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化建設論文范文
時間:2023-03-27 09:4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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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創建城市文化時尚品牌隨著城鎮化的發展,現代文化的新興方式和模式給城市注入了充滿時代氣息的文化血液及活力。廣大人民群眾尤其城鎮居民對文化生活的需求越來越高,呈現出生活文化化,文化生活化的趨勢。人們已不再滿足于看電視、電影和簡單的旅游方式,而是喜歡通過更多的方式和渠道、層次和品位,來參與并體會個體文化情趣的愛好和享受,以此來陶冶文化藝術情操,提高現代生活品質。由于參與的群眾性和廣泛性,繼而促進了社區文化、企業文化、社會團體文化、校園文化、家庭文化、廣場文化、群眾文化的繁榮和發展,使城市充滿了時代生機和活力。很多城市不但依托多彩的文化活動增強廣大市民的文化凝聚力,還通過舉辦各種各樣的文化節和文化賽事吸引客商。吉林市的社區文化、社會團體文化特別是廣場文化在全國打出了特色品牌,已經連年舉辦十五屆的“松花江廣場文化周”在全國范圍公共文化服務領域得到了開創性的贊譽,榮獲了國家文化部頒發的群眾文化最高獎“群星獎”。松花江十里長堤沿江文化風景線的群眾性日常文化娛樂活動,給美麗的城市夜晚點亮了城鎮化文化生活霓虹。具有國際規模的“中國.吉林市松花江河燈文化節”的成功舉辦,達到了文化聚友、文化會友、文化交友、共謀發展的目的,極大地繁榮了時代文化,創建了城市文化時尚品牌。
二、培育和提升文化生活
崇尚城市人文精神城鎮化的文化生活需要與時俱進,需要不斷地培育和提升。城市人文精神是一種文明素養和道德理想的綜合反映,是一種意志品格與文化特色的精確提煉,是一種生活信念和人生境界的高度升華,是城市市民認同的精神價值和共同追求。一座城市沒有人文精神就等于沒有靈魂。城市精神譬如一面旗幟,凝聚著一座城市的思想靈魂,代表著一座城市的整體形象,彰顯著一座城市的特色風貌,引領著一座城市的未來發展。培育和崇尚城市人文精神,要充分發揮地域文化在社會發展過程中的積極作用。在社會發展過程中,文化的作用,是以文明教化、思想傳承、歷史保護、現代創新、節慶典禮、場所建設、行為示范等形式實現的。一座城市所有的文化行為,都是為了積極聚起這個城市的人文精神。城市的地域特色提供了自然與人文精神的個性特征,城市精神崛起于世世代代人們不斷的努力與實踐。吉林市依江而居,亙古不變、源遠流長的松花江對城市人文精神有著詩意的象征,市中心廣場的搖櫓人城雕,也寓意了這個城市激流勇進的人文精神。
三、總結
篇2
主要表現:國有商業銀行惜貸限制了城鎮化的資金借貸、農村信合的三農功能定位使資金流向與城鎮化建設錯位,農村金融服務手段單一,服務意識淡薄、服務水平較低、金融創新缺乏等。這些既限制了新型城鎮化的資金供給和流動,也使地方金融服務發展受到制約。
2.新型城鎮化金融困境的原因分析
2.1缺乏與城鎮化匹配的金融工具創新農村金融排斥使服務于農村城鎮化的金融工具很少,服務僅限于資金借貸,資金量非常有限。同時,農民市民化過程中,就業、居住、消費、理財等更深層次的金融服務,但金融機構并沒有隨需求的變化而做出適時調整,提供多樣化產品和服務。再者信貸之外的基金、信托、保險等金融手段少之又少,融資體系還非常單一,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金融資源的配置效率。
2.2監管執行不力導致城鎮化資金濫用現象嚴重城鎮化建設中的財政撥款本應??顚S茫_保資金使用高效。但我國大多數城鎮建設資金用款單位缺乏專業的投資意識,將城建資金挪用、濫用,資金多部門投放。監管部門對資金下撥、項目效率、工作檢收等環節比較隨意,注重款項下撥而忽略監管工作。投入散亂,無規劃、無重點、無法集成合力,導致資金使用效率低下。
2.3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滯后目前,我國城鎮養老保險已經基本實現了社會全面覆蓋,建立起個人、企業、國家共同承擔的統籌模式。但農村現行的醫療、養老保險改革試點僅僅是在有條件的區域進行嘗試,且保障水平僅在養老、醫療和生活保障的最低水平。經濟落后地區仍沒有具體的規劃和安排。要加快新型城鎮化建設,就要求政府加大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的資金投入,設計出更適合城鎮化居民的醫療、養老、失業等社會保障方式,防止因城鎮化而帶來社會不穩定的問題。
2.4商業銀行在城鎮化中缺乏主動性商業銀行對于城鎮化的支持僅限于地方政府的資金借貸,將其作為單向收益的項目,沒有意識到城鎮化帶來的金融需求變化而主動研究金融衍生產品來滿足城鎮化建設需求。同時,商業銀行追求資產的規模效益而一味將資金更多地貸放給工商企業,工程項目,卻忽略對城鎮化建設的資金供給,影響了銀行對新型城鎮化建設服務力度。
3.解決我國新型城鎮化建設中金融困境的策略建議
3.1加快金融創新,探索多元化的融資途徑在城鎮化建設中,改變僅靠政府財政、銀行貸款融資的模式,把信托、基金、債券等金融工具引進來,或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吸納各種類型的民間資金,或根據需要適當地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等,多管齊下促進投資主體和融資渠道多元化發展,為城鎮化建設籌集資金。
3.2加強新型城鎮化建設資金的監管力度首先,設置項目資金專用賬戶,做到專款專用,賬項清楚,信息透明,定期審核,堅決杜絕挪用、濫用現金。其次,可通過民主選舉公信人士成立項目監管委員會,對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各個環節進行有效地監督。
3.3完善城鎮化建設中的社會保障體系一方面,要加強城鎮化建設過程中與公共安全、群眾利益相關的保障。如安全生產、責任保險、食品安全、意外事故等領域的保障,使其有法可依,以解決城鎮化過程中的社會糾紛。另一方面,完善居民生活社會保障體系。政府應逐步加大對農村居民社會保障體系的投入力度,并根據城鎮化的進程和發展水平,居民的收入變化調整政府投入保障金的比例。最終使城鄉保險一體化。
3.4調整金融機構定位,促進金融衍生工具創新,推動城鎮化建設和發展首先,可將中國農業銀行、農村銀行和中國信合等金融機構定位于城鎮化骨干金融機構,規范資金的籌集、投放、使用監管及效益衡量等程序。確保資金透明。其次,根據城鎮化的進程開發、拓展相應的金融衍生工具,加快城鎮化過程中資金流動及高效率、低風險的使用。如在建設資金中,可以通過銀行貸款的證券化實現風險轉嫁及資金的高效運作。在城鎮居民經濟能力越來越強時開發相應的理財產品,增強農村金融市場的活躍度,推動新型城鎮化的建設和發展。
篇3
1、缺少對失地農民的保障性政策在城鎮化建設過程中,不可避免的會對部分耕地進行征用。隨著近些年來農村城鎮化發展的不斷提速,失地農民的數量也在不斷增加。對于這些失地農民而言,失去土地就是失去了重要的收入來源,必然會給失地農民帶來巨大的生存壓力。而與之對應的就業、社會保障、子女教育等方面的政策的建立并不完善,嚴重影響到失地農民的生活水平和質量,不僅限制了農村城鎮化的建設發展,甚至對社會的穩定造成了影響。
2、城鎮化建設與土地使用之間存在矛盾一方面,由于農村城鎮化建設的需要,必然會造成耕地面積的減少,從而對我國的農業可持續發展以及農業產業化經營造成負面影響;另一方面,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農民只擁有對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及轉讓權,使土地只能用于農業用途,大大限制了土地的資產功能。尤其在城鎮化的過程中,農民只能處在被動的地位,很難在土地價值上受益。再加上征地現象的出現,使得農民的利益更加難以保證。根據國土部的相關資料顯示,我國2012年全國耕地面積13515.85萬公頃,而到2013年全國耕地總面積減少至13507.83萬公頃,相較于2012年凈減少8.02萬公頃。由此可見,保護耕地,刻不容緩。
3、城鎮化建設的資金投入不足農村城鎮化建設離不開大量資金的投入。但由于缺少合理的投融資機制等原因,使得各地的城鎮化建設多是依靠政府主導和包辦。尤其是在資金的投入方面,往往是由財政墊支,再尋找開發商進行開發,最后通過建筑、設備的轉賣和租賃回收資金。這不僅給地方財政增加了困難,也使得資金難以盡快回籠。進而造成投入資金不足,限制了城鎮化建設的發展速度。
4、認識不足,片面追求城鎮規模的擴大由于我國農村城鎮化建設起步相對較晚,所以部分地區在進行農村城鎮化建設中存在一些認識上的誤區。例如部分地區片面的將城鎮化建設理解為擴大城鎮規模,只是通過調整行政區域等措施擴大城鎮區域面積,對地區內的二、三產業的發展不夠重視。這不僅會造成城鎮的融合力和吸引力的下降,還會在一定程度上消減就業能力。
二、加快農村城鎮化建設的建議和對策
1、建立完善的配套政策,提高對失地農民的保障對于失地農民,政府應通過建立完善的配套措施,從多個方面保障他們的生活水平。一方面,由于大部分農民的技能缺失,在失去土地后難以保證經濟收入,政府應有針對性的給予一定的技能培訓,使失地農民能夠憑借一技之長尋找工作。對于不愿意離開本地的失地農民,政府應鼓勵他們從事二、三產業或尋求創業,并給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另一方面,要建立完善的社會保障政策。尤其是對于年事已高的農民,很難再從事其他產業,醫療保障及生活保障對他們而言極為重要。
2、提高土地使用率,協調建設用地和耕地的關系耕地面積的急劇減少已經嚴重威脅到我國農業的可持續發展,所以,在進行農村城鎮化建設過程中,一定要避免出現大肆征用耕地、耕地分散的情況。政府應發揮其主導作用,對土地進行統一規劃。不僅要根據土質的優劣將土地分為耕地使用和建設使用,還要避免出現大面積的耕地分散的情況。并做到嚴格保護耕地,對于非法強占耕地的行為進行嚴懲。另外,還要號召農民節約用地,盡量使零散土地形成規模,提高土地利用率。
3、建立多元化融資機制,加大城鎮化建設資金投入資金短缺是限制我國農村城鎮化發展的重要因素,想要加大城鎮化建設資金的投入,不僅要依靠地方財政的努力,更重要的是建立完善的多元化融資機制。政府投入應起到導向作用,爭取引入更多的社會資金投入。通過加大基礎設施建設提高城鎮內涵,增加城鎮對企業、個人、外資等社會資金的吸引力。并通過不斷強化財政來提高城鎮化建設中的聚財、生財能力,以吸引更多的資金投入農村城鎮化建設當中來。
4、提高對二、三產業的重視,增強城鎮化的綜合功能農村城鎮化并不單純的意味著城鎮規模的擴大,還必須增強城鎮的綜合功能。只有城鎮的綜合功能增強,才能對社會資金有更大的吸引力,才能為農村剩余勞動力提供更多的就業機會。所以,為提高城鎮的綜合功能,必須提高對二、三產業及龍頭企業的重視。不同的地區應因地制宜,根據自身的資源或地理位置的優勢,結合自身發展規模選擇適合自身的產業類型。并根據選擇產業類型的不同有針對性的制訂相應的招商引資策略,先建立一批要求高、規模大、綜合能力強的龍頭企業進行重點發展。
三、總結
篇4
人們的生活、交往及經濟關系的發生中心是城鎮,不斷的集聚人口、資金等各生產要素到城鎮中,這樣可以優化城鎮的產業結構,推動城鎮的經濟發展,使城鎮具有一定的規模經濟效應,推動金融業的創新改革,提升金融市場的效率,為城鎮化的發展提供支持條件;農村城鎮化使農業人口逐漸向非農人口轉移,金融服務因為城鎮人口的增加而加大需求,金融業產生了更多的業務需求;城鎮化的發展使各類信息交換更通暢,使得金融機構進行公平競爭有了必要條件??傊r村城鎮化的發展給金融機構的發展提供了有利的經濟基礎。
二、農村城鎮化建設中的金融支持方略
1.政策性金融機構的支持。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給予農村和農業的發展提供政策性的金融支持,它具備產業扶持及救濟的性質。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具有商業性的金融機構信用中介的職能,它執行有償借貸,不過它的業務對象指向明確,一般只針對農業、經濟的開發等方面,有明顯的政策性傾向。農村的基礎設施建設需要大量資金投入,而且農村的商業性金融機構因為基礎設施的投資具有回收周期長、公共性質、報酬率低等因素容易造成金融資金供應不足,所以這些農村建設需要有政策性金融機構提供服務,來添補商業性金融機構的資金供應短缺。
2.商業性金融機構的支持。在我國的農村金融市場中,商業性的金融機構主要包括中國農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和農村商業銀行及農村信用社的營業網點。為適應我國的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建設和農業的現代化發展對金融服務的要求,農業銀行通過實踐探索和總結出新時期服務“三農”的方法,已經在一些地區開展了面向“三農”的金融服務試點工作。目前郵儲銀行的定位是堅持服務“三農”、服務廣大城鄉居民、服務中小企業;依靠郵政的網絡優勢,不斷豐富金融產品,積極地拓寬營銷渠道,加速完善服務功能。農村商業銀行是由農村信用合作社改革,大部分農村商業銀行定位于服務“三農”、扶持農村中小企業及縣域經濟的發展,是農村金融市場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3.合作制的金融機構的金融支持。農村信用社是我國的農村金融市場上具有合作性質的正規的金融機構,成立于上世紀50年代,自成立之初就以服務“三農”,服務地方經濟為宗旨,是支持“三農”發展的主力軍。其分支機構差不多遍布所有的農村和鄉鎮,分支機構的數量眾多,農村信用社如此龐大的經營機構網絡為農村的金融服務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4.農村其他金融機構及小貸公司的的支持。近幾年來,國家提倡放開農村金融市場,以加快城鎮化建設的步伐,更好服農、助農,在此背景下,村鎮銀行、小貸公司、貸款公司如雨后春筍般蓬勃發展,在一定程度上拉動了農村的經濟發展,增加農村的勞動就業率,提高農村落后地區的勞動生產力水平,符合政府解決“三農”問題的經濟戰略方針。
三、總結
篇5
第一:與土地的關系密切。與傳統的民間糾紛相比,城鎮化建設中的民間糾紛大都與土地發生著密切的聯系。以土地為核心,土地流轉,房屋拆遷補償等。土地是農民的命根子,是最重要的生產資料。在如今農村完善的社會保障制度尚未建立的情況下,更是承載著一種社會保障的功能。對于農民來說,安定有序的生活秩序受到了沖擊。第二:調解難度加大,內容復雜且易激化。由于城鎮化建設對農村原有的生產生活秩序造成了較大的沖擊,產生的糾紛大都涉及到人們的根本利益,以調解為主的糾紛解決方式已不能有效的化解糾紛雙方主體之間的矛盾。同時,農村民間糾紛所涉及到的社會關系日趨復雜,這些糾紛一旦解決不好,很容易造成嚴重的后果。如,集體上訪等,有的甚至釀成刑事案件。第三:糾紛牽涉的主體多元化。以往的糾紛的主體大都是公民與公民之間的糾紛。但現在的糾紛主體的另一方往往涉及到村干部,企事業單位,政府及其職能部門等。糾紛的主體范圍不斷擴大,而且大都與政府存在著一定的聯系。
二、新型城鎮化建設中民間糾紛解決機制面臨的主要困境
(一)以調解為主的糾紛解決機制有待提高
農村的實踐表明,現有的以調解為主的糾紛解決機制是有效的。但是,隨著城鎮化建設的逐步推進,農村糾紛不僅在數量上而且在質量上都發生了很大的變化。調解這種糾紛解決方式也存在著諸多的不足。其一,農村糾紛調解組織不健全,缺乏必要的制度保障;其二,調解人員素質不高,調解制度不規范,具有很大的隨意性。同時,專職調解人員的比例相對較低。
(二)法律援助制度不健全
法律援助事業的發展狀況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個國家法治建設的文明程度。但是,我國的法律援助事業卻發展緩慢,尤其在廣大農村地區,法律援助更是不為廣大群眾所熟知。有限的法律援助資源不能滿足社會對其的需求,且自身存在著諸多問題。主要由以下幾個方面:第一,法律援助工作宣傳力度不夠,而且存在方向性的錯誤,在收入水平較高,信息接受渠道較廣泛的城市地區宣傳的較為到位,在經濟收入較少,信息來源較為閉塞的廣大農村地區卻較為糟糕。第二,法律援助標準不符合實際。經濟困難是申請獲得法律援助的基本條件之一。經濟困難的標準主要適用于社會最低生活保障線來衡量,這樣的標準不符合實際,致使許多經濟收入徘徊在最低生活保障線邊緣的群眾得不到援助。第三,法律援助經費不足。援助經費是實行法律援助制度的重要物質保障。沒有充足的援助經費做后盾,法律援助制度設立的目的就很難實現。
(三)相互銜接的系統多元化的糾紛解決機制尚未建立
我國現階段的糾紛解決方式有多種,但是各種糾紛解決機制之間缺少必要的銜接,處于一種松散的狀態,非訴訟糾紛解決方式的結果大都得不到法律的認可。此外,糾紛解決的法律適用依據相互之間存在矛盾,司法程序不夠嚴謹等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各種糾紛解決機制的效率和整體功能的發揮,很難滿足新型城鎮化建設中日趨增多的民間糾紛對有限的法律資源的需求。
三、建構新型城鎮化建設中民間糾紛解決機制的設想
(一)進一步完善以調解為主的糾紛解決機制
調解是目前農村最重要的糾紛解決機制,要逐漸使調解的制度規范化,調解人員的專業化,要提高調解人員的素質。在新型城鎮化建設中的農村糾紛大都涉及到人們的核心利益,要逐漸轉變以前的“能人”調解的方式,要對調解人員進行專業化的培訓,提高他們的素質和調解解決糾紛的能力,提高調解的質量和效率。同時,還可以積極探索建立有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等各種調解相結合的“大調解”制,充分發揮各種調解的優勢,徹底化解糾紛。要不斷發展和完善人民調解制度,使其更加規范化,調解人員更加專業化。
(二)健全和完善法律援助制度
首先,加強法律援助的宣傳力度。隨著信息化時代的到來,人們獲取信息的途徑越來越廣泛,加強法制宣傳的力度,要充分利用電子刊物、網絡等新興傳播媒介,讓更多的人們了解法律援助,尤其是在經濟落后的農村地區,要讓需要法律援助的人們能夠拿起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其次,制定科學合理的法律援助標準。法律援助的標準應更加科學,實際。我們應該根據各地的實際情況和經濟發展水平來衡量。同時,也可以在廣大農村地區放寬適用法律援助的條件,讓更多的群眾能夠得到法律的援助。最后,建立法律援助資金保障制度,要加大財政支持力度。法律援助作為一項惠民工程,國家應考慮設立法律援助基金,專門用于支持法律援助工作的開展。
(三)建構相互銜接的系統多元化的糾紛解決機制
首先,要構建一套科學合理的糾紛解決機制,保證各種糾紛解決機制的科學化,規范化,克服以往的隨意性,無序性。要制定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的規則體系,逐步促進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的規范化,保證訴訟糾紛解決機制不偏出程序正義與實體正義的最低要求。其次,要確保訴訟與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的相互銜接,完善對司法救濟以外的糾紛解決機制處理結果的確認制度。例如,修訂的民事訴訟法規定了人民調解協議的司法確認制度,就有效地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了各種糾紛解決機制之間的有效銜接。最后,要建立和完善合理的糾紛分流機制。因為新型城鎮化建設中的農村民間糾紛數量激增,而且,各種糾紛解決機制又有各自的獨特優勢。這就需要我們建立一套既能合理分流,又能相互銜接的糾紛分流機制。第一,要科學劃分各類糾紛解決機制的適用范圍,實現糾紛解決資源的優化配置。如仲裁具有專業性,訴訟則具有強制性等,要發揮其各自的優勢。第二,在制度規范的前提下,要充分發揮各種民間組織,行業組織,協會的糾紛自我調處機制,并且賦予其一定的法律約束力;第三,要建立訴訟機制內的分流機制,如建立糾紛處理方式甄別機制,訴前輔導制度等機制,促進各類糾紛的分流。
四、結語
篇6
(一)昆明市土地征收補償制度不完善近年來,昆明市為城鎮化的建設把土地作為主要的資源進行擴大,土地的收入管理存在制度上的不規范。被征土地的補償費用沒有按規定留在地方財政用于土地的開發,而是大部分被用在城市的開發;土地出讓金的預算管理不完善,監督體系不健全,農民得到的補償費用與出讓金存在很大的差距,使得農民的利益受損。加之對失地農民的補償及安置途徑單一,對其就業及保障制度考慮不夠充分,使得農民向城鎮的轉移受阻,也加大了“三農”問題的難度。
(二)昆明市城鎮基礎設施投入不足當前,昆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有關規劃還不夠完善,政策的實施存在相應的難度,導致實施的效果不容樂觀,相應的建設資金被挪用到城市開發與擴張?;A設施建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是城鎮賴以發展與持續成長的基礎。但是,昆明市的基礎設施建設滯后于經濟的快速發展,基礎設施的建設沒有同步于城鎮化的進程,其中資金的投入較為缺乏導致環境的承載力過大也是其中重要的一個因素。如果不全面的健全基礎設施建設的相應投資體制,昆明市的城鎮化在受阻的同時會出現交通不完備、環境污染的問題。
(三)公共服務的覆蓋面窄公共服務的提供需要地方財政給予強有力的支持。在發展過程中昆明市政府更加注重于經濟的發展,追求昆明市在經濟發展上的高速增長,而對居民的醫療、社會保險、文化建設等經濟效益產出不明顯的公共產品沒有給以足夠的重視。由于制度存在著一定的缺陷,雖然昆明市的經濟長期以來保持著一定速度的增長,對公共服務的投入也在不斷的提高,但是也造成了公共服務覆蓋窄的局面,大量高效優質的文化、發達科技、醫療衛生等資源主要集中在昆明市區,導致了市區與農村地區之間公共產品及公共服務的差距擴大。
(四)城鄉收入差距持續擴大由于長期的二元制社會體系的發展,城鄉發展一直處于不平衡的狀態,城鎮居民的收入長期高于農村地區,隨著城鎮化的逐步推進,使得人才及各種資源不斷向城鎮集中,導致城鄉的經濟水平及收入差距進一步擴大。城鎮資源的集中及經濟的快步發展,使得大量農民涌入城市尋求就業機會,農村人口的大量進入增加了昆明市生產生活的壓力,也帶來了生態環境的承載加大,不利于城鎮化的進一步建設。
二、促進城鎮化健康發展的財稅政策建議
(一)完善保障制度,保障失地農民的權益對現有的財稅政策進行深入的改革與優化,建立城鄉一體化的保障機制。現行的土地征收補償機制應經一部改革,制定統一的補償標準,健全補償的機制,避免出現高價征地與低價征地同時存在的現象。同時,完善失地農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為失地農民的就業及創業提供政府支持?;诶ッ魇星?,應將失地農民及農民工納入管理范疇,逐步建立失地農民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及其他社會救助,給予獨立的核算與管理,并制定相應的法規進行管理監督,為失地農民建立健全保障制度,為城鎮化的進一步推進提供良好的社會基礎。
(二)增加可支配財政資金,為公共服務提供資金保障地方財政的增加對于在城鎮化進程中實現其職能有著重要的意義,一方面,城市財政為城鎮的基礎設施建設提供支持,使其滿足城鎮化的發展需求;另一方面,可以促進城鎮化建設中公共產品的提供,以匹配經濟的發展。昆明市政府應滿足財權事權統一的原則,在不違背中央政策的情況下,合理增加政府的可調配財政資金,充分保證政府的經濟職能作用,確定市一級政府的職責和權力,改革現行不匹配經濟體系的財稅政策,為城鎮化的健康發展提供完善的財稅政策。
(三)促進昆明市城鄉居民福利水平的公平化建立城鄉一體化發展的公共財政體制,以此來完善轉移支付政策,實現昆明市城鄉一體的福利政策,提高昆明市城鄉文化、科技、醫療衛生等公共服務的覆蓋范圍。首先,提高失地農民及農民工的社會福利,使其享有與城鎮居民同等的福利政策;為失地農民及農民工的就業及創業提供政府支持。其次,提高“三農”的支持力度,增加農民的財政補貼,使其留在農村以發展農村的經濟,不能為了實現城鎮化而放棄農村的改革與發展。再次推進農村基礎設施的建設,增強農村的公共服務水平,促進城鄉一體化發展。
(四)城鄉一體化的就業機制促進農民增收轉移農村的勞動力以提供就業機會是完善城鄉就業一體化的核心。昆明市應深化“新農村建設人才保障工程”,全方位提高農民的就業技能及職業素養,促進農村剩余勞動力的流轉,建立農村人口的自由流動、城鄉就業一體化的就業機制,擴大就業的渠道,增加就業崗位,為農村居民創造更豐富的就業機會以及適合的崗位。加快建立完善的城鄉就業服務機制和公共職業介紹機構,推行就業信息的共享機制,促進城鄉就業網絡信息的建立;政府要大力支持與發展全方位的農民教育及就業的培訓工作,提供農民的素質與服務水平。建立建全農村的社會保障及勞動保障機制,為農民的勞動及生活提供保障;對稅費的減免、社會保障的補貼進一步落實,同時鼓勵外出就業的農民工在學到先進的技術后回農村進行創業,促進農村地區的工業化發展,從根本上改善農民生活,增加農民收入,促進城鄉的共同發展。
三、結論
篇7
(一)實現公平、正義,尊重和保障人權的必要途徑
弱勢群體的人權保障毋庸置疑的應當成為人權保障的核心,而法律援助制度的定位,本身就是為了維護弱勢群體合法權益得以實現的一種司法救濟制度,同時,法律援助制度的目的,是為了實現司法公正,其所具有的司法救濟性,決定了國家在通過立法確認公民的權利后,為了保證公民特別是經濟困難或者某些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得以順利實現,其有義務和責任為公民提供法律援助。因此,法律援助是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的必要途徑。在社會轉型期新城鎮化建設的背景下,基層社會法律援助的價值內容,更加體現了其作為客體滿足主體需要的終極追求,以及主體對其客體的人權價值期盼。當前,農民仍然是我國窮困人口的大多數,與城市相比,農村經濟發展相對落后,農民往往缺乏維權法律意識,在權利受到侵害或者發生糾紛時,僅憑借一己之力很難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合理解決問題。而法律援助的出現則滿足了廣大農民群眾的渴望,在訴訟或非訴訟領域,它均以無償的法律服務形式提供救助,不僅讓窮人打得起官司,同時,也實現了人們普遍向往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現代法治原則,體現了公正、正義的社會主義法治的價值追求。
(二)有效化解矛盾,建設和諧、小康社會的重要保證
十提出:“確保到2020年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要實現這一目標,必須努力改善社會關系和勞動關系,正確處理新形勢下的各種社會矛盾,完善各項工作的法治化,建立一個更加幸福、公正、和諧、節約和充滿活力的小康社會。作為實現這樣一個宏偉目標的重要載體,新型城鎮化建設如何完善自身的法治化,以加快促進和諧、小康社會宏偉目標的實現,筆者認為,法律援助是一個優選。當前新型城鎮化進程中,各種社會矛盾和問題不斷增多,如農民工維權、勞動糾紛、土地承包糾紛、征收拆遷補償糾紛等,且矛盾的群體性突出。而法律援助作為法治的合理、有效手段之一,其不僅具有提供協助的法律專業性,同時還具有提供服務的無償性和優惠性,因此,在幫助貧弱群體解決矛盾和糾紛時,便于運用專業化的法律知識為其提供法律咨詢、訴訟、非訴訟等法律服務,讓其能夠理性化、制度化地表達自己的訴求,使矛盾最終在法律框架內得以解決,最終有效化解了矛盾,保障了社會的穩定、和諧。由此看來,法律援助和和諧、小康社會追求的價值目標是一致的,均是社會安定有序、講求法治、公平正義的穩定結構狀態,只不過前者是手段,后者是目的。
二、介入的問題與困境
(一)實踐中受理范圍過于狹窄,非訴訟援助被忽視
2003年國務院頒布了《法律援助條例》,根據第二章的規定,將我國法律援助的受理范圍主要限定為民事案件的以及刑事案件的辯護。其中,法律援助受理的民事案件范圍為: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請求發給撫恤金、救濟金的;請求給付贍養費、撫育費、扶養費的;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民事權益的。而受理的刑事案件的范圍為:公訴案件或自訴案件當事人因經濟困難而沒有委托律師的,可以申請法律援助;被告人是盲、聾、啞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人。綜上,法定的提供法律援助的范圍主要還是集中在民事、刑事案件等訴訟領域,且受案范圍狹窄,對于非訴訟領域關注過少。而在鄉村社會,其所體現出來的矛盾則更多的是諸如財產、買賣、借貸、財產損害賠償等經濟糾紛,人身傷害、醫療事故等侵權糾紛,婚姻、贍養等家庭糾紛或其他鄰里糾紛,以及土地承包等與政府之間的糾紛等,這些遠超過法定的法律援助的受案范圍,且有些可能需要通過咨詢、調解等非訴訟方式進行解決。因此,實踐中受理范圍過于狹窄,造成了法律援助較難被農村受援群體所接受和支持,群眾基礎不廣泛,從而在農村城鎮化建設中也較難得以施展,陷入“無用武之地”的境況,且由于對非訴訟領域實行援助較少,也極大影響了農民群體依靠、訴諸法律援助的積極性,削弱了其在新型城鎮化建設中有效化解矛盾、促進和諧、穩定效用的發揮。
(二)機構建設與受援需求不平衡,政府調控待加強
我國司法部1994年建立法律援助制度,并建立各級管理機構和實施機構。2003年國務院頒布了《法律援助條例》,其中明確規定“法律援助是政府責任”,在新型城鎮化建設中,尤其需要由政府來建立調控保護機制,進行合理資源配置,其中首要的就是機構建設問題。1995年,司法部設立了法律援助中心,而后各省、市、縣也紛紛成立相應的法律援助中心,但農村地域廣博,貧困人口較多,各種涉及生存利益的矛盾也較為突出,隨著新型城鎮化的發展,大規模的土地征用、房屋拆遷、田地連片開發,周圍經濟、社會環境的變化也促使矛盾呈現出多樣化、復雜化的趨勢,使得基層農村社會對法律援助實際需求進一步增加,但縣級法律援助中心距離鄉村較遠,且宣傳力度不夠,很少能涉及那些偏遠地區的農民,加之鄉村“禮俗”社會固有的特點以及矛盾解決的方式,其對法律援助的了解和支持并不到位,造成了農村社會對法律援助的客觀需求與法律援助機構的現實建設之間的不平衡,影響了法律援助服務于新型城鎮化建設積極作用的發揮。
(三)資金和人員緊張、保障不足,援助質量需提高
就我國基層農村社會來講,法律援助資金不足的問題尤為突出。當前經濟社會正處于轉型期,農村相對貧困、落后的現實情況決定了國家把資金主要還是投入到農村的經濟建設以及農民的現實生存問題中去,法律援助的服務對于那些徘徊在溫飽邊緣的農民來說,顯然是一件奢侈品。依據《法律援助條例》第一章第三條的規定,縣級以上政府應當采取積極措施推動法律援助工作,為法律援助提供財政支持,保障法律援助事業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法律援助經費應當專款專用,接受財政、審計部門的監督。但許多基層政府“負債累累”,不會撥出太多的資金支持法律援助工作,而法律援助辦案補貼與其他行政辦公經費“打捆”撥付的問題,造成了有限的經費被侵吞、挪作它用的現象。此外,人員的缺乏也是法律援助發展的掣肘。法律援助的提供主體是律師和法律工作者,但由于職業回報率在城市與農村之間存在著極大的差異,故對經濟利益的追求決定了律師及法律工作者主要還是在城市地區,很少愿意到農村。加之法律援助案件辦案補貼過低,甚至未能及時發放,更打擊了其從事農村法律援助工作的積極性,造成了農村基層法律援助從業人員的缺乏、援助水平受限,影響了新型城鎮化建設中法律援助工作的發展。
三、理性介入的方式與路徑
(一)加強法律援助立法研究,適當擴大援助的受理范圍
英國、法國均有法律援助法,且都是由最高立法機關制定,而我國《法律援助條例》只是國務院頒行的行政法規,使得其規范化缺乏立法保障,特別是隨著新型城鎮化的發展,專門的法律援助立法迫在眉睫。對法律援助的任務、宗旨、職能、機構設置、援助范圍、援助程序、經費保障與管理等方面均應予以明確規定,并適當擴大農村法律援助的受理范圍。首先,一般性的農村社會較常出現的諸如贍養、婚姻、撫養、繼承等各種家庭糾紛或其他鄰里糾紛、財產糾紛、人身傷害糾紛、土地承包糾紛等。其次,由于城鎮化新形勢所引發和連帶的一系列特殊的矛盾和問題,例如,農民工進城打工的愈來愈多,而隨之勞動關系領域也會出現一些新的變化,集體勞動爭議和多發,勞動關系矛盾復雜。再如,經濟的快速發展帶來的一些諸如土地征用補償、環境污染等問題。實踐中,應將上述新矛盾、新問題納入農村法律援助的受理范圍內,引導廣大農民群體依法、理性、有序表達利益訴求。
(二)建立多元化援助機構和機制,滿足日益增長的受援需求
2012年,“加強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首次被寫入政府工作報告,并被列在“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標題之下。筆者認為,應當建立多元化的法律援助機構和機制:首先,針對基層農村社會農民對法律援助客觀需求的增長與法律援助機構現實設置不足的矛盾,可在鄉鎮一級設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行政村設立法律援助聯絡員,主要承擔開展法律宣傳、法律咨詢、調處解決糾紛、聯絡法律援助中心等工作職責,通過分級設置,擴大法律援助服務農村基層社會的范圍。其次,針對農村地域廣闊,人員居住較為分散,農民文化程度相對較低,法律知識欠缺的特點,可建立巡回援助工作制度,輪流從縣級法律援助中心或鄉鎮級法律援助工作站中的法律援助工作從業者中抽選一定比例的人員組成巡回援助工作隊,定期或不定期的下到農村最基層進行巡回的上門式的法律援助服務,主要職責是以巡援工作隊為平臺和媒介,主動掌握基層村民的法律需求信息,有針對性地開展法律宣傳、提供咨詢服務、指導村民申請法律援助,通過這種流動式的法律援助服務機制,盡量營造一種農村社會支持、法律服務人員參與、農村群眾了解的良好氛圍。
(三)加強經費保障和人員競爭,為援助工作夯實基礎
篇8
論文關鍵詞:山東省,城鎮化,中等城市群
山東省位于中國東部沿海,黃河下游,陸地總面積15.71萬平方公里,近海域面積17萬平方公里。山東經濟主要指標居全國前列,是中國經濟大省??側丝?417.23萬,轄17個市140個縣(市、區)。從山東省的區域經濟發展情況看,明顯呈現出東、中、西三個地域特征,發展水平整體上自東向西逐次遞減。目前,我國已處在城鎮化加速發展的階段。筆者認為,推進我國的城鎮化進程,至少應在如下兩點上達到共識:一是我國幅員遼闊,各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存在著巨大的差異,因此應根據不同地區的具體情況確立不同的城鎮化發展目標和戰略,不能以一種模式來指導不同地區的城鎮化實踐;二是中央強調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并不意味著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在經濟發展的任何階段上都要齊頭并進,沒有重點?;谝陨险J識,筆者認為,實施中等城市群戰略是山東省推進城鎮化進程的有效途徑和戰略選擇。
一、山東實施中等城市群戰略的可行性分析
所謂實施中等城市群戰略,就是要在積極發展中心城市、合理建設小城市的同時行政管理畢業論文,以縣城為重點,通過大力膨脹縣級城市規模,推動縣級城市盡快向中等城市發展,更大規模地實現農村人口和產業的有效聚集,使其成為連接城鄉、推進城鎮化的重要載體。從山東的實際出發,依托縣城積極發展中等城市,實施中等城市群戰略,有其現實可能性。
(一)現實性分析
1. 實施中等城市群戰略是構建合理城鎮體系的需要
目前,山東省主要城市的中心城區人口已經有相當的規模,但城市基礎設施建設不足的問題不同程度存在,城市土地、水資源、交通、環境、住房等客觀因素限制了人口城鎮化的發展規模。由于發展方式轉變還沒有到位,發展速度愈快的地區,物質消耗比重增長的也就愈高。可以說,城市的規模發展越大,對外部環境的依賴性也越大。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照搬西方國家人口向大城市集中的城鎮化發展戰略,必然會帶來城市環境的日益惡化,交通和生活空間擁擠等一系列“大城市病”,不利于城市自身的持續發展。另外,山東省中心城市與小城鎮發展不均衡。一方面,城市中心城區人口密集,另一方面,改革以來尤其是1985-1991年,在鄉鎮企業和城市改革雙重推動下,沿海地區出現了大量新興的小城鎮。但由于鄉鎮企業的分散,導致了城鎮集聚能力的下降。相當數量的郊縣小城鎮零落分散、發展緩慢,構成兩極不平衡的城鎮體系結構,制約了城鎮化進程。因此,在當前城鎮化發展過程中,應該把中心城市和各郊縣通盤考慮,在促進中心城市成為增長核心的同時,要大力推動建設若干人口規模在30萬人以上的中等城市,同時有重點地發展中心鎮,形成以中心城市為核心的,多層次、功能互補的城鎮體系。在這個城鎮體系的構建過程中,依托縣城大力發展中等城市具有十分突出的地位。因為縣城處在上接大城市、下連小城鎮及廣大農村的特殊位置,以此為重點發展中等城市,對上能夠充分承接大城市的輻射力和影響力;對下可以依次傳遞大城市的輻射效應,發揮自身的帶動力行政管理畢業論文,實現大中小城市和城鄉經濟的良性互動和一體發展。
目前,一些東部沿海省區在發展中等城市方面已經積累了一些經驗。比如,廣東省是改革開放以來經濟發展最快的省份,其原因之一,就是有一大批縣級城市迅速發展為中等城市。江蘇省目前以縣級市為主的中等城市發展勢頭也非常強勁。浙江省大力實施以縣城和中心鎮建設為重點的城鎮化戰略,拉動了縣域經濟發展。從而使以義烏、東陽、永康等為代表的中等城市迅速崛起, 成為以城帶鄉的主導力量,由此形成了浙江省大中小城市合理分工、互為補充的發展格局。
2. 實施中等城市群戰略是適應區域經濟發展趨勢的需要
經濟學家斷言,21世紀國際經濟競爭的基本單位不是企業,也不是國家,而是城市群。從城市“點狀拉動”轉變到城市群“組團式發展”,這是未來幾十年內中國經濟發展必然面臨的歷史選擇。事實上,靠建設城市群帶動區域經濟隆起已經是成熟經驗了。從國外看,象美國北至波士頓、南至華盛頓的世界第一大“波士華城市帶”,日本以東京為中心的“三灣一海”世界第二大城市帶,我國的長三角、珠三角城市帶等,都大大拉動了區域經濟的發展。正是在這種背景和理性思維下,山東省作出了加快半島城市群發展的重大決策。“半島城市群”是指由濟南、青島、煙臺等8座城市組成的城市帶。但是,這8個城市相距大多在100公里到200公里之間,中間地帶不少“凹陷”。要使這些地帶迅速隆起,目前靠這8個城市通過擴張相互銜接還不現實,這樣重任就歷史地落在了縣級市身上。在“半島城市群”的范圍內有22個縣級市,如果這些縣級市能發展成為中等城市,以四五十公里的間距分布在半島上,那么,“半島城市群”的概念會豐富很多,將使人真正置身于“城市群”的感覺。“長三角”、“珠三角”的城市分布就是高密度的、繁榮的。隨著行政資源作用的淡化和市場資源作用的顯現,有些縣級市已經呈現出超越地級市的勢頭。從某種意義上說,所謂“長三角”、“珠三角”,很大程度上是靠這些縣級市支撐著。所以,實施中等城市戰略,也是順應構建“半島城市群”這一區域經濟發展趨勢而作出的戰略決策。
(二)可能性分析
1.依托縣城加快發展中等城市具有強大的動力機制
從世界城鎮化發展的動力機制來看,城鎮化發展主要有兩種動力,一是城市“拉力”,二是農村“推力”。山東省城鎮化的這種推拉機制十分明顯。首先,山東省是我國經濟最發達、人口最稠密、工業化人口最多的地區之一,所以,也是人多地少、人地矛盾突出的地區。人地關系高度緊張,使農村產生大量剩余勞動力,農村勞動力強烈的轉移需求,形成了城鎮化的巨大推力。其次行政管理畢業論文,拉力來自于比較利益驅動。城市的發展、城市產業結構的調整、城市非農業部門勞動力的需求,為農業剩余勞動力的轉移提供了可能。同時,非農業部門較高的勞動報酬和城市作為政治、經濟科技、文化和教育中心所形成的良好便捷的服務機制,對農民來說都有著巨大的吸引力。而縣城靠近廣大農村,為農民所熟悉,在吸納農村富余勞動力方面,具有特殊優勢。因為,縣域的特色文化是以血緣、地緣、人情關系和共同的文化為基礎的。這種地域文化特色使不同的縣在語言、服飾、飲食等方面各有不同,甚至在方言上,大多數是以縣為單元的。山東人的家鄉觀念較深,一般不愿遠離家鄉。但是現代化和城鎮化是大勢所趨,鄉村居民向城鎮遷居不可避免,因而縣城作為家鄉的“大城市”就成為遷居首選。
2. 依托縣城加快發展中等城市具有規模比較優勢
改革開放以來,關于我國的城鎮化道路,一直是理論界和政界所關注的重要理論和實踐問題。積極發展大城市無疑是加快城鎮化進程的巨大動力,但在整個城鎮體系中,大城市的數量畢竟是少數,且容納人口有一定限度。另外,其輻射、帶動周邊地區發展的能力也有限。根據測算,像上海這樣的特大城市,其輻射半徑為180公里,北京的輻射半徑是150公里,超過了這個范圍,其輻射、影響、帶動作用就明顯弱化。而前些年我們把小城鎮作為大戰略,使之如雨后春筍般地興起。客觀地講,這對于促進社會經濟發展特別是農村人口生活水平的提高也有積極意義。但農民離土不離鄉、職工進廠不進城的小城鎮戰略,在實踐中所帶來的生產力布局分散、基礎設施配套難、企業管理成本高、城鎮化過程對經濟增長的投資拉動力和帶動力弱等弊端也日益顯現了出來。一般結論認為,城市人口達到25萬才能顯現出規模效應。按照這一標準,目前絕大部分小城鎮都存在資源浪費問題。相比較而言,依托縣城積極發展中等城市具有規模比較優勢。因為中等城市具有規模適度、人口適中等特點,容易克服大氣、噪音等環境污染,緩解交通堵塞、居住擁擠等矛盾,有利于改善城市生態環境,促進自然與城市、人與城市的和諧發展,用生態、用環境創出城市品牌。中等城市既可以有效解決分散發展小城鎮帶來的資源浪費、生產力布局不合理問題,又可以避免一系列“大城市病”。而且縣城作為傳統縣域經濟中心,具備向中等城市發展的良好基礎。
3. 依托縣城加快發展中等城市具有明顯的經濟優勢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率先實施對外開放政策的區域是東部沿海的珠江三角洲地區、長江三角洲地區和環渤海地區,目前行政管理畢業論文,已基本完成了自南向北開放重點不斷拓展的過程。經過30多年的發展,這3個區域已經成為人口和城市相對集聚,經濟相對發達且潛力較大的區域。由此,全國縣域經濟百強縣(市)主要分布在東部地區。山東省作為環渤海地區的重要省份,其經濟持續高速增長,成為我國經濟增長最具活力的地區之一。在第九屆全國縣域經濟基本競爭力百強縣(市)中,山東省占26個,縣域經濟的快速膨脹是縣城膨脹的強大經濟基礎。
二、山東省實施中等城市群戰略的路徑選擇
實施中等城市群戰略是一項系統工程,目前應重點抓“三個結合”。
(一)把園區建設與城區建設結合起來,以園擴城
按照建設城市新區的思路建設園區,既可以有效擴大城市空間規模,又可以提升城市產業支撐能力,一舉多得,這是近年來很多城市的一條重要發展經驗。按建設城區的思路發展園區應當包括三方面含義:一是以縣城為中心布局園區。一個縣可以有功能不同的多個園區,但除資源加工型和旅游開發型園區外,每個園區都應緊密依托縣城。二是按照城市新區的標準規劃園區。園區的規劃和建設一定要緊緊圍繞中等城市發展戰略,將園區的規劃與縣城的發展規劃統一起來,融為一體。三是順應形勢發展及時整合園區資源。有條件的地方,應在更大范圍、更高層次上加快園區融合,發展帶狀經濟、網狀經濟或環狀經濟,以此把中心城市與中等城市、中等城市與小城市、城市和鄉村更加緊密地連為一體,從更高的起點上帶動中等城市建設。
(二)把調整城鄉布局結構與調整產業結構結合起來,以產興城
城鎮化與產業發展有著內在互動關系,沒有產業的支撐,城鎮化就是無源之水。縣城在向中等城市發展中,面臨的重要任務就是要迅速壯大產業規模、提升產業層次。在這方面應堅持如下三個原則:
一是充分借助外力的原則。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一個地方的發展不僅在于自身擁有多少優勢,更重要的在于能夠調動和利用多少優勢。與大城市比,縣城自身發展優勢是不足的,需要在借力、借勢發展上深入研究、重點突破。具體到產業發展上,就是要緊緊抓住當前全球經濟調整的機遇,走引進、聯合、嫁接的路子,構筑產業發展新優勢。改革開放以來,珠三角、長三角地區的一些縣級市能夠獲得奇跡般的發展,主要走的是這條路子。作為縣級市,大多有著地價、勞動力便宜的硬件環境,軟環境近年也有較大改善。只要進一步完善投資環境,降低外資進入的行政成本,境外產業就會由低到高逐漸跟進。
二是集中發展主導產業的原則。和大城市相比行政管理畢業論文,縣級城市在人才、資源等方面的優勢不明顯,所以,在產業選擇上更應當堅持有所為有所不為,抓住有比較優勢的主導產業,集中做大做強,形成區域經濟的鮮明特色,切忌四面出擊,力戒結構雷同。主導產業的選擇主要應考慮兩方面:一是產業的差異化,即要有特色、有市場前景、最能發揮比較優勢、具有成長性;二是產業的關聯性,產業的關聯性強,就容易形成產業集群。目前,城市競爭的一個重要的著力點就是產業集群。從世界范圍看,通過產業集群帶動經濟騰飛是一個規律。如美國的“硅谷”、加利福尼亞的葡萄酒業群、馬薩諸塞的制鞋業都大大帶動了區域經濟的發展。從國內看,浙江的區域特色產業區比較典型。它在全國起步最早、規模最大,有點像意大利的專業化產業區。這種區域性塊狀經濟,具有高度的社會化分工和專業化協作的產業體系,形成了浙江產品質優價廉、款式新穎的競爭優勢。
三是推動生產力布局從分散到集中的原則。我國的城鎮化水平滯后于工業化水平,山東也不例外。如2008年山東城鎮化率47.6%,工業化率51.8%,兩者相差4.2個百分點。這一方面說明,城市建設力度不夠、擴展不快;另一方面說明,生產力特別是產業布局過散,沒能形成聚集效應。目前,應采取有效手段,引導農村工業、鄉鎮企業向縣城集中。企業進城一舉兩得,從企業自身看,可以獲得一個加快膨脹發展的良好環境;從城鎮化的角度講,可以壯大城市的產業基礎,加快城市發展步伐。
(三)把城市設施建設與資源整合結合起來,增強城市載體功能和對農村勞動力的吸納能力
首先,縣城應適應農村人口向縣城轉移的新形勢,堅持基礎設施建設適度超前的原則,加快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在建設中,應充分考慮整個城市群、城鎮體系的發展需要,主動依托區域性中心城市,推進基礎設施一體化建設,搞好與大城市、周邊城市以及小城鎮的設施對接,建立快速、高效“經濟圈”、“通勤圈”。
其次,要注重現有資源的整合行政管理畢業論文,增強城市對農村勞動力的吸納能力。目前,重點應抓好教育資源的整合。農民的素質是影響城鎮化的重要因素,所以,要讓廣大農民真正實現轉移就業,還需加大投入,整合資源,不斷完善農民教育體系,真正形成“政府統籌、行業牽頭、部門配合、社會參與”的農民教育運行機制。要依托各類中專學校、技工學校及其它職校,積極探索“訂單”培訓、“定向”培訓、“儲備”培訓等培訓模式,逐步建立起“先培訓后就業”的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機制。實踐證明,這是一條促進農村勞力轉移的有效途徑。
三、實施中等城市群戰略需要解決好的幾個問題
(一)要用系統觀念發展中等城市,正確處理發展中等城市與發展區域經濟特別是區域性中心城市的關系
實施中等城市群戰略不是孤立地發展中等城市,相反,中等城市只有緊緊依托整個區域經濟特別是區域性的大城市,才會獲得更大的發展動力。在這個問題上需要把握好兩點:一是中等城市要積極主動地承接大城市的擴散效應。區域經濟開發理論和國內外的城市發展經驗都表明,大城市發展到一定程度后,必然會通過城市郊區化等方式,帶動周邊地區發展,派生出許多“衛星城”,進而形成“城市群”或“城市帶”。如美國北至波士頓、南至華盛頓的世界第一大“波士華城市帶”,日本以東京為中心的“三灣一海”世界第二工業城市帶,我國的長三角城市帶等,都是大城市輻射帶動的結果。目前山東省的絕大部分縣城,一般都靠近一個或幾個大城市,應自覺把自己擺到大城市的“衛星城”位置上,主動承接大城市的擴散效應,搞好基礎設施和產業等方面的對接和分工合作,借勢借力提升自己。二是中等城市的發展必須要體現特色。在縣城的建設發展過程中,要從自身實際出發,深入開展城市特色研究,把產業特色與文化特色、傳統特色與時代特色、自然特色與人文特色、地域性文化與外來文化有機結合起來,形成特色競爭優勢。
(二)加大配套改革力度,充分發揮體制、政策的推動作用
傳統的政策、體制制約了城鎮化的發展進程,因此,實施中等城市群戰略,必須從制度創新上切入,加大配套改革力度。從目前情況看,縣城的空間規模和人口規模增長潛力較大,應當在創新制度上積極試點行政管理畢業論文,率先突破:一是加大戶籍制度改革力度。盡快打破城鄉二元結構,逐步放開農村人口進入城鎮的各種限制。二是積極穩妥地推進土地流轉制度改革。三是深化就業和社會保障體系改革。打破農村勞動力與城市勞動力在政策上、制度上的界限,建立城鄉統一的就業制度,健全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城鄉一體化的勞動力市場。重視搞好農民進城中介組織建設,建立農村剩余勞動力就業指導系統,及時掌握農村剩余勞動力的數量、技能、就業愿望等信息,分析和預測農村剩余勞動力就業形勢和趨勢,為搞好宏觀決策提供依據。同時搞好城鄉勞動力市場的溝通,定期交流城市勞動力就業信息和農村勞動力擇業信息,為指導農民進城就業提供依據。
(三)突破二元經濟形態下形成的領導思路制約,實現從“縣長”到“市長” 的根本轉變
有一種觀點認為,在我國的一些地方,存在著簡單的“地名城鎮化”傾向,即大量“縣”改成了“市”、大量的“鄉”改成了“鎮”,而領導方式和思維方式還沒有隨之相應轉變。“市長”與“縣長”的最大不同,就是應當學會管理城市和建設城市,把研究城市問題擺上領導工作的中心位置,尤其應重視研究現代城市發展規律和理念,善于在城市經營中發展城市。城鎮化不單是一個伴隨著產業聚集而發生的人口向城市集中的過程,同時也是一個人口接受現代文明熏陶而提高自身及社會群體素質的過程。城市領導者應當像抓城市物質面貌改觀那樣,抓好城市精神面貌的改觀。按照轉移農民先“轉化”農民的思路,切實抓好農村精神文明建設,使更多的農民實現向市民的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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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
新型城鎮化背景下的皖北城一體化建設研究
――以宿州市為例
歐曉倩章夢雪
(宿州學院,安徽 宿州 234000)【摘要】首先,在了解城鄉一體化建設和新型城鎮化的內涵與建設意義的基礎上,以宿州市為例,運用訪談法、問卷調查法等調研方法對宿州市城鄉一體化建設的情況進行了調查。其次,從社會層面、政府層面、城鎮居民層面分析了宿州市城鄉一體化建設的現狀,得出了有關于城鄉一體化存在的困難和問題。最后,城鄉居民層面、政府層面以及社會層面提出了合理化的建議。
【關鍵詞】新型城鎮化;城鄉一體化;二元結構;城鄉差距
緒論
在城鎮化進程中,社會矛盾更加突出,因此在城鎮化發展中隱藏了愈多的風險和不確定因素,但這并不能阻礙城鎮化的步伐,在面對這些問題時,皖北地區給自身制定了明確的目標,即以人為本的發展理念,還兼具和諧發展的目標,另外堅持在發展中體現綠色、低碳、可持續、可發展等。
同時城鎮化進程中,它至少涵蓋三個層次的內容,一是人口城鎮,二是經濟城鎮化,三是社會城鎮化,在這三個層次發展中,社會的矛盾也尤為突出,例如人口不斷的增多,但土地的使用率卻低,這也是現在政府采取土地集中使用的原因,在面對這些潛在的風險和問題時,皖北地區采取一套行之有效的發展模式,即與周邊地區一起聯合探索出適合皖北地區城鄉發展的道路,以實現皖北地區城鄉間的共同發展與富裕。
一、研究現狀描述
(一)宿州市與安徽省其他直轄市的城鎮化率情況
根據2014年安徽省統計局調查數據顯示安徽省各個市的城鎮化覆蓋率中,合肥為69.10%,增福為1.31;淮南市為67.90%,增福為1.25;蚌埠市為50.91%,增福為1.24;淮北市為59.76%,增福為1.23;阜陽市為37.50 %,增福為1.27;宿州市為37.43%,增福為1.27。
單從城鎮化率角度來看宿州城鎮化率在不斷的增長但城鎮化水平還是相對較低的,增長幅度與其他城市相比并不突出。這樣單一發展會使得宿州等一些城市城鄉一體化建設無法持續發展,也無法從產業支撐、人居環境、社會保障、生活方式等多個角度來實現新型城鎮化背景下的皖北城鄉一體化建設。
(二)宿州市近幾年城鎮化率情況
數據顯示,宿州市近幾年的城鎮化覆蓋率非別為:11年33.1%、2012年34.8%、2013年36.2%、2014年37.4%??梢姵擎偦室恢痹谔岣?,但增速卻在減緩,增長幅度也十分微小。
(三)宿州各地區的城鎮化覆蓋率
數據顯示,宿州市各區的城鎮化率分別為:橋區為45.1%、碭山縣為35.9%、靈璧縣為25.3%、蕭縣為21.9%、泗縣為18.5%??梢缘某醪降贸觯簶騾^的城鎮化率最高,泗縣的城鎮化率最低;橋區的城鎮化率比泗縣高22.2%,各地區發展不均衡。
(四)城鄉居民收入差距
根據宿州市統計局數據顯示,2010―2014年間,城鄉絕對收入差距從13190到18925。城鄉收入差距比高達300%,而且每年都會增長。
從表中可以清楚的看到城鎮居民收入與農村居民收入存在將近3倍的差距,這也體現城鄉一體化發展中的發展失衡。但從這表中也可以看書,城鄉收入差距也在不斷的減少,但總體減幅不是很大。
二、研究結果分析
(一)存在的問題
1.城鎮化增速滯緩,縣域城鎮化水平不均衡
在城鎮化的過程當中,隨著各種問題的出現,城鎮化的發展速度開始減緩。宿州市與安徽省其他地級市的城市化覆蓋率對比也不是很突出,還是處于相對落后的狀態。這就說明人們應該意識到不能一味地走老城鎮化道路,而是要尋求一種新的突破。
由圖2 3可以清晰地看到,宿州市各地區的城鎮化率差別非常大,縣域城鎮化水平不均衡。各個區域都在建設,但由于每個地方建設的力度、效度以及當地的經濟發展不同等等原因,導致了城鎮化水平不均衡。
2.城鄉一體化建設不徹底,鄉鎮居民思想落后
從實地調研結果顯示,在城鄉一體化建設過程中,有些地方建設的不夠完善;有的是建設完了之后,后期的工作卻沒有持續下去,導致已經建設好的成果毀于一旦;還有的是在建設途中就停滯不前。這些問題的出現與政府的政策實施的力度和絳辛τ瀉艽蟮墓叵怠
還有就是城鄉居民對城鄉一體化概念沒有深刻的認識,導致在建設中有些居民不支持政府的工作,導致建設中出現困難。還有許多農民思想文化水平達不到,使經濟發展與人文發展脫節,有可能會導致造成只是建立了城鎮,卻沒有可此續發展的動力的局面。
3.城鄉差距明顯
城鄉之間在經濟、教育、空間上仍存在著一定的差距,而這些差距阻礙著城鄉一體化的推進。如在空間方面,城鄉之間存在著有形和無形的隔離,城市帶和鄉村帶之間空間差的減少速度遠跟不上近幾年的發展形勢。
通過調查研究數據顯示,現如今城鄉居民在個方面都存在著較大的差距。近幾年的產業發展雖迅速,但從數據中可得出農村居民遠跟不上現代產業的發展。所以如何解決此類問題改善農村居民的生活水平成為我們下一步需要解決的問題。
城鄉社會發展的程度差,農村文化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著滯后性和保守性,這種文化上的差距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城鄉一體化的發展。
從城鄉的差距可以看出宿州的城鄉一體化建設還有待提高,應該從多個角度多維的綜合發展,使宿州在迎合發展政策的同時能結合自身的情況走適合自己的發展道路,讓城鄉一體化建設得到理想的效果。
4.對新型城鎮化背景下的城鄉一體化建設的認識不足
宿州等一些地區近幾年將改善重點放在擴大城市空間和城市數目增加方面,出現了“虛假城鎮化”、“城鎮化不徹底”的現象,在這種現象下城鎮化率雖然得以提高,但是農民并沒真正的享受到城鎮居民的待遇,并沒有從本質上得以改善從而致使城鄉一體化建設改善不突出發展緩慢。
要想使城鄉一體化建設能夠全面、可持續的發展,要對新型城鎮化和城鄉一體化的意義進行深刻的了解和認識。
5.單一發展,沒有尋求新的突破
就研究結果顯示,宿州地區在皖北城鄉一體化建設方面還有很多的不足和需要改進的地方,發展體系不夠完善較為單一。這致使宿州的一體化建設速度較其他皖北地區相對比較緩慢。
縱觀宿州近幾年的城鄉一體化建設主要將改善重點放在擴大城市規模和城市數量增長方面,沒有從根本上解決皖北城鄉一體化建設的根本問題,沒有從多維角度來發展宿州在新城鎮背景下的皖北城鄉一體化建設。沒有解決阻礙城鄉一體化建設的三農問題和二元化結構等主要問題。
(二)出現問題的原因
1.城鄉二元制結構制約城鄉一體化建設
城市化在某種程度上可以理解為由農村向城市轉變的過程,即使實行戶籍制度,可以緩解城市的就業壓力,但是在某種程度上卻隔離了城市與農村,使得二者存在于相對封閉的空間中,這種情況對城鄉一體化建設產生不利影響。
城鄉二元制結構加劇了社會經濟增長的不均衡。近幾年城鎮人口數目增加和城鎮空間的擴張使得城鎮化率提高農村戶口轉化為城鎮戶口但只是偽城鎮化。在消費的形式方面,農村人的消費屬于沒有城市人豐富多彩,他們解決溫飽問題就可以,而城市人更懂得享受生活。沒有從根本上解決建設問題,使得城鄉二元結構更加制約城鄉一體化的建設。
2.三農問題突出
宿州近幾年的新型城鎮化背景下的皖北城鄉一體化建設并沒有解決三農問題。三農問題主要表現為農民的收入低且增收難,導致城鄉居民的收入差距較大,解決三農問題主要就是縮小城鄉居民貧富差距。
各部門通過采取一些措施,使三農問題在生產方式、生產結構等方面得到相應的改善,但是這個的發展速度遠遠跟不上新型城鎮化背景下的城鄉一體化建設的發展腳步。
3.政策的貫徹落實和鄉鎮居民的文化水平
由于人們對城鄉一體化的認識不夠深刻,導致政策在實施的過程中會受到多方面的阻礙。原城鎮中的人會不接受農民,而農民也會適應不了城鎮的生活,他們還是習慣于自己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這些都是政策能否徹底落實、落實到位的關鍵約束因素。
在調查的幾個地方,我們發現雖然城鎮建設中的基本設施都是齊全的,但是后期被損壞的程度非常的嚴重,居民們根本沒有珍惜公共設施的意識。因此,在城鎮化建設當中一定要堅強居民思想道德建設。讓人們意識到建設城鄉一體化最終都是為了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那么才能可持續的發展、和諧的發展。
三、對策與建議
(一)貫徹新型城鎮化對城鄉一體化的指導作用
自從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傳統城鎮化發展過程中卻帶來了許多經濟、社會方面的問題,其中最突出的就是加劇了城鄉二元分割。所以,宿州市城鎮化路徑也需要改變過去不夠科學的城市化,而是要轉向基于城鄉一體化的新型城鎮化道路。
首先,人的城鎮化是新型城鎮化的核心,在這個層面上就要求加速推進農村居民轉化為市民的過程,比如現在對于農村居民的城市戶口問題就是一個亟待解決的問問題。再者,產城的融合、城鄉的協調、工農的協調等方面的發展一直都是新型城鎮化要求。
可以看出,新型城鎮化的基本指導思想都對解決城鄉一體化建設過程中的問題,有著很大的指導作用,告訴我們接下來的城鄉發展的新道路,那就是不但要走可持續、良性的發展道路,而且要在發展中考慮到人的重要性,建立一個經濟、人文、環境都和諧、統一的可持續發展的新城鎮。
(二)加強小城鎮的建設
發展小城鎮,可消化農村勞動力,消除城市就業壓力。小城鎮建設是新型城鎮化一個重要的部分,同樣適用于城鄉一體化建設。小城鎮有較強的經濟、科技、人才等優勢,有利于帶動周邊鄉村經濟發展。但現實卻是很多人都沒有意識到小城鎮建設的重要性,對于小城鎮的建設較弱,沒有得到徹底實施。在此層面上,小城鎮有必要作為城鄉一體化戰略的重要一步。
(三)改革戶籍政策
城鄉二元結構是造成社會收入分配差距的主要原因。想要減少這類收入分配上的差異,就必須轉變城鄉戶籍管理制度。有很多地方的城鎮化的有戶籍人口市民率與非戶籍人口綠的差別仍舊很大,這就要求我們改變這種現狀,從而使城鄉間的勞動力可以自由流動,實現平等就業。
(四)提高鄉鎮居民的受教育水平
我國一直強調“科教興國”,并且一直努力建設為一個人才大國。因為只有有了人才,國家才能更好地發展。同樣的在經濟發達的地區,教育水平同樣很發達。由此可見,在城鄉一體化建設中,我們必須樹立到“硬實力”重要,但“文化軟實力”更重要的觀念。在建設中大力發展教育,提高人們的受教育水平,培養出更多的實用型人才。
既然大力發展人才,那么就相應的要出臺一些政策去留住人才,為家鄉的建設做出貢獻。
四、結論
宿州雖在城鄉一體化發展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較其他城市發展速度還是相對比較緩慢。其主要原因是城鄉二元制和三農問題突出制約了城鄉一體化的發展。只有在相關程度上減少二元制問題和三農問題對城鄉一體化的發展影響和從根本上消除這兩個問題,才能使宿州新型城鎮化背景下的城鄉一體化發展成為一種新的格局。實現城鄉共同發展,p少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建設全面小康社會。
城鄉一體化發展聯系個社會的各個層面和人民的思想、認知、文化等方面。在建設城鄉一體化時要全面協調,不可突出冒進,相互之間做加減法磨除棱角,實現全面現代化科學的發展。新型城鎮化的核心在于實現人的全面發展這和一體化的要求起到相輔相成的作用。
在目前城鄉差距不斷擴大的背景下,通過城鄉一體化來縮小城鄉差距已刻不容緩,而新型城鎮化立足于我國目前的大背景下,則更有利于縮小城鄉差距。其貼近經濟發展本身,創造出新的投資需求,提高農民收入,利于城市升級和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
此論文主要圍繞城鄉二元制和三農問題來探索研究,了解發展現狀、取得的相關成就和存在的相關問題并提出了相應的建議。
加快城鄉一體化建設是國家和人們的共同愿景,是促進政治、經濟、文化發展的必要途徑。各地省市應貫徹落實總體規劃,也要在落實的同時走適合自己的發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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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
公共管理論文2300字(一):基于從公共管理角度探討數字化城鎮管理論文
【摘要】隨著大數據時代的到來,數字化城鎮管理成為了公共管理領域內一種新型的管理模式,促使城鎮管理方法和技術發生了較大的變革,進一步推動了政府管理創新的發展。但在目前我國數字化城鎮管理還存在一些不足,影響公共管理職能的發揮,因此本文通過闡述數字化城鎮管理的重要意義,分析數字化城鎮管理存在的問題和缺陷,并基于公共管理的角度上,提出加強數字化城鎮管理水平的相關措施,旨在促使數字化城鎮管理向前發展,為城鎮化進程加速前進奠定基礎。
【關鍵詞】公共管理;數字化;城鎮管理
當前我國城鎮化進程正不斷盡快,城鎮管理在公共管理中的重要性越來越突出。為了保障城鎮化政策結果的實效性以及順應數字化時代的發展要求,必須要轉變傳統的城鎮管理方式,發展現代化、數字化管理模式。因此相關工作人員需要明確數字化城鎮管理的意義,分析其存在的不足,采取有效措施以實現高水平的數字化城鎮管理,促進我國城鎮可持續發展。
一、數字化城鎮管理的重要意義
數字化城鎮管理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集中體現,是基于數字化城市管理演變而來的一種新公共管理模式。其主要是利用先進的科學信息技術手段以及信息管理系統,對涉及到社會公共利益以及人民群眾利益的城鎮問題進行處理,變革城鎮管理水平和體制,充分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發展趨勢。因此數字化城鎮管理有利于進一步推動社會主義城鎮化發展,整合城鎮資源,建設特色城鎮。另外我國在城鎮化進程中面臨著諸多挑戰和困難,實行數字化城鎮管理則有利于解決傳統的城鎮管理問題,同時能夠實現精準定位管理目標的時間和空間,減少巡查及處置人員,降低管理成本,有效提高管理效率和水平。
二、數字化城鎮管理存在的不足
現階段由于我國城鎮化正處于加速發展階段,對城鎮管理信息系統的開發和應用處于探索和實踐期,并且在公共管理中對城鎮管理的職能和觀念有待轉變和提升,所以在數字化城鎮管理進程中,出現了以下不足:
(1)公共機構職能出現重疊,管理效率較低。這種現象產生的主要原因即是公共管理機構的職能劃分存在不明確、公共管理機構改革不徹底以及上級機構管理不科學等造成的。
(2)城鎮管理信息化發展不均衡,存在資金、人才短缺的現象。雖然我國已經開始了城鎮信息化建設,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從實際上來看,基層城鎮管理機構的信息化水平仍然相對較低,而且由于管理專項資金以及公共管理人員的缺失,導致基層管理機構與上級機構信息化發展存在差距,導致數字化管理存在較大的難度。
(3)數字資源缺乏整合、統一規劃。數字化城鎮管理是一項較為龐大的管理系統,涵蓋了大量的信息數據,并且與多個管理部門具有密切的聯系。所以數字信息資源整合是非常重要的。不過在實際管理中,城鎮公共管理對數字資源的整合力度不夠,沒有實行統一規劃,就導致了數字信息相對獨立,影響管理工作的協調開展。
三、基于公共管理角度提高數字化城鎮管理水平的措施
(一)優化城鎮公共管理機構職能
基于公共管理的角度實現數字化城鎮管理即是要優化城鎮公共管理機構的職能,針對當前城鎮管理中存在的人員冗雜以及機構繁多等現狀,要進行職能整合和重新劃歸,同時要在數字化城鎮政府機構的基礎上,明確各個職能機構的工作任務和職責,將城鎮管理的各個方面落實到具體機構、具體人員,保障管理機構層次扁平化,提高管理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和效率,切實解決群眾生產生活難題。比如針對城鎮民眾普遍關心的交通、商業發展以及農業用地規劃等,進行信息公示,接收民眾意見反饋,通過信息技術合理布設城鎮格局等,提高公共管理水平。
(二)加強城鎮公共管理隊伍建設,培養數字化人才
數字化城鎮管理是一項集合了技術、管理、人文以及經濟的系統性工程,在公共管理角度上來看,需要進一步改革管理體制和機制,實現政府組織機構以及其運行方式、行政流程等有效重組和再造。這一過程則需要管理隊伍具有高素質和高水平管理能力。因此政府要精簡公共管理機構,節省資金,大力發展數字化基礎設施建設,并通過培訓、教育學習、經驗交流等方式提高管理人員的數字化、信息化技術能力,培養信息素質打破傳統思維模式,積極協調業務工作,在信息技術的基礎上進行數字化管理。比如公共管理機構要加強人才招聘和培養,從管理理念以及信息技術兩方面制定人才培養計劃,為數字化城鎮管理提供人才支持,從而提供更加優質的公共服務。
(三)建立科學的數字化城鎮管理體系
數字化城鎮管理涉及到的范圍和內容相對較廣,比如信息技術的合理應用、政府組織機構、管理人員職能整合等。因此需要進行科學規劃,建立完善的、可靠的數字化城鎮管理體系。政府機構要發揮帶頭作用,建設完備的信息服務基礎設施、明確公共管理機構的職能、任務,還要針對當前城鎮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進行服務優化,如開展遠程辦公,打破時間、空間限制,提高公共服務效率和質量。同時管理人員可以采用信息技術,根據城鎮建設特點科學劃分管理范圍,做到全方位的城鎮公共管理,及時處理城鎮管理問題和缺陷,管理人員要基于數字化信息的反饋功能,深入基層協調公共管理矛盾,強化管理職能。另外可以通過研發建立城鎮管理軟件,實現信息快速收集、信息共享等,及時了解人民群眾的真實需求,為城鎮管理決策提供有效依據和支持。
四、結束語
綜上所述,數字化城鎮管理是公共管理發展的必然趨勢,也是我國現代城鎮化發展的要求。因此需要政府機構發揮領導作用,帶領各公共管理機構在公共部門體制改革的背景下進行職能轉變、加強信息化建設、培養數字化管理人才、構建數字化城鎮管理體系,從而推動我國城鎮化可持續發展。
公共管理畢業論文范文模板(二):論新農村經濟建設中的公共管理論文
【摘要】隨著我國經濟實力的增強,城市得到了發展,我國有關部門越發重視對于新農村的建設。新農村能夠使農村居民的生活質量得到改善,在一定程度上使民生得到了保障。而在對于新農村進行經濟建設時,公共事業管理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能夠為農村經濟發展提供支持。本篇文章分析了我國新農村經濟建設中公共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并提出了相關對策來進行解決,希望能夠提升我國新農村經濟建設公共管理水平,構建美好新農村。
【關鍵詞】新農村;經濟建設;公共管理
開展新農村建設是為了使農村適應社會發展新需要,改善農村的生活環境、居住質量、經濟水平、文化思想等,使農村煥發新面貌。但是,從現實情況來進行分析,目前我國新農村經濟建設中的公共管理水平較低,不利于我國建設新農村的目標順利實現,為此必須要提升公共管理水平。
一、新農村經濟建設中的公共管理存在的不足
(一)農村基層政府并沒有認識到公共管理的重要性
新農村建設是時展的必然,能夠為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的順利開展提供支持,需要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共同關注。為此農村基層政府應該明確自身的職責,科學合理的開展新農村經濟建設工作。但是,目前部分基層政府并沒有認識到開展新農村經濟建設公共管理的重要性,對于國家出臺的相關政策一知半解,導致于基層政府無法為新農村經濟建設公共管理工作提供切實可行的幫助。為了改善這一情況,需要農村基層政府認識到公共管理的重要性,為新農村經濟建設的順利開展提供支持。
(二)農村經濟建設中投入的資金有待進一步提高
開展公共事業管理最主要的目標是改善農村居民貧窮的現狀,使農村居民的生活變得賦予,帶有一定的扶貧屬性。從目前我國各個地區的經濟水平來進行分析,大部分農村居民的經濟收入和城市依然有著較大的差異,為此我國農村的公共管理依然有著非常關鍵的作用。目前,大部分農村的經濟水平只達到了不用為生存犯愁的水平。而我國卻已經降低了在農業發展中投入的資金,這導致農村的經濟建設公共管理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響。我國在農村建設方面投入的資金降低,僅僅只能滿足農村公共管理開展的需要,比如說鋪設電網、修路等,只能提高公共基礎設施的水平,無法滿足人們日益增長的生活需求,人民的生活質量得不到提高,不利于農村的長期穩定發展。
(三)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規來為公共事業的順利開展提供保障
第一,為了推動我國經濟的發展,使各行各業都能夠有所提升,我國制定了一些法律來保障公共事業工作的順利開展,但是隨著我國經濟水平的提升,我國公共管理事業得到了較快的發展,這些法律法規已經不能夠滿足公共事業進一步發展的需求,有關的政策包含的內容也并不全面,這并不利于農村公共事業的順利開展。第二,農村現有的法律法規體系也存在著一些不足,人們在生活中出現的問題無法依靠法律來進行解決,并且農村居民的法制觀念較低,對于法律的了解比較少,遇見事情不善于借助法律。第三,農村的市場經濟在發展的過程中并沒有專門的工作人員來進行就愛你督管理,大部分企業并不認為在農村內投入資金可以獲得收入,再加上在農村投資相關的法律比較少,農村能夠獲得企業投資的概率比較低,在這些因素的影響下,農村的經濟發展速度始終較慢。
(四)專業人才數量較少
由于農村的環境、薪資待遇等和城市都存在著較大的差異,大部分人才在進行就業時會選擇城市而非農村,農村中的人才數量比較少,這嚴重限制了農村經濟的發展,開展公共管理時沒有足夠的人才作為支撐。雖然地方政府出臺了部分法律法規以及政策對于基層政府進行了扶持,但是這也僅僅只是提升了農村居民的基礎設施和硬件條件,人才緊缺的現狀并沒有得到緩解。
二、提高新農村經濟建設中公共管理水平的措施
(一)政府要認識到公共管理的重要性
我國進行新農村經濟建設離不開人民群眾和當地政府的支持。為此,基層政府必須要對公共事業管理形成正確的認識,全面系統的了解開展公共管理需要進行的工作以及應該采取的工作方法。如果政府沒有立足于農村的實際情況隨意的規劃建設新農村,在進行新農村建設的過程中一定會出現問題,為此基礎干部必須要真真正正的了解農村的情況,因地制宜的開展新農村建設工作。并由人民進行監督,確?;A政府能夠為人們提供公共質量的服務,使農村得到發展。
(二)加大對于農村公共事業的投入
我國農村公共事業發展水平比較低,主要是因為政府部門投入的資金和資源不多,農村的觀念比較落后,沒有認識到公共事業的重要性,進行公共事業發展時流于形式。為了推動農村公共事業的發展,必須加大對于農村公共事業的投入。這需要我國政府重視農村的基礎設施建設,確保農村有足夠的資金為公共事業的發展提供支持,使公共基礎設施能夠真正的為人們的生活提供幫助。除此之外,也要重視農村教育、文化、科學水平的提升,使農村更加全面的發展;國家要對于基層政府進行資金和政策上的扶持,我國農村地區經濟水平較低,公共事業發展緩慢,基層設施不足,為此農村是我國現代化建設工作的難點,只有加大對于農村公共事業的投入,才能夠使我國農村地區的經濟建設有足夠的資金作為保障,改善每一個農村居民的生活質量。
(三)提升農村居民的生活水平
從目前的情況來進行分析,我國的公共財政轉移支付體系有待進一步健全,為了縮短城市和農村的差異,就必須要加大力度進行公共財政轉移支付體系的建設,使農村的公共物品水平得到提升。這需要政府發揮自身的作用,對于轉移支付制度作出一定的整合。并增加對于農業發展的投入,使我國農村事業發展有種子的資金作為支持,有效提升農村居民的生活水平。
(四)完善相關的制度
農村的公共管理事業必須要有完善的制度來進行管理,只有這樣才能夠確保農村的公共管理事業得到落實,真正的發揮出作用。完善的制度和頒布的法律法規能夠為我國農村公共事業管理引入更多的資金,從源頭上改善我國農村居民的生活質量,為農村經濟的進一步發展提供支持。
(五)提高農村公共管理人員的專業水平
由于農村經濟水平較低,導致我國農村居民的受教育程度得不到提升。我國部分基層領導的文化水平不高,思想觀念沒有與時俱進,再加上農村領導層的年齡較大,并沒有新的年輕人加入到農村基層政府之中,導致新農村的發展缺乏人才作為支持,無法適應新時代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為此,必須要加大力度對于人才進行培養,提升農村公共管理人員的專業水平,并使我國農村居民的文化素養得到一定程度的提升,除此之外,政府還應該頒布政策鼓勵我國高校畢業生參加到基層工作之中,為農村公共事業的順利開展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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