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經營法律風險及防范

時間:2022-04-12 03:5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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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經營法律風險及防范

摘要: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企業經營管理中的法制建設也逐漸備受社會各界的關注和重視。然而,現階段我國大部分企業在法律風險方面存在一定的問題,進而嚴重影響了企業的經營管理,甚至影響企業發展的成敗。企業經營管理法律風險作為企業風險的一種,其對于企業的發展具有重要的影響。基于此,本研究在概述企業法律風險相關理論的基礎上,分析了企業在經營管理過程中,注重法律風險防范的必要性,并總結歸納了目前我國大部分企業經營管理中存在的法律風險,最后著重從法律風險防范意識、防范機制、合同管理以及法律管理投入四方面提出了法律風險防范對策,以期為促進我國企業健康可持續發展,滿足企業參與市場競爭內在需求提供借鑒和參考。

關鍵詞:企業;經營管理;法律風險

企業風險主要是指企業在未來的發展過程中,其中不確定性對于企業經營目標的影響。在企業經營管理過程中,其所面臨的風險主要有市場風險和法律風險。其中,法律風險對于企業的發展具有重要的影響。在市場經濟體制不斷完善的今天,尤其是在我國法制化不斷完善的現代社會,企業注重增強法律風險防范已經備受我國大部分企業管理者的關注和重視。因此,本文主要從企業經營管理法律風險與防范的角度出發,從以下幾方面展開了論述。

一、企業法律風險相關理論概述

(一)企業法律風險概念及目的。企業法律風險管理指南(GBT27914-2011)(以下簡稱指南)作為企業實施法律風險管理的通用指南,其適用各種類型和各種規模的企業。指南是指導企業在其整個生命周期和所有經營環節中開展法律風險管理活動,但其是企業法律風險管理的通用指南,因而各企業在經營管理過程中,展開法律風險防范時還應依據企業所處行業的特點、企業自身的實際情況以及企業經營管理的實際需求等出發,做到全面的法律風險防范。指南中將企業法律風險定義為基于法律規定、監管要求或合同約定,由于企業外部環境及其變化,或企業及其利益相關者的作為或不作為,對企業目標產生的影響。由此可見,企業法律風險防范的最終目的就在于促進企業發展戰略目標的實現。(二)企業法律風險管理原則及表現形式。為有效防范企業法律風險,促使其能夠最大限度支持企業的經營管理活動,企業在經營管理過程中,必須遵循幾個原則,即以企業戰略目標為導向的原則、審慎管理的原則、與企業整體管理水平相適應的原則、融入企業經營管理過程的原則、納入決策過程的原則、納入企業全面風險管理體系的原則、全員參與、全過程開展的原則以及持續改進的原則。由此可見,企業法律風險產生于企業經營管理的各個環節之中。因此,我國企業必須做好法律風險防范工作。企業在經營管理過程中,所要面臨的法律風險表現形式主要包括合同風險、企業兼并、改制風險,融資投資風險,知識產權風險以及競爭法律風險等。其中,合同管理作為企業最為常見且最基本的法律文本,我國大部分企業經營管理中常遇到的法律風險就是合同糾紛。但這僅僅是企業經營管理過程中法律風險的一個常見問題。由此可見,我國企業經營管理加強企業法律風險防范的重要性。

二、企業經營管理中增強法律風險防范的必要性

(一)是企業健康可持續發展的必要保障。自2009年1月“三鹿奶粉”事件開始,我國大部分企業均開始注重企業法律風險防范。“三鹿”曾經作為我國的民族品牌,其歷經50余年的歷史,但由于該企業最高層管理者在得知奶粉中含有劇毒時,曾高價收回了大部分有毒奶粉,但后來因貨源緊張,三鹿集團開會集團通過決議將已收回的有毒奶粉重新投放市場,由此可以看出該企業在經營管理過程中,企業管理者法律風險防范意識淡薄以及法律風險防范缺失,審判機關也正是基于此決議而判決三鹿的高層有罪。由此可見,企業在經營管理過程中,加強企業法律風險防范是保障企業健康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基礎,應備受企業管理者重視。(二)是企業參與市場競爭內在需求。隨著市場競爭的日益激烈,我國大部分企業為在市場競爭中占有重要的份額,并走向國際實際,其做好企業法律風險防范是非常必要的。我國企業在經營管理過程中,只有通過不斷增強企業管理者以及企業員工的法律風險防范意識,方能不重蹈“三鹿”企業的覆轍。海爾集團董事長張瑞敏非常重視企業法律風險防范,其在辦公室掛著“如履薄冰,如臨深淵”幾個大字,以時時刻刻提醒自己。由此可見,在企業經營管理過程中,企業管理者加強法律風險防范意識是企業參與市場競爭的內在需求。

三、企業經營管理中存在的法律風險問題

(一)企業管理者法律風險防范意識淡薄。企業在經營管理過程中,企業高層管理者法律風險防范意識淡薄是企業法律風險存在的重要因素。三鹿集團的失敗正式由于其企業高層管理者不重視企業法律風險而導致的。該集團高層管理者在經濟利益的誘惑下,通過將已收回的有毒奶粉重新投放市場等不正當的競爭手段,對其將會導致的毀滅后果并不予以重視,進而導致企業存在嚴重的法律風險,從而導致該集團走向失敗。據不完全統計,我國企業的平均壽命只有2.9年,中國每年約有100萬家民營企業破產倒閉,60%的企業將在5年內破產,85%的企業將在10年內消亡,能夠生存3年以上的企業只有10%。而導致這些企業失敗的最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其企業管理者法律風險防范意識淡薄。(二)法律風險防范機制不健全。在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環境中,其對企業也提出了更好的要求,即不僅要求企業具有較好的硬件基礎,更要求企業要具有適應時展的能力。然而,我國大部分企業在實際的經營管理過程中,其由于內部權責不明,進而導致企業中的相關管理無法落實到位,從而加劇企業法律風險。由此可見,我國大部分企業法律風險存在問題的最主要原因就是企業法律風險防范機制不健全,進而導致企業在經營管理過程中可能存在職務犯罪或經濟犯罪的可能。(三)企業合同管理存在法律風險。企業在經營管理過程中,合同管理是企業最為常見,且也最為基本的法律文本。一旦合同管理出現漏洞,將直接引發合同糾紛。企業參與市場競爭時,其交流的形式也主要通過合同的形式來體現。由此可見,企業在參與市場競爭的過程中,為維護自身權益,也為履行相關的法律義務,合同管理工作是企業健康可持續發展以及參與市場競爭的重要內容。然而,現階段我國大部分企業在經營管理過程中,其在合同簽訂方面處于形式化,同時在合同把關方面也欠缺嚴格性。另外,在合同實施的過程中也缺乏有效的管理。由此可見,在企業合同管理中,我國大部分企業均存在一定的法律風險。(四)企業法律管理投入成本較低。目前,我國一些企業高層管理者已然認識到法律風險防范意識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然而,在實際經營管理過程中,其依然會受到傳統管理理念的影響,進而導致其落實困難,其集中體現在法律管理投入成本較低,這在很大程度上就導致企業內部缺乏專業的法律人員,進而導致其在法律風險防范方面落實不到位。

四、有效防范企業經營管理中法律風險的幾點策略

(一)增強管理者法律風險防范意識。為增強企業管理者的法律風險防范意識,具體而言,應著重從以下幾方面著手:第一,企業在經營管理過程中,應通過多種途徑,如獵頭公司等,聘請優秀且專業的律師,進而形成專業的律師團隊,有效預防其在經營管理過程中的各種風險;第二,建立企業法律顧問制度。企業法律顧問制度主要是指為企業提供法律服務的專業人才。企業在經營管理過程中,在建立該項制度的基礎上,應不斷對其進行完善。例如,企業管理者應在法律層面進一步明確企業法律顧問的法律地位以及責任。法律顧問是企業的內部機構,對其素質的要求應更進一步,不僅要求其具有專業的法律責任,同時還要求其具有較高的責任意識。因此,在招聘環節,應做好嚴格的把控,從源頭出發,促使企業法律顧問整體素質處于較高的水平。最后,企業經營管理者應建立重大決策討論制度,對企業經營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對企業發展具有重要影響的決策進行全面的分析,從而做出正確的決定。在建立并健全重大決策討論制度時,法律顧問應發揮其監督職能,以對重大決策進行監督,促使做出的決定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二)健全法律風險防范體系。為進一步健全法律風險防范體系,具體而言,應著重從以下幾方面著手:第一,建立法律風險責任追求制度,以促使在企業經營管理過程中,能夠明確企業法律風險管理的職責,進而徹底貫徹并落實企業各項法律風險防范措施;第二,建立法律風險監督制度,以促使企業經營管理在法律的監督下,能夠實現常態化和專業化;第三,各企業根據其自身的實際情況,構建適宜的法律風險防范體系,以有效且有針對性地預防企業存在的各種法律風險問題。(三)完善企業合同管理制度。為最大限度完善企業合同管理制度,具體而言,應著重從以下兩方面著手:第一,建立并健全專門的法律事務部門或法務部門,實現企業業務的科學合理管理;第二,在法務部門成立后,積極組建專業化的法務人員,進而提高法務部門的人才素質水平。同時,還可通過定期培訓等方式,提高法務部門人員的專業素質。第三,法務部門在審查合同時,應做到對合同主體進行審查,如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以及授權范圍等等進行審查。另外,還應對合同內容進行審查,如合同名稱、合同具體內容等等,進而對于合同中存在的糾紛進行及時的處理和解決。除此之外,法務部門在審查合同時,還應匯總對其格式進行審查,如對方提供的格式文本是否符合合同法的規定等等。(四)增加企業法律管理投入。為加大我國企業法律管理投入,具體而言,應主要從以下幾方面著手:第一,建立并健全企業法律風險管理顧問制度,從根本上防范企業法律風險;第二,在企業法律風險管理顧問制度的引導下,對企業領導者、企業員工等展開法律知識宣傳工作。另外,在該制度的引導下,企業還可以展開相關的定期培訓,進而提高企業管理者以及企業員工的法律意識;第三,企業應進一步完善相關的配套設施,如事先預防預案的制定,事中有效控制方式以及事后補救措施等等。

五、結論

綜上所述,在企業經營管理過程中,加強法律風險防范已然成為我國大部分企業長遠發展的必然選擇。因此,為促進我國健康可持續發展,更為進一步后健全我國的法律機制,應注重增強管理者法律風險防范意識、應注重健全法律風險防范體系、應進一步完善企業合同管理,同時還應注重增加企業法律管理投入。然而,現階段我國大部分企業依然面臨著嚴重的法律風險問題,如企業管理者法律風險防范意識淡薄、法律風險防范機制不健全、企業合同管理存在法律風險以及企業法律管理投入水平較低等。因此,未來更應加大這方面的研究力度和強度。注釋:羅予涵.淺析電力企業經營管理中的法律風險及防范.中小企業管理與科技旬刊.2017,19(1).14-15.

參考文獻:

[1]黃興潤.現代電力企業經營管理法律風險及防范系統性分析.科學與信息化.2017,12(22).

[2]李斌.淺析電力企業經營管理中的法律風險及防范.企業文化旬刊.2017,18(4).

[3]何磊.現代電力企業經營管理中的法律風險與防范.中國集體經濟.2017,21(6).

作者:干文 單位:四川嘉州律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