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藝術產業管理論文
時間:2022-07-13 05: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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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世紀下半葉以來,世界各國都在努力探討藝術保護的最佳方式。一部分發達國家已摸索出一些成功的經驗,而廣大發展中國家也為保護本民族的文化藝術殫精竭慮。概括起來,當代藝術保護主要有兩種代表類型。一種是以英、法、德等國為代表的歐洲文化藝術保護。這種方式主要是采取政府在國民經濟預算中逐年增加對文化藝術的實際投資及運用政策推動市場保護的方式,可稱作政府及政策方式。另一種是以美國為代表的藝術保護方法。它更多地采取市場化的方式,首重法律與法規上的保護,強調政府對文化發展的支持是為了"鼓勵和吸引更多的私人企業和地方對藝術的支持",更突出法律及市場。兩種文化藝術保護方式都取得了相應的成果,也有相應的弊端。
以英、法、德、意為代表的歐洲文化藝術保護主要通過國家藝術投資方式。
英國每年的文化經費達10億英鎊,占國家財政總預算的0.5%,這些經費遠遠不能滿足文化發展的需要,因此從1995年開始發行國家彩票,每年可從中籌集超過10億英鎊的巨額資金用于發展文化事業,此兩項相加,可達國家財政總預算的1%。其專門用于文化遺產保護的經費每年可達2億英鎊。英國政府對人文藝術的指導和財政支持主要通過英國藝術委員會來執行。英國藝術委員會是英國國內負責藝術工作的半官方機構,其宗旨是發展藝術實踐,增進社會對藝術的了解,在公眾中普及藝術。為實現這一目標,委員會承擔著各地政府有關部門和機構的顧問工作,與其合作。其具體任務是根據各下屬機構的建議,將政府年度財政預算中的藝術資金分撥給各文藝團體、藝術家個人,及用于文藝設施建設的有關方面,如大英博物館每年的撥款就達3000萬英鎊,藝術委員會還必須對資金的運用進行指導和監督。
但這種主要由政府委托藝術委員會執行的撥款方式越來越難以適應藝術發展的需要和經濟變化的現實。80年代以來政府力求改變過去文化藝術事業過分依賴中央財政的作法,倡導中央和地方政府、政府和企業共同負擔。但由于"大英帝國"社會中長期形成的文化貴族主義影響,企業對資助文化藝術態度冷漠,尤其是政府對企業的資助沒有相應的優惠政策,使企業資助無利可圖。為改變這種情況,提高企業支持文化藝術事業的積極性,英國政府制定了《關于刺激企業資助藝術的計劃》。該計劃1984年獲得國會通過。財政部每年為它另外撥款。該計劃對"資助"作了具體說明。它規定:企業或私人無償地向藝術活動出資屬于"捐贈",企業為了經營目的借助藝術活動提高知名度、招待客戶和職工,做廣告宣傳等屬于"資助"。政府高度評價為了文化藝術無償捐贈的企業和個人,也鼓勵企業把"資助"作為其經營策略的一部分。為保護企業投入文化的積極性,政府決定采取"陪同投入制"。即:如果一企業決定資助文化工業,政府便陪同企業資助同一項活動。政府特別鼓勵"新投入",即當企業第一次資助時,政府"陪同"投入的比例是1:1,也就是說,企業出1英鎊,政府也出1英鎊。對于企業第二次資助,政府則對企業多出上次資助的部分實行1:2的比例投入。這一政策一方面調動了企業投入的積極性,另一方面也使該文化藝術項目的成功率大大提高,相應降低投入的風險。1984年以來,英國企業資助文化藝術的積極性大大提高,企業資助文化的事務交由"企業資助藝術協會"執行,這一協會負責制定資助辦法,接受研究申請,直至具體撥款事宜。對提出申請的文化藝術組織和活動由"協會"的專家委員會研究審定其是否符合獲得資助的條件。
法國政府通過文化部對其文化藝術事業進行管理和指導,主要采取國家財政撥款方式,輔之以行政和立法手段。1993年,法國的文化預算為128.96億法郎,占國家經費預算的0.93%;1994年的文化預算比上年增長了4.3%,為134.55億法郎,占國家預算的0.95%。1995年文化預算的數額與1994年基本持平,為134.49億法郎。1995年法國新政府更加重視發展本國文化事業。希拉克總統宣布,國家今后每年撥出的文化經費將不少于國家經費預算的1%。根據這一決定,法國1996年的文化預算增加到155.42億法郎,比上年增加了15.8%,占國民預算的1%。1997年法國的文化預算為151億法郎,仍占國民預算的1%。雖然絕對數額有所下降,但因幾處大型文化基礎工程已經完工,實際費用并未減少。近年來,法國經濟形勢嚴峻,財政赤字巨大,失業率高居不下,社會問題叢生,但他們并沒有采取犧牲或削減文化投資的方式來孤立發展經濟,而是選擇了通過增加文化投資,以文化的發展來促進經濟發展的道路。文化投資的絕對數額在逐年增加,在國家經費預算中所占比例也在逐年提高,并已穩定在1%。文化投資的增加不僅促進了經濟的復蘇,增加了就業數量,更重要的是維護了社會穩定,大大地增加了國家和民族的凝聚力,減少了社會內部各種排斥力量的沖突。法國政府十分重視對本民族文化遺產與藝術資源的保護、崇揚,猛烈抨擊美國的文化帝國主義與電子殖民主義,采取了限制美國文化產品進口,補貼本國文化產品等多種方式。95年法國政府規定,所有法國電臺播放的音樂節目中至少應有40%為法國音樂。否則便以違法論處。巴黎法院就曾以播放節目中沒有足夠的本國產品而對本國收視率最高的法國電視一臺作出罰款4500萬法郎的判決。概括起來,法國政府的主要作法是:1.設立文化工業信貸,將文化工業特別是本國電影產業等列為重要的工業部類,除增加政府貸款和撥款資助外,還運用文化產業信貸方式,鼓勵銀行和財政機構投資;2.分散文化權力,調動地方文化機構及文化組織的積極性,對其予以經濟資助,指導幫助其建立文化活動中心、文化發展中心等核心工程;3.建立文化合同制。除對地方重點文物機構給予經常性的財力支援外,還通過協議(合同)形式,對地方重要文化建設項目予以投資;4.提供固定的經濟補貼,對一些國家文化機構、團體以及與國家有合同關系的文化團體,每年給予固定補貼,金額逐年增長。同時設立文化部專項預算,如"資助劇作家項目"等,來促進文化藝術發展;5.成為專門的基金會,對屬于重要的文化遺產又在文化市場中難以生存的文化團體,成立相應的專門基金會來挽救和扶持;6.對重點文化工作進行重點投資保護,如對盧浮宮、印象派藝術博物館等中央直屬重點工程,不惜耗巨資予以修繕或擴建。法國文化部設立了一個文化遺產司,96年的預算就高達20多億法郎,用于保護整修1.3萬個歷史建筑和維修2.4萬個有歷史價值的建筑。
此外法國政府亦越來越認識到對文化藝術的企業和個人贊助的重要性。對之從行政和立法予以確定和支持。法國也設立了全國性的文化資助委員會。此委員會由企業家、藝術家(文化專家)與政界代表組成,負責協調企業和私人資助事宜,評估企業的贊助能力等。法國政府還成立了一個文化遺產基金會,與法國民間6000多家以保護地方歷史遺跡為使命的協會保持密切聯系,籌集資金,爭取社會廣泛支持,保護法蘭西民族文化遺產。這個基金會的初始資金為5000萬法郎,其中三分之二來自企業贊助,三分之一為私人捐助。各大公司和企業也專門設立了文化資助委員會,隸屬公司或企業基金會管轄,由各公司委任優秀的文化科技人士組成,負責審定資助項目和對象,每個企業都根據各自的特點和發展進行規劃,確定資助對象。如資金雄厚的埃爾夫石油公司面向音樂、造型藝術與文物保護;法國航空公司注意發掘、支持有才華的音樂家、美術家的新秀及各大藝術節;法國電務公司則把資助的重點放在歌劇上,其他如巴黎國民銀行、法國煤氣公司、托塔石油公司、雷諾汽車公司集團等都有各具特色的資助方針。
以美國為代表的文化藝術保護方式側重于通過法律法規和政策杠桿來鼓勵各州、各企業、各集團以及全社會對文化藝術進行保護。美國三分之二的非盈利文化機構是通過國家對企業和個人向文化機構捐贈減免稅法律而獲得資助的。1917年美國聯邦稅法就明文規定對非盈利文化團體和機構,公共電視臺、廣播電臺免征所得稅,并減免資助者的稅額。對以非盈利的、促進文化、教育、科學、宗教、慈善事業為目的的團體免征賦稅,個人和企業對上述非盈利團體的捐贈可享受減免稅收的優惠政策。美國不設文化部,1965年,美國國會通過了自大蕭條以后第一部支持文化藝術事業的法規,由總統簽署成為法律,此法律即《國家藝術及人文事業基金法》。依據此法,美國創立了其歷史上第一個致力于藝術與人文事業的機構:國家藝術基金會與國家人文基金會,并設立了聯邦藝術與人文事業委員會,由聯邦政府中工作性質與文化發展有關的部門的首腦組成。國家藝術與人文基金會的宗旨是為發展美國文化藝術服務,保護美國豐富的文化遺產,鼓勵國家最優秀的藝術人才發揮創造才能。這一立法,保證了美國每年拿出相應比例的資金投入文化藝術。其使用直接面對文化藝術事業而不是耗費于龐大的文化行政機構的運行之中;基金首先用于集團贊助。國家藝術人文基金會每年向各州及聯邦各地區藝術委員會撥款一次,占年總基金額的20%,1991年這一比例增加到了15%,1995年又增長到35%。其次,其余款項直接用于向各個藝術人文領域內的個人及團體有關項目提供直接資助,也用于優秀藝術成就的獎勵。
有意義的是,美國人文藝術委員會的投入只占人文藝術整體投入的一小部分。美國聯邦政府對藝術的年投入約11億美元,而州、地方政府和企業的贊助高達50億美元以上。這是由于政府在政策上采取了"杠桿方式",以"資金匹配"來要求和鼓勵各州、各地方以及企業拿出更多的資金來贊助和支持文化藝術事業。這種"資金匹配"對于各地來說,就是要求各洲、各地方撥出相應的地方財政來與聯邦政府的資金配套,如美國國家交響樂團每年得到的藝術委員會撥款只占總費用的10%,其余款項需由地方、企業及全社會予以資助。因此,美國藝術團體的一些演出節目單上總是密密麻麻地印滿贊助者的名字,其贊助數額既有高達幾十萬、上百萬美元者,也有僅贊助25美元的小額贊助人。而對于各藝術團體或藝術家來說,如欲獲得政府補貼,必先從企業或其他途徑籌集到政府資助三倍以上數額的資金。國家藝術與人文基金會規定對任何具體項目的資助總額都不超過所需經費的50%。顯然這種資金匹配方式一是調動了各州、各地方以至全社會資助藝術事業的積極性,也調動了各藝術團體、藝術家的積極性,同時,通過多方考察,既確認該項目的社會意義與藝術意義,又提高了項目的可實施度,避免了無效投入。這種方式從制度上突出了私人保護的重要性。美國政府藝術保護方式除少部分直接資助外其主體仍是間接資助。這種間接資助,除前述《基金法》及《版權法》、《志愿人員保護法》等法律外,還有一些法令法規。如美國不將州的法令、一些市政當局的條令規定在新的建筑項目中,必須將一定比例的資金用于藝術,這些法規或條令要求在新的政府建筑工程中,建筑費用的1%以上必須用于建筑的藝術方面。還有許多州規定,修理州政府所屬的建筑物,使用州政府資金修建任何建筑物,在公有土地上修建建筑物,其建筑設計和選址方案都須經州藝術委員會批準。這就大大改善了整個地區的文化藝術風貌。另如,組織藝術品的公開展覽等類活動均可享受企業贊助法律或法令允許的稅收優惠。這一系列的法律法令形成一種十分有效實用的藝術保護機制。
上述兩類以政府財政撥款為主的歐洲方式和以法律結合鼓勵社會贊助為主的美國方式。不管哪一種方式,當代文化藝術保護都日益趨向于一個共同的目標,即努力尋求企業、市場和全體國民的文化資助,以達到文化藝術事業總投入的逐年實際增長,這種方式似乎已成為各國研究者的共識。
美國政府將其國內的文化機構大致分為營利性文化機構和非營利性文化機構兩類。其中,那些反映美國傳統文化,能對大眾起到服務和教育功能,而自身營利能力又較弱的文化機構大都被歸人非營利性機構。非營利性文化機構在美國全部文化機構中占有很大比重,具有較大影響。例如,成立于1942年的全美交響樂團聯盟中的成員,幾乎均屬非營利性機構,其中包括大名鼎鼎的美國五大交響樂團,再如,全美歌劇院協會200多家歌劇院團體會員近95%為非營利性機構。
對于非營利性文化機構,美國政府比照慈善機構對待,在稅收方面給予較大的優惠政策。根據美國國內稅收法501(C)(3)款的規定,具備以下條件的即為非營利性機構:1、以提供公共或慈善服務為宗旨,2、無股權所有人、受益人;3、機構盈利全部用于今后的公共服務或慈善工作。而一旦被批準為非營利性機構,將主要享受到兩方面的稅收優惠。
首先,該機構可以接受社會捐贈,而捐贈者可以將捐贈物抵扣其應納稅所得額。1999年美國國內稅收局最后一個有完整數據可查的年度統計表明,當年共有3550萬納稅人向包括非營利性文化機構在內的各種非營利性和慈善機構捐款、捐物,折合1258億美元,其中現金捐助為883億美元。這些捐助者均可享受稅收優惠。例如:一位年度應納稅收入(應納稅所得額)為$50,000的納稅人,向非營利性機構捐贈$2,000,則此$2,000可從他的應納稅收入中扣除,其應納稅收入成為$48,000,他可以少繳納$540的所得稅($2000乘當年規定的他的應納稅率27%).這種稅收政策,極大地鼓勵丁美國企業和國民向各種非營利性文化機構捐贈的積極性,也使社會捐贈成為這些文化機構的支柱經費來源。僅以在全美200多家歌劇院中經費預算排名居中的衣阿華州德梅茵大都會歌劇院為例,據了解,其2003年經費為100萬美元,其中45%來自演出門票、廣告等劇院的各種收入,55%來自政府支持和社會捐贈。而在這55%中,政府支持的款項只占10%,也就是說,該團50萬美元的經費來自社會捐贈。長期以來,歌劇院已擁有了一批相對穩定的捐贈者,使這些捐贈成為了劇院的一項支柱性經費來源。
同時,美國實行商品價外稅。文化機構申請成為非營利性機構時可以同時申請豁免納稅的特殊優惠。這樣,他們一方面可以豁免支付購買商品時的消費稅,另一方面還可以豁免支付地產稅,即他們在對本機構所屬的地產進行交易時的應納稅額。這種納稅豁免減輕了非營利性文化機構的經費負擔,有利于其不斷壯大發展。
另外,美國政府對進口樂0S等文化機構必需的高價值商品的關稅扶植也值得一提。根據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公布的2003年關稅安排第92章的規定,大部分價值昂貴的樂器,如三角鋼琴、小提琴等,只有2%一6%的關稅,對有特殊協定的,進口關稅全部免除。這種扶植是著眼于減輕文化機構,特別是非營利性文化機構的經濟負擔,幫助其提高專業水準和服務社會能力,也是與其政府對非營利性文化機構的扶持政策一脈相承的。
本章要討論的是,未來十年,在發達經濟和成熟的民主社會中,要使其民眾的期望和潛能得到實現,需要什么樣的文化政策。本章所涉及的范圍十分之廣,從島嶼國家到大陸國家,從塑造過去400年政治現實的文化到那些自詡具有前歷史根基的社會文化。它類似于對待歐洲,在歐洲,已經有一個多世紀幾乎沒有設定什么邊界了,加拿大的廣闊空間,美國,澳大利亞和新西蘭,它們具有歐洲殖民傳統,在這些國家中,歐洲在幾千公里之外的地方(諷刺性)的建立了更為穩固的基礎。
就歐洲國家本身而言,它們普遍接受這樣一種觀點:政府應該為文化活動提供支持。但是,在政府支持如何運作這一點上,歐洲國家卻有極為不同的傳統。在慷慨程度上、在政府認為符合條件的行為以及由哪一級政府對之進行管理等方面,歐洲國家之間有著很大的差異。有國家、地區和地方的文化管理機構、藝術委員會、電影委員會、公共和私人的廣播公司、寬帶網絡、執行委員會、外交促進機構、半官方基金會和彩票基金等。當有些市民以文化為職業謀取生活來源時,他們并不是傳統的…………。.然而,較之于其他任何職業領域的負擔而言,藝術家所具有的官僚管理或監督層更多,而獲得的公共投資卻更少。
偉大的威爾士作家雷蒙德•威廉斯曾經指出,文化是“英語中最為復雜的兩三個詞匯之一”。在此,我還認為,文化也是英語中最令人激動的詞匯之一。它涉及到如此之多的激情。它包含著如此之多的對我的自由和歸屬意識來說占有中心地位的東西,以至于它不能像健康或稅收那樣運行。當文化被操縱時,它甚至可以成為戰爭的導火線。然而,文化中也內在地包含著和解的意義。文化能夠保護自尊,并作為無知的野蠻的托辭。文化能為社會提供杰出文明的展示,也能將之表現得無比原始。它能被作為我們自豪的中心加以對待,為后代留下我們對這個世界進行修修補補的每一個印記,或者,它也可以是社會用自我意識的瑣事來娛樂自身的短暫之物。為政府提供一幅可持續文化政策的地圖,就是為之提供一幅具有等高線、充滿疑難路標和特征的圖表計劃,它與看起來與與這些國家以前所作的二維圖表計劃有著很大的不同。
或許是由于每一個國家都將文化看作是標示其獨特性的方式(沒有人希望自己和鄰居相同,即使真是這樣的時候也不愿承認),因此,將公共財政用之于文化活動的機制也像世界的碎裂本質所表明的個體一樣的不同。然而,從廣義上來講,這種體制可以分為三類:法國-德國模式,舊的共和國和北美模式,美國模式。如同其在許多公共事務中一樣,美國看起來也追求一種在很大程度上不被別國所認可的方式,這些國家是美國政治、語言和宗教方面的自然的聯盟。然而,看起來相同的是,在未來的半個世紀中,共同特征將會出現,它由歐洲、加拿大和澳大利亞的公共財政稀缺以及美國文化組織中對更多穩定性和更大可獲得性的需要作為支持。美國也承受著越來越多的國際壓力,它要求美國發展某種程度的政府平等,以便在政府間能有更多的建設性的討論——正如最近德國所作的那樣。
法-德模式是一種國家財政直接來自于政府的模式。在德國、比利時和西班牙,強調的重點在于地方和城市機構,同時,聯邦政府負擔相對較小的部分。在法國、意大利、土耳其、中歐、丹麥、瑞典和挪威,中央政府是最有影響的來源,大都市和地方扮演著強有力但卻是第二位的角色。這兩個傳統都反映了以前國家都從宮廷和城市獲取保護,對文化的支持也被看作是國家的責任,如同國防和外交一樣是必須的。實際上,文化是作為展示性外交得到支持,同時也作為一種令個體和公眾得到滿足的方式而得到支持。
由于各種原因(其中之一或許是,在君主立憲政體中,公眾在反對貴族化的行動方面扮演著更為重要的角色),加拿大、英聯邦、愛爾蘭、荷蘭、澳大利亞和新西蘭——還有一些采用這些國家的政府模式的較小國家——都發展了一種體制,它在政治控制和文化組織之間插入了一層半獨立的管理機構。芬蘭——或許是為了采用一種與以前的帝國統治者不同的方式——也采用了一種將政府趕得更遠的方式。
所有這些方式都同時既有長處又有不足。創造一種以稅收為基礎的、可以被成功地用于所有國家的、自由同時又能不受政治干預的文化支持模式,是極費腦筋的事情。然而,也沒有什么比這更不現實了。所有的國家都正在認識到,實際上,沒有多少東西比自己文化的呈現和傳承更具政治性。在建立資助機制之外,還有很多的事情要做。美國已經認識到這一問題,他試圖將文化從聯邦政府的責任清單中清楚出去,并對國家藝術資助委員會和國家人文資助委員會(二者都由國會提供資助并經常受到國會的攻擊)提出警告。實際上,宗教、社會清教徒的(sociallypuritanical)或其他的國會利益的每一次攻擊都是一個例子,說明了為什么體制在傳統上都分為兩部分,二者之間互相幾乎根本不能互相了解。
盡管各個國家看起來要將基本的體制維持下去,但是,在基金籌集方式、組織結構和跨國合作的新型論壇等方面,它們之間也互相借鑒。將好的想法在各國之間互相分享是必然的。歐盟的發展和及其聯合外圍國家的過程,歐洲委員會在文化能源(culturalenergy)方面的(暫時)復興,1998年在加拿大政府的幫助下發起的文化部長非正式網絡,等等,這些都意味著文化方面的政府官員們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聚在一起討論問題。但是,在這種同化等值方面能走多遠也有限制。西方的文化管理顧問們痛苦地認識到了這一點,他們在蘇聯解體之后侵入東歐,他們當中的每一個都到處游說,說從自己國家帶來的東西能夠解決這些國家中存在的問題。他們錯了。實際上,支持文化的方式與本國政府的期許有著內在的聯系。這些方法不可能在沒有災難性的管理失敗和對文化組織的野蠻掠奪的危險的情況下被轉移。
所有國家都需要保持那些在自己理解范圍內運作和留存下來的體制。如果他們要滿足市民的期望,應對國際主義的挑戰,以及當地圖邊界線在文化中作用不大的時候對文化進行強調,他們也需要改革。
正在出現的政策
不管執行機制如何,文化政策都在獲得新的重要性,這些重要性有著相同的因素。這些對于因為經濟和政治體制共享而產生的社會壓力的回應,因而引申出可以比較的回應。當然,每一國家所強調的重要性會有所不同,但是,某些共同的基礎卻是顯而易見的。文化在本質上更容易與霸權組織相認同,因此,它經常被看作是地方控制的主要領域之一。其主要的經濟結構是在極小范圍內的(廣播媒介例外),它涉及到極少戰略的重要性,并且他在本質上符合那些地方群眾和政治家的野心。對于美國“思考全球化,行為地方化”的格言來說,沒有什么地方比文化領域更為適用了。因此,對于像德國、美國、澳大利亞這樣的在地方層次上來處理文化問題的國家來說,也都正在重新強調自己的許諾(同時,也羞答答地派出有能力的聯邦官員參加國際會議)。
有些國家甚至不情愿地放下了中央政府的權威,法國、英國(在這里,我們是從嚴格的地理的意義上使用這一詞匯,英聯邦的其他成員國不包括其中)在近年來也采取了重要的舉措,將作出決定的權力轉移給個人——即使他們是在中央政府的操縱下工作。這將使地方政府的文化管理更為專業化。它也將必然導致新型的合作關系,這種合作并不一定要與傳統的民族國家進行合作。利益集團希望加強……那些有著強有力的電影政策或雙語文化的國家。
正如在文化部門工作的人們正力圖在服務組織的多層次中構建網絡一樣(詳見下文),地方官員也開始尋求普遍的方法,以解決那些可能是全國范圍內都面臨的問題。這可能首先發生在一個十分表面化的層次——EuropeanNetworkofCitiesofDiscovery的形成以及威爾士、新南威爾士和卡塔倫亞之間的合作都是1990年代以來的例子——但是,對交換和互相合作來說,在未來的幾年中,肯定會出現很多機會。聯合出版和新的產業投機,音樂節的共同生產,共同的培訓和教育方法等等,在這些領域中,經濟規模必須適合中型的政治組織而不是作為國家進行運作(小型國家或不到300萬人口的國家在此我們不作討論)。
許多地區有著自己的語言,這也是他們為什么要在聯邦/國家的文化政策之外進行運作的原因。21世紀,世界上的語言應該繁榮多樣。這是一個史無前例的傳播的時代,人們的讀寫能力和信息接受會得到巨大提高。然而,21世紀也是一個多種語言消亡的時代,殖民主義、到處找工作的需要、大量移民和人口遷移等等都會對語言產生一定的沖擊。語言經常是被那些經常說這種語言的下一代所消滅;那些在教孩子們語言方面失敗的父母們覺得,在一個全新的世界中——歐洲的主要語言和亞洲皇權都是需要知道的,舊的語言可能會是一種不利的因素。統治權力將語言從孩子們身上清除出去之后,就沒有什么剩下的東西可學了。具有諷刺意味的是,現在恰恰是那些權力極大地推動了多元文化主義的進程——法國、英聯邦、西班牙、荷蘭,在這些國家中,僅僅在50年前,在今天的充滿激情的國家官員還極力要消滅少數民族的語言。
正如同時代的官員們對環境中生物多樣性的判斷失誤一樣,他們也沒有能夠理解:語言的多樣性恰恰是人類表達的儲存地。一旦我們開始經常應付不是我們第一語言的節奏和情感時,表達就會受到限制。美國英語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大多數的美國人來是從上一代的成人移民那里學習英語的。在美國,英語對許多人來說是一種外語,要使這些人理解,英語就必須在一般的流通中減少詞匯量,它也借鑒了德語語法(19世紀末20世紀初,許多美國移民使用德語),并且創造了少量的復合短語,將名詞用作動詞、形容詞用作副詞、對介詞進行簡化等。它將語言理性化,使它像“downsizing”(一個詞就能完美地表現某一意思)一樣是邏輯的和非感情的,正如通用公司的汽車工廠里所做的那樣。
這一情緒現在轉向了另外的方式,正在出現的文化政策是瀕危語言的重新展示、平行推動和擴展使用。在美國和加拿大,這涉及到本土的美國語言——美國法語和西班牙語;在新西蘭是毛利語;在歐洲,是巴斯克語、蓋爾語、凱爾特語、和斯洛文尼亞語。就像那些保護民族服裝和home-curedskins的人一樣,對某些保護語言的嘗試來說,也必然存在著某種人類學的評價方式,也有將使用較少的語言也有委托給博物館的因素;帶著充滿尊敬的好奇心為之鼓掌歡呼,但是,他們卻又并不經常去那里參觀。但這至少比將之消滅要好的多,它也為那些急于尋找某些東西以加強自己的身份認同的下一代提供了機會,激發他們重新點燃熱情并尋求新鮮的表達方式。
然而,語言政策并不一定僅僅包括在本土語言和方言方面的更新興趣。在所有的主要國家,都有一種處理移民愿望的需要,這些移民——不管他們是殖民主義、政治迫害還是經濟蕭條的結果——都搬遷到新的棲息地。在英聯邦的某些城市中,移民構成了城市人口的大多數。在地中海地區,非洲對南歐的影響已經和歐洲對北美的影響差不多大。地中海作為一個大的湖泊的真實地位已經越來越明顯。
對大多數人來說,對少數語言的保護或斗爭不過是一種與地方團結一致的姿態,在過去的三個世紀中,這一點往往被巨大的皇權國家所壓制(接下來是忽略)。當然,也存在著一些著名的例外,在那里,一個處于從屬地位的語言團體被置于在地理上隔絕的位置;例如,加拿大和路易斯安納的說法語的人,或者西印度群島的說荷蘭語的人。對西方國家所有的移民團體而言,都存在著同樣的問題。在德國的土耳其人、在英聯邦的旁遮普人、在澳大利亞的希臘人等等,他們都覺得有必要作出巨大的努力,以維護語言作為文化遺產的神圣性。
許多文化行為的目標就是要用一個共同目標將一群人粘合在一起,而這一目標又構建了他們的獨特性。有時,這一點是內視的(inward-looking);除了評價性的旁觀以外,外來者的參與是不受歡迎的。然而,一旦這一行為找到一個市場,目標就會改變,達到并使得盡量多的人們(無論他們的自己的文化立場是什么)享受它就變得十分重要。一旦這一點與業務擴張的商業邏輯聯合起來,有吸引力、結構良好并易于獲取的文化產品就會遍布其他的所有領域,而那些易于接受商業宣傳的文化則為之讓出地方。這就是全球化。如果一個人有幸成為具有全球吸引力的文化的生產者(或者僅僅是足夠狡猾來確保這一點),那么,文化產品的全球傳播就會帶來自信和財富。加利福尼亞電影、英國電視和戲劇、法國葡萄酒、澳大利亞啤酒、德國音樂和意大利歌劇都具有了獲取全球性的成功的措施,它強調原初國家的世界感。
對那些獲得了全球普遍性的類型來講,這一過程很明顯是有利的。然而,對那些與這些類型相似卻不那么成功的類型來講,全球競爭就是一種災難,特別是當貿易壁壘被清除或者全球化產品的經營者尋求有可能創造競爭對手的非法的特別幫助——官方的推動或補貼——的時候更是如此。因此(利用統一國家來說明問題),加利福尼亞戲劇、英國藝術音樂、法國電影、澳大利亞繪畫、當代德國文學和意大利橄欖油生產也感覺到了全球化的威脅——恰如統治性文化對少數民族文化所作的那樣。
然而,如果文化成功的信號是它的表現被世界各地的許多人所獲得并享用,那么,目標就不能限定在全球,而是要向最大程度的文化多樣性敞開。只有最保守和頑固的文化才將排外性作為美德。實際上,新的出版和傳播方式使得地方性文化得以大規模播撒變得更加容易。威爾士的電影生產、切羅基人的網站等等,我們現在都可以很容易地得到,這一點即使在1970年代也是難以想象的。
全球化是一個機會,但這也有一個前提條件:立法框架必須認識到,某些文化和類型將需要財政支持,而這種支持在自由貿易邏輯的完全商品化操作的情況下是不能被接受的。在未來的和平中,采取可行的、能夠被接受的文化行動是一個潛在的重要因素。如果文化作為消費娛樂產品被迫去僅僅為了其自身價值而競爭,那么,統治的規則就會產生重要的憤恨情緒。將文化競爭變成對國家主義進行詆毀的面具就過于簡單了。必須要有有效的市場導向的推動、合理的公共財政和法律支持的結合。目的不是要敵視某種文化產品(好萊塢電影就是一個引起無數反對意見的例子),而是要為了有利于文化生產和文化活動而采取措施,因此,如果僅僅依靠私人的資金籌集,公共的方面就有可能根本無法達到。
抵達公眾——不管是地方的還是國家的——是所有文化行為中的專業努力的共同目標。因此,接近(access)必須居于政治戰略的中心位置。所有人都能接近已經成為英聯邦、澳大利亞和北美等國政府的主導性的文化政策。對大多數黨派來說,這是一個認識到是誰投票賦予民主政府以權力的政治現實(不再是少數的有錢的經紀人)。但是,它還有不那么憤世嫉俗的一面,一種拓寬當代文化參與基礎的嘗試,超越高等教育和富裕階層并給那些沒有包含在“高雅文化”傳統之中的人們這樣一種意識:他們的行為也是重要的。在德國和受德國影響較大的國家里,帶有返還津貼的低票價、社會包容的專家壓力(thepeerpressureofsocialinclusion)已經使得正式文化成為市民生活中一個不可分割的部分,這一歷史已經有100多年了。同時,在許多國家中也存在著一種充滿矛盾的轉向,從國家教育中系統的文化教育轉向對文化的大體輪廓的描述。音樂已經幾乎從美國的學校中消失了。美術、戲劇和文學正在成為專業課程。在歐洲的許多國家中,過去藝術在正式課程中所占的份量雖然不大,卻也保證了它是學校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而現在卻存在著認為文化教育可有可無的趨勢。盡管在大學中開設藝術課的要求有所增加,但是人們卻普遍認為,學校層面上開設的數學、科學、主要的外語課程等要比藝術課和小語種課程——盡管事實證明這些領域對孩子們的心智機敏、自信和行為的穩定性也有著重要作用——重要得多。
有一個簡單的規則(只有美國除外),操縱著為什么接近必須成為文化政策中越來越重要的方面。在一個選民們越來越不愿意接受高額直接稅收的借口時,政府認識到,如果每一個人都為文化服務做出貢獻,那么他們就能期望那些服務不僅能夠實現,而且可以看到它反映大多數人的趣味和利益,同時也使少數民族(畢竟,每一個人都在某種程度上是少數民族)意識到他們的利益也有公正的位置。在美國,對直接稅收的恐懼加上個人慈善事業的傳統,意味著公共機構所扮演的角色更加微不足道。組成美國文化政策合作現實的基金會依然追求與西歐政府在指導自己的機構時沒有多少區別的行為。
知識的接近也需要通過物質的獲取來實現,在此,那些傳統上在稅收之外為文化提供支持的政府發現,他們處在哲學傾向和財政傾向之間的尷尬境地。在哲學上,他們意識到,弱勢群體——比如殘疾人——有普通的權力,卻有著特殊的和昂貴的需要。即使普通大眾對表演和建筑遺產的接近程度已經超過了人們所預期的臨界點,對那些作出承諾要讓大眾和精英階層擁有平等機會的政黨來說,接近的比例仍然會低得令人惱怒。
同樣,盡管大多數人現在居住在城鎮或者郊區,但鄉村也是一個有價值的文化財富的寶庫。不列顛群島和北歐的鄉村地區靠文化為生的人的比例,也比平均比例要高,這部分是由于愛好,部分是由于其他工作形式的減縮以及將重要但多余的建筑用作文化資源的趨勢。
但是,在鄉村中的文化供應與城鎮有所不同。建造一座劇院、舉辦音樂會或音樂節、確保小型社區擁有圖書館等這些還不夠——盡管不能提供或維持它們會導致極大的憤怒和政治麻煩。在農村,景色本身的保持以及由此產生的傳統實踐——打獵、牧羊犬的訓練、競相開墾、葡萄采摘節、儀式中對肉的準備以及對地方精神的敬畏等——對一個文明的文化健康來講是至關重要的。對主要由農村人口選舉出來的政府——他們通常認為這些農村事務是最為奇怪和粗野的——來說,要制定一項照顧到轄區內文化整體的政策是十分困難的。
文化環境是一個有用的概念。它包括文化遺產和行動的總體性,強調了與針對自然世界的工作的平行。這一術語可以為所有的文化政策提供一個任務。對任何的公共服務來說,刺激和保護文化環境都是一個值得尊敬的目標。將文化活動用作發展的方式正在成為促進農村重建的政策的一個重要特征。很少工作形式能夠代替農業,它作為一種工作形式既能維持生存又不對環境進行嚴重破壞或者用安排不當的郊區來代替農村社區。
文化被用作和文化本身無關的經濟和社會的目的,這一點不僅僅發生在農村。不管它是通過安全、一種高的生活質量(與世界上其他的部分相關,甚至是與1945年相關)和本身不能帶來滿足的社會流動性的逐漸的啟蒙;還是因為政治家們涉及出建設性的觀念,文化都是被用作實現一系列政治益處的方式。由于重工業、農業和制造業的下降,人們希望文化產業會給出新的出路。藝術將會為創造性研究、人才(觀念經營)原材料以及文化產業的高科技、發行和管理提供全球市場,提供新的職業、多樣化的商業和個人成功。
這些之中沒有一個是不成熟或者是不好的。值得贊美的成就是,公共行為的每一個領域都成為文化上自覺的。文化被用來使鐵路培訓變得更為生動活潑,傳播社會責任意識,整合移民的生活方式,復興瀕臨滅亡的城市,抓住失業者或退休的人。然而,這一“工具化”過程是從文化對社會工程(socialengineering)政策所作的貢獻而非其自身進行評價。存在著這樣一種危險:文化用最多的篇幅和時段來傳播符合政治家利益的東西,這樣做有可能產生社會和文化方面的危險,對此,我將在以下的部分進行論述。
仍將持續下去的文化工業化的水平或許會與政治家所夢想的有所不同,政治家們急于在那些已經成為經濟累贅的領域內尋求新的活力。這一點當然是事實——除非人們從很小的時候就被鼓勵去積極地使用文化。在發達國家的經濟依靠文化產品和文化服務的時候,縮減書籍、音樂、和藝術方面教育投資或許會造成災難性的后果,它限制了文化產品和服務的市場。如果政府在維持高水品的文化參與(它能在地方和全球的水平上保持經濟的活力)方面持嚴肅認真的態度的話,那他們就必須付出更多的努力去激活更加多樣性的文化市場。這并不僅僅意味著增加補貼性的供給(盡管它發揮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它意味著運用教育和媒介來產生效益。在過去的一個世紀中,體育的發展方式對我們很有教益。人人可以獲得、媒介覆蓋范圍、美化、設備提供、教育和明智的補貼等方面的結合,成功地將體育從一項業余消遣轉化為最有效的社會財富創造者。關鍵是,不管是在地方還是在全球的層次上,這都是展示性的——無論是我們正在討論地方的高爾夫球俱樂部、賽馬還是奧運會。在地方體育文化和世界利潤之間沒有沖突。全球化刺激了地方的參與欲望。地方行為為全球化的成功提供了人才和公眾熱情的基礎,沒有什么特殊原因表明文化在方面不是這樣。實際上,在大多數情況下文化也的確是如此。
然而,文化行為的核心并不能為經濟繁榮和復興提供所有的答案。可持續的文化也并不必然給人們帶來幸福,或者在政治上給予人們更多的滿足。然而,那些提倡在文化方面應給予更大的注意力和投資的人也需要鼓吹文化的社會和經濟效益,以引起政治家和商人(他們是文化支持的主要個人來源)的注意。他們需要這樣做是因為在20世紀下半葉,相信對文化進行投資是傳承文明社區的基礎部分的觀念已經從政治意愿中分離出來。相同的觀念也已經擴散到贊助商那里,他們意識到,通過與體育而不是藝術相結合,會為他們曾經以為只是股東要求的副產品的公共宣傳停工更好的支持。
體育文化及其在當代西方社會中的地位等問題需要用一本專著對其進行論述,本次研究只是指出了它的生命力和重要性,然后就把它擱在一邊兒了。然而,不管是從政府的還是私人的投資來講,體育相對于文化生活的其他方面都有著越來越大的競爭力。這意味著,藝術及其相關領域(電影、廣播、出版、設計等等)必須加大它們對日常生活的影響以引起人們的注意。既為了探索又為了抵抗這一趨勢,混淆流行與民主、生活方式的文化與表現的文化、國家和民族組織與阻礙文化的基礎建筑的各種文化政策正在出現。這是一個巨大的難題,即使是這一領域內最博學的權威專家也難以解開,更別說是政府的政策制定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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