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量化分級管理探討
時間:2022-11-16 03:4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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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隨著經濟的發展,食品的種類不斷豐富,而食品安全問題關系到人的健康、生命和社會經濟的發展。如何加強對食品安全的監管,提高食品安全度,是當今全社會都非常關心的問題,文章概述了在全國推廣實施的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量化分級管理制度,以北京為例分析了量化分級管理在食品藥品監管中的積極作用,總結了我們在量化分級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提出相應解決對策,切實提高監管力度。
關鍵詞: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量化分級;研究
食品安全直接關系到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隨著社會的發展,食品安全問題層出不窮,為著力化解食品安全危機,重塑國人對餐桌的信任,在我們國家,從中央到地方各級政府都在致力于加快制定和研究一些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食品安全科學監管制定與有效的監管模式。當前,在全國推廣實施的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量化分級管理制度借鑒了國內外一些國家和地區在食品安全監管的成功經驗與做法,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量化分級管理制度樣遵循責任分擔這一原則,通過量化分級、動態評定、公開結果等模式對餐飲服務環節進行管理。
一、食品安全量化分級管理的基本含義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根據餐飲服務經營規模,建立并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量化分級、分級管理制度。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量化分級管理制度是當前我們在管理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過程中的一項重要舉措,是一次重大的改革。按照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要求,北京市從2012年正式實施。2013年,經過系統整合,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掛牌成立,繼續推行餐飲環節量化分級工作。2015年3月起,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出臺《北京市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量化分級管理辦法(試行)》,修訂后的管理辦法得到迅速落實,取得了明顯的成效。
二、北京市食品安全量化分級管理創新點
北京市從2012年正式實施。2015年3月起,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出臺《北京市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量化分級管理辦法(試行)》,修訂后的管理辦法得到迅速落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檢查標準靈活性的改善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量化分級管理實現了標準化管理,執法人員在日常監督檢查中按照《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動態等級評定表》進行打分,評分直接決定了餐飲服務單位的評定等級,這一標準化的管理手段,在實際操作中卻也存在很多待完善的地方。不同餐飲服務單位量化比重環節不同,執法人員的檢點會隨著食品安全監管的要求有所調整,這就要求日常檢查量化評分表具有一定的靈活性。餐飲服務單位規模大小不一,軟硬件投入力度差距較大,評定結果為A級的大部分為規模大、硬件條件良好的大中型單位,而規模較小的單位要想評上A級,它自身的投入小,運行成本較低,就算在操作過程中嚴格按流程操作,但在硬件條件上達不到要求的要評為A級幾乎成為不可能。修訂后的《北京市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量化分級管理辦法(試行)》規定,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量化等級分為場所等級和管理等級。量化分級檢查評定使用《餐飲服務單位場所等級評定表》和《餐飲服務單位管理等級評定表》。被評定單位如存在不涉及的檢查內容項,可設為合理項,不計入評分。
(二)評分標準可操作性改善
在《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動態等級評定表》中,把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檢查項目進行了細化,具體分為許可管理、人員管理、場所環境、設施設備、采購貯存、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劑、檢疫運輸等9個板塊,在此基礎上,又進行了逐項分解,共分解出32個小項,在實際操作中要求執法人員對每一小項進行現場檢查在評分。修訂后的量化分級管理辦法,場所等級評定中分為場所設置布局、場所環境、設施設備、檢驗留樣和運輸、加分項等5個板塊,58小項。管理等級評定中分為許可管理、人員管理、采購管理、貯存管理、加工制作管理、清洗消毒管理、食品添加劑管理、檢驗管理、配送管理、廢棄物管理、加分項等11個板塊,50個小項。
(三)量化分級評定標準完善,減少動態等級評定的時間空白
在《北京市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量化分級管理辦法(試行)》實施以前,全國只有一個量化評分標準,對于餐飲企業來說不同的情況,有不同的特點,如企業規模不同、經營許可項目不同,不適用同一標準。此外,評分表中關鍵監督項目所占比重過大,在實際應用中難以嚴格按照關鍵項目進行評價。目前,北京市實施的量化分級評定標準就將以上因素考慮進去,進行了改善。在動態等級評定中,由“發現餐飲服務單位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需要給予警告外加行政處罰的,2個月內部給予動態等級評定,并收回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等級公示牌,同時2個月期滿后評定等級”改為“對經調查核實發生食品安全事件的餐飲服務單位,除依法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外,還應根據事件情況再次進行量化分級等級評定”。有效地減少了動態等級評分間隔時間段和監管空白期。
三、食品安全量化分級系統存在問題
(一)評定等級成為形式,實效性差
在實施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量化分級管理過程中,不少餐飲單位對等級評定結果不置可否,對于量化分級評定結果高的單位,會將量化分級公示牌掛在醒目位置,對于量化分級評定分數較低的單位則抱著無所謂的消極態度,沒有真正達到推行此項制度的最終目的。
(二)消費者認識不足,投訴舉報渠道認知少
目前,對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量化分級管理工作的宣傳不夠深入,多數消費者不了解什么是食品安全量化分級,也不清楚A*、A**、A***、B*、B**、B***、C*、C**、C***分別代表什么意義。消費者很少會“看牌吃飯”,更加不會把食品安全信譽等級作為選擇就餐的條件。目前對于餐飲服務消費者的投訴舉報渠道,大家知道的多少只有投訴熱線“12331”。
四、解決食品安全量化分級系統存在問題的對策
(一)加強餐飲服務單位誠信建設
1.建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誠信檔案
誠信是一個企業的生存之本,而且在食品安全之一領域,誠信就直接關乎到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社會的長治久安,企業的生存發展。所以對于監管部門來說可根據日常監管情況,建立企業的誠信檔案,就如現在很多地方試行的餐飲服務企業“黑名單”制度就是非常好的例子,可以通過企業管理,經營,培訓等情況建立長期的信用檔案建設,在實際中可通過增減監督檢查頻次、升降級、向社會公示等措施予以重點監管。建立食品安全企業“紅黑名單”制度及行業退出機制,對誠信企業進行表彰,對失信企業加大懲戒力度。
2.落實企業第一責任人責任,加強企業自律
長久以來,在大家的觀念里,食品安全一旦出事,就是強調、強化監管部門的責任,反而弱化了企業第一責任,監管部門是有責任,而并非是第一責任人,所以在食品安全上要強化餐飲服務企業的第一責任,在日常管理中,企業就以知責、分責、履責、盡責、追責為內容,進一步探索建立企業責任首負、全安責任追究等機制,要加強自律,深刻認識到企業在食品安全中該承擔的責任和義務。
3.加大信息公開,營造良好的誠信氛圍
餐飲服務單位誠信與否,最好的方法就是公開公示,好不好壞不壞讓消費者一看就知,不僅僅要對做得好的誠信企業進行公示,對于做得不好的違規違法的行為更要讓它暴光在公眾面前無處躲藏。所以將企業的誠信評價結果定期對社會公布,不僅讓公眾第一時間知道企業誠信結果,也加強了企業的自律,無形中發揮了人民群眾巨大的監管能量,營造出良好的社會誠信氛圍。
(二)進一步完善法律法規,增強各部門間聯動
1.進一步完善法律法規
國家根據當前食品安全監管體制機制的大部制改革情況,多項食品安全監管法律法規和制度規范都在進一步修改完善和孕育出臺。第一部《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2009年6月1日開始實施,經過6年時間,修訂后的《新食品安全法》自2015年10月1日正式實施,相關法律法將進一步完善。
2.加大懲處力度
提倡對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的處罰方面重罰重刑,以對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起到威懾警示作用。所以在食品安全打擊違法犯罪方面,一旦構成犯罪,國家法律在量刑上都是從重。但是在日常監管中,現有處條款較為欠缺和脫離實際情況,在執法過程中,很難有效的發揮執法作用,對不良企業起不到警告和威懾作用。所以為了加強執法的執行力,做到有法可依,發揮更強有效的監督執法作用,在制定相關處罰條款時可加大懲處力度。
(三)借助多媒體,加強輿論引導作用
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多媒體的宣傳作用是強大的,具有非常強大的開放性和廣泛性,如何讓公眾消費者知道當前我國食品安全的大政方針,獲得食品安全相關常識,了解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通過媒體曝光評級低的企業,同時公示好的評級高的企業,增加透明度,全社會監督,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僅靠監管部門的力量,是非常弱小的,所以就要依托強大的多媒體,引導正確的社會輿論。
(四)進一步暢通人民群眾投訴舉報渠道
當前在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投訴方面有專門的投訴熱線“12331”,但公眾對食品安全投訴電話“12331”知曉率非常低,所以在日常監管中要加強投訴舉報電話的宣傳,使投訴舉報熱線發揮更大的作用。同時也可建立網絡投訴舉報渠道或建設專門的舉報投訴中心,使投訴舉報渠道多元化,方便消費者在遇到食品安全問題時投訴舉報,從而形成合力,共同凈化餐飲服務食品市場。
五、結論
通過建立科學、完善、規范的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量化分級管理評價標準和程序,構建科學化、規范化、高標準、嚴要求的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準入制度體系,可以進一步優化、改善、提高本地區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等級和監管效能和水平,讓監管資源得到更為嚴重科學合理的配置。
作者:劉驥 單位:北京市順義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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