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方案
時間:2022-01-06 05: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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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進一步加大環境執法力度,以保護飲用水源安全,遏制“兩高一資”行業污染反彈為重點,著力解決危害群眾健康、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突出環境問題,確保主要污染物減排工作的順利實施,努力改善環境質量,推動全縣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二、工作重點
(一)鞏固20*年環保專項行動成效,繼續開展飲用水源保護區、城鎮污水處理廠、垃圾填埋場集中整治以及造紙行業環保后督察
1、對20*年和20*年飲用水源保護區集中整治中發現的問題進行跟蹤督辦。凡是飲用水源保護區劃分和調整不到位、鄉鎮以上集中式供水水源保護區內各類排污口取締措施不落實、保護區邊界地理界標和警示標志設立不規范、保護區內或其周邊化工企業沒有落實防止事故狀態下“清凈下水”引發污染環境有效措施的,一律掛牌督辦。
2、對20*年以來開展的造紙行業專項整治各項措施落實情況進行后督察。重點檢查取締關閉、停產整治、限期治理等行政處罰措施的落實情況,堅決淘汰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環境違法企業,防止異地轉移落后淘汰工藝、設備。
3、督促縣城污水處理廠(二期)和部分鄉鎮污水處理廠加快建設進度,已建成的污水處理廠要提高運行負荷和出水達標率。對處理負荷達不到設計能力75%、不能保證正常穩定達標排放的污水處理廠,對污泥外排或棄置造成環境污染的,以及排入市政管網的廢水濃度嚴重超標、影響污水處理廠運行的工業企業進行集中整治。加強城鎮污水處理廠進出口水質監管,建立污泥轉移聯單制度。
4、全面整治垃圾填埋場環境違法問題。對垃圾填埋場存在的未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已經投入運行但未通過“三同時”驗收、直排滲濾液和滲濾液超標排放對周圍環境造成嚴重污染等問題,進行重點整治。
(二)著力打擊“兩高一資”行業重污染企業的環境違法行為,開展鋼鐵行業、涉砷涉鉛行業專項檢查
1、對“兩高一資”行業重污染企業進行監督檢查。對不符合產業政策和準入條件、未經審批擅自開工或建成投產的企業,不符合有關環保規定、超標排放污染物的企業以及拒不執行國家產業政策、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藝設備的企業進行集中整治。嚴厲打擊已被取締關閉后又死灰復燃的企業。
2、認真貫徹國家《鋼鐵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中關于加快淘汰落后產能的要求,開展鋼鐵行業環境污染專項檢查,摸清鋼鐵企業執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規定及國家產業政策的基本情況。嚴肅查處違反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拒不淘汰已被列入產業結構調整淘汰類目錄的設備和工藝、主要污染物超標和超總量排放的鋼鐵企業。
3、開展涉砷涉鉛行業專項整治。對涉砷行業(硫化物、磷礦開采、選礦、冶煉、硫化工、磷化工、砷化物生產)和涉鉛行業(鉛礦采選、冶煉、廢鉛回收、鉛加工、鉛蓄電池生產)企業進行全面檢查清理。對沒有取得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文件或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企業,不符合產業政策和環境準入條件、采用國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生產工藝的企業,沒有治理設施、污染物超標排放的企業,含砷含鉛廢渣堆放處置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污染物超標的企業以及未按規定進行危險化學品登記的企業,進行重點查處。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責任
縣政府業已成立以縣政府主要負責人為組長、縣政府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縣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強化對此次專項行動的組織領導。堅持和完善聯席會議制度及定期協商、聯合辦案和環境違法違紀案件移送制度,充分發揮部門聯動優勢,形成“政府統一領導、部門聯合行動、企業加強自律、公眾廣泛參與”的環保專項行動工作機制。
縣環保局負責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細化專項行動工作目標和措施,分階段對照工作重點進行拉網式檢查;對各類環境違法行為依法進行行政處罰;督辦重點案件,督促企業落實整改措施;做好宣傳和引導工作,并將查處的典型環境違法案件在新聞媒體上公布。
縣發改委負責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協調發展的政策制定,鼓勵大力發展循環經濟。
縣經貿委負責引導企業調整產業結構,監督淘汰落后生產能力和工藝,查處違反國家產業政策的行為。
縣建設局負責公共供水設施、生活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建設、管理和運行;加強雨污分流、河道截污等水環境的綜合整治;加快污水處理廠的配套管網建設,努力實現滿負荷運行,提高污水處理效果。
縣監察局強化行政監察職能作用,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嚴肅查處環保部門移送的有關環境違法違規案件,依法依紀追究相關人員的行政責任。
縣司法局負責為開展環保專項行動營造良好的法制環境,有序推進環境法制宣傳教育、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工作。
縣水務局負責制定水資源保護規劃,制定和完善水資源保護應急預案;加強水資源保護,取締飲用水源地一、二級保護區內的碼頭、沙場、網箱養殖場。
縣工商局負責及時注銷、吊銷被依法關閉企業的營業執照;負責取締由環保部門移送的污染環境且無營業執照的小作坊和攤點;嚴肅查處“兩高一資”行業企業違反注冊登記法規的行為。
縣公安局負責對向水體排放、傾倒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原體等危險物質,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單位主管人員及其直接責任人員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縣安監局負責嚴肅查處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行為,督促企業防范因生產事故引發的環境污染事件。
*供電公司要嚴格執行國家制定的節能環保電價政策,依據縣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的決定,對違法排污企業依法采取停電、限電、斷電等有效措施。
縣文廣新局、*報社負責環保專項行動的宣傳報道工作,為開展環保專項行動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
(二)加強分類指導,嚴格環境執法
縣環保部門要強化執法意識,對存在主觀惡意的屢查屢犯、明知故犯、偷排偷放等環境違法行為,要依法從重處罰,并移送司法部門追究法律責任;要規范自由裁量權的行使,堅持教育與懲罰相結合的原則,監督并指導企業切實解決問題。建立企業環境監督員制度,有效發揮企業監督員監督企業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行等方面的作用,增強企業守法意識。
(三)建立長效機制,加強公眾監督
建立健全日常環境執法的長效機制,將專項行動檢查過的重點行業企業納入日常監管范圍。建立后督察制度,將定期檢查和不定期巡查相結合,鞏固整治成果,防止環境違法企業死灰復燃。規范和完善掛牌督辦制度,對專項行動中發現的典型環境違法案件和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環境問題,實行掛牌督辦,做到處理到位、整改到位、責任追究到位。要將整改完成情況作為環保目標責任制考核內容,凡無故不能如期完成的單位,一律取消評先評優資格。要積極組織新聞媒體進行跟蹤報道,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加大對環保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暢通投訴渠道,營造群眾參與和監督的良好氛圍。
四、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4月底前)
成立領導組織,制定實施方案,確定整治重點,對專項行動進行全面安排部署。
(二)摸底和集中整治階段(5月1日—10月31日)
縣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組織有關部門對“兩高一資”行業企業、鋼鐵企業、涉砷涉鉛行業企業開展集中檢查,對飲用水源保護區、造紙行業整治措施落實情況開展后督察,對城鎮污水處理廠、垃圾填埋場存在的環境問題進行集中整治,并分別于6月20日和9月20日前報送階段性報告。
(三)總結階段(11月1日—11月30日)
對環保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總結,完成2009年環保專項行動工作總結報告,并于11月20日前報送市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