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執政與執政能力研究論文
時間:2022-08-21 10: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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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作出的關于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體現了我們黨在執政理論方面的重大發展和創新。在黨的執政能力建設中,至關重要的一環是加強黨的依法執政能力建設。認真貫徹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的精神,深入研究我們黨在新時期的執政理論,確立新的執政理念,在全面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中不斷提高依法執政能力,以黨的依法執政帶動和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新階段提出的新任務。
依法執政是我們黨建國55年來執政理論與執政經驗的科學總結。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中國共產黨從領導人民為奪取全國政權而奮斗的黨成為領導全國人民掌握全國政權并長期執政的黨,成為中國社會主義革命、建設和改革事業的領導核心。55年的歷史表明,我們黨是一個充滿活力、與時俱進、堅持真理、修正錯誤的執政黨,是一個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始終代表中國先進生產力發展要求,代表中國先進文化前進方向,代表中國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執政黨。從我們黨55年的執政方式看,新中國成立到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前,基本上沿襲了民主革命時期的領導方式,直接用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由于種種原因,我們沒有把黨內民主和國家政治社會生活的民主加以制度化,法律化,或者雖然制定了法律,卻沒有相應的權威,以至到時期和反革命集團倒行逆施,致使憲法和法律成為一紙空文,黨、國家和人民遭到建國以來最嚴重的挫折和損失,教訓極為深刻。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以鄧小平同志為核心的黨的第二代中央領導集體撥亂反正,認真反思了黨的執政失誤,充分認識到忽視法制建設的嚴重危害,高度重視并及時把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提上重要議程。20多年來,在我們黨的堅強領導下,國家政權機關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地開展工作,新的法律、法規不斷出臺,國家政治制度日趨完善,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不斷向前發展。在不斷總結我們黨執政經驗的基礎上,以同志為核心的黨的第三代中央領導集體在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國這一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黨的十六大又進一步提出改革和完善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堅持依法執政,不斷提高依法執政能力等要求。依法治國是對鄧小平民主法制理論的豐富和發展,而依法執政則是對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進一步深化。依法治國和依法執政都是我們黨對55年來正反兩方面執政經驗的科學總結。
依法執政是我們黨對執政規律的科學認識。依法執政是共產黨執政規律的客觀要求,是自覺運用共產黨執政規律的重要體現。從當今世界看,可以說,依法執政是當今政黨執政的普遍規律和基本的執政方式。我們黨的領導地位和執政地位是憲法規定的,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是我國社會主義政治制度的基本特征。法律是黨領導國家權力機關制定的,是黨的主張和人民意志的共同體現,是人民權利的制度化、法律化。因此,我們更應當總結一些國家執政黨的依法執政方式及其成功經驗和失敗教訓,善于運用法律和國家政權實現黨的執政目標和執政宗旨。從法治的規律和國家權力的運行規律看,也要求我們黨依法執政。在人民當家作主的國家,法治就是按照反映人民意志的法律進行統治。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執政黨的意志必須反映和代表人民的意志。因此,執政黨必須崇尚憲法和法律,要根據國家的憲法和法律去制定政策和作出決定,維護憲法和法律的統一和尊嚴,要善于把成熟的決定和政策及時通過法定程序轉化為法律,使社會矛盾和政治經濟關系在法律的軌道上得到正確、及時的協調和處理。黨依法執政體現了執政規律的基本要求。
依法執政是我們黨實現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宗旨的必然要求。我們黨是代表和領導人民行使管理國家權力和社會事務的執政黨,是全心全意為人民謀利益的執政黨。我們黨的最大優勢是始終代表全國人民,密切聯系全國人民,全力服務于全國人民。正因為黨執政后始終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黨才在建設社會主義的過程中得到人民的擁護和支持,實現長期執政。立黨為公、執政為民是黨的根本宗旨問題,如何始終做到立黨為公、執政為民是執政方式問題,二者密不可分。如果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只停留在政策和理念層面,而沒有科學化、制度化和程序化的實施機制,不僅實現不了立黨為公、執政為民,還可能好心辦壞事,損害人民的利益。只有通過憲法和法律的形式,把全體人民的根本利益法律化、制度化,并通過嚴格的執法活動予以實現,才能得到全體人民的擁護和支持,最大限度地實現人民的利益。因此,我們黨要切實做到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必須充分運用法律手段,堅持依法執政。
依法執政是依法治國的核心內容。依法治國作為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其實質就是執政黨要依法執政,參政黨要依法參政,行政機關要依法行政,司法機關要依法司法,人民團體和事業單位要依法開展工作,企業要依法進行經營活動,國家工作人員要依法辦事,公民要依法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依法執政就是中國共產黨及其代表依照憲法和法律的規定,進入國家的各級政權機關執掌和行使國家權力,履行領導和支持人民當家作主,最廣泛地動員和組織人民群眾依法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維護和實現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職責。依法治國作為黨治國的基本方略,依法執政作為黨執政的基本方式,都體現了我們黨崇尚法治、反對人治的法治精神,都是為了實現我們黨提出的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進而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宏偉目標,都是為了踐行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宗旨。因此,二者在本質上是一致的,是高度統一的。依法治國與依法執政的不同主要表現在:第一實踐主體不同。依法治國的主體是國家所有的社會組織和社會成員,依法執政的主體是中國共產黨的各級組織和在國家政權機關中執掌權力的共產黨員。第二內容要求不同。依法治國是對全社會的要求,一切社會組織和成員都必須服從這一治國基本方略,都有義務踐行這一治國基本方略,都必須把法律作為行為的基本準則;而依法執政則是對中國共產黨及其被選舉、任命和委派到國家政權機關中執掌和行使國家權力的代表們的要求,他們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的范圍內行使國家權力。第三直接目標不同。依法治國的直接目標是在我國建立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人民當家作主的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依法執政的直接目的是不斷提高黨的執政能力,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實現黨的長期執政。依法治國和依法執政的聯系和區別,要求我們既不能把二者割裂開來,用依法治國排斥依法執政,也不能把二者混為一談,把依法執政等同于依法治國。我們黨在國家的執政地位和國家政權機關中的領導人絕大多數是中國共產黨人的現實,決定了我們黨能否做到依法執政,成為能否在我國實施依法治國的關鍵。黨只有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活動,才能樹立法律的權威;執掌國家權力的共產黨人只有依法行使職權,依法治國的各項工作才能在各個部門、各個地方和各個層級順利推進;我們黨只有始終不渝地堅持依法執政,依法治國方略才能在我國最終實現。
根據黨的十六大精神,依法執政不僅是改革和完善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國政治體制改革的核心內容之一。改革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堅持依法執政,必須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加強黨的領導、鞏固黨的執政地位為基本原則,以科學認識和自覺運
用黨的執政規律為思想基礎,以實現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為價值取向,以不斷提高黨的依法執政能力,確保共產黨長期執政,實現國家的長治久安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從正確處理黨和國家機關的關系入手,從人民反映最強烈的地方改起,從解決最突出的問題做起。
——牢固樹立依法執政理念,切實彰顯法治權威。我們黨堅持依法執政,首先必須解決為什么要依法執政的思想觀念問題。思想和觀念轉變了,才能帶動制度創新,才能轉化為實際行動,才能使精神變物質。當前一些黨員干部之所以敢、之所以會違法執政、濫用職權甚至墮落腐敗,一個重要原因是其思想意識中缺乏依法治國理念、依法執政理念和崇尚法治理念,在執政活動中擺不正自己在法治國家中的位置,把個人凌駕于國家政權和法律之上。因此,必須加強對黨員干部特別是各級黨員領導干部依法治國和依法執政理念的教育,切實樹立法治的權威,明確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中的黨員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司法就是堅持黨的領導和堅持依法執政,確保黨的領導干部忠實地服從法律,模范地帶頭遵守法律,嚴格地在憲法和法律的范圍內開展執政活動。
——依法界分黨的領導權、執政權和國家政權的關系,為黨依法執政提供制度和體制保障。我國是人民當家作主的國家,國家政權機關是人民行使當家作主權力的機構。因此,要正確處理好黨和國家的關系,黨領導立法、行政和司法,但不代替他們的職能。對此,必須按照黨的執政規律、社會主義建設規律和人類社會發展規律的要求,科學界分,分別行使,相互監督,高度統一。要切實做到依法執政而不是以黨代政,黨要通過貫徹實施路線方針政策和黨員直接執掌政權的形式,取得黨的領導和執政的最佳效果而不要傷害政權機關和人民群眾的積極性,黨要總攬全局而不要包攬一切,黨的領導和執政應當始終處于領導核心地位而不是在實踐中降低這一地位,黨應當在憲法和法律的范圍內活動而不能超越于憲法和法律之外,更不能凌駕于憲法和法律之上。要從有利于加強黨的領導,有利于鞏固黨的執政地位,有利于實現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要求出發,適時改革和完善不適應黨依法執政的體制,建立結構合理、配置科學、權限明確、程序規范、制約有效、運作高效的權力運行機制,為黨依法執政提供制度上、機制上和程序上的保障。
——依法把黨的主張轉化為國家法律,確保黨的主張和人民意志的統一。黨領導立法機關依照法定程序及時把黨的主張轉化為國家法律,使之成為人民的意志和國家意志,成為全體人民普遍遵循的行為準則,這是黨依法執政的核心內容。因此,黨的各級組織要通過民主和法定的程序,使黨的代表進入各級人大,并擔任各級人大常委會的領導職務,使各級人大依法履行人民當家作主的職責,依法監督各級政府依法行政、各級司法機關依法司法。黨的最高組織要依法領導和監督全國人大履行維護國家法律的統一和權威的職責,確保地方人大不制定與國家法律相違背的地方法律法規;要不斷地把人民的意志集中起來,把黨所代表的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表達出來,向全國人大提出立法建議,轉化為國家意志,形成為國家法律。同時,各級黨組織也要自覺地用憲法和法律來約束自己,不搞有悖黨的大政方針和國家法治統一的各種土政策。
——確保行政機關依法行政,保證國家法律的貫徹實施,是黨堅持依法執政的主要環節。我國的行政機關是法律執行機關,承擔著管理經濟、文化、科技、教育、衛生、體育事業、城鄉建設和社會福利事業,管理財政、民政、公安、安全和民族事務,司法行政、監察、審計和計劃生育等工作,行政管理涉及國家政治生活、經濟生活、文化生活和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依法行政就是用法律規范調整國家與社會、政府與公民、組織之間等各種社會關系。因此,行政權就是執行法律權,它的主要職能是正確、及時、高效地執行體現為法律的人民意志和執政黨意志,實踐中絕大多數法律也是通過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執行和實現的。行政權的廣泛性和重要性說明,加強黨對行政機關的領導,確保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法行政,堅決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支持行政機關依法行政,杜絕地方和部門保護主義,是黨堅持和推進依法執政的主要環節。
——加強黨對司法工作的領導,改革和完善黨的領導方式,積極推進司法體制改革,確保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地行使司法權,是黨堅持依法執政的重要內容。司法機關是國家政權的重要組成部分,承擔著懲罰犯罪、調處糾紛、保障人權、實現正義、維護穩定、促進發展的重要職能,在實施依法治國方略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因此,司法體制的設置是否科學,司法權能否依法獨立、公正地行使,司法活動是否廉潔高效地運行,司法公正能否在實踐中得到實現,是衡量我國法治水平的顯著標志,也是我們黨是否堅持依法執政的重要表現。當前,司法工作還存在諸多問題、困難和挑戰,主要表現在司法體制的設置不甚科學,難以擺脫體制外的因素和地方利益的影響和制約;司法權的配置尚欠合理,司法機關之間相互制約、相互配合的機制需要整合和完善;一些地方司法保障明顯不足,嚴重影響了司法機關特別是基層司法工作的開展;司法活動常常受到干擾,依法獨立公正地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還欠缺制度和程序上的保障;司法人員的素質總體不高,難以滿足社會對司法的需要;司法不公現象尚未克服,人情案、關系案、金錢案、權力案還時有發生;司法領域中的枉法現象尚未根治,還存在極少數司法人員違法犯罪的問題;司法監督有待完善,內部監督有待加強、外部監督需要規范;民事生效裁判執行難的問題還沒有從根本上解決,等等。這些問題的存在,不僅制約了司法職能的有效發揮,嚴重影響了司法的效果,也不利于依法執政的推進和司法為民的實現。
為了落實黨的十六大精神,保障在全社會實現公平和正義,必須在黨中央的統一領導下,積極推進司法體制改革。要完善黨對司法工作的領導方式,加強黨對司法機關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情況的領導和監督,減少和避免個人對具體案件的不當干預,充分發揮司法機關內部黨組織的領導作用,為司法機關公正司法提供良好的司法環境;要按照現代司法規律的要求,改革和完善司法機關的設置體制、工作管理體制和經費保障體制,為司法機關獨立行使職權提供體制和制度保障,有效改變司法權的地方化、司法工作管理行政化和法官職業大眾化等問題,堅決克服司法工作中的地方保護主義和部門保護主義,確保司法公正;要按照干部“四化”標準和德才兼備的要求,建設一支高水平的職業化司法官隊伍,逐步確立上級司法機關的司法官從下級司法機關逐級選拔的制度,提高司法人員的整體素質和公正、高效司法的能力與水平,滿足人民群眾對司法正義的需求;要改革、完善訴訟程序和訴訟制度,擴大簡易程序,強化普通程序簡化審理,加大訴訟調解力度,方便當事人訴訟;進一步推進審判方式改革,堅持審判公開,強化庭審效果,力求當庭宣判,提高訴訟效率;落實人民陪審員制度,推進司法民主;改革審判監督制度,建立有限再審制度,既保護訴權,又維護司法裁判的權威;改革執行體制,加大執行力度,提高執行效率,切實解決執行難問題,維護裁判的效力和權威;加強和完善對司法工作的監督制約機制,保障監督有序和有效,使司法人員不敢違法、不能違法和不愿違法。要樹立現代司法理念,切實維護司法權威。要進一步明確國家的司法權威體現的是黨的執
政權威和國家的法治權威,司法機關越是忠于和服從法律,越是能夠依法獨立地適用法律和不折不扣地實現法律,就越能堅持并體現黨的領導,堅持并體現黨依法執政和實現執政為民。
中國共產黨是社會主義建設和改革事業的領導核心,是中國工人階級的先鋒隊,同時是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的先鋒隊。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關系中國社會主義事業興衰成敗、關系中華民族前途命運、關系黨的生死存亡和國家長治久安。我們黨要鞏固自己的執政地位,完成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歷史使命,實現黨中央提出的不斷提高駕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能力,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能力,建設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能力,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能力和應對國際局勢、處理國際事務的能力,必須堅定不移地推進依法執政,在依法執政的長期實踐中不斷增強黨在各方面的執政能力。我們要在以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的領導下,高舉馬列主義、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旗幟,緊緊依靠全體共產黨員和廣大人民群眾,堅持依法執政,加強執政能力建設,不斷提高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水平,推進依法治國進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為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不懈奮斗,扎實工作,穩步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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