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林經營模式與集體林權研究

時間:2022-03-13 09:4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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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林經營模式與集體林權研究

摘要:本文針對森林資源資產產權不明晰所帶來的諸如:經營權不活,處置權虛置,收益權無保障等問題,從實際出發優化設計,分類施策,探索研究出5種國有森林資源管護經營模式,在集體林林權制度深化改革方面設計了實施內容與配套政策,應用效果顯著。

關鍵詞:森林資源;管護模式;林權改革

哈爾濱市位于黑龍江省西南部,地處松嫩平原南端,小興安嶺南麓余脈、完達山系余脈、張廣才嶺余脈,自北、至東、到南呈新月形環拱松嫩平原,松花江自西向東穿境而過,形成沿江濕地、西部平原、中部丘陵、東部山地的自然地貌。全市轄9區、9縣(市),有197個鄉鎮(街道辦事處),是全省的重點林區。轄區內有6個國有森工局,地方所屬林業分為國家和集體兩種所有制形式,設75處國有林場。全市幅員面積531萬hm2,轄區內有林地總面積238萬hm2,其中地方所屬有林地面積108.4萬hm2,活立木總蓄積9152萬m3,森林覆蓋率46%。在市屬有林地面積中,國有占78%,集體占22%;天然林占61%,人工林占39%。

1林權

林權是指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即林權權利人對森林、林木和林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林權分為國家所有和集體所有兩大類。1.1國家所有的林權國家所有的林權是指全民所有制單位對國有森林的經營權,包括對國有森林的占有、使用、依法收益和在法定范圍內的處分權等諸項權能。1.2集體所有的林權集體所有的林權是指集體所有制的經濟組織或單位對森林、林木和林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2所有權與使用權

2.1所有權。所有權是指對森林、林木和林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2.2使用權。使用權是指根據合同或有關規定,使用他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權力。

3林權權利人

林權權利人是指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擁有者。林權權利人包括國家、集體、機關團體和公民個人。

4地方國有森林資源管護經營模式設計與應用

以明晰產權,放活經營權,落實處置權,保障收益權為目標,堅持問題導向優化設計,嘗試林權制度改革,探索研究5種森林資源管護經營模式并應用。分別為:(1)國有民營模式設計,適用于森林資源管護難度大,濫砍盜伐、毀林開荒多發,農林交錯淺山區小型國有林場;(2)國群聯營模式設計,適用于施業區內農林交錯,人口密集,資源管護難度大淺山區小型國有林場;(3)股份合作經營模式設計,適用于淺山區經濟危困國有林場;(4)承包經營模式設計,適用于低價低產林分較多國有林場;(5)基地化管護經營模式設計,適用于各種類型國有林場。以上5種模式,除基地化外,其他4種模式都屬于森林資源資產流轉范疇,流轉面積29.5萬hm2,占全市有林地面積的27.2%,共吸引6.8萬戶、10余萬山區群眾和社會人員從事森林資源管護經營活動,安置6000多名林業職工重新就業,吸引社會投資6億多元。

5地方林業集體林林權制度深化改革

對屬于森林資源資產流轉范疇的既有4種森林資源管護經營模式依法進行規范完善。在全市9區、9縣(市)197個鄉(鎮、街道辦事處)1879個行政村全面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5.1改革任務設計。5.1.1明晰產權。在保持集體林地所有權不變的前提下,把林地承包經營權和林木所有權落實到戶,確立林權權利人的經營主體地位。5.1.2規范流轉。按照“依法、自愿、有償、規范”的原則,鼓勵產權明晰的林木所有權和林地使用權有序流轉。5.1.3勘界發證。核發林權證,做到圖、表、冊一致,人、地、證相符。5.1.4放活經營權。在堅持商品林、公益林分類經營的基礎上,探索改革商品林采伐限額管理方式,建立林業要素市場、改進林業金融服務、創新林業管理體制機制,鼓勵引導林業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發展,促進林業資源向資本轉化。5.1.5落實處置權。在不改變林地用途的前提下,林權權利人可以依法進行轉包、出租、轉讓、入股、抵押。5.1.6保障收益權。林權權利人依法享有承包經營林地的收益。5.1.7落實責任制。簽訂承包合同,落實森林防火、防止亂砍濫伐、防止病蟲害等管護責任。5.2改革配套政策。5.2.1活化林木采伐管理機制。以區、縣(市)為單位編制集體林采伐規劃,有序安排和實施集體林采伐。根據市場需求和林權權利人的實際需要,可調串使用年度間采伐限額。集體防護林更新采伐年齡按用材林的主伐年齡確定。對于火燒木、病蟲害木和風折木、雪折木、枯死木等災害木的采伐清理,采伐限額單報單批。林權權利人直接向區、縣(市)林業主管部門申請采伐。5.2.2規范林地林木流轉。充分發揮市場配置森林資源、資金、技術和人才等要素的作用,建立健全林權流轉和林產品交易平臺,保障森林資源資產合法、有序流轉。加強流轉管理,依法規范流轉,保障公平交易,防止農民失山失地。在依法、自愿和有償的前提下,林權權利人可流轉林地經營權和林木所有權。5.2.3加強社會化服務。加快建立以管理、執法、服務為職能的新型林業行政管理體制,扶持發展林業專業合作組織,引導發展林業行業協會等中介組織,充分發揮政策咨詢、信息服務、科技推廣和行業自律等作用。加強森林培育、林木采伐、病蟲害防治等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工作,為廣大林農提供全方位服務。5.2.4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對森林防火、病蟲害防治、林木良種給予補貼,對森林撫育、木本糧油、生物質能源林、珍貴樹種及大徑材培育給予扶持。將林業行政事業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加大對林業建設的信貸支持力度,實行貼息貸款、增加長期貸款項目、放寬小額貸款條件等政策,允許林權權利人以林權抵押貸款。5.3深化改革效果。通過調查勘界、調處爭議、解決糾紛、政策引導,全市明晰集體林產權面積21萬hm2,核發林權證11.6萬本,30萬農民獲得了發展林業的生產資料,承包經營期限由過往的30~50a最長延至70a,亂砍濫伐案件同比下降11.8%,林地林木依法處置年均流轉交易額近億元,集體林業發展活力得到釋放。

作者:程旭 單位:黑龍江省哈爾濱市森林消防支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