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困戶奔小康實施意見
時間:2022-04-22 03:01:00
導語:貧困戶奔小康實施意見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加快推進城鄉區域統籌發展,逐步提高低收入農戶的增收致富能力和保障水平,促進全區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省市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現就2012年實施低收入農戶奔小康工程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城鄉區域統籌發展的總體要求,以提高低收入農戶致富能力和收入水平為中心,以“聯鄉結村”活動為抓手,以鎮街為責任單位,以財政轉移支付為主要手段,以“一戶一策一干部”活動為載體,逐步健全扶貧幫困機制,加大社會救助力度,確保低收入農戶持續增收。
二、實施對象
2012年將繼續以2011年的低收入農戶作為幫扶實施對象(除整戶消亡及其他特殊情況不列入外)。
三、主要目標
逐步完善扶貧幫困十大措施,以開發式幫扶和救助式幫扶相結合,逐步減少低收入農戶數量,不斷提高低收入農戶的生活品質。到2012年底,實現全區低收入農戶家庭人均收入達6750元以上,確保增收幅度在15%以上。
四、基本原則
(一)黨政主導,農戶主體。充分發揮各級黨委、政府的主導作用,切實做好低收入農戶奔小康工程的組織實施、輿論宣傳、政策扶持和綜合服務工作。注重發揮農戶的主體作用,充分尊重農民的意愿,最大限度地引導農民通過就業創業實現脫貧致富。
(二)部門協同,社會參與。加強部門協作,明確部門責任,把低收入農戶奔小康工程與“春風行動”、“一戶一策一干部”等幫扶活動緊密結合起來。充分發揮我區民營經濟比較發達的優勢,積極動員工商企業參與,努力構建黨政部門和機關干部示范帶動、社會力量廣泛參與、低收入農戶自力更生的幫扶格局,形成全社會關心和支持低收入農戶奔小康工程的良好氛圍。
(三)分類指導,整體推進。根據低收入農戶具體情況和需求,采取針對性的幫扶措施,積極實施分類指導。對缺乏勞動能力的低收入農戶,主要采取救助式幫扶;對有發展愿望和勞動能力的低收入農戶,主要采取開發式幫扶。逐步健全扶貧幫困機制,整體推進低收入農戶奔小康工程。
(四)以人為本,持續發展。始終堅持以人為本,扶貧與扶智、輸血與造血相結合。把扶持政策落實到村,幫扶措施落實到戶,濟困保障落實到人,著力改善低收入農戶的民生狀況,切實解決低收入農戶生產生活中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
五、幫扶措施
(一)完善社會保障,逐步提高保障水平。不斷完善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高低保救助水平。2012年農村低保標準繼續接軌主城區,農村低保對象每人每月補助差額不低于農村低保標準的30%,低保管理基本做到“應保盡保、應退盡退、應補盡補”;根據全區經濟發展狀況,逐步提高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待遇,加大困難群眾臨時救助力度,對低收入農戶開展臨時價格補貼政策,切實保障低收入農戶家庭成員的基本生活。(牽頭單位:區民政局、物價局;配合單位:區勞動保障局、區財政局、區農辦)
(二)深化“春風行動”,逐步擴大救助覆蓋面。深入推進“春風行動”向農村延伸,積極將喪失勞動能力的低收入農戶納入“春風行動”幫扶救助的對象,逐步擴大救助覆蓋面;逐步提高“春風行動”資金用于低收入農戶困難救助比例,逐步提高農村困難家庭的救助標準,列入元旦春節慰問的困難家庭平均每戶一次性不低于1600元救助資金和相應實物資助。大力開展殘疾人重點康復工程,對低保家庭及低保標準150%以內的精神病患者,委托區精神衛生防治辦公室給予免費服藥救助,對入住市、區精神病醫院治療一年以上符合相關文件規定要求的殘疾人,積極開展治療費救助;對低收入農戶開展日常生活與文化生活援助,由村減免保潔(垃圾清運)費,由鎮街免費贈閱《日報》。(牽頭單位:區委宣傳部;配合單位:區總工會、區民政局、區勞動保障局、區財政局、區經發局、區殘聯、區老齡工辦)
(三)實施醫療救助,逐步完善社會醫療保障。農村低收入農戶的家庭成員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其個人繳費部分由區鎮兩級財政承擔,并逐步提高報銷比例;其中符合《關于調整區基本醫療保險部分政策的通知》(蕭政辦發〔2011〕201號)規定條件的人員,其個人繳費部分由區財政全額承擔。積極開展農村困難群眾醫療援助,對低收入農戶因病發生的醫療費,經各類保險報銷和各種幫扶后仍存在生活困難的,參照有關文件規定和標準進行補助,補助額最高不超過10萬元。(牽頭單位:區勞動保障局;配合單位:區財政局、區民政局、區衛生局、區殘聯)
(四)開展教育資助,逐步加大就學救助力度。根據教育資助有關文件精神,逐步擴大教育資助范圍,積極完善教育資助扶持政策。對進入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就讀的低收入農戶家庭子女,可向所在學校申請優先提供助學崗位、國家助學貸款、困難補助等方面的資助;也可向區教育局、區慈善總會或各基層分會申請予以適當補助。根據《區促進殘疾人事業發展提升殘疾人生活品質實施辦法》(蕭政辦發〔2010〕94號)精神,應將低收入農戶與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同等對待,對低收入農戶中的殘疾學生或殘疾人家庭子女,分段分檔給予一定的教育補助,高中(職業高中、中專、技校)每學年補助1000元,大專每學年補助2500元,本科及以上每學年補助4000元,并逐步提高補助標準。(牽頭單位:區教育局、區慈善總會、區殘聯;配合單位:區財政局、區民政局、區慈善總會各基層分會)
(五)加強住房保障,大力改善農民居住條件。根據農村困難群眾住房救助等有關文件精神,對農村低收入家庭中的無房戶和住房困難戶實施住房救助,逐步解決農村困難群眾的住房問題。結合救助對象的住房現狀、意愿和村莊建設規劃,凡符合農村困難群眾住房救助條件及標準,經批準采取新建、改建、擴建、修繕、置換房屋,驗收合格的,每戶給予不少于2萬元的經濟補助;對農村困難家庭實施危舊房改造建設的,在現有救助標準的基礎上,再給予每戶1萬元的資金補助,所需資金由區、鎮街兩級各承擔一半;對低收入農戶中的殘疾人家庭危房改造、無房戶建房的,在上述經濟補助的基礎上,再給予不超過1萬元的經濟補助。(牽頭單位:區建設局、區城鄉一體辦、區殘聯;配合單位:區財政局、區民政局)
(六)開展“一戶一崗”工程,加大就業援助力度。結合全區農民素質培訓工程,大力引導低收入農戶參加技能培訓,對有就業愿望和有勞動能力的低收入農戶成員開展免費職業技能培訓和免費考證;鼓勵結對企業優先招錄低收入農戶家庭成員就業,確保在法定勞動年齡段內且有求職愿望和勞動能力的低收入農戶成員中至少有1人實現穩定就業,對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給予一定的用工補助和社會保險補貼;進一步完善促進就業長效機制,大力實施公益性崗位安排就業困難人員的扶持政策,逐步提高就業援助政策優惠幅度。各鎮街和有關部門要以創建充分就業型城區和創業型城區為契機,以村社勞動保障服務室(站)為依托,積極為低收入農戶提供就業登記、培訓報名、職業介紹等“一站式”、“一條龍”免費服務,幫助低收入農戶提高就業競爭力,加快向二、三產業轉移,2012年完成低收入農戶培訓1500人,實現轉移就業500人。(牽頭單位:區農辦、區勞動保障局;配合單位:區財政局、區教育局、區殘聯)
(七)開展產業扶持,大力引導自主創業。積極倡導農戶自力更生、自主創業,對從事農業生產的低收入農戶,鼓勵其發展特色種植業和養殖業,對參與來料加工的低收入農戶,鼓勵其積極開展來料加工產業發展,區財政將安排不少于100萬元資金,用于種子種苗、化肥、農機等基本生產資料扶持和對吸納低收入農戶從事來料加工的經濟組織、從事來料加工的低收入農戶分別給予資金扶持。低收入農戶參加農業、住房等政策性保險,其個人出資部分由區財政承擔。鼓勵農村勞動力自主創業,對具有勞動能力和基本技能,又有明確創業意向目標的低收入農戶,根據農戶需要由區農村合作銀行等金融部門按創業項目、投資額大小分別給予1-1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區財政按照有關文件精神進行貼息扶持。(牽頭單位:區農辦、區勞動保障局、區婦聯;配合單位:區財政局、區農業局、區經發局、區殘聯、農村合作銀行、區供銷聯社)
(八)加強資源投入,著力改善農民生活條件。由政府組織相關行業職能部門免除低收入農戶固定電話月租費、有線電視收視費,對具備條件但尚未安裝使用固定電話、有線電視的,由行業職能部門免費安裝設施,對無電視機的低收入農戶由政府及社會贈送。對低收入農戶給予用電用水補助,每戶每年分別補助65元電費、35元水費。對已具備通水條件,但尚未接入自來水的低收入農戶,由鎮街負責免費接入安裝。(牽頭單位:區委宣傳部;配合單位:區財政局、區民政局、區總工會、供電局、數字電視有限公司、區水務集團、電信分公司)
(九)開展救助幫扶,大力實施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低收入農戶家庭發生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時,有關部門應根據相關文件要求,積極將他們納入法律援助的范圍;根據省、市、區相關文件要求,低收入農戶家庭發生刑事、民事等案件時,符合司法救助條件的,相關政法部門應積極將他們納入司法救助的范圍。(牽頭單位:區委政法委;配合單位: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法院、區檢察院、區公安分局、區司法局)
(十)深入開展幫扶活動,逐步完善結對幫扶機制。根據《關于開展低收入農戶“一戶一策一干部”結對幫扶工作的意見》(蕭委辦〔2009〕30號)要求,深入開展“一戶一策一干部”結對幫扶活動,進一步健全結對幫扶機制,確保結對覆蓋率達到100%。區級機關各部門、區直屬各單位、各鎮街全體機關干部,各金融保險機構、民營企業中層以上和村社三委干部要積極參與結對幫扶,每人每年結對幫扶資助資金不低于800元,要深入低收入農戶家庭,詳細了解他們的生產生活情況,幫助低收入農戶制定切實可行的幫扶措施,確保結對幫扶工作的經常性、針對性和實效性;幫扶對象由區實施低收入農戶奔小康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統籌協調,具體由各鎮街負責調整落實,確保每戶低收入農戶都有一名以上黨員干部參與結對幫扶。(牽頭單位:區委組織部、區人事局、區直機關黨工委;配合單位:區級機關各部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鎮街和區級機關各部門要提高思想認識,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創新結對形式、拓展幫扶渠道,確保低收入農戶持續增收。各鎮街作為低收入農戶奔小康工程的第一責任單位,要負責做好低收入農戶奔小康工程政策的貫徹落實和執行情況的反饋工作,制訂轄區內低收入農戶脫貧增收的具體實施辦法;區級機關各部門要牢固樹立幫扶思想,積極整合幫扶資源,切實將低收入農戶納入幫扶政策扶持范圍,著力完善幫扶政策,切實抓好扶持政策貫徹落實;繼續把低收入農戶奔小康工程列入區委、區政府對各鎮街年度目標責任制考核和區級機關一級目標考核范圍;區委、區政府對先進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獎勵。
(二)抓好措施落實。幫扶措施中明確的牽頭單位要切實負起責任,發揮職能優勢,發揮好牽頭作用,組織協調配合單位要完善相關配套政策并抓好落實;各涉農部門要向低收入農戶送科技、送服務、送信息、送資金、送項目;區級百強企業、農業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要積極向低收入農戶提供就業崗位、種養技術、經營信息等,幫助解決農產品銷售難等問題;區、鎮街實施低收入農戶奔小康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總結和推廣好的經驗做法,及時組織牽頭單位匯報幫扶措施的落實情況。
(三)做好宣傳動員。加大有關低收入農戶奔小康工程政策的宣傳力度,擴大政策的知曉面、受益面;引導和鼓勵農業企業、工業企業、服務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參與低收入農戶的增收幫扶工作,強化增收幫扶工作的合力;加強對低收入農戶中脫貧致富典型事例的宣傳,引導低收入農戶自力更生、艱苦創業,摒棄“等、靠、要”的思想。
(四)強化監督管理。加強對低收入農戶的信息管理,各鎮街要及時將低收入農戶的生產生活變化情況錄入到扶貧信息管理系統,按要求做好扶持產業績效評價、年度成效統計及錄入工作;要按有關要求積極組織開展逐村逐戶的摸底調查,嚴格審核認定程序,加強政策把關。區農辦、區統計局負責抽取一定數量的樣本戶,實行跟蹤調查,定期公布調查數據。區低收入農戶奔小康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日常管理,檢查督促各項政策落實、資金使用和工作進展情況,對采取虛報、隱瞞、偽造等手段騙取低收入農戶保障待遇的,取消一切待遇,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確保低收入農戶奔小康工程的順利推進。
- 上一篇:地質勘察水文地質測試綜述
- 下一篇:地質測量RTK技術運用綜述
精品范文
10貧困生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