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執法力度研究論文

時間:2022-09-11 08: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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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執法力度研究論文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立和完善,必須有健全的法制做保證,從某種意義上講,市場經濟也是法制化的經濟。建立健全法制,完善市場運行規則,以保證市場經濟健康有序地進行,是建立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任務。會計管理是經濟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經濟工作中處于十分重要的地位,加強會計管理工作,轉變會計管理觀念,強化會計執法力度,目的就是要充分發揮會計功能,重塑會計形象,為會計工作創造一個良好的外部環境。本文擬就為什么要進一步加強會計管理,誰來管及管什么,怎么管等方面結合新修訂的《會計法》談一些個人看法。

一、為什么要進一步加強會計管理

經濟越發展,改革越深入,會計方面的法律、法規越重要。新中國第一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以下簡稱《會計法》)于1985年1月21日經第六屆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正式通過,當年5月1日起施行,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加以修正。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進行修訂,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縱觀《會計法》從頒布、修正到修訂的發展過程,可以看到,十多年來我國在建立宏觀會計管理機構,還企業會計以本來面目;加快會計法制建設,將國家對會計工作的管理納入法制的軌道;逐步建立一支實施會計監督與控制的職業大軍,加強對部門和單位的外部監督等會計改革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基本建立了一套以《會計法》為母法、包括會計機構管理、會計人員管理、總會計師管理、注冊會計師管理、會計工作管理等法規以及一系列會計核算制度等在內的、內容比較齊備的宏觀會計管理體系。這對建立會計工作正常秩序,保證國家財經紀律的執行,起到了重要的推動作用,實踐證明,在建立健全會計法規的基礎上,實行對會計工作的法制化管理以后,我國的會計工作全面轉軌,會計事業朝氣蓬勃、蒸蒸日上。

然而,就當前我國會計管理實際工作情況來看,仍存在許多問題。

(一)會計信息質量方面的問題。會計信息是經濟管理的重要信息資源,據統計,我國經濟管理中有70%的信息來自會計。會計信息質量,通俗的說,就是會計提供的數據和資料是真的還是假的。多年來我國會計信息質量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我們也應該看到,由于多種利益關系以及其他社會、經濟原因的影響,會計信息仍較普遍存在失真的問題。會計信息失真,就等于會計信息失去價值,會計工作喪失生命。假的會計信息不僅危害一個單位的生產經營,而且危害國民收入的正確計算與分配,危害整個社會的經濟運行,不僅掩蓋、助長奢靡和損失浪費,而且侵蝕人們的思想,縱容或助長腐敗行為的發生、蔓延。

(二)適應會計環境變化方面的問題。隨著經濟環境的變化,已實施的《會計法》對會計行為的規范作用有所削弱。1985年的《會計法》是基于計劃經濟這一背景的,1993年修正后的《會計法》雖然在所有制形式方面、會計手段和會計機構方面有所突破,但仍帶有計劃經濟的痕跡,不能完全適應市場經濟環境的需要。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和市場經濟的進一步發展,會計工作所面臨的社會經濟環境與1993年修正《會計法》時相比,已發生了很大變化,會計涉及的范圍不斷擴展,會計業務處理日趨復雜,投資者、債權人和社會公眾等對會計信息披露的時效、范圍、質量的要求越來越高。

(三)會計法律責任方面的問題。已實施的《會計法》有些概念法律判定標準模糊,含混不清,導致在實際工作中出現違法亂紀情況時無具體界定標準,使一些事件雖被查出,卻因缺乏明確的制裁依據,而無法處理。也就是說,會計工作中出現的種種問題,如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等,雖然原因是多方面的,解決這些問題也不是僅僅依靠《會計法》就能做到的,但這些問題的存在與《會計法》約束力和權威性不夠有很大關系。為了建立市場經濟體制,我國陸續頒布了一系列經濟法規,如《企業法》、《公司法》、《稅法》、《銀行法》、《會計法》等,而當經濟業務發生糾紛時,各種法規運用執行上存在偏差,《稅法》、《公司法》、《銀行法》要高于《會計法》。可見,同樣是法規,卻有一個剛性問題,其他法規比起《會計法》執行起來要硬性得多。而《會計法》在內容上過于原則,可操作性較差,也給會計管理工作的可行性與有效性帶來較大的影響。如何增強《會計法》對會計管理工作中違法違紀問題的約束力,真正樹立《會計法》的權威,是會計法制建設中很重要的課題。

會計管理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應根據社會經濟環境的變化,在強化會計法制建設的基礎上,對管理范圍、內容、手段、方式進行不斷地調整和改革,以保證會計信息質量的提高;管理者的思想觀念亦須順應形勢而更新,以便對會計活動進行有效的指導和約束,從而促進經濟活動的良性運行。

二、誰來管及管什么

會計管理應由誰來管的問題是《會計法》執行過程中面臨的一個現實問題。1985年的《會計法》雖然規定有依法追究行政、刑事責任的條款,由誰追究、誰執行并未作確切說明。1993年修正后的《會計法》規定,財政、審計、稅務部門負責《會計法》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至于財政、審計、稅務部門之間的職責分工,《會計法》沒有明確規定。多部門同時作為《會計法》的執法部門,容易造成分工不清、相互推諉或重復檢查,而從實際情況來看審計、稅務部門也不能履行《會計法》賦予的主要執法、監督、檢查的職責。1993年修正后的《會計法》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財政部門管理本地區的會計工作。”本條修正是按照權力機構的實際設置層級作出的規定,根據憲法,我國設立省、縣、鄉三級地方人民政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財政部門其實際職權是不同的,由于鄉級人民政府的財政部門(即財政所)從編制來看多是縣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的派出機構,并無管理鄉內會計工作的決定權。

修訂后的《會計法》第七條規定“國務院財政部門主管全國的會計工作。縣級以上各級財政部門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會計工作。”國務院財政部門主管全國的會計工作,實行了專業性與權威性的統一,避免了政出多門、各管一片的局面。縣級以上各級財政部門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會計工作,充分體現了“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幾十年來,我國會計工作一直由財政部門管理,是財政部門的一項基礎工作,財政部門在管理會計工作方面也積累了一定的經驗;同時,會計工作同國家財政收支的關系十分密切,財政部門主管會計工作,有利于相互促進,更好地為財政工作服務。縣級以上各級財政部門行使對會計工作的監督、檢查、處罰權,并使其職權切實到位,是《會計法》得以有效實施的保證,也是實現我國會計秩序根本好轉的關鍵。

會計活動是由會計行為主體(會計人員)、行為客體(單位經濟活動)和行為標準(會計規范)三個要素所構成。會計管理工作的基本內容是對會計活動的管理與服務,具體的說,財政部門對會計工作管理的內容主要應側重于四個方面:

(一)宏觀會計政策管理,包括有關會計法規等政策性問題制定與解釋,其目的是規范和統一會計政策,以利于宏觀調控和微觀經營;

(二)會計信息管理,包括對會計信息產生過程的監督和檢查,以及對違法行為的處罰,其目的是保證會計信息的真實、完整,并使這一重要信息資源更好地為信息使用者服務;

(三)會計人員管理,包括會計人員從業資格、專業技術資格的確認和其業務規范的建立,會計人員業務培訓工作的規則和指導,其目的是建立一套公正、科學的會計人員培養、選拔、評價機制,以此來促進會計人員業務素質的提高;

(四)社會會計監督管理,即對注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管理,其目的是建立會計的社會經濟監督服務體系,來保證宏觀會計政策的落實和會計信息質量的提高,為社會服務。

三、怎么管

修訂后的《會計法》,集中體現了“規范會計行為,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完整”的立法宗旨。修訂的重點是完善會計的基本職能、突出會計記賬規則、建立健全會計監督體系等等,涉及面廣,內容變化較大,技術性要求也較強,縣級以上財政部門的會計管理機構在新的《會計法》實施前后還需要做大量工作。

(一)不斷轉變會計管理觀念。隨著我國改革開放事業進入一個新的發展階段,會計的任務也見日益繁重,財政部門一定要進一步轉變觀念,管理目標從“人治”向“法制”轉變;管理思想從輕視會計管理向重視會計管理轉變;管理手段從直接管理向間接管理轉變;管理方式從財政、審計、稅務等部門共同管理會計工作向財政部門主管會計工作,審計、稅務等部門會同監管轉變,勇于實踐,大膽探索市場經濟條件下會計工作的新職能、新方法,深化會計改革與管理,充分發揮會計在改革中的作用。

(二)認真組織好《會計法》的學習、宣傳和研究工作。一方面,要積極參與和推動《會計法》的宣傳、培訓工作,使會計工作者盡早了解《會計法》的精神實質和從事會計工作的基本要求,為會計工作的發展和提高打下基礎;要以宣傳貫徹《會計法》為契機,使包括部門、單位領導、會計人員、其他經濟工作者在內的社會各界知法、懂法、守法,關心會計工作;另一方面,要從理論的高度研究《會計法》實施中存在的問題和解決措施,以科學的理論指導《會計法》的順利實施,而不僅僅停留在會計法內容的詮釋上。

(三)繼續加強會計法制建設,修訂或制定以《會計法》為中心的法規、規章,使《會計法》的規定具體化。《會計法》只是就會計工作的基本問題作出了規定,但要真正成為企業核算工作的規范,還必須有相應的配套法規、規章,國務院財政部門應適時擬訂必要的法規制度,如會計法實施細則等,對現有法規制度如會計基礎工作規范、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等進行修訂,進一步完善以《會計法》為中心的法規制度體系。同時,要進一步研究制定保證會計法規有效實施的相應措施,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法律法規也要合情合理,便于操作,以健全的法制保障會計工作依法有序地發展。

(四)進一步加強執法力度,強化會計制度管理,努力提高會計人員素質。法律的生命在于實施,財政部門主管會計工作,不僅是一種權利,更重要的是一種責任,各級財政部門應真正把會計工作管理起來。(1)在加強對會計工作的管理和指導的同時,還要加強執法力度,建立一支專門的執法隊伍,切實解決職責不清和機構人員配備不足等問題,定期組織以《會計法》為中心的會計法規執行情況的檢查,加強監督,有令必行,令行禁止,發現、研究和處理會計工作中的突出問題,樹立會計法規的嚴肅性。真正賦予財政部門對違反會計法規的當事人和單位的經濟處罰權,使財政部門管理會計工作名副其實。(2)會計制度管理是財政部門的一項基礎工作,會計制度執行混亂,必然會導致財政收入流失,支出失控,最終會給財政工作帶來不利影響,財政部門應提高認識,積極擔負其管理會計制度的責任,把會計制度管理擺上重要位置。(3)努力培養各層次會計人才,實行會計從業人員資格的認定,是會計改革的關鍵,也是對會計人員進行宏觀管理的有效形式,這是財政部門當前的一項主要工作。

(五)與審計、稅務、司法等部門通力協作、緊密配合,共同提高、完善對會計工作的管理。《會計法》的修訂、頒布,不僅是會計上的一件大事,修訂后的《會計法》,對于審計、稅務工作的順利開展,保證財政收入的穩定增長,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會計工作是審計、稅務工作的基礎,如果沒有科學的、嚴密的、規范的會計工作,會計監督就成了一句空話,稅收就無從談起。同時,制止會計秩序混亂問題,僅依靠行政制裁已顯不夠,對情節嚴重的會計違法行為,必須加大懲治力度,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這是提高會計法威懾力的重要方面。財政部門與審計、稅務、司法等部門應在分工協作的基礎上,采取確實措施,齊抓共管,認真查處會計工作中的違法違紀行為,使《會計法》和財務會計法規得到切實有效的貫徹執行,保證會計工作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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