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財務管理實施意見
時間:2022-01-31 04: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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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鎮鄉街道財政管理是財政改革、發展的內在要求和主要內容。各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高度重視,鎮鄉街道財政管理是一項系統工程。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加大財政建設投入,建立鎮鄉街道財政管理工作協調機制。充分認識加強財政管理與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辯證關系,保障鎮鄉街道財政履行公共服務職能、開展財政資金監管必要的工作經費。要完善區鄉網絡建設,加快推進和落實各項具體工作,逐步建立“職責明確、保障有效、管理規范、監督有力、運轉高效”鎮鄉街道財政管理運行機制。要將財政所作為鎮鄉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研究經濟社會發展會議的固定列席單位,充分發揮鎮鄉街道財政職能作用,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和諧發展。區財政局要明確鎮鄉街道財政管理指導機構,加快推進財政部及市財政局聯系點工作,通過試點示范,推進全區鎮鄉街道財政管理工作。
加快把建成統籌城鄉發展的第二大城市,為落實科學發展觀。逐步構建覆蓋城鄉的公共財政體系,切實發揮鎮鄉街道財政職能作用,根據市政府辦公廳《轉發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加強鄉鎮財政管理意見的通知》渝辦發〔〕264號)市財政局《關于切實加強鄉鎮財政資金監管工作的實施意見》渝財基〔〕82號)結合我區實際,現就進一步加強全區鎮鄉街道財政管理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切實轉變鎮鄉街道財政職能,適應形勢發展要求。
促進統籌城鄉發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區級相關部門及各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進一步深化認識,鎮鄉街道財政作為財政部門連接城鄉、聯系群眾的橋梁和紐帶。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進鎮鄉街道財政職能“兩大轉變”即由收入征管型向公共服務型轉變,由財政資金分配型向資金監管型轉變。鎮鄉街道財政要緊緊圍繞服務和管理,加強財政基礎工作和基層財政財務管理,全面推進財政管理科學化、精細化,提高公共服務能力和資金監管能力。要立足財政特點,切實做好預算編制管理、組織協調收入、補貼資金發放、專項資金監管、政府性債務監管、國有資產管理、單位財務管理和政策研究、執行及反饋等重點工作,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錯位。
二、提高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水平,完善財政管理機制。
一)調整完善財政管理體制
公平、合理、科學調整完善區對鎮鄉街道財政管理體制。通過合理劃分財政收支范圍,按照“減壓驅動”原則。重新確定收入基數,支出基數實行“零基預算”著力保障基層政權組織運轉,著力解決突出矛盾和問題,著力調動鎮鄉街道的積極性,著力理順財政收入分配秩序。建立健全區對鎮鄉街道轉移支付制度,逐步構建統籌城鄉發展、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的公共財政管理體系,為鎮鄉街道財政經濟運行創造良好的體制機制環境。
二)深化“鄉財鄉用區監管”改革
規范鎮鄉街道遠程會計核算和區財政遠程監管。確保鎮鄉街道預算管理權不變、資金所有權和使用權不變、財務審批權不變的前提下,進一步完善“鄉財鄉用區監管”業務網上綜合應用。從改革資金撥付方式入手,深化鄉財鄉用區監管、推進鎮鄉街道國庫集中支付改革。按照“先局部、后全面”先試點、后推開”原則,穩步推進專項資金區財政直接支付改革,最終實現“鄉財鄉用區監管”全覆蓋及國庫集中支付改革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改革目標。
三)規范“村財民理鄉代管”工作
統一開設基本結算戶,各鎮鄉政府、街道辦事處成立村社財務委托中心。安排12名財政干部或農經干部負責村財民理鄉代管工作。鎮鄉街道財政部門要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遵循“自治、公開、民主、監督”原則,將村社財務委托服務落到實處。要按照法定程序,將村及社區、村(居)民小組的村社組織資金和財務全部納入“雙代管”范圍。要加強村社組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建立“三資”管理專項制度,加大村社財務公開力度,保障農民群眾的知情權、決策權、管理權和監督權。
三、促進基礎工作規范化,加強財政預算管理。
一)實行綜合財政預算
各鎮鄉街道非稅收入全部納入預算管理。各鎮鄉街道財政所要嚴格執行“以票管收”收支兩條線規定,按照財政部《關于將按預算外資金管理的收入納入預算管理的通知》財預〔〕88號)從2011年起。收款后5日內或收入達到5000元的使用“繳款書”直接繳入區級金庫。嚴禁鎮鄉街道坐收坐支、違規使用財政票據、隱匿轉移非稅收入,一經查實,從嚴處理。要將稅收收入、非稅收入、上年結余收入及上級補助收入全部納入綜合財政預算管理,統籌安排,綜合平衡。要加強對所屬預算單位部門預算編制管理,將非稅收入計劃、協稅護稅任務分解落實到相關的部門單位,合理安排支出預算,充分調動部門單位增收節支的積極性。
二)財政財務集中管理
由財政所統一開設銀行賬戶,鎮鄉街道財政部門要將所有財政性資金、單位財務收支納入財政所統一管理、集中核算。取消各預算單位銀行賬戶和財務核算會計。統一財務管理,統一會計核算,對預算單位財務實行報賬制管理。原則上各鎮鄉街道開設財政總預算會計戶、行政事業單位基本結算戶、村財民理鄉代管基本結算戶,從嚴控制專戶開設。各預算單位設報賬員,負責財務報賬結算。各財政所要加強財政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工作,完善基本支出定員定額管理,建立項目庫管理制度,強化內部審計和監督,不斷提高資金使用績效。
三)基礎工作規范化
嚴格實行預算追加單、預算撥款憑證制度,各鎮鄉街道財政部門要建立健全預算指標臺賬、協(護)稅收入臺賬、財政票據收入臺賬、財政票據領銷存登記簿、固定資產登記簿、辦公材料物品領用登記簿等。規范財政所業務操作流程,提高財政業務規范化水平。要建立健全財務內控制度,厲行節約,規范財政支出范圍、支出標準和審批程序。建立完善資產購買、配置、使用、處置登記制度,做到資產實物管理與價值管理相結合,防止資產流失。
四、落實強農惠民政策,建立公共服務新機制。
一)逐步建立涉農補貼資金基礎信息平臺
以種糧直補軟件為基礎,各鎮鄉街道財政部門要本著“方便群眾、保證安全、渠道暢通、提高效率”原則。按補貼項目,以戶為單位建立涉農補貼基礎信息平臺。所有涉農直補基礎數據,包括涉農補貼資金、農戶身份證號及“一折通”賬號等基礎信息統一納入平臺,實行動態管理。各鎮鄉街道財政所要會同相關部門,認真做好本轄區補貼資金相關基礎數據信息的收集、整理、分類、報告和建檔等工作,適時對有關信息進行補充和更新,確?;A信息完整、真實、準確。
二)涉農補貼資金“一折通”發放
保證補助資金及時、安全、便捷地落實到戶,為避免多折發放。根據區財政局招標確定的財政直補委托金融機構,由各鎮鄉街道財政所負責確定各直補農戶“一折通”銀行賬戶。涉農補貼資金由區財政局直接撥付金融機構實行“一折通”發放,不得撥付其他部門或單位。區財政會同金融機構逐步建立涉農補貼資金短信平臺,實時發送短信通知直補對象,方便農民群眾領取補貼。各鎮鄉街道財政所要按照相關規定做好補貼資金“一折通”收集、審核、公示、申報工作;每年底將全年補貼資金發放情況匯總整理,以戶為單位打印成“明白卡”分戶寄送,確保農民群眾的知情權。
三)探索建立公共服務管理新機制
整合現有公共服務資源,各鎮鄉街道要因地制宜。逐步建立公共服務大廳或窗口,將面向群眾的所有事項納入公共服務大廳或窗口集中辦理,實行一體化辦公、一條龍服務、一站式辦結,方便農民群眾。各鎮鄉街道要逐步建立涉農政策公示長廊,及時公開各種補助政策,要把政策宣傳進村入戶到人,確保城鄉居民群眾的知情權。要將受益的補貼對象、補貼依據、補貼標準、補貼金額、聯系電話等信息在公共服務大廳的宣傳公示欄”以及“村務公開欄”進行公示,并下沉到村民小組進行公開公示,加強社會監督。對公示中有舉報、有反映的問題,鎮鄉街道財政要會同相關部門到村社及時核實,對騙取、截留、挪用、貪污財政補貼資金的行為要嚴格依法處理。
五、確保資金安全高效,強化專項資金監管。
一)落實資金監管責任
原則上由項目主管部門管理監督,除法律法規規定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及區政府明確要求由區業務主管部門實施的財政投資項目外。鎮鄉街道牽頭組織實施。鎮鄉街道財政部門要發揮基層第一線熟悉情況、貼近城鄉居民的優勢,認真開展財政專項資金就地就近監管工作。要將各級政府安排和分配用于鎮鄉街道、村及社區的各種財政性資金,以及部分鎮鄉組織的集體經濟收入等,逐步納入鎮鄉街道財政監管范圍。
二)建立委托監管和信息通達機制
區財政局應逐步委托項目實施所在鎮鄉街道對專項資金實施監管。區財政局要確定專人負責收集項目資金安排撥付相關信息資料,部分仍由區級部門單位或業主實施的項目資金。利用鄉財區管業務網絡平臺,及時將項目計劃、資金預算等文件資料傳遞給相關鎮鄉街道財政所,做到信息及時通達。
三)把握資金監管的關鍵環節
并向區財政提出意見建議。二是督促相關單位對項目的實施范圍、責任人和受益人等情況進行公示,一是嚴把項目申報關。財政所要會同相關單位對項目申報的真實性、可行性進行實地察看。鼓勵城鄉居民參與,加強群眾監督。三是跟蹤項目實施。獨立自主地開展項目開工和建設進展情況的實地檢查,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區財政報告,按照區財政書面委托,做好項目支出審核和資金監管工作。四是督促相關單位及時評估驗收,提出項目運轉和維護管理建議等。
六、切實減輕基層財政負擔,規范政府性債務管理。
采取措施,各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制定切實可行的十二五”期間債務化解計劃。分步實施,確保全面完成政府性債務化解及制止新增債務目標。要加強債務動態監管,禁止舉借新債,為債務行為提供擔保,或成立政府性投融資公司變相舉債。區級相關部門不得將債務負擔轉嫁鎮鄉街道承擔,不得出臺達標升級活動增加鎮村債務。各鎮鄉街道財政所應建立健全政府性債權債務臺賬,逐筆反映債權債務的形成過程、原始依據、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債務化解、債權回收、債權債務余額等情況。
七、提高鄉鎮財政履職能力.加強機構隊伍建設。
一)規范鎮鄉街道財政所機構設置
科學合理配備與工作任務相適應的財政干部,區級相關部門和鎮鄉街道要密切配合。原則上每個財政所不低于3人,從現有人員中調整充實,確保鎮鄉街道財政部門依法履行職能職責。各鎮鄉街道財政所要嚴格實行財政人員崗位責任制管理,科學合理定崗定責定員。財政所設所長、總會計(或結算員)核算會計、補貼資金發放專干、專項資金管理專干、信息傳遞員、出納等必要崗位,并要根據工作實際增加崗位,部分崗位可實行一人多崗或多人一崗。要建立健全財政所工作規則、崗位職責,學習、會議、政務公開、廉政建設、內部審計、資金管理、會計檔案管理、印鑒管理、計算機操作、信訪辦理等制度,規范工作流程,推進標準化財政所建設。
二)完善鎮鄉街道財政所“雙重管理”機制
區級相關部門及各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建立健全鎮鄉街道之間的財政干部交流和優秀人才優先選撥機制,按照財政所行政管理以鎮鄉街道為主、業務管理以區財政局為主的原則。充分調動鎮鄉街道財政干部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因財政工作政策性、專業性、連續性強,財政所所長的任免,須書面征求區財政局的意見。各鎮鄉街道財政所要嚴格執行崗位任職資格制度,相應崗位必須持證上崗,并開展年度工作績效考評。
三)強化鎮鄉街道財政隊伍建設
全面掌握人員基礎信息,全區各級財政部門要建立鎮鄉街道財政人員信息管理系統。加強動態管理。以“忠誠奉獻、務實創新、勤政廉潔、理財為民”為宗旨,加強財政文化建設,增強財政干部榮譽感、使命感和責任感,提高鎮鄉街道財政隊伍的凝聚力和戰斗力,創建人民滿意的鎮鄉街道財政所。按照全市財政干部教育培訓規劃,結合財政改革和管理趨勢,圍繞財政中心工作,面向基層實際需求,突出針對性和實效性,有計劃地開展各類培訓,力爭每3年對鎮鄉街道財政干部輪訓一次,全面提升鎮鄉街道財政人員綜合素質和管理水平,大力建設學習型、效能型、服務型、和諧型的鎮鄉街道財政干部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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