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遺產型旅游目的地發展論文

時間:2022-01-19 07:16:00

導語:文化遺產型旅游目的地發展論文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文化遺產型旅游目的地發展論文

一、文化遺產旅游目的地

文化遺產是歷史的留存,是人們經驗和智慧的結晶,是前人留給我們的寶貴財富,而且它不因時間的沖刷而消逝,反而增值,因此文化遺產是最具核心競爭力的旅游資源。文化遺產旅游在合理的開發下,不但具有一般旅游活動的經濟功能,而且還具有保護遺產資源可持續發展的作用,因此,隨著旅游產業的縱深化發展和旅游活動高品位化的趨勢加強,文化遺產旅游已經成為人們旅游消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中國擁有悠久的歷史,燦爛的文化給我們留下了無數的文物古跡和藝術珍寶。這些文化遺產遍布于中國各地,反映著不同地域、不同時代的藝術和文化特色,它們隨著中國旅游業突飛猛進的發展而受到越來越多的關注與重視。中國首批公布的187個4A級旅游區當中,以文化遺產或仿文化遺產作為主體吸引物的旅游區達67個,占總數的35.8%,以文化遺產或仿文化遺產作為重要吸引物的旅游區有33個,占總數的17.6%[2]??梢姡幕z產已經成為中國旅游業發展的主要的資源基礎之一,它對中國旅游業的飛速發展作出過重要貢獻,并且隨著中國經濟的繼續發展和社會文明程度的不斷提高,人們對文化遺產旅游的需求將繼續增長,文化遺產在旅游中的基礎性作用也將得到進一步地發揮和提升。

二、文化遺產旅游中存在的問題

1.超常損耗問題。文化遺產的一大特征就是原真性,是指游客旅游體驗后產生的對旅游吸引地或其某一方面的感受。在體驗經濟時代,游客尤為關注旅游地的真實性,而文化遺產型旅游目的地對旅游者最大的吸引力就是其原真性,只有保持濃郁的原汁原味,充分體現地方特色,文化遺產型旅游目的地才能得到更好的保護和發展。

但中國的文化遺產在進行旅游開發的過程中多數出現了超常損耗的現象,許多文化遺產資源因為旅游開發的不適當介入而過早的衰退,影響了中國文化遺產的保護和旅游業的可持續發展。這些文化遺產型旅游目的地在開發前幾乎沒有制定科學的旅游發展規劃,造成盲目的開發與破壞性的建設。重開發輕保護的現象,使開發者只看到資源的經濟價值,一味追求經濟效益、追求政府業績而出現短期開發行為,使自然資源和文化資源遭到嚴重損毀。

2.當地居民的定位。旅游的不斷發展和旅游者的進入,對當地居民的生活有很大的沖擊,造成當地居民無法對自己進行明確的定位,在保護文化遺產和追求高質量的生活之間徘徊。隨著經濟收入水平的提高,部分村民希望改善自己的生活條件,蓋小樓新房,裝空調、太陽能,致使文化遺產型旅游目的地的建筑文化氛圍遭到嚴重的破壞。如世界文化遺產地宏村,瓷磚“廁所式”新房的數量劇增,據實地考察,宏村外圍的古村巷已經是一片新房了,走在街巷中,耀眼的白色與灰色為主色調的徽州古建筑顯得格格不入[4]。另外,諸多傳統特色文化被時尚文化所同化,淳樸的民風在商業氣息的熏陶下漸漸蛻變,手工作坊的數量越來越少,傳統的手工藝品多是掌握在年邁的村民手中,非物質文化遺產正瀕臨滅絕。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評選為“人類口頭和非物質遺產代表作”的昆曲,如今專業人士只剩下600人,全國6個昆曲劇院團創作、演出普遍陷入困境,演員培養及藝術創作均無力投入。

3.規劃缺乏科學性。文化遺產型旅游目的地與其他類型的旅游目的地不同,它的吸引物為物質的或非物質的文化遺產因素,這些因素包括建筑、飲食、地方戲劇、習俗、歷史等各種文化因素,但與其他旅游目的地的不同不僅在于它的因素種類繁多,更在于這些要素并不集中,而是處于散落分布狀態。

文化遺產因素的散落分布就對規劃提出更高的要求。在對文化遺產型旅游目的地的規劃中,就必須從宏觀的角度出發,考慮到對所有因素的挖掘和開發,對目的地內的各項因素進行整合。但目前對文化遺產型旅游目的地的開發,普遍缺乏科學性,沒能整合資源,難以營造當地純正的文化氛圍,導致游客不能對目的地的文化形成深刻體驗。如在對宏村的旅游開發中,目前僅僅初步展示其建筑、水系、村落布局的文化內涵,但對徽商、徽劇、徽菜、新安哲學、徽州宗法制度等精髓游客卻無從體驗,達不到對當地文化旅游體驗的目的[4]。

三、文化遺產型旅游目的地的現有發展模式

1.企業主控發展模式。企業主控發展模式是目前文化遺產型旅游目的地最常見的發展模式,即企業作為目的地開發的主體,掌握著目的地的發展方向。

在種模式下,企業可為目的地注入大量的財力和物力,促進目的地旅游事業的飛速發展。但企業為謀求更大的利益和利潤,往往把目的地市場化,只注重發展能盡快帶來高利潤的遺產,而對文化價值高但短期內不能帶來效益的文化遺產不管不問,甚至破壞。因而在這種模式下,目的地文化遺產的原真性和協調性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壞,影響目的地的可持續發展。

2.社區主導發展模式。社區主導發展模式是與企業主控發展模式相對的一種發展模式,即強調地方社區的控制,本地化發展。

在這種模式下,社區政府和居民是開發的主導,他們比企業更珍惜和更了解當地的文化遺產,希望目的地能實現可持續發展。在這種模式下,每個居民都有贊成和反對的權利,這就確保旅游開發的利益能夠真正回歸到社區居民手中,并得到平均分配,從根本上調動居民對旅游開發的熱情[1]。因而,這種模式能實現文化遺產的全面而真實的保護,并使旅游效益最大程度的本土化,但這種模式對社區政府和居民的素質要求較高,不能保證居民為了追求更大的經濟效益而破壞文化遺產,而且旅游開發所需要的資金、專業人才、管理經驗等并不能滿足需要。

四、政府主導社區參與的發展模式

政府主導社區參與的發展模式是政府主導社區的開發,決定目的地的發展方向,而社區居民直接參與的一種發展模式。這種模式有效地集合了上面兩種模式的優點,排除了弊端,適應當前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可持續發展的要求。

由政府出面,能比社區更好地吸引資金和專業人才,并提供稅收、價格等優惠的政策輔助,進行全方位的支持,而且可以避免由企業主控開發所帶來的單純追求利潤的不良風氣,有助于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同時,政府的高瞻遠矚性,能避免目的地發展走上歧路和彎路,促使目的地健康有序地可持續發展。另外,針對文化遺產因素散落分布的特點,政府能夠站在宏觀的角度,整合附近的文化遺產因素,進行科學的規劃,進而全方位促銷,使游客獲得全面而真實的體驗。

社區政府和居民的主要作用是直接參與管理,在文化遺產目的地的保護和發展中處于核心的位置。社區居民是當地文化的創造者和傳承者,讓他們處于開發和保護的第一線,可以充分調動居民的積極性和自主性,減少旅游開發的阻力,提高目的地的吸引力,有利于文化遺產的保護和傳承。社區居民直接參與管理,本地相關的旅游產業幾乎完全掌握在居民手中,實現本地化的產業發展,旅游開發所得的利潤便最大限度地流入當地居民手中。在政府的主導下,由政府確定目的地發展的方向,明確大的框架,而具體的開發項目、開發方式、利益分配等則由當地居民決定,每個居民都享有決策權,促使旅游開發所得的利潤盡可能地平均分配,維護各自的利益。

五、結論

文化遺產型旅游目的地不同于其他類型的旅游目的地,保護和開發、企業與居民之間的矛盾更為激烈。目前對于文化遺產型旅游目的地的開發主要存在企業主控和社區主導兩種模式,但這兩種模式也各有弊端,不能有效地解決旅游開發中的矛盾,不利于旅游目的地的可持續發展。而政府主導社區參與的發展模式集合了這兩種發展模式的優點,能有效地解決目前文化遺產型旅游目的地開發中存在的文化遺產超常損耗、目的地居民定位和文化遺產因素散落分布的種種問題,不僅保障了目的地的健康發展,而且能帶動當地居民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促進目的地的可持續發展,符合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要求。

參考文獻:

[1]鄒統釬,李飛.社區主導的古村落遺產旅游發展模式研究——以北京市門頭溝爨底下古村為例[J].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學報:

旅游版,2007,(5):78-86.

[2]謝朝武,鄭向敏.關于文化遺產旅游研究的若干思考[J].桂林旅游高等專科學校學報,2003,(4):27-31.

[3]章尚正,吳琳.國際化——世界文化遺產皖南古村落的旅游發展方向[J].合肥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2006,(2):73-77.

[4]章尚正,馬賢勝.皖南古村落發展和諧旅游的思考——以世界文化遺產地宏村為例[J].中共合肥市委黨校學報,2006,(3):50-52.

[5]朱桃杏,陸林.傳統村鎮旅游規劃與開發模式探討——以黟縣西遞古村落為例[J].石家莊鐵道學院學報,2007,(3):88-92.

[6]吳曉雋.文化遺產旅游的真實性困境研究[J].思想戰線,2004,(2):82-87.

[7]吳文智,莊志民.體驗經濟時代下旅游產品的設計與創新——以古村落旅游產品體驗化開發為例[J].旅游學刊,2003,(6):66-70.

[8]馬波.現代旅游文化學[M].青島:青島出版社,1998.

摘要:中國是文化大國,文化遺產極其豐富。文化遺產逐漸成為最具核心競爭力的旅游資源,但由于文化遺產旅游的特殊性,目前的旅游開發模式不能有效地解決文化遺產旅游所產生的各種矛盾,阻礙了文化遺產旅游的發展。政府主導社區參與的發展模式集合了以往開發模式的優點,滿足文化遺產型旅游目的地可持續發展的要求。

關鍵詞:文化遺產;旅游目的地;發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