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障稅法范文10篇
時間:2024-03-11 15: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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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障稅法立法研究論文
內容摘要:社會保障法是一個國家、民族發展的基本制度之一。但目前而言,我國社會保障法的立法體系存在著立法滯后、框架體系隨意、概念混亂等問題。建立和完善我國社會保障稅法制度不僅是世界稅制發展的趨勢,也是我國現階段的當務之急。
關鍵詞:社會保障,社會保障稅法,立法研究
我國當前以統籌方式籌集社會保障基金的做法越來越不適應改革發展的需要,存在諸多弊端。例如覆蓋面窄、籌集方式剛性不足、欠費嚴重、管理混亂。完善我國社會保障制度成為我們面臨的亟待解決的問題。開征社會保障稅是解決上述問題的有效途徑。根據我國稅法的一稅一法原則,在開征社會保障稅之前必須建立起與之相配套法律規范,因此制定社會保障稅法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
一、國外社會保障稅法律制度的理念和模式
現代各國的社會保障稅制度是多種多樣的,根據承保對象和承保項目設置的方式不同,大體上可以將社會保障稅分為三類:一是項目型社會保險稅模式;二是對象型社會保險稅模式;三是混合型社會保險稅模式。
(一)項目型社會保障稅模式
社會保障稅法立法探究論文
內容摘要:社會保障法是一個國家、民族發展的基本制度之一。但目前而言,我國社會保障法的立法體系存在著立法滯后、框架體系隨意、概念混亂等問題。建立和完善我國社會保障稅法制度不僅是世界稅制發展的趨勢,也是我國現階段的當務之急。
關鍵詞:社會保障,社會保障稅法,立法研究
我國當前以統籌方式籌集社會保障基金的做法越來越不適應改革發展的需要,存在諸多弊端。例如覆蓋面窄、籌集方式剛性不足、欠費嚴重、管理混亂。完善我國社會保障制度成為我們面臨的亟待解決的問題。開征社會保障稅是解決上述問題的有效途徑。根據我國稅法的一稅一法原則,在開征社會保障稅之前必須建立起與之相配套法律規范,因此制定社會保障稅法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
一、國外社會保障稅法律制度的理念和模式
現代各國的社會保障稅制度是多種多樣的,根據承保對象和承保項目設置的方式不同,大體上可以將社會保障稅分為三類:一是項目型社會保險稅模式;二是對象型社會保險稅模式;三是混合型社會保險稅模式。
(一)項目型社會保障稅模式
剖析新經濟社會財稅法制建設研究論文
論文關鍵詞:科學發展觀;財稅法制;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論文內容提要:財稅作為國民收入集中分配的主要渠道和經濟社會宏觀調控的重要手段,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過程中,必須堅持科學發展觀,加快財稅法制建設,深化財稅體制改革,調整財稅分配關系,加強財稅宏觀調控,充分發揮財稅的職能作用,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一、加強財稅法制建設應遵循的主要原則
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財稅法制建設的出發點和歸宿,在于充分發揮財稅職能作用,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為此,現階段必須健全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財稅體制,正確處理深化改革開放、確保社會穩定和經濟協調發展的關系,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奠定強大的物質基礎。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財稅法制建設,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應當遵循以下主要原則:
(一)法治原則
民主法治既是小康社會的本質特征,又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根本保障。健全完善的法律制度可為建設小康社會提供強大的服務功能和法制保障。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現階段我國必須推行依法治國的偉大方略,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依法理財、依法治稅是法治原則在財稅領域的具體體現,實施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制國家的偉大方略,也必須嚴格依法理財、依法治稅。在財稅領域堅持法治原則主要包括:一是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以加強依法理財、依法治稅為標志,加快公共財政收支法制建設,調整財政收支結構,增強公共服務功能,盡快健全完善財稅法律體系,為依法理財、依法治稅奠定重要的法律基礎,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創造良好的法治環境。二是注重運用法律手段,調整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關系,調整中央和地方財稅分配關系,調節社會經濟生活,強化財稅宏觀調控,加大對收入分配、社會保障等的調節力度。三是在財稅法制體系建設中,要根據輕重緩急,急用先立,當前加快財稅法制建設的重點,應當放在調整規范收入分配、健全完善財政轉移支付、加強社會保障方面的法律制度上,從法治上促進小康社會全面建設。
社會保障費改稅勢在必行
目前我國的社會保障費,是根據國務院1999年1月頒布的《社會保障費征繳暫行條例》,僅僅限于企業征繳,由企業按月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障費數額,經社會保障經辦機構核定后,在規定期限內足額繳納。由社會保障經辦機構負責征收,專項存儲,并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監管。
然而,在實際操作中卻存在不少問題,有些還是相當嚴重的問題,表現有下列幾方面:
1、企業單位對應該計算繳納社會保障費的人員范圍能減少則減少。年初從上海電視臺的《新聞透視》節目中看到,上海有家保險公司的社會保障費繳納情況也經不起檢查,經以種種理由少繳漏納。那些小型企業、私營企業就更不用說了,能少則少,能逃盡量逃,嚴重對職工不負責任。按我國目前的政策規定,社會保障費的征繳單位不僅有國有企業,還包括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以及私營企業等等。凡應繳的企業,其在職的職工都應享有社會保障權益。在職職工應包括長期合同職工(即過去所說的固定職工)和按新勞動合同法招收的職工。有些企業卻有意通過增加臨時工、減少合同工或頻繁使用短期合同工等方式減少社會保障人員數量,尤其是外商投資企業,由于職工人員流動性大,職工人數不固定,有時也就很難核定納入社會保障的在職職工人數。
2、計算提取社會保障費的依據基準不實。現行政策規定,應以企業在職職工的工資總額為基準計算提取社保費。工資總額應該包括職工的基本工資、各種津貼、經常性獎金和其他工資。有些單位為了少提少繳社保費,或者只以職工的基本工資來計提,或者工資性開支化整為零然后只以部分數據計算繳納,或者巧立名目,使部分工資性報酬脫離工資總額概念范圍有的單位轉移部分工資開支渠道,明目張膽逃避計提。
3、無視國家政策,故意拖欠挪用。根據現行規定,企業必須在規定期限內及時足額繳納,而報刊披露,有些企業往往以企業效益不好或資金緊張為理由,把已計提應繳的社會保障費截留下來,長期拖欠,任意挪作他用,有些企業不僅截留了企業應繳部分,而且截留了為職工代扣代繳的部分,更有甚者,有少數企業的領導竟然為了少數人的利益,只及時上繳少數人的社會保障費,置大多數職工的合法權益于不顧。公務員之家版權所有
上述問題的存在,導致職工在該享受有關社會保障利益時,可能會因企業沒有連續定期繳納有關統籌費而得不到應有的保障。結果使企業職工的合法權益受到嚴重侵害。這不利于企業發展,也不利于社會穩定,甚至影響了黨和政府在人民群眾中的形象與威信,影響經濟體制改革的順利進行。存在上述問題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兩方面:第一,部分企業領導干部思想狹隘。有些企業領導認為,計提社會保障費會增加企業負擔,減少企業利潤,所以盡可能少提少繳。也有的認為,社會保障費是職工以后的福利保障問題,至于提與不提,繳與不繳,與本任領導在位期間沒有直接關系,因而滋生了新的短期行為。第二,政府有關部門監管不力。目前我國社會保障基金主要由社會保障經辦機構負責征收,專項存儲,并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監管。由于有些地方領導不重視,監管部門又缺乏權威性,致使部分企業社會保障費計繳混亂,上繳率不高。
社會保障費改稅論文
目前我國的社會保障費,是根據國務院1999年1月頒布的《社會保障費征繳暫行條例》,僅僅限于企業征繳,由企業按月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障費數額,經社會保障經辦機構核定后,在規定期限內足額繳納。由社會保障經辦機構負責征收,專項存儲,并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監管。
然而,在實際操作中卻存在不少問題,有些還是相當嚴重的問題,表現有下列幾方面:
1、企業單位對應該計算繳納社會保障費的人員范圍能減少則減少。年初從上海電視臺的《新聞透視》節目中看到,上海有家保險公司的社會保障費繳納情況也經不起檢查,經以種種理由少繳漏納。那些小型企業、私營企業就更不用說了,能少則少,能逃盡量逃,嚴重對職工不負責任。按我國目前的政策規定,社會保障費的征繳單位不僅有國有企業,還包括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以及私營企業等等。凡應繳的企業,其在職的職工都應享有社會保障權益。在職職工應包括長期合同職工(即過去所說的固定職工)和按新勞動合同法招收的職工。有些企業卻有意通過增加臨時工、減少合同工或頻繁使用短期合同工等方式減少社會保障人員數量,尤其是外商投資企業,由于職工人員流動性大,職工人數不固定,有時也就很難核定納入社會保障的在職職工人數。
2、計算提取社會保障費的依據基準不實。現行政策規定,應以企業在職職工的工資總額為基準計算提取社保費。工資總額應該包括職工的基本工資、各種津貼、經常性獎金和其他工資。有些單位為了少提少繳社保費,或者只以職工的基本工資來計提,或者工資性開支化整為零然后只以部分數據計算繳納,或者巧立名目,使部分工資性報酬脫離工資總額概念范圍有的單位轉移部分工資開支渠道,明目張膽逃避計提。
3、無視國家政策,故意拖欠挪用。根據現行規定,企業必須在規定期限內及時足額繳納,而報刊披露,有些企業往往以企業效益不好或資金緊張為理由,把已計提應繳的社會保障費截留下來,長期拖欠,任意挪作他用,有些企業不僅截留了企業應繳部分,而且截留了為職工代扣代繳的部分,更有甚者,有少數企業的領導竟然為了少數人的利益,只及時上繳少數人的社會保障費,置大多數職工的合法權益于不顧。
上述問題的存在,導致職工在該享受有關社會保障利益時,可能會因企業沒有連續定期繳納有關統籌費而得不到應有的保障。結果使企業職工的合法權益受到嚴重侵害。這不利于企業發展,也不利于社會穩定,甚至影響了黨和政府在人民群眾中的形象與威信,影響經濟體制改革的順利進行。存在上述問題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兩方面:第一,部分企業領導干部思想狹隘。有些企業領導認為,計提社會保障費會增加企業負擔,減少企業利潤,所以盡可能少提少繳。也有的認為,社會保障費是職工以后的福利保障問題,至于提與不提,繳與不繳,與本任領導在位期間沒有直接關系,因而滋生了新的短期行為。第二,政府有關部門監管不力。目前我國社會保障基金主要由社會保障經辦機構負責征收,專項存儲,并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監管。由于有些地方領導不重視,監管部門又缺乏權威性,致使部分企業社會保障費計繳混亂,上繳率不高。
開征社會保障稅籌集社保基金論文
編者按:本文主要從當前和諧社會建設面臨的主要問題;稅收政策的取向;稅收政策的取向進行論述。其中,主要包括:環境日益惡化、大量企業廢水排入河流,造成河流污染嚴重、個人收入差距進一步擴大、社會保障制度不健全,社會保障資金來源不足、就業壓力依然較大、環保性社會的稅收政策取向、制定專門的生態稅法、完善現行稅法體系,建立中國特色綠色稅制體系、公平型社會的稅收政策取向、完善個人所得稅,體現稅負公平,縮小收入差距、開征遺產稅、贈與稅、物業稅等稅種,調節存量財產的公平、完善促進就業的稅收政策、社會保障稅的稅目應設立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三大項目等。具體請詳見。
一、當前和諧社會建設面臨的主要問題
目前,構建和諧社會面臨的主要問題集中表現以下幾個方面:
(一)環境日益惡化。由于經濟學中外部效應的作用,大量企業廢水排入河流,造成河流污染嚴重;由于很多企業無節制的工業廢氣排放,導致大氣中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等有害物質嚴重超標,這些已嚴重影響到人們的身心健康。
(二)個人收入差距進一步擴大。當前貧富差距有進一步擴大的趨勢,一些高收入群體逃稅、漏稅行為十分普遍,而對低收入階層又缺乏有效的保護,使工薪階層成為個稅的納稅主體。
(三)社會保障制度不健全,社會保障資金來源不足。目前我國老齡化趨勢明顯加快,失業率比較高,再加上社保覆蓋范圍的逐步擴大,導致養老金、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等社會保障支出增長迅速,社會保障面臨收不抵支而可能難以為繼的危險。而且社會保障籌資和管理中存在著“范圍小、層次低、差異大、管理亂、收繳難”等問題。導致社會治安問題日益突出,勢必影響社會的安定,影響和諧社會的建設。
社保稅規范社會保障體系論文
編者按:本文主要從當前和諧社會建設面臨的主要問題;稅收政策的取向;保障性社會的稅收政策取向進行論述。其中,主要包括:經濟學中外部效應的作用,大量企業廢水排入河流、個人收入差距進一步擴大、社會保障制度不健全,社會保障資金來源不足、就業壓力依然較大、環保性社會的稅收政策取向、制定專門的生態稅法、完善現行稅法體系,建立中國特色綠色稅制體系、公平型社會的稅收政策取向、完善個人所得稅,體現稅負公平,縮小收入差距、開征遺產稅、贈與稅、物業稅等稅種,調節存量財產的公平、完善促進就業的稅收政策、凡是我國公民和法人均為納稅人等,具體請詳見。
一、當前和諧社會建設面臨的主要問題
目前,構建和諧社會面臨的主要問題集中表現以下幾個方面:
(一)環境日益惡化。由于經濟學中外部效應的作用,大量企業廢水排入河流,造成河流污染嚴重;由于很多企業無節制的工業廢氣排放,導致大氣中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等有害物質嚴重超標,這些已嚴重影響到人們的身心健康。
(二)個人收入差距進一步擴大。當前貧富差距有進一步擴大的趨勢,一些高收入群體逃稅、漏稅行為十分普遍,而對低收入階層又缺乏有效的保護,使工薪階層成為個稅的納稅主體。
(三)社會保障制度不健全,社會保障資金來源不足。目前我國老齡化趨勢明顯加快,失業率比較高,再加上社保覆蓋范圍的逐步擴大,導致養老金、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等社會保障支出增長迅速,社會保障面臨收不抵支而可能難以為繼的危險。而且社會保障籌資和管理中存在著“范圍小、層次低、差異大、管理亂、收繳難”等問題。導致社會治安問題日益突出,勢必影響社會的安定,影響和諧社會的建設。
開征社保稅籌集基金來源論文
編者按:本文主要從當前和諧社會建設面臨的主要問題;稅收政策的取向;保障性社會的稅收政策取向進行論述。其中,主要包括:環境日益惡化、個人收入差距進一步擴大、社會保障制度不健全,社會保障資金來源不足、就業壓力依然較大、環保性社會的稅收政策取向、制定專門的生態稅法、完善現行稅法體系,建立中國特色綠色稅制體系、公平型社會的稅收政策取向、完善個人所得稅,體現稅負公平,縮小收入差距、開征遺產稅、贈與稅、物業稅等稅種,調節存量財產的公平、完善促進就業的稅收政策、擴大優惠政策的適用對象、加大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稅收優惠力度、納稅人的薪金收入、勞務報酬或單位的營業性收入均列為計稅依據等,具體請詳見。
一、當前和諧社會建設面臨的主要問題
目前,構建和諧社會面臨的主要問題集中表現以下幾個方面:
(一)環境日益惡化。由于經濟學中外部效應的作用,大量企業廢水排入河流,造成河流污染嚴重;由于很多企業無節制的工業廢氣排放,導致大氣中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等有害物質嚴重超標,這些已嚴重影響到人們的身心健康。
(二)個人收入差距進一步擴大。當前貧富差距有進一步擴大的趨勢,一些高收入群體逃稅、漏稅行為十分普遍,而對低收入階層又缺乏有效的保護,使工薪階層成為個稅的納稅主體。
(三)社會保障制度不健全,社會保障資金來源不足。目前我國老齡化趨勢明顯加快,失業率比較高,再加上社保覆蓋范圍的逐步擴大,導致養老金、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等社會保障支出增長迅速,社會保障面臨收不抵支而可能難以為繼的危險。而且社會保障籌資和管理中存在著“范圍小、層次低、差異大、管理亂、收繳難”等問題。導致社會治安問題日益突出,勢必影響社會的安定,影響和諧社會的建設。
世貿組織與企業所得稅制調整論文
我國面臨的新一輪稅制改革,因改革的形勢與背景決定了這次改革與1994年改革有很大的區別,不能全面出擊,全面調整,而應當采取漸進方式。這就是在改革的總體思路把握上要總體設計,分步推進,抓住重點,擇機出臺。
中國加入世貿組織后,在稅收上將面臨十大調整:
一、統一內外企業所得稅制(即兩法合并)。
目前主要的問題是內外資企業法定的稅率不統一,實際稅負相差很大,稅收優惠政策指向性太多、太亂,稅前扣除范圍與標準內外資企業不一致等。這些問題在加入世貿后明顯成為制約企業生存和發展的障礙。因此改革企業所得稅制是稅收調整的重點。統一后的企業所得稅法,核心的問題是要體現稅負公平和國民待遇原則。
1.名義稅率確定在什么水平。根據我國內外資企業近兩年的實際稅負水平與法定稅率比較,繼續采用比例稅率為好,經測算,統一以后的法定稅率確定在約24%左右的水平比較恰當,它低于現行所得稅制的法定稅率,但接近目前測算的內資企業所得稅實際稅負水平,而比涉外企業的實際稅負水平高。這一確定還考慮到改革后的所得稅前規范扣除,以及稅收優惠政策的制定及調整具體內容。因為統一稅收優惠政策與規范稅前會使原稅基縮小,但能體現內外資企業公平競爭原則。
2.納稅人如何界定。統一后的企業所得稅制的名稱,使用企業所得稅法比較符合我國的實際情況。法人是企業納稅的主體。今后企業或公司的組建都要按照《公司法》組建,從邏輯關系看這樣的企業組織一定是法人,法人便是企業所得稅的當然納稅人。
金融危機的財稅法制改革探討論文
內容提要: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對中國的沖擊和影響,中國政府及時推出了四萬億人民幣的經濟刺激計劃,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和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取得了較好的效果。2009年6月以來經濟發展企穩向好的局面基本形成,但也仍然存在諸多值得重點關注和迫切需加解決的財稅法問題。本文對中國政府實施的積極財政政策及其實施效果進行了系統梳理和客觀介紹,對現存問題進行了基本分析,并以此為基礎,就改進和完善中國財政政策暨財稅法制提出了七個方面的對策建議。
關鍵詞:金融危機;中國;財稅政策;財稅法制
一、中國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沖擊采取的財稅政策暨財稅法措施
由美國次貸危機引發的國際金融危機重創了全球金融市場,并對各國實體經濟也產生了嚴重的負面影響。對中國而言也不例外——不僅上證綜指、深證成指股指跌幅高居全球第四(跌幅分別為65.39%和63.36%,僅次于冰島、俄羅斯、越南的跌幅),而且沿海省份的加工出口業績急劇下滑,房地產業、汽車制造業景氣下降,與旅游相關的航空運輸業、旅館業、餐飲業等日漸蕭條,失業人數增加、就業形勢極其嚴峻,特別是2008年下半年,中國的進出口貿易額、GDP增速、財稅收入額等都急劇下降。面對國際金融危機的沖擊,中國政府果斷地推出了擴大內需的四萬億人民幣的經濟刺激計劃,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和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采取了一系列產業振興、財政、金融、外貿、民生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經濟惡化的局面得到了較好的控制。2009年6月份以來,經濟發展企穩向好的局面初步形成,在國際上率先走出危機的陰影,為國際社會應對金融危機、經濟危機做出了積極貢獻。
具體在財稅法制領域而言,從2008年10月份后,針對國際金融危機的爆發,中國政府決定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適當減免稅費,多次提高出口退稅率、退稅面,增加中央政府公共投資和重點支出,對化解危機沖擊發揮了重要作用。2008年12月,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又根據國內外經濟日趨嚴峻的形勢,明確提出2009年要把“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作為經濟工作的首要任務,圍繞“保增長、擴內需、調結構、惠民生”的要求,繼續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著重做了以下五個方面的工作,并取得了較好的效果:
一是進一步擴大政府公共投資,著力加強重點建設。在2008年末增加安排保障性住房(經濟適用房、廉租房)、災后(四川等地)恢復重建等中央政府公共投資1040億元的基礎上,2009年中央政府公共投資安排高達9080億元,較上年增加4875億元,投資增幅高達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