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規劃構建以及管理的方式
時間:2022-11-22 11: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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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強基礎設施建設,達成整體協調發展的格局
根據“可持續發展”要求,必須緊緊圍繞加強基礎設施建設,發展特色經濟、改善生態環境三個方面開展城鎮規劃建設工作,用科學規劃、分類指導、突出重點、有序推進的發展思路,努力強化中心城市功能,提高城鎮集聚能力和建設水平,積極發展小城鎮,形成以城帶鎮、以鎮帶村、整體協調發展的格局。
1.1系統協調
系統協調是城鎮體系規劃的首要任務。在規劃中,必須重點強調城鎮與區域發展的協調,資源、基礎設施與城鎮發展的協調。
1.1.1鎮與區域發展的協調
我國具有人多地少、資源貧乏、城市少實力弱和城鎮多規模小等特點,因此城鎮發展方一針必須合理發展核心城市,積極發展地區中心城市,改善提高小城鎮,以加速城鄉一體化進程。明確把發展城市作為城鎮體系規劃的重點,使城鎮發展與經濟和社會發展相適應,加快城鎮化進程。有利于城市規模科學合理、職能分工明確、空間布局有序。
1.1.2資源與城鎮發展的協調
資源與城鎮發展相協調包括土地資源與城鎮發展的協調、水資源與城鎮發展的協調、旅游資源與城鎮發展的協調。我國城鎮用地的發展與保護耕地的矛盾突出,地表水資源比較豐富,但地域之間分配不均,因此,城鎮規劃時需考慮各省市自身情況,根據不同特點和實際,使資源與城鎮發展相互協調。
1.1.3基礎設施與城鎮發展的協調
叢域基礎設施的重點在交通,交通是聯系著各地經濟發展的樞紐,因此,要發展城鎮經濟,必須考慮拓展擴大經濟和接受經濟輻射的特點,加快鐵路和公路的出省通道建設,將核心城市建設成為綜合性交通樞紐,中心城市建設成為區域性交通樞紐,加強各中心城市的交通聯系。通過便捷通暢的交通運輸網絡,促進協調、合理的城鎮體系的形成。
1.2科學整合
空間的整合。就全國范圍而言,城鎮特別是沿海城鎮的發展戰略,應充分利用各地區位條件,立足于發展外向型經濟和強化閩臺合作的中轉和通道作用。一方面要合理發展核心城市,另一方面要改善提高小城鎮,大力扶持中心城鎮發展,優先發展中心城鎮。小城鎮整合。對小城鎮加強科學整合,并加快中心城鎮的發展,對中心城鎮重點扶持,優先發展,將小城鎮按照地域或交通特征分類指導。
1.3整體提升
整體提升是城鎮體系規劃最終要達到的目的,我國已經形成比較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運行機制,基本形成與國際經濟接軌、與國內外廣泛聯系的全方位、多功能的開放格局,構筑布局合理、功能協調、城鄉一體化的現代化城鎮網絡也成了新形勢下的必然要求。
2.目前城鎮規劃面臨的主要問題
2.1城鎮的經濟發展水平普遍低下,市場觀念狹窄
我國大多數城鎮的職能構成還停留在為周圍農村提供產品交換、物資集散的初級階段。農村與城市的二元結構占主導地位,農村經濟型城鎮在數量上占絕對多數,經濟發展以農業為主,作為城鎮集聚所需求的二、三產業仍處在次要地位,產業結構還在一、二、三或者一、三、二的階段。城鎮的市場發育處于低層次的階段,長期得不到改善。多限于與上一級和下級的市場之間的交換,而未在更大的環境中尋求發展機遇與空間,沒有形成跳躍式的發展。對市場動向與體系外部的機遇把握上缺乏足夠的主動性,市場結構單一,彼此不能協同發展,反而進人惡性循環之中,導致風險加劇。加上地域文化習俗和陳舊觀念的制約,“靠山吃山,靠地種地”的小富即安的價值觀在潛意識中斷絕了窮則思變的創新思想,安于現狀的行為準則影響了人們的價值取向。
2.2城鎮規劃工作滯后于城鎮發展,規劃思路和作用有待完善
經濟全球化和信息社會的出現,對城市和區域的空間結構產生了重大影響,城市體系結構發生著巨大的變化,原有的城鎮(市)體系結構被打破,世界城市體系的不斷形成和發育,促使國家和地區的城鎮體系變得更加開放。一些地方在編制城鎮體系規劃過程當中,沒有重視經濟全球化的宏觀背景對城鎮體系規劃的重要影響,忽視區域城鎮發展的特點和真正應解決的問題,不顧區域城鎮和經濟發展階段的發展目標,就區域論區域,片面追求區域城鎮體系的完整,而沒有充分考慮到其作為一個整體參與更大范圍的區域所產生的多方面的影響,忽視了城鎮體系規劃的本質和規劃編制的意義。另外,從全國情況看,不論是獨立的省域規劃,還是結合城市總體規劃所作的市域和縣域的規劃,真正能指導城鎮發展,發揮作用的不多。其主要原因在于:一方面,規劃指導城市和區域發展的方式需要轉變和調整。特別是隨著市場經濟逐步建立、城市快速發展以及地方自主權擴大,城鎮體系規劃的實施管理是當前城鎮體系規劃工作面臨的關鍵問題。另一方面,有些地方政府對區域規劃重視不夠,規劃的宏觀和長遠效益未被充分認識,也嚴重制約了規劃發揮作用。
2.3城鎮規劃的難度大大增加
在全球經濟一體化和區域經濟一體化背景下城鎮規劃研究的范圍擴大了。而且因為城鎮、區域之間相互聯系更為緊密、競爭更加激烈,人口、資本、技術等的流動性大大增強,不確定因素增多,城鎮的發展規模(用地和人口)在區域中的地位很難確定,城鎮規劃的難度大大增加。加上外來人口大量涌人,流動性增強,有的地方外來人口數量要超過本地人口數量,甚至出現了移民城鎮,城鎮人口預測難度增大。城鎮住宅除了滿足不斷增長的市民的需求還要滿足大量外來投資者、外地人士生活、工作、商務活動的要求。以往根據城鎮人口未來發展來確定城鎮用地規模的傳統城鎮規劃方式受到挑戰。
3.城鎮規劃管理的對策
3.1構架城市聯盟協調機構,做好保障措施
城鎮體系規劃就是從區域整體利益出發,促使城鎮協調有序地發展。從而避免經濟快速發展過程中出現行政壁壘、生態惡化、重復建設等問題。從區域整體發展、城鄉協調發展、生態共存共保、基礎設施共建共享的角度出發,突出強調不同行政區劃之間在產業結構分工、基礎設施共享、生態環境保護、城鎮空間延續等方面的銜接和協調。針對實施機制、政策、措施研究與制定普遍不被重視,缺乏規劃實施必須的后續手段,對新編制的城鎮體系規劃在解決生態環境保護、基礎設施建設、旅游和水資源開發利用以及各城鎮之間邊緣空間布局等區域性共同的問題上應建立區域協調機制。建議建立由省級機關和市、縣政府組成的城市聯盟協調機構負責跨行政區域重大項目和基礎設施建設,城鎮發展、環境保護工作的協調,協商解決發生的重大問題,確保城鎮體系規劃付諸實施。
3.2建立健全規劃的實施管理機制,進一步強化規劃的重要作用
為切實發揮城鎮體系規劃的作用,在努力提高規劃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的同時,必須加強城鎮體系規劃的實施管理。城鎮體系規劃在體現宏觀規劃的政策性、指導性和戰略性的同時,要加強規劃文本的規定性和條款性,提高規劃執行的力度。要把城鎮體系規劃轉化為政府宏觀管理區域和城市發展的有關政策和措施,真正成為政府宏觀調控的手段。規劃必須納入市場運作的軌道,在實踐中接受各方面利益主體的評判,定期對規劃以及相關政策的實施效果做出評價,并及時進行相應調整。并可根據實際需要,適時編制某個地區或某個方面的專項規劃,使規劃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而不斷深化,城鎮體系規劃才真正具有生命力。應該把城鎮體系規劃作為區域各部門和各項事業發展的依據,并把它作為引導區域城市化與城鎮合理發展,協調和處理區域中各城鎮發展的矛盾和問題,合理配置空間資源,防止重復建設的手段和行動依據,對鄉村地區發展起引導作用。城鎮體系規劃不應只考慮“點”,即城鎮的發展問題,而應點、線、面結合,即不但要對單個城鎮、城鎮網絡進行研究,更要把城鄉作為一個整體,納人城鎮發展過程統一研究。從一個大的區域范圍來分析研究,根據資源的合理配置來確定符合區內大多數城鎮發展的方針,盡可能達到一種利益最大化的狀態,這是城鎮體系規劃在區域規劃中擔負的重要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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