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商業銀行金融論文

時間:2022-04-17 06: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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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商業銀行金融論文

內容摘要:金融創新對我國國有商業銀行的改革和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我國國有商業銀行的金融創新與發達國家相比存在五個方面的問題。國有商業銀行金融創新應采取的對策是:加快制度創新;加快負債品種和資產品種的創新;加大中間業務的創新;加強科技應用創新;對金融監管進行創新。

關鍵詞:金融創新國有商業銀行問題對策

隨著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有步驟地擴大金融業的對外開放,外資銀行將很快攜帶新的金融工具、新的金融品種、新的營銷理念和新的服務手段進入中國市場,與國內金融機構展開競爭。我國國有商業銀行將直接面對國際金融市場的競爭,要在競爭中求生存,求發展,就必須加快金融創新的步伐。

國有商業銀行金融創新的重要性

金融創新是金融領域中新理論、新方法、新成果的創建活動的概稱。內容包括新理論的灌輸,新技術的運用,新產品的開發,新方法的推廣,新模式的替換等等。從上世紀50年代以來金融創新浪朝以前所未有的態勢推動著各國商業銀行的發展,同時也推進商業銀行不斷地繼續進行新的金融創新,一部金融發展史就是一部金融創新史。金融創新是商業銀行發展的原動力。在加入WTO之后的銀行競爭中,金融創新對我國國有商業銀行的生存和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

通過金融創新可以使我國國有商業銀行從根本上改變計劃經濟體制下不合理的金融制度安排,通過股份制建立現代商業銀行制度,使國有商業銀行能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獨立的法人。通過金融創新使國有商業銀行能夠以價值最大化為目標,拓展業務,追求利潤,降低成本,為客戶提供更好的具有特色的服務。只有創新才能使國有商業銀行抓住機遇,迎接挑戰,在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通過金融創新使國有商業銀行能夠適應我國經濟形勢發展的需要,更好地執行黨和國家的宏觀經濟政策。在現階段要為優化經濟結構,增加基礎建設投資,啟動消費,拉動內需,促進經濟增長服務,為國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做出貢獻。

國有商業銀行金融創新存在的主要問題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商業銀行的金融創新在各個方面都取得了進展。但是,由于受到體制、技術、政策和市場需求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約,目前與發達國家相比仍有很大差距,存在許多不足,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金融管制嚴,金融創新缺乏內在動力。經過多年改革,我國的金融管制已大大放松,但同西方國家相比,我國仍存在比較嚴格的金融管制,嚴格的金融管制限制了金融創新的空間。我國國有商業銀行由于體制上的原因,還遠遠沒有真正做到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和自我約束,優勝劣汰的機制尚未形成,這使得各國有商業銀行缺乏金融創新的內在動力和外在壓力。

品種少、規模小。消費信貸、網上銀行、租賃、個人理財業務等只是少量開辦,仍處于探索階;投資銀行、商業銀行、國際金融和衍生金融工具業務等方面,還處在待發展階段,尚有廣闊的發展前景。從已開辦的新業務的發展水平看,由于受到來自內外部的約束限制,我國國有商業銀行創新業務的發展規模較小,在銀行的整體業務中占的比例低,難以起到調整、優化總體資產負債結構的作用,也難以產生規模效應。

金融創新主要表現為數量擴張,質量較低。我國現有金融創新重點放在易于掌握、便于操作、科技含量小的外在形式的建設上,如金融機構的增設、金融業務的擴張等,而與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相適應的經營機制方面的創新明顯不足。此外,由于金融創新主體素質不高,創新的內容比較膚淺,手段也比較落后。

負債類業務創新多,資產類業務創新少。存款等負債業務一直是各家金融機構競爭相對激烈的業務領域,金融機構退出的業務創新和工具創新也在這個領域最為豐富。如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大額存單等大部分業務和工具創新皆屬于負債類業務創新。長期以來,貸款一直是金融機構壟斷的資源,這個領域過去幾乎不存在競爭,因而創新明顯少于負債業務。

金融創新的監管不完善。目前,對國有商業銀行在金融創新方面的監管還不到位,不完善。我國國有商業銀行在金融創新的許多方面還不規范,自我約束性不強,經常出現違規行為。我國金融法規仍不健全,金融創新的監管手段仍很落后,還沒有將金融創新活動納入正常軌道,所以加強金融法制建設,改進和完善金融監管手段,加強金融監管的創新就成為一項重要的任務。

國有商業銀行金融創新應采取的對策

加入WTO對我國商業銀行既帶來了挑戰,也帶來了機遇。我國國有商業銀行應加快金融創新的步伐,以適應銀行業的國際化競爭,我國國有商業銀行的金融創新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加快國有商業銀行的制度創新。四大國有商業銀行是我國商業銀行的主體,其資產總量占銀行體系全部資產的80%以上。國有商業銀行創新的關鍵是產權制度改革,而國有商業銀行的股份制改革是產權制度創新的關鍵。通過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改革,增強創新的原動力,分離出國家作為出資人的所有權和商業銀行作為獨立法人的經營權,以政府的國有資產管理機構代表國家作為出資人,行使所有者的決策權、監督權和收益權。同時,落實商業銀行的法人財產權和經營自主權,使國有商業銀行成為真正的商業銀行。在此基礎上建立企業法人制度,使國有商業銀行從原有機關式管理走向法人治理。按照所有權與經營權相互分離、相互制約的要求,建立由股東大會、董事會、行長和監事會組成的企業治理結構,有效地行使決策權、經營權和監督權,從而建立健全科學有效的決策機制、約束機制和激勵機制。

加快負債品種和資產業務的創新。在負債品種的創新方面要開發適銷對路的新產品,使儲蓄在安全性、流動性、效益性的前提下具有多功能及靈活性。通過向社會推出系列化的綜合性個人零售業務產品,逐漸形成有特色的產品開發戰略,促進個人金融一體化發展。在資產業務的創新方面,國有商業銀行要注重資產多元化、資產證券化、貸款證券化,通過信貸資產證券化和證券結構的有效設計,將銀行信貸資產轉變為可在市場上出售和流動的證券,以解決商業銀行資產流動不足、資本充足率低以及利率風險等問題。國有商業銀行可運用承兌匯票、貼現、信用證等間接投資方式。大力推行個人住房貸款、住房維修貸款、汽車消費貸款、耐用消費品貸款、助學貸款等消費信貸新品種,完善個人信貸體系。這將為我國商業銀行發展資產業務提供廣闊的空間。

加大中間業務的創新。開拓中間業務,可以增強商業銀行積聚資金的能力,降低平均成本,增加信用供給,從而增強盈利水平。中間業務是商業銀行在市場經濟中最具發展潛力的業務,它對商業銀行的服務功能、競爭能力以及占有市場的能力具有巨大的推進作用。國有商業銀行要建立完善的中間業務服務體系,實現收益多元化和服務多樣化。國有商業銀行進行中間業務的創新,要因地制宜,從實際出發。在經濟欠發達地區,主要以“三代”業務為主,即代收,代付,代辦保險、租賃業務。充分利用聯系面廣和信息靈通的優勢,為客戶傳遞市場、產品、項目、技術等實用信息。在經濟發達地區,可以發展高起點、高科技、高效益的中間業務,通過中間業務的突破培植新的利潤增長點,以增強競爭力。

加強科技應用上的創新。把電子計算機引入支付清算系統,是當代最成功的金融創新。各種現金支付、存款透支、自動查詢、報表提供、信息傳遞、消費信貸等新的業務和新的服務都可以通過電子計算機網絡進行識別和處理,這大大地提高了結算和支付的速度和效率,還可以節省流通費用的開支,滿足經濟發展和客戶不斷變化的需求。當前國有商業銀行應加快自動轉賬、信用卡、網上銀行等高科技金融產品的開發和創新,以趕上國際銀行業的先進水平。

對金融監管進行創新。要適應加入WTO的新形勢,與時俱進,大膽進行金融監管的創新。首先是更新監管理念,寓監管于服務之中,以服務促監管,正確處理金融創新和金融監管的關系;其次是要增強金融監管的創造性,變被動監管為主動監管,不斷創新和完善監管手段和方式,及時地發現問題和處理風險苗頭;再次是提高金融監管的科技含量,變低層次監管為現代化監管,不斷完善監管信息系統,運用計算機等先進手段進行信息的收集、歸類和分析;最后是完善協同監管機制,變孤軍奮戰為多層次監管。要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形成監管合力,共同做好監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