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集體資產管理辦法范文

時間:2023-09-11 17:5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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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集體資產管理辦法

篇1

關鍵詞:村級集體資產 現狀 問題 加強管理

農村集體資產是廣大農民辛勤勞動積累的成果,管好用好農村集體資產,對于增加農民財產收入、保護農民合法權益、保持農村社會穩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近年來,隨著路經濟的高速增長和城鎮化進程的扎實推進,村級集體經濟得到長足發展,對于日益龐大的村級集體資產的管理,越來越成為當前農村工作的焦點和熱點。

一、村級集體資產管理現狀

(一)村級集體資產數量日益龐大。經過長年積累,村級集體資產總量不斷增加,隨著經濟社會發展步伐加快,國家城鎮化進程的穩步推進,集體的原有固定資產、各種資源溢價明顯,貨幣資產有了明顯的增加;加之國家各種政策性征地、拆遷、城中村改造等,產生了巨大的補償資金。集體資產在數量上有了明顯增加,在質量上有了明顯提升,在資產結構上出現多元化趨勢。

(二)村級集體資產流失嚴重。一是各種債權債務復雜。形成原因復雜,拖欠時間長,清欠難度大,導致集體利益受損。二是管護措施不到位。重點體現:在固定資產管理上,缺乏具體的資產登記、管護等方面的制度,也沒有安排專門的看護人員,導致流失、損壞的現象發生;在集體土地審批上,未批就建、少批多建等現象,侵占集體土地。三是集體資產在承包、轉讓、租賃過程中,對集體資產不評估、低估、假評估,對集體資產作價偏低,造成集體經濟受損。

(三)村級集體資產管理滯后。伴隨著集體資產存量的不斷擴大,增量的不斷增加,管理、規范集體資產卻相對滯后。表現在:一是相關制度、規范制定的滯后。雖然各級人民政府已經制定了各種管理辦法、規章制度,但由于這規章制度可操作性、適應性不強,造成很多制度落實不到位,執行力度不夠;二是村級資產管理意識滯后。由于目前管理村級集體資產的多為村民選舉產生的理財小組,理財小組的人員構成、知識結構,不能與龐大的村級集體資產相適應,村級資產增值、保值意識淡漠,處理村級集體資產隨意性強。

二、村級集體資產管理滯后的原因

(一)制度層面。隨著村級集體資產規模的不斷增大,如何規范資產管理、如何提高資產經濟效益、如何與民主法治進程的要求相適應,需要設計便于操作、管理完善、執行便捷、利于監督的制度規范。不斷完善制度規范,力爭從法律層面制訂更高規格、更加完備的法律,約束管理人行為,將是今后工作的重點和難點。

(二)人員素質。現有的村級集體資產管理者,多為村民選舉產生的民主理財小組,但理財小組的成員,綜合素質較低,并不能正確行使管理的權利,發揮管理的效用,致使集體資產損耗。村組集體成員普遍的民主理財意識淡薄,對集體資產的關注度、關心度不夠,不關注長遠利益,只看重當前利益和眼前利益。

(三)監督層面。對現有集體資產管理人的資產經管、使用、處置行為缺乏有效的監督機制,在資產管理過程中,隨意性較強,自主定價權、自由裁量權得不到有效控制。村民的民主監督權形同虛設,村務、財務公開不規范,不實行民主理財, 使集體資產使用缺乏有效監控,造成決策失誤,使集體資產受損。

三、加強村級集體資產管理的措施

(一)完善制度規范,制定相關法律。要盡快對農村集體資產管理進行立法, 以法的形式明確農村集體資產的所有權、經營權,規范集體資產的營運、出售、登記、報告制度。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凡涉及集體資產的重大事項,都必須經社員大會討論決定。建立健全民主決策制度、民主理財制度、資產管理公開制度,堅決執行民主理財、依法理財,確保資產管理的公開、公平、公正,最大限度的滿足村民的知情權和參與權,將資產管理行為置于陽光下運行,置于村民的監督之中。同時,制定完善監督制度,對違反規定的行為,給予堅決和嚴厲的打擊。

(二)認真進行清產核資,摸清資產數量和結構。要改變重購置、輕管理的觀念,盡快進行集體資產的清產核資工作,建立相關會計賬務,進行正規核算;要建立詳細、全面的資產臺賬和流水帳,明晰各種資產的權屬,記錄資產的流轉和處理過程;要對侵占、挪用集體資產的行為和人員進行堅決制止,全面進行清繳。

(三)創新機制,不斷實現集體資產的保值、增值。要樹立科學理財的觀念,以實現村民利益最大化為目標,以對村民高度負責的態度,管理好集體資產;要引入科學的資產管理方法,對價值優勢明顯、經濟價值高的資產處理,要進行科學評估,確保資產交易、資產變買的公平;要探索記賬制,不斷拓寬記賬制的范圍,科學、規范的進行集體資產會計核算;要加強貨幣資金科學管理,確保貨幣資金的安全,在確保資金安全的情況下,積極拓展投資渠道,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四、結束語

農村集體資產管理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面廣,敏感性強,任務艱巨,亟需通過制定法律法規、嚴格依法行政和落實工作措施等方式加以整體推進。因此,一方面應當依托現代化信息網絡技術,建立農村集體“三資”網絡化監管體系;另一方面,應當著力推進集體資產經營管理各項制度建設,進一步規范農村集體資產產權登記、經營管理、民主監督等行為,確保農村集體資產保值增值,落實廣大農民群眾的知情權、監督權和收益分配權。多管齊下,使農村集體資產管理真正納入依法有序的軌道,實現保值增值和可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篇2

    為貫徹執行《北京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現對執行中的若干問題再補充通知如下:

    1.凡在已開發使用的城鎮建設用地范圍內從事房地產價格評估的機構,均須報市房地產管理局審核批準。經其他主管部門批準的評估機構,在上述地域范圍內承攬房地產評估業務的,須向市房地產管理局登記備案,其評估人員需具備房地產評估知識,不具備的,須接受房地產管理部門的專業培訓。

    2.1994年8月8日以前,對抵押房地產已進行評估、抵押權人對評估報告無異議的,均不再重新評估。

    3.凡應依法繳納稅費或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房地產轉讓,其價格評估均須由市、區、縣房地產管理局所屬的評估機構或市房地產管理局指定的評估機構辦理。

    4.受托評估抵押房地產,評估機構一般應自委托人提交全部評估材料后七個工作日內完成。

    5.抵押房地產的評估費,暫按國家物價局和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1992)價費字625號《資產評估收費管理暫行規定》規定的收費標準(見附件)掌握。評估機構不得自行提高收費標準。擅自提高的,市房地產市場管理處有權進行糾正。各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按規定收取2%的買賣過戶手續費的,均不得再另收評估費用。

    6.《北京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實施前已經抵押的房地產,因故不能按規定期限補辦登記手續的,當事人雙方或一方應向房地產管理部門備案。

    7.抵押登記時,雙方當事人約定不對抵押房地產投保的,可不提交保險單復印件。

篇3

近年來,我鎮紀委審時度勢,以關口前移,源頭防腐為目標,以四個中心為載體,按照“積極穩妥、統籌兼顧、先行試點、逐步推開”的思路,先后成立了會計集中核算、招投標、政府采購和便民服務四個中心,不斷規范權、錢、事等權力運行,有力推進了全鎮經濟社會發展和黨風廉政建設。

一、建立會計核算中心,強化資金運行監管

20__年,針對當時鎮財政嚴重赤字,財政資金管理失范,資金使用效益低下,政府調控能力較差,社會事業發展緩慢等現狀,

我鎮在全縣率先成立了會計集中核算中心。將鎮機關、各村場、居委會、鎮屬單位財務管理均納入會計核算中心,各單位只設置報帳員。通過不斷規范和完善,截止目前,全鎮納入鎮集中核算的單位已達家,比02年凈增家,總資金流量億,月平均銀行存款余額萬元,

會計集中核算采取“兩取消”、“三不變”、“四統一”的辦法進行運作。“兩取消”即:取消單位銀行賬戶,取消單位會計崗位;“三不變”即:單位的財務收支自不變,單位的內部理財機制不變,單位綜合預算安排資金的使用權不變;“四統一”即:統一辦理會計核算,統一支付有關支出項目,統一管理會計檔案,統一財務公開。

在實施過程中,相繼出臺了財務收支管理制度、會計集中核算辦法、集體資產管理辦法、會計崗位職責、計算機網絡管理和內部監督管理等一系列規章制度和規范性文件,提高了資金運行質態。四年來,核算中心拒絕支付不符合規定的開支達60萬元,節約招待費用30余萬元。不僅節約了大量資金,而且也提高了資金使用效益,增強了政府宏觀調控能力,行政、公教人員工資按時足額發放,__和城南工業園區高標準建設,城市基礎設施快節奏推進等很多大事的辦成都充分體現了會計核算中心的效能。

二、建立招投標中心,規范集體資產管理

近年來,隨著“工業化、城鎮化、社會主義新農村”加快建設,建設項目越來越多,資金投入越來越大,人情關系越來越雜,滋生腐敗現象的土壤潛滋暗長。為規范投資行為,保證項目質量,打破人情網、關系網以及權力尋租等怪圈的束縛。我鎮于20__年5月成立了__鎮招投標中心。

中心規定將2萬元以上的各類建設工程和裝飾裝璜項目,1萬元以上的公有資產處置,以及集體資源發包和租賃項目實行集中招投標。每次招投標時,視不同項目類型,以項目實施單位為主體,鎮招投標辦公室具體操作,委托有資質單位編制招投標文件,按國家規定的招投標相關程序組織招投標,聘請相關的專業技術人員擔當評委,邀請有關單位領導和群眾代表參與監督,最后再由鎮領導小組委托專業機構進行決算、審計。

20__年12月我鎮漁業村150畝集體樹木進行拍賣,事先經反復測算,標底價定為145萬元,但經過幾輪拍賣后,最終以176萬元中標,集體資產一下子增值了31萬元。經過大半年運作,鎮招投標中心共實施招投標項目40多起,節約資金近100萬元。

三、建立政府采購中心,控減鎮村經費支出

為規范政府采購行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控減鎮村經費支出,從源頭上預防和遏制違法違紀問題的發生,我鎮于20__年9月份又掛牌成立了政府采購中心。

將貨物類、工程類和服務類3大類90多個項目納入中心,進行集中采購。集中采購采取委托采購、競爭性談判采購、公開招標采購、定點采購等7種方式。先由采購人出具書面報告,由分管領導批準后交給鎮采購中心集中采購,同時由鎮紀委和采購人全程參與監督。四個月來,政府集中采購達 次,資金總額

萬元,節約資金

萬元。

四、建立便民服務中心,方便基層群眾辦事

針對__鎮行政區域廣,相關職能部門分布散,基層群眾辦事難等的實際情況,20__年12月我鎮又成立了便民服務中心。將國土所、村建辦、建管站、計生辦、民政科、廣電站等部門集中管理,統一辦公。中心涉及6個部門82個項目,實行一站式審批、窗口式辦文、一條龍服務,做到進一家門辦成、蓋一次章辦好、收規定費辦完、按承諾日辦結。以前辦一個建房手續,村民要找三個部門,跑五六腿不一定把事辦

篇4

關鍵詞 城鎮化 地方政府 融資平臺 融資模式

一、當前我國城鎮化現狀

城鎮化是一個衡量一個國家發展水平的指標,是伴隨工業化發展,第二、第三產業在城鎮集聚、農村人口向城鎮集中的自然歷史過程。根據國家統計局數據,我國城鎮化率從2002年的39.09%到2014年的54.77%,12年內以平均1.3個百分點的速度遞增。預計到2020年,我國城鎮化水平為60.57%,達到中等發達國家水平。

近年來,中國城鎮化建設道路不斷升級,新型城鎮化將成為新常態下中國經濟可持續發展的新引擎。2014年3月,國務院印發了《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將新型城鎮化道路上升為國家戰略。在為中國經濟長遠發展帶來重大機遇的同時,新型城鎮化也給人們帶來了不少困惑,社會各界對其是否存在認識偏差、戰略實施過程中有何現實困難、如何尋找改革突破口等關鍵問題的回答,決定了新型城鎮化的發展大局。

二、地方政府融資平臺現狀

為了滿足城鎮化建設日益增加的投融資需求,兩部分資金成為支撐主力,一是地方政府財政資金。二是地方政府融資平臺,所謂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是指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門和機構、所屬事業單位通過財政撥款或注入土地、股權等資產設立,具有政府公益性項目投融資功能,并擁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包括不同類型的城市建設投資、城建開發、城建資產公司等。它是我國在特殊的財稅體制下、在特殊時期的產物,是解決地方政府在公共產品供給上的資金短缺問題、規避制度約束的一種變通手段。

隨著地方政府融資平臺數量與負債規模的急劇擴大,在推進城鎮化快速發展的同時,風險不斷累積:舉債規模過大、過分依賴土地財政,經營性現金流嚴重不足、地方政府違規擔保、償債能力弱。銀監會數據顯示,截至2013年6月末,地方政府融資平臺貸款余額為9.7萬億元,同比增長6.2%;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客戶數量達到10932家。目前地方政府融資平臺貸款已逐步進入還債高峰期,約35.5%的貸款在2013年至2015年內到期。審計署2013年第24號審計公告顯示,從償債能力看,2012年底36個地方政府本級的223家融資平臺公司中,有68家資產負債率超過70%;有151家當年收入不足以償還當年到期債務本息;有37家2012年度出現虧損。由此可見,融資平臺代替政府投融資模式已不可持續。

三、如何實現可持續發展的新型城鎮化建設

根據國發〔2014〕43號文件要求:明確劃清政府與企業界限,政府債務只能通過政府及其部門舉借,不得通過企事業單位等舉借;剝離融資平臺公司政府融資職能,融資平臺公司不得新增政府債務。鼓勵社會資本通過特許經營等方式,參與城市基礎設施等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業投資和運營。該文件的出臺是中央對地方政府融資行為進一步加強規范管理。而當前我國正處在城鎮化快速發展時期,城鎮人口的增加不可避免地帶來城鎮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和房地產開發等多方面投資需求,預計到2020年,城鎮化建設資金缺口達到42萬億元,仍需舉借大量政府債務。

為落實中央關于“允許社會資本通過特許經營等方式參與城市基礎設施投資和運營”的要求,積極穩妥支持“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建設工作,必須創新市場化融資模式,放寬準入,完善監管,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城市公用設施投資運營:

一是對于純公益性項目,如教育、就業、社保、醫療衛生、住房保障、文化體育及殘疾人服務等基本公共服務領域,應鼓勵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模式。二是對于經營性項目,應通過PPP模式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城市公用設施投資運營建設。三是通過創新項目融資模式的方式,發揮政府引導職能,將經營性項目和公益性項目有機組合,建立項目綜合收益平衡機制,改善基礎設施項目的盈利條件,提高社會資金向公益性城市基礎設施項目投資的積極性。

(一)政府購買服務模式

根據〔2013〕96號以及財政部專門出臺的《政府購買服務管理辦法》,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就是通過發揮市場機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會公眾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務事項,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備條件的社會力量承擔,并由政府根據服務數量和質量向其支付費用。運作方式如下:

(1)納入目錄。地方政府擬定本級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指導目錄,報同級政府批準后按規定公布實施,確定政府購買服務的種類、性質和內容,確保將需要采購的棚改安置房項目納入采購目錄。

(2)確定購買主體。由市政府出文授權有預算的政府部門、事業單位或主管部門作為本次項目的購買主體。

(3)確定采購方式。地方政府可采用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采購中的任何一種方式實施棚改采購。

(4)確定承接主體。由購買主體按照《政府采購法》有關規定確定承接主體。

(5)采購資金納入財政預算管理。購買主體將與承接主體簽訂《政府采購合同》,約定在合同期限內,向承接主體逐年支付采購資金,且確保采購資金逐年列入財政預算,并對資金支付計劃安排予以說明。

(二)PPP模式

發改委《關于開展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的指導意見》(發改投資〔2014〕2724號)指出,PPP模式主要適用于政府負有提供責任又適宜市場化運作的公共服務、基礎設施類項目:燃氣、供電、供水、供熱、污水及垃圾處理等市政設施;公路、鐵路、機場、城市軌道交通等交通設施;醫療、旅游、教育培訓、健康養老等公共服務項目;水利、資源環境和生態保護等項目;各地的新建市政工程以及新建城鎮化試點項目,應優先考慮采用PPP模式建設。

(1)定義。PPP是在基礎設施及公共服務領域建立的一種長期合作關系。通常模式是由社會資本承擔設計、建設、運營、維護基礎設施的大部分工作,并通過“使用者付費”及必要的“政府付費”獲得合理投資回報;政府部門負責基礎設施及公共服務價格和質量監管,以保證公共利益最大化。

(2)運作方式。PPP項目的運作模式主要包括:建設-運營-移交、建設-擁有-運營、移交-運營-移交、改建-運營-移交、購買-建設-運營、區域特許經營等及其組合。選擇方式主要由收費定價機制、項目投資收益水平、風險分配基本框架、融資需求、改擴建需求和期滿處置等因素決定。PPP模式的多方共贏是解決城鎮化過程中基礎設施、公用事業、公共服務資金難題的有效途徑。我國已成功將PPP模式運用于建設地鐵(如北京四號線)、鐵路等基礎設施方面,并獲得一定實踐經驗,但和同類新興市場比有較大差距。目前國內在建或完工的PPP項目涉及的資金大概有4、5萬億元的規模,存在較大的發展空間。因此,PPP模式需完善健全的經營機制、有力的保障機制、合理的風控機制和雙贏利益共享機制將為我國社會資本作為項目的融資來源創造投資更多的渠道。

(三)融資平臺的發展轉型

未來平臺公司應去平臺化運營,地方政府應增強平臺公司的可經營性資產比例,積極嘗試股權投資、股權融資、企業債券等各種方式,實現實體化、市場化和規范化轉變,能全方面參與市場化競爭。

(1)產業引導和國有資產管理。按照地方政府產業布局要求,積極引導政府投資的方向,履行政府投資導向的職能,同時在公用事業、軌道交通、廣告經營、能源開發、地產置業以及文化旅游、環保產業、金融服務等方面充分運作,規范企業經營,確保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2)資源整合和跨區域、多元化發展。通過整合各類中小水務公司、房地產公司等,實現規模經濟;利用企業在基礎設施建設過程中所形成的如工程管理等各種專用知識、技術,對區域外的基礎設施建設提供工程代建、工程項目管理等業務,憑借地方政府獨特的資源、機遇,大膽進行非相關多元化的拓展,向產業投資、資產管理、金融控股、城市運營、城市旅游等多元化業務轉型,不斷發展壯大平臺經營性業務板塊,增強平臺自我造血能力,形成新的利潤增長點,通過經營收益反哺公益性項目,減輕地方政府的財政壓力。

(3)城市金融服務,打造金融板塊。城市的持續健康發展離不開銀行、金融機構的支持,平臺公司作為地方性國有企業應著力打造金融板塊,可參股銀行與銀行聯姻,亦可涉足小額貸款、金融租賃、產業投資基金、擔保公司等多種金融業態,金融板塊將成為一些融資平臺公司未來的經濟增長極,不僅能為其盈利能力注入新動力,還能帶動地方經濟的發展。

未來為了實現中國特色的新型城鎮化,財政手段相對于其他政策工具,依然需要發揮其核心作用,面對新的歷史形勢和要求,只有不斷推進財政領域的改革,不斷創新投融資模式,積極引入社會資本共同參與建設,才能繼續推進新型城鎮化的發展!

(作者單位為國家開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省分行)

參考文獻

[1] 審計署.全國政府性債務審計結果[EB/OL].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網站,2013-12-30.

篇5

關鍵詞:社會福利企業;改制上市;問題;對策

引言

近幾年來,伴隨我國經濟和資本市場的迅猛發展,已經有眾多社會福利企業登陸了國內外資本市場。本文以社會福利改制上市過程中面臨的問題為核心,圍繞其進行深入討論與研究,希望引起相關企業或者中介機構的高度關注,具有一定的參考價值。

一、社會福利企業首發上市情況

社會福利企業從政策上講,不存在任何境內首發上市的障礙。福利企業與其他類型的企業相比,并沒有什么特殊之處。根據粗略統計,我國現有21家上市公司或者已過會公司享受到社會福利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其中9家發行人本身是福利企業,享受到福利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其他12家公司的子公司或者下屬公司曾經享受到福利企業稅收優惠政策。這二十一家公司分別是:三全食品;眾和股份;廣博股份;棟梁新材;大東南;回天膠業;川潤股份;天原集團;雙箭股份;萬馬電纜;偉星新材;亞太機電;恒星科技;久立特材;帝龍新材;浙江海亮;鴻博印刷;山東墨龍;張化機;江蘇曠達;長城汽車等。

總結上述企業對外正式公告的招股說明書,我們注意到中國證監會對于社會福利企業上市重點關注兩方面問題:一是社會福利企業的資格取得和改制的過程是否合法合規;二是社會福利企業享受的稅收優惠對公司的影響。上述兩方面對社會福利企業改制上述均有重大的影響,問題處理不當均能夠直接導致擬發行企業是否能夠順利上市。

二、社會福利企業的資格取得和改制的過程是否合法合規

(一)福利企業的資格認定條件

在2007年7月1日前,根據《社會福利企業管理暫行辦法》[民福發(1990)21號]第八條規定:社會福利企業應具備下列條件:(1)安置殘疾人員達到生產人員總數35%以上;(2)生產和經營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并適宜殘疾人從事生產勞動或經營;(3)企業中每個殘疾職工應具有適當的勞動崗位;(4)有必要的、適合殘疾人生理狀況的安全生產條件和勞動保護措施。對安置殘疾人員占生產人員總數比例超過10%而未達到35%的企業,經民政部門核實安置殘疾人員比例后,發給有關證明,稅務部門審查核實符合減稅條件的,可享受相應的減稅待遇。本辦法被2007年6月29日民政部《福利企業資格認定辦法》(民發[2007]103號)所廢止。

自2007年7月1日后,根據《福利企業資格認定辦法》(民發[2007]103號)第四條規定:申請福利企業資格認定的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1)企業依法與安置就業的每位殘疾人職工簽訂1年(含)以上的勞動合同或者服務協議,并且安置的每位殘疾人職工在單位實際上崗從事全日制工作,且不存在重復就業情況;(2)企業提出資格認定申請前一個月的月平均實際安置就業的殘疾人職工占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比例達到25%(含)以上,且殘疾人職工不少于10人;(3)企業在提出資格認定申請的前一個月通過銀行等金融機構向安置的每位殘疾人職工實際支付了不低于所在區縣(含縣級市、旗)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4)企業在提出資格認定申請前一個月為安置的每位殘疾人職工按月足額繳納所在區縣(含縣級市、旗)人民政府根據國家政策規定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險;(5)企業具有適合每位殘疾人職工的工種、崗位;(6)企業內部的道路和建筑物符合國家無障礙設計規范。根據《福利企業資格認定辦法》(民發[2007]103號)第五條規定:企業申請福利企業資格認定,應當向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取認定申請,具體認定機關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民政局確定,報民政部備案。

對于擬發行上市企業社會福利企業的資格取得是否合法合規,中介機構應嚴格根據擬發行主體福利企業資格的取得時間,對照取得資格的時點上認定條件,通過復核當初的申報材料,走訪相關的人員和政府機關作出詳盡的盡職調查。對于擬發行人通過欺騙等方式取得的福利企業資格,應提請公司予以整改。特殊情況下,中介機構無法對其取得資格作出判斷的情形下,應由擬發行企業的主管民政部門或縣級以上的人民政府對公司歷史上福利企業資格的取得以及認定等眾多情況作出認定。

(二)福利企業改制的基本規定及履行的程序

在很長一段時間內,社會福利企業主要為國有企業、農村集體企業或城鎮集體企業,這類企業的改制首先應當適用關于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改制的相關規定。對于一般集體企業改制的合法程序應當包括:(1)改制時相關企業的資產或產權須經資產評估;(2)對評估結果和改制事項農村集體企業須經鄉或者村的農民大會(農民代表會議)或者代表全體農民的集體經濟組織同意,城鎮集體企業須經職工(代表)大會同意;(3)改制須報集體企業主管部門如集體資產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確認和批準;(4)相關改制事項還須經當地至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

如集體企業改制過程中程序存在瑕疵,則可以采取事后確認的方式來彌補,根據保代培訓政策需要取得省級人民政府的確認文件。但如果在改制過程中存在嚴重損害集體利益或國家利益的行為,應當首先對原相關利益方進行補償,如雙箭股份。

由于國家對設立私營社會福利企業在2007年以前一直并未有明確的規定,同時在實踐操作中也可能存在集體企業和國有企業較私營企業容易獲得福利企業資格的情形,這導致在實踐中大量存在名為集體而實際為私營企業的假集體企業,即所謂的“紅帽子企業”。這類企業通常通過委托代持、掛靠等模糊產權的方式戴帽子,這也為將來的產權爭議埋下風險。紅帽子企業在改制前應當首先根據《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單位清產核資產權界定暫行辦法》、《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單位清產核資產權界定工作的具體規定》進行集體企業產權界定。集體企業產權界定工作按照“誰投資、誰所有、誰受益”的原則,在財政部、國家經貿委(國家發改委)、國家稅務總局的統一領導下,由各級人民政府分級組織進行,具體工作由當地集體企業主管部門(無主管部門的由人民政府指定部門負責)負責實施。

由于這類企業在改制過程中存在產權不清等不規范情形,根據會里在保代培訓上的要求,IPO過程中應當就這些問題取得省級人民政府的確認文件。

三、社會福利企業享受的稅收優惠對公司的影響

(一)福利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

2007年7月1日前,根據《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字[94]001號)、《關于對福利企業、學校辦企業征稅問題的通知》(財稅字[94]第003號)、《關于民政福利企業征收流轉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4]155號)以及《關于福利企業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字〔2000〕035號)的規定,社會福利企業享受的稅收優惠政策主要包括:增值稅享受先征后返,營業稅“服務業”稅目范圍內(廣告業除外)的業務免征,企業所得稅免征或減征。

2007年7月1日后,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7]92號)的規定,自2007年7月1日起,對安置殘疾人的單位,全國統一實行“增值稅和營業稅按實際安置殘疾人員的人數限額退稅、企業所得稅采取實際工資加計100%扣除”的稅收優惠政策。

(二)社會福利企業減免稅收入歸屬、用途及財務處理

國家稅務局、民政部《關于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對所舉辦的社會福利企業減免稅金提取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0)139號)規定:“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可從其直接投資興辦的社會福利企業減免稅金中提取10%”,作為“有特定用途的專用基金,應在銀行專戶存儲,專款專用”;《社會福利企業管理暫行辦法》(民福發[1990]21號)第三十七條的規定:“社會福利企業的稅收減免金必須由企業單獨列帳,專項管理,民政、稅務、財政部門共同監督。減免稅金要規定用于企業技術改造、擴大再生產、補充流動資金、職工集體福利的比例,其具體比例由各地自定。縣(區)以上民政部門可從轄區內的社會福利企業減免的稅金中提取一定比例集中使用,建立社會福利生產發展基金,扶持本轄區內的社會福利生產的發展,其具體比例和使用范圍另行規定。”

根據前述規定可以看出,《社會福利企業管理暫行辦法》在2007年7月1日被廢止之前,當地民政部門有權從當地社會福利企業所收到的包括流轉稅、企業所得稅在內的減免稅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專用基金用于社會福利生產的發展。社會福利企業對于該部分稅收返還款是否擁有所有權直接取決于民政部門是否從中提取發展基金。因此,對福利企業因享受稅收優惠政策減免的稅款或獲得的稅收返還款,當地政府或民政部門需要就是否提取基金出具明確意見,并確認該等減免稅款的法律權屬。

(三)公司盈利能力是否對享受的稅收優惠存在重大的依賴

中國證監會《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32號)第三十四條和《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五條均要求:發行人依法納稅,各項稅收優惠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發行人的經營成果對稅收優惠不存在嚴重依賴。社會福利企業由于申報企業享受了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的優惠政策,導致享受的稅收優惠金額占當期凈利潤的比重較大,通常情況下在30%以上,那么擬發行人以及中介機構就需要在招股說明書中對擬發行人是否對稅收優惠不存在嚴重依賴作出詳盡的分析和解釋。其思路通常如下:(1)如果擬發行人沒有稅收優惠也符合首發上市條件;(2)擬發行人的盈利能力在逐漸的增強,對稅收優惠的依賴度在逐年的下降,最好在申報期內就已經體現出這種趨勢;(3)國家支持社會福利企業的政策短期內不會發生變動,企業也會積極采用措施保持社會福利企業的性質不發生變化。相應擬發行主體將在以后年度繼續享受稅收優惠,不會對擬發行人的盈利產生重大的不利的影響。

四、結束語

社會福利企業的發展,關系到人民群眾生活,關系到社會安定團結,為國分憂,為民解愁,是為殘疾人造福的一項重要工作,是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一項重要內容,也是體現社會主義優越性的一個重要窗口。社會福利企業承擔了重要的社會責任,創造了巨大社會財富。我們有理由相信更多的社會福利企業將通過自身的積累和發展,并登陸國內資本市場,實現做大做強,為更多的殘疾人員提供就業的崗位,推進社會的和諧發展。

參考文獻:

篇6

關鍵詞:四川;新型城鎮化;農業轉移人口

中圖分類號:F29 文獻標識碼:A

收錄日期:2015年4月1日

新型城鎮化是順應城鎮化發展規律,創新理念和模式,找準路徑和重點,以科學規劃為前提,以資源集約節約利用為原則,與工業化、信息化、農業現代化協調互動的城鎮化。四川作為西部經濟大省和農業大省,近年來不斷加快新型城鎮化建設步伐,通過深化改革,破除體制機制障礙,加快推動城鎮化由傳統的土地城鎮化向人的城鎮化轉變,由城鄉分割向城鄉一體轉變,為探索具有中國特色、四川特點的新型城鎮化健康發展探索了經驗。

一、四川推進新型城鎮化基本做法

(一)以人的城鎮化為核心,提高城鎮化發展質量和水平。四川在推進新型城鎮化過程中,堅持以人為核心,把促進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為基本目標。一是提高城鎮規劃管理水平。加快省域城鎮體系及四大城鎮群規劃編制步伐,加快編制城鎮綜合交通與市政基礎設施建設規劃,進一步擴大城市地下空間綜合利用規劃和縣域全域規劃編制試點范圍;二是推進各級城鎮和新農村協調發展。建立城鎮群協調發展機制,促進城鎮基礎設施共建共享。合理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規模,充分發揮區域中心城市帶動效應,推進新區建設,完善舊城功能,加強中小城市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和教育科研、醫療衛生等公共資源配置。實施 “百鎮建設試點行動”,從2013年開始連續3年,每年啟動100個省級試點鎮建設,培育發展文化旅游、商貿物流、資源加工等專業特色鎮。因地制宜建設新農村綜合體,打造“準集鎮型”農村新型社區,推進農民就地就近城鎮化;三是加快住房保障體系建設。著力構建以政府為主滿足基本需求、以市場為主滿足差異化需求的住房供給體系。實施“百萬安居工程建設行動”,開工建設公共租賃住房、廉租房10萬套。改造城市舊城區危舊房和棚戶區40萬套,改造農村危舊房50萬戶。增加中低價位、中小戶型普通商品住房供給。推行節約型住宅開發模式,推進商品房住宅全裝修;四是加強城鎮基礎設施建設。推進舊城生活污水和垃圾處理設施建設,重點加快雨污管網和排澇設施建設。實施“綠色城市建設行動計劃”。推進智慧城市建設,建設省和市(州)城市管理信息系統,完成50%的市(州)住房信息系統建設。

(二)以統籌城鄉為重要抓手,推動城鄉發展一體化。四川在總結成都國家級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經驗的基礎上,穩步實施“五個統籌”,著力深化“五項改革”,打破城鄉分割的二元結構。

1、穩步推進“五個統籌”,城鄉發展一體化格局加快形成。一是統籌城鄉規劃。四川啟動省域城鎮體系和四大城鎮群規劃編制工作,截至2013年底,完成100個試點小城鎮、8,500多個新村規劃,建成5,000多個新村聚居點;二是統籌城鄉基礎設施建設。2013年安排城市新區專項資金10億元,支持區域中心城市道路等市政基礎設施和生態環境項目。安排新村基礎設施建設專項資金20億元,支持新村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三是統籌城鄉產業發展。推行工業集中集群集約發展。全省擁有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4個,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8個,國家級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11個,產業向園區的集中度達到65%。鼓勵發展特色優勢農業、現代設施農業、現代循環農業和高效節水農業,繼續推進新增100億斤糧食生產能力建設工程,促進農業產業化發展;四是統籌城鄉基本公共服務。推進市縣鄉村四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建設,實現全省就業服務業務軟件統一,基礎數據向省級集中。促進城鄉教育均衡化。成都市獲批為全國中小學教育質量綜合評價改革實驗區,35.5萬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占全市義務教育段學生總數的33%。提升公共衛生服務水平。全省所有政府辦和77.8%的非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了基本藥物制度。基本藥物上網采購率98.51%。縣級公立醫院100%取消藥品加成;五是統籌城鄉社會管理。加快推進基層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改革。在安縣等15個縣(市、區)開展建立鄉鎮基本財力保障機制試點,將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公用經費、村級組織運轉經費等基本公共服務支出納入財政基本保障范圍。

2、著力深化“五項改革”,城鄉發展的活力進一步增強。一是推進戶籍制度改革。除成都市外,全面放開大中小城市、小城鎮落戶限制,推行租住穩定住所人員落戶、非直系親屬掛靠戶口、建立公共戶口簿等政策,探索解決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過程中的具體問題;二是推進農村產權制度改革。推進農村產權確權登記頒證,全省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和集體林權的確權頒證基本完成。112個縣(市、區)開展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工作試點。全省農村產權交易服務體系建設進一步加快,建立市級農村產權交易中心5個、縣級交易平臺50余個、鄉鎮交易平臺600余個;三是推進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擴大了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覆蓋范圍,出臺跨地區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辦法和職保、居保間轉移接續辦法,實現了城鄉養老保險制度整合;四是開展用地制度改革。規范開展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和土地綜合整治。截至2013年底,全省累計批準“掛鉤”項目1,021個、周轉指標61.4萬畝。積極推進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流轉試點,成都市已流轉1.05萬宗(含災后聯建房用地),金額21.8億元,自貢、德陽、廣元3市也研究制定了集體建設用地流轉管理辦法;五是推進農村金融創新。進一步推進農村支付體系建設,截至2013年底,全省農村銀行網點的電子通匯率達到99%,累計消除支付服務空白鄉鎮817個、空白村3.84萬個。

二、四川在推進新型城鎮化進程中面臨的問題

一是城鎮化發展水平總體滯后。四川城鎮化率2013年比全國低近9個百分點。城市功能不完善、不協調,一些城市交通擁堵、環境污染、生態空間不足等“城市病”顯現。與此同時,全省城鎮人口3,400萬人中還包括了規模達1千萬多在城市工作半年以上、戶籍在農村的農民工及隨遷人口,如果扣除被納入城鎮人口統計口徑的農民工,按戶籍計算的城鎮化率則只有28%。這部分人口并未真正融入城鎮、享受城鎮居民的公共服務,還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城鎮居民。能否讓這部分數量龐大的失地農民和農民工順利轉變為市民,從根本上決定四川城鎮化的水平和質量,任務十分艱巨。

二是城鎮空間分布和規模結構不盡合理。四川城鎮化發展水平差異大,作為新型城鎮化發展主體形態的城市群發展不足,一些地方城市發展相互不協調,產業和功能相互雷同。全省缺少百萬級的區域中心城市,城市的規模效應、集聚效應和節約集約利用資源的效應沒有得到很好發揮。中小城市潛力尚未充分發揮出來,小城鎮數量多、規模小、功能弱。

三是城鎮化發展方式粗放。城鎮化過程中過度依賴低成本的資源進行數量擴張。從土地資源的集約利用看,土地城鎮化快于人口城鎮化的狀況尚未根本扭轉。進入新世紀以來,四川城鎮化發展進入了高速階段,2000年四川城鎮建設用地面積是991.1萬平方公里,當年城市征用土地面積26.9平方公里,2012年城市建設用地面積達到1,855.6萬平方公里,當年城市征用土地面積71.1平方公里。各地城鎮建設用地仍較粗放,用地結構不合理。一些城市發展超出了資源環境承載能力,人口、土地、資源、環境的矛盾日益突出。

四是城鎮化發展的產業支撐不強。工業化、城鎮化與服務業的發展沒有形成良性循環,產業集聚帶動社會分工深化細化不夠,人口城鎮化滯后導致需求拉力不強,服務業發展嚴重滯后。中小城市、小城鎮產業發展和集聚缺乏支持,造成產業發展吸納就業的能力不高,對城鎮化發展支撐能力不足。

三、政策建議

(一)以城鄉一體、多規銜接、約束有力為重點,進一步健全規劃編制、管理、監督機制,加快構建現代城鄉新形態。科學規劃是推進新型城鎮化最重要的基礎。傳統城鎮化最突出的問題是城鄉脫節的片面城鎮化和資源浪費、生態環境破壞嚴重的無序城鎮化。在推進新型城鎮化過程中,必須自始至終堅持規劃引領,通過有力有效的規劃管理,加快構建科學合理的城鎮體系,不斷優化城鄉空間布局。一是進一步完善規劃決策機制,健全專家咨詢制度,加強公眾參與,完善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重大事項公示和聽證制度,不斷提高規劃社會化程度,增強規劃編制的科學性和實用性;二是進一步健全分層規劃的體制,強化部門協調和區域協作,確保總體規劃與產業發展、土地利用、交通發展、新村建設等各類專項規劃相互融合、相互銜接,切實做到多規融合;三是進一步完善規劃監督管理的體制機制,嚴格執行規劃修改的法定程序,加強日常督促檢查和規劃執法,特別是應探索建立規劃管理的問責機制,將規劃管理的行政責任分解到各級各有關部門,落實到具體的責任人,對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和單位的行政責任,多管齊下,確保規劃實施的嚴肅性。

(二)以中小城市和小城鎮為重點,加快完善促進縣域經濟發展的體制機制,不斷提升城鎮綜合承載能力。當前,四川中小城市和小城鎮發育相對不足,尤其是作為中西部勞動力輸出大省,城鎮產業支撐和就業吸納能力不強的問題更為突出。應進一步挖掘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在城鎮化進程中的巨大潛力,探索中小城市綜合改革,建立健全產業發展動力激活機制、城鎮化空間集約拓展機制、人口城鎮化質量提升機制、適應快速城鎮化的城市管理機制,切實增強縣域產業集聚和人口吸納能力,推動農業轉移人口低成本就近轉移。一是建立完善促進產城融合發展的體制機制。切實按照將產業園區作為產城融合重要結合點的要求,加強規劃指導,注重典型示范,同步規劃產業園區和城市新區,加快完善已經建成的產業園區綜合配套,大力發展生產性和生活業,促進實現產業和人口的同步聚集;二是創新現代農業規模經營機制。探索推廣土地股份合作、家庭適度規模經營、“大園區+小業主”等土地適度規模經營模式,總結推廣以土地股份合作為核心,以公共品牌、農業科技、社會化服務和農村金融為支撐的現代農業發展方式;三是進一步下放經濟社會管理權限。推進新型城鎮化綜合示范,推動重點鎮向小城市轉型發展、一般鄉鎮向特色鎮轉型。按照建設“鎮級市”的思路,試點賦予經濟發達鎮更充分的縣級管理權限,提高自主發展、自我管理權能。鞏固城鄉基層治理機制,建立健全鄉鎮重大公共項目民主決策機制。

(三)以基本公共服務覆蓋常住人口為重點,健全城鄉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體系,促進農業轉移人口融入城鎮。推進人口的城鎮化,實質就是要降低城鎮入戶的門檻,讓進城農民一起享受城鎮的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為此,必須加快完善城鄉一體的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制度,在此基礎上積極穩妥地推進戶籍制度改革,逐步剝離附著在戶籍上的差別化福利待遇,還原戶籍的人口登記功能。一是大力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加大公共財政投入,加快消除橫亙在城鄉之間的管理體制、政策體系二元結構,推動形成城鄉一體的就業、社會保障、教育、醫療、住房保障體系,不斷提高公共服務供給能力和社會保障水平,逐步實現公共資源在城鄉之間均衡配置;二是加快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進程,積極推動城鎮基本公共服務覆蓋常住人口,以農民工群體為重點,逐步實現對其勞動就業、子女就學、醫療衛生、住房及社會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務供給的統籌。探索制定對長期居住、生活在特大城市的進城務工農民實施有條件入戶政策,如上海、廣東等地開展的積分入戶政策。加快推進進城農民平等享受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切實加強對進城農民的就業扶持,加大政策和資金引導力度,鼓勵其自謀職業、自主創業,盡早實現在城鎮“安居樂業”;三是加快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全面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加強分類引導,鼓勵農業轉移人口就近就地在中小城市和小城鎮落戶。積極推行居住證制度,加快建立健全戶籍與居住證相互補充、有效銜接的實有人口管理制度,推動持有居住證的人口與戶籍人口在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等方面享有同等待遇。大力推動流動人口管理信息化,逐步整合公安、民政、住建、計生等多部門信息資源,探索建設“人房地”合一的人口綜合信息管理平臺,為建立健全適應新時期發展要求的戶籍管理體制奠定基礎。

(四)以完善農民財產權利和促進耕地保護為重點,推進農村產權制度改革,促進生產要素在城鄉之間平等交換。城鎮和農村共同發展繁榮是推進新型城鎮化的根本要求。農民財產權利不完善,農村資源、資產缺乏流動性,是制約農村經濟和農民發展的主要瓶頸。因此,推進新型城鎮化,一方面要讓進城農民有安身立命的資本;另一方面也要盤活用好農村資源,實現新型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協調發展。當前,應以提升農村產權確權質量和建立健全產權交易體系為重點,在全省范圍內全面深入推進農村產權制度改革。一是全面推進農村產權確權登記頒證,進一步明確以質量為先的要求,探索建立省、市、縣三級共同投入的機制,積極推動開展實測確權,為后續改革創造良好條件,少留或不留隱患。二是探索建立耕地保護經濟補償機制。拿出一部分土地增值收益,對因承擔耕地保護義務而喪失部分土地發展權利的農戶進行補償,一方面能更好地激發農民自覺保護耕地的積極性;另一方面也是提高農民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比例的有效途徑。可選擇部分已開展實測確權、具備條件的地區進行試點,逐步在全省推廣。三是推動建立省級層面的農村產權交易流轉制度和交易體系,穩步推進農村產權依法有序流轉。缺乏政策規范和交易載體,使大量的農村產權交易在“地下”運行,既不利于農村市場健康發展,也難以有效保護農民權益。應積極推動制定統一的農村產權如土地承包經營權、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林權等流轉辦法,加快構建省、市、縣三級聯網的農村產權交易平臺和交易體系,將各類農村產權交易行為納入規范管理,保障農民更好實現自身財產權益,同時為逐步推動城鄉生產要素特別是土地要素平等交換創造條件。

(五)以節約集約利用土地資源為重點,深化城鄉用地制度改革,有效拓展城鄉發展空間。以征地制度為核心的現行用地制度,農民參與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的比例很低,造成日益嚴重的社會矛盾。推進新型城鎮化,既要進一步拓展城鄉發展空間,實現對土地資源的集約高效利用,也要促進農民更多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在提高財產性收入的同時自覺參與推動城鎮化進程。為此,應繼續在嚴格執行規劃和土地用途管制的前提下,積極穩妥深化用地制度改革。一是深入開展農村土地綜合整治,規范推進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和耕地占補平衡,引導和鼓勵農民組建資產管理公司或土地股份合作社,用農村產權抵押融資或引入社會資本開展土地綜合整治,創新掛鉤試點體制機制,優化項目區設置和節余指標的使用,促進土地資源集約節約利用;二是穩妥地開展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流轉試點,在符合城鄉規劃和依法自愿有償的前提下,穩步推動農村存量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實行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探索建立零星集體建設用地整理復墾推進機制,鼓勵有條件的農戶有償騰退宅基地,推進節約集約用地;三是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自主開發經營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對在城鎮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范圍外,經批準占用農村集體土地建設非公益性項目的,支持和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依法通過引進社會資金、股份合作、自主開發等多種方式參與開發經營。

主要參考文獻:

[1]李海梅.城鎮化路徑比較研究[J].宏觀經濟管理,2013.8.

篇7

同志們:

這次會議的主要任務是,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落實縣委八屆十一次全會精神,總結—工作,部署20__年工作,表彰兩年來在財政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動員全局干部職工進一步認真形勢,統一思想,堅定信心,攻堅克難,努力完成全年財政各項工作任務,為我縣早日躋身全國百強縣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一、-工作回顧

過去的兩年,是我縣成功應對國際金融危機、財政收入顯著提高、民生財政理念不斷深化、財政體制改革穩步推進的兩年,是按照縣委、縣政府總體部署,堅持“兩個圍繞”、突出“三大任務”、狠抓“四項重點工作”戰略,財政事業蒸蒸日上的兩年。兩年來,面臨全球金融危機的不利影響、國家政策調整帶來的增收減支因素,以及“沖刺百強縣”的新挑戰,我們迎難而上,加大收入征管力度,充分發揮了部門和鄉鎮抓收入的積極性,財政收入全面提速,財政實力顯著增強。財政一般預算收入完成45,168萬元,比增長45.3%;財政一般預算收入完成71,600萬元,比增長58.5%,財政一般預算收入在全省44個縣(市)中列第12位,比上升5位;收入增長幅度列第10位,比上升9位。財力總規模為18億元,比上年增長42%;可支配財力12億元,比上年增長32.8%。財政支出保障能力再創新高,一般預算支出168,680萬元,比上年增長45.8%。財政各項工作的穩步進展,為我縣經濟發展、民生改善、社會和諧穩定提供了有力保障。

-主要抓了以下幾項工作:

1、加強征管,多措并舉,確保財政收入穩步增長。一是狠抓稅收管理。預算股與兩稅協調、溝通配合,建立了“周碰頭,月協調,季督導”的收入協調機制。同時細化預算執行分析,在預算分析中不僅分級次、分部門,而且做到分稅種;不但縱向比較,更注重橫向分析,及時把握稅收入庫動態,查找減收原因,為有針對性抓好收入提供依據。注重同公安經偵部門配合,對個別企業偷稅逃稅行為進行查處,涉及金額80余萬元。二是強化非稅征管,提高非稅收入質量。收費辦加大征收力度,組織費源調查,對各執收單位收支情況進行重新核定,在行政收費項目減少20項的情況下,實現增收480余萬元,保持了非稅收入的穩步增長。三是積極培植壯大財源。財源辦全面實施政府財力資源整合工作,奪得全省“政府財力整合先進縣“稱號。獲得省財政廳域外招商引資大項目獎勵200萬元,爭取企業項目貸款貼息資金332萬元,以獎代補資金300萬元,從省廳共爭取到資金832萬元,其中政府可支配財力500萬元。

2、健全規章制度,規范資金、資產管理,資金管理水平進一步提升。一是加強支農專項管理。按照“用制度管錢、按程序撥款”的管理理念,農業股加大支農專項資金管理力度,制定了《農業專項項目管理辦法》、《農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等,對專項資金的使用、撥付、控制、監督、檢查等方面作了詳細規定,在國家農業部、省、市各級部門組織支農資金的檢查工作中多次受到好評。二是加強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資金管理。對所有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資金實行縣級報賬制,做到專人管理、專賬核算、專款專用;在開發項目管理上推行“項目建設法人責任制”、“項目監理制”、“項目公示制”,提高了農業綜合開發管理水平和資金效率。開發辦共爭取產業經營大項目3項,完成總投資5,105.9萬元,其中國家無償資金城2,370.9萬元,為農業增產、農民增收做出突出貢獻。在國家農業綜合開發辦進行的-項目檢查驗收中我縣榮獲全省第一,全國前10名的好成績。三是加強社保資金管理。社保股與縣勞動、地稅等部門密切配合,征收五項保險基金14,389萬元,提前兩個月完成了征收任務。在社保資金管理上,建立了《社保基礎資料數據庫》、《公務員醫療定點醫院調整辦法》,完善了《離退休老干部醫療費管理辦法》,對彩票公益金的使用進行了跟蹤檢查,使社保資金得到有效規范。四是研究資金運行情況,提出合理化建議。文行股對全縣18所農村中小學校車補貼資金進行了全面測算,制定了統一規范的《校車補貼執行辦法》,以確保校車補貼資金真正用到實處。針對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公用經費支出不均衡的現象,提出了義務教育經費上級配套資金先由本級財力墊支,按月均衡拔付的合理化建議,有效解決了學校支出不均衡問題。五是改進直補資金拔付方式。企業股在糧食綜合直補工作中將網絡數據導出金融接口文件后直接上傳到省農信的網絡平臺,由省農信直接打入 到農戶存折,大大提高了資金的下拔速度;在家電下鄉工作中,我縣在全省首推家電下鄉補貼商家墊付、財政與商家直接清算的補貼的方式,有力推動了我縣家電下鄉工作的開展。資產股改變了過去“看攤守業”的傳統觀念,采取市場化運作的方式,對縣影劇院和部分住宅樓、縣農業機械學校轉制資產、農村中小學校閑置校舍等資源,采取拍賣變現處置、公開招租、資產置換、融資等方式,實現了資產運營效益的最大化。

3、把握政策,籌資融資,為縣域經濟發展提供財力保障。充分利用國家實施擴大內需政策的有利時機,對上積極跑部進廳,加強聯絡溝通;對下積極傳播信息,篩選、包裝項目。爭取上級專項資金40,592萬元,爭取資金工作實現了新突破。除對上爭取資金外,還籌集項目配套資金1,253萬元,為保增長、保穩定、保民生、促發展提供財力支持。重點實施了“四個一千萬”激勵措施,充分調動各方面謀求發展、支持發展的主動性;安排資金610萬元,用于全縣招商引資工作,保證了招商引資活動取得實效;兌現居民商品房契稅補貼資金1,278萬元,有效推動相關產業發展;積極搭建融資平臺。克服時間緊、任務重的困難,邊注冊、邊注資、邊組建、邊辦理業務,在短短的七天內正式啟動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業務,為企業提供擔保貸款近6,000萬元;支持項目集聚區基礎設施建設,利用財政信用為各園區基礎設施建設擔保貸款19,000萬元。

4、調整結構,關注民生,財政支出保穩定促和諧。按照十七大提出的建設民生財政的要求,不斷優化調整支出結構,增強與民生有關的各項重點支出的保障力度。一是投入資金5,400萬元支持機關事業養老保險、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下崗再就業、大病救助、城鄉低保、農村衛生院建設等,加大了社會保障力度。二是投入資金1,775萬元完善城鎮基礎設施建設,城鄉環境得到進一步完善。三是投入資金4,126萬元,全面完成了農村安全飲水改造工程。四是增加教育投入3,029萬元,支持全縣教育事業健康發展。五是發放糧食綜合補貼等各種涉農補貼資金11,448萬元,惠民政策得到了較好落實。六是籌措資金10,000萬元,將-縣直單位津補貼全部發放到位,促進了社會和諧。七是對取暖數據進行測算,經縣委、縣政府批準后制定《冬季取暖財政補貼辦法》,積極籌措安排補貼資金500萬元,確保了取暖費補貼政策落實到位。

5、立足實際,堅持創新,財政各項改革有序推進。一是深化部門預算編制改革工作,細化預算編制,進一步提高了預算編制的完整性和年初預算的約束性。二是加強政府采購管理。建立以財政部門為主,紀檢監察、審計等部門共同組成的監督機制,提高了采購的透明度。實現采購金額4,185萬元,節約資金率達到21%,取得了良好的經濟和社會效益。三是鄉鎮財政管理方式改革工作正式啟動運行。財源辦制定了鄉鎮部門預算的指導意見和各項管理辦法,深入到各鄉鎮檢查指導,促進了鄉鎮財政管理方式改革工作的良好運行。四是農村綜合改革進一步深化。圓滿完成了農村“普九”債務和農村義務教育債務的清理、認定工作。“普九”債務認定率為84%,義務教育債務認定率為81%,為農村義務教育債務化解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礎。五是各相關股室建立了財政專項資金績效考評制度,規范了項目立項、工程招投標、資金使用等環節考評辦法,完善了財政監督考評手段。

6、強化監督,嚴管收支,財政資金使用進一步規范。一是重點對擴大內需項目資金進行了監督檢查。建立健全擴大內需項目檔案,在注重資金投入及時性的同時,重點監督檢查資金的安全性、規范性和實效性;二是對農業專項、農民綜合補貼、社保資金、科技資金、行政事業收費等進行專項監督檢查,檢查資金8,140萬元,處理和糾正違紀行為16起。三是對全縣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小金庫”進行清理檢查,對存在在問題的單位進行整改,進一步嚴肅了財經紀律,維護了正常的財經秩序。

7、建設好班子,(來源:文秘站 )帶出好隊伍,服務水平和服務質量得到進一步提高。以“抓好一個班子,帶好一支隊伍”活動為載體,加強財政干部隊伍建設。一是狠抓班子建設。局黨委明確提出“領導有力、決策科學、執行堅決、指導到位”的班子建設標準,堅持民主集中制,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組織原則,每月召開一次班子會、每季度召開一次股長會、每半年召開一次職工大會,廣開言路,廣征博采,充分發揮班子成員和干部隊伍的集體智慧,全局上下形成了心齊、氣順、勁足的良好氛圍。二是狠抓隊伍建設。提出了“講大局、講團結、講原則、講程序、講規范”的隊伍建設要求,打造具有科學發展能力和水平的財政干部隊伍;建立健全《機關例會制度》、《機關考勤制度》、《理論學習方案》、《文體活動方案》、《機關績效考評制度》等規章制度,以制度落實促進作風轉變;創新各種活動載體,先后組織了拓展訓練活動、“看發展、增信心”主題參觀活動,在活動中培養自信、加強溝通協調能力,打造過硬團隊;參加“送溫暖、獻愛心”活動,局干部職工為患病兒童捐款2,398元,為貧困戶過好“雙節”捐款11,000元,奉獻了財政人的一片愛心,提升了財政形象。三是狠抓服務質量,大力開展機關服務優質年活動,建設讓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機關。以服務全縣經濟發展為立足點,創辦《__財政信息》,充分發揮財政信息為領導決策和為基層服務的作用,全年共編發15期,受到了縣領導和鄉鎮及相關部門領導的高度關注;收付中心在服務單位由92個增至130個,內設工作部門由6個部減為4個部,人員由12人減少到8人的情況下,狠抓內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改進服務手段,積極推行“微笑服務”、“上門服務”等六項措施,被縣委評為“最佳規范服務窗口”;采購、經建等股室放棄春節休假參與鎮內綠化工程,確保了工程如期完成;經建股、非稅股在辦理房產契稅補貼工作期間,抽調專人在房產交易中心設立窗口,負責審核、發放契稅補貼工作,面對群眾的不理解和責難,端正態度、耐心服務,全程歷時5個月,涉及全縣居民5,000余戶,未接到一例投訴事件,圓滿地完成了工作任務。

兩年來,在全局廣大黨員、干部職工的共同努力下,我局各項工作取了可喜的成績。我局多次蟬聯省級文明機關,先后榮獲省財政系統先進集體、省農墾系統扭虧為盈先進單位、檔案規范化管理省一級單位、市縣兩級三個文明建設先進集體、市縣兩級“基層平安創建”先進單位、市財政系統干部培訓先進集體、縣級標兵單位、縣先進黨委、先進黨支部等多項榮譽稱號。其中:-受省、市表彰的工作有12項;受縣表彰的有13項;受各級部門表彰的先進個人有20人次;信息調研工作榮獲省獎勵的有5人次、市級10人次、縣級4人次。這些成績的取得,是各股室團結進取、扎實工作的結果,凝聚著全體干部職工的心血和汗水,在此,我代表局黨委向辛勤工作在財政戰線的全體干部職工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誠摯的感謝!

二、2 0__年工作重點

20__年是我縣發展歷程的關鍵之年,全縣財政一般預算收入要實現13億元,綜合實力向進入全省前十、全國百強目標邁進;同時也是我縣發展形勢最為嚴峻的一年,我們既面臨加速發展的有利條件,也面臨宏觀經濟環境復雜多變的巨大壓力。

一方面,我國經濟總體回升向好趨勢進一步鞏固,國家繼續實行一系列刺激經濟發展的宏觀政策,我縣抓住難得的機遇連年躍上新臺階,遼濱沿海經濟區異軍突起、各園區建設初具規模、產業優勢逐步凸現,全縣上下形成了齊心協力謀發展、快發展的強烈氛圍和良好的發展態勢,這為我們實現超常規發展提供了良好條件。

另一方面,國家在保持經濟持續發展的同時,防止經濟過熱、防通漲的政策趨勢也逐步明朗。目前主要表現在調整和優化投資結構和經濟結構、控制貨幣投放量等方面,這將使我縣個別產業受到沖擊,個別項目受到限制,融資難度加大,融資額度可能受限。

面對復雜的局面,我們財政部門要充分認清形勢,全面理解和把握政策、靈活運用政策、狠抓財政收入、科學安排支出、強化財政管理、深化財政改革、加強隊伍建設,為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提供有力保障。20__年要突出抓好以下四項工作:

1、抓收入,進一步增強經濟發展后勁。一是強征管,抓收入。進一步查找“兩稅”增長潛力,細化分解征管任務,在突出抓好重點稅收征管的同時,還要加強對小稅種的征收管理,做到“既挑西瓜,又撿芝麻”,確保經濟發展成果充分反映到財政收入上來;繼續加強預算執行情況監控,加強稅收與經濟形勢和主要經濟指標關聯度分析,重點監控各鎮稅收收入增長占一般預算比重變化情況,及時提出建議;加強非稅收入管理,全面規范各類非稅收入,采取切實有效措施,保證“應收盡收”、及時足額入庫。二是積極培植和壯大財源,努力拓寬增收渠道。不斷完善和豐富融資手段,充分挖掘我縣資源潛力,深入推進整合政府財力資源工作,做到國有資源管理到位、收益到位。三是要在對上爭取資金上取得新突破。今年國家繼續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和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20__年國家動用4萬億資金刺激內需保增長;今年我省的財政將投入40億元資金,主要向新興產業傾斜、向更新換代傾斜、向淘汰落后產能傾斜、向環保產業傾斜,重點發展新興產業;市委、市政府決定全面實施加快遼濱沿海經濟區建設、發展新型產業、壯大縣域經濟等發展戰略,這些政策的出臺為我們克服困難,加快發展創造了機遇。我們應該運用這些有利政策,凡是具備對上爭取資金條件的股室,都要制定爭取資金計劃,積極對上走出去掌握政策增進感情;對下及時提供信息,牽線搭橋,幫助基層進行項目包裝和申報。對上爭取資金工作要注重發現和把握機遇,通過認真解讀政策,從政策上找機遇;認真對待每一次交住,從感情上找機遇;認真搞好每一次接待,從工作中找機遇,全力以赴做好爭取資金工作。

2、重管理,進一步提高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水平。加大財政管理力度,強化管理舉措,實現財政管理的制度化、規范化和精細化,切實提高科學理財水平。一是加強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要深入分析專項資金運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及原因,認真總結經驗,不斷完善財政各類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切實加強專項資金管理,確保專款專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二是加強項目庫建設。從全縣大局出發,從區域協調出發,圍繞“躋身全國百強縣”的奮斗目標,重點支持“一核一軸三帶多園”建設,全面提高“三化一業”水平,找準切入點,加大項目申報力度,積極向上推介項目,以項目爭取資金。三是加強財政監管。強化財政監督,探索完善財政監督新機制。以服務財政中心工作為主線,使財政監督與財政管理緊密融合;以提高財政資金規范性、安全性、有效性為目標,充分發揮財政監督整體功效;以建立健全財政監督運行機制為保障,不斷提高監督工作質量和層次;以依法行政為準則,做到規范監督。

3、活機制,進一步完善公共財政體制建設。一是進一步深化部門預算改革,擴大部門預算的內容和范圍,細化項目支出分類,硬化部門預算的約束,減少支出的隨意性。二是推進國庫集中支付改革工作,擴大試點范圍,切實提高財政資金支付效率和控管水平。三是繼續擴大政府采購范圍和規模。20__年政府采購工作將繼續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加強政策宣傳,完善規章制度,進一步擴大政府采購范圍和規模,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尤其是要嚴格執行《政府采購管理辦法》,加大對公共工程類項目的政府采購管理,嚴格實行招投標制。同時,積極推進財政投資管理改革,建立投資評審機制,對財政投資的公共工程項目進行事前評審,確保工程采購順利進行。四是完善“收支兩條線”,加強和規范非稅收入管理。全面清理和規范非稅收入項目,規范行政事業性收費執收、執罰行為,試行非稅收入國庫集中收繳;推行工程建設項目統一收費制度,對所有建設項目行政事業性收費及基金,實行統一征收。五是深化鄉鎮財政管理方式改革工作,積極探索我縣農墾體制下鄉級財政管理的新方式。六是按照“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實行國家統一所有,政府分級管理,單位占有、使用的管理體制”,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對各單位占有使用土地、房屋建筑物、交通工具、通訊工具、儀器設備、辦公設備等所有資產進行如實清查,維護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凡是處置國有資產的,包括行政事業單位和企業,都必須報財政局審批。對未經財政局審批而擅自處置國有資產的,要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4、惠民生,進一步推動和諧__建設新步伐。一是對錄用至的農村中小學師范本科生教師,執行新標準工資后,按省、市、縣配套資金做好測算補發工作;做好當年義務教育階段各學校公用經費中央、省、市、縣配套資金的測算工作;對縣內三所高中從至財務收支情況及學校債務的形成進行全面的統計,并針對學校的收支進行測算與分析,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二是繼續落實促進就業再就業的各項財稅扶持政策,促進就業再就業目標的實現。統籌調度資金,確保養老金及時足額發放;加強離退休老干部醫藥費管理,試行納入局社保股統籌;繼續落實城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努力實現“應保盡保”。三是繼續發放各種涉農惠民補貼,確保各項補貼資金及時足額落實到農民手中。

5、提效能,進一步加強財政隊伍建設。以“進百強做貢獻機關建設提升年”活動為契機,增強責任意識,狠抓工作落實,進一步推進干部隊伍和機關作風建設,重點做到“兩個加強”:

以學習為抓手,加強干部能力建設。著力提 高財政干部履職三種能力:一是學習能力。樹立“全員學習、終身學習”的理念,完善學習培訓和考核機制,利用崗位練兵、技能培訓、業務培訓等方式,打造學習型機關。二是調研能力,要大興調查研究之風,對工作不能得過且過、應付了事,要本著對事業高度負責的精神,加強思考和研究,創新服務方式,提高服務本領。各股室要確定全年調研工作任務,黨辦對各股室調研任務完成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實行季通報,年總評制度。各股室要大力支持《__財政信息》的編寫工作,積極提供信息線索。此外,各股室要爭取至少有一個信息或調研被縣級以上媒體采用。三是執行能力。進一步健全、完善機關目標績效考評體系,尤其是從工作績效方面完善績效考評機制,采取服務對象評、群眾評、領導評三者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評定,并將評比結果與股室、個人年終評先樹優相掛鉤。

篇8

一、充分認識加快推進現代國有農林漁場建設的重要性

國有農林漁場(包括良種繁育場、園藝特產場、種畜種禽場等農業事業場,下同)是省和市、縣(市、區)政府批準建立的基層農林漁業事(企)業單位,是農業農村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發展現代農業、建設生態文明的重要力量。建設現代國有農林漁場,有利于解決歷史遺留問題,排除發展障礙;有利于進一步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改善發展條件;有利于搞活經營機制,增強發展活力,從根本上解決當前面臨的困境,促進國有農林漁場持續健康發展。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快推進現代國有農林漁場建設的重要性,積極推進改革,以建設求穩定,以改革促發展。

二、建設現代國有農林漁場的總體要求和基本原則

(一)總體要求。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實施“創業富民、創新強省”總戰略的要求,以發展現代農業和建設新農村為立足點,以體制改革、機制創新為動力,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環境,充分發揮國有農林漁場優勢,加快產業新發展,建設新社區,培育新職工,營造新風尚,力爭把國有農林漁場建設成為我省現代農業的示范點、新農村建設的排頭兵、和諧社會的新社區,在建設新農村和生態文明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二)基本原則。一是堅持以人為本,妥善處理好事關職工切身利益的問題,共享改革發展成果;二是堅持在統籌發展中找出路,把發展經濟和社會事業放在首位,統籌各方力量,增強發展活力和自身實力;三是堅持分類指導,根據國有農林漁場主要功能、自身實際和地方財力,確定不同的發展方向,采取有針對性的改革和扶持政策;四是堅持屬地管理與負責,國有農林漁場建設與管理由所在市、縣(市、區)政府負主體責任,明確其事業或企業單位定位,納入城鄉統籌發展和新農村建設范疇,現有就業與社會保障、扶持“三農”等基礎設施建設與經濟社會發展的相關政策必須落實到國有農林漁場。

三、深化國有農林漁場改革

(一)多形式推進國有農林漁場整體改革。對國有農漁場,要繼續堅持以公司制為主要方向的改革,按照現代企業制度要求,建立健全權責統一、運轉協調、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重點培育一批主業突出、核心競爭力較強的現代農業企業。規模較大、整體素質較好的國有農林漁場,可實行公司制改造,組建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國有農林漁場相對集中的縣(市、區),應以骨干農林漁場為核心,組建實體性質的總場,具備條件的,可組建國有資產經營公司或企業集團公司,實行政府授權經營。中小型農林漁場可進行整體或部分改造,通過吸收社會投資、鼓勵職工入股、出讓企業產權等方式,依法改組為有限責任公司。對生態公益林比重較大的國有林場,要堅持以生態建設為主要方向,建立以國有生態公益林建設管理為主要職責的國有林場體系,可增掛“國有生態公益林保護站(所)”牌子,歸口當地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管理,主要承擔林場內生態公益林建設管理、國有森林資源保護培育和林業科技示范推廣等公益職責,并按照所管護生態公益林面積和“精干、高效”原則,核定與履行公益職責相適應的人員編制和經費。對從事種質資源保護、良種繁育的“事業三場”,要明確職責任務,核定相應經費,并實行嚴格考核,保障其履行職責。

(二)深化勞動用工制度改革。充分尊重職工意愿和維護職工權利,兼顧農林漁場和地方財政的承受能力,積極穩妥推進農林漁場職工勞動關系轉換。在參照地方國有企事業單位改制相關政策,確定補償標準和安置方案時,要根據國有農林漁場性質,遵循職工意愿,優先考慮實物或資源安置的方案,并盡可能給予政策支持。妥善分流安置富余人員,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職工穩定再就業。國有林場中專職履行生態公益林管護等公益性職責的人員,按照“公平公開,競爭上崗,雙向選擇”的原則,從在職人員中擇優錄用,并按同類事業單位落實其工作經費和待遇。鼓勵采用“少養人、買服務”的辦法,將具體管護任務委托給轉制分流職工或當地農民承擔。

(三)加快國有農林漁場社區管理制度改革。剝離國有農林漁場辦社會的職能,將其納入縣(市、區)相關職能部門和所在鄉(鎮、街道)政府管理,加快建立地域性國有農林漁場新型社區,不斷完善建設內容和服務功能。

四、大力發展國有農林漁場經濟

(一)開展現代農林漁示范場建設。要根據區位、資源等條件,按照三次產業聯動的要求,科學制定現代農林漁示范場發展規劃,確定發展重點和方向。加大招商引資力度,積極引進戰略投資者,大力發展現代農林漁業。充分利用國有農林漁場的資源、技術等優勢,穩定發展糧油、生豬等事關國計民生的農產品生產;積極引入社會資本,努力提升傳統優勢產業,因地制宜發展蔬菜、果品、茶葉、花卉苗木、畜牧、水產養殖、竹木、蠶桑、食用菌、中藥材等主導產業;加快發展休閑觀光農業、森林旅游業等新興產業;積極發展農產品加工和服務業。承擔生態公益林管護任務為主的國有林場,也要積極發展林區畜牧業、種植業等,增加經濟收入。

(二)落實支農惠農政策。各級、各有關部門出臺的扶持農業農村經濟發展的各類支農惠農政策,都應統籌考慮國有農林漁場。凡按規定適用于國有農林漁場的優惠政策,要落實到位,并不斷加大支持力度。在改革過程中,繼續保留國有農業事業場的事業經費,并根據事業發展要求,力爭逐年增加。要認真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國有農場稅費改革的意見》(〔2006〕25號)精神,免除農業職工土地承包費中九年制義務教育、計劃生育、優撫、民兵訓練和鄉村道路建設等五項費用,減輕職工負擔,農林漁場由此減少的收入由地方財政給予適當補助。鼓勵國有林場進一步擴大生態公益林建設面積,從*年起,省對國有林場生態公益林的補償標準,按“分類分檔補償”試點的要求,優先予以安排,具體由地方政府提出意見,按程序報批。

(三)加快科技進步。積極推廣應用新品種、新機具和農業資源循環利用、農產品精深加工等先進適用技術。堅持產學研相結合,進一步加大國有農林漁場科技示范推廣獎勵力度,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為現實生產力。加強國有農林漁場經營管理人才、科技人才和實用人才的培養,努力提高國有農林漁場干部職工隊伍的整體素質。

(四)創新經營機制。堅持和完善以職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機制,切實保障職工土地承包經營權。創新經營方式,推進規模化、集約化經營,提高土地產出率和資源利用效益。從事種質資源保護、良種繁育的農林漁場,要通過招標等途徑探索種質資源市場化開發與保護的路子。

五、推進國有農林漁場新社區建設

(一)將國有農林漁場納入新農村建設范圍。各地要按照統籌城鄉發展的要求,把國有農林漁場納入新農村建設范圍,納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鎮體系規劃、市縣域總體規劃、中心鎮規劃等各類規劃,統籌安排,同等享受當地有關推進新農村建設的政策。

(二)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各地、各有關部門在安排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時,要統籌考慮國有農林漁場,使國有農林漁場享受與周邊農村同等的扶持政策。凡符合“康莊工程”、“千庫保安”、“萬里河道整治”等工程立項條件的,要優先立項,支持國有農林漁場開展道路建設、中小型水庫除險加固、河道疏浚整治。把國有農林漁場用電納入全省新農村電氣化建設工程,統一規劃與組織實施。支持國有農林漁場廣播和有線電視網更新改造。*—2010年,省財政每年安排一定資金,支持國有農林漁場基礎設施建設。各市、縣(市、區)也要安排資金予以支持。

(三)開展職工生活區整治。將職工居住集聚度較高的國有農林漁場生活區納入“千村示范、萬村整治”工程建設范圍,享受同等扶持和獎勵政策。加快推進國有農林漁場生產生活垃圾和污水集中處理,改善區域生態環境。將國有農林漁場居民飲用水納入“千萬農民飲用水工程”,建立統一的供水工程體系,切實解決國有農林漁場居民安全飲水問題。

六、加強國有農林漁場資產管理

(一)加強國有資產監管。國有農林漁場需要遷移、撤銷建制或改變隸屬關系的,須報經批準設立的政府同意。國有農林漁場設立、變更、撤銷或者改變隸屬關系和土地出讓、合資、股份經營、委托經營、抵押等方式改變國有森林資源產權關系的,須根據《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和《*省森林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評估和報批。

(二)依法保護國有農林漁場土地權益。國有農林漁場的財產、土地及其他資源均屬國家所有,依法登記的土地使用權受法律保護。國有農林漁場對國家授權其經營管理的財產、土地和其他資源,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收交、歸并、侵占、平調。未經依法批準,不得擅自收回國有農林漁場土地使用權。各市、縣(市、區)政府要切實做好國有農林漁場土地使用權登記發證工作,妥善調處國有農林漁場與周邊農村、相關單位間的土地權屬爭議,按照尊重歷史、兼顧現實的原則,依法確認國有農林漁場土地使用權。

(三)加強國有農林漁場土地管理。要根據國有農林漁場土地利用現狀和發展定位,科學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按規定程序報批后,納入所在縣(市、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并報省農林漁場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加強國有農林漁場土地權證管理,嚴肅查處非法侵占國有農林漁場土地、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的行為。規范審批程序,因國家建設需收回或使用國有農林漁場土地的,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鎮建設規劃,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依法辦理轉用審批手續,并參照征收集體土地的補償安置標準予以補償,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被征地職工社會保障等費用。在上報用地審批之前,應通過召開國有農林漁場職工(代表)大會等形式充分聽取意見,完善補償安置方案,并經相關國有農林漁場及其行政主管部門的同意。加強對國有農林漁場土地補償資金分配、使用的監督管理,確保國有資產和職工權益不受損害。

(四)落實國有農林漁場土地開發利用優惠政策。國有農林漁場土地列入當地統一規劃開發建設的,應統籌安排國有農林漁場參與開發。國有農林漁場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可參照當地征收集體土地的相關規定和留地比例給國有農林漁場,經依法批準后方可開發建設。國有農林漁場利用場內土地進行非農建設,除按規定交足國家應收的稅費部分外,其他地方性收費經有關部門批準后可酌情減免。國有農林漁場土地使用權依法轉讓、租賃和入股所得收益,按“收支兩條線”管理要求,由地方財政部門通過財政預算,按其相應的收繳額度安排給國有農林漁場,主要用于發展生產、改善基礎設施、補充職工社會保障資金和社區建設等。落實農林漁場享受周邊農村在土地整理及標準農田建設、退宅還耕及盤活存量建設用地、后備土地資源開發等方面同等優惠政策。

七、努力解決國有農林漁場職工就業和社會保障問題

(一)促進職工就業再就業。將國有農林漁場下崗職工、分流安置人員和被征地職工家庭就業再就業,納入當地就業管理服務組織體系統一管理,享受有關優惠政策。有條件的國有農林漁場社區要開展就業服務工作,對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的下崗失業、分流安置職工免費發放《再就業優惠證》,享受當地政府的有關政策扶持。把國有農林漁場職工再就業培訓納入“千萬農村勞動力素質培訓工程”,提高職工勞動技能水平,增強轉移就業能力,鼓勵自謀職業、自主創業和靈活就業。

(二)全面落實社會保障政策。多渠道籌集資金,妥善處理國有農林漁場職工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困難職工欠繳養老保險費以及職工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等遺留問題。*年底前,所有國有農林漁場職工均應參加城鎮基本養老、醫療保險,省財政對有關縣(市、區)酌情給予一次性補助。可根據“低門檻準入、低標準享受”的原則,參照國有農林漁場職工基本養老、醫療保險辦法,妥善解決國有農林漁場長期臨時工(家屬工)的社會保障問題。本著就高不就低的原則,對符合條件的職工家庭,納入所在城鎮低保救濟范圍。

(三)逐步改善職工居住條件。各地要按照《*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實施意見》(浙政發〔2007〕57號)要求,通過建造經濟適用住房、危舊房綜合改造等辦法,多途徑解決國有農林漁場職工的住房困難問題。對地處偏僻、困難戶較多的國有農林漁場,在符合規劃的前提下,經市、縣(市、區)政府批準,可利用自用土地組織集資合作建房,納入當地經濟適用住房供應計劃。其建設標準、供應對象、產權關系等均按照經濟適用住房的有關規定執行。

篇9

根據建設局黨委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著力研究影響和制約科學發展的突出問題、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突出問題、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的要求,我局抽調業務骨干,對既事關農民的切身利益、也直接制約著我縣城鄉一體化推進的農民住宅建設和管理問題進行了調查,由于時間關系,我們把調查的重點放在具有代表性的城關鎮和和平鎮。通過調查發現,規劃區內的農民建房問題已越來越嚴重,大量的搶占、亂占集體閑散地、無證建設、擅自加層等現象較為普遍,如何解決規劃區農民住宅建設和管理問題,顯得尤為重要和迫切。

一、我縣規劃區農民住宅建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建設亂。許多村莊“只見新房、不見新村”,“只見新村,不見新貌”,農村居民點布局分散,沒有形成集中布局的勢態。農民根據自己喜好,自行零散建設,建設無序,往往或呈“線性擴張”,公路、村內道路修到哪里,新房就建到哪里,沿路臨街搭建生產性、經營性用房比較普遍;或呈“環狀擴張”,新建住宅不斷向村莊延伸,村莊四周新房林立,村內破破爛爛,農民建新不拆舊,農村廢棄地、閑置地及空置房屋不斷增多,“一戶多宅”、“空心村”等現象比較普遍。

二是配套差。絕大部分村莊內的道路、給水、排污、電力、通信、綠化都缺乏規劃布置,配套性與共享性差,普遍存在路面不硬、污水亂排、電線亂拉、管道亂埋等現象,導致了村莊生活環境質量差。

三是違章建筑多。雖然這幾年政府相關部門加大了農村宅基地和農村建房的管理力度,但由于缺乏有效的手段,農民建房違法用地和違法建設現象仍十分突出,特別是近幾年借城鎮建設之機違法搶建之風日盛,違法搭建、擅自加層等違反規劃現象十分普遍,和平鎮袁家營村被調查的312戶村民中,有240戶存在不同程度的違法建設,竟占調查總戶數的77%,他們有的擴大宅基地面積建設,有的搶占集體土地建設,有的 擅自在原一層房屋上加層。

四是農房質量差。 在傳統城鄉二元結構的管理體制下,重城市、輕農村,在村鎮建設管理方面缺乏操作性強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加上農民建房量大面廣,各級和各有關部門對農民的住宅建設從規劃選址、修建性詳規編制、建筑設計到施工管理,都缺乏有組織的指導和幫助。長期以來政府對農村建筑市場監管的缺位,農民建房施工隊伍無資質、無正規設計圖紙、無施工合同現象較為普遍。大部分農村住宅是由個體工匠拼湊成的小施工隊憑經驗施工,質量難以保證,存在較大安全隱患。

二、農民住宅建設和管理難的主要原因

(一)土地供需矛盾突出

1、需求強烈。目前,農村經濟發展較快,農民要求改善居住條件的愿望也相對比較迫切,加上上世紀八十年代出生的人口到了結婚高峰期,以致農民建房需求相對比較集中。

2、供給短缺。開展全國土地市場秩序治理整頓之后,國家實行“地根”緊縮政策,政府可安排的土地總量大為減少。在此背景下,加上一些地方對農民建房重視程度不夠,使得農村個人建房土地指標分配不夠到位。這樣,由于受土地用途管制、建設用地指標限制,致使一些村即使有規劃,村民建房的審批仍然無法有序進行。

(二)規劃布局缺乏銜接

一是“兩個規劃”不銜接。由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村鎮建設規劃編制不同步,在編制規劃時又沒有充分考慮農民建房需求,導致許多村莊周邊沒有預留相應的建設用地。兩個規劃不統一、不銜接,使許多農民建房不能同時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村鎮建設規劃。村莊規劃審批權在地方政府,調整相對容易。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用地布局的調整審批權在省政府,調整較難,如涉及基本農田調整還要報國務院批準,要調整就更難。新村選址涉及基本農田無法調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劃定的建設用地農民又不愿去,農民建房受到很大制約。

二是某些村莊規劃過度超前,群眾難以接受。大部分村民習慣在房前屋后從事農業和家庭加工業,如果住宅過度集中,勢必給農民從事生產活動帶來不便。同時由于按村莊規劃的建設對配套設施要求較高,相應的費用也高,一些農民負擔不起。

三是規劃和政策的調整導致農民建房無法報批。部分農民建房受城市規劃、項目建設的制約較大,特別是城郊結合部,一些重要區塊、重大項目的修建性詳細規劃尚未確定,村民點的選址與規劃一時無法落實。目前,**縣城10平方公里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工作正在編制中,除和平、夏官營外,有的鎮甚至還沒將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列入議事日程,嚴重影響了規劃區農民住宅建設的正常審批。

(三)農村建房用地困難

一是選址在基本農田上的村民點受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控制無法實施。全國開展土地市場秩序治理整頓之后,除重點工程建設需要,經國務院批準征用基本農田外,嚴格禁止將基本農田用于建設項目,在基本農田上的村民點規劃由此就成了一紙空文。

二是宅基地調換難。在村莊規劃點集中建造村民住宅,必然涉及隊與隊之間、戶與戶之間宅基地調換問題。由于二輪土地承包時基本上沒有預留建房用地,而法律規定非經承包權人同意,不得收回或調換承包田,承包人在調換土地時往往要價較高甚至漫天要價,村民之間難以達成共識,無形中加大了村民建房的難度。同時由于對村民建房用地調節不力,加上農村宗族和派性等歷史原因,使得宅基地調換更加困難。這是許多村有規劃、有指標,但村民點建設遲遲不能啟動的主因。

三是個別村民要求過分。一些重點工程建設涉及的村莊,村民借土地征用之機,對拆遷安置提出過分要求,不給滿足就不讓征地、不讓進場,阻礙建設,也是導致 農村建房用地困難的一個重要原因。

三、加強農民住宅建設和管理工作的對策

(一)推進農民住宅建設方式的變革

一是解決農民住宅的形式問題。它是一個物質的、外化的問題,它與農民的思想觀念、區域經濟發展水平、管理體制等內在問題密切相關,只有這些內在的問題解決好了,外在的問題才能得到相應的解決。最近我縣相關職能部門正在積極探索規劃區內農村建房的管理辦法,結合重點工程建設的拆遷安置,試圖引導農民住宅建設由立式改為套式,由分散的單門獨院建房到集中的公寓式住房安置小區安置,北關小區就是環城東路南段建設拆遷農民的安置與商住樓開發結合的一個試點。但是由于經濟發展水平、產業結構,農民期望值等的差異,就目前來看,這種發展模式在我縣推廣還存在一定的阻力。

二是鼓勵統建聯建公寓式住宅、集中興建新型農村社區。從我縣城和幾個重點鎮規劃區人均土地面積和農民人均收入水平來看,農民的住宅建設,其規劃、建設應與城市化相銜接。在建設規劃上,應體現長效性和統一性,在用地指標安排上應結合存量靈活調劑,增強村級調控能力;在建筑形式上應盡量統一,實用美觀。根據人多地少的實際和城市化發展需要,調整現行農民住宅建設政策,積極探索農村節地型新社區建設的新模式。按照農村宅基地“一戶一宅、拆舊建新、集聚節約、保護耕地”的原則,堅持以人為本,精心設計,提高施工質量,使農村住宅既適應現代生活需要,又具有鮮明的地方特色和濃郁鄉土風情,安全、適用、經濟、美觀、節能、環保。積極引導農民采取“立改套”、“散改集”和小區式改造整理等方式,鼓勵統建、聯建和建造公寓式住宅。城市近期建設規劃區范圍內的行政村,力求實行既有利于節省土地、優化人居環境,也能與城鎮化高度整合的 公寓式建房安置,積極向空中發展,建設多層、小高層和高層住宅。

(二)建立健全農民住宅建設利益導向機制

一是鼓勵村莊整理,優化資源利用。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允許以房屋置換土地,獲取建房指標,加大宅基地整理力度,盤活閑置建設用地。土地整理后增加的農用地屬村集體所有。村莊整理指標要全部用于農民建房。農民以“立改套”形式建造住宅的,建房用地先征為國有,首先消除農民住宅產權登記、上市交易等障礙。把節約出來的土地收益返還村集體,主要用于農民社保和小區配套、物業管理資金以及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對通過村莊整理實現自然村縮減的,政府要適當給予補助和獎勵。國土資源部門要利用好村莊整理的有關土地政策,切實解決宅基地所需指標。探索市場交易,條件允許的可以進行公開拍賣。

二是科學合理分配建房指標。年度用地指標分配,優先考慮并保證一定比例的指標用于農民住宅建設,切實解決農民住宅建設難。土地指標的分配與建房需求量、土地利用效率、宅基地復墾、違法用地查處力度掛鉤,對宅基地復墾、土地整理成效明顯的村莊在指標上給予一定傾斜,促進村民建房與宅基地復墾、違章建筑清理的良性循環。

三是加強對土地指標使用情況的跟蹤監督,確保用于住宅困難戶建房。在建房指標分配上要堅持規范操作,采取逐級審核和社會公示相結合的辦法。做好土地指標在鎮、村之間的調劑,盤活土地指標,提高土地指標使用效率,讓歷年積累而沒有使用的農轉用指標真正落實在農民住宅建設上。對能通過自行調劑解決住宅建設用地的住房困難戶,可優先安排住宅建設指標,并作出書面承諾,保證今后不再申請建房的村民,可考慮給予適當的經濟獎勵。

(三)完善農民住宅建設服務體系

一是統籌協調,突破農民住宅建設的規劃制約。加強城市總體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銜接,確保兩個規規劃對接。妥善處理好遠期與近期、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生產與生活等方面的關系。按人口向城鎮和中心村集中的原則,打破自然村與自然村、村民小組與村民小組的界限進行規劃。抓住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的有利時機,保證已有規劃農村居民點的合理用地。組織精干力量,開展農村居民點規劃選址落地專項工作,集中精力加快農村居民點規劃選址和詳規修編進度。

二是探索土地置換辦法。探索集體土地置換辦法,促進自然村向中心村、中心鎮集聚。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利用集體預留的機動地和外出經商或務工農民棄包交回集體的土地,換取規劃區內農民的承包地;農民需跨村街道建房的,由相關鎮(街道)、村,協商進行土地置換。具備條件的農戶可將戶口遷到規劃點所在地的行政村組,并申請宅基地,原宅基地退還原村組并復墾。

三是統一設計、免費提供通用圖設計圖紙。根據我縣的規劃區農民經濟發展水平,結合農民住宅建設的功能需求,為農民統一設計、免費提供通用圖設計圖紙,及時完善農房建設通用圖,從結構、功能、外觀、環保、節能、節材等方面進行完善,以滿足農村住宅建筑形式多樣化、個性化的需求,為農民群眾設計推出一批既符合農民居住習慣又體現當地自然人文特色的居民建筑精品。

四是打造平安工程。堅持“憑圖施工、內行人建房、憑合同審批”的工作要求,加強農村建筑工匠的培訓、加強施工隊伍和施工環節管理,將規劃區農民住宅建設管理從土地使用審批、登記延伸到建筑施工管理。加強農民建房法律法規政策宣傳,引導農民科學建房,提高農村房屋防災能力。建立健全農村建筑安全、工程質量監管的長效機制,加強對村鎮建筑工匠的培訓和資質管理,推行建筑許可證制度,堅持有圖施工、持證上崗、按圖施工,保證農民住宅建設的安全與質量。

五是完善管理制度,簡化報批程序。積極探索便捷的農民住宅建設和管理審批辦法。在各鄉鎮設立專門窗口受理農民住宅建設申請,相關部門定期現場辦公、聯合審批,提高審批效率。對因規劃調整“轉而未供”的土地,農村個人建房因設定的規劃在現階段無法實施的,在規劃控制范圍內和人均用地總量范圍內,可實行“長規劃短安排”,在規劃要求不變,允許短期有條件的報批使用。同時要設法降低或減免農民住宅建設的各項費用,減輕農民住宅建設負擔。

六是加大幫扶力度。加快農村住房困難戶解困步伐,對無力建房的困難戶、危房戶,可結今年全省危舊房改造關于困難群眾住房救助政策,以村為單位,建造一批臨時性“廉租房”,供其暫時安頓過渡;也可通過村集體統一調劑農戶新建住宅后閑置的部分舊房,安置一批無力建房的無房戶、危房戶,確保其居住安全。

七是解決農民后顧之憂。按照“依法規范、分類指導、有序開發、多予少取、讓利于民”的原則,加快村留地開發利用,強化村留地資產管理,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適應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客觀需要,加快建立城鄉統一的戶籍登記制度,做好失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切實維護農民利益和社會穩定。

(四)切實加強對農民住宅建設的管理工作

一是認識農民住宅建設和管理的重要性。農民住宅建設和管理問題關系農民切身利益,事關農村穩定大局和經濟社會發展大局,這不僅是一個社會問題,更是一個民生問題。解決規劃區內農民住宅建設和管理問題,有利于促進城市化、工業化、農業現代化,有利于破解農民住宅建設難、土地征收難,有利于增加農民福利、促進農村穩定。因此要從堅持執政為民、集約發展的高度,切實增強搞好農民住宅建設和管理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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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中央以及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圍繞市委、市政府“項目帶動、轉變提升、和諧進步、跨越發展”工作思路,在繼續推進國有企業改革發展、對外經貿體制改革、教育體制改革、同城化發展等各項改革的基礎上,著力推進民營經濟綜合配套改革等市政府確定的十二項重點改革工作,進一步提升經濟發展內生動力,為我市“兩個加快、跨越發展”提供強有力的體制機制保障。

二、重點改革工作和牽頭單位

1、全面推進民營經濟綜合配套改革。按照國家鼓勵、支持和引導民營經濟發展的總體要求,把握省政府將列為全省民營經濟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的機會,抓緊研究起草《市民營經濟綜合配套改革試驗總體方案》,爭取在今年6月份前獲省政府批準,同時積極爭取將列為全國民營經濟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在促進民營經濟轉型升級、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全中小企業金融服務體系、推進財稅體制改革、實施土地及人力資源配套扶持政策、統籌城鄉發展、完善政府公共服務等方面先行先試,加快構建有利于民營經濟發展的體制機制。(市發展改革委牽頭)

2、推進金融改革與創新。積極申報在設立國家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綜合改革試驗區。加快推動地方銀行改革,支持銀行、農村商業銀行引進戰略投資者。進一步推動各類股份制銀行、外資銀行、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落戶,支持金融機構擴大網點覆蓋面。繼續深化農村中小金融機構改革,完成南安農村商業銀行改制組建工作,加快永春縣信用聯社增資擴股步伐,推動惠安縣信用聯社、縣信用聯社改制為農村商業銀行。支持有條件縣(市、區)增設小額貸款公司,規范發展融資性擔保公司,加快發展和引進財務公司、消費金融公司、金融租賃公司、信托公司等新型金融機構。加快引進法人銀行發起設立村鎮銀行,鼓勵民間資本參與設立村鎮銀行,推進符合條件的小額貸款公司改制為村鎮銀行。支持轄內法人金融機構發行專項用于小微企業貸款的金融債。完善政策性農業保險制度,推動出口信用保險、科技保險等各種新型保險業務發展。(人民銀行市中心支行、銀監分局、省農聯社辦事處分別牽頭)

3、加快資本市場體系建設。持續推進企業改制上市“121工程”,加強上市后備資源的挖掘和培育,完善重點上市后備企業動態管理機制,加快推動企業改制上市。鼓勵上市公司通過購并重組、增發新股等方式擴張規模、提升實力。積極爭取高新區納入“新三板”擴大試點范圍。加快推進未上市公司股份轉讓試點工作,引導更多企業進入未上市公司股份轉讓平臺,優化股權結構、拓展直接融資渠道。鼓勵企業發行公司債、企業債、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中小企業集合票據、區域集優票據和集合信托計劃等進行直接融資。加快推動市城建國司、路橋公司等國有大中型企業發行企業債券。大力發展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加快培育產業投資基金、股權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引導民間資金通過股權、債權投資方式有序進入實體經濟。(市上市辦、市經貿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分別牽頭)

4、創新土地管理方式和管理體制。加快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平臺建設,規范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程序,支持農民以土地經營承包權作價出資或入股的方式設立土地專業合作社。用足用好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政策,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加大舊村復墾力度,規范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指標調劑的管理。建立健全節約用地機制,研究制定全市“三舊改造”規劃和實施意見。完善土地使用標準和指標控制體系,對鼓勵、限制的產業實行差別地價政策,建立由投資強度、容積率、綠地率、建筑系數、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比例等五個方面指標組成的工業用地考核體系。改革土地供應方式,實行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入股)的多種有償使用方式供地,提高土地市場化配置水平。(市農工辦、市農業局、市國土資源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城鄉規劃局分別牽頭)

5、加快水利改革發展。通過資本注入、財政補助以及資產重組等方式,整合市級水利系統企事業單位經營性資產,組建市水利投資有限公司,做大做強水利投融資平臺,建立健全水利基礎設施投入穩定增長的運作機制。落實和完善各項優惠政策措施,積極探索水利多元投入機制,廣泛吸引社會資金投資水利。社會資金投資興建的水利項目,與國有、集體投資項目享有同等政策待遇,投資以社會效益為主的蓄、引、調水項目,政府實行供水水價和供水量兜底保護。深化水務管理體制改革,繼續推進水資源綜合管理改革試點工作,整合涉水行政職能,強化城鄉水資源統一管理,逐步建立覆蓋水源、供水、用水、排水、污水處理回用各管理環節的城鄉水務一體化管理模式,提高水務管理能力和公共服務水平。

6、推進投融資體制改革。研究制定政府投資項目BT融資管理規定,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基礎設施、市政公用事業、社會事業、保障性住房等領域,拓寬政府投資項目融資渠道。加快推進非經營性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制。建立健全重大建設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完善專家咨詢制度,推行市級政府重大投資項目公示制度,擴大群眾參與度,提高項目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水平。加快推進水務集團和商貿集團整合組建工作,通過國有產權劃轉、資源整合等方式,做大做強市國司等國有投融資載體,強化政府融資能力。研究出臺政府投融資項目資金管理辦法,健全建設項目資金監管機制,完善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建立債務預警機制和監控體系。從項目審批、土地使用、稅費減免、基本醫療保險定點、信貸扶持等方面,研究出臺鼓勵民間資本投資養老機構的優惠政策,適度提高對非營利性民辦養老機構的一次性開辦補助以及運營補貼標準,加快形成公平準入、多元參與的養老服務供給體系。(市發展改革委、市國資委、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分別牽頭)

7、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繼續深化鄉鎮機構改革,推進全國經濟發達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省級小城鎮機構改革試點工作,做好市縣政府機構改革評估工作,鞏固改革成果。進一步整合鄉鎮機關、基層所站的服務資源,強化三農便民服務功能。積極穩妥地推進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扎實開展事業單位清理規范工作,科學劃分事業單位類別,以推進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為重點,加快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深化中心城區財政體制改革,研究制定城市規劃區內財政統籌改革方案。積極推進行政區劃調整前期工作,提升中心城市的聚集和輻射能力。持續推進簡政放權改革,進一步向縣(市、區)下放市級行政審批事權,做好省級行政審批事權下放的承接工作,完善網上審批服務系統和電子綜合監察平臺。推行項目代辦制度,為投資者全程免費行政許可、公共服務等事項。加快政府職能轉變,進一步培育發展社會組織,建立政府向社會組織購買服務制度。(市編委辦、市公務員局、市行政服務中心管理處、市監察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分別牽頭)

8、加快公共資源市場化配置改革。持續拓展公共資源市場化配置領域,完善公共資產交易市場運行制度,重點在壟斷性社會資源和基礎設施、公用設施、公共服務等領域取得新突破。總結市級儲備糧輪出進場公開競價交易試點經驗,研究出臺相關實施意見,在全市范圍內推進地方儲備糧輪出進場公開競價交易工作。加強城市戶外廣告設置管理,完善戶外廣告位置使用權公開拍賣競價制度。深化司法拍賣改革,依托國家訴訟資產綜合信息平臺,公開拍賣信息,探索推進司法訴訟資產進入電子交易平臺公開競價交易,進一步推動涉訟資產處置交易透明化,促進拍賣財產的保值增值。逐步整合工程交易、政府采購、地產交易和產權交易等有形市場,加快建立全市統一規范的公共資源市場化交易平臺。(市發展改革委、市監察局牽頭)

9、持續推進小城鎮綜合改革建設試點。繼續抓好6個省級、15個市級小城鎮綜合改革建設試點,全面推進產業項目、基礎設施項目和公共服務項目建設。深入實施擴權強鎮改革,進一步調整和規范縣、鎮兩級政府的事權關系,賦予試點鎮行政審批、行政執法等部分縣級經濟社會管理權限。加快建立和完善與試點鎮發展相適應的財稅分配體制,健全公共服務體系,提高試點鎮對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統籌協調、自主決策和公共服務能力。加強試點鎮與周邊鎮的規劃統籌,根據城鎮規模、經濟發展水平、交通條件以及主體功能區規劃,積極穩妥推進鄉鎮區劃調整,適時開展部分鄉鎮撤并工作,培育各具特色的工業強鎮、商貿重鎮、旅游名鎮,支持經濟基礎較好、集聚輻射能力較強、基礎設施較完善、產業特色明顯的試點鎮向小城市發展。(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民政局、市行政服務中心管理處分別牽頭)

10、深化文化體制改革。加快推進國有經營性文化單位轉企改制,今年上半年完成文藝院團轉制、劃轉、撤銷等各項改革任務;實施報刊出版單位分類改革,年內基本完成非時政類報刊出版單位轉企改制。深化廣播電視體制改革,整合市廣播電視臺,按照廣電網絡“一省一網”整合的要求,推進市廣電傳輸中心轉企改制。推進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改革,探索公共服務體制核算制。完善國有文化資產管理體制,繼續推進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的勞動人事、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制度改革,通過政府采購、建立基金、項目補貼、定向資助、貸款貼息等方式,增加政府對公益性文化事業的投入。加強對公共文化基礎設施的統籌規劃和管理運營。深化文化產業投融資體制改革,鼓勵文化企業以資產為紐帶,以聯合、兼并、重組等形式整合資源,壯大企業規模,積極引導社會資金參與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牽頭)

11、繼續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鞏固擴大基本醫保覆蓋面,提高保障水平,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政府補助標準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提高政策范圍內住院報銷水平和大病保障能力。加快推進按病種付費、總額預付等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運行機制,加強基層醫療衛生體系建設,將基本藥物零差率銷售實施范圍逐步擴大到村衛生所。鞏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成果,進一步完善補償機制、人事分配和人才培養流動機制。拓展深化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內容,免費為城鄉居民提供10類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實施7項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加快推進全市二級及以上醫院便民惠民服務體系建設。優化公立醫院布局結構,完善公立醫院與基層醫療機構分工協作機制。推進石獅市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鼓勵和引導社會辦醫,加快形成多元化辦醫格局,大力發展滿足各種不同層次需求的民營醫療機構。(市醫改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

12、創新社會管理體制。全面貫徹落實《關于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實施意見》,完善維護群眾權益機制,構建大調解工作體系,推進公共安全和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積極穩妥推進戶籍管理制度改革,加強新興領域、流動人口和特殊人群的管理和服務,全面推行居住證制度。加快基層公安機關綜合警務改革創新,建立派出所勤務精細化管理機制。完善信息網絡管理,健全網絡輿情引導機制。加快建立主動防控和應急處置相結合的公共安全體系,健全安全生產監管體制,完善重點領域安全事故應急管理機制。推進社會管理重心向基層轉移,健全新型社區管理和服務體制。加強和完善非公有制組織、社會組織管理,推進行業協會改革。探索將政府各職能部門可交由社會組織承擔的職能事項,轉移或委托給社會組織承擔;將事業單位可由社會組織承擔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事項,轉移或委托給社會組織承擔。(市綜治辦、市公安局、市網絡辦、市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安監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民政局分別牽頭)

三、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