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界定范文10篇

時間:2024-02-20 14:5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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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界定

小議刑事政策的科學界定和運行

刑事政策的制定與運行,其終極目的是發揮刑事政策的最佳功能,實現刑事政策的效益最大化。

因而,研究刑事政策就必然要研究刑事政策的功能。目前,學界對于刑事政策功能的認識并不統一,而理論上的混亂又可能帶來刑事政策運行中的誤區,因而有必要予以澄清,從而使得刑事政策的運行機制能夠發揮其最佳功能。

一、刑事政策功能的科學界定

對刑事政策功能的科學界定可以從以下三個層面來認識。

(一)功能詞義本源的認識

《現代漢語詞典》將“功能”解釋為“事物或方法所發揮的有利的作用、效能”。{1}儲槐植教授認為“功能,指事物所發揮的積極作用”。按此釋義,刑事政策的功能即刑事政策運行所產生的社會積極作用,也就是刑事政策在預防和控制犯罪中所起到的積極作用。而劉仁文博士卻認為,“那種認為‘刑事政策的功能指的是刑事政策可能產生的積極作用’的觀點并不妥當,事實上,功能作為一種客觀存在,它既可能是積極的,也可能是消極的,因為積極與消極是一種主觀評價,例如,某一項刑事政策的出臺,突破了罪刑法定的原則,它帶給法治的破壞作用是一種消極功能”。{2}筆者認為,劉仁文博士的觀點忽略了功能的本源意義,因為只有事物發揮有利的作用才是功能的含義,而消極的作用不是功能的含義。同時,劉仁文博士所舉的例證,也不是刑事政策功能的表現形態,不足以論證刑事政策的消極功能。“政策效力是指一項政策在運行過程中對社會環境所產生的客觀影響。即一項政策付諸實施以后,所導致的社會問題的解決或激化,社會結構的改變以及社會發展的加速或停滯等一系列變化。”“政策效力從性質上可以劃分為正效力和負效力兩種形式。所謂正效力,即一項政策所導致的社會問題的解決,社會關系的協調有序,社會發展目標的相互促進,社會發展的加速等一系列積極影響。在政策實踐中,大量的政策是發揮正效力或正效力占主導地位。這是因為,大多數政策在出臺以前都經過周密的調查研究和科學的評估論證,付諸實施后又能得到堅決有效的貫徹執行。所謂負效力,即一項政策所導致的社會矛盾的加劇,社會發展速度的下降,社會發展目標的損害,社會結構紊亂與有害結果。負效力產生的原因很多,區分不同的情況進行分析。有的是由于決策失誤所產生的負效力,這是政策規范本身導致的負效力;有的是政策執行不力或執行偏差所導致的負效力;有的是政策本身正確,執行得力的前提下不可避免的一些負效力。”。{3}從以上政策學者對政策效力的論述中可以看出,劉仁文博士顯然是混淆了兩者的概念,將政策效力視為政策功能,同時其所例舉的現象只是政策決策失誤所產生的負效力的表現,而非政策功能的表現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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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探刑事政策能力科學界定以及執行

刑事政策的制定與運行,其終極目的是發揮刑事政策的最佳功能,實現刑事政策的效益最大化。因而,研究刑事政策就必然要研究刑事政策的功能。目前,學界對于刑事政策功能的認識并不統一,而理論上的混亂又可能帶來刑事政策運行中的誤區,因而有必要予以澄清,從而使得刑事政策的運行機制能夠發揮其最佳功能。

一、刑事政策功能的科學界定

對刑事政策功能的科學界定可以從以下三個層面來認識。

(一)功能詞義本源的認識

《現代漢語詞典》將“功能”解釋為“事物或方法所發揮的有利的作用、效能”。{1}儲槐植教授認為“功能,指事物所發揮的積極作用”。按此釋義,刑事政策的功能即刑事政策運行所產生的社會積極作用,也就是刑事政策在預防和控制犯罪中所起到的積極作用。而劉仁文博士卻認為,“那種認為‘刑事政策的功能指的是刑事政策可能產生的積極作用’的觀點并不妥當,事實上,功能作為一種客觀存在,它既可能是積極的,也可能是消極的,因為積極與消極是一種主觀評價,例如,某一項刑事政策的出臺,突破了罪刑法定的原則,它帶給法治的破壞作用是一種消極功能”。{2}筆者認為,劉仁文博士的觀點忽略了功能的本源意義,因為只有事物發揮有利的作用才是功能的含義,而消極的作用不是功能的含義。同時,劉仁文博士所舉的例證,也不是刑事政策功能的表現形態,不足以論證刑事政策的消極功能。“政策效力是指一項政策在運行過程中對社會環境所產生的客觀影響。即一項政策付諸實施以后,所導致的社會問題的解決或激化,社會結構的改變以及社會發展的加速或停滯等一系列變化。”“政策效力從性質上可以劃分為正效力和負效力兩種形式。所謂正效力,即一項政策所導致的社會問題的解決,社會關系的協調有序,社會發展目標的相互促進,社會發展的加速等一系列積極影響。在政策實踐中,大量的政策是發揮正效力或正效力占主導地位。這是因為,大多數政策在出臺以前都經過周密的調查研究和科學的評估論證,付諸實施后又能得到堅決有效的貫徹執行。所謂負效力,即一項政策所導致的社會矛盾的加劇,社會發展速度的下降,社會發展目標的損害,社會結構紊亂與有害結果。負效力產生的原因很多,區分不同的情況進行分析。有的是由于決策失誤所產生的負效力,這是政策規范本身導致的負效力;有的是政策執行不力或執行偏差所導致的負效力;有的是政策本身正確,執行得力的前提下不可避免的一些負效力。”。{3}從以上政策學者對政策效力的論述中可以看出,劉仁文博士顯然是混淆了兩者的概念,將政策效力視為政策功能,同時其所例舉的現象只是政策決策失誤所產生的負效力的表現,而非政策功能的表現形式。

(二)系統論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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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權行政法科學界定分析論文

[摘要]行政法邏輯起點是行政法科學理論大廈的基石,如果作為行政法理論的邏輯起點的基本概念根據不足,整個行政法理論大廈就會倒塌。區分行政法邏輯起點、研究起點、理論基礎、憲政理念以及基礎理論是界定行政法邏輯起點的前提,探討行政法邏輯起點應具備的條件則為界定邏輯起點提供了標準,而行政權所體現的所有特征完全勝任行政法邏輯起點的重任,因此,行政權是行政法邏輯起點的科學界定。

[關鍵詞]行政權行政法邏輯起點科學界定

Executivepower:Scientificdefinitionofthelogicstartingpointofadministrativelaw

[Summary]Logicstartingpointofadministrativelawisafoundationstoneinthescientifictheorymansionofanadministrativelaw,Ifaccountforthebasicconceptionoflogicstartingpointofadministrativelawisinsufficient,thetheorymansionofthewholeadministrativelawwillcollapse.Itisprerequisitesofdefiningthelogicstartingpointofadministrativelawtodistinguishthelogicstartingpointofadministrativelaw,researchstartingpoint,theoreticalfoundation,ideaofconstitutionalgovernmentandbasictheory,andProbingintothelogicstartingpointofadministrativelawwillofferthestandardfordefiningthelogicstartingpoint,andallcharacteristicsthattheexecutivepowerreflectsaretotallycompetentattheimportanttaskofthelogicstartingpointofadministrativelaw,therefore,itisexecutivepowerthatcandefinedasthescientificdefinitionofthelogicstartingpointofadministrativelaw.

[Keyword]ExecutivepowerLogicstartingpointofadministrativelawScientificdefinition

學科的邏輯起點,或者稱為學科的開端、學科的出發點,是我們進行研究中必須關注的問題,是決定該學科理論體系的研究起點,同時也是區別于不同理論體系的標準。[1]選擇科學合理的邏輯起點,也是構建科學理論體系的重要方法論原則。行政法邏輯起點是行政法科學理論大廈的基石,關系到行政法基礎理論以及整個行政法理論體系的科學性、嚴密性。如果作為行政法理論的邏輯起點的基本概念根據不足,行政法的根基必然不牢固,一旦這種概念被推翻,整個行政法理論大廈就會倒塌。由于我國的行政法理論研究尚處于完善階段,特別是構建立足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政府目標的行政法理論體系正處于艱難復雜的攻堅階段,所以,對此問題的研究還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和足夠的理解,但這一問題急需解決,否則就會影響到行政法學研究的深入乃至法治政府目標的實現。本文擬就此問題展開探討,以期有助于行政法基礎理論問題的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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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權——行政法邏輯起點的科學界定

[摘要]行政法邏輯起點是行政法科學理論大廈的基石,如果作為行政法理論的邏輯起點的基本概念根據不足,整個行政法理論大廈就會倒塌。區分行政法邏輯起點、研究起點、理論基礎、憲政理念以及基礎理論是界定行政法邏輯起點的前提,探討行政法邏輯起點應具備的條件則為界定邏輯起點提供了標準,而行政權所體現的所有特征完全勝任行政法邏輯起點的重任,因此,行政權是行政法邏輯起點的科學界定。

[關鍵詞]行政權行政法邏輯起點科學界定

Executivepower:Scientificdefinitionofthelogicstartingpointofadministrativelaw

[Summary]Logicstartingpointofadministrativelawisafoundationstoneinthescientifictheorymansionofanadministrativelaw,Ifaccountforthebasicconceptionoflogicstartingpointofadministrativelawisinsufficient,thetheorymansionofthewholeadministrativelawwillcollapse.Itisprerequisitesofdefiningthelogicstartingpointofadministrativelawtodistinguishthelogicstartingpointofadministrativelaw,researchstartingpoint,theoreticalfoundation,ideaofconstitutionalgovernmentandbasictheory,andProbingintothelogicstartingpointofadministrativelawwillofferthestandardfordefiningthelogicstartingpoint,andallcharacteristicsthattheexecutivepowerreflectsaretotallycompetentattheimportanttaskofthelogicstartingpointofadministrativelaw,therefore,itisexecutivepowerthatcandefinedasthescientificdefinitionofthelogicstartingpointofadministrativelaw.

[Keyword]ExecutivepowerLogicstartingpointofadministrativelawScientificdefinition

學科的邏輯起點,或者稱為學科的開端、學科的出發點,是我們進行研究中必須關注的問題,是決定該學科理論體系的研究起點,同時也是區別于不同理論體系的標準。[1]選擇科學合理的邏輯起點,也是構建科學理論體系的重要方法論原則。行政法邏輯起點是行政法科學理論大廈的基石,關系到行政法基礎理論以及整個行政法理論體系的科學性、嚴密性。如果作為行政法理論的邏輯起點的基本概念根據不足,行政法的根基必然不牢固,一旦這種概念被推翻,整個行政法理論大廈就會倒塌。由于我國的行政法理論研究尚處于完善階段,特別是構建立足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政府目標的行政法理論體系正處于艱難復雜的攻堅階段,所以,對此問題的研究還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和足夠的理解,但這一問題急需解決,否則就會影響到行政法學研究的深入乃至法治政府目標的實現。本文擬就此問題展開探討,以期有助于行政法基礎理論問題的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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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士技術職稱層次設崗的可行性論文

【摘要】目的:使護理人力資源利用更趨科學合理化,降低護理成本。方法:根據護士學歷、資歷、職稱、專業能力,按工作職責和臨床角色分層次設崗,定期審核及考核。結果:明確了等級劃分,科學界定了護士的工作職責,實現人員與崗位的最佳組合。結論:有效地培養和培訓了在職護士,達到了護士專業能力進級,促進護理梯隊建設,提高患者的滿意度。

【關鍵詞】護理人員,醫院;醫院管理

對于目前我院護理人力資源不足和結構配置不合理,等級劃分及崗位職責分類不明確的現狀,近幾年逐步完善了護士分層次上崗體制,科學界定了護士的職責范圍,合理有限地利用護理人力資源,降低護理成本,真正體現護士價值,促進了護理專業的較快發展。

一、分層次設崗

根據護士學歷、資歷、職稱、專業能力,對護士按工作職責和臨床角色分層次設崗,形成層狀的梭形梯隊架構。

1.1如何分層次設崗(1)第一層是護理員,占護士總數的10%,以生活護理為主。(2)第二層是助理和輔助護士,占護士總數的35%,以基礎護理為主,一級獎金系數。(3)第三層是執行護士,占護士總數的35%,以基礎護理及部分專科護理為主,二級獎金系數。(4)第四層是專科護士,占護士總數的20%,以專科護理、疑難復雜技術及護理質量的把關為主,三級獎金系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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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科研不端治理體系建設進展及啟示

1德國科研不端治理制度建設新進展概覽

德國應對科研不端源于兩次“浪潮”,第一次是1997年的腫瘤專家赫爾曼、布拉赫的數據造假事件,第二次是2011年高級政客的博士論文事件。在第一次浪潮之后,德國研究聯合會(DFG)成立了包括外國科學家在內的12人國際委員會,授權該委員會從科研體制上研究產生學術不端行為的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另外,DFG還設立了專員職位以專門處理學術不端行為投訴事務。此外,在德國還出臺了三個應對科研不端行為的重要法規:1996年德國聯邦最高行政法院的判決制定的處理科學不端行為的法律規范;1997年馬普學會的評議會通過了《質疑科研不端行為的訴訟程序》;1998年德國研究聯合會“學術自我管理”委員會詳細闡述的《關于提倡良好科學實踐和處理涉嫌科研不端行為的指南》。在德國研究聯合會的建議下,高校校長聯席會以《確保良好的科學實踐建議》為樣本,出臺了《應對科研不端的程序模型》。許多高校和科研機構根據這個建議,制定了自己的綱要;個別高校和科研機構還設立了科研誠信調查處(人員)。如:海德堡大學于1998年通過了《確保良好的科學實踐、應對科學中的不端章程》,并成立了科學自治委員會等。第二次浪潮后,德國科學委員會于當年(2011)修訂了《確保博士論文質量的要求》并出臺了《評價和控制科研成果的建議》;2015年頒布了《科研誠信建議》。德國研究聯合會也陸續修訂了《確保良好的科學實踐備忘錄》(2013)、《應對科研不端的程序》(2011、2016)。高校校長聯席會下屬組織“具有博士授予資格的高校校長聯盟”于2012年通過新的建議:《博士學位授予程序中的質量保證》。普通院校聯合會、院校聯合會、德國高校聯盟于2012年7月發表總立場文件《撰寫科學資格論文良好的科學實踐》。德國國家法教師聯合會于2012年10月《公法中的良好的科學實踐綱要》。德國U15大學聯盟于2013年4月通過了文件《博士學位授予程序中良好的科學實踐原則》。2013年5月,德國高校校長聯盟在第14屆聯盟成員大會上通過了新的總決議《德國高校良好的科學實踐》,對德國高校確保良好的科學實踐,預防和治理科研不端明確了方向,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德國各主要學會如馬普學會、弗朗霍夫學會、霍爾姆霍茲學會、萊布尼茨學會作為科學機構聯盟主要成員,推動該組織做出了一系列重大舉動,如2010年連續出臺了兩個文件《處理科研數據的基本原則》《著作權新規定:對第三籃子的要求與渴望》。2011年,在德國研究聯合會召集下召開的“良好的科學實踐”會議等。大學的行動更是積極,紛紛出臺或修訂各自的應對科研不端的文件,增設或完善誠信調查人員(調查處)。如波恩大學于2014年9月1日正式實施《波恩大學確保良好的科學實踐綱要》;慕尼黑大學于2014年9月30日第三次修訂《慕尼黑大學科學自治綱要》等。德國科研不端的治理又向前推進了一大步。

2德國科研不端治理實踐概覽

獲得科研不端治理的實踐情況是一個非常復雜的問題,可以通過以下幾個方面獲得大概的了解。(1)高校和科研機構對應對科研不端的綱要與程序模型的知曉與應用情況。相關資料顯示,德國高校校長聯席會2013年通過的《高校良好的科學實踐》的知曉度是最高的,達到了64.4%,但實際的應用程度不高,只有17.0%;排在第二位的是德國研究聯合會2013年修訂的《確保良好的科學實踐備忘錄》。從實際的應用來看,德國研究聯合會2013年修訂的《確保良好的科學實踐備忘錄》應用程度最高,達到40.2%;排在第二位的是《應對科研不端的程序》(德國研究聯合會,2011),達到32%。綜合兩項數據,德國研究聯合會的兩個文件分居第一、第二,說明國家研究資助機構(《確保良好的科學實踐備忘錄》)對各大學和研究機構的實際影響力最大。(2)良好的科研實踐的介紹情況。各大學和高等院校對良好的科學實踐的介紹或者說宣傳教育幾乎貫穿于各個教育階段:從學士和碩士培養階段直到教師、科研人員的繼續教育,只有9.8%的被調查單位對此事不知道,但是比重不高,最高的是學士和碩士培養階段,只有57.2%。這表明各大學和高等院校對良好的科學實踐的教育還有提升的空間。(3)高校層面的科研誠信辦事處設置情況。大學設置科研誠信調查處的已達到90%以上,沒設置的只有0.6%,不知道和沒有答復的共8.9%。高等院校設置科研誠信調查處的最低達到了60%以上,沒設置的占28.6%,不知道和沒有答復的共14.3%。在大學中科研誠信調查處工作人員2~3人的比例最高,占35.0%,而高等院校中科研誠信調查處工作人員1人的比例最高,占37.1%。由此可見,大學設置科研誠信調查處的積極性高于高等院校。

3制度建設典型案例

德國科研不端治理體系的新進展以德國科學委員會2015年出臺的立場文件《科研誠信的建議》以及德國研究聯合會2013、2016年修訂的《確保良好的科學實踐備忘錄》、《應對科研不端的程序》最具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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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興與振興哪個提法更好

我拜讀了一些給“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作科學界定的文章,總覺得很難理解。恕我直言,對這個問題作科學界定,是很難的。我還發現,在學者的文章中,在文獻中,有“復興中華”、“振興中華”兩種提法。這就不免引起一點思考:究竟是“復興”,還是“振興”?

大而化之,復興、振興,二者差不多,兩種提法并

用也無妨。但是,認真想一下,這是一個重要的提法,最好能夠統一、規范。

“復興”,從字面看,就是恢復到曾經有過的興盛狀態。“復興”,就要有一個參照系。那么,對我們國家來說,究竟要恢復到歷史上哪一個興盛時期的狀態呢?從近代來說,中國面臨的是積貧積弱、面臨瓜分豆剖的嚴峻形勢。這種局面,根本不是我們今天復興的參照系,而是我國近代先進人物矢志要加以改變的。再往前,明清時期,是強盛的封建帝國,但與當時世界上先進的國家,主要是同歐洲國家相比,已算不得真正的強盛。1644年,在我國,是清軍入關,清王朝的開端。而在英國,已經是資產階級革命的開端,過了5年,即1649年,就宣布成立了資產階級性質的共和國。從歷史角度看,中國明清封建王朝雖然強盛,但只是落日的輝煌,不值得作為我們偉大復興的參照。再往前,唐王朝是中國古代歷史上最強盛的時期,被稱為“盛唐”。唐王朝從618年開始,到907年止,共289年。唐王朝國勢強盛(主要是前期的一個半世紀,以755年的“安史之亂”為界),聲譽遠及海外,中國人被稱為“唐人”。但是,唐朝距今已經有一千多年,我們今天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難道還要以中國歷史上封建社會的某一強盛時期作為參照系,來鼓舞斗志,振奮人心嗎?我們中華民族有幾千年燦爛的文明史,對人類文明作出了偉大貢獻。我們中華民族有著優秀的歷史傳統。這些都是我們引以自豪的,是鼓舞我們前進的強大精神力量。但是,這同民族復興的參照系,是兩回事。

在歐洲歷史上,從十四世紀到十六世紀,是所謂“文藝復興時期”。實際上,那是意大利、法國、德國、英國、荷蘭等國新興資產階級的文化創新,包括思想、藝術、科學等等,只是十六世紀的資產階級史學家認為它是“古代文化的復興”,稱之為“文藝復興”而已。這同我們今天講的“民族復興”,也不是一回事。

對于近代中國來說,最早而且一貫的口號是“振興中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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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分局構建廉政風險防范經驗交流材料

今年以來,××工商分局積極探索實踐,結合工商實際,以查找廉政風險點為切入點,著力構建一線工作崗位和重點工作崗位廉政風險防范管理機制,拓展從源頭上預防腐敗的工作領域,努力形成教育說服、制度約束和監督制衡的合力,為完善工商機關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邁出堅實步伐,為推進工商事業發展提供堅強的政治和紀律保證。

一、圍繞“三個抓好”,打好基礎,讓廉政風險防范意識“內化于心”

一是科學籌劃,抓好組織領導。該局作為××市工商局、××區紀委廉政風險防范管理工作先行單位,得到了省市局領導的高度重視,特別是省局監察室領導、市局領導專程到該局指導工作。成立了由分局局長任組長,班子成員為副組長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明確分工,責任到人,指導全系統廉政風險防范管理工作的開展。

二是集思廣益,抓好方案制定。_月份該局會同區紀委專程到××、××等地學習取經,專門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廉政風險防范管理工作,并下發《××工商分局廉政風險防范管理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通過召開座談會、走訪調研等形式,邀請市局監察室、××區紀委、工商行風效能監督員等,就如何進一步深化黨風廉政建設、查找崗位廉政方面容易出現的風險點等方面進行座談,廣泛聽取系統內外廣大干部職工對開展廉政風險防范管理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共梳理出意見和建議__條。在此基礎上,及時出臺了實施方案和工作安排,為全系統廉政風險防范管理工作的開展提供了“范本”,明確了方向。

三是深入動員,抓好教育載體。為使大家逐漸認識、理解并接受“廉政風險防范”這一全新工作,該局充分借助以往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廉政教育載體,依托重要崗位廉政專項教育,不斷拓展教育的廣度和深度。組織系統干部重點學習黨紀、政紀、法紀,通過舉辦《預防職務犯罪》講座、聽服刑人員現身說法、看工商系統警示案例等,增強免疫力,提高鑒別力,促進廣大工商干部充分認識廉政風險防范管理這一新概念,認識到開展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把廉政風險防范意識植入人心,形成“廉政風險大家談”的良好氛圍,使風險點查找工作落到實處。

二、緊抓“三個環節”,環環相扣,把廉政風險點“曬之于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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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改革經濟責任審計難點及對策

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是內部審計的重要組成部分。按照《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省級及以下組建自然資源廳、局的機構改革任務將在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隨著機構職能變化,自然資源系統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將面對所屬單位多、專業性強、資金量大、涉及面廣等新情況,如何把握好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重點、科學界定被審計對象的責任、準確評價被審計對象的履責績效等,都是需要深入研究探討的事項。

自然資源系統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難點

內部審計人員專業知識儲備不足。“審什么?怎么審”是擺在審計人員面前的一道重要課題。自然資源業務專業性強,審計人員不僅要有豐富的財務審計知識,而且要熟悉自然資源管理相關的政策法規。專業知識相對欠缺是目前內部審計人員的短板,機構改革后因職能增加導致相應的業務增多,內部審計人員在較短的時間內吃透新的業務知識和相關政策難度較大,難以查深查透,審計的深度、高度難以保證。目標多、范圍廣、重點不聚焦,審計難度大。機構改革后,自然資源管理和使用包含的范圍非常廣泛,除了原國土資源部門負責的征地、供地、地籍管理、耕地保護、礦產資源、土地儲備、土地執法監察等業務外,還增加了主體功能區規劃、城鄉規劃管理、水資源、草原、森林和濕地等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海洋管理等多項職責,因而,在對領導干部“履職用權”情況審計時,存在審計范圍大、內容多等情況,如果審計目標過于籠統,缺乏針對性,那么審計工作量將很大,難以有效發揮對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監督作用。責任界定困難。如何將領導干部的履職行為與自然資源資產的變化關聯起來,并按經濟責任審計要求獲取證據,準確界定經濟責任,存在一定難度。比如:審查領導干部任職期間有關重大經濟決策情況:是否有因個人決策失誤給國家資產、資金造成損失的行為;耕地保護政策、永久基本農田保護政策等是否落實到位;海域使用權審批是否嚴格用途管制以及是否越權審批;核發林權證的手續是否完備等。這些經濟決策可能和前任存在交叉時間點問題,責任界定較難區分。自然資源履職情況缺乏權威的評價指標。一是審計衡量標準的不確定影響了科學評價,如:審計得出的指標數據,應該處在什么區間是好、什么區間是差,怎樣是高效、怎樣是低能,哪些是科學發展、哪些是不可持續等。因沒有明確的衡量標準,審計人員無法給予準確評價。二是自然資源系統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數據涉及資源資產分布、數量、質量等多方面,審計數據的復雜性使利用上存在困難。三是業務數據的取證難。由于各級層面對自然資源資產的考核指標未能細化,在實際審計過程中,有些考核指標難以取證,給審計定性帶來困難。

自然資源系統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對策和建議

加強內審人員的專業知識學習和培訓。一是組織審計人員學習自然資源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規,并到相關業務處室掛職鍛煉,或聘請國土、規劃、海洋業務專家參與審計方案的指導,使教育培訓形式多元化和長效化。二是審計人員要進一步提升理論研究素養,為更好地開展經濟責任審計項目夯實理論基礎。三是開展經濟責任審計時,從各業務處室抽調專業人員,使審計組的人員構成更合理,提高審計組織的整體能力。開展審前調查、制定科學的審計實施方案。一是了解被審單位的基本情況,收集相關法律法規、考核文件及量化指標,為制定審計實施方案提供基礎。二是明確審計目標。建議結合自然資源稟賦情況和區域特點,按照“摸清情況、揭示問題、分析原因、界定責任”的總體思路,確定審計目標。三是鎖定重點內容。首先要確定時間范圍,一般以任職期間為時間范圍;其次確定被審計單位范圍,包括領導干部任職單位及下屬單位和派出機構等;再次,確定審計的重點內容。建議從領導干部任職前后自然資源實物量及生態環境變化入手,以其任期內履行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情況為主線,對領導干部履行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情況進行審計評價并界定責任。四是創新審計方法。充分發揮大數據功能,嘗試利用GIS分析軟件對自然資源的數量進行核實,運用繪圖軟件、GPS定位等工具對土地、海洋、林業等項目位置檢查,利用自然資源“一張圖”系統和辦公自動化系統等進行財務數據與非財務數據之間的關聯分析。五是確定提供資料清單。根據收集的基礎資料,對照各項考核指標及考核結果,結合經濟責任審計的特點,確定提供資料的清單。科學界定責任。對審計發現問題的定責,既要根據規定將問題對號入座,又要從經濟活動的決策、執行和監管等方面分析判斷問題發生的原因,還要運用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對問題產生的影響和后果進行分析,要按照權責一致原則,根據被審計領導干部的職責分工,充分考慮相關審計事項的歷史背景、決策程序等要求和實際決策過程,以及是否有簽批文件、是否分管、是否參與特定事項的管理等實際情況等內容,準確界定其應當承擔的直接責任、主管責任或領導責任。完善自然資源資產登記體系,構建較為完善的評價指標體系。一是建立和完善自然資源資產登記體系,保證數據來源真實可靠。審計人員可以先行編制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厘清資產管理的現狀,登記資產的種類、數量、質量等基本信息。建立自然資源數據共享中心,實現對自然資源信息的集中管理,獲得第一手資料信息。二是構建較為完善的評價指標體系。建議從以下5個方面構建評價指標體系:一是重大經濟活動決策方面。主要用來反映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會議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以及對重大經濟事項和財務安排的決策情況。可采用行政績效管理目標完成情況、以前年度審計決定執行及問題整改情況、重大項目決策等指標。二是財務管理及內部控制方面。主要用來反映預算執行和財政、財務收支是否符合財經紀律的要求,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以及各項制度的落實情況。三是對下屬單位監督管理方面。主要用來反映被審單位對下屬單位的財務監管、內控監管、開展內部審計情況。可采用對下屬單位的投資回報率、往來賬款壞賬率等指標。四是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利用情況。主要反映轄區內土地、海洋、林業、草原等自然資源資產的存量、消耗、節約和利用情況。五是環境保護方面。主要反映執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規定的履職情況,可采用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收儲地塊揚塵污染防治率、生態紅線區域占國土面積比例、林木覆蓋率、濕地面積比例等指標。

作者:朱加純 凌云志 單位:江蘇南通市國土資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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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職干部處理力度調研報告

編者按:本文主要從科學界定不適宜擔任現職的范圍;探索處理不適宜擔任現職干部的調整方式;加強處理后干部的跟蹤管理進行講述。其中,主要包括:在綜合多次干部調整的原則、充分調研的基礎上,縣委組織部部務會經過反復醞釀,并報縣委常委會研究討論,確定了不適宜擔任現職需調整崗位的9種情形、縣委針對不適宜擔任現職干部存在的問題,及時采取組織措施,在分管縣級領導進行談話提醒警示的基礎上,積極探索調整后的安排方式、縣委高度重視和關注組織處理后干部的現實表現和思想動態,嚴格實行跟蹤管理,強化對他們的監督等,具體材料請詳見:

近年來,*縣不斷探索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方式方法,加大對不適宜擔任現職的鄉科級領導班子成員的組織處理力度,真正把干部調整到合適的崗位上來,做到各盡其能、人盡其用,較好地促進了領導班子整體功能的發揮,促進了干部隊伍的科學發展。

一、科學界定不適宜擔任現職的范圍。在綜合多次干部調整的原則、充分調研的基礎上,縣委組織部部務會經過反復醞釀,并報縣委常委會研究討論,確定了不適宜擔任現職需調整崗位的9種情形:在擔任現職3年內,碌碌無為,表現平庸,分管工作成績不明顯,績效考評不合格的;在現有崗位上不思進取,混天度日,上下班紀律松弛,工作懶散,責任心不強的;在專業性較強的部門工作而業務能力不適應的;在班子中拉幫結派搞團團伙伙,你爭我斗,與一把手配合不協調,影響班子整體團結的;連續三年民主測評在班子中排名末位且分差較大的;在班子考察中發現存在較為嚴重問題,干部職工反映較大的;工作出現失誤、過錯,造成嚴重后果或影響的;違反縣委、縣政府出臺的干部作風建設和優化經濟環境《雙十禁令》,且情節、性質較惡劣的;受到紀律處分需進行降免職處理的。

二、探索處理不適宜擔任現職干部的調整方式。縣委針對不適宜擔任現職干部存在的問題,及時采取組織措施,在分管縣級領導進行談話提醒警示的基礎上,積極探索調整后的安排方式,并適時作出調整,樹立了庸者下、“病”者退的用人導向。一是敢于降免,讓懶庸者下。根據班子考察考核和民主評議情況,對能力素質平庸、工作懶散、上進心不強的干部,嚴重的大膽予以降免職,近三年來共對6名懶庸干部實行降免職。不宜降免職的調整到相對不夠重要的崗位,如副鄉鎮長改任人大副主席、副局長改任工會主席等。二是問過改“非”,讓“患病”者退。對存在嚴重問題或過錯的干部,嚴格依法問責,在給予紀律處分的同時,讓其退出班子,以示懲戒。20*年對2名挪用公款打牌賭博的縣直單位一把手進行了處理,直接從一把手崗位上退下來改任本單位非領導職務,在全縣引起了強烈反響。三是強行交流,讓“害群”者換。縣委在多次干部調整的原則和紀律中明確,凡在班子中鬧矛盾、相互拆臺、關系不協調的一律無條件進行交流,情節嚴重的予以就地免職。四是明調暗降,讓無為者讓。對思想保守、不謀發展、守攤過日子的干部,既不能讓其占著位子不干事,也不能讓其成為障礙壞事,在重要部門的調整到相對清閑的部門,在重要崗位的調整到普通崗位。

三、加強處理后干部的跟蹤管理。縣委高度重視和關注組織處理后干部的現實表現和思想動態,嚴格實行跟蹤管理,強化對他們的監督。在班子年度考察考核中,將處理后仍留在班子中的干部列為重點考察對象,高度關注他們的動向,并進行前后對比分析,有針對性地研究對策,激發他們干事創業的熱情。對退出班子的,采取定期回訪的措施,關心他們的工作和生活,鼓勵他們支持新班子開展工作,繼續發揮好余熱。對于處理后干部,只要已經改正錯誤、工作熱情仍然很高、能夠繼續做出貢獻的,縣委考慮工作需要,適時予以重新啟用。近幾年,重新啟用了7名“下”的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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