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市場管理范文10篇

時間:2024-05-20 23:5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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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市場管理

關于對外勞務市場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近一時期以來,受國際勞務市場結構調整、美元匯率下跌和國內勞動力成本上升等諸多因素影響,外派勞務糾紛頻繁發生,對此,國務院領導非常重視,要求各地認真總結經驗教訓,引以為戒,從制度和管理等方面查找漏洞,采取切實有效措施,防范外派勞務糾紛發生。為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指示精神,進一步加強對外勞務市場管理,規范對外勞務經營秩序,維護勞務人員的合法權益,根據全區外派勞務管理工作會議的統一部署,現決定對全區外派勞務市場進行一次集中整治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的方針,遵循“在發展中整頓、在整頓中發展、以整頓促發展”的原則,依據國家對外勞務合作的相關法律和政策規定,全面整治我區對外勞務市場,清查對外勞務經營違法行為,打擊取締非法對外勞務經營活動,規范對外勞務市場經營秩序,有效遏制外派勞務糾紛增長勢頭,維護勞務人員的合法權益,促進我區對外勞務合作事業健康穩步發展。

二、集中整治的時間和對象

集中整治時間為:2008年7月1日至8月31日。

集中整治對象為:從事對外勞務業務的各類中介企業、單位和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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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施工項目成本管理論文

摘要:成本管理是項目管理的中心,也是建筑安裝企業經濟效益的基礎。施工項目責任成本管理不僅從概念上進一步明確了實施項目管理過程中企業管理職責的劃分,而且在實際操作中更適用于股份制建筑安裝企業。

關鍵詞:責任成本基本做法生產要素評價依據

1實施責任成本管理的前提

當前,面臨競爭激烈,低價中標的建筑安裝市場,實施以成本管理為中心的項目管理已成為絕大多數建安企業普遍采用的一種生產經營管理模式,形成以內部生產要素市場、項目經濟責任制、職能部門項目動態管理為主要特征的矩陣式管理結構。這種管理結構的形成,為責任成本管理劃分責任中心,確定責任中心的經濟責任奠定了基礎;也為劃分職能部門、項目的管理職責和權限確立了前提,更適用于已經改制或新組建的股份制建安企業。

2責任成本管理的一些基本做法

責任成本是發包人要求項目經理負責實施和控制的目標成本,責任合同中要規定有關各方的權利和義務。明確有關各方責任權利關系,前提是正確劃分企業管理層、項目執行層和勞務作業層的管理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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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農村勞動力轉移的調查報告

隨著農業結構的調整、農業產業化的實施,農村勞動生產率的提高,農村剩余勞動力的隊伍日趨龐大,第一產業已經不能容納和消化這些勞動力,農村勞動力資源會在全社會各行業進行重新配置,如何盡早安置、有序轉移這龐大的農村就業隊伍,已成為人們關注的話題。世界各國工業化進程表明:農業剩余勞動力轉移是一個長期性、階段性的轉化過程。隨著科學的進步和經濟的發展,農業勞動力會持續不斷地向非農產業轉移,特別是山區地區,耕地在逐漸減少,信息閉塞,非農產業不夠發達,對轉移勞動力更是困難重重,進而制約農民收入的提高。小陳老師工作室 我所駐的**鎮**村是位于富陽市以南約20公里,是靈橋鎮的一個經濟薄弱村。**村地處山區,地理位置并不十分優越,但2003年全村平均收入卻有5618元,具備典型的尚未開發的農村的特征。作為**村的農村工作指導員,我是帶著“盡己所能為提高農民收入尋求一個好的切入點”來開展工作的。兩個月來,我和村兩委的幾位同志通過上門走訪、座談等形式,掌握了制約**村經濟發展的第一手資料;聯系周邊地區的經濟情況和**村的歷史,經過分析后覺得:**村靠通過農業結構調整、培育農業特色經濟、搞實業辦工廠來發展經濟的可能性不大、而且見效也不會很明顯;**村的出路在于高質量的轉移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勞動力的關鍵在于加強農民技能培訓,提高農民的素質。

一、**村農村勞動力轉移現狀

第一,轉移不夠。截止到2003年12月,**村農村總人口692人,勞動力總數約為370人,各類外出務工的勞動力有172人,占全村勞動力總數的46.5%左右。**村第二村民小組是全村外出務工最多村民小組,其總人口218人,勞動人口87人,外出務工55人,外出務工人數占勞動人口總數的63%。第五村民小組則相反,總人口131人,勞動人口68人,外出務工17人,外出務工人數占勞動人口總數的25%。

第二,文化程度較低。**村外出務工人員中文化程度普遍較低,有很大一部分甚至為文盲。以第二村民小組當前外出務工人員為例,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程度60人,占70%;高中文化程度12人,占13.8%;中專5人,占5.7%;文盲10人,占11.5%。

第三,男性較多。**村農村外出務工人員中男性約146人,占84.9%左右;女性約26人,占15.1%左右。

第四,技能較差。目前外出務工的人員中,只有部分受過正規專業培訓的勞動力,而這鴻世電器公司和電動工具廠。大部分未經過正規專業培訓的勞動力,主要分散在各造紙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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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勞動力轉移調研

一、**鄉農村勞動力轉移現狀

**鄉位于**市西南15公里處,行政區域1960平方公里,下轄15個行政村,其中牧業村6個。**年,該鄉人口14187人,其中哈薩克族占76.7%,人均耕地2.2畝。農村勞動力3882人,其中男勞動力占61%;從事種植業、畜牧業、工業、商業的勞動力分別占總勞動力的60%、19.2%、6.3%和3.9%。**年,**鄉有富余勞動力1500人,轉移總體情況如下:

——從轉移比例上看,當年轉移1003人次,分別占全鄉勞動力和富余勞動力的25.8%和66.9%,占全市勞動力轉移總量的19.5%,約為五分之一。

——從轉移特點上看,一是多以短期外出為主,農忙季節都要回鄉從事農業生產,季節性較強,半工半農類居多。同時,勞動力轉移表現出一定間隔性和隨意性,經常是半年打工,半年在家休息,或者是今年打工明年不打工。二是“就地”、“就近”、“就富”轉移居多。**年,該鄉轉移的農村勞動力中在本鄉內實現“就地”轉移的136人,占13.6%;“就近”轉移到鄉外市內的656人,占65.4%;轉移到市外地區內的152人,占15.2%。而轉移到省外的僅有59人,占5.9%,其中“就富”轉向東部沿海發達地區的占94.7%。

——從轉移收入上看,勞務輸出人均增收132元,占農牧民增收的52.8%。

二、**鄉農村勞動力轉移中存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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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棉花市場整頓工作總結講話

同志們:

今天,縣委、縣政府召開全縣棉花市場整頓工作會議,主要目的就是為了進一步加強棉花市場監督管理,規范棉花流通秩序,確保我縣棉花產業健康有序發展。在去年全縣棉花市場整頓專項會議上,我曾經講過,關于棉花市場問題,相關部門要制定專門管理辦法予以規范,以后再不召開專門會議,但是由于今年棉花市場存在許多不穩定因素,有些問題需要在這里再強調、再明確一下,以引起全縣上下各級各部門的高度重視。前面,縣長助理、發改委主任王旭東同志通報了全縣棉花市場整頓工作情況,縣委常委、政府副縣長張鴻同志對全縣棉花市場整頓工作講了很好的意見,我完全同意,希望各鄉鎮、各部門認真抓好落實。剛才,工商、質監、安監3個部門和棉花公司、鴻祥、巨龍3個企業的負責人分別做了很好的表態發言,請大家把所講的一一落實到具體行動上。下面,我再講幾點意見:

一、認清形勢,提高認識,切實增強今年棉花管理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今年以來,國際國內棉花期貨價格持續走低、國內紡織企業近半數停產或半停產,由于去年生產棉花耗棉有限,現有棉花庫存較大,約占到國內棉花年產量的60%左右,國內棉花供給出現了多年來沒有過的富余,這將直接影響到今年新棉的收購價格和市場營銷。種種跡象表明:今年棉花市場的形勢不容樂觀。近年來,雖然一直不斷加大農業種植結構調整力度,但是棉花仍然是我縣傳統的主要種植作物,全縣棉花種植每年都保持在20萬畝左右,占到了全縣耕地面積的70%,今年全縣的棉花種植也達到20萬畝。今年棉花長勢良好,棉花豐收已成定局,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由于今年國際油價大幅上漲,推動農資價格的暴漲,比如化肥、農藥、農膜等,再加上勞動力成本上升也很快,帶動了今年棉花種植成本的快速提高,據測算每畝成本增加200元左右,是歷年來我縣棉花種植成本增幅最大的一年。但就從目前形勢看來,新疆部分地區已開始收購,棉農采摘的籽棉衣分在40的價格每公斤在5.3元左右,與去年相比,每公斤下降0.2-0.4元,新棉收購價與棉農的期望值差距較大。還有,由于今年皮棉市場價格低迷,部分收購企業是否繼續從事籽棉收購存有觀望心理,農發行、信用聯社等金融部門為了防范市場風險放貸較為謹慎,造成今年我縣開秤收購的時間與往年相比較遲。與其相反的是,由于今年氣溫較高的緣故,我縣棉花的采棉期卻比往年有所提前,這就有可能造成企業不開秤,農民的棉花無法銷售的情況發生。另外,受到上年度棉花價格前低后高的影響,部分棉農還有“囤棉觀價、待機而售”的心理,既影響了新棉收購的順利進行,又造成了不安全因素。這些矛盾和問題都會影響到棉花市場乃至我們全縣的社會政治穩定。綜合分析各種情況,今年我縣棉花收購形勢是非常嚴峻,棉花市場的問題不僅關系到我們千家萬戶農戶的切身利益,也關系到我們廣大棉花企業的切身利益,各級各部門一定要對棉花收購市場予以高度關注,要從社會政治穩定的大局出發,充分認清我們所面臨的形勢,正視目前棉花市場中存在的各種問題,切實增強做好今年新棉收購管理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二、抓住重點,把握關鍵,確保棉花市場健康有序運行

今年我縣棉花市場管理的總體要求是:務必要堅持經營規范、監管有力,要繼續堅持棉花價格由市場主導,強化監管,提高棉花質量,監督各棉花企業做到硬件過關,安全合格,資金充足,依法納稅,公平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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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力國際流動創造外匯論文

編者按:本文主要從我國對外勞務輸出的現狀與問題;菲律賓對外勞務輸出的現狀與經驗;進一步加快我國對外勞務輸出的政策建議進行論述。其中,主要包括:我國對外勞務輸出的現狀與特點、業務總量保持增長、傳統行業增加較快,部分省市高級勞務派遣有所突破、亞洲市場份額最大,其他市場比重有所提高、存在的主要問題、對外勞務輸出面臨各種市場準入限制和障礙、勞工安全問題日益突出,對外勞務輸出立法滯后,多頭管理體制極易引起混亂、我國外派勞務結構不合理,高級勞務人才儲備不足、對外勞務輸出支持體系不完善、菲律賓對外勞務輸出中的許多經驗都值得我們學習和借鑒、政府積極的支持與參與、加強雙邊及多邊經濟合作,進一步發揮政府涉外職能、完善勞務輸出立法體系,改革勞務輸出管理體系、提高對外勞務人員素質,加強對外勞務人員培訓、建立起統一的、實時的勞務輸出網絡等,具體請詳見。

伴隨經濟全球化的不斷發展與深化,資本、技術、管理等生產要素在全球范圍內得到重新的優化配置和組合。跨國公司在全球范圍的不斷擴張,為生產要素在全球范圍內進一步的自由流動提供了可能。作為六大生產要素和國際服務貿易重要組成部分之一的勞動力國際流動,對于促進中國人力資源在世界范圍內的優化配置,提高勞動者的綜合素質,拓寬信息來源渠道,為國民經濟創造外匯收入,促進國內勞動力市場的可持續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和作用。菲律賓是世界上勞動力國際流動比較頻繁的國家,在這方面積累了比較豐富的經驗。學習和借鑒這些經驗,對于等問題具有重要的價值和意義。

一、我國對外勞務輸出的現狀與問題

(一)我國對外勞務輸出的現狀與特點

我國的對外勞務輸出是建立在20世紀50、60年代向亞非等發展中國家提供經濟援助的基礎之上的。改革開放以后則是在對外經濟合作框架之下,主要通過對外承包工程以及和國外雇主簽訂勞務合同,并直接派出勞務人員(包括對外設計咨詢人員)這兩個渠道進行的。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化和勞務合作渠道的不斷拓展,我國的對外勞務合作事業蓬勃發展。特別是上世紀90年代以后,年均派出人數增長迅速,地區市場分布日趨多元化,行業領域越來越廣,已經擴展到工業、農業、建筑、服務等多個領域。目前,我國對外勞務輸出呈現出以下特點:

第一,業務總量保持增長。據商務部統計,截至2008年底,我國對外勞務合作累計完成營業額達559億美元,合同額達599億美元,累計派出各類勞務人員462萬人。改革開放30年來,我國對外勞務合作年營業額增長近80倍,年末在外總人數(包括承包工程、勞務合作和設計咨詢)翻了幾番。對外勞務合作在經歷了20世紀90年代的高增長時期后,營業額增長率基本上保持在年均10%-15%的增速。年派出人數、年末在外人數等都保持了穩步增長。2002-2003年受某些國家暫停引進中國勞務政策和“非典”疫情的影響,我國對外勞務合作業務受到了一定影響,但2004年后恢復了良好的增長態勢。2008年,美國次貸危機導致的金融海嘯雖使外部宏觀環境發生了劇烈變化,但我國勞務輸出各項指標依然呈現增長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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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管局各科室職能

建管局主要工作職責

一、建立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領導小組并有專人辦理此事;

二、負責組織本單位執法人員學習、宣傳法律、法規、規章和對執法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做到培訓有計劃、考核有指標;

三、對應由本單位負責實施的法律、法規、規章,必須全面、正確地貫徹執行,并將其分解到部門、崗位和人員,層層建立責任制;

四、配備兼職的復議應訴人員,建立健全重大行政處罰決定備案制度,錯案責任追究制度等執法監督檢查和內部制約制度;

五、行政執法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依法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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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工工資問題處理調研報告

《咱們工人有力量》更是振奮人心,2011年春晚農民工代表旭日陽剛以汪峰一首《春天里》感動了全國.因此農民工這個字眼不得不再次成為人們議論的焦點.為了更多的解當下農民工問題,寒假期間我專門走訪了村子里在外打工的一些叔叔阿姨,與他談話中我進一步了解到不易與艱辛!文中我將對如下兩個問題進行闡述并發表一下自己的觀點。

(—)拖欠民工工資問題:據調查,拖欠民工工資大多發生在建筑工地。在建筑攻打的民工勞動強度大,勞動和生活條件差。而建筑工程又流動性比較大,有關部門管理相對困難,許多民工工資被拖欠和克扣。這個問題引起全社會的廣泛關注,民工背井離鄉,常年在外賣苦力,掙的是“血汗錢“和”活命錢“,拖欠民工工資,無論從法律上還是從道義上講,都是極其惡劣的行為。

(二)民工權益保障問題:民工權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導致有些民工怕上當受騙不敢外出務工,有些為了討要工錢鋌而走險,以身試法,用綁架,暴力,跳樓,自殺等非正常手段解決,有些看別人靠非法手段聚斂財富相安無事,就放縱自己偷盜,搶劫,綁架,坑蒙拐騙等非法手段尋求生存生活,成為嚴重影響社會安定團結和經濟發展的主要因素,應引起社會各界的高度重視。是什么原因造成民工的權益受到侵害呢?

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通過我對著方面的查詢與調查,總結出以下四點主要原因。

一,現有法律對侵權者處罰太輕調查中我發現一個怪現象,企業用人單位老板有意和民工不簽合同,以便侵害民工權益在發生傷殘賠償是推脫責任逃避法律制裁,有些用人單位即便簽了合同,大都是一企業老板自身利益為重,不考慮民工權益的霸權合同,民工一旦簽訂合同按法律享受權益時,往往遭到解雇開除。在我國人多崗少就業嚴峻的情況下,民工為了生存生活只能忍辱負重,任人宰割。

二,擺不正民工權益保障的位置前段時間新聞媒體對北京某執法部門落實每月按時不足額給民工發工資時,出臺這樣條款“用人單位每月保證300元工資,如有困難的單位可逐步落實“。我們不明白,出臺這樣的單位領導為何對用人單位那么地曖昧,處處考慮周到,就連每月足額發工資的法規于不顧大打其折扣,還是有困難可逐步落實。相反,對民工卻是冷漠,苛刻。當企業用人單位發生侵害民工權益和特大惡性以及流血事件是,有部門追究,有寫領導竟以影響投資環境,安定團結冠冕堂皇的理由進行袒護,壓制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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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民生法制構建的問題

本文作者:彭娟江啟疆工作單位:廣州大學

(一)完善《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彌合立法與現實的矛盾2005年制定的《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簡稱《支付條例》),作為調整廣東省企業、社會團體與機關事業單位等工資支付方面的主干性立法,之所以難以對企業工資支付問題進行全面有效調整,這與其對基本民生相關方面保障的不完備有關。第一,《支付條例》第四條應增加一款,規定“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支付應從其實際工資標準,但其聘用的合同工工資不能低于政府的最低工資標準。”因為該《條例》原規定未能考慮企業與國家機關、事業機關的工資體系不同,其含混表述則意味著該條規定的效力全面延及機關事業單位。事實上,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只能從其獨立工資體系標準,最低工資標準主要針對企業而言,僅能延及機關事業單位聘任的合同工。第二,《支付條例》第三條規定了省政府與地級以上市政府有權依社會發展情況確定并最低工資標準值得商榷。因為最低工資標準涉及社會工資分配所占GDP總量的最低比例,這隸屬國家《工資法》和《廣東省工資條例》的調整范圍,而非《支付條例》應規范的事項。這種規定混淆了不同立法調整范圍的界限,破壞了立法內在和諧的機理。第三,《支付條例》規定了企業工資標準以雙方合同約定,且不能低于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資線。但缺少了賦予工人參與厘定工資標準的權利規定,事實上形成企業單方厘定工資標準并以合同形式強加企業員工的不平等局面。理論上,“工人工資須經勞資雙方平等協商或集體協商”的總體原則,應由《工資法》和《廣東省工資條例》規定,不屬于《支付條例》規定范圍。《支付條例》雖以多條規定了企業不得欠薪以及對欠薪的處置辦法,但由于可操作性差,難以完全應對社會紛繁復雜的實際,以及應對企業拖欠薪酬與規避處置的各種伎倆,導致了該條例實施困難,以致欠薪事件依然頻發。對此,修改與完善的重點就落腳于:一是依據修正后的刑法具體規定,在《支付條例》中明確惡意逃匿欠薪應負的刑事責任,并同時加大對欠薪企業的行政與經濟處罰力度,迫使企業不敢惡意欠薪和企業老板不敢惡意欠薪逃匿。二是盡快出臺《廣東省欠薪保障規定》和修改完善《廣東省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等配套制度,建立起防止欠薪與及時處置的一體化機制。(二)出臺《廣東省欠薪保障規定》,防控欠薪事件的發生《廣東省欠薪保障規定》作為《支付條例》的特別法,在于有效保障《支付條例》的順利實施,以及有效防止和及時處置企業欠薪事件。廣東省政府已于2009年10月公開《規定》征求意見稿,但時至今日依然未正式出臺正式法規。《規定》征求意見稿也存在著一些不足,有必要在正式立法時予以考慮。第一,對特定行業,應規定繳納特殊欠薪保障費制度。《規定》征求意見稿第9條第1款只規定了用人單位繳納欠薪保障費的一般性制度。對于建筑這種特定行業,有資質的企業繳納欠薪保障費不存在問題,但該行業中存在著大量無資質的臨時工程隊,而絕大多數欠薪事件皆發生在這些工程隊中。由于這些工程隊承接工程和用工的不穩定性,工程層層轉包與產生欠薪的復雜性,使上述一般性制度很難有效規束這些工程隊繳納欠薪保障費,因此對建筑行業有必要規定一種特殊欠薪保障費的制度,即規定“有資質建筑企業在繳納特定欠薪保障費之外,有資質的工程總承包企業或分包企業,應根據工程造價繳納一定比例的特殊欠薪保障費,作為承接其分包工程的無資質工程隊發生欠薪時預先墊支的資金;若該工程最終結算不存在欠薪時,再予以返還。”第二,整合工資支付與清償欠薪的合力機制,確保工人勞動報酬權實現。企業欠薪問題已演變為一種全國性的嚴重社會事件。根據廣東情況,在健全各種必要配套制度前提下,應以修改后正式出臺的《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廣東省欠薪保障規定》、《廣東省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為龍頭,對工資支付的相關制度進行整合,建立起清償企業欠薪的一體化機制。我們以為,可以考慮如下問題:一是對特定行業規定繳納特殊保障費或特別擔保制度。二是創新對企業薪酬發放的監管制度,譬如,政府主管單位建立企業網絡工資支付申報、工會工資已支付證明、企業員工欠薪投訴與政府主管機構經常性監察相結合的制度等,以便及時敦促企業按時支付工資,及時對企業欠薪進行強制性清償。三是建立一體化的欠薪事件處置機制,即建立企業工會牽頭追討、政府先行墊付并敦促企業及時清償,司法快速強制清償的一體化欠薪處置體系。四是在《支付條例》第53條中,將“疏于監督或懈怠管理”設定為法律責任的一個要件,以強化行政機關與具體人員的監督與執法責任意識。(三)制定《廣東省工資條例》,促進社會分配的相對公平《工資法》是規范工資方面的基礎性法律,在極為復雜的工資法律體系中,對涉及工資立法的初次社會分配原則,社會整體工資厘定的標準,對機關企事業單位不同工資體系的規定,工資支付總體原則,欠薪防止與清償機制,企業最低工資衡定與制度,工資常態化增長機制,國企工資平衡與對高管工資控制,企業工資平等協商機制,管理機構的任務與管理原則,及所需配套制度等重大事宜,皆由《工資法》作出總體規定,其他特別法和配套制度皆是依據基礎性法律所規定的原則和需要制定,并相互結合成為完整的工資法律體系。鑒于《工資法》對國民基本民生的重要性,發達國家皆對此進行了必要立法。廣東在工資方面立法較為混亂,產生了諸多不良后果,譬如,造成惡意欠薪和欠薪逃匿事件難以控制;導致國企工資厘定混亂、各行其是,國企高管工資失控,國企和機關事業單位任意發放具有薪酬性福利導致不同行業、不同事業單位實際收入差距巨大,造成一次社會分配嚴重不公平。因此,有必要盡快制定《廣東省工資條例》,完善和健全工資法律體系,相對平衡國企不同行業間、不同機關事業單位間的工資標準,有效控制企業高管工資,平抑福利發放存在的巨大差異,最大限度促進一次社會分配的相對公平。

改革30多年來,我國勞動用工制度從國家計劃向市場調節的轉變,其中最為深刻的變化,即人們的觀念對市場調節用工制度的接受,城鄉人口結構的重大改變和人口遷徙尋求就業的自由性。廣東作為我國改革開放的前沿地,勞務市場逐漸成熟,成為吸納外來務工人員最多的省份。就廣東而論,就業方面的法律法規基本形成體系,不僅有中央統一制定的《勞動法》及實施細則、《勞動合同法》和《就業促進法》等作為龍頭法,而且還有較為系統的地方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如《廣東省安置盲聾啞殘人員就業暫行規定》、《關于推進統籌城鄉居民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廣東省“路徑”就業服務辦法》、《廣東省百萬農村青年技能培訓工程培訓就業服務基本規程》、《關于加強勞務市場和人才市場管理的通知》和《廣東省勞動合同文本》,等等。我們雖然為廣東勞務市場的繁榮和勞務制度較為成熟而欣喜,但基于地緣經濟等緣故,我們也為廣東每年面臨巨大的就業壓力而焦慮。無論如何,我們依然必須面對廣東就業市場存在的突出矛盾:一是就業壓力巨大。這不僅包括廣東每年自然增長的巨大就業率、失業群體的再就業和進城務工的農民工群體,還包括了外省每年新來粵尋找就業的大學畢業生群體、城鎮失業人群和農民工。二是就業市場一定程度存在無序化。三是企業與務工人員在訂立勞動合同方面存在事實不平等。由此,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強化就業市場規范化成為當務之急。(一)拓展就業渠道,擴大就業增量目前失業群體可分為:一些人因智力與科技知識儲備不足被市場淘汰;一些在勞動密集型企業從事無技術含量工作的人,在企業訂單減少、市場飽和或不景氣情況下,這些人員暫時性失業;一些具有特定技術或智能的人,因市場供求關系一時難以找到滿意工作而失業。我們以為,面對全國各地來粵尋求就業的巨大壓力,要求廣東盡量解決,不符合廣東地域實情,或對廣東是一種苛求。無論如何,鑒于廣東存在著顯性或隱性的巨大失業人口,想方設法擴大就業增量,拓展就業渠道,依然是政府有效解決就業問題的舉措。第一,以轉型升級和雙轉移為契機,以產業鏈延伸拓展就業空間。說到底,轉型升級和雙轉移經濟戰略的實施,目的就是進一步提高生產力,加強發達地區的工業向自主創新方面和新型產業化轉型,同時通過“騰籠換鳥”政策,積極扶持經濟落后地區和擴大工業產業園建設。在這種轉型中,無疑存在著發達地區的產業鏈向不發達地區延伸的問題,這其中存在著巨大就業空間不言而喻。承接產業轉移的地區應高度關注其中的就業空間,并進行積極妥善安排。第二,積極扶持各個層次民營企業,是擴大就業崗位的合理路徑。政府扶持民企發展和擴大就業增量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就廣東情況來看,民企占廣東GDP的比重逐年增長,這不僅表現了民企在市場經濟中的活力與發展前景,而且也體現了民企在吸納就業方面的巨大能量。但是,一些具有巨大發展潛力的大型民營企業,因缺乏資金支持,難以延伸產業鏈向集團化發展而壓縮了就業崗位增量;此外,一些活躍于市場且又有發展前途的中小民營企業和微小企業,也因得不到金融機構資金支持,發展難以為繼。這種前提下,這些企業不但不能擴大用工崗位,相反存在裁員增加失業率的可能。政府不能低估小型和微小型民企拓展就業空間的能量,因為這些企業數量多,行業范圍廣,可吸納不同層次的就業者;如若發展順利,其潛在的產業擴張量和就業增量非常大。目前,這些企業皆因融資難遇到維持經營和發展遇阻的問題,政府積極予以資金扶持,不僅可以適當控制失業率,而且還可以拓展就業增量。當然,對一些落后、污染、耗能過大的民營企業,政府也應實施自然淘汰或強制關閉。第三,政府應在資金、稅收和工商政策等方面積極扶持自我創業或就業,并以此擴大就業崗位增量。這其中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廣東人才市場中潛藏著很多擁有特定技術技能和發明專利的人才,也存在一些手握資金尋求發展的民間人士,這些人具有強烈的自我創業欲望,但鑒于各種原因,他們難以尋求到合作伙伴或項目,以致堵塞了創業之路。對這些人而言,政府不僅應該為他們創業積極搭橋鋪路,促進他們和有意向的相關企業聯姻,而且還應在資金和稅收等方面給予他們實際優惠,支持他們自主創業。二是廣東人具有很強的經商意識,而且民間也潛藏著很大的資本市場,這些條件有利于很多無業或失業的城鎮人口,在小型商貿、餐飲、各種商業服務和個體工商戶等方面自行擇業。實際上,這些方面可容納的自我擇業量非常大,政府在消化失業率時應引起足夠重視,并適當調整工商政策,給予他們特定資金支持和稅收優惠。上述兩方面是多渠道促進就業和多方式擴大就業增量的積極方式。(二)切實保障就業者的合法權利這個舉措包含兩方面的問題,即加強對勞務市場的管理和對新聘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的管理。這兩個問題先后有序,皆涉及對就業者基本權利保護問題。第一個問題是保障應聘人員在應聘階段不為招工單位所騙而激發社會矛盾;第二個問題是保障被應聘者與企業依法、公平地簽訂勞動合同。第一,強化對勞務中介的管理,嚴厲打擊黑中介或黑企業。廣東勞務市場的成功經驗在于政府安排企業定點集中招聘,或根據企業用工性質安排用人單位走進大學校園招聘等模式,但這些招聘模式并不能排除勞務市場中其他招聘方式。市場用工需求的廣泛性和復雜性,必然帶來招聘方式的多樣性,這其中就難以避免一些企業用工招聘不規范,或一些黑企業或黑中介渾水摸魚,肆無忌憚侵害應聘者合法權益的事件發生。勞務市場管理的重點應該是進一步規范勞務中介、家政服務和嚴厲打擊黑企業和黑中介等。這些方面是因勞務用工介紹經常引發重大社會事件的領域,譬如,黑中介欺騙應聘者引發故意殺人、黑企業以黑勢力控制被聘工人而不給任何薪酬、保姆受雇主虐待等等。我們認為:一要強化對勞務中介的監管力度,尤其是每年尋求就業旺季,勞動監察機構不僅要主動對勞務中介集中地區進行經常性巡查,而且還要針對具體投訴迅疾予以查處。只要發現黑中介或黑企業,必須堅持及時取締與從嚴懲處并舉。二要建立社會化的舉報機構制度,將管理與監察寓于民間,并對舉報線索查實的舉報人予以物質獎勵。三要嚴格責任制度,建立起下基層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等。第二,強化對勞動合同的監察力度,確保新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就業者一旦被企業聘用,首先就面臨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的問題。可以說,勞動合同關系著勞動者的基本生活保障,其中包括工資擬定是否經雙方平等協商,企業是否嚴格執行了地方最低工資標準,企業是否嚴格依法給員工購買“五險一金”等等。[1]從實踐看,一些企業首次與新聘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經常利用其優勢地位不嚴格執行地方最低基本工資標準;在五險方面,在合同中或不規定參保事項,或降低社保繳納比例,或規定的參保項目缺損,或將應為員工足額繳納的社保費大打折扣后以現金轉付給員工,以此形式替代為員工參保。上述種種直接侵犯了員工合法利益。對此問題的解決唯有勞動監察部門強化監管一途,但管理方式也應有所創新:一是結合年度招聘的實際,建立企業向主管機構進行合同備案審查制度;二是隨今后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制度的建立,主管機構應充分發揮工會力量,由工會介入或幫助新聘員工簽訂合同;三是對一些不進行合同備案的企業,要身體力行下基層進行實施監察,切實保障新聘員工的權益;四是勞動監察部門清查企業強制保險項目是否落實,或對特定企業強制清繳社保費時,也應關注新簽訂的合同中是否存在違法和疏漏的問題;五是勞動監察部門接到工人舉報時,應及時查處,切實保障員工合法權益。

基本社會保障制度是建設幸福廣東城鎮的重要支撐,其覆蓋面與保障層次不斷提高對于城鎮絕大多數民眾的基本生活幸福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一)突出基本社保法規修改與完善的重點2011年7月17日,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將大學生和中職技校學生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通知》后,廣東醫療保險城鎮全覆蓋基本實現,目前主要問題集中在提高醫保層次方面:一是醫療費用居高不下使城鎮居民難以承受,因此冀望政府結合醫療體制改革,大幅度降低醫療費用,使之與城鎮居民實際生活水平相適應。二是應根據實際情況,逐步擴大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藥品和診療項目的支出范圍與比例。三是從發展態勢上看,廣東省應結合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對白血病等一些重大疾病,以及針對特定高齡老人,需建立與完善醫療費用減免制度或將上述納入政府救助范圍,避免一人生病毀滅整個家庭生活幸福的情況出現。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三項社保項目存在的問題主要是,一些民營企業以各種方式規避義務履行,同時以各種借口或方式漏繳、少繳或長期欠繳社保費。因此,這三項保險法規的相關完善,應落腳于強制企業為全體(女性)員工參保并按時交納足額保險費以及強化監督等方面;同時,盡快出臺正在修改的《廣東省勞動保障監督條例》,為法律順利實施和勞動部門執法給予強有力的法律支撐。(二)理順保障性住房建設與管理等方面的運作機制居者有住房是衡量城鎮人口生活是否幸福的一個重要量化指標。目前,城鎮住房價格飆漲與城鎮居民收入嚴重失衡,住房問題成為幸福廣東城鎮建設的一大障礙。隨著經濟適用房、廉價房和公租房的推出,廣東省各地皆不同程度出現了騙購經濟適用房或以欺騙方式獲取公租房,以及將獲得的社保房出租、轉租、空置等情況。為了規范保障性住房建設或有序管理,廣東省人民政府于2011年11月3日向社會公布了《廣東省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創新方案(征求意見稿)》(下稱《征求意見稿》)。針對該《征求意見稿》,筆者認為,下述問題在正式立法時值得考慮:第一,保障性住房體系應充分考慮未來發展情況。《征求意見稿》二之(一)條確立了“保障性住房以公租房為主體”的原則,這一原則在當前是適當的,但并不完全符合今后發展方向。這是因為目前經濟適用房、廉價房與公租房等混合模式的存在,確立這一原則是當前不得已而為之的事情。但是,經濟適用房和廉價房模式嚴重違背了社會再分配理論,遲早會被淘汰,最終向公租房模式方向發展。該條規定:“全省逐步將廉租住房、直管公房、經濟適用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合并管理、并軌運行,統一歸類為公共租賃住房(以下簡稱公租房)。通過建立以公租房為主要保障方式的新型住房保障制度,解決住房保障對象基本居住需求。公租房只租不售。”這種表述不僅前后矛盾,且不準確。因為經濟適用房和廉價房的不完全產權是產權人通過貨幣形式向政府購買,而不是通過租賃方式取得使用權。筆者認為這樣的表述更加貼切:“全省將廉租住房、直管公房、經濟適用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合并管理、并軌運行,逐步將政府回購的經濟適用房、廉價房納入公共租賃房體系,建立起以公租房為主要保障方式的新型住房保障制度,解決住房保障對象基本居住需求。公租房只租不售。”第二,創新建設模式應注意或完善的幾個問題。《征求意見》二之(六)條專門列舉了保障性住房的創新建設模式,[2]其中存在的問題是:一是《征求意見》二之(六)條之3“單位自籌建房”[3]中應增加嚴格規定:“國企和事業單位利用自有存量建設用地或與擁有自有存量建設用地的單位合作建設公租房,不得以任何形式將保障性住房變相售賣或轉讓給個人。”這是為防止一些單位變相進行再次房改,導致國家財產流失。二是《征求意見》二之(六)條之6“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中規定,“經批準可利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和農村經濟發展留用地建設公租房。”可以說,利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建設保障性住房是解決城鎮建設用地稀缺的途徑之一,但問題在于:首先,這一規定目前與廣東省人大常委于2005年制定的《廣東省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管理辦法》第5條“通過出讓、轉讓和出租方式取得的集體建設用地不得用于商品房地產開發建設和住宅建設”的規定存在沖突。因為一些企業或其它社會主體必然通過農村土地流轉方式取得建設保障性住房用地,由于廣東省人大《管理辦法》限制了集體建設用地的使用功能,因此應該積極建議廣東省人大常委盡快修改《管理辦法》,擴大集體建設用地的使用范圍。其次,該規定過于寬泛,應作出地域限制,即集體建設用地用作保障性住房用地,限制在可預見城鎮化發展可能延及的城鎮周邊地區的農村以及城中村,而不應適用于全部農村地域。再次,應嚴格規定,村集體出讓、轉讓、出租集體建設用地建設保障性住房,或與他人合作或自籌資金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公租房,所獲收益應按特定比例存入銀行作為農民今后生活保障基金。三是《征求意見》二之(六)條中,除了(六)之1對政府公租房的租金收益做了規定外,對其它各種社會主體建設的公租房的租金價格及收益歸屬問題沒有規定,應該明確。第三,應以法律責任嚴格準入與退出機制。目前,保障性住房申購或申請中存在的一系列問題,以及退出機制難以自發運作,關鍵問題在于嚴格法律責任的缺失。《征求意見稿》二之(七)“嚴格準入與退出管理”中沒有對此予以考慮。筆者認為,對騙購或以欺騙方式取得保障性住房的、對將保障性住房進行出租或轉租與空置的、對達到退出條件而長期占用保障性住房或強行不退出的,應該設定嚴格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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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縣農村勞務開發的調查與思考

隨著城鄉一體化建設的發展,各級各部門把重視“三農”工作,解決“三農”問題放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快農村富余勞動力向非農產業和城鎮轉移,是增加農民收入、解決“三農”問題的重要途徑,是保持城鄉穩定、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重要措施。為此,福建省##縣勞務開發辦就農村勞務開發工作開展了一系列的調查。

一、##縣農村勞務開發的實踐與成效

近年來,我縣始終牢固樹立“欲富民,必先減少農民”這一軸心,用抓工業的思路抓“三農”,把勞務開發作為產業來抓,創新農村勞務開發機制,積極挖掘農業內部就業潛力,發展私營個體經濟,加快小城鎮建設,提高勞務輸出的組織化程度,進一步加快了農村勞務開發步伐。據調查統計,2004年,全縣23.11萬個農村勞動力中,就地轉移二、三產業的有3萬人,占總數的13.0%,縣外勞務輸出7.8萬人,占總數的33.8%。全縣實現勞務總收入6.4億元,拉到農民人均增收1616元,占農民人均純收入的46.5%,比去年增長14.7%,走出了一條勞務開發帶動農民收入穩定增長的新路子。目前,我縣勞務農村勞動力培訓總量、就業結構、文化程度等方面呈現以下良好的發展趨勢:

(一)培訓總量不斷增加。

一是農業科技培訓。充分利用農業技術推廣體系,結合實施“綠色證書工程”、“跨世紀青年農民培訓工程”、“農科教培訓工程”、“縣鄉村實用人才工程”開設了農學、農機、畜牧獸醫、果樹、蔬菜等培訓專業,今年培訓農民1.3萬人以上,現已培訓1.12萬人;二是職業技能培訓。通過擴充公辦、民辦職業培訓機構,對農民開展職業技能培訓,截止目前,全縣共審批機電技能培訓中心、東華技校、第二職業技校等公辦、民辦職業培訓機構17家,開設了農機駕駛、車工、鉗工、機電、服裝電腦“CAD”設計等專業,今年組織參加職業技能培訓的有2730人,現已培訓1964人,其中獲得職業技能證書的有750余人;三是引導性培訓。鼓勵農民外出就業的政策措施和外出求職基本常識培訓,以及法律法規知識、安全常識、公民道德規范等知識培訓,確保每年新轉移的農村勞動力能獲得必要的基礎知識,增強其外出求職信心,大膽出門闖天下,現已培訓近5000人。

(二)勞務輸出的地域不斷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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