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新農保對農村居民養老質量的影響

時間:2022-03-31 03:3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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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新農保對農村居民養老質量的影響

摘要:目前我國社會老齡化形勢越來越嚴峻,我國老齡化分布農村程度遠高于城鎮,這也帶來了農村老年人口的養老問題。由于中國農村一直繼續沿用傳統的家庭養老模式,導致老年人的生活保障一直不能穩定下來,還有老年人的收入低甚至沒有收入,但城鎮的老年人情況沒有農村老年人這么嚴重。在中國現在經濟迅速發展的情況下,農村的年輕勞動力往城市聚集,農村家庭大多數都是空巢老人,傳統的家庭養老模式受到破壞,導致農村老年人的生活條件越來越差。很多農村老年人養老問題無法解決,日常生活無依無靠,特別是高齡老年人體弱多病,導致很多家庭因照顧老人糾紛不斷。

關鍵詞:新農保;農村居民;養老質量;影響

國務院在2009年9月正式啟動了新農保全國試點工作。《關于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國發[2009]32號)中規定,新農保目標試點是建立政府補貼、個人繳費以及集體補助相結合的新農保制度,實施個人賬戶和社會統籌相結合,與社會保障政策措施相聯系有家庭養老、社會救助、土地保障等,保證在農村地區生活的老年人群體能夠得到最低生活保障,符合參保要求需滿足以下條件:①非在校學生;②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③戶口為農村居民;④16周歲以上。對于年滿60周歲、在農村有戶籍的老年人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準為一人一月55元,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準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意見》明確要求2009年試點覆蓋面為全國10%的縣(市、區、旗),逐步擴大試點,要求要在2020年之前基本實現對農村適齡居民的全覆蓋。

一、新農保對農村居民養老質量研究

文章使用的數據來源于中國健康與養老追蹤調查(CHARLS),具有綜合性特征,通過分層抽樣方法,將我國28個省、市及自治區都納入統計范圍之中。CHALRS研究老齡健康問題,對45歲及以上中老年采用隔年追蹤觀察,從而獲取高質量微觀老齡健康數據,定期補充年輕樣本(Chenetal.,2015),以此分析老齡健康分部。數據中對受訪人員基本收入、就業能力、健康狀況等進行詳細的記錄、說明,宏觀強調了經濟政策、社會保障政策等對老年群體的影響。(一)有效提升農村地區老年人收入水平。從CHARLS獲取的數據得知,在新農保中已經明確規定,60歲以上參與保險的老年群體能夠得到每年900元的穩定收入。這一數值對于大多數小康以及小康水平以上的家庭而言或許無足輕重。但是對于生活中沒有穩定資金來源、生活水平較為低下的農村地區老年群體而言,這便是一筆至關重要的收入。由此可知,新農保的實施對于農村地區的老年群體的直觀性影響便是能夠直接提升參保人的生活收入,提升老年群體的生活預算,增強農村地區的消費水平等。新農保的實施是十分明顯的“蝴蝶效應”,以900元的生活補助,轉變區域內的經濟發展節奏。(二)關于農村社保與居民消費影響機理的研究。1.收入預期效應。李云峰(2019)利用CHFS數據研究農村養老保障對農村家庭幸福感的影響。在研究中看出,農村地區老年人養老階段如若具有穩定的資金保障,能夠有效提升農村地區老年人的生活幸福感。幸福感的表現與地理位置之間也存在明顯的聯系,我國西部、西北部地區的數據分析則尤為明顯。王成勇(2019)在2015年CHARLS基線調查數據發現,在農村地區參加新農保的老年群體生活質量出現了明顯的變化,且參加新農保的老年人幸福指數較高,其生活中的消費水平與消費能力明顯提升。農村地區老年人的生活得到基本保障的同時,受到消費傾向作用影響,推動老年消費者能力的提升。社會保險制度能夠提升老年群體的消費水平,增加農村居民的消費意愿,對未來預期收入具有促進作用。“個人集資、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是新農保實行的。將農村地區的貧困問題順利解決才能夠轉變積貧積弱、因病返貧的重要社會問題。精準扶貧的重要方面之一為農村醫療,我國農村醫療保險以國情出發,各地區呈現不同特點。現階段我國農村地區的精準扶貧政策中需要以醫療衛生事業建設為基礎,正確認知這一制度取得的良好成效,并且認識到其中存在的隱患和問題,幫助眾多農村地區的居民實現健康生活、小康生活的目標。此外,各地經濟發展水平差異、區域內部勞動力不斷分化阻礙農村醫保的實施,醫療保險的需求和逐漸變化,建立具有整體性和針對性的醫療保險制度是我國精準扶貧中醫療衛生環節的重中之重。2.再分配效應。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的再分配效應和社會穩定效應為農村居民就醫提供了極大地便利條件。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本質是“劫富濟貧”。政府的稅收收入大部分來自高收入居民,而中央財政支付的地方財政供養補助和基礎養老金則獨立于參保人的收入,是政府對參保人的轉移支付。社會協調作為政府財政補貼的形式之一,能夠有效反應同一階段中不同個體分配與再分配之間的變化。農村地區養老保險制度實施的顯著功效是調節不同區間內收入群體的經濟收入水平、消費水平,有利于縮小東西部地區的經濟差異,提升居民的消費信心。新農保的收入調節功能,協調低收入群體和高收入群體的收入水平,激發居民消費動力,從而減少代際轉移和降低了預防性儲蓄。農村地區的消費水平上升,居民生活質量提高,同時帶動了區域經濟發展。轉移支付對于區域內的收入差異具有積極作用,促進高收入者和低收入者邊際消費的轉變,進而能夠完善我國區域內的消費傾向,緩解人們的儲蓄熱情,擴大農村地區居民的消費能力。3.風險的保障效應。農村老年居民的消費滿意度增強,跟新農保制度的風險保障效應和土地保障效應有很大關系,能夠降低居民的心理不確定性,增強農村居民的消費意愿[1]。穩定的資金保障能夠降低預期消費的不確定因素,以理性消費和穩定消費為基礎的消費活動能夠實現農村地區資金流轉;與此同時,也能夠降低當下消費,增加農村地區居民存款,減少農村地區老年群體的不確定心理,以降低老年居民對消費需要的遏制,提高老年居民的消費預算和消費滿意度。新農保中的個人存款效屬于參保人個人賬戶的一部分,指的是同一社會個體在不同時間階段中的分配與再分配工作。在眾多消費者的消費理念中,對于具有較大風險的預期收入并不能帶來消費者穩定的消費理念,而是會出現“小心翼翼”的消費行為,但農村老年居民很滿意穩定性收入所得效應、缺少長遠消費觀,加之農村地區老年人的收入來源十分不穩定,我國相應的改革措施幾經變化,導致老年人群體對預期消費的信心降低。這種不確定性的增加,促使老年群體增加儲蓄金額,減少消費數目。

二、關于新農保與居民消費的影響研究

高春玲(2018)選取湖北省時間序列數據,探索湖北省農村養老保險對農村居民消費水平的影響和相近的作用路徑。研究結果表明,養老保險能夠對居民的消費水平產生正相關的影響,但是對其消費意愿的影響并不明顯。楊汝岱(2019)利用雙重差分法(DID),結合傾向得分匹配法,研究新農保對農村居民消費的影響。其研究結果顯示,參保家庭相比未參保家庭,消費水平提升5%~20%。王旭光(2017)使用斷點回歸的研究方法發現,以60歲為斷點,研究新農保對個體消費行為影響,其中60歲以下居民消費行為影響較小,但顯著促進60歲以上居民的消費行為。由此可發現新農保對60歲以上的老年人群起到消費效應,提高了老年人的養老生活水平。

三、新農保的改進研究進展

首先,新農保自身的標準較低。新農保養老金構成主要包括三方面內容: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以及地方政府補貼。據調查顯示近70%的老年人平均養老金約為55元,僅能夠維持農村地區老年群體的基本生活保障,還有可能低于農村最低保障水平。養老金支付數額小,使參保老人的收入水平降低,參保人的生活質量提升水平也十分有限。其次,在新農保實施的區域中,也受到區域經濟發展不平衡的制約。在新農村養老保險實施的背景下,東西部差異較大。其主要原因是:①為了提升參保人數,我國政府要求在60歲以上對的老年人,只有其子女作為參保人,其父母才能夠享受既定的養老金待遇。一部分貧困家庭并未參保,導致即便是沒有穩定收入的老年群體也不能獲得補助。②新農保的參保、繳費形式選擇多樣,不同等級選擇的繳費形式不同。收入水平比較高的被保險人能選擇較高的水平,而收入較低的個人只能選擇較低的水平,經濟水平差異變得更大了。再次,集體和政府對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的補助金額由地方政府同意。這樣一來,我國中西部地區的養老保險補貼金額便會略低于東部發達地區,從而擴大區域內的經濟發展差異。以上原因導致新農村養老保險政策背景下我國不同地區的“馬太效應”。為了使這種情況不發生,國家應對落后地區加大經濟的轉移支付力度,能夠有效提升農村地區參保老年人的滿意程度。最后,我國的社會保障體系還有待提升,家庭養老的傳統思想還是不能動搖。新農保制度讓農村地區老年人對子女的依賴性逐漸較低,傳統的“養兒防老”的理念正在逐漸被全新的社會保障制度取代。即便這種代替制度的應用效果十分明顯,但是面對這一根深蒂固的生活理念,其代替率并不是十分理想,說明家庭養老仍然是農村最主要的養老模式。一是因為新農村社會保障政策仍存在著保障水平低、覆蓋率低等問題。二是老年人除了經濟供養外,在醫療衛生領域、社會福利待遇等問題上還需相關部門的幫助和支持。我國現行的醫療會中毒、保障制度還有眾多問題需要完善,造成農村地區老年人群生活保障水平低下。隨著新農村養老保險制度不斷完善,我國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也逐漸趨于正規,成為我國老年群體生活的保障之一。但是,相關人員不應當止步于此,而是應當以此為基礎,不斷完善醫療衛生、社會保障等多個方面的工作內容,為我國老年群體提供堅實的生活保障。

四、結語

通過上述研究能夠看出,實施新農保在一定程度上能夠提升農村地區貧困居民的生活質量,為老年人養老問題提供一定的保障,給予老年群體穩定的收入和生活來源,家庭養老方式也起到了一定的替代作用,參保老人的健康水平和生活水平也大大提高了。但是,新農保的保障金額較低,我國各個地區的發展水平有所差異,社會分配制度實施的效果參差不齊,導致醫療保險的參加區域未能夠有效延伸。鑒于此,我國相關部門需要不斷提升新農保的覆蓋面積,力求給予更多地區的貧困人口生活保障,推進我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整體步伐。

參考文獻:

[1]程令國,張曄,劉志彪.“新農保”改變了中國農村居民的養老模式嗎?[J].經濟研究,2013(8):42-54.

作者:國玉香 單位:山東省淄博市淄川區社會保險服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