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民生促和諧工作意見
時間:2022-11-25 04: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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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委十二屆三次全會精神,根據《中共**省委關于全面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和諧的決定》要求,結合**實際,就全面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和諧提出如下意見。
一、全面改善民生的總體要求、主要目標和基本原則
1、充分認識全面改善民生的重大意義。全面改善民生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內在要求,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關鍵環節。近幾年來,全市各級黨委、政府大力推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事業發展,制定出臺一系列旨在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五個一”、“五件實事”等民生工程和為民辦實事項目,使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一些突出問題逐步得到解決。但是,我市民生領域工作仍然存在許多薄弱環節,各地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全面改善民生的重要意義,扎實推進全面改善民生各項工作,努力開創人民幸福安康、社會和諧穩定新局面。
2、切實把握全面改善民生的總體要求。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七大、省第十二次黨代會、市第十次黨代會精神,緊緊圍繞“創業富民、創新強市”戰略目標,以推進科學發展為根本,以保持社會穩定為前提,以調整利益關系為核心,以深化體制改革為手段,以實施民生工程為載體,著力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確保全市人民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不斷提高城鄉居民物質和精神文化生活品質,使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成果惠及全市人民。
3、今后五年全面改善民生的主要目標
——城鄉收入普遍增長,百姓生活更加寬裕。全民創業深入開展,城鄉就業更加充分,居民收入持續增長,分配差距逐步縮小,勞動關系和諧規范,人民群眾過上更加殷實富足的生活。到2012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到3.5萬元,農民人均純收入達到1.3萬元。
——科教文衛蓬勃發展,人民身心更加健康。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等社會事業加快發展,人民群眾思想道德、科學文化和健康素質全面提升。到2012年,現代國民教育體系更加完善,群眾文化權益得到有效保障,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
——保障體系全面建立,全民福利更加完備。以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為基礎,以基本養老、基本醫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為重點,以慈善事業、商業保險為補充的社會保障體系全面建立,絕大多數人享有社會保障和公共福利。
——人居環境明顯改善,群眾居住更加滿意。生態環境狀況逐步好轉,群眾住房條件明顯改善,城鄉基礎設施日臻完善,防災減災能力大大提高,公共服務體系和社會化服務體系不斷健全,初步建成環境優美、設施完善、生活便利的宜居城市。
——公共管理全面加強,社會秩序更加和諧。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社會管理體系基本形成,社會矛盾調處機制不斷健全,公共安全管理體系更加完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全面加強,群眾安全感滿意率進一步提高。
4、改善民生工作必須遵循的基本原則
——堅持發展為先、民生為本。把經濟發展作為改善民生的前提,努力推進經濟又好又快發展,不斷夯實改善民生的物質基礎;把改善民生作為經濟發展的目的,讓人民群眾更多享有改革發展成果,不斷滿足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
——堅持統籌兼顧、突出重點。立足全面改善民生狀況,統籌兼顧各類民生問題,平衡協調各方面利益關系,注重以重點突破帶動整體推進,著重解決好群眾呼聲特別高、反應特別強烈的突出問題。
——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堅持從客觀實際出發,合理確定目標任務,積極創造條件,區分輕重緩急,把能夠辦到的事情扎實辦好,把能夠解決的問題切實解決好,使民生工作既不滯后于群眾實際需要,又不超越經濟社會發展階段。
——堅持公平公正、均衡普惠。以為群眾創造公平發展機會為導向,以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為目標,切實增強民生政策的公平性和普惠性,重點向農村、欠發達地區、弱勢群體傾斜,努力縮小城鄉、區域、群體之間的民生發展差距。
——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共建。充分發揮政府在改善民生中的主導作用,不斷完善面向民生的政府管理服務體制,積極向社會提供更多的公共產品和服務;全面調動社會各方面積極性,形成改善民生的強大合力,共同推進民生狀況的全面改善。
二、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
5、促進基礎教育均衡協調發展。加大公共教育資源向農村、欠發達地區、薄弱學校傾斜,促進優質教育資源在城鄉、區域和校際之間的均衡配置。加快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有計劃改造農村基礎薄弱學校,努力提高不同學校辦學條件,到2012年全市義務教育標準化學校達標率達到90%以上。建立師資柔性流動機制,穩妥推進師資力量均衡配置,避免優質師資過度集中。高質量普及高中段教育,促進高中學校內涵發展,充分發揮優質高中的示范輻射作用。重視和規范發展學前教育,不斷改善幼兒園辦學條件,確保每個建制鎮至少有1所公辦中心幼兒園。
6、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終身教育。加快職業教育基地建設,啟動一批職業學校新建擴建項目,切實提高職業教育辦學能力,到2012年全市建成重點品牌職業學校30所以上,各縣(市、區)重點建設1至2所中等職業學校。繼續實施職業教育行動計劃,加強專業和課程建設,推進校企合作辦學,強化實踐環節教育,加快培養應用型、技能型人才。逐步擴大城鄉職業教育覆蓋面,辦好面向農村的中等職業學校,提高農村人口受教育年限和勞動素質。大力發展成人教育、社區教育、現代遠程教育,構建終身教育體系和學習型社會。
7、努力提升高等教育辦學水平。加強高校規劃建設,整合提升高教園區,推動高校向資源共享、優勢互補、規模擴大、質量提高的目標邁進。優化高等教育結構,強化高校辦學特色,加強學科和專業建設,實施“大院名校”引進工程,提高人才培養和科技創新能力,充分發揮高等教育對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的促進作用。大力支持**醫學院辦學,努力辦好**大學,使兩校整體辦學實力達到省內同類學校先進水平。大力推進高等職業教育事業發展,重點辦好**職業技術學院。積極引入國內外著名高校優質資源,推進區域高等教育合作與交流。
8、不斷完善教育保障機制。加大各級財政對教育的投入,確保教育投入實現“三個增長”和“兩個提高”,財政性教育經費占GDP比重逐步達到4%。建立完善多元化教育投資機制,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參與辦學,促進民辦教育又好又快發展。提高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日常公用經費標準,實施義務教育教科書、作業本免費制度,落實對困難家庭學生的各項資助政策,多渠道解決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就學問題。加強教師隊伍建設,促進教師專業化發展,提高教師特別是農村教師經濟待遇。嚴格執行教育收費政策,嚴肅查處教育亂收費行為。
三、推進全民創業和擴大就業
9、發展壯大創業主體隊伍。營造濃厚的全民創業氛圍,激發群眾創業熱情和創業活力。鼓勵社會各類群體靈活創業,推進創業形式多樣化。鼓勵科技人員在溫創辦高新技術企業,對新創辦的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科技型企業,政府有關部門給予一定的資金補助。鼓勵海外留學人員來溫投資創辦企業,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各種優惠政策。鼓勵經營管理型人才創辦企業、經濟實體或中介組織,鼓勵高校畢業生、復轉軍人、失業人員、殘疾人等從事個體經營活動或創辦企業,鼓勵農民就地就近創辦農產品加工企業或非農企業。
10、完善和落實創業扶持政策。放寬投資領域、注冊資本、出資形式、名稱登記、經營場所等方面限制,最大限度降低市場準入門檻和創業條件。完善信用擔保、創業貸款、風險投資等扶持政策,不斷加大財政、金融、稅收等方面支持力度。加強各類孵化器、創業園區、創意街區等創業基地建設,進一步完善創業再創業配套服務設施。建立全民創業指導服務體系,搭建全民創業信息服務平臺,為創業者提供政策、信息、項目、融資、技術等咨詢和指導服務。加強對中小企業的政務服務,幫助企業解決實際困難,進一步優化企業發展環境。
11、健全就業管理服務體系。認真貫徹落實《就業促進法》,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形成城鄉勞動力平等就業的制度。加快建立經濟發展與擴大就業良性互動機制,充分發揮民營企業在吸納勞動力就業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強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建設,完善覆蓋城鄉的就業服務網絡,為城鄉勞動者提供全方位的就業服務。完善面向所有困難群眾的就業援助制度,開展創建充分就業社區活動,幫助“零就業”家庭、“4050”人員、被征地農民、低保對象等解決就業困難。健全面向全體勞動者的職業培訓體系,加強對就業困難人員再就業和農民轉移就業培訓。
12、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落實畢業生見習培訓等扶持畢業生到基層就業制度,完善政府開發基層公共服務性崗位新機制,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農村、社區、中小企業就業。深入實施“一村(社區)一名大學生計劃”,做好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到農村(社區)任職工作,支持大學生到農村開展“三支一扶”活動。加快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示范基地建設,促進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盡快實現就業。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優惠政策,促進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和自主創業。建立健全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服務體系,加強對未就業畢業生的就業服務和幫助。
13、構建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認真貫徹落實《勞動合同法》,大力推動各類企業與勞動者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完善解決企業拖欠工資問題長效機制,確保外來務工人員工資及時足額發放。進一步規范企業用工行為,加強勞動保護和安全衛生管理,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度,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深入開展“和馨行動”,進一步改善外來務工人員工作和生活環境。加強職工代表大會等民主管理制度建設,發揮工會在勞動保障監督中的作用,暢通勞企雙方溝通協商渠道,全力推進勞動關系和諧企業創建工作。
四、增加城鄉居民收入
14、促進農民增收減負。全面落實各項支農惠農政策,大力發展現代農業,加快發展農村二三產業,促進農業增效、農村發展、農民增收。大力實施“共同跨越六大行動”,加大對欠發達地區扶持力度,逐步改變這些地區貧困落后局面。積極探索村級集體經濟實現形式,加快村級集體經濟股份合作制改革,促進村級集體經濟快速健康發展。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促進農業適度規模化經營。探索土地股份合作制有效形式,增加農民土地權益收入。完善涉農稅收、價格和收費公示制度,推行涉農負擔案件責任追究制度,確保農民負擔繼續減輕不反彈。
15、提高城鎮居民收入水平。積極創造條件讓城鄉居民通過一切合理合法手段增加收入,讓更多群眾通過實業投資、金融理財等方式增加財產性收入。嚴格執行最低工資制度,完善最低工資標準正常調整機制。逐步推行區域、行業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建立由工會、職工參與的工人工資增長共同決定機制。完善工資指導線、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和行業人工成本信息指導制度,加強勞動定額和工時等勞動標準管理,推動落實艱苦崗位津貼制度。建立健全同工同酬和支付保障機制,重點解決好農民工工資偏低和拖欠問題。
16、縮小居民收入分配差距。實施“低收入群眾增收行動計劃”,加大對城鎮低收入群體的幫扶力度,健全城鎮低收入居民收入增長長效機制,提高城鎮低收入者收入水平;實施“低收入農戶奔小康工程”,完善“一戶一策一干部”幫扶機制,提高低收入農戶脫貧致富能力,讓更多低收入者進入中等收入者行列。加強對壟斷行業企業工資監管,推進事業單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落實國家統一的公務員工資制度,縮小不同行業不同部門之間收入分配差距。堅決取締非法收入和灰色收入,嚴厲懲處偷稅漏稅、侵吞公有財產、權錢交易等非法行為。
五、完善社會保障體系
17、完善多層次社會保險制度。加快建立城鄉一體化的養老、醫療保險制度。擴大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覆蓋面,逐步做實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推進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出臺城鎮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辦法,探索新型農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完善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推進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做好基本醫療保險擴面工作。加快建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逐步實現全覆蓋。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建立健全長效籌資機制,不斷提高參保率和保障水平。制定出臺適合農民工特點的社會保險辦法,依法將農民工納入企業職工社會保障范圍。加強失業、工傷、生育保險制度建設,進一步擴大覆蓋面。
18、完善新型社會救助體系。全面實行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切實做到“應保盡保”。健全低保金標準動態調整和價格補貼機制,完善分層分類社會救助辦法,全面提高農村“五保”對象和城鎮“三無”人員集中供養水平。加大對城鄉困難群眾的醫療救助力度,繼續實行兩年一次的農民免費體檢,加強對殘疾人的醫療康復救助工作。鞏固完善困難家庭子女教育扶助制度,為非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學生提供必要學習生活援助。完善特困戶、受災群眾、流浪乞討人員、流浪無主精神病患者等救助制度。
19、大力發展社會福利事業。積極發展老年福利事業,完善社會化養老服務體系,開展多形式老年服務活動。加強公共福利機構建設,鼓勵社會力量興辦福利機構。實施“殘疾人共享小康工程”,加強無障礙設施、殘疾人康復中心和集中托養機構建設,保障貧困殘疾人基本生活、基本居住、基本康復和貧困重度殘疾人基本照料。多形式發展兒童福利事業,切實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完善捐贈政策,創新捐助形式,推進慈善事業健康發展。
20、建立多層次住房保障體系。全面實施廉租住房制度,規范發展經濟適用住房,5年內基本解決現有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擴大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應,采用限價商品住房供應方式,幫助解決中等收入家庭住房困難。開展專項過渡性租賃住房建設試點工作,積極解決引進人才住房困難。加快實施“安心工程”,重視解決外來務工人員住房困難。制定出臺“城中村”改造政策辦法,有序推進中心城區“城中村”改造。加快推進城市安置房建設,扎實做好拆遷戶安置工作。加強農村住房規劃建設管理,推進農村困難群眾危舊房改造,擴大農村政策性住房保險范圍,做好農村困難群眾住房救助工作。
六、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21、加強公共衛生體系建設。健全覆蓋城鄉的公共衛生應急、疾病預防控制、應急醫療救治、衛生監督執法、婦幼保健等體系,突出抓好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重大疫情預警監測、重點傳染病防治、重大活動衛生保障等工作,形成結構合理、功能完善、機制健全、運行有效的公共衛生體系。健全計劃生育服務體系,加強人口計生工作,依法查處計劃外生育,積極倡導優生優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質,有效控制人口總量增長。
22、不斷完善醫療服務體系。統籌城鄉醫療衛生資源配置,調整優化醫療機構空間布局,推進優質醫療衛生資源均衡化。加快實施一批重大醫療衛生建設項目,逐步提高城市醫療衛生綜合承載能力。加大農村衛生設施建設改造力度,建設好以縣級綜合性醫院為龍頭、鄉鎮衛生院為樞紐、農村衛生室為網底的農村衛生服務網絡。加強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設,構建大中型醫院與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對口幫扶和雙向轉診制度,做到“小病進社區,大病進醫院”。探索推進公益性醫院改革,強化公立醫院公共服務性。加快“名院、名醫、名科”建設,提升特色專科醫療水平,滿足群眾多層次、多樣化醫療服務需求。加強衛生行風建設,強化醫療服務質量管理,完善醫療糾紛調處機制,維護醫患雙方合法權益。
23、切實減輕群眾醫療負擔。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探索完善醫藥購銷體制,減少藥品流通中間環節,打擊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努力降低藥品價格。完善公立醫療機構經濟補償機制,加強醫院成本效益核算管理,嚴格醫療機構收費監管,規范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醫療服務行為,推行社區衛生服務“收支兩條線”制度,推廣使用廉價藥和“藥品零差價”做法,有效降低醫療費用,切實解決群眾“看病貴”問題。探索醫療機構服務新機制,完善方便群眾就醫服務流程,建立健全社區責任醫生制度,切實解決群眾“看病難”問題。
24、廣泛開展全民健身活動。加強群眾體育組織網絡、多層次健身設施、特色體育項目、社會體育骨干隊伍和信息咨詢網絡建設,建立完善全民健身服務體系。加強縣級體育場館建設,加大社區、村居健身設施投入,積極推動學校、機關、企事業單位體育設施向社會開放。廣泛開展群眾性體育活動,大力實施全民健身和小康健身工程,健全市縣鄉三級體質檢測網絡,不斷增強群眾身體素質。到2012年,全市體育人口達到總人口的45%以上,全市國民體質合格率位居全省前列。
七、優化城鄉生態環境
25、推進城鄉環境污染治理。鞏固提升“一江二業十六區”整治成果,全面實施“811”環境保護新三年行動計劃,全力打好環境污染整治攻堅戰,突出解決重點流域、重點區域、重點行業環境污染問題。大力推進溫瑞塘河污染治理,重點搞好清淤集污和水體修復,重塑江南水鄉“母親河”形象。繼續推進**生態園建設,加大投入、加快進度、加強保護,更好發揮城市“綠心”獨特功能。深入實施農村“千百工程”,深化農村“環境衛生革命”,努力改善農村生態環境。加強飲用水源保護區和飛云江、鰲江水系源頭生態環境保護。推進近岸海域污染防治,突出做好沿海產業帶環境保護工作。加強空氣和聲環境污染防治,重點解決餐飲業油煙污染、城市汽車尾氣污染和社區噪音擾民問題。
26、加強環保基礎設施建設。抓緊實施一批重大污水處理設施項目,全力推進城市地下管網建設,盡快形成完備的城市污水處理系統,到2012年城鎮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70%以上。加強城鄉垃圾處理項目建設和運營,提高收集、運輸、處理和處置城鄉垃圾的能力,到2012年城市和農村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分別達到90%和50%以上。加強工業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建設。加強再生資源社區回收站點建設。深入開展農村改廁行動,提高糞便無害化處理率。加快農村飲用水工程建設,確保農民安全用水。推進城市園林綠化建設,整體優化城市綠色環境。
27、完善和落實環境保護政策。完善有利于環境保護的價格、稅收、土地、金融和政府采購政策體系,健全排污權交易制度,探索污染損害和生態破壞責任賠償制度,進一步完善生態環境補償機制。嚴把建設項目環保準入關,加快淘汰高消耗、高污染等落后產能。落實各地各部門及企業節能減排責任制和問責制,嚴格執行排污許可證制度,扎實做好節能減排降耗工作,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建立健全生態環境保護績效評價體系,開展績效考評并實施目標責任管理。加大環境執法力度,依法查處違法排污和破壞生態環境行為。加大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力度,動員全社會積極參與環境保護。
八、構建便民服務體系
28、構建方便群眾出行的交通服務體系。加快實施深水港、高速公路、鐵路、空港等一批重大交通項目,進一步打通對外交通通道。加強國省道干線公路改造,確保中心城區至各縣干線公路快捷安全。加大城市快速通道建設力度,完善城區交通路網結構,構筑都市區半小時交通圈。加快公共停車場規劃建設,整頓規范停車收費行為,緩解中心城區停車難問題。加強縣鄉道路網改造建設,提高農村公路建設標準,改善農村道路通行狀況。加快城鄉公交一體化步伐,推進公交向鄉鎮和農村延伸,解決農村和邊遠地區群眾“出行難”問題。科學組織道路交通運行,加強道路交通執法管理,維護良好道路交通秩序。加強交通安全宣傳教育,促進城鄉居民自覺遵守交通規則。
29、構建方便群眾生活的社會服務體系。加快對現有重點商業密集區的改造提升,加強中央商務區、特色商業街、綜合商貿城規劃建設,推進購物中心、大型超市、商貿市場、農副產品市場等改造建設和布局優化,實施“千鎮連鎖超市萬村放心店”和“放心糧油進農村(社區)”工程,為城鄉居民購物消費提供便捷服務。拓展社區服務功能,豐富社區服務內容,創新社區服務方式,建立功能多樣、主體多元、便捷高效的社區服務體系。整合各類為農服務資源,建設農村社區服務中心,為農民提供綜合性社區服務。加強旅游綜合服務能力建設,構建都市核心休閑旅游圈,滿足人民群眾休閑度假旅游需要。發展各類中介服務產業,搭建社會化服務平臺,為群眾日常生活提供更多便利。
30、構建方便群眾辦事的政務服務體系。加快政府職能轉變,推進政府服務創新,努力建設服務型政府。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推進機關內設機構審批職能整合,完善行政審批服務中心運行機制,進一步減少審批項目、優化審批流程、提高辦事效率。推進行政審批服務中心職能向鄉鎮延伸,加強重點鄉鎮便民服務中心建設,形成市縣鄉三級為民服務網絡。加強政務網站建設,全面推廣電子政務,積極推行政務公開。繼續推進機關“效能革命”,加強重點部門、重點單位、重點行業的政風行風建設,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進一步規范行政行為和行業秩序,努力凈化政務環境和行業風氣,切實提高機關服務水平和行業服務質量。
九、加強防災減災能力建設
31、加強災害監測預警預報能力建設。完善各類自然災害監測預警網絡系統,擴充現有氣象、水文、地震、地質、海洋和環境監測站網,增加對臺風、洪澇、地震、泥石流、赤潮等重點災害的監測密度。加強監測預警基礎設施規劃建設和綜合利用,有效應用預警預報模型和高新技術,完善自然災害預警預報決策支持系統。完善多部門信息溝通、會商、通報制度,建立數字化災害信息共享平臺,暢通災害信息收集、處理和上報渠道。健全災害預警預報信息機制,準確及時災害預警預報信息,實現預警信息“進農村、進社區、進企業、進學校”。
32、加強災害防御防范能力建設。完善和落實防災減災各個專項規劃,抓好防風防潮、防洪抗旱、地質災害防治、防震抗震、森林防火等防災減災骨干工程建設。深入實施“強塘固房”工程,重點抓好海塘、江塘、山塘和水庫除險加固工作,加強對災害頻發地區民房的安全管理,加快農村避災安置場所建設,建成縣鄉村三級避災安置設施網絡。全力推進“515”防洪保安生命線工程建設,加快實施“九堤五閘一庫八河”等重點項目,著力抓好全市“千庫保安”、重點小流域堤防、防洪保安支撐保障、地質災害防治等工程建設。
33、加強災害應急救援能力建設。建立健全市縣兩級自然災害應急救援指揮系統,形成統一指揮、分級管理、反應靈敏、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體制。進一步修訂完善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形成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應急預案體系。加強地方救災物資儲備庫體系建設,提高減災救災重要裝備配置水平,完善災害應急資金快速撥付機制。加強民政、軍隊、武警、公安、消防等骨干救援隊伍建設,發揮群眾團體、紅十字會、社會工作者、志愿者等在減災救災中的作用。積極引入災害商業保險機制,鼓勵群眾和企業辦理自然災害保險。
34、開展群眾性防災減災宣傳教育。落實各地各部門防災減災宣傳教育責任制,建立政府部門、新聞媒體和社會組織協作開展防災減災宣傳教育的機制。將防災減災知識納入學校教育和文化、科技、衛生“三下鄉”活動內容,開展防災減災普及教育和專業教育。推動防災減災示范社區、示范學校、示范企業創建工作,通過各種形式普及自救互救知識,提高基層群眾抵御臺風等自然災害能力。開展面向防災減災工作者的教育培訓,提高防災減災工作隊伍整體素質。
十、推進公共文化建設
35、加強公共文化設施建設。加強中心城區圖書館、影劇院、文化廣場、主題公園等功能性文化設施建設,完善縣級圖書館、文化館、青少年和老年活動中心等大型公共文化設施,優化社區、鄉鎮、農村等文化設施配置,基本實現每個鄉鎮都有綜合文化站、每個行政村都有文化活動室,到2012年全市萬人擁有公共文化設施面積達到1000平方米。加大公共文化資源整合力度,推動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學校內部文化設施向社會開放,實現城鄉文化基礎設施共建共享,提高公共文化資源利用率和受益面。
36、大力發展公益文化事業。加大公益性文化事業投入,深化公益文化事業單位改革,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公益文化事業發展,進一步提高公共文化服務能力。做好博物館、紀念館、愛國教育示范基地向社會免費開放工作。重視物質文化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發掘、搶救和保護工作。推進數字電影進農村“2131工程”和廣播電視“村村通、村村響”工程。培育打造大型品牌公益文化活動,廣泛開展群眾性文化活動,加強城鄉文化隊伍建設,不斷繁榮社區文化、企業文化、農村文化和校園文化。加大科學知識普及力度,提高全民科學素質。深入開展思想道德教育,培育文明和諧道德風尚。
37、加大優秀文化產品供給。大力繁榮和發展哲學社會科學、文學藝術、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等文化事業,加大精神文化產品創作和生產,深入實施文化研究和文化精品工程,推出一批群眾喜聞樂見的文化產品和服務。充分發揮**區域特色文化優勢,大力創作推廣甌繡、甌塑、細紋刻紙、黃楊木雕以及鼓詞、甌劇、木偶劇、永昆等大眾文化產品。統籌規劃全市文化產業服務體系,培育一批文化骨干企業和文化產業密集區,提高文化產品和服務供給能力,促進文化產業和文化市場繁榮發展,滿足群眾日益增長的多方面、多層次精神文化需求。
十一、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38、妥善處理人民內部矛盾。完善基層群眾自治制度,推廣“民主懇談會”、“民主聽證會”、“民情溝通日”等制度,積極發展基層民主,保障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創新發展“楓橋經驗”,加強村(居)委會、黨支部等基層組織解決矛盾糾紛能力建設。建立健全黨委、政府主導的維護群眾權益機制,完善信訪、調解、綜治三位一體的矛盾糾紛調處機制,建立健全群體性事件預防和處置機制。全面落實信訪工作的各項制度,完善重點信訪問題領導包案包結責任制,加強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工作,有效預防并及時化解人民內部矛盾。妥善處理影響民族團結的問題,促進全市各族人民和睦共處。
39、推進公共安全體系建設。健全公共安全應急管理體系,有效應對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環境安全等突發事件。健全安全生產監管體系,加強對重點區域、重點部位的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減少安全生產事故,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確保安全生產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三項指標逐年下降。健全食品藥品監管責任體系,加強食品藥品安全日常監管,確保人民群眾飲食用藥安全。加強社會誠信建設,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嚴厲打擊假冒偽劣、非法傳銷、商業欺詐、虛假廣告等行為,進一步改善消費安全環境。加強信息網絡安全監管,促進信息網絡健康發展。加強糧食安全體系建設,提升“菜籃子”工程整體水平,完善重要物資和生活必需品儲備制度,加強對事關群眾日常生活的商品價格監管,保障基本生活品供給,努力保持物價穩定。
40、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扎實抓好以鄉鎮(街道)綜治中心和“兩所一庭”為重點的基層基礎規范化建設,繼續推進綜治網絡向農村、社區、企業延伸,進一步提高基層治安綜合治理能力。大力推進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有效整合基層治安防范資源,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網絡,積極創建平安社區和無毒社區。嚴密防范、嚴厲打擊境內外敵對勢力的顛覆破壞活動,依法嚴厲打擊各類刑事犯罪活動,堅決掃除社會丑惡現象。依法加強宗教事務管理,堅決制止非法宗教活動,努力構建和諧宗教關系。提升外來人口服務管理水平,激發新**人創業創新活力。
41、加大司法保護力度。推進司法體制改革,提高各個領域法治化水平。落實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依法打擊侵害群眾利益的各種刑事犯罪,加強對涉及勞動爭議、保險糾紛、人身損害等民事案件的審判和法律監督。健全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緊密銜接機制,建立涉及民生案件的便捷審查辦理機制。加大司法執行力度,完善執行協調配合機制。嚴格規范司法行為,切實維護司法公正。健全法律服務體系,積極實施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注意發現和研究涉及民生案件背后的深層次問題,強化從源頭上預防的各項工作。
十二、加強民生工作的組織領導
42、加強組織領導。各級黨委、政府要把民生工作擺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強統籌規劃和組織領導,協調解決改善民生過程中遇到的突出問題。各級部門要切實發揮職能作用,不斷強化措施、創新載體、改進方式,認真抓好相關領域的民生工作。支持人大常委會通過代表視察、法律監督和工作監督等途徑對民生工作進行督查,支持政協組織、各派加強對民生工作的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和社會監督。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和工青婦等群團組織在改善民生、促進和諧中的積極作用。
43、加大政府投入。各級政府要按照實現公共服務均等化要求,進一步優化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對民生領域的財政投入,每年新增財力的三分之二以上用于解決民生問題,重點向低收入群體傾斜、向農村和農民傾斜、向欠發達地區和海島山區傾斜。優先保障民生項目的資金、土地等要素供給,盡早發揮民生項目的社會效益。完善財政性資金績效評價機制,加大對民生領域資金使用和項目建設的監管力度,加強對政府專項資金的整合優化,努力提高各類民生投入的實際效果。建立多元化民生領域建設投融資和運營機制,鼓勵單位、個人以及社會各界共同投入民生領域建設。
44、創新機制體制。建立以民主促民生工作機制,健全公共民生問題決策機制,充分發揮廣大人民群眾和社會組織在參與決策實施、監督決策落實等方面的積極作用,使各項民生決策和民生工作真正符合群眾意愿、真正惠及群眾。加強政府管理體制創新,健全民生資源共享機制,打破行政區劃界限,加大市內統籌力度,促使各地各部門形成合力,切實提高民生資源配置效率。加快修訂完善有關征地拆遷、勞動就業、社會保障等相關政策辦法,實現要素投入和工作推進的制度化、規范化,健全依法改善民生的長效機制。
45、狠抓工作落實。建立健全民生工作目標責任制,加強督促檢查和目標考核,并把考核結果與領導政績、部門業績相掛鉤,促進各地各部門認真抓好各項民生工作的落實。建立完善民生工作公開承諾制,每年制定民生工作具體實施方案,明確年度重點任務和工作舉措,在新聞媒體上公開向社會作出承諾,主動接受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監督。堅持把全面改善民生與切實轉變作風結合起來,推動領導干部下基層積極為群眾解難事、辦實事、做好事。加大改善民生工作的宣傳力度,及時推廣改善民生的好做法、好經驗,引導各地各部門緊密結合實際有效開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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