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分包管理辦法范文
時間:2023-09-01 17: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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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關鍵詞】輸變電工程;分包;管理
近年來,電網輸變電工程建設任務繁重,電網建設規模創歷史最高紀錄,高峰時段參建人數達25萬多人,其中70%左右是分包人員。施工分包管理水平的高低、好壞,對工程建設各類目標的實現,尤其對項目安全目標的順利實現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在從事輸變電工程管理工作多年,并結合現場實際,本文總結了幾點在分包管理方面的經驗,以供共同探討。
一是建立分包管理制度。為規范輸變電工程分包管理,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項目實際情況,首先需制定輸變電工程分包管理辦法。管理辦法要遵循“統一準入、全面管理、過程控制、嚴格考核、誰發包誰負責”的原則,對分包隊伍的準入條件進行統一,全面全方位對分包管理進行動態過程管控,實行嚴格考核,確保落實發包單位的分包責任。分包是指施工承包商將其所承包工程中的專業工程或勞務作業發包給其它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施工企業完成的活動。分包分為專業分包和勞務分包。辦法中需要明確勞務分包商需具有相應的勞務作業能力,不得再次分包;施工承包商對分包商的管理方式應與其分包形式一致;輸變電工程的主體工程不得進行專業分包;輸變電工程禁止轉包或違規分包;禁止無資質隊伍采取資質借用、掛靠等手段參與分包;嚴禁施工承包商以包代管、以罰代管。
二是細化措施,有效落實。一是建立統一的合格分包商名錄,要求所有輸變電工程必須從合格分包商名錄中擇優選用符合分包內容和方式的分包商;為防止分包商超能力承攬任務,要對擬選用的分包商同時承攬分包任務情況再次進行核查,杜絕分包商超能力承攬任務。另一方面,要積極督導施工企業與長期良好合作,主動規范遵守規章制度要求的骨干分包隊伍建立合作關系。通過適時開展分包商資格審查活動,使能力強、信譽高、資格滿足要求的骨干分包隊伍全部進入合格分包商名錄,確保所有輸變電工程選擇的分包商資質均合法、有效。二是加強輸變電工程分包準入環節管理,充分利用公布的分包商法人、資質、資信、賬號等信息,通過審查原件、掃描件備案等手段,核實授權書和相關文件,防止資質冒用和掛靠,確保分包合法合規;三是制定輸變電工程專業分包、勞務分包兩個合同范本,全面應用于各類輸變電工程,從源頭上杜絕私自擴大分包范圍、變相轉包、對主體工程進行違規專業分包等問題;修訂完善分包安全協議范本,全面應用于甘肅公司各類基建工程。合同會簽時,結合工程具體情況,要求由不同專業部門審查分包合同內容和形式的合法性,基本信息的準確性和完整性,協議條款的完備性和嚴密性,專項條款的實效性。工程實施過程中,隨時抽查發包單位支付分包工程款項的情況,督促嚴格按照合同約定進行分包結算。四是制定《輸變電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工作手冊》,全面全方位指導輸變電施工分包全過程管控的具體流程和工作方法。《手冊》可從計劃申請、合同協議、入場驗證、過程管控、考核評價等五個關鍵環節入手,對分包管理具體實施單位、項目部每個環節“做什么”、“怎么做”進行明確、規范,要對應細化專業工作模板,明晰工作程序,便于參建單位在不同環節對照執行,也易于統一思想、統一標準,便于各級分包管理工作檢查。五是建立對輸變電工程分包管理情況動態監管機制。分包動態監管采取“各負其責,分步推進”的原則實施。各責任主體、各管理層級特別是施工總承包單位、現場三個項目部要切實落實分包動態監管基礎工作。分包動態監管主要包括分包計劃、隊伍選擇、合同管理、人員管理、評價考核等方面的動態管控。分包動態監管目的是規范分包管理關鍵環節的管控方法,實現各管理層級對分包全過程管理關鍵環節的實時監督掌控,有效解決分包管理中存在的制度落實不到位等突出薄弱環節,防范工程建設過程中的安全穩定風險、經營管理風險,提高各責任主體分包管理的自覺性和針對性,促進工程建設安全質量管理水平的不斷提高。
三是突出分包過程管控。制定“輸變電工程分包管理檢查大綱”,設置針對施工、監理和業主三個項目部的檢查內容,開展常態監督,并組織專項檢查。嚴格審查分包計劃、分包商資質、分包合同內容和金額、履約情況、安全協議及分包信息逐級備案情況。重點落實勞務分包“同進同出”管理責任,是否采取打卡考勤、作業前簽字、安全監護等措施,分包款支付,分包合同與資金流向是否相符等關鍵內容;將進場人員的信息管理,分包人員的教育培訓,現場分包機械機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使用管理情況,分包作業施工安全方案編制、審核,分包作業安全風險防控交底等作為重點檢查內容。隨時掌握分包人員資格能力,體檢保險辦理,考勤及工資發放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督導閉環整改,確保分包過程管理可控、在控。工程完工后,各在建項目部對項目使用的分包單位,從安全、質量、進度、機具、人員等管理方面對分包商進行評價,按“優良、一般、較差”三類評定分包商等級。建立優勝劣汰的分包隊伍準入機制,實行排序末位淘汰,篩選出骨干施工分包商隊伍,依托網絡技術和標準工藝實訓基地,對分包作業核心人員進行理論和實踐培訓考核,提高分包隊伍安全質量意識和技能水平,深化合格分包商名錄的應用。
四是構建全方位監督體系。以協同監督工作機制為平臺,采取“多部門協同,全方位管理”手段,建立分包管理組織機構、明確管理職責。本著“依法合規、誰發包誰負責、分級監控”原則,與依法治企工作統籌兼顧,與效能監察相結合,會同技經、審計專業加強輸變電工程工程分包管理,進一步規范輸變電施工市場秩序和工程承發(分)包各方的安全管理責任,全面落實政府部門和行業對工程發包與承包項目的相關要求。采取施工分包隊伍公示措施,在網站、宣傳欄等位置將工程項目分包情況進行公示,明示分包隊伍、項目負責人及質安員的姓名、聯系電話、分包范圍等分包信息,自覺接受業主、監理以及相關各方監督。將工程分包管理納入各級紀檢監察和審計部門監督和定期報告的重點內容,要求紀檢監察審計部門定期檢查本單位工程的分包管理情況,構建起橫向多部門、縱向各層級全面監督、共同治理的全方位監督體系。
五是明確責任加大考核。制定《輸變電工程施工承包商不良行為考核辦法》,將分包管理按體系建設、資質管理、合同管理、過程管控、隊伍培訓、信息管理和考核評價等內容,對施工承包商違反合同約定相關條款的管理行為,給予相應處罰。并結合月度例會對分包管理情況進行及時通報,對于建設管理單位存在監督不到位等問題,納入月度、季度綜合評價進行考核;對于監理和施工單位存在的問題,按照制定的不良行為考核辦法,依次采取業主項目部考核、扣減評標分值、暫停授標、限制授標等措施進行處罰。
篇2
【關鍵字】工程勞務分包;勞務招標;合同簽訂;驗工計價;戰略合作伙伴
中圖分類號:TU723.1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工程勞務分包管理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項目與勞務隊伍之間上下聯動,使整個管理過程透明化、程序化,形成一套系統的、規范的操作程序,達到合作雙方的共贏。分析工程勞務分包管理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往往與未能規范合同簽訂和執行的合同管理程序有關。因為一項分包工程管理是否到位,效果好壞,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工程勞務分包合同管理的水平。
一、工程勞務分包管理現狀
1、勞務供方選擇存在漏洞。目前對工程勞務分包隊伍的準入審查不嚴格,僅憑供方提供的相關資信材料,未對勞務方的資質材料真實情況、類似工程施工經驗及履約能力等方面做全方位的了解就讓隊伍進場,結果由于施工能力不行導致中途更換隊伍,給工程進度、質量和安全帶來不利影響;“先進場后談合同”的現象仍然存在,進場后對方漫天要價,致使合同無法簽訂或給結算支付帶來不良影響,有的甚至造成法律糾紛;項目部對已完或中途退場隊伍的考核評價未及時進行導致部分不合格隊伍又被引進到企業的其他項目部繼續使用。
2、勞務分包合同簽訂不規范。分包合同范本推行不廣,所簽訂的分包合同條款不規范,缺乏嚴密性;一些項目的合同評審流于形式,不同程度的存在未按規定對分包合同進行逐級報批、備案的現象;一些項目分包合同在爭議的解決、履約保證金的交納及農民工工資監管的條款方面缺少說明,有些合同條款前后不一致,甚至是相互矛盾的。大部分項目部勞務分包合同中沒有附帶勞務用工花名冊及勞務人員的有關資料;普遍存在著分包方先干后簽,邊干邊簽,甚至干了未簽合同的現象。
3、勞務分包單價及數量內容不明確。對勞務分包單價所含工作內容必須明確,最好附上詳細的單價分析表,這樣如果工作內容中的一項施工工藝變更,就有依據調整合同價格,單價分析表中至少要含工、料、機、稅費,對同工作內容項目存在不同單價時需予以特別注明,如土石方回填,注明是借土回填或是場內倒運等,以免因合同中的工作內容和范圍不夠明確,驗工結算時引起雙方爭執和糾紛。
4、以包代管,失去掌控力。分包合同簽訂后,項目部認為已分包工程相關一切事宜應由勞務隊伍自行處理和承擔,項目部無需承擔管理職責,但就目前實際而言,不少勞務隊伍總體素質不高,人員流動性較大,管理水平相對較低,因此存在很大的隱患,項目部必須重視分包管理,以免項目監管及過程控制不到位,被勞務供方牽著鼻子走,受制于人,甚至造成項目整體履約能力弱化,從而給總包合同的工期、質量和安全等方面帶來很大的風險。
5、工程勞務分包合同結算不規范。合同結算不規范主要表現有:超結算工程款(合同外增加數量或零星用工)的現象;項目部建立對內對外結算對比臺賬或更新不及時;個別項目新增合同單價未經測算或未按程序進行審批等現象。合同中應明確按項目規定的程序辦理結算手續,使結算的過程透明化、規范化,使項目各部門及管理人員相互制約,最大限度地減少合同結算中出現的各種問題。
二、加強工程勞務分包管理的有效措施1、全面推行勞務分包招標制度,抓好勞務隊伍選擇。
①成立勞務分包招標管理機構,統一招標管理,由招標管理機構負責牽頭組織,包括但不限其他職能部門共同實施勞務分包招標工作。
②凡新開工的主體工程項目和重點非主體工程項目,一律經過招標或議標方式選定勞務隊伍和確定勞務分包價格;為達到勞務隊伍及時進場的要求,可在市場營銷部投標期間或項目籌備期間,同步開展勞務分包招標、議標工作。
③按分部分項工程劃分,勞務分包超過規定金額的獨立項目(如路基、站場、隧道、鋼結構)等,由招標管理機構統一組織招標,項目部相關負責人參與,并會同有關職能部門具體實施;勞務分包額低于規定金額的,可委托項目部自行實施勞務分包招標工作,招標管理機構及各職能部門參與、指導、監督招標工作。
④招標管理機構按規定進行開標、評標、定標,確保招標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在評標人員不能到位的情況下,為體現集體決策,可以采用視頻方式開展招標工作。
⑤無論招標單位是公司總部還是授權的項目部,均服從公司招標管理機構的監督。協力隊伍資格入圍、議標過程記錄書、評標審批表、下達中標通知書等必須由公司領導審核同意后實施。
2、履行合同評審制度,抓好合同簽訂。
工程勞務分包合同管理首先要規范合同簽訂和執行的程序,使整個管理過程透明化、程序化。合同文本一律以照國家有關機構或企業內部法務部門頒發的合同示范文本為基礎進行起草。項目經理作為企業授權人,全面負責分包工程的進度、質量、安全、文明施工以及材料設備管理,嚴禁對分包工程以包代管,在簽訂合同時以下幾個方面的細節需要特別注意:
①嚴格履行合同評審制度。勞務分包合同必須按程序上報各級部門會簽并落實會簽意見,并加大合同評審及評審意見執行情況的檢查力度。
②合同簽訂要及時。有些分包工程不能及時簽訂合同,只管干活搶進度,“先進場后談合同”,形成了合同事實,或將某些敏感的經濟條款放到工程干完再談,使項目的合同談判處于非常被動的狀態。
③合同簽訂要合法。在簽訂合同時,“項目部”只是施工企業臨時設立的內部機構,并不是法律意義上的獨立主體,既無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也無承擔法律責任的資格,只有在取得施工企業的事先授權或事后追認,它所簽訂的合同才發生法律效力。⑤預付款問題。除非分包大型的工程,一般的小型分包工程,勞務隊伍都具有一定的資金籌措能力,因而不應支付工程預付款,即使是大型分包工程,如果勞務供方不能出具相應保函,也不能支付預付款。分包管理中很多問題就出現在各種表現形式的預付款上(包括借款),超支付現象就是其突出表現。
⑥工程轉包及層層分包。分包工程如果管理不到位,很容易出現轉包及層層分包現象,因此,為杜絕此類現象的發生,在合同中應注明“出現此類現象視為違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 ⑦工程進度控制。對于工程轉包及層層分包、進度控制的違約責任,在合同中應明確規定。 ⑧工程變更。這在工程施工中是不可避免的現象,容易出現管理漏洞,如果在合同中不明確給予規定,常常也會引起糾紛,因此,合同中應注明“所有的工程變更必須按照項目部規定的程序辦理變更審批手續,否則,不予確認”。 3、加強工程勞務分包過程管控
隨著工程進度展,企業與分包隊伍是處于利益競爭和博奕的態勢,要想實現利益可控、風險可控,就必須研究整個分包管理過程中的各階段的利益和風險,要求我們在前期進行清單核查,摸清整體分部分項工程的盈虧分布點和面,即找出“附加價值”的區域分布,有選擇性的安排生產、組織施工,按總額控制的原則,在合同談判過程中,調整分包單價,防止出現前期利潤高分包隊伍套現離場從而影響后期生產組織,要讓分包隊伍在經濟層面上“前期有賺頭,中期有甜頭,后期有盼頭”,在思想層面上“前期有信心、中期有恒心、后期有決心”,實現雙方共贏,做到項目全過程管控。
4、加強工程勞務分包驗工(竣工)結算管理
工程勞務分包驗工(竣工)結算是工程勞務分包合同履約過程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勞務分包合同中也應明確規定辦理結算的程序,為規避勞務分包用工風險,項目部要制定詳細的結算管理辦法,規范結算簽證表格,嚴格以勞務分包合同、補充協議及現場相關負責人員簽證為結算依據?,F說幾點注意事項:
①實行黨、政聯簽制度。
②點工費用及合同外簽證費用計價:仔細研讀合同條款,深刻理解雙方的權利及義務,知悉分包單價構成及范圍,屬于分包價格范圍內的應不予以派發點工和費用簽證,屬于分包價外簽證費用應根據現場實際發生費用予以合理補償,并簽訂補充協議,以免重復驗工計價。
③非正常退場的計價:對出現管理不良、進度滯后、有退場苗頭的勞務供方隊伍必須重點防范,要加強合同條款的約束,嚴控月度驗工計價、資金支付等工作,為防止合同糾紛,需強化非正常退場的集體決策管理,對勞務供方隊伍提出來的費用結算、索賠申請、資金支付等進行集體研究并制訂相關預案。
④涉及第三方的計價費用代扣代補:由于生產任務調整等原因而引起的勞務供方隊伍之間計價費用調整,調整金額由三方協商同意后,按同等金額代扣代補。
5、積極培育戰略合作伙伴,以合作共贏、共同發展
篇3
【關鍵詞】:招議標;分包管理;成本控制。
中圖分類號:F045.3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對于我們建筑施工企業來講,目前市場競爭日益激烈,企業利潤空間十分有限。要提高公司利潤,一方面需拓展外部經營渠道,加大經營力度,多接好工程、接大工程;另一方面必須從企業成本管理入手,而企業成本管理最有效的一個工作,就是對主要成本項目進行“招議標”。提到“招議標”,大多數人想到的可能是工程招標,但此處的“招議標”,指的是工程接到后,根據工程實際需要,對勞務、材料、機械分包等主要成本項目進行招議標,關鍵在于“議”,在“議”中取最低價格、最優服務、最高效益,從而在源頭及過程中控制成本,提高企業運行質量。下面我從四個方面簡單闡述招議標在企業成本管理中的重要性和運用。
一、招議標對價格管控的重要性
眾所周知,生產成本價格作為企業成本組成的一個重要因素,直接影響著企業利潤的高低,是盈虧的關鍵。長久以來,建筑施工企業內部因為粗放管理,價格的形成沒有一套完善、科學的定價機制,管理漏洞大,造成各結算單價不公開不透明,無章可循、管理混亂,基本處于人為操縱之中。一般來講,勞務、材料、機械分包等三項在工程總成本中占80%左右。正是基于此,對勞務、材料、機械分包項目實行招議標,制定完善的“招議標管理辦法及流程”就尤為重要。實踐中,對合同價款大于10萬元的勞務、材料分包,必須實行公開招議標,同時明晰項目部、分公司、公司在各類分包招標活動中的責權利。根據公司各項目同期價格水平及市場行情,以招議標的形式引進競爭機制,限定采購價格區間,確定項目各項分包的合理價位,招議結合,監督“合理低價”中標,杜絕人為因素下的價格不正常地虛高,保證各項分包價格在“公開、公正、陽光、透明”的受控條件下形成,從根本上形成一套完善、受控的價格確定機制,以保證企業經濟效益不流失。
二、對招議標資源進行管控的辦法
分包資源是招議標工作開展的基礎。以往我們各個分公司都掌握著長期合作的分包資源,他們與分公司保持長期穩定的合作關系。隨著合作的加深,受人為的“關系、人情”因素影響,各單位對分包資源的選擇范圍逐漸變窄,分包價格逐步脫離市場呈上漲趨勢,造成成本不斷加大,利潤流失。為避免人為因素,降低成本,必須對內部、外部兩個市場的分包資源進行整合,形成集中管理、集中供給,充分發揮集團做戰的優勢,打破現有的各自為戰局面以及“人情”關系的怪圈。接下來,通過公開招議標的形式,將各分公司的優勢資源實行流動供給,競爭報價,從根本上改變原有固定聯系的模式,使公司內分包資源按市場規律能更為合理有效的配置,杜絕了非正常因素的干擾,使我們的成本始終維持在一個正常合理低價的水平上。換句話說,就是通過內部資源整合,優勢配置、信息共享,以達到降低成本的目的。
三、選擇使用好的勞務分承包方
隨著國企內部機制的改革,企業逐步優化結構,精減隊伍,目前已經沒有自己的勞務隊伍。為滿足工程項目的勞動力需求,有效降低企業成本,必須選擇好的勞務隊伍。此處的“好”指的是信譽好、實力強的勞務隊伍。要選擇好的隊伍,須經過招議標對勞務隊伍進行考察、比較、綜合評議后確定,并建立勞務合作隊伍名錄,以滿足不同項目的適時需要。除此之外,不能對勞務合作隊伍名錄一建了之,還要建立相對穩定而又定期考核的動態管理機制,對勞務隊伍進行有效管控。這樣不但可以發揮勞務作業隊伍的專業優勢,也可以強化我們的管理,提升項目贏利創效能力,最終達到“合作雙贏”的共同目的。
四、強化招議標后續工作
(一)加強分包合同管理。人、材、機經過招議標,確定中標單位后,我們的管理即延伸至分包合同的簽訂。分包合同作為分包管理中控制分包行為的一個關鍵環節,它是確保分包招議標、分包結算管理有效執行的關鍵。通過對分包合同的統一評審、簽訂、歸檔,一方面可以規避法律風險、規范合同內容;另一方面,利用專業規范的合同管理體系,將招議標定價機制、任務書管理流程滲透到基層各項目的基礎管理中,使成本構成的兩大要素“單價、工程量”始終在受控體系的監督下運行。由此可見,分包合同管理是否有效,直接關系著項目過程成本管理的運行質量。
(二)加強分包結算管理。人、材、機分包結算管理,看似和招議標無關,其實也是招議標管理的一個延伸。在管好分包價格的同時,對構成成本的另一個重要環節即“分包結算”也要全面監管。目前,各基層單位對施工過程中勞務、材料、機械的工程量結算管理參差不齊,沒有一套統一、完善的管理流程來控制工程量的結算。針對“任務書結算”混亂現狀,我們制定了全面統一的“勞務費結算管理辦法、管理流程”,建立起由項目—分公司—公司一整套完善的審核、監督管理機制,對任務書中的“零工”控制、工程量審核、結算審核三個關鍵點做了有針對性的重點要求,同時結合廣聯達項目成本管理平臺,做到任務書結算過程的全面管理。
總之,施工企業成本管理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不同的工程規模,不同的建筑企業,不同的管理體制都有差別。但共同點都是為了增產節約,增收節支。實行建筑施工企業內部項目成本管理,它可以促進改善經營管理,提高企業管理水平,促使工程項目成本不斷降低,提升企業整體競爭力。
【參考文獻】
[1]施工企業成本如何加強企業的成本管理王恩啟,徐玲2006年遼寧經濟期刊
篇4
關鍵詞:淺談 勞務隊伍 管理
中圖分類號:TU7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791(2014)02(a)-0253-02
勞務作業分包,是指施工總承包企業或者專業承包企業將其承包工程中的勞務作業發包給勞務分包企業完成的活動。勞務分包管理的好壞直接關系到企業的質量、進度和成本利潤,因而顯得至關重要。分包工作涉及施工的全過程,每個環節都緊密相關,所以每個環節的管理都不可忽視。
1 勞務分包管理工作的主要內容包括
勞務隊伍的資格準入評審、招標選用、合同評審與簽訂、分包合同履約管理、分包費用結算及支付、考核評價、退場清算等事項。下面就從這幾個方面對勞務管理進行探討。
1.1 通過制定勞務隊伍資格準入申報條件對勞務隊伍進行篩選
分包方選擇的好壞,對分包工程質量和施工中的管理有重要影響,《合同法》和《建筑法》等法規對分包方的資格也有明確的規定,企業開展分包工作時,在嚴格遵守法律規定的同時,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對勞務隊伍進行考量。
(1)從法律層面要求勞務分包隊伍必須具備相應分包資質,即有地方政府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建筑企業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等,必要時可以通過政府網站進行查證。對于不具備資質的勞務分包隊伍不允許進入,使合法分包從源頭上進行有效控制。
(2)對勞務分包隊伍規模進行考察。除具備相應資質等級外,在注冊資本金、人員規模、技術人員的數量以及一些施工機械的配備方面進行綜合考察。對于有些工程比如鐵路工程因為其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有時工期緊,經常要點施工、搶險施工等,必須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來進行施工和搶工,沒有一定數量的并且有經驗的工人隊伍是滿足不了施工需求的,所以就需要有一定規模的隊伍儲備。
(3)對勞務分包隊伍中關鍵崗位人員、特殊工種作業人員的執業資格及崗位證書進行查驗,這對于能夠選擇到一支優質的勞務隊伍非常重要。還應注意的是,有的勞務隊伍為了獲取準入資格,申報技術人員資料時均有資格證書,而在實際施工時,現場技術人員未必都是有證人員上崗,這就為施工帶來安全隱患。所以在施工過程管控中要加強現場監督檢查。
(4)對勞務分包隊伍總體施工能力和經驗進行考察。在考察時,有條件的還可以去勞務隊伍在建工程進行實地現場考察,對其在建工程的質量、安全,與甲方的合同、施工人員的素質、數量、施工過程中與甲方的配合態度、在建筑市場的聲譽,以及近期已完成項目的業績、經濟實力等均要列為重要考評內容,努力把影響不好、管理差、不守信用的隊伍擋在門外。
經過多方綜合考量合格后可錄入勞務隊伍資源數據庫,日常對資源數據庫進行動態更新維護,制定勞務隊伍年審制度。對于問題嚴重和被清退出場的勞務隊伍隨時從資源數據庫中清除。
1.2 通過招標對勞務分包隊伍進行選擇
單位勞務招標可根據實際情況采用公開招標、邀請招標、議標三種招標形式。
(1)總包單位根據本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編制分包方案,再根據分包方案編制招標計劃及招標文件,對外招標公告。
(2)為了能篩選出優質的分包隊伍,使其能夠得到充分競爭,確定參與投標人的選擇范圍可以是總包單位合格外部勞務隊伍數據庫中的,也可以是經過實際考察信譽好、實力強、具有較高管理水平的分包企業。
(3)投標人必須按招標文件要求,在開標前規定時間內,將密閉標書送達指定地點。開標后,總包單位評標小組依據評標辦法中投標報價、工期、質量標準、總工日數、主要材料用量、施工方案及企業信譽等綜合指標進行評定,并按得分情況進行排序。在評標基礎上評標工作組成員采取投票方式按少數服從多數原則確定中標人,并發放“中標通知書”,作為基礎管理,總包單位要建立招投標的全部資料專項檔案,詳細記錄招投標的全過程,做好日常信息統計基礎管理工作。
1.3 合同簽訂過程的評審及簽訂
(1)確定分包隊伍之后,依據分包工程內容簽訂勞務分包合同。分包合同要按照項目成本核算單元的劃分進行簽訂。采用工程量清單形式進行分包的,分包合同中必須附有工程量清單及分包單價。工程量清單是合同條款中最核心的內容,對于清單中的單價實施有效控制,就會使工程成本得到掌控。對于工程量不能完全確定的工程,在分包合同中一定要把分包單價確定下來,防止勞務隊伍在施工過程中尋找各種借口和編造各種理由來抬高單價。勞務單價一定要科學合理,也要考慮勞務隊伍一定的利潤空間。通常對于常見的工序內容,如鋼筋綁扎,混凝土的澆筑等總包企業一般都有自己的限價和指導價。在確定分包單價時,原則上一般不能超過總包單位制定的限價和指導價。但在實際工作中,因為工程地點、施工難度、施工條件等多種因素,會出現同類施工內容分包工費報價相差幅度較大的情況,通過預算定額和單價成本分析來進行測算確定。對于沒有限價和指導價的特殊工序,可以通過市場詢價、投標價、預算定額等綜合因素考量對分包單價進行管控。
(2)總包單位內部需要制定嚴謹的合同評審程序,為了避免部門評審流于形式,最好采用部門會審的方式,參與評審的相關人員會前對所負責的合同內容進行審核,會上提出改進意見,并形成正式書面文件。如果未經評審就簽訂分包合同,就會導致總包單位對勞務合同管理失控。目前有的工程因為很多因素,比如工期緊,任務急、對合作過的隊伍比較信任、一些項目負責人法律意識淡薄等原因,存在未簽定合同就進場施工的現象,給總包單位帶來極大的風險隱患,有的會導致勞務隊伍漫天要價、中斷施工、工期延誤、法律糾紛等被動局面,使得總包單位的利益受到很大的損害。
1.4 分包合同履約管理
在勞務分包合同簽訂結束、明確了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之后,總包企業應于第一時間將分包段的施工設計圖分發到分包企業,并安排相關人員參與建設單位以及監理部門組織的施工設計圖紙會審??偘鼏挝豁椖坎繎皶r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合同交底并形成書面記錄,要召開履約部門負責人學習、分析分包合同以便使大家對簽約概況、合同精神、主要目標以及本部門在分包合同履行中所負的責任都有較深入的了解,并把管理職責落實到個人,對分包隊伍進場后的履約進行管理,促使大家能從全局出發、協同工作,認真履行完企業的義務,避免造成相應的違約責任,同時督促分包方全面履行其義務,保證合同目的的實現。
(1)總包單位要結合工程特點和要求制訂培訓計劃,有針對性地做好勞務人員在施工技術、工藝流程、安全質量、環境保護、職業健康等方面的教育培訓工作。對專業性較強和涉及安全質量等重要崗位和工種,要進行強化培訓,以便使勞務隊伍更好的進行施工。
(2)技術管理。
由總包單位負責對勞務隊伍進行書面技術交底,監督勞務隊伍在施工前向每名作業人員進行書面或口頭交底。要求勞務隊伍要在施工過程中進行自檢自查做好記錄,及時向總包單位項目部提供過程檢查、工序驗收、竣工驗收等相關記錄,配合總包單位完成竣工驗收。
(3)安全質量環保管理。
總包單位負責把質量標準、安全和環保技術措施以書面形式對勞務隊伍進行交底,并檢查落實執行情況,隨時糾正違章作業??偘鼏挝粦凑辗职贤s定,指導幫助勞務隊伍為勞務人員創造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勞動和生活環境,保障勞務人員獲得應有的職業衛生保護。
(4)進度管理。
總包單位的現場控制人員按照整體施工要求編制節點工期和進度計劃,書面下達給勞務隊伍,嚴格按下達的計劃控制工程進度,以保證工程按期完成。而且對于施工現場的工作人員應當進行嚴格管理,定期不定期地對持證崗位人員進行檢查監督。
(5)成本管理。
嚴格依據分包合同進行結算。對超出分包合同范圍的,要及時與勞務隊伍簽訂補充合同,對于補充合同簽訂金額可以制定一定比例限制,比如不超過主合同的10%~20%。數額較大的需重新簽訂合同。結算要遵循實際完成工作量原則,不可提前結算,以免造成總包單位被動局面,也不能拖延結算,否則不能真實反映當期成本。
(6)物資及設備管理。
①總包單位在與勞務隊伍協商分包合同時,要在合同條款中約定設置專職有權領料人、主要材料和輔助材料清單及主要材料的損耗率、超耗部分的賠償責任及對現場施工剩余廢舊料的處理方式和權限。
②總包單位要及時編制每支勞務隊伍的物資需用計劃,提供給物資部門進行備料。要監督分包隊伍加強對存儲物資的管理,做到場地規劃合理、碼放整齊、防火設施齊全,保證物資安全。
③總包單位要對勞務隊伍的自帶設備、特種設備、租賃設備及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和相關資料在進場前進行嚴格檢驗,要做好設備進場檢驗記錄、建立設備管理臺帳。同時監督檢查勞務隊伍做好日常使用設備的維修保養工作,確保機械設備在施工期內正常運轉。要定期對設備、臺帳及資料進行檢查指導,杜絕無證操作、違章作業,確保設備及人身安全。
(7)對勞務隊伍的延伸管理。
施工單位勞務人員流動性強,管理難度大,即便如此,總包單位也要實時掌握進場的勞務人員名錄,對于計劃進出場人員,勞務隊伍應提前向總包單位提出書面申請,經總包單位批準后方可執行。為進場勞務人員建立檔案,要求收集勞務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勞動合同、上崗證件復印件等資料,并妥善保管,動態管理。對勞務人員實行“實名制”管理,進入施工現場的勞務人員必須與人員名冊、身份證、勞動合同、出勤記錄、工資發放表等相符,杜絕人冊不符的現象??偘鼏挝粦鶕矣嘘P規定和分包合同約定,對勞務隊伍為勞務人員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和參加工傷保險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在實踐中,有些分包隊伍為了降低成本,往往只給一小部分長期工人繳納工傷保險,但實際在場施工人員數量遠遠高于保險人數,所以作為延伸管理單位,必須要求參保人數和現場人員相符,不能少報漏報,并將繳費憑證復印件留存備案。
(8)建立合同管理文檔系統,注重分包合同資料的收集、管理。
企業應對這些資料的審查、保存做出相應規定,并按要求妥善保管,這樣不僅可以彌補自己工作中的不足,而且可以有效地應對分包方的索賠,對保證分包合同的順利履行及減少合同糾紛和維護企業利益均具有重要作用。注重履約跟蹤和完工總結,為以后工作積累經驗。當一項分包工程完工后,項目部的合同管理人員應對本項目分包合同管理情況做出總結,對管理中的得失及分包隊伍的索賠處理情況做出全面分析,這樣不僅可為以后的分包工作提供借鑒,而且可以及時發現尚未解決的遺留問題,并預測其法律后果,為完滿解決問題贏得時間。同時還應對分包方的施工能力、施工進度、工程質量以及信譽等情況做出評價,并報總包企業合同管理部門存入分包方的檔案中,作為下次是否使用該分包方的依據。
1.5 分包費用結算及支付
(1)分包費用結算與支付掌握以下幾個原則,即依據合同、按期結算、及時撥付、總量控制、嚴禁超付的原則。
通常情況下,分包費用結算實行按月審批制度。對于結算要制定嚴格的審批程序,嚴禁超分包合同范圍或不履行收方程序進行結算。嚴格控制計時工的結算,除巡守等量化困難的崗位,其他能量化分包的必須量化分包,比如搭拆圍擋、硬化地面等均可量化。派工單工作內容、工作量、參加作業人數必須經現場管控負責人和勞務企業被授權人共同簽認。在實際工作中,有的項目部人員法律意識不強,結算工程量時單方簽字自行結算,沒有得到分包方的認可同樣埋下了法律糾紛的隱患。
(2)對于已經結算的費用支付后的延伸管理。
為防止拖欠民工費現象的發生,保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總包項目部對勞務人員工資情況進行監管,核備勞務人員工資支付臺帳及有關資料,并定期深入現場,向勞務人員核查工資支付情況,并留存書面記錄;有具備條件的應大力推動勞務人員工資專用賬戶的開立,經分包企業書面授權委托,為勞務人員辦理工資卡代付工資。特殊情況下也可以直接代分包隊伍支付。對于無正當理由拖欠勞務人員工資的勞務企業,總包單位應停止支付分包費用,依據分包合同扣減勞務人員工資支付保證金或分包費用,用來直接為勞務人員支付工資。
1.6 勞務隊伍過程評價
對勞務隊伍過程評價是一項不可忽視的工作,對于勞務隊伍今后的使用有著直接的影響。由總包單位項目部負責勞務隊伍使用過程中的考核評價工作,并做好評價紀錄。總包單位在分包合同履行完畢后對勞務隊伍的整體履約情況做出綜合評價,形成評價報告后報主管部門備案,作為年審和今后選擇勞務隊伍的重要依據。
1.7 退場管理和竣工清算
勞務隊伍分包的工程已完工或者因某種原因終止施工需要退場,總包單位項目部需要協助勞務隊伍做好物資、機械及人員撤場工作。首先要組織勞務人員撤場,協調督促勞務隊伍及時與勞務人員清算工費,杜絕克扣和拖欠工費。然后進行物資和設備的退場清理工作。對于由分包隊伍提供的小料和小型機具,由項目部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可以合理定價回收,對于機械設備和周轉料進行檢查,對于存在問題的責令勞務隊伍進行修復,無法恢復的由勞務隊伍承擔全部損失。勞務人員及物資設備全部撤場之后,與勞務隊伍簽訂竣工清算協議并進行末次清算。
綜上所述可以看出,勞務隊伍的管理工作是一項涉及面廣、綜合性強的工作,從勞務隊伍的準入到退場涉及到很多復雜的管理內容,每個企業都有針對性地制定自己的管理辦法,隨著國家政策層面,人力資源層面、法律層面以及建筑市場層面的不斷變化,勞務分包管理模式也將會在實踐中不斷推陳出新,勞務隊伍的管理也將日臻完善,在此只是初探,希望能拋磚引玉,能促使管理各方共同關注和研究探討,最終能使勞務管理工作更加科學高效,達到企業與分包隊伍的雙贏。
參考文獻
[1] 胡尚培.建筑施工企業勞務分包管理淺談[J].新西部:理論版,2011(8).
篇5
就其研究采取具體措施,旨在規范建筑勞務市場秩序,使其健康發展。
【關鍵詞】建筑勞務市場;治理;措施
The construction labor market governance
Wang Jian,Sun Wen-jian
(Nanjing University of Civil Engineering Nanjing Jiangsu 211816)
【Abstract】according to the labor market problems, from a financial, legal, market, rural migrant workers in four aspects analyzes reasons, and then the research to take specific measures, is to regulate the market order of building services, make its healthy development.
【Key words】Construction labor market;Governance;Measure
1. 序言
隨著我國建筑業的不斷的改革和開放,建筑業產業結構也發生了深刻的變化,建筑施工企業管理層和勞務層的“兩層分離”,開始出現建筑二級市場建筑勞務市場。同時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的不斷健全,建筑勞務市場已有的長足的進步和健康穩定的發展。但同時也存在一些問題,特別是我國建筑企業推進施工作業勞務分包的進度相對滯后,“包工頭”帶隊仍是建筑勞務的主要形式,施工作業使用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或個人的情況較為普遍,二級及二級以下資質企業的施工作業仍使用零散勞務班組。由此引發的問題諸如市場公平競爭、施工質量、安全生產、勞務權益保護等關系到社會和諧與穩定等方面的問題仍普遍存在。政府雖然強制規定勞務分包必須以勞務企業形式交易,但仍然存在通過 “掛靠”等方式維持實質上的“包工頭”交易模式。
2. 建筑勞務市場問題的原因分析:
2.1 財務經濟因素影響。
非正規組織的勞務分包隊伍的農民工機會成本比較低,而且沒有注冊成本和稅收的壓力,施工成本低廉且具有機制靈活如利潤分配機制便于調動積極性、財務機制靈活便于尋租。其管理結構簡單、管理層次少,包工頭負責組織施工、農民工負責施工建設,不會給今后施工企業帶來不必要的經濟負擔。而成建制勞務企業的支出成本要高很多,成立勞務企業的成本往往較大,具體包括:(1)注冊成本,繳納注冊費和手續費。按照現行規定,木工、砌工、石制、鋼筋、混凝土、油漆、抹灰等作業分包企業資質的標準都規定注冊資金在30萬元以上。(2)運作成本,一旦成立就必須付出固定成本和可變成本,如購買必要的勞保、安全設備,支付勞務工資、日常開支。(3)稅收成本:按照規定總承包企業已經按照工程總額交納了營業稅了,但成立勞務企業責任要繳納營業稅,勞務企業承受著雙重稅賦負擔。(4)其他成本:按照建設部有關規定,勞務企業要支付勞務人員的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失業保險;成立工會組織要支付會費、活動經費等??傊闪⒊山ㄖ苿趧掌髽I的凈收益要遠遠小于包工頭勞務制度的凈收益。效率高于保障的價值取向,使得工程建設業主在發包工程時,必然在事實上將低標價列為評標的首選條件,項目業主的這一需求,通過利益鏈傳遞給在同樣價值取向支配下己經具有最大限度降低成本意愿的中標人。其結果是,工程承包人在其技術、管理能力所及的范圍內降低成本的效果已經不能滿足需要,迫使企業超越法律和制度的限制,尋求低成本競爭途徑,從而為“包工頭”交易模式打開了廣闊的空間。
2.2 法律法規的不健全。
《建筑法》中規定“工程主體結構必須由總承包企業自己完成”,但從1984年開始的基于“項目法施工”的建筑施工企業管理層和勞務層的“兩層分離”,企業往往只保留少數技術型、管理型的工人,企業本身沒有能進行主體施工的勞務人員,絕大多數實際的現場操作都是由企業外部的勞務來承擔,這就造成一些外來勞務分包隊伍與施工總承包企業緊密協作形成較為牢固的內部分包的依附關系。而這些為大型施工總承包企業提供建筑勞務作業人員的建筑勞務企業,為了追求最大利潤,偷稅漏稅,他們又不愿意申請營業執照和領取勞務資質。這就造成建筑勞務市場存在許多沒有資質,沒有執照的勞務分包隊伍。同時由于他們和施工總承包企業關系密切,且有多年的工作關系,其自身的施工質量有保證,深受施工總承包企業的青睞。
2.3 市場監管機制缺乏。
由于推行建筑勞務分包制度的時間較短,業內各方認識不到位,仍不同程度地存在“重總包,輕勞務”的觀念,忽視了對建筑勞務分包管理的政策宣傳、引導和研究。各地有形建筑市場服務范圍僅涵蓋建設工程承發包,對勞務包監管服務比較缺失。加之,國家對勞務作業分包僅停留在勞務分包企業資質管理層面,如2007年6月26日建設部的《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第159號令)規定“施工總承包企業可以對所承接的施工總承包工程內各專業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將專業工程或勞務作業分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專業承包企業或勞務分包企業”。勞務分包缺乏明確強制性的法規政策依據,各項管理監督機制不健全,勞務分包市場的培育發展滯后。我國的《招標投標法》以及建設部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中并沒有規定勞務分包必須采用招標的形式。這就造成許多勞務分包合同都是進行私下協商和簽訂的。施工總承包企業為了自身利益和其他方面原因不會考察對方的企業資質有否,而由于是私下交易,作為市場監管機構的相關部門也無法進行干預,這就造成許多非正規的勞務分包隊伍在市場存在。
2.4 農民工自身。
我國的農民工是一個特殊的群體,他們是農民戶口,但他們又從事著非農產業的工作;他們生活在城市,但又不能完全融入城市的生活。從傳統意義上講,他們既不是真正的農民,也不是真正的工人。特別是很多農民工都是從事農業作業的農民,只是在農閑時節進城進行工作,來增加一些額外收入,由于其工作時間短,經濟性明確所以這些農民工不愿進一些既要浪費時間又要浪費金錢進行培訓的正規的勞務分包企業,而是靠血緣、地緣、人緣“三緣”關系進城務工,自然而然的進入包工頭散兵游勇式的用工中。促進了包工頭式用工的泛濫,轉包、掛靠、違法分包等違法違規行為的大量出現。
3. 規范建筑勞務市場健康發展的措施:
3.1 扶持勞務分包企業發展。
成建制勞務企業制度的建立需要政策的傾斜與支撐。由前面分析得出,其他雇用模式向成建制勞務企業轉化的關鍵在于缺乏經濟原動力。為此,行政主管部門應制訂相應優惠政策,積極鼓勵其他非制度化形態向制度化形態的轉變。降低成建制勞務企業的準入門檻,降低其成本費用,具體說如降低企業注冊資金、消除總承包企業與勞務分包企業雙重上繳營業稅的問題、財務制度應允許勞務企業留有一定比例的“活動空間”,在稅收扶植、減免行政管理費、工程發包等諸多方面給予優惠政策,當然這需要建設部門會同財政部門、稅務部門的積極配合,盡量降低成建制勞務企業的成本,增加其凈收益,讓勞務企業有利可圖。為勞務企業制度建立創造良好的政策環境。
3.2 健全配套法規,建立良好的制度環境。
應制定結構合理、層次分明、符合實際、競爭有序的分包格局的一系列法規和規章,使市場準入界定、分包交易、勞務合同管理、勞動用工合同規范以及勞務培訓制度、待證上崗制度等有法可依。對有關現行法律法規進行適時適當的修改,如《建筑法》規定:“總承包企業必須自身完成工程主體結構”等條款作出修改,促進大中型總承包和專業承包企業盡快向管理密集和技術密集型企業轉型,盡快剝離企業所屬的和依附掛靠的勞務分包隊伍,引導其向成建制勞務企業轉化,以獨立法人和市場主體參與勞務分包市場的競爭。
3.3 加強對建筑勞務市場的監管。
建立勞務分包有形交易市場, 從規范總包企業工程分包管理入手, 制定建設工程分包市場準入管理辦法, 明確分包工程交易規則, 為建設工程總分包提供交易場所和信息平臺, 使工程分包交易進入有形建筑市場。有形交易市場的主要功能應包括: 分包企業市場準入管理、提供勞務分包信息、分包合同備案管理、工程分包咨詢服務、分包業務的監督等。一方面要規定勞務分包企業必須在交易市場進行資質登記備案, 淘汰那些無資質的包工頭式零散用工、超資質承包工程等行為, 嚴格市場準入管理。另一方面要求總承包企業必須使用在交易市場進行資質登記備案的勞務分包企業, 防止勞務分包企業的墊資、施工企業的任意壓價、拖欠勞務費等擾亂建設市場秩序的行為。通過勞務交易市場的建立來規范總分包交易行為, 遏制交易雙方不簽訂合同、簽訂陰陽合同等行為, 杜絕違法分包、暗箱操作等情況的發生。
3.4 加強農民工權益維護。
建立建立勞務基地,促進勞務輸出,改變農民工現在邊務農邊工作的狀態,讓其從農村土地中脫離開來,形成專業化,規模化的產業工人。同時充分發揮現有培訓基地和技能鑒定機構的作用, 多渠道、多層次、多形式開展培訓與鑒定工作。要創新培訓與鑒定工作模式, 加強培訓鑒定工作的針對性、實用性, 廣泛開展訂單培訓和定向培訓, 促使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為合格的建筑勞務人員。要發展一批具有地方特色和專業技術優勢的建筑勞務基地, 促進建筑勞務的專業技能和組織化程度的提高。積極發展市州級建筑勞務基地, 制訂相關扶持政策。同時要保證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工資保障方面,可探索創新農民工工資支付方式,通過銀行、郵政等按月工資的試點,逐步對農民工工資支付進行全程監控,推進農民工工資支付實現“日清月結”,進一步預防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發生。社會保障方面,目前,國家正在抓緊制訂農民工基本養老、醫療保險辦法。一旦頒布實施,建設、勞動部門應當加強協調配合,推動農民工養老保險制度建立。
4. 總結
我國的建筑勞務市場處于高速發展階段,快速的發展同時也伴隨著諸多的問題產生,這就需要我們客觀地對待利弊,具體分析問題根源所在,促進我國建筑勞務市場和諧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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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
關鍵詞:工程分包管理;存在問題;解決對策
隨著我國建筑市場的發育成熟,工程項目管理也發生了重大變化,專業化分包得到了長足發展――總承包方更多的是承擔管理職責,而具體的施工任務越來越多地由分包商完成,分包商也愈來愈向施工專業化精細化方向發展。而在近多年分包模式的運行中,又存在著較多的問題,而這些問題得不到很好的解決,將會給總包方帶來諸多的風險,制約分包市場的進一步發育和完善。現整理出工程項目在分包管理中存在的一些常見問題,并提出相應的對策。
問題一、專業化市場未有效形成,分包管理機制不健全。
目前大部分施工企業的分包專業化市場還沒有完全建立,在分包單位的選擇上還處于熟隊伍、熟人介紹等,沒有完善和嚴格的選擇標準和制度;加之在施工過程中管理粗放,以致總包管理部分失控,使經營風險加大。
對策:建立長效管理機制,規范企業管理行為,降低經營風險,控制分包成本。首先將工程項目分包工作市場化,健全和完善公開招標的運作機制。其次制定規范有序的分包工程招投標辦法和操作流程,避免在選定分包單位時出現漏洞和受人為干擾。再次嚴格分包工程管理辦法,建立分包工程項目管理系統。另外,完善和規范工作效能考核機制,健全對外分包結算審計制度,杜絕在分包結算中的漏洞。
問題二、分包合同條款內容不全不合理,合同管理混亂。
工程項目內容較多,尤其一些大型工程,由于規模大,單位工程較多,在專業工程分包過程中涵蓋范圍難以準確,形成分包合同工程內容與分包結算工程內容不一致;在簽訂分包合同時定價隨意,形成主要經濟條款不準確,分包合同的計價標準及依據與總包合同不一致;合同管理混亂,分包工程合同既無專人負責,又無合同管理臺帳,導致重復計價、超撥款等現象發生;更有甚者有的工程分包合同事后補簽,失去合同的客觀真實性。以上管理漏洞,給總包方帶來經濟損失的同時,還常常引起各種糾紛,對工程項目的順利實施形成負面影響。
對策:1、規范分包合同格式及條款。分包合同除統一制式,明確承包方式、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外,還應明確分包方的主要工作內容和工程實施范圍,同時還要對分包方的質量、工期以及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等方面的管理目標提出明確的要求,明確材料驗收、資金撥付等流程和要求;避免責任不能界定,各方面要求落空。
2、統一分包項目的計量依據和計價原則。分包合同的計價標準及依據應與總包合同一致,便于項目計價和成本控制,同時規范分包結算審核審批程序,對照各項分包項目完成情況,避免漏項和重復計價,使計量、結算工作客觀真實。
3、嚴格結算制度和工程款撥付程序。嚴格按照分包合同約定的工程結算辦法,對分包方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按約定的時間段進行驗收計價;工程款的撥付嚴格按照流程進行。簽字審批手續完善才可撥款,不得補辦手續。在結算工程款時,及時扣除分包單位領用的材料費和總包方代付的各項費用。
4、限制給分包方的授權。除合同約定的范圍外,分包方不得以總包方的名義進行勞務招聘和材料設備采購,以防止因此給總包方可能帶來的風險。
問題三、分包商采用劣質材料,導致工程質量不佳。
分包商為了節約施工成本,往往在材料質量方面,以次充優,致使施工質量不能滿足規范標準,也給總包方帶來經濟和名譽的損失。
對策:在分包合同中,對分包商采購的材料、設備等的品質、品牌、規格、技術參數等要做詳細的要求,力求與設計規定的一致,不符合設計和質量要求的材料、設備一律不得進場。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總包方質檢人員對分包商的過程質量進行嚴格控制,質量不達標的工序不簽收、不向監理報檢,并促其整改;通過全面的監督評價和動態檢查確保工程質量。對屢教不改者有權終止合同,并不得再進入總包方的備選名單之中。
問題四、分包商現場管理人員和技術工人素質達不到要求。
部分分包商以前分包的工程項目相對簡單,專業化程度低,甚至沒有配備專業管理人員,技術工人隊伍不穩定,素質難以提高;當分包技術含量相對較高的項目時,其劣勢就會顯現,不僅自身工程質量和進度難以保證,還會影響總包方的總體管理目標,拖累總包方的管理水平。
對策:在工程分包招標階段就應對各分包商的施工能力、人員素質、技術儲備和管理水平等進行全面地了解,在分包單位的選擇上做到心知肚明,知己知彼。隊伍進場后,總包方要督促分包單位采取措施增加培訓投入,提高人員素質,提升分包管理能力。
問題五、分包商長時間的工期拖延。
分包方由于自身管理、資金等原因,在材料、勞力上投入不足,或機械設備調配不當,進度計劃安排不科學,致使工期長期拖延。
對策:總包方按照總進度計劃,嚴格控制各分包商的計劃工期并在合同中進行要求。同時要求各分包商充分預計可能出現的影響工期的因素,事先制定方案,確保實際進度和計劃進度相符。
問題六、分包商只顧自身利益,忽視項目整體管理。
一部分分包商缺乏整體觀念,從自身利益出發,僅僅專注于自己分包項目的施工管理,對自身應該履行的義務不履行,該負的責任進行逃避,不服從整體工序安排,給總包方的管理造成一定影響。
篇7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在本省行政區域內承建各類建設工程所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系列合同,包括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簡稱施工合同)、建設工程施工專業分包合同(以下簡稱專業分包合同)和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以下簡稱勞務分包合同)
第三條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對施工系列合同進行監督和管理。
第四條簽訂施工系列合同應當使用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合同文本,即《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建設工程施工專業分包合同》和《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
第五條簽訂施工系列合同應當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循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六條施工系列合同主體應當具備相應的資質條件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第七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施工系列合同進行違法活動,不得損害國家、社會和第三人利益,不得擾亂建筑市場秩序,不得非法干預施工系列合同的簽訂和履行。
第八條簽訂施工系列合同的,人應當取得委托人的授權委托書,并在授權范圍內以委托人的名義簽訂合同。
第九條施工系列合同簽訂后7個工作日內,合同雙方應當一起將合同文本報送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備案的施工系列合同作為確定雙方當事人權力義務關系的最終依據。
第十條經雙方同意補充、變更、中止、解除施工系列合同的,應當訂立書面協議,并按照第九條的規定備案。
第十一條實行招標投標的工程,承發包雙方應當在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訂立施工合同;不實行招標投標的工程,承發包雙方應當在開工前訂立施工合同。專業分包合同應當在專業工程開工前簽訂,勞務分包合同應當在勞務作業開始前簽訂。
第十二條合同雙方應當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合同,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
實質性內容包括建設規模、承包范圍及方式、工期、質量、價款等。
第十三條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也不得將其承包的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如需分包,必須在合同中約定或者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發包人書面同意后,簽訂分包合同。
分包人不得轉包或再行分包(勞務作業除外)
第十四條施工合同備案時,應提供以下資料:
(一)招標的工程,中標通知書、招標文件、投標文件;
(二)不招標的工程,承包方的資質證書、營業執照,發包方的相應證件;
(三)不招標的工程,工程量清單、報價書;
(四)工程質量保修書;
(五)實行擔保的,提供擔保合同或保函。
第十五條專業分包合同備案時,應提供以下資料:
(一)建設單位同意分包的書面材料;
(二)招標的工程,中標通知書、招標文件、投標文件;
(三)不招標的工程,工程量清單、報價書(施工組織設計);
(四)合同雙方資質證書、營業執照;
(五)實行擔保的,提供擔保合同或保函;
(六)工程質量保修書。
第十六條勞務分包合同備案時,應提供雙方的資質證書、營業執照及施工合同或專業分包合同,招標的工程,提供中標通知書。
第十七條施工系列合同備案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于其中違反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的內容,應當以書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合同雙方(見“合同備案意見書”,各市(行署)可根據實際情況另行制定“合同備案意見書”),責令其改正。
(一)施工合同
1.建設單位是否將工程肢解發包;
2.合同價款與中標價是否一致;
3.全部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國有資金投資為主的工程建設項目是否采用了工程量清單計價;
4.關于工程價款的約定是否符合《黑龍江省建設工程造價計價管理辦法》的規定;
5.預付工程款的比例(或數額)、支付時限和抵扣方式(重大工程項目按年度施工進度或投資計劃逐年預付);
6.安全生產措施費的總額、預付金額(開工前預付不低于總額的50%)、支付辦法、抵扣方式等;
7.工程進度款的支付方式、數額(工程價款的60~90%)和時限;
8.工程施工中發生變更時,工程款的調整方法、索賠方式、時限要求和支付方式;
9.采用固定價格的,國有資金投資項目合同價款不應超過200萬元,并明確包含的風險范圍、風險系數(或風險金額)以及風險范圍以外合同價款的調整方法;
10.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的工程,應明確約定可以調整綜合單價的情況;
11.采用定額計價的,各項費率、各專業費率(土建、安裝、裝飾、市政、園林綠化、修繕等)是否約定清楚,并符合相關規定;
12.工程竣工價款的結算時限應符合國家和省《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財建[2004]369號)的規定,明確約定支付方式、數額、時限;
13.工期提前或延誤的獎懲約定;
14.與履行合同、支付價款相關的保險、擔保事項;
15.采用可調價格,應明確約定材料價差的調整方法以及各種可調因素;
16.對于雙方同意的分包工程應在合同中約定;
17.合同中對工期、質量的約定是否明確、合理;
18.爭議的解決方式,仲裁或訴訟只能選擇一種;
19.附件中對工程質量保修期、保修金的數額、返還時限的約定應符合規定;
20.合同主體是否合法;
21.應當實行招投標的工程是否招標;
22.備案資料是否齊全;
23.是否使用統一的合同文本;
24合同實質內容與招投標文件是否一致;
25.其他違反法律法規及有關文件規定或有潛在爭議的條款。
(二)專業分包合同
1、參照施工合同;
2.分包工程在施工合同中是否有約定,如果沒有約定,建設單位是否同意(書面同意材料)
(三)勞務分包合同
1.勞務分包人是否具有相應的資質;
2.勞務報酬的結算、支付方式、數額、時限;
3.違約責任的約定;
4.爭議的解決方式。
第十八條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合同管理人員在施工系列合同備案時,應當提示合同雙方充分考慮合同履行期間的風險因素,明確約定風險范圍及風險范圍以外合同價款的調整方法。
第十九條合同中對涉及合同價款的內容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黑龍江省建設工程造價計價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合同工程因故暫停施工或重新開工的,合同雙方應當向合同備案部門書面報告。
第二十一條備案的合同,自合同備案之日起,保存時間不低于10年。
第二十二條備案的合同中有修改的地方,應當由合同雙方蓋章確認。
第二十三條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報送備案的合同,應當由經辦人簽字(或蓋章),并簽署備案意見和備案時間,蓋備案機關公章,加蓋騎縫印。
第二十四條合同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工程價款爭議,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可以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申請調解。
調解不成的,可以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訟。
第二十五條施工系列合同未按本辦法規定報送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限期補辦備案手續,逾期未補辦的,按照《黑龍江省建筑市場管理條例》相應條款予以處罰。
第二十六條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加強施工系列合同履行的監督管理,對于不按合同約定支付預付款、進度款、不按規定完成竣工結算的行為,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第二十七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除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外,同時記入企業不良行為記錄。
1.未使用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合同文本;
2.未按規定時限將施工系列合同報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3.經雙方同意補充、變更、中止、解除施工系列合同,訂立的書面協議未備案;
4.未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求糾正合同中違反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的條款;
篇8
1、2003年經濟指標
1.1指標劃分為:主指標、升級指標、掛鉤指標。
1.1.1主指標:上交院管理費130萬,歷年工程應收款回收率達到65%以上,當年工程款回收率達到80%以上。
1.1.2升級指標:工程質量合格率100%,安全無傷亡事故,工程項目盈利率達到85%。
1.1.3掛鉤指標:經營產值1000萬。
2、風險抵押金
依據總院之規定,公司核心層成員在受聘到崗的同時,向總院財務處交納承包風險抵押金,交納標準為:第一責任人為10000元,公司核心層其它成員為6000元。
3、組織機構、職責及薪酬
3.1公司核心層。公司依據總院要求,組建以內部骨干為主的核心層,核心層人員規??刂圃?人,實行核心層聘用員工的用工制度。
3.1.1核心層為公司的經營管理決策層,對公司的經濟發展、經營質量、工程質量、生產安全、隊伍穩定、綜合治理、思想建設等負全責。
3.1.2公司核心層按照總院的要求:一是對核心層成員實行經營風險抵押(抵押標準詳見本辦法第2第);二是工資實行月度限額借貸;三是模擬量化持股權,在完成本辦法第一條經濟指標的前提下,實行凈利提取薪酬的分配制度。
3.1.2.1薪酬。公司核心層實行凈利提取薪酬的分配制度,凈利系指稅后凈營業利潤減去上交院管理費后的余額。以當年6月30日、9月30日、12月31日為基準點由總院對公司經營情況進行審計和考核,審計前實行工資月度限額借貸,有凈利則按60%計提薪酬,余額與升級指標掛鉤,無凈利則不提,并與應收款掛鉤,達到指標的全發,達不到則欠發掛帳。
3.1.2.2工資月度限額借貸標準(見3.1.2.3條表列示)
月度限額借貸的時限為6月30日,之前實行標準限額借貸,之后按凈利提酬分配。
3.1.2.3模擬量化股權??傇阂宰再Y本為總量,以主專業為基礎,以2003年度經營計劃中上交管理費為基數,給公司核心層模擬量化的服權為195萬股。據此公司核心層成員間股權配置比例依據分工不同,權責差異,對第一責任人、主要經營者、主要骨干依據下表比例標準量化持股。
核心層成員
股權配置比例
模擬量化持股量
在總量化股權中的占比
工資月度限借標準
楊衛新
1.5
48.75萬
25%
2500.00
張湘東
1.2
39萬
20%
2300.00
樂有福
1.2
39萬
20%
2300.00
冉兆軍
1.1
35.75萬
18.3%
2200.00
生產技術骨干(3人)
1.0
32.50萬
16.7%
/
說明:
⑴股權分配比例與凈利提取薪酬比例相掛鉤。
⑵公司核心層人員的組成為:班子成員+生產技術骨干。對生產技術骨干進入核心層采取年終績效考評確定的方式,考評之前設定為公司虛擬核心層成員,參與公司重大經營事項的決策。
⑶績效考評依據:實現經營產值、實現經營利潤、上交院管費貢獻率。屬公司聯系任務交由項目承擔的貢獻系數為1.0,自行聯系任務貢獻系數為1.5。同時考慮個人能力專長因素(營銷專業、技術專長、項目承包運作管理專長)綜合測評確定。
⑷績效考評指標:年自行聯系任務80萬以上或作為項目負責人個人完成經營產值100萬以上且項目運作管理成效顯著或在公司急難險重、技術含量高的工程中擔任負責人有突出業績的。
⑸公司從模擬量化總股權中分出16.7%的股權量化給年終經績效綜合考評后(列前三名者)進入公司核心層的生產技術骨干,并按績效情況,貢獻率大小確定量化持股比例,據此參與凈利提酬分配(二次分配)。
3.2業務管理層
3.2.1公司業務管理人員依照各自分工,崗位職責對所分管的業務工作負全責。
3.2.2對業務管理層員工實行工資+補貼,一崗一薪的薪酬分配制度,工資逐月按標準發放,補貼按60%隨工資發放,40%部分以崗位工作質量考核后確定發放或減免,每季度考核一次。
3.2.3工資、補貼標準
崗位
月工資標準
月補貼標準
業務主辦
1100.00元
1100.00元
業務人員
900.00元
900.00元
3.2.4對缺勤、脫崗、療養等不在崗人員不執行補貼。
3.3項目技術層
3.3.1公司項目技術人員實行項目承包和工資月度限額借貸相結合的薪酬分配制度。
3.3.2工資月度限額借貸標準
崗位
月度工資限額借貸標準
項目經理
1500.00
項目骨干
1400.00
項目一般成員
1200.00
說明:項目骨干系指具有中級技術職稱或持有項目經理、施工員、質檢員、安全員培訓上崗證資格人員。
3.3.3工資月度借貸額從項目單項工程承包費中切扣,月度限額借貸的時限為6月30日,之前全額預借,之后若項目承包費中工資切足的足額發放,不足的欠發或只借發基本生活費,待切足后補發。
3.4勞務層
3.4.1公司勞務層實行勞務承包和工資月度限額借貸的薪酬分配制度。
3.4.2工資月度限額借貸標準
崗位
月度借貸標準
吊車操作人員
1000.00元
輔助服務人員
900.00元
3.4.3工資月度限借額從所承擔的工程勞務承包費中切扣,月度限額借貸的時限為6月30日,之前足額預借,之后,若勞務承包費中工資切足的全發,不足的不發待切足后補發。
4、項目承包管理
4.1項目承包管理的主旨:以項目承包為主線,以成本控制為紐帶,以經濟效益為中心,以技術質量為鏈條,以過程控制為基礎。
4.2項目承包的原則、內容
4.2.1項目承包原則:核定費率、風險抵押、節余歸已、超支抵賠、跟蹤監控、審計兌現。
4.2.2項目承包內容:質量、安全、工期、成本、收款、后期服務。其它內容以院管理目標為準,對因上述內容所造成的損失,由承包項目部全額承擔。
4.3項目承包切塊及核算辦法
4.3.1對巖土工程勘察類項目實行成本+差費的承包切塊方式。
4.3.1.1差費為切夠工資和應計提的三金、三險后的剩余部分,超計劃成本又無原因的,超支部分須從差費中抵扣。
4.3.1.2承包差費比例:依據工程規模大小,難易程度劃分確定,詳見下表:
A、依據工程規模確定如下差費計提比例
工程規模(萬元)
≤2
>2
≤5
>5
≤10
>10
≤20
>20
≤50
>50
≤80
>80
≤100
>100
差費
比例
15%
14%
13%
12%
11%
10%
9%
公司指導價
以上為烏市差費比例,如為外區項目,比例可適當上調0.5~1.0%。
B、依據工程難易程度確定差費比例調整系數如下:
難易程度
簡單
一般
復雜
調整系數
0.6~0.8
0.8~1.0
1.0~1.4
工程難易程度按工程的技術難度、工期要求、自然情況、工藝要求等由總工程師綜合確定。
4.3.2對以使用機械為主的巖土施工類項目采取單項工程承包價或競標價的承包方式。
4.3.3項目成本內容:人工費(勞務費)、材料費、機械費、現場管理費、調遣費、修理費、設備占用費、工資附加費、租憑費、業務招待費、收款費、中介費、外區住宿費、車馬費、資料審核費、打印費、總承包工程屬項目承包產值部分的總承包管理費等除上交管理費之外的所有支出。
4.3.4項目核算兌現計提順序為:⑴費用、⑵人員工資、⑶差費。
4.4項目承包風險抵押金
依據總院承包管理辦法之規定,對於工程承包須建立風險抵押金制度,項目部在與公司簽定項目承包合同的同時,應按合同標的額的一定比例向公司一次性足額交納風險押金,具體比例為:50萬以內的工程按工程中標額的3%交納,50萬以上的工程按2%交納。風險抵押金由承包工程的項目部人員共同承擔。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交,否則不得承擔項目的施工。風險抵押金實行??顚4妫こ探Y束,無質量安全問題,項目報帳完畢,后期服務結束后,一次性連本帶息返還。
4.5項目承包方式
4.5.1凡由公司承攬的工程,采取內部競標或公司指定委托相結合的方式,以確定工程承包項目部的歸屬。
4.5.2項目內部競標的具體流程為:公司招標信息項目部編制投標報價書投標議標確定中標項目部簽定項目承包責任書項目實施運作。
4.5.3公司內部工程均采取保護市場不保護價格的原則,一律遵循市場價,實行中標基礎上節余歸已,超支自負原則。
4.6項目的成本管理
4.6.1項目的成本管理是成本預測,成本計劃實施的系統管理活動。項目部應建立以項目經理為中心的成本控制體系,以確定項目部成員的成本責任、權限及相互關系,形成全面、全過程的成本控制。
4.6.2工程實施前,承包項目部必須根據工程方案向公司編制上報工程“成本計劃”、“勞務用工計劃”、“資金使用(用款)計劃”,經公司審定后方可進行施工。
4.6.3公司實行以審批的成本計劃控制成本支出,控制人力資源和物資材料的消耗,以審批的用款計劃控制成本費用支出的項目成本全程控制。
4.6.4項目部在工程施工運作中,由於發生設計變更而導致成本增加,如因項目部自身運作導致的,超計劃成本部分由項目部自行承擔,如甲方認可追加費用的,可酌情考慮,成本減少的,節余部分歸項目部。
4.7項目質量、安全管理
項目部在工程施工運作中,因自身管理原因而造成質量、安全等方面的事故及問題,依照院《經營責任承包管理辦法》相關條款及公司質量安全管理辦法對比處罰。對工程質量公司總工有否決權,質量否決的項目,公司不予核算兌現。
4.8項目工期管理
各項目部應對工期予以充分的重視,凡因項目工期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承包工程的項目部承擔,對因項目部自身原因未能在合同工期內交付成果的項目部將處以不低於1000元的罰金,從項目風限抵押金或兌現中扣除。
4.9項目勞務用工管理
4.9.1勞務用工實行公司統管,凡因工程所發生的勞務分包均在統管之列,項目部有提供勞務承包方的建議權,無決定使用權。
4.9.2勞務隊伍的選擇提供,公司針對具體項目,采取勞務競標比價的方式,確定工程的勞務隊伍,簽定勞務合同,確保以最優的價格提供給項目部。
4.9.3各項目部在所承包項目實施前,必須向公司提交“勞務用工計劃”,經公司簽審后報交總院勞務主管部門審批備案,凡勞務費超支又無原由或勞務用工與公司及總院備案不符的或無勞務用工計劃的,勞務費用一律不簽批,責任由項目部承擔。
4.10物資材料采購管理
公司對工程大宗物料的采購實行??兀òㄤ摬摹⑺?、油料等),項目部有權對1000元以內的材料自行采購,但必須報公司審批,單項物資材料在2000元以上的,必須報經公司比價采購。
4.11工程款回收管理
4.11.1對於工程款的回收遵循:誰負責的工程誰負責收款,誰負責清欠,收款與兌現掛鉤的原則。對於收款難度大,關系不易協調的工程,項目部可請求公司出面協助清欠收款,費用由項目部承擔。
4.11.2對於項目清欠不積極主動或不去清欠的,公司將從該項目承包費中提取相應比例的清欠收款準備金清欠,欠款回收后,從項目兌現中抵扣,引發訴訟的,費用由項目部承擔。
4.11.3項目兌現以收款為第一要件,項目工程款回收率達到85%以上的,可按50%兌現差費,余額差費等工程款全額回籠后,審計兌現。
4.12項目后期服務管理
4.12.1項目后期服務主要系指:驗槽、檢測、交樁、會簽、后期回訪及相關甲方要求的技術服務等,服務費用由項目部承擔。
4.12.2對於后期服務:原則上誰的項目誰負責提供服務,如遇特殊原因,不能辦理,可委托其他技術人員代為服務辦理,如自己不能辦理而又未委托其他人員,而由公司辦理的,責任人除應承擔相關服務費用,而且要承擔相應的經濟處罰。
4.13財務報帳管理
4.13.1項目部在切塊范圍內,向財務所提供一切帳費,必須憑正規、合法的統一稅務發票報帳,白條、收據的上稅費用由項目部自理。
4.13.2嚴格控制備用金。項目所承包工程除現場管理支出所必須的備用金外,其余支出均應以支票方式轉帳支付。
4.13.3項目的報帳時限。對於項目所發生的成本,須由經手人簽字,項目經理初審,公司經理簽批后方可入帳報銷,對於項目所提支票的報帳期限為:市區3個工作日。對於項目的報帳時限,以提交資料為基準,10個工作日內必須向公司財務清理完畢,否則每延遲一天,按報帳額的2%扣罰兌現。
4.14項目分配及紀律管理
4.14.1項目部成員間的分配應體現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分配原則,允許項目成員間按照崗位不同、責任大小、績效情況在分配上拉開一定比例的差距,但須公平、公正、合理。
4.14.2項目在兌現前,應向公司提交經項目部成員議定、簽字認可的兌現分配方案,經公司批準備案后方可承兌。
4.14.3所屬項目部應規范強化內部工作和勞動紀律,項目成員如在項目運作過程中無故不服從工作管理、調配,所分管范圍內的工作,因自身原因造成重大失誤,影響了工程順利實施和開展的,項目經理在報經公司批準后,有權對其解聘,解聘后按院及公司勞動紀律相關規定處理,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14.4未經公司同意,任何員工不得私自掛靠、轉包外單位施工,否則,一經發現查實,將給予嚴肅的行政和經濟處罰。
4.15內部聯系任務的管理
4.15.1公司鼓勵員工自行聯系任務,聯系任務實行單項工程按比例切塊獎勵給聯系任務人的方法。
4.15.2聯系任務切塊內容包括聯系任務人員的工資、六金、獎金、差旅費、中介費及與聯系任務有關的其它花費。
4.15.3聯系任務的切塊比例,比例大小、多寡與參與程度、工程規模、工程類別、效益等情況綜合考慮確定,巖土施工類工程封頂10%,巖土勘察類工程封頂為15%。
4.15.4員工自行聯系的任務,既可由聯系任務人所在項目部自行承擔施工,也可交由公司選擇項目部承擔,如自行承擔的,除按規定比例上交院管費、稅金等費用外,留於公司的費用以不超過10%控制。
4.15.5公司管理人員聯系任務按10%封頂包干,其中中介費控制在8~8.5%,聯系任務費按1.5~2.0%考慮計提。
5、公司勞務層的承包管理
公司勞務層依據現有人力和設備資源,實行人員優化組合,單機承包的運作管理辦法。
篇9
關鍵詞:建筑業;勞務企業;勞務分包;勞務工人
a study on proposals to promote construction labor service enterprises development
Wanghu
(China Zhongtie Major Bridge Reconnaissance & Design Institute Co.,LTD430056 )
Abstract: Construction labor service enterprises are the result of “Administrative Regulation of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Qualification”, and have great significance to improve the labor service subcontract system in China. In this paper, factors which restrict the development of labor service enterprises, from the viewpoints of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 upstream enterprises, labor service enterprises, as well as labor service, are analyzed. Based on the analysis above, suggestions to promote construction labor service enterprises development are proposed.
Keywords: construction industry; labor service enterprises; labor service subcontract; labor service
中圖分類號:K828.1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 我國建筑勞務企業的發展現狀
從2001年《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的頒布實施以來,我國建筑勞務企業從無到有,經歷了近十年的發展。而建筑勞務真正引起行業和社會的關注,是從2003年全國范圍的清理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期間開始的。
1.1 勞務企業和勞務工人數量不斷增長
根據《中國統計年鑒》提供的數據,截至2008年底,全國已注冊建筑勞務企業6837家,比2005年增長了一倍多。從業人數也由2005年的868165人增長至1895875人,營業收入及利潤總額也呈現不斷攀升趨勢(見表1)。
表12005~2008年建筑勞務企業主要統計指標
數據來源:《中國統計年鑒》[《年鑒》中的統計數據與實際有一定的出入,但納入其中的勞務企業應屬統計制度健全、經營較為規范的企業,其主要指標能夠最大程度地代表近年來勞務企業發展的基本情況。
]
1.2 勞務企業發展速度快于其他建筑業企業
從建筑業企業構成比例來看,勞務企業發展速度要快于總承包企業及專業承包企業。勞務企業數量占整個建筑業企業的比例由2005年的5.0%增長到2008年的8.8%,而總承包企業及專業承包企業所占比例均有所下降(見圖1)。此外,勞務企業從業人數占整個建筑業企業從業人數的比例也呈現出同樣的趨勢。
圖12005與2008年建筑業企業構成比例對比(按資質等級分)
數據來源:《中國統計年鑒》
2 我國建筑勞務企業發展的主要制約因素
從以上統計數據來看,近年來勞務企業得到了長足的發展,但建筑勞務行業仍然存在諸如上位法缺失、勞務分包市場不規范、勞務企業實體化進程緩慢等問題。下文從政策法規、上游企業、勞務企業自身以及勞務工人四個層面入手,分析制約我國建筑勞務企業發展的主要原因。
2.1 政策法規層面
(1)上位法缺失。建設部提出勞務企業的概念是在2001年的《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中,晚于現行《建筑法》,條文中存在部分矛盾。目前,我國勞務分包制度的主要依據是建設部《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辦法》兩個規范性文件,其關注點都放在了勞務企業的資質管理。然而,在勞務工人與勞務企業、總承包企業之間的法律關系,勞務輸入地政府、勞務輸出地政府、培訓機構、技術鑒定單位等各方的行為準則以及權利義務關系,國家還缺乏比較完善的規范性法律文件和政策引導。
(2)準入門檻偏低。根據《建筑業企業資質等級標準》,設立勞務企業的注冊資本金最低為10萬元,這對于人員眾多的勞務企業而言,是不足以抵御市場風險的。雖然國家的低準入門檻政策是出于促進農村剩余勞動力就業的考慮,但相對寬松的準入標準一度催生了勞務企業的裂變和小型化趨勢,導致了建筑業勞務企業數量的激增和管理水平的下降。在這種情形下,一旦發生勞務糾紛,勞務企業難以承擔相應責任,勞務工人的正當權利也難以得到維護。
(3)缺乏相關扶持政策。勞動管理部門為了保障勞務工人的利益,要求勞務企業為工人購買工傷保險、醫療保險及養老保險。此外,無論是在工程所在地或勞務輸出地成立的建筑勞務企業,其稅費征收方法與總承包企業基本相同,包括營業稅、所得稅、管理費等。但在投標報價沒有明確這部分費用來源的情況下,這些成本對于勞務企業而言就像無源之水、無本之木,嚴重增加了勞務企業的運營負擔。
2.2 上游企業層面
勞務企業處于整個建筑產業鏈的最下游,加之我國目前建筑市場秩序不規范,行業信用體系不完善,由業主或總承包企業的不規范市場行為導致的一系列后果,最終都可能殃及勞務企業及勞務工人,也激化了勞務用工的諸多矛盾。
(1)業主及總包企業轉嫁經營風險。當前工程承包市場業主拖欠工程款、工程壓價等問題沒有得到有效解決。一些經營不規范的總承包企業為承攬工程,不惜低于成本價墊資施工,并采用壓低勞務分包價格、拖欠勞務費用等手段向勞務企業轉嫁經營風險,導致勞務企業資金周轉困難,難以按時足額支付勞務工人工資。
(2)總包企業的不規范用工行為。在部分行政監管不到位的地區,總承包企業與包工頭私下交易的現象依然存在。一些總承包企業雖然與勞務企業簽訂了勞務分包合同,但實質上是將勞務作業分包給了掛靠在勞務企業的作業隊,對勞務工人與勞務企業的勞動合同、工資發放、教育培訓和持證上崗情況不聞不問,這導致了勞務分包市場秩序混亂,制約了建筑勞務企業的科學健康發展。
篇10
【關鍵詞】建筑施工企業;合同管理;工程招投標
1 引言
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以及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我國的建筑企業在市場資源配置作用更加重要,而合同的運用及其管理工作也日加重要。目前大多企業都通過合同的形式進行合作往來,現代企業經營管理狀況好壞的一個重要依據就是合同管理,所以,做好合同管理工作意義重大。合同管理水平低、合同意識淡薄是目前我國建筑市場的現象,不過近年來,我國工程界開始意識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我國的建筑施工企業想參與國際競爭,進入國際市場,具有高水平的合同管理是必須的。大量外國建筑施工企業涌入中國,這給我國的建筑施工企業帶來了很大沖擊,加之外企具有技術和管理優勢,且資金強大,這種作用會更加明顯。因此,我國要加快建筑施工企業的發展,依法經營管理,把合同管理融入到經營管理當中,提高全體員工的合同意識,加強《建筑法》、《合同法》等的教育和學習,并重視建筑施工企業的合同管理,不斷的完善和加強施工企業的合同管理制度。
2 我國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由于我國建筑施工企業合同管理工作起步較晚,雖然近年來我國在建筑施工企業合同管理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績,但也存在著建筑施工企業合同管理制度不夠完善等一系列問題。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2.1 合同管理專業技術人才嚴重缺乏。目前我國實行專業化的合同管理的主要障礙就是缺乏合同管理專業人才,合同管理要求管理人員的素質較高,有豐富的實踐經驗,它是一項知識面寬、專業化程度高的管理工作[1]。
2.2 合同的簽訂、履行不夠嚴肅。合同是簽訂雙方發生糾紛時,問題解決的重要依據,如果沒有有效的合同制約,糾紛發生后會比較麻煩。例如,業主急于開工,便與承包商草簽一份協議,但在工程實施過程中,雙方分歧發生不斷,這會加大合同的簽訂難度,有時合同無法簽訂。在這種情況下,發生一些業主拖欠工程款、違反合同條款的規定,以及承包商偷工減料等違約現象。在處理糾紛時,由于合同條款粗淺,根本不能為糾紛的解決提供有效的依據。
2.3 總分包合同的管理比較混亂。目前我國的專業承包商,大多都是建筑安裝企業,專業程度很低,建筑企業大多也都不具備總承包能力,多數只是從事單一的施工承包業務。目前我國建設單位隨意肢解工程的現象經常發生,分包市場管理混亂,這對我國工程項目管理水平的提高具有嚴重的制約作用。加之,目前我國缺乏對勞務分包和專業分包隊伍管理的相應法規,也沒有規范的總分包合同文本,這都嚴重的制約著我國工程總分包管理發展,從而造成大、中、小企業在我國建筑市場混亂競爭的現狀。
2.4 工程招投標與合同管理嚴重脫節。部分部門把工程招投標和簽訂施工合同看成兩種不相干業務對待,這導致在實施過程中二者發生嚴重脫節。部分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則把招投標管理和施工合同管理工作歸入到不同的業務管理處。其實,招投標管理與工程合同管理二者之間存在著密切的聯系。
2.5 合同管理的水平普遍不高。合同管理是監理工程師的重要職責,但目前我國的監理工程師的合同管理水平較低,在工程監理中,處理工程問題不以合同為依據,向承包商提出部分違背合同規定要求的情況時有發生;索賠管理沒得到應有的重視,建設單位不準索賠、施工企業不敢索賠、不懂索賠、不會索賠及缺乏專業性的合同糾紛解決機制和建筑中介服務機構等;合同管理不規范,合同管理沒實現專業化管理的程度,合同文檔管理混亂,合同管理缺少嚴格的規章制度等;不重視合同管理,合同意識普遍缺乏等。
2.6 建筑市場不規范[2]。我國目前的建筑市場法制建設不夠健全,可操作性差,在合同簽訂及實施過程中存在許多問題:部分承包商擅自分包工程,任意肢解工程,倒手轉包工程,以便從中牟利;部分承包商偷工減料,不合理履約,造成工程質量不合格,工期拖延;在投標報價過程中,故意哄抬承包價格;部分承包商采取行賄方式承包工程等這些都會給工程造成隱患,并給業主帶來損失;建筑市場向買方傾斜,承包商不得不接受業主苛刻的合同條件;在合同實施中業主拖欠承包商工程款,不履行合同條款等。
2.7 合同管理科學化水平低。手工操作是部分企業實施合同管理的主要工作方式,計算機和網絡資源沒有等到充分利用,降低了工作效率,同時也增加了成本。例如,企業總部距下屬單位或企業辦公地點較遠時,簽訂合同要層層審批,辦完一份合同手續可能要往返多次,這費時費力,降低了工作效率。
3 我國建筑施工企業合同管理的主要措施
針對目前我國建筑企業在合同管理方面所存在的主要問題,我們主要采取以下幾點措施加以防范及控制。
3.1 加強相關人員專業技能和法律知識的培訓和學習。加強施工企業合同管理工作主要是要增強責任感,使合同管理人員掌握必要的簽約技巧和法律基本知識,企業對合同管理人員必須定期培訓,從嚴要求。合同管理的質量與合同管理人員的業務素質有著直接的聯系。同時,了解國家宏觀經濟政策,及專業相關法律法規是要做好合同管理工作的基礎。
3.2 實現合同管理科學化,充分利用網絡資源和計算機。隨著計算機及網絡的普及,企業的合同管理過程可實行合同信息網絡化管理。使建筑企業的合同管理規范化、科學化,減輕手工操作難度,實現合同的無紙化管理。
3.3 加強監督和跟蹤管理,對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違約糾紛要及時處理。通過監督和跟蹤管理及時發現問題,隨時向各部門反饋,防止違約行為的發生。簽約的主要目的就是要保障合同的有效履行,減少違約行為。違約情況一旦發生,要及時采用協商等方式進行處理,減少企業經濟損失。
3.4 建立與國際慣例相一致的合同管理制度[3]。目前我國沒有廣泛實行建設工程的合同管理制度,缺乏合同管理人才,不重視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制度流于形式化,且不完善。因此,要盡快建立起符合國際慣例的合同管理制度:嚴格執行質量、工期和成本管理計劃;做好合同變更管理、合同實施控制、及合同資料的管理,建立建筑企業內部的合同實施保證體系;建立合同各方內部專職的合同管理部門。
3.5 盡快建立國際化總分包合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勞務分包和專業分包的管理體制;借鑒國際上通行的分包合同條件,盡早制訂出符合我國實際的分包合同文本;健全工程總分包管理體制,規范勞務分包和專業分包市場,制訂相關的法規及管理辦法;改進企業資質管理辦法,優化行業結構,調控行業總量,形成施工承包企業、工程總承包企業和勞務承包、專業承包三個層次的組織結構。
4 結束語
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以及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建筑施工企業合同管理在我國建筑行業中日加重要,在目前我國市場經濟條件下,尤其在國際競爭更加激烈的今天,施工企業必須重視并加強合同管理,才有可能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穩步向前發展。在我國由于建筑施工企業合同管理起步較晚,與西方國家存在不小差距,因此,我們要積極借鑒國際上先進的合同管理經驗,逐漸縮小與發達國家之間的差距,力爭把我國的建筑施工企業合同管理做好。
參考文獻:
[1]馮衛紅.企業合同簽訂、履行和管理中的若干問題[J].南鋼科技與管理,2009,(4): 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