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困退出驗收和脫貧成果檢視方案

時間:2022-11-04 10: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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貧困退出驗收和脫貧成果檢視方案

為扎實做好2020年度貧困退出驗收脫貧成果全面檢視工作,實現農村貧困人口全部脫貧,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的目標任務,根據省市縣相關工作部署和《縣2020年度貧困退出驗收和脫貧成果全面檢視工作方案》要求,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深入貫徹落實在決戰決勝脫貧攻堅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以提高脫貧質量、防止返貧為核心,高質量完成剩余貧困人口退出驗收工作,全面鞏固脫貧成果,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同時,對歷年已脫貧人口全面檢視、查缺補漏、固強補弱,提升脫貧質量,鞏固脫貧成果,為建立解決相對貧困長效機制奠定基礎。

主要目標任務是:

完成2019年底貧困人口退出驗收工作,確保不漏一村、不落一人。

按照現行貧困標準,完成2014年至2019年已脫貧的1244戶5411人貧困人口退出復核檢視工作,確保脫貧結果真實可信。

及時將因疫、因災、因病等存在返貧致貧風險的已脫貧人口和非建檔立卡人口,納入脫貧不穩定人口和邊緣易致貧人口進行監測,落實幫扶措施,降低返貧致貧風險。

全面更新完善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中貧困戶、貧困村數據信息,全面、真實、準確地反映全鎮脫貧攻堅成效。

二、重點工作

(一)貧困退出驗收。對剩余的45戶143人貧困人口開展貧困退出驗收工作。原則上,執行《省精準脫貧驗收標準及認定程序》中規定的標準、程序和要求,根據國家和省上有關要求,補充強調以下幾個方面:

1.收入標準和計算周期。2020年度省定退出驗收收入標準為人均純收入穩定超過4000元。計算周期為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

2.返貧致貧人口的動態管理。對今年因疫、因災、因病等出現返貧致貧風險的,按照《省脫貧攻堅領導小組關于建立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的實施辦法》明確的標準、程序和要求,納入監測范圍,落實幫扶措施,防止返貧致貧。

(二)脫貧成果全面檢視。按照今年貧困退出驗收標準,對已脫貧人口進行全面檢視,主要檢視人均純收入是否穩定超過4000元,“兩不愁、三保障”有無反彈、是否達標。結合《全縣脫貧攻堅復核檢視專項行動工作方案》要求,通過進村入戶實地查驗排摸,檢視脫貧成效的真實性;通過更新完善相關信息系統脫貧數據,進行線上線下信息比對,檢視脫貧數據的準確性和完整性。

(三)脫貧不穩定戶和邊緣易致貧戶的識別監測。按照“人均純收入5000元以下且存在返貧致貧風險”的標準,通過農戶申報、包村干部走訪排查、相關業務部門篩查預警等途徑,對新發生的脫貧不穩定戶和邊緣易致貧戶予以識別,采集返貧致貧風險以及邊緣易致貧戶基礎信息,錄入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對2019年以來識別的脫貧不穩定戶和邊緣易致貧戶進行跟蹤監測,更新完善家庭成員變化情況,了解享受幫扶情況,研判分析返貧致貧風險變化情況,在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中予以完善和更新。

(四)完善脫貧攻堅數據信息。全面更新完善建檔立卡以來扶貧對象精準識別、精準幫扶、精準退出等方面的數據信息,為驗收、考核以及脫貧攻堅成效總結提供可靠的數據支撐。

1.扶貧對象基礎信息。主要采集發生變化的信息。家庭人口自然變更工作原則上以公安戶籍為準,對戶籍注銷、遷出、服刑、失蹤、死亡等情況進行戶內成員減少;對戶籍遷入、新生兒等情況進行戶內成員增加;對戶籍在一起而人員不在一起生活或人員共同生活而戶籍不在一起的情況,按照實際居住在同一住宅內,常住或與戶主共同生活的成員為準進行增加或減少。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健康狀況、在校生狀況、家庭收入、外出務工等信息進行采錄更新;對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中所有行政村和自然村相關數據進行更新完善。

2.扶貧主體數據信息。更新完善第一書記、駐村幫扶工作隊及結對幫扶責任人的職務、電話、幫扶結對時間等相關信息。

3.幫扶措施數據信息。針對扶貧對象享受的幫扶措施,參照行業部門政策落實臺賬,更新完善貧困戶、邊緣易致貧戶、貧困村和貧困縣涉及的項目資金、易地扶貧搬遷、小額信貸、就業、光伏、創業致富帶頭人、東西部扶貧協作、生態扶貧、產業發展、基礎設施、兜底保障等各個方面的數據信息。

4.全面提升建檔立卡數據質量。針對脫貧攻堅普查、國家建檔立卡數據質量核查等工作中發現的問題進行實地核查,并在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中修改完善,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

三、時間安排

2020年度貧困退出驗收工作從9月初開始,至10月底結束。9月底前,完成未脫貧人口和未退出村的鄉、縣、市三級退出驗收工作。10月20日前,完成已脫貧戶、已退出村、已摘帽縣脫貧成果檢視工作。10月31日前,完成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貧困村、戶退出標注和家庭成員自然變更、幫扶措施等數據采錄工作;完成脫貧不穩定戶和邊緣易致貧戶的識別及數據更新采錄工作。貧困退出驗收具體進度如下:

各村要嚴格按照《省精準脫貧驗收標準及認定程序》和2020年度貧困退出驗收標準與程序補充說明開展驗收,組織村“兩委”、包村干部、駐村幫扶工作隊開展入戶摸底調查,對照貧困人口和貧困村退出驗收指標,逐村逐戶逐項開展測評驗收,提出擬退出貧困人口名單,嚴格按照程序進行公示后,由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駐村幫扶工作隊隊長(非貧困村鄉鎮包村干部)、擬脫貧戶簽字后,上報鄉鎮審核;經鄉鎮審核公示后,形成初驗報告和擬退出貧困人口花名冊,由黨委書記、鄉鎮長、鄉鎮扶貧工作站副站長簽字認可后,于9月12日將初驗報告及花名冊上報縣脫貧攻堅領導小組辦公室,申請縣級驗收,并將擬退出貧困人口花名一并報相關行業部門審核。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高質量完成2020年度貧困退出驗收工作,事關打贏脫貧攻堅戰、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大局。鎮上成立由鎮黨委書記、鎮長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各包村組長、支書、主任為成員的貧困退出驗收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扶貧站,具體負責聯系協調、驗收培訓、資料整理等相關日常工作。全鎮上下要提高政治站位,緊盯時間節點,周密安排部署,細化工作措施,層層壓實責任,確保各項工作扎實有序推進。

(二)靠實工作責任。鎮貧困退出驗收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安排各村貧困退出驗收工作,加強對鎮村干部的業務培訓,選配懂政策、業務精、素質高的干部與縣級驗收組共同開展綜合驗收,確保高質量、高標準完成貧困退出驗收工作。

(三)強化監督問責。各村要嚴格執行驗收標準,規范履行驗收程序,嚴禁弄虛作假、虛報瞞報。鎮紀委加強對脫貧驗收工作的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問題、督促整改,防止和糾正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