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創意產業園區標準體系建設探討

時間:2022-04-13 10:4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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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創意產業園區標準體系建設探討

摘要:文化創意產業園區是由創意人才、中介機構和配套設施圍繞創意主導產業構筑的集聚區,是培育文化創意產業的“孵化器”。文中以溫州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和入駐企業的發展需求為導向,對其標準體系情況和需求進行問卷調研,根據調研分析結果開展標準體系的構建,并給出部分需制定標準,為后續園區標準化工作的開展提供參考。

關鍵詞:文化創意;產業園區;標準體系;關鍵標準

近年來,文化創意產業在擴大內需、拉動就業、服務民生等方面發揮了較大作用,政府層面也出臺了《國務院關于推進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10號)等多項政策來推進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文化創意產業園區是由創意人才、中介機構和配套設施圍繞創意主導產業構筑的集聚區,是培育文化創意產業的“孵化器”,為各類創意人才提供了知識分享和交流的平臺,也成為傳播城市文化、打造城市品牌的有效途徑。

1我國文化創意產業園區標準化方面的問題

目前,我國已形成了三大文化創意聚集區:以北京為主的環渤海文化創意產業集群、以上海為主輻射南京、杭州、蘇州等地的長三角文化創意產業集群、以廣州和深圳為中心的珠三角文化創意產業集群。[1]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在標準化方面面臨的問題主要有:

1.1標準化熟知程度不夠

標準化是一項循序漸進、持續提升的長期活動。標準化不僅可以消除和減少在生產、技術、貿易、流通中的壁壘,使文化創意產品產業化成為可能,而且可以保證企業的生產更經濟、更有效率,從而使企業獲得一定時期的競爭優勢。[2]然而,園區尚未充分體會到標準化工作對自身發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標準化活動的參與度也不高,尤其是運營初期的園區,一般不會考慮標準化這項看似耗時耗力又不能有短期回報的工作。

1.2基礎標準缺失

國內至今沒有關于文化創意產業分類的統一準,各省市根據自己的理解對文化創意產業進行分類,如北京市將文化創意產業分為9大類,上海市將其分為6大類等。產業范疇難以界定,產業統計的標準和口徑不一致,使得各地文化創意產業的可比性不足,地區間的產業發展水平不可測評;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界定模糊,導致定位不準;園區缺少統一的評價指標體系,無法對園區水平進行橫向、縱向的評估、比較等等。

1.3園區標準體系尚未建立

目前,園區在規劃建設、企業認定、項目扶持、管理等方面仍缺乏科學的指導,導致出現產業定位不明顯、軟硬件跟不上等問題,這歸根結底,是缺少標準體系這一標準化工作的頂層設計支撐。因此,應該從園區和入駐企業的需求出發,建立健全文化創意產業園區標準體系。

2溫州文創園區標準化現狀及體系需求分析

文化創意產業作為溫州十大新興產業之一,是溫州市經濟轉型的新引擎,溫州市委、市政府將其作為發展時尚產業的重中之重來抓,而發展文化創意產業的主要途徑就是建設和發展產業園區這一主要載體。為了構建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的標準體系,筆者以溫州文創園區及入駐企業的需求為導向,對10家文創園區代表及20家園區入駐文創企業代表展開了標準體系需求調研。本次調研采用主輔結合的方式開展,文創園區是集聚載體和服務的提供方,作為主要的調研對象,其調研結果直接反映了園區標準化現狀,而園區內入駐的文創企業是服務獲得方,其調研結果能間接反映出園區的標準化水平。在調研對象選取方面,以溫州市重點文創園區為主,涉及設計服務、文化藝術、廣告會展業、旅游休閑娛樂、軟件網絡及計算機、廣播電視電影等產業;入駐企業優先考慮規模較大的企業,盡量涉及旅游休閑娛樂、廣告會展、教育等不同種類的文創產業。通過調研分析得出,園區整體標準化水平較低,真正實現標準化管理的園區或入駐企業不足一半,園區普遍缺乏標準體系的支撐,其中近三成園區和入駐企業對標準化不甚了解。但隨著產業各方對標準的需求逐漸增大,園區和企業都希望獲得相關標準化服務,尤其是園區標準體系搭建、標準化培訓和標準化管理咨詢等。在標準體系的構建方面,調研結果顯示,在給出的“規劃建設、招商、運營管理、服務、評價與改進體系”體系架構中,園區更關注“運營管理”“服務”這兩方面,因此,本次標準體系在構建過程中更注重“運營管理”“服務”標準的建設,以“規劃建設”“招商”“評價與改進”標準為輔,做到重點突出,主輔結合。“服務”方面,在給出的企業管理、人才培訓、人力資源、中介資源、政策咨詢、金融、物業、技術創新、創意營銷、創業孵化、文化保護、餐飲服務、休閑娛樂等13項園區服務項目中,園區普遍認為,企業管理、人才培訓、政策咨詢、物業服務是基礎服務項目,創意營銷和創業孵化是有文化創意產業園區有別于其他園區的特色服務項目。對20家入駐企業的調研結果顯示,他們認為目前園區普遍缺乏的服務是娛樂休閑,這表明園區在休閑活動等生活配套服務方面還有待加強。綜上所述,本標準體系從系統性和實用性出發,在服務標準下設置基礎服務、特色服務、生活配套服務、服務平臺、服務評估等五大模塊,結合園區建議和需求,再對13項服務項目分別進行歸類。

3我國文化創意產業園區標準體系的構建

3.1體系架構

標準體系是將一定范圍內的標準按其內在聯系形成的科學的有機整體。在體系構建過程中應遵循目標明確、全面成套、層次恰當、劃分清楚等原則,最后應該給出標準明細表,包括搜集的現有標準和需要制定標準。本標準體系由通用基礎標準、規劃建設標準、招商標準、運營服務標準和評價標準組成。其中,通用基礎標準主要是園區標準體系中與其他子體系都具有相關性的通用的標準,包括標準化相關基礎標準和文化創意相關基礎標準。規劃建設、招商、運營管理、服務和評價標準五大子體系是體系表實體部分,主要是從園區從初期設計、規劃到后期運作整體過程等方面進行考慮的。標準體系第二層是對五大子體系的標準進行細分,因評價與改進標準子體系當前涉及內容相對較少,不再設第二層。總體標準體系層次結構圖見圖1,其中虛線方框以外的內容對溫州市文創園區標準體系起指導作用,虛線方框內的內容是完整的文化創意產業園區標準體系。本標準體系將重心放在園區和入駐企業最關注的運營管理和服務標準子體系,其中服務標準子體系的專業分類較細,劃分到第三層,具體框架詳見圖2。筆者收錄了2015年12月以來現行有效的相關國家、行業標準、省地方標準,共計184項。

3.2待研制標準

從標準收錄情況來看,文創園區現有標準不多,已無法滿足其發展需求,缺失標準的研制工作迫在眉睫。本標準體系給出部分待研制標準,主要集中在園區的通用基礎標準、運營管理標準和服務標準,清單詳見表1,因此可考慮有步驟有計劃地開展相關的標準研究。從對溫州文創園區的標準化情況問卷調研結果來看,園區及入駐企業普遍認為當前最需要的是各項服務規范,因此筆者根據GB/T24421.3-2009《服務業組織標準化工作指南第3部分:標準編寫》要求,從服務規范的功能性、安全性、時間性、舒適性、經濟型、文明性等六大特性,對《文化創意產業園區服務規范》的內容進行探討,包括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的術語和定義、園區基本要求、人員、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要求等,因篇幅有限,具體內容不再闡述。

4結語

文創園區的可持續發展離不開標準化的管理手段,通過建立健全文化創意產業園區標準體系,引導園區參與標準制修訂工作,從而加快文化創意產業分類、園區規劃建設、文創企業認定、園區認定、園區服務規范、園區評價等方面的標準研制,推進企業專利技術向標準轉化。標準體系的運行實施將加速園區軟硬件的升級,促使園區規范服務流程,有效整合公共資源,提升園區的服務質量和管理水平,增強園區的綜合競爭力,加速文化創意產業鏈的形成。

作者:虞愛娜 單位:溫州市標準化研究院

參考文獻

[1]馮梅.中國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問題研究[M].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2009:95.

[2]林建.我國文化創意產業標準化工作的思考[J].貴陽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2011(3):12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