受相應的醫療保險待遇。為解決職工個人繳費負擔,可以只建基本醫療保險統籌,不建大額醫療保險。根據繳費比例確定醫保待遇,可以單獨建帳、分別管理,先建幾種常見病、特殊病、地方病的統籌辦法。允許參加醫療保險的各類用人單位和職工根據具體情況選擇不同的繳費比例,享受相應的醫療保險待遇。如:可以采取2.5%、3%、3.5%等繳費比例,根據繳費來確定享受醫保待遇。采取先參保,解決最基本的醫療需求。
三、加強靈活就業人員參加醫保的管理,為他們提供方便,快捷、靈活的繳費辦法。促使這部分人員及時參加醫療保險。隨著企業改制和企業解除勞動關系的職工越來越多,這部分職工大多年富力強。如:我市市區現有在各級檔案托管機構,托管檔案的靈活就業人員25745人,參加醫療保險的只有7038人,參保率僅為27.3%。由于他們缺乏對醫療保險政策的了解,對醫療保險的接續認識不夠。沒有積極參加醫療保險,嚴重影響了當前醫保基金的籌集,隨著企業的改制靈活就業人員將會是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的主要繳費對象和基金增長點。更重要的是等他們年老以后沒有醫保,將造成社會不穩定因素。
四、根據困難企業的不同情況,采取不同的辦法,吸納其參保。由于困難企業的情況十分復雜,單靠分層次和降低繳費比例的辦法,也無法解決他們的參保問題,因此可根據困難企業的實際情況.確定統籌方案。如:對納入破產程序的困難企業的退休職工,按我市上年度社平工資的6.5%或4.5繳費,并逐年遞增5.5%,一次性繳足10年,可終身享受醫療保險待遇的辦法。
五、促使效益好、工資基數較高的單位和職工參保,提高醫保統籌基金的共濟性。目前我市中、省屬企業還有7戶沒有參保,大大降低了我市醫保基金的共濟能力。這些企業年輕職工多、年齡結構小,醫療費用相對較低,而因工資基數高,繳納醫療保險統籌金多還不欠繳。如果這些企業能及時參保,將會提高我市醫保統籌基金的抗風險能力。使更多的困難企業和職工納入醫保統籌范圍。
六、采取政府、企業、個人三方合理分擔繳費辦法。多方籌資確保困難企業和職工繳費及時到位。在繳費方法上,可采取一些靈活多樣的形式,保證有限的資金及時到位。采取財政出一點、解困資金拿一點、再就業基金幫一點,企業從租賃費、資產變現資金中拿出一部分,職工個人適當交一點。共同負擔困難企業職工醫療保險統籌金。一是由財政和企業共同承擔,采取由財政出一部分,企業自籌一部分,解決困難企業和職工醫療保險金籌集難的問題。二是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分別承擔。可根據企業、個人實際繳費能力,采取單位和個人共同分擔,分擔比例視情況而定。三是由個人全部承擔。對用人單位確無繳費能力,職工個人參保積極性高,且還有一定承受能力的,經用人單位職代會討論,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在單位職工集體參保的條件下,可由職工個人全部承擔醫保費,暫時解決單位無力繳費,職工無法享受醫保待遇的問題。以后隨著企業繳費能力的增強,再逐步改由企業繳納。
七、建立困難企業醫療救助辦法,多方籌措醫療救助基金。可采取社會募捐、企業認捐、醫療機構適當減免醫療費、設立無盈利醫院等辦法,解決困難職工就醫難問題。
總之,我們認為目前我市自行解決困難企業參加醫療保險的途徑主要是兩個:一是降低參保條件,降低繳費比例;二是擴大醫保覆蓋面,加大基金積累。參保職工越多,醫保基金抗分險能力就越強。但如何解決困難職工的醫療保險問題,是個大政策,是全國面臨的一個大難題,需要認真研究。根本性的解決辦法是國家盡可能在政策、資金方面給予支持,和養老金一樣由中央財政轉移支付,這樣才能使那些確實無繳費能力的困難企業職工享受到醫保政策的惠顧,保證社會的和諧發展和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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