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違章范文10篇
時間:2024-03-24 18:59:36
導語:這里是公務員之家根據多年的文秘經驗,為你推薦的十篇違法違章范文,還可以咨詢客服老師獲取更多原創文章,歡迎參考。
區委違法違章建設整頓意見
為深入貫徹全市依法整治違法違章建設動員會議精神,維護我區城市建設和城市管理的正常秩序,有效遏制和及時查處各類違法違章建設,現就我區依法開展整治違法違章建設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工作原則和目標
圍繞“發展省會經濟,維護省會穩定,建設美麗泉城”的中心任務,以“迎和諧全運、創文明城市”為契機,以《規劃法》、《土地法》、《建筑法》、《房地產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為依據,在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下,按照既堅決查處違法違章建設,也要實事求是,依法妥善處理歷史遺留問題的原則,結合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全力開展依法整治違法違章建設工作(以下簡稱整治工作)。整治工作按照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方式實施,對新發生的違法違章建設,發現一處,查處一處;對已發生的違法違章建設,力爭用兩年左右的時間,在十一屆全運會召開前,分階段完成依法查處工作,基本解決違法違章建設遺留問題。同時,加快棚戶區改造步伐,進一步規范舊村居改造行為,完善居民小區公共配套服務設施,加大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力度,從根本上改善城市環境面貌,全面提高我區城市建設管理水平。
二、整治內容和實施步驟
整治內容主要包括:拒不停工和新開工的違法建筑;嚴重影響城市規劃、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違法舊村(居)改造工程;侵占公共道路、廣場、綠地等城市建設控制線的違法建筑;占壓各種管線,占壓或棚蓋河道,擠占消防通道,影響公共安全,存在嚴重質量安全隱患的違法建筑;區內主次干道、居民小區出入口道路兩側影響市容市貌的違法建筑;沿街擅自改建、加建、擴建的違法建筑;其他嚴重影響城市景觀及嚴重影響居民生活的違法建筑。
工作步驟分為三個階段,自今年7月5日至年底,為第一階段,按照宣傳動員、調查摸底、實施整治、完善鞏固四個步驟,分期分批、壓茬跟進、有序實施。確保年底完成主次干道、重點部位、居民小區內嚴重影響交通、市容和居民生活的違法違章建筑的拆除工作。
區違法違章搶建搶種問題工作調研報告
針對我區一些鎮(辦)近年來出現的一些違法違章搶建搶種行為屢禁不止,甚至愈演愈烈的情況,區人大常委會組織調研組到有關鎮(辦)和部門進行了專題調研及實地察看,并與相關鎮(辦)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進行了座談。通過座談了解找到了一些既有主觀又有客觀的具體原因。通過分析,不難看出市、區二級在城市建設管理上存在著管理體制上的矛盾與不協調。為此,我們提出如下看法:
一、違法違章搶建搶種基本情況
幾年前,我區各地的搶建搶種行為只是零星出現,沒有形成規模,處于可控范圍之內。但近幾年來,隨著惠州市進入快速發展時期,一大批建設開發項目,特別是市重點市政工程和大型企業項目不斷增加并陸續上馬,市區近郊范圍內違法違章搶建搶種現象逐漸增多,且屢禁不止,甚至有愈演愈烈之勢。據城管部門和有關鎮(辦)不完全統計,自2005年5月以來,市區周邊各鎮(辦)共發現違法違章建筑2900多宗,涉及建筑面積58.6萬多平方米。其中河南岸、三棟、江北、小金口等鎮(辦)最為突出,約占全部違章建筑的近八成。另外,在一些市政重點工程項目用地上違章搶種的現象也比較嚴重,如當地村民在市體育場館周邊、惠南大道沿線、東湖大堤等地,通過搶種或不合理密集種植苗木,企圖搏取賠償獲利的現象十分突出,僅三棟鎮的搶種就涉及500多畝、約50萬棵之多。
惠城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制止搶建搶種工作,各鎮(辦)和相關職能部門對此不法行為一直都在大力整治并給予堅決打擊。兩年多來,各鎮(辦)頻頻組織清拆行動,共強制拆除違法違章建筑1129宗,涉及面積25.7萬多平方米,清除違章搶種面積1000多畝、30多萬棵。特別是最近一段時間以來,區委、區政府采取了強有力的整治措施,有效地遏制了搶建搶種蔓延的勢頭。盡管如此,違法違章搶建搶種的不法行為還不能從根本上得到杜絕。
二、違法違章搶建搶種的原因分析
出現違法違章搶建搶種量大面廣、屢禁不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客觀因素,也有主觀因素,既有歷史原因,也有現實原因。除了利益驅動、企圖在拆遷補償時能獲得經濟補償,以及政府法制宣傳教育跟不上造成群眾法制觀念淡薄等原因外,我們認為,主要存在如下幾個方面:
局長在違法違章建筑拆除會發言
各位領導、同志們:
集中清理整治違法違章建筑,是保障規劃實施、提升城市形象的迫切需要,是順應群眾意愿、維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具體行動,是弘揚社會正氣、堅持依法行政的客觀要求,是一項順應民意,勢在必行的重要工作。剛才丁縣長代表縣政府作了振奮人心的動員報告,使我們進一步增強了打好拆違攻堅戰的決心和信心。貫徹落實好這次會議精神,是我們規劃部門義不容辭的重要責任,我們將堅決貫徹落實本次會議的決定,認真做好如下幾個
方面的工作:
一、迅速進行再動員,再部署。迅速組織召開局系統專題會議,學習本次會議精神,使全局上下充分認識本次行動的重要意
義,明確目標任務和方法步驟,增強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二、進一步摸清情況,對號入座。組織專班對城區范圍內2008年以來的各類違法違章建筑進行全面摸排,根據性質進行分類登記,看哪些是無土地證、無規劃許可證、無建筑施工許可證建設的;哪些是超出土地證范圍建設的;哪些是超面積超層建設的。然后按照拆違方案的要求,區分違章性質進行處理,重點打擊惡意違建的行為。
查處違法用地和違章建筑的工作意見
各鄉、鎮人民政府,市經濟開發區、鴨業園區、菱塘光電科技產業園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公司),市各直屬單位:
為加強城鄉規劃管理,協調城鄉空間布局,改善人居環境,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為“全面達小康,建設新高郵”創造良好環境,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就查處違法用地和違章建筑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統一思想,深刻認識違法用地和違章建筑對建設小康社會和現代化城市的嚴重危害性。
近幾年來,我市違法用地和違章建筑屢禁不止,呈爆發性、群體性增長趨勢,違法用地和違章建筑在個別鄉鎮、個別村組基本上處于失控狀態。嚴重侵犯了城鎮的公共資源,損害了全市人民長遠的、根本的利益,阻礙了城鄉建設、構建和諧社會的進程,成為我市經濟社會發展中較為突出的矛盾和問題。堅決查處違法用地和違章建筑是維護法律尊嚴,嚴格依法行政,努力營造和諧社會,加快小康社會建設和城市化進程的重大步驟;是落實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維護我市城鄉規劃,改善人居環境,全面提高城鄉綜合競爭力,增強高郵發展后勁,維護好全市人民根本利益的重大舉措。
二、明確職責,將查處違法用地和違章建筑工作落到實處
各鄉、鎮人民政府、市經濟開發區、鴨業園區、菱塘光電科技產業園區管委會應加強本轄區內的規劃建設管理,維護城鄉規劃嚴肅性,嚴禁建設項目未批先建。各鄉、鎮人民政府應依法查處違章建筑行為和積極配合國土資源管理部門依法查處違法用地行為;市經濟開發區、鴨業園區、菱塘光電科技產業園區應積極配合有關部門依法查處違法用地和違章建筑行為。
縣整治違法違章建設工作實施意見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部門、派出機構:
為維護城市建設和城市管理的正常秩序,有效遏制和及時查處各類違法違章建設,現就縣城規劃區內依法開展整治違法違章建設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工作原則和目標任務
圍繞建設“山水園林城”的要求,以建立長效管理機制,遏制違法違章建設行為,努力實現縣城建設的科學、和諧發展為目標,按照既堅決查處違法違章建設,又要實事求是,依法妥善處理歷史遺留問題的原則,綜合運用法律、經濟、行政等手段,積極開展依法整治違法違章建設工作(以下簡稱整治工作)。對新發生的違法違章建設,發現一處,查處一處;同時,加快片區改造步伐,完善居民小區公共配套服務設施,從根本上改善城市環境,全面提高城市建設管理水平。
二、職責分工和相關要求
1、有關鄉鎮(辦事處)主要負責人是轄區內整治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整治工作負總責。要加強對本轄區內違法違章建設情況的檢查,發現違法違章建設行為,要及時制止并報告縣政府或相關部門。
縣委書記在違建整治會發言
同志們:
2012年以來,為推進“兩區互動,強工興城”發展戰略,我縣對縣城建成區內違法違章建筑開展了一場聲勢浩大的整治行動,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建成區的違章建設行為得到有效遏制。但規劃區內農民違法違章建筑還時有發生,為有效扼制這種蔓延勢頭,按照市委、市政府《關于切實加強全市農村建房管理整治違法違規建筑的緊急通知》精神,縣委、縣政府決定進一步加大對違法違章建筑的整治力度。
一、統一思想,充分認識加大力度整治違法違章建筑的重要意義。
今年4月以來,我們繼續加大了對違章建筑的整治力度,進一步充實了力量,組建了110余人的執法隊伍,分成11個工作組和2個督查組進行全天候、全覆蓋監管;下發了《縣人民政府關于縣城規劃區內禁止個人自行建房和土地開發的通告》;對違章建筑噴注“違章”字樣,組織對偷建搶建典型建筑進行了拆除;并對規劃區內農民建房情況進行了全面調查摸底,每戶建立了檔案,并予以公示。
但是由于部分農民規劃意識不強、法制觀念淡薄,致使違章建筑時有抬頭,這不僅影響了我縣城市形象,而且給我縣經濟社會發展造成了嚴重障礙。一是違法違章行為嚴重侵蝕了城市公共資源,制約了城市建設項目的順利實施。二是違法違章的低水平無序建設,嚴重威脅了人民的生活環境、安全環境、生態環境和投資環境。三是違法違章行為損害了黨和政府的威信和聲譽,擾亂了正常的建筑市場秩序,破壞了社會公平正義的風氣。
可以說,整治違法違章建筑是落實科學發展觀,貫徹市委、市政府《關于切實加強全市農村建房管理整治違法違規建筑的緊急通知》和市委鐘書記講話精神的重要舉措;是構建和諧社會、改善人居環境、提高城市品位的迫切需要;是順應民意、維護群眾根本利益的具體體現。因此,全縣上下要高度統一思想認識,切實增強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堅決打擊各類違法違章建設行為,努力維護良好的城市形象。
違章建筑查處中法律思考
摘要:城市建設過程中具有許多舊城改造項目以及城市擴容建設,兩者均需要進行征地和房屋拆遷,涉及到許多人的利益,造成了許多矛盾,并成為影響社會安定的重要因素。違章建筑不僅是社會問題,還是法律問題。近年來,人民法院處理的違章建筑事務逐步增多。文章針對違章建筑查處過程中涉及到的法律問題進行分析。
關鍵詞:違章建筑查處;法律關系;舊城改造項目;城市擴容建設;征地;房屋拆遷
1違章建筑的法律界定
違章建筑是當前社會中的難點問題之一,現階段我國還沒有對違章建筑進行清晰和統一的界定。在實際處理時,各級地方政府一般會根據現實情況加以設定。考慮到政府各部門智能的差異性,國土、交通、城管、規劃以及房管等部門均具有認定和查處違章建筑的權利,這也是導致對違章建筑的認定不一致現象的主要原因,導致實際存在的“違法建設”“違法工程”“違法建筑”“違章建筑”等多種說法。上述說法具有一定區別,如“違法建設”和“違法工程”描述的是具有動態性的行為過程。而“違章建筑”和“違法建筑”描述的是違法行為的結果,具有一定的靜態性。文章從行為性質、行為對象以及行為事實三個方面對違章建筑進行界定。
1.1行為性質
從行為性質的角度來說,違章建筑具有違法性。首先,違章建筑在其性質而言屬于違法行為,違章建筑違反了土地管理法、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公路法以及城鄉規劃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所規定的義務或者是禁止性的規定,基于以上法律規定克制違章建筑處于違法狀態;其次,違章建筑是在經過規劃管理部門以及土地管理等有關主管部門的審批或許可之前進行建設的;最后,違章建筑必須得到有關行政部門的認定,假如建筑違反了上述法律規定,則應由城鄉規劃部門進行影響程度的認定。
縣建設局科學發展觀建房調研報告
近幾年,##縣城市建設步伐不斷加快,在城市規模不斷擴展、城市環境不斷改善、城市形象不斷提升的同時,也出現了一些不和諧的音符,突出地表現為違法違章占地建房的現象有越演越烈之勢,雖然有關職能部門持續加大了對違法違章建設行為的整治力度,但由于種種原因,違法違占搶建威風仍屢禁不止,依法整治違法違章建筑已勢在必行。
一、基本情況
20*年11月##縣成立了制止縣城規劃區內違法違規占地建房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縣城規劃區內違法違規占地建房的排查和整治。工作組通過縣有線電視、流動宣傳車和在梅林鎮各村組顯要位置張貼、播放《##縣人民政府關于制止在縣城規劃區內違法違規建房的通告》等宣傳形式,依法對整治行動開展全方位、多角度宣傳報道和輿論監督,營造濃厚的違章建筑專項整治活動宣傳氛圍。通過摸底調查,共累計下發停止違法違規占地建房通知書327份(其中章貢村90份、梅林村85份、雙龍村68份、桃源村33份、紅金村30份、上廟村21份),同時對下發了停建通知的違章建筑進行了現場拍照攝像和填寫了調查摸底表,大部分違章建房戶能按要求停止違法違規建設。針對極少部分違章建房戶不執行停建通知的行為,工作組在采取了斷水、斷電措施無效的情況下,果斷地采取了強制拆除行動。縣城規劃區內違法違規占地建房的行為基本得到了控制。但由于停建違章建筑必將給違章建房戶帶來一定的損失,如建筑材料毀損、建筑工人要求彌補工資等,特別是許多違章建筑積壓了違章戶大量的資金,導致一些違章戶停建一段時間后蠢蠢欲動,明目張膽的大肆進行違法違規建設,而違規建房戶村看村、戶看戶,再次出現了違章建筑泛濫局面。特別是在今年3月20日前后,當梅林村井前組、蓮塘組村民得知城南二期征地拆遷工作即將開始時,部分村民無視國家法律和縣人民政府的通告,在征地拆遷范圍內突擊搶建,三、四天時間竟然出現了20余棟違法違規占用菜地建設的建筑。為緊急制止這股搶建歪風,##縣縣委、縣政府果斷采取措施,分別于3月28日與4月3日組織公安、國土、建設、房產、梅林鎮等相關部門600余人,對突擊搶建的違章建筑全部拆除,拆除面積達5600余平方米,有效的剎住了這股搶建的歪風,維護了法律的尊嚴和縣委、縣政府的威信。目前規劃區內違法違規建筑恢復到原來的停建狀態。
二、存在的問題與原因
(一)經濟利益驅動。除極少數群眾因子女結婚成家或是出于改善居住條件的正常需求外,違章建筑的主要原因是利益驅動,直接或潛在的補償利益刺激了違建戶的投機心理,導致了違章建筑的屢禁不止。一是為了獲得房屋拆遷補償。國家明文規定,“拆除違章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不予補償”(《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22條第二款)。但違章建筑大多建在規劃的開發用地內,在城市拆遷,為了加快拆遷進度,大多采取息事寧人的態度,接受違章建筑者的要求給予補償,或是對大面積的違章建筑折算成小面積的合法建設予以補償。違章建筑在拆遷中基本都能得到補償,有的補償數額還很大,刺激了一些群眾的違建牟利之心,事實上使不搞違建者反而有吃了虧的狀況。二是出租房屋有利可得。隨著進城務工經商辦廠人員的增多,房屋出租價格不斷上揚,而違章建筑不用辦理任何手續,也無需交納稅金,一些村民意識到房屋出租贏利豐厚,明知未批建房違法,但仍以土地征用后就業困難、家庭住房緊張等各種理由搭建房屋出租,導致違法建房增多。
(二)法制意識不強。一是村民法治觀念淡薄,認為“在自己院內(房屋原址)上建房合情合理,政府無權干涉”、“自己掏錢蓋自己的房,不偷、不搶、不犯法”等等,往往不僅不理解、不配合、不支持防違治違,有時為了自身利益,反而走極端,暴力抗拒拆違。二是一些基層干部對轄區內涉及違章建筑的有關事務及矛盾,有的推諉不管、視而不見、任其泛濫,有的私下還幫忙出主意、找關系、批條子、做人情,有的甚至參與亂搭亂建行為。三是各級行政機關宣傳依法行政、依法拆違以及各項拆違政策的力度還很不夠,各項法律法規及政府政策還沒能達到深入人心、家喻戶曉的程度。政府機關和社會群眾對依法行政的認識都還有待于進一步提高。
民法不動產所有權定位論文
編者按:本文主要從違章建筑的界定;違章建筑的物權法定位——建造人的權利;體系效應之一——民法上的相關后果;體系效應之二——公法上的相關后果進行論述。其中,主要包括:我國法律并沒有明確“違章建筑”的含義,學理上也有不同看法、建筑物,是指為了人類的居住、動物的圈養或物品的置放、違章建筑與越界建筑是類似的法律概念、踐中還存在“小產權房”的提法、關于建造人權利的各種學說、占有權說,即建造人不能取得違章建筑的所有權,只能享有占有權、動產所有權說,即建造人只能對違章建筑中的建筑材料享有所有權、各種學說的評析和筆者的立場、建造人可以對其建筑材料享有所有權、它不違反所有權取得的理論、它并不必然導致違章建筑的泛濫、它符合公法上的比例原則、違章建筑與相鄰關系、違章建筑與地役權的設立、違章建筑與物權請求權、侵害違章建筑的損害賠、違章建筑的買賣、違章建筑的拆除、違章建筑的租賃備案等,具體請詳見。
內容提要:違章建筑是違反了《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而建造的建筑物和其他工作物。在物權法上,違章建筑的建造人享有的權利究竟是占有權、動產所有權,還是不動產所有權,有不同看法。本文認為,其應當享有不動產所有權,并探討了如此定位在民法和公法中的體系效應。
關鍵詞:違章建筑/建造人的權利/體系效應
一、違章建筑的界定
我國法律并沒有明確“違章建筑”的含義,[1]學理上也有不同看法。[2]筆者贊同此種定義,即違章建筑,是違反了《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而建造的建筑物和其他工作物。[3]在我國司法實踐中,出現了較多與違章建筑有關的案件,如何確定其物權法上的定位對相關問題的處理具有重要意義。
違章建筑具有如下特點:其一,違章建筑是違法建造的工作物。違法建造不僅包括違反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法律,而且包括違反行政法規、規章、條例等。違法建造可以分為程序違建和實質違建兩類。“程序違建是指建筑物并未妨礙都市計劃書,建造者得依一定程序申領建筑執照;實質違建,則指建筑物無從依程序輔正,使其變為合法建筑物。”[4]其二,違章建筑包括建筑物和其他工作物兩類。建筑物,是指為了人類的居住、動物的圈養或物品的置放,按照建筑規則或經驗而建造的、固定在土地上的、四周圍起的設施。[5]其他工作物,是指除建筑物以外的、服務于一定的目的并附著于土地的、依一定的技術規則建造的物件、設施和裝置。[6]例如,柵欄、腳手架、電線桿、橋梁、墓碑、地槽、渠道、水井等。[7]其三,違章建造人可能取得了建設用地使用權,也可能沒有。據此,違章建筑可以被分為兩類:一是違反《土地管理法》等未取得建設用地使用權而建造的工作物;二是違反《城鄉規劃法》等未獲得規劃許可或者違反規劃許可,擅自在自己享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土地上建造的工作物。[8]
加強制止違章建筑意見
為全面落實市、區制止違章建筑會議精神,堅決杜絕近期來本鎮范圍內亂搭亂建的現象,加大違章建筑整治力度,保障城市化進程建設順利進行,經鎮黨委、政府研究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目標任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等法律法規對未經規劃、土管部門批準,擅自違法改建、擴建、新建的房屋、圍墻、臨時設施等違章建筑予以堅決制止,并強制拆除。同時建立長效機制,以達到對違章建筑行為標本兼治的目的,確保我鎮城市化進程順利推進。
二、加大宣傳力度
各村及鎮屬企事業單位,應通過會議、宣傳欄及永久性標語大力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認真細致做好群眾工作,使大家知法、守法、不違法,宣傳違章建筑是影響城市發展,敗壞社會風氣和社會公德,導致群眾生命安全無保障及財產損失等方面的危害源頭;引導教育群眾自覺停止違法亂搭搶建,并自行拆除違章建筑,恢復原貌。
三、實行違章建筑屬地監管,落實違章建筑監管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