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困家庭住房情況調查方案

時間:2022-02-25 05: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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貧困家庭住房情況調查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國發號)、《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的通知》(發號)和《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狀況調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辦字號)精神,全面掌握全區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住房狀況和需求情況,結合實際,制定此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全面開展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調查,為區政府準確掌握城市居民狀況和需求情況,合理利用土地、房屋資源,科學確定城市居民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工作目標、發展規劃和年度保障計劃提供依據。

二、組織領導

區政府成立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調查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此項工作的組織領導,并建立由區建設局牽頭,各街道和民政、財政、統計等部門配合的工作機制。各單位要嚴格按照調查工作方案要求,認真開展工作,確保調查工作如期有效地開展。

三、組織實施

(一)組織原則

按照“統一部署,分轄區組織,層層推進,逐級負責”的工作原則,由區政府具體組織實施。

(二)調查方法

采取對全區城市建成區內具有城鎮戶籍的家庭全面入戶調查的方式,嚴格執行調查技術規范,統一調查內容、統一調查樣本、統一質量標準、統一時間進度。

(三)調查范圍和對象

本次調查工作的范圍為:全區城市建成區內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調查對象為:具有城鎮戶籍,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不足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10415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不足城鎮居民人均建筑面積80%(年城鎮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積為26.84平方米)的家庭。

(四)調查內容(詳見附表)

本次調查工作的內容為:城市低收入家庭基本情況、家庭住房情況、家庭收入情況、享受住房保障情況和住房需求等內容。

(五)時間安排

1、準備階段(4月25日—4月30日)

(1)制定方案。制定具體的調查實施方案,從區建設、財政、民政、統計等部門要抽調工作人員,成立住房狀況調查辦公室(以下簡稱住房調查辦公室),負責調查工作的組織協調工作。穆家營子鎮和各街道辦事處要成立專門辦事機構,分社區具體實施調查工作。

(2)宣傳動員。利用松山時訊、松山有線電視等新聞媒體加大對調查工作的宣傳力度。同時各社區要采取張貼告示、發放宣傳單、懸掛標語等多樣形式的宣傳,讓居民及時了解調查的程序、內容、對象和領取調查表的地點,營造良好的氛圍。

(3)調查培訓。調查前,區住房調查辦公室負責對穆家營子鎮和各街道辦事處調查人員進行培訓,講解調查的方案、步驟、內容等要求。

2、登記、調查階段(5月1日—5月18日)

符合條件的居民到所轄社區居委會領取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調查表,社區居委會負責登記表的發放和收回及資料歸納、整理、匯總,并組織人員入戶調查核實,初審合格后,報街道辦事處。街道辦事處負責對初審材料進行復審,復審合格后分類錄入微機,報區住房調查辦公室。

3、入戶抽查階段(5月19日—5月26日)

住房調查辦公室組織相關單位人員對穆家營子鎮和各街道辦事處復審后的家庭,采取抽查的方式進行調查核實,民政部門負責核實家庭收入情況,建設部門負責核實住房情況。

4、統計建檔階段(5月27日—6月8日)

住房調查辦公室對符合條件的家庭進行編碼、整理,建立“一戶一檔”的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檔案,同時向社會公示調查結果。調查工作結束后,將調查方案和調查結果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

四、工作要求

此項調查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市政府已將此項工作納入對區政府年度工作實績考核內容。為此,各地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認真配合,確保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調查工作取得實效。

(一)區財政局要做好調查費用的計劃安排,在資金保障上確保調查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區建設局、民政局要加強對調查工作的指導和監督。

(三)區建設局要公開住房調查工作電話,方便廣大居民業務咨詢。

(四)區統計局要為住房調查提供準確數字。

(五)本次調查工作本著實事求事、幫貧濟困的原則進行,各地區、各部門要嚴格工作紀律,嚴禁徇私舞弊,杜絕弄虛作假,確保調查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