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經濟行政法規制理念變革研究

時間:2022-08-20 03:0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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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經濟行政法規制理念變革研究

摘要:共享經濟是一種商業模式,它通過第三方平臺將閑散物品或人員集合起來,供給其他需要的人員使用并收取一定的報酬。隨著共享經濟的發展,共享經濟行政法規制理念需要以共享經濟的特征為基礎,向合理的方向變革。在探究規制的理念變革時,要注重政府、市場與社會的作用,做到科學合理。

關鍵詞:共享經濟;行政法規制;理念變革

傳統經濟業態的行政法規制已經不再適應共享經濟新業態的發展。如果再不進行理念變革,過去的行政法規制不僅會導致共享經濟無法很好的在市場中生存,更會影響人們創業創新的動力。為了面對共享經濟對行政法規制帶來的挑戰,激發人們的創新活力,營造良好的競爭環境,我們應大力進行行政法規制的理念變革,助推我國共享經濟的發展。

共享經濟行政法規制理念變革應注意的問題

在共享經濟發展的過程中,如何進行有效的行政法規制理念變革是第一要義,新的理念是否能夠為共享經濟的發展做出貢獻,能否適應不斷發展變化的共享經濟,是理念變革過程中尤其要注意的問題。我們要通過理念變革,注重治理,改變過去傳統過時的規制,創設新的行政法規制,促使共享經濟業態能夠健康發展。

(一)共享經濟行政法規制理念的變革應立足于共享經濟的特征

在進行共享經濟行政法規制理念變革的過程中,規制者首先應充分認識到共享經濟的特征,之后根據共享經濟的特征進行相應的理念變革,在變革的時候要選擇適當的規制方式,以此保障共享經濟的良好運行。在傳統的行政法規制理念里,規制者通過限制、約束等方式對經濟進行規制,以此保證市場的穩定運行。雖然這種方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對于共享經濟來說,這種傳統的規制理念并不利于共享經濟的發展。在共享經濟的發展過程中,有許多典型的案例,以網約車的行政法規制為例,網約車是通過利用網絡強大的信息整合能力,將閑置車輛充分利用起來,為消費者提供相應的接送服務。不得不承認,網約車行業的發展不僅提高了閑置車輛的利用率,更解決了消費者出行打車困難等問題。極大地促進了共享經濟和我國社會經濟的發展。之后,網約車行業為了吸引更多的消費者和閑置車輛的加入,不斷提高網約車的服務品質和安全程度,降低消費者出行費用。但是由此帶來的問題也有很多,為了提高服務水準,對網約車司機設定嚴格的條件,這使得網約車數量大幅減少,不符合共享經濟提升閑散資源利用率的特征。通過網約車的案例我們不難發現,規制者在共享經濟理念變革的過程中,要以共享經濟的特征為基礎,選擇合理的規制方式,保障共享經濟的發展[1]。

(二)共享經濟行政法規制理念的變革需要多主體協同

在進行共享經濟行政法規制的理念變革時,單一的規制機構容易出現決策過于老舊、不夠新穎創新等問題,不適合當前共享經濟的發展。因此,通過進行多主體規制機構的協同管理,有助于整合大量的人力、技術、方法等資源優勢,為共享經濟行政法規制的理念變革提供科學合理有效的方法。多主體協同管理需要政府、市場、運營者等共同進行管理,在進行共享經濟業態的行政法規制過程中,規制的制定、實施、執行需要政府、市場等的協同治理,要看到每個治理主體能夠為共享經濟正常發展所做出的貢獻。再次以網約車為例,如今的網約車行業已經形成了政府管理平臺,通過平臺對網約車車主進行管理的方式。這種公私協力的管理方式為網約車的發展起到了良好的領導作用[2]。

(三)共享經濟行政法規制理念的變革應注重法律與技術的結合

傳統規制理念主要根據過去的經濟業態,注重對準入許可和處罰的管理,并不適應共享經濟的發展。依據網絡技術發展起來的共享經濟新業態需要新的行政法規制進行管理,將法律與技術相結合,應用新的技術,可以極大地提高信息的傳遞速率,加強規制效率,而且能夠保障消費者的財產安全,提高供給效率,做到科學、有效的管理。但在應用新技術的同時,也會加大規制的難度,因此要不斷提升大數據等高新科技的能力,加強對共享經濟過程中交易等行為的監督管理。在進行共享經濟行政法規制理念變革設計的過程中,要注意到規制的科學性、合理性和民主性,要在符合法律規范的基礎上設計出符合共享經濟發展、防止企業壟斷、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行之有效的規制。

規制理念變革中政府、市場、社會三者的做法

共享經濟新業態的發展就是需要將閑置資源進行整合利用,在政府的管理下,平臺通過網絡等方式進行運營,為消費者提供良好的服務。因此,政府、市場、社會等要轉變規制理念,適應共享經濟新業態的特點,選擇合理的方式和創新的規制工具對自身進行相應的改變。在變革理念的過程中,不僅要注意到一些問題,還要意識到政府、市場、社會這三者之間的關系[3]。

(一)從法治框架上認識政府、市場及社會的關系

隨著信息化時代的到來,傳統的信息搜集和處理已經被大數據、人工智能、物聯網等數字技術更取代,共享經濟的快速發展就是依托這些技術的發展。如今,社會發展迅速,市場競爭越來越激烈,將技術與市場相結合,可以有效實現資源的充分利用,實現經濟的發展,助推社會的進步。從法治角度認識政府、市場、社會的關系需要注意很多問題:首先,政府要大力推行放管服政策,做到合理使用權力,在政府及規制機構應該將那些不符合共享經濟發展、不能促進市場良好平穩運行的政策規范進行更改變革,并進行相應的完善。其次,社會上具有較高能力的共享經濟平臺要增強對法律法規的學習,做到知法、守法、遵法、用法、護法,提升自身的法治意識,合理競爭。最后,在進行共享經濟行政法規制體系理念變革的過程中,要明晰政府與市場的邊界,政府要給予市場一定的管理能力,使得市場經濟體制能夠有很大的空間通過自身運行規律進行相應的發展。這樣做當然也會導致一部分企業鉆空子,因此要科學劃分政府的權力、政府與市場的邊界、政府與社會的邊界,確保這三者能夠各司其職,充分發揮他們各自的作用,為共享經濟發展助力。而且,政府、市場及社會邊界的確定要根據當時經濟發展狀況進行相應的變化,避免一成不變造成危害。因此,在共享經濟行政法規制的變革中,要注意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的利用,確保變革依法推進。

(二)行政許可設定權

市場準入標準的設定是共享經濟行政法規制過程中的問題之一。為保證市場準入標準的合理性,政府要嚴厲打擊違法創設許可類型、增設許可條件的現象發生,充分尊重市場規律,讓市場進行相應的準入設定、標準設定。政府要大力完善《行政許可法》,保障行政法規制理念變革的依法進行,實現共享經濟新發展。在完善《行政許可法》的過程中,要注意重新界定許可范圍,細化不設許可的范圍,并增加公眾參與度,給予公眾依法維護的權利。通過完善行政許可制度,有助于明晰政府與市場的邊界,助力共享經濟行政法規制的理念變革[4]。

(三)共享經濟治理權

在共享經濟的發展過程,一定會出現一些問題,因此,政府、市場、社會要做好分配,進行合理的治理。傳統的治理權劃分已經不能適應共享經濟的發展需要,通過科學配置共享經濟治理權,推動管理創新,積極構建有關政府、市場平臺、消費者等的多方治理體系,有助于共享經濟的健康發展。通過對共享經濟治理權進行科學配置,有利于整合各種治理資源,充分體現各種資源在促進共享經濟發展的過程中的不同價值。政府和規制機構可以通過試點方案探索共享經濟的規制變革;共享經濟平臺通過自身發展助力共享經濟,從而提升自身的技術水平;消費者通過自身的感受對規制機構、共享經濟平臺提出一些問題建議,不僅提升共享經濟的服務水準,還為規制機構的規制變革提供了素材。對共享經濟的治理權進行合理劃分,不僅調動各方參與共享經濟的積極性,還助推共享經濟發展。

(四)共享經濟與傳統業態經濟的沖突

不得不承認,共享經濟的快速發展給傳統的業態經濟帶來了巨大的沖擊,極大的影響了傳統業態經濟的發展。為緩解乃至消除共享經濟業態與傳統業態的沖突,還需做一些努力。平臺通過使用互聯網技術將傳統業態經濟的閑置資源進行整合,與共享經濟相連接,為共享經濟的發展提供資源,這樣,既促進了共享經濟的發展,還降低了傳統業態資源的浪費。

結束語

共享經濟的發展對于提升社會閑置資源利用率、解決就業問題、滿足人們日常生活需要、促進經濟社會發展都具有重要的意義。政府、市場與社會各界要充分認識到共享經濟的特征,并選擇合適的規制路徑和規制工具對共享經濟的理念變革進行引導,助推共享經濟發展,為我國經濟發展添磚加瓦。

參考文獻:

[1]薛志遠.共享經濟行政法規制的理念變革[J].山東科技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21,23(02):31-37.

[2]宋瑞家.網約車類共享經濟模式的行政法規制[J].法制與社會,2017(014):67-68.

[3]楊帥.共享經濟帶來的變革與產業影響研究[J].當代經濟管理,2016,38(6):69-74.

[4]劉凱.共享經濟發展中政府監管研究[D].華東政法大學,2020.

作者:張習哲 高豪 單位:山東醫學高等專科學校濟南校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